在全縣交通安全專項整治動員部署大會上的講話
發(fā)布時間:2020-12-03 來源: 調查報告 點擊:
今天我們召開全縣三輪車與電動四輪車專項整治動員部署大會,對三輪車、電動四輪車違法亂象治理工作作出總動員、總部署、總安排。我到×一個月時間,×縣長已再三囑咐我務必把這項工作抓緊、抓實、抓好,在召開今天這個會之前,×縣長先后四次親自專題研究,對三輪車、電動四輪車管理辦法和整治實施方案的框架結構、具體內容進行把脈問診,這足以表明縣委、縣政府對這項工作的高度重視。這段時間以來,我也先后召集相關部門專題研究這項工作,并安排相關部門到外地實地考察學習,目的就是盡快地把情況吃透、問題找準,因地施策、對癥下藥,確?h委、縣政府的決策部署落地見效。準確把握當前形勢,科學研判未來走勢,是做好各項工作的前提。為更好更實地推動專項整治,相關部門和人員做了大量細致的前期工作,深入了解和掌握全縣三輪車、電動四輪車的基本現狀,這里先給大家作一通報,概括起來,主要有五個方面。
一是車輛保有數量大。據初步統(tǒng)計,全縣三輪車、電動四輪車達到×輛,這是一個非常大的數據。按動力裝置分類來看,其中燃油三輪車×輛、電動三輪車×輛、電動四輪車×輛;
按使用性質分類來看,其中自用×輛、快遞物流×輛、非法營運×輛、其他類×輛;
從區(qū)域分布來看,×輛以上的鄉(xiāng)鎮(zhèn)×個(新政鎮(zhèn)×輛),×輛-×輛的鄉(xiāng)鎮(zhèn)(街道)×個,×輛-×輛的鄉(xiāng)鎮(zhèn)×個,×輛以下的鄉(xiāng)鎮(zhèn)×個。
二是安全風險隱患大。當前生產、銷售的一部分電動三、四輪車設計時速都很高(在×km/h-×km/h),加之我縣屬山區(qū)丘陵過渡地帶,特別是鄉(xiāng)村道路面窄、彎急、坡陡、溝深,而如此體積小、穩(wěn)定性差的車輛上路行駛,極易發(fā)生側翻、墜崖等交通事故,一旦發(fā)生事故,后果往往都比較嚴重,輕則車損人傷、重則車毀人亡,給自己、家庭和他人帶來不幸,甚至危及道路安全、對不特定的多人造成傷害,社會危害性非常嚴重。據統(tǒng)計,×年以來,涉及三輪車、電動四輪車造成的亡人交通事故×起,死亡×人,×人事故×起。特別是今年,我縣就已發(fā)生三輪車和電動四輪車死人事故×起,死亡×人,傷×人。
三是駕駛人安全意識弱。由于多數三輪車、電動四輪車駕駛人員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資格,未經過專門培訓、考試,對交通法規(guī)知之甚少,且大多數是老年人,文明交通意識淡薄,判斷、反應能力差,對車輛機械性能更是難以掌握,在路上往往不按規(guī)則、不按規(guī)定行駛,嚴重擾亂道路交通秩序。據統(tǒng)計,×歲以下×人,占比×%;
×至×歲×人,占比×%;
×歲至×歲×人,占比×%;
×歲以上×人,占比×%。大家在開車的時候,或多或少都有過這種體會,遇到三輪車、電動四輪車都會有意識的避開,就是為了防范一些超乎估計、超乎預料的事故發(fā)生,因為無論從法律角度還是車輛本身來講,三輪車、電動四輪車相對于小汽車,都是處于弱勢一方,也是容易受傷且需要保護的一方,一旦發(fā)生事故,就會很被動。
四是事故賠付能力低。據初步篩查,全縣×%以上的現用三輪車、電動四輪車不在目錄范圍內,這些車輛既不能取得機動車牌證,也不能購買機動車相關保險,加之駕駛人員中有很大部分屬于老年人、殘疾人和低收入群體,一旦發(fā)生交通安全事故,其賠償能力十分有限,甚至無賠償能力,造成本人和他人利益都很難得到保障,極易引發(fā)社會糾紛,影響社會穩(wěn)定。
五是規(guī)范管理難度大。三輪車、電動四輪車經常停放在交通繁忙的要道或人流量較大的地方,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表現得尤為明顯,如醫(yī)院、學校、車站、市場等,并在各個路口經常性見縫插針、亂擠亂穿、爭道強行、隨意掉頭、逆向行駛,嚴重擾亂交通秩序,影響道路安全暢通。加之多數車輛車體破舊、車身遍布廣告,行駛途中既損害城市文明形象,又增加交通負擔,導致管理難度大。
