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向一個提褲子的人開槍|決不向一個提著褲子的人開槍
發(fā)布時間:2020-03-06 來源: 短文摘抄 點擊:
1936年,英國作家奧威爾與新婚妻子一道,志愿赴西班牙參加反法西斯戰(zhàn)斗,曾被子彈射穿了喉嚨。在《西班牙戰(zhàn)爭回顧》中,奧威爾講述了一件事―― 一天清晨,他到前沿陣地打狙擊,好不容易準星里才闖進一個目標:一個光膀子、提著褲子的敵兵,正在不遠處小解……真乃天賜良機,且十拿九穩(wěn)。但奧威爾猶豫了,他的手指始終凝固在扳機上,直到那個冒失鬼走遠……他的理由是:“一個提著褲子的人已不能算法西斯分子,他顯然是個和你一樣的人,你不想開槍打死他。”
一個人,當他提著褲子時,其殺人的職業(yè)色彩已完全褪去了。他從軍事符號――一枚供射擊的靶子,還原成了普普通通的血肉之軀,一具生理的人,一個正在生活中的人。
多么幸運的家伙!他被敵人救了,還蒙在鼓里。因為他碰上了“人”,一個真正的人,而不僅僅是一個軍人,一個只知服從命令的殺手。那一刻,奧威爾執(zhí)行的是自己的命令――“人”的命令。
殺手和殺手是有別的。換了另一個狙擊手,敵兵的褲子肯定就永遠提不上了。然而,這正是“人”與士兵的區(qū)別,希望也就在此。
與其稱之為“奧威爾式”的做法,毋寧說這是真正的“人”之行為。所有的戰(zhàn)爭,最直接的方式與后果皆為殺人。每個踏上戰(zhàn)場的士兵都配備清醒的殺人意識,他是這樣被授予的:既是射擊者,又是供射擊的靶子……而“英雄”與否,亦即殺人成績的大小。在軍事觀察員眼里,奧威爾式的“猶豫”,無疑乃一次不軌或一起嚴重的瀆職,按戰(zhàn)爭邏輯,它是違規(guī)的、非法的,要遭懲處。但于人性和心靈而言,那“猶豫”卻如此偉大和珍貴!作為一樁精神事件,它應該被記入史冊。
這樣說一點不過分。
假如有一天人類真的不再遭遇戰(zhàn)爭和殺戮,你會發(fā)現(xiàn),那值得感激的――最早制止它的力量,即源于這樣一組細節(jié)和情景:比如,決不向一個提著褲子的人開槍!
這是和平之于戰(zhàn)爭的一次挑戰(zhàn),也是“人”對軍人的挑戰(zhàn)。
它在捍衛(wèi)武器純潔性的同時,更維護了人道的尊嚴和力量。
如果只有仇恨而沒有道義,只有決絕而沒有猶豫,你能說今天的受害者明天不會變成施虐者?英勇的戰(zhàn)士不會變成殘暴的兇手?
你隱約想起了一些很少被懷疑的話:“對敵人的仁慈就是對同志的兇狠”、“對敵人要像秋風掃落葉般嚴酷無情”、“軍人以絕對服從命令為天職”……你感到一股冷氣。
一股政治特有的冷氣。匕首的冷、工具的冷、地獄的冷。
而不合時宜的奧威爾,卻提供了一種溫暖,像冬天里的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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