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股市病了嗎 透視中國“股市病”
發(fā)布時間:2020-03-15 來源: 短文摘抄 點擊:
這里不妨作個對比,在經濟發(fā)展強勁的美國,從1995年到1999年12月31日,道瓊斯指數從3000點上揚至11497點,即增長近3倍。而我們在這個大致相同的時間內,滬深兩市的綜合股指,基本上踏步不前。股市是國民經濟的“晴雨表”和“助推器”,蓬勃發(fā)展的股市既反映了高速發(fā)展的國民經濟,也促進了國民經濟高速發(fā)展。所以我們的股市較長時期呈疲軟趨勢,對我國國民經濟發(fā)展極為不利。
問題是:為什么會出現上述這種不能令人滿意或很不能令人滿意的病態(tài)?其病源又何在呢?
雖然細說起來,原因很多,如整個大氣候不理想,如前幾年受到東南亞金融危機的影響,國內買方市場的形成等,但主要原因不在這里,而在于這些作為股市的主體――上市公司“轉軌不轉制”,股市本身在組織管理上存在著種種弊端。病根未除,老病必然經常發(fā)作。細說起來,股市病大約有以下六點。
上市公司的主要功能錯位
在政府看來,國企之所以要改造成股份公司,特別是上市公司,主要是為了集資和籌資。誰也不否認,集資和籌資的確是股份公司特別是上市公司的重要功能,但不是唯一功能,更不是最主要功能。市場經濟特別是股份經濟的發(fā)展史已經清晰證明,股份公司特別是上市公司的最主要功能,是在轉換機制基礎上實現社會資源在動態(tài)中的優(yōu)化配置,以及與此相適應的產業(yè)結構調整和經濟結構調整。優(yōu)化資源配置,促進社會資源向優(yōu)勢企業(yè)積聚和集中,合理和有效地利用社會資源。與此同時,股份制在調整產業(yè)結構中所起的作用更為重要,它能以市場為導向,以科技進步和結構升級為重點,集中和積聚社會上的人力、物力和財力,保證并加快一些重要的工程建設,促進重點企業(yè)和重點產業(yè)的發(fā)展,其成效也是難以估量的?墒,從我國的實際情況看,我們在組建上市公司和促進上市公司發(fā)展時,卻偏偏忽視和偏移了這一最主要目標。
正因為我們組建上市公司的初衷只是為了克服眼下國有企業(yè)在運轉中的資金困難,籌集自己所需要的資金,即為了套錢、圈錢,為了掏股東的腰包,當然就不太把注意力放在資金如何很好地有效運用和運作以及由此而產生的效率、效益的提高和價值增值上。既然錢來得這樣容易,又不要還本付息,花起來也就不太計較和那么心疼了。事實證明,上市公司中的資金閑置、浪費和使用不當,甚至胡花亂花,其觸目驚心的程度不亞于一些沒有上市的國企!
國家控股公司組建過多
凡國有企業(yè)直接上市的公司幾乎都是國家控股。由國有企業(yè)改造過來的上市公司,國家控股約占80%以上。在近1000家上市公司中,國家和社會法人控股的公司約在70%以上,其中國家控股約50%。這種有點包打天下的做法,實在有點霸氣!問題的嚴重性還不僅于此,凡國家控股的上市公司,幾乎都有意無意地把傳統(tǒng)體制下國企的老毛病帶了進來。比如,舊的治理結構、舊的管理和經營的方式和方法、舊的習慣勢力和管理作風等,都在上市公司中得到再現。這就是說,國家作為控股公司的股東,它的經營理念與理性的股市是大相徑庭的。從股市操作方式上看,在很多時候,國有股東往往利用自己的持股優(yōu)勢和信息優(yōu)勢,搞違規(guī)操作,而且這些違規(guī)行為,在國家權力掩護下,又不能得到及時和有效糾正,甚至有越演越烈之勢。像這樣的上市公司如何能從根本上轉換公司運行機制?不轉換運行機制,如何把公司搞活?公司不活哪來的效率?沒有效率,有誰敢向里面投資?