以上這些問題的存在,既有歷史和現實條件,也有主觀和客觀因素,經過深入剖析問題癥結,我認為主要有三大原因。
一是成本低廉,操作簡單。根據現在的市場行情,購買一輛電動三輪車約需×元至×元左右,購買一輛電動四輪車約需×元至×萬元不等,加之未辦理機動車行駛證、駕駛證等方面手續(xù),參加正規(guī)考試考證。而購置一輛普通小汽車,需花費數萬至十萬元,還要考試考證,接受正規(guī)培訓教育,購買機動車保險,相比之下,部分群眾選擇三輪車、電動四輪車的優(yōu)勢不言而喻,具有較大的吸引力。
二是選擇受限,需求驅動。就以三輪車、電動四輪車載人載客來說,近幾年,城鄉(xiāng)公交車雖然發(fā)展迅速,數量不斷增多,線路日趨密集,但還沒有達到廣大群眾特別是農村地區(qū)群眾出行便利、實惠的要求。這些載人載客的三輪車、電動四輪車,相比公交車運營時間長、線路隨意靈活、招手即停即上,相比出租車方便、實惠,使得一部分群眾不顧自身安全,貪圖方便、便宜而樂于乘坐,這就為三輪車、電動四輪車載人載客的產生、存在創(chuàng)造了一定的市場空間。
三是機制不暢,難管長久。三輪車、電動四輪車管理是涉及到公安、交通、市監(jiān)、綜合執(zhí)法、殘聯、運管等多個部門,也是牽一發(fā)而動全局的大事,過去我們幾乎都是針對縣城區(qū)進行專項整治,鄉(xiāng)鎮(zhèn)(街道)更多的是警告提醒、批評教育和個案查處,同時受政策、法規(guī)等種種因素制約,造成未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如何實現長治久安?如何防止亂象反彈?是我們開展此次專項整治的出發(fā)點和落腳點,×縣長也是多次強調,要實現長效管理、長治久安。
我們常說,事物存在就有它一定的合理性,可能不合法、不合規(guī)。站在當下的環(huán)境中來看,這些問題的存在,既給我縣城市交通秩序管理帶來了極大挑戰(zhàn),更給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帶來了極大威脅,確切的說,已經到了非整治不可的地步。為此,縣委、縣政府站在堅持人民至上、防范交通事故、規(guī)范道路秩序、維護社會穩(wěn)定的高度,作出開展三輪車、電動四輪車專項整治這一重大決策部署,各鄉(xiāng)鎮(zhèn)(街道)、部門務必高度重視,統(tǒng)一思想,直面問題,勇于擔當,務求實效。下面,我就抓好本次專項整治行動,講八個方面意見。稍后×縣長還將作重要講話,請大家認真領會、狠抓落實。
一、整治內容要“清”。一要清楚整治原則和目標。按照“以人為本、安全至上,依法治理、疏堵結合,分類處置、規(guī)范管理”的原則,通過綜合施策、集中整治、長效管理,實現“一遏制、兩減少、三提升”目標。一遏制是非法改(拼)裝、銷售不符合國家安全技術標準三輪車與電動四輪車的行為得到遏制;
兩減少是交通違法行為明顯減少,交通事故明顯減少;
三提升是駕駛人交通安全法律意識明顯提升,道路通行能力明顯提升,人民群眾滿意度明顯提升。二要清楚整治對象和重點。覆蓋全縣范圍內人力、電動、燃油三輪車和電動四輪車的生產、銷售、使用等活動。整治重點包括:未獲得許可生產、未取得國家強制性認證或未列入目錄內的車輛;
從事非法營運的行為;
超員超載、酒后駕駛、闖紅燈、逆行、亂停亂放等交通違法行為;
非法改(拼)裝及銷售改(拼)裝車輛的行為。三要清楚整治區(qū)域和步驟。此次整治與以往不一樣的是,整治區(qū)域更廣,整治力度更大,過去我們強調縣城區(qū)域內的整治,這次是全縣整體推進,縣城和鄉(xiāng)鎮(zhèn)(街道)同步部署、同步實施、同步推進、同步考核。共分成三個階段,為期×個月,要在春節(jié)前全面完成集中整治,并實現預期目標。其中:2020年×月×日至2020年×月×日為宣傳教育、排查摸底階段;
