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層次改革已刻不容緩 反師腐已刻不容緩
發(fā)布時間:2020-03-12 來源: 短文摘抄 點擊:
11月12日,國家主席胡錦濤在APEC工商領導人峰會上發(fā)表《攜手并進共創(chuàng)未來》的主旨演講,并重點指出“中國將加快建設法治政府和服務型政府,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減少政府對微觀經濟活動的干預”。
相隔僅兩日,11月14日,國務院即召開“深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的電視電話會議,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出席并發(fā)表重要講話,專門圍繞“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進行了深入、細化的闡述。
此番黨政最高領導人就“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慎重表態(tài)和緊密呼應,不僅為2002年“中共十六大”以來所未見,亦為1978年“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所罕見。
透過溫家寶總理將之解讀為“民主政治建設的重要內容,政府職能轉變的關鍵環(huán)節(jié)”,我們可以預見深層次結構性改革可能因此拉開序幕。而之所以在這個時間節(jié)點釋放出深化改革的信號,不僅因為“中共十八大”將于明年下半年召開在即,更因為當下我國經濟已不經意間面臨內外雙重挑戰(zhàn)。
就我國經濟的“外部挑戰(zhàn)”而言,當下外部需求的大幅減少,以及由此衍生的全球貿易、匯率、資本之爭,正日呈加速惡化之勢。
事實上,自2008年次貸危機全面爆發(fā)后,已由最初的金融危機演化成當下的全球經濟危機。全球經濟在經過2009年的短暫復蘇后,即于當年底裹脅著更為嚴重的歐債危機持續(xù)至今,其間日本還于今年3月遭受到特大地震、海嘯和核泄漏事故。
放眼今日全球,發(fā)達經濟體已普遍舉步維艱,其經濟受挫程度幾可與1929年全球大蕭條相提并論。在發(fā)達經濟體普遭經濟重創(chuàng)之際,施行量化寬松的貨幣政策、壓低本幣匯率以扭轉貿易逆差,已成為美歐日試圖重振經濟的不二法門。在此種窘迫之境地,作為所謂全球化最大受益國的中國,“順理成章”地成為發(fā)達經濟體轉移矛盾、轉嫁風險的焦點。
正因為此,我國雖頻頻出手救援歐美債務危機,但仍飽受對方匯率、貿易的諸多指責。
在我國道義性增加進口時,人民幣兌美元匯率卻仍在發(fā)達經濟體的壓迫之下,僅今年以來即升值逾4%。與此同時,我國外貿增長將從2010年的34.7%降至今年的20%左右,貿易順差占比GDP將從2001年加入WTO后的高位近5%降至今年的2%左右,且以此趨勢持續(xù)五年我國貿易順差將歸至為零。剛性外需的急速減少、外貿增長的急劇下滑,對于將外貿作為經濟增長最為關健引擎之一的我國而言,必然是難以承受的。
就我國經濟的“內憂”而言,當下我國內生資源約束以及民生保障缺位,已不僅成為我國經濟的增長之礙,更成為我國經濟的穩(wěn)定之礙。
內生資源約束對我國經濟的影響,體現在資源供給上,僅從我國逐年加大的電力缺口即可見一斑,繼今年我國電力缺口高達3000萬千瓦之后,2012年更將高達5000萬千瓦。
與此同時,我國石油的對外依存度已高達54.8%,鐵礦石的對外依存度高達53.6%,就曾為全球最大出口國的煤炭而言,我國現亦已成為全球最大的進口國。此外,“人口紅利”的逐漸消失,亦已成為我國內生資源的關健約束之一,隨著勞動力供給相對于需求的急劇減少,我國勞動力成本10年來已增加了近兩倍,遠遠超過了我國同期GDP的增長幅度。
與內生資源約束的嚴峻現實相比,民生保障的缺位則更為冷酷。由此,不僅企圖通過內需扭轉經濟增長結構的國策難能成功,且日益增加的民意紛爭亦會因此頻發(fā)。因為,真正啟動內需,除了需要一定的可支配財產外,更需要健全的社會保障體系,才能免除民眾擴大消費后的擔憂。
雖然,近兩年我國用于民生保障的財政支出正迅速提高,其支出已從2008年GDP占比的5.4%上升到2010年的6.5%,但這與內需型社會結構的民生保障GDP占比15%仍存在很大差距。而之于當下,民生保障的巨大缺陷更體現在:我國社保基金尚存高達10萬億元的缺口,且每年1600億元、人均110元左右的全民免費醫(yī)療尚不能具備。
對于深處“外患內憂”的我國經濟,進行“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并由此拉開深層次的結構性改革序幕,不僅是之于當前國內外形勢的無奈之舉,更是之于改革以來“亡羊補牢為時未晚”式的彌補之舉。
將今日我國經濟的日趨扭曲,置于歷時32年的改革開放進程中進行考量,我們會發(fā)現,如果說以增量改革為主的前16年,“效率”和“公平”均得以相對彰顯的話,那么兼以存量改革并行的后16年,則無論是“效率”還是“公平”均大打折扣。
雖然在1994年之后的改革中,財稅制度、金融改革、國資管理等相關改革獲得了相對成功,但必須承認這些仍僅是技術層面的改革。實際上,在政府主導經濟增長的慣性體制沒有結構性改變之前,在政府資源配置、利益分配權力過大,而相關監(jiān)管卻相對缺失時,GDP表面大幅增長的維持,必然會以邊際效率降低的持續(xù)規(guī)模投資為代價。而之于利益分配結構的“公平”,在政府主導經濟權力的監(jiān)管相對失控時,不僅不能真正實現,且日漸拉大的基尼系數必然成為貧富差距擴大的苦果。
對此種“扭曲型”經濟增長結構、以及“落差型”利益分配結構的真正扭轉,必須以抑制政府權力、強化權力監(jiān)管為前提。只有在政府將自身從主導經濟的“運動員”,變?yōu)槭袌鼋洕摹胺⻊諉T”和規(guī)范經濟的“裁判員”時,我國過于依賴投資和外貿的短期外延式增長,才有可能成為由內需和創(chuàng)新拉動的長效內生式增長。亦只有如此,“權力尋租”的空間才會減少,利益分配不合理所產生的民意紛爭才可能相對緩和,改革亦才有可能再次回到“帕累托最優(yōu)”的有序軌道。
“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減少政府對微觀經濟活動的干預”,實際早于2003年國家計委和國家體改委合并成立國家發(fā)改委時,即已有題中之義。蹉跎至今,此番最高層再次呼吁,應該說對當下我國經濟日趨“外患內憂”的險境而言,真正啟動深層次的結構性改革已經刻不容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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