2020年×月×日至2021年×月×日為集中整治、分類處置階段;
2021年×月×日至2021年×月×日為鞏固成效、建章立制階段。
二、排查摸底要“準”。一要摸準人員。各鄉(xiāng)鎮(zhèn)(街道)要組織發(fā)動鎮(zhèn)、村(社區(qū))力量,逐戶上門排查登記,詳細摸清三輪車與電動四輪車所有人及駕駛人的基本信息(包括戶籍、性別、年齡、駕駛證類別、健康狀況、是否適合駕駛、聯系方式等)。二要查準車輛。各鄉(xiāng)鎮(zhèn)(街道)要全面掌握轄區(qū)內三輪車與電動四輪車(含殘疾人使用車輛)基本信息(包括購買時間、車牌號碼、有無合格證、購車發(fā)票、車輛顏色、使用性質、運行范圍、有無保險、常載人數等)。市監(jiān)部門要全面排查三輪車與電動四輪車銷售商戶基本情況,準確統(tǒng)計未進入目錄范圍內的車輛品牌及數量。三要建準臺賬。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礎上,建立詳細的人員、車輛管控檔案,實行一車一表、逐一登記,并對現有車輛存量進行及時鎖定,為集中整治提供有力有效的信息數據支撐。會后,請各鄉(xiāng)鎮(zhèn)(街道)按照下發(fā)實施方案中關于排查摸底工作的有關要求,盡快抓緊、抓細、抓實,在本月×日前匯總,并經單位主要領導簽字后報縣整治辦。
三、宣傳引導要“廣”。一要聚焦對象全覆蓋。從三輪車、電動四輪車駕駛人員到普通民眾,乃至各行各業(yè)、方方面面,都要納入到本次宣傳教育的范疇,確保全覆蓋、無遺漏。二要突出方式多樣性。鄉(xiāng)鎮(zhèn)(街道)要組織人員對轄區(qū)內三輪車、電動四輪車所有人及駕駛人開展正面教育引導,將《加強三輪車、電動四輪車管理的通告》和《致廣大三輪車、電動四輪車駕駛人的公開信》發(fā)放到每位車輛所有人及駕駛人手中,讓整治工作家喻戶曉、深入人心;
縣教科體局要以學校為陣地,通過“小手拉大手”等活動,督促家長、學生盡量不使用三輪車、電動四輪車接送學生,并引導不乘坐三輪車、電動四輪車;
各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它組織要教育引導干部職工及其親屬不購買、不使用、不乘坐三輪車、電動四輪車;
縣市監(jiān)局要對銷售、改(拼)裝三輪車、電動四輪車的商家進行清理登記和宣傳教育引導,告知不得銷售不在目錄范圍內的三輪車、電動四輪車;
宣傳部、融媒體中心要及時采訪報道整治過程、整治成果,對三輪車、電動四輪車駕駛人的交通違法行為、拒絕阻礙執(zhí)法等公開曝光,邀請民警走進電臺、電視臺直播間以案說法。三要確保效果最大化。在宣傳過程中,要充分講明專項整治行動的目的、意義、方式及處罰標準等內容,用通俗易懂的語言講明白政府的底線。比如,對搭載×人及以上的(含駕駛人在內),一律移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從重處理,該拘留的要拘留,該罰款的要罰款,該扣車的要扣車,該報廢的堅決一律報廢。又如,對明顯有安全隱患的車輛和駕駛人,一律不準駕車上路等等。通過這些舉措,不僅要讓廣大群眾明白整治初衷,更要贏得支持,獲得鼓勵。這里強調一點,雖然前期大家或多或少都做了一些宣傳工作,實施步驟也明確提出本月為集中宣傳教育,但宣傳教育工作既是攻堅戰(zhàn),也是持久戰(zhàn),一時一刻都不能放松,時時處處都要堅持,要貫穿專項整治全過程。
四、職能職責要“明”。一要明晰部門職責。公安部門負責三輪車與電動四輪車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辦理車輛登記,制定自用車輛、殘疾人專用機動輪椅車規(guī)范標識,依法查處各類道路交通違法行為。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負責優(yōu)化、完善縣域公共交通網絡,加強三輪車與電動四輪車道路運輸監(jiān)督管理,嚴厲打擊非法營運行為。商務經信部門負責三輪車與電動四輪車產品生產許可、銷售準入的監(jiān)督管理,依法查處未經準入擅自生產和銷售三輪車與電動四輪車的行為。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負責三輪車與電動四輪車生產銷售環(huán)節(jié)中的產品質量、強制認證、銷售行為以及非法改(拼)裝的監(jiān)督管理,嚴厲查處各類違規(guī)經營、違規(guī)宣傳行為,嚴禁銷售“三無產品”。政法、宣傳、綜合行政執(zhí)法、稅務、民政、殘聯等部門要按照各自權責,依法做好三輪車與電動四輪車及駕駛人的監(jiān)督管理和服務工作。二要明晰鄉(xiāng)鎮(zhèn)(街道)職責。各鄉(xiāng)鎮(zhèn)(街道)按照屬地管理的要求,負責組織、協(xié)調、實施本行政區(qū)域內三輪車與電動四輪車的管理工作,摸清車輛底數,實行動態(tài)管理,加強安全教育培訓,督促車輛所有人注冊登記、噴涂標識、申請報廢。這里強調三點:①要明確車輛所有人、駕駛人責任,不得從事非法營運;
②對車輛所有人、駕駛人全覆蓋進行安全教育培訓;
③在原有車輛數量鎖定后,自2020年×月×日起,轄區(qū)內仍持續(xù)新增不在目錄的電動三、四輪車,嚴格逗硬考核。三要明晰商戶職責。由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牽頭,要督促各銷售商在銷售場所顯著位置公示符合國家標準并準予登記的電動車產品目錄,在出售三輪車與電動四輪車時,應當真實、全面地告知購買者車輛的質量、性能、用途、限制性使用規(guī)定、有效期限等信息,向購買者提供屬于目錄范圍內的車輛,并提供可供查驗的產品合格證明及發(fā)票等憑證。同時,銷售商要建立銷售臺賬,登記購車人的身份、聯系方式等信息,出具銷售發(fā)票、合格證等手續(xù)。
五、違法查處要“嚴”。一要嚴查源頭管控?刂圃搭^是關鍵,商務經信、市監(jiān)部門要充分結合各自職能,嚴格查處擅自生產、銷售未取得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的三輪車與電動四輪車,非法改(拼)裝和發(fā)布虛假廣告欺騙消費者等違法違規(guī)行為。二要嚴查非法營運。運管局、公安局、片區(qū)聯合執(zhí)法中隊、鄉(xiāng)鎮(zhèn)(街道)要通力配合,采取固定設點和流動巡查相結合的方式,從嚴查處三輪車與電動四輪車從事非法營運和不按規(guī)定搭載人員的行為,堅決杜絕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三要嚴查交通違法。公安交警部門要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度,嚴肅查處酒駕、闖紅燈、不按規(guī)定車道行駛、未取得合格證、不遵守限時限行規(guī)定等行為;
綜合行政執(zhí)法局要依法處置利用三輪車與電動四輪車在城市禁止區(qū)域和時間段從事擺攤設點、兜售經營等活動和在非機動車道上違規(guī)停放等行為。這里強調一點,此次整治行動涉及執(zhí)法部門眾多,各部門要切實形成執(zhí)法合力,切實抓好執(zhí)法人員的能力和業(yè)務培訓,堅決做到嚴格執(zhí)法、規(guī)范執(zhí)法、公正執(zhí)法、文明執(zhí)法、安全執(zhí)法,堅決確保不出紕漏、不落空子。
六、兼顧民生要“實”。一要政策激勵。針對普通群體,在《管理辦法》出臺后兩個月內,也就是2021年×月×日前,凡目錄外的三輪車與電動四輪車,由車輛所有人持合法購車手續(xù),主動申請報廢的,按照三輪車運行年限,分類折舊給予殘值補償;
具體補償標準和流程按整治方案執(zhí)行,對不能提供購車發(fā)票的的補償×元。針對殘疾人群體,我們給予更大的關懷力度,在2020年×月×日前,主動申請報廢本人正在使用的非殘疾人專用機動輪椅車,縣財政按購車發(fā)票金額的×%予以補償;
在2020年×月×日至2021年×月×日期間,自行購買殘疾人專用機動輪椅車,持車輛報廢手續(xù)和合法購車手續(xù)交縣殘聯,購買人身意外保險,縣財政按新購車發(fā)票金額的×%予以補貼。二要安全鑒定。對已購買目錄外的自用、公務事務類三輪車,由市監(jiān)部門聘請第三方機構對車輛安全性能進行鑒定,屬地鄉(xiāng)鎮(zhèn)(街道)負責相關人員及車輛組織,在選擇鑒定地點的時候,按照就近原則進行,金城、雙勝、柳埡的車輛檢測中心均可辦理。經鑒定合格的,由屬地鄉(xiāng)鎮(zhèn)(街道)負責登記備案,現場噴涂統(tǒng)一標識,經鑒定不合格的,應強制報廢,并不得上路行駛。這一舉措,既是我們政府踐行生命至上理念的具體行動,也是大家責無旁貸的工作責任。三要就業(yè)扶持。據初步掌握,全縣三輪車與電動四輪車駕駛人中,大多是失地農民、下崗職工、無業(yè)人員、殘疾人員等,縣人社、農牧業(yè)、殘聯、總工會、農民工服務中心等部門要針對這類人員的就業(yè)困難和需求,分門別類開展技能培訓,通過幫技術、指路徑,讓他們真正掌握實用技術,拓寬就業(yè)渠道,增加致富路子,把縣委、縣政府的關心關懷帶給他們?梢哉f,縣委、縣政府出臺上述政策,既有真金白銀,也有務實舉措,是完完全全從為民角度出發(fā)和考慮的。
七、維穩(wěn)風險要“控”。一要靈通信息。整治工作開始后,可能會有一部分銷售商、不明真相的群眾會信訪投訴或網上炒作。由政法委牽頭,相關部門配合,屬地鄉(xiāng)鎮(zhèn)(街道)負責,全面收集相關情報信息,及時處理信訪投訴、網絡輿情等,確保早發(fā)現、早處置、早化解。二要穩(wěn)控到位。對排查出的重點人員、重點群體,要分級分類建好臺賬,工作中做到內緊外松,實現動態(tài)化管理和穩(wěn)控。三要依法打擊。針對可能引發(fā)的三輪車、電動四輪車車主群體事件,開展社會穩(wěn)定性風險評估,制定涉穩(wěn)工作預案。對出現無理取鬧、纏訪、鬧訪危害公共安全、擾亂機關正常辦公及信訪秩序的上訪人員和幕后指揮策劃人員,要作好勸導、疏散、解釋工作,如有違法犯罪行為的,堅決依法嚴厲打擊。
八、運行機制要“優(yōu)”。一要優(yōu)縣級層面。今天會上下發(fā)的《×縣三輪車與電動四輪車管理辦法》《×縣三輪車與電動四輪車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對于推動全縣三輪車與電動四輪車長效規(guī)范管理,具有很強的指導意義,且操作性都非常強,會后,請各部門、鄉(xiāng)鎮(zhèn)(街道)認真消化,領會實質,全力以赴抓好工作落實。二要優(yōu)部門層面。特別是政法、宣傳、公安、市監(jiān)、運管等部門,要進一步細化和明確本行業(yè)的相應工作細則和預案,確保專項行動更加富有成效。三要優(yōu)鄉(xiāng)鎮(zhèn)(街道)層面。各鄉(xiāng)鎮(zhèn)(街道)要按照縣上出臺的管理辦法和實施方案,及時制定你那個轄區(qū)的工作方案,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把人員和責任落實到位。
同志們,三輪車與電動四輪車專項整治工作事關基層社會治理,事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各級各部門務必要下大決心、啃硬骨頭,齊心協(xié)力、同心同德,全力以赴、善作善成,確保此次專項整治取得成效,為ד三個示范縣”建設營造更加規(guī)范、和諧、通暢的社會環(huán)境。
我就講這些,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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