現在有些人認為,國家利用好了股市,那么只要有20%~30%的股份,就可以百分之百地控制和操縱公司的全部資本,這種看法未必妥當。原因是作為國家及其政府連自己沉淀在國有企業(yè)中的資本也未能管好、用好,又如何去管好、用好別人投入的資本?我想作為一個理性投資者,是不會去購買這類公司股票的,因為這里信用度不高,風險太大。
更值得重視的是,隨著越來越多的國有大中型企業(yè)不斷上市,市場形成獨特的國企大盤股板塊。這些企業(yè)在我國國民經濟中具有舉足輕重的壟斷地位,曾為我國經濟發(fā)展作出過巨大貢獻,但也正是因為其壟斷地位和對計劃經濟的依賴,這些企業(yè)缺乏競爭機制。在市場競爭異常激烈的今天,相對日益蓬勃發(fā)展的其他中小民營企業(yè),早已顯露其弱點:1、由于這些企業(yè)多屬重工業(yè)企業(yè)、夕陽企業(yè),建設周期長,產品結構單一,因而發(fā)展空間極其狹窄。2、由于這些企業(yè)受政府有關政策制約,不能根據市場供求自主制定產品價格,有時為了服從宏觀經濟全局的需要,還要低于成本價格出售產品,造成企業(yè)自身效益不佳。3、由于歷史的原因,這類企業(yè)大多數均在原有企業(yè)的基礎上改制而來,雖然已將很多不良資產剝離,但企業(yè)在人員及債務方面的負擔仍然較重。4、由于這些企業(yè)股權結構單一,企業(yè)缺乏自我發(fā)展和自我完善的機制,后勁往往不足。
證監(jiān)會的功能定位有誤
按照國際慣例,政府和主管部門不應當是證券市場的直接參與者,而只能是市場規(guī)則的制定者。由于在中國證券市場還不成熟的情況下,政府的適當干預盡管是必要的,但無論如何不能過分、過頭,F在的問題,不是要不要干預的問題,而是要多少干預和如何干預的問題。一般而言,不論哪個國家的證監(jiān)會,其主要功能,就是要根據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切實地保護投資者即股民的權益,維護股市的正常運行。它的權力應當是全體股民所賦予的,主要用在為股民服務上。
但是,我國的證監(jiān)會實際是政府機構及其權力的延伸,為政府服務。政府為了對上市公司進行額度控制,特賦予了證監(jiān)會對上市公司準入或不準入的審批權。這是一種非同小可的權力,有了它就有了對上市公司生殺予奪的大權。正因為如此,全國各地有不少國企為了自身的利益,不考慮自己是否有條件能使股票上市,而是不擇手段地上竄下跳,請客送禮,甚至利用行賄受賄等手段,為自己爭取上市名額。而證監(jiān)會除考慮申請上市公司的經濟條件外,還要考慮地區(qū)的分布、扶貧救災、解困、資助希望工程、扶持國家重點企業(yè)和重點工程等因素,有時還要看上級的眼色與企業(yè)的關系。
這樣一來,有些績效很好的企業(yè),因為它們是民營的,或合資經營的,未必能獲準上市。而一些績效不好和很不好的國有企業(yè),如夕陽工業(yè)、傳統(tǒng)產業(yè),甚至至今仍奉行計劃經濟體制的企業(yè),只要其它方面功夫做到,照樣能獲準上市。于是,有些企業(yè)為了股票上市,想方設法打通甚至收買證券公司、證券商、評估師、審計師,會計師、律師等進行形式各樣的“包裝”,導致證券市場魚龍混雜,真假難辨。凡此種種,恐怕證監(jiān)會并非不知道,卻一直難以采取有效措施改善。
上市公司奉行計劃經濟人事任免制度
雖然早在1993年我們就把“企業(yè)家”這個概念寫進黨的文件,但時至今日,我們仍把公司中的廠長、經理、董事長、總裁等領導人當作自己的官員或干部來選拔、任命、委派、評價和獎罰,甚至級別、工資待遇、離退休年限也均由上級主管部門來管理。在這種情況下,這些所謂的企業(yè)家,如廠長、經理、董事長、總裁,就成了“亦官亦商”的“兩棲動物”。即他們既是企業(yè)的經營者、管理者,又是政府的官員。作為前者,因經營和管理企業(yè),自然受制于市場,很像個企業(yè)家;作為后者,經常出入官場,經營官場,自然受制于政府,又很像政府官員。既然是官員,市場對他們就沒有約束力,他們的“上馬”或“下馬”,都不是市場行為,而是政府行為。當然這種行為帶有很大的隨意性,既可以隨時把政府官員調任為廠長或經理或董事長或總裁,又可隨時把廠長或經理或董事長或總裁調任為政府官員。這樣做的結果,必然導致:一方面大批企業(yè)家流入官場;另一方面大批官員走進企業(yè)。前者使真正企業(yè)家大量流失,后者使企業(yè)內部官僚化。在政府的心目中,這些人都是自己手中的“算盤珠”,可隨意擺放。
不僅如此,這種公司領導任免制的缺陷還在于:第一,對于業(yè)績突出的人員,所采用的不是經濟激勵,而是政治激勵,如“加官晉級”。這很不利經理人員作為企業(yè)家智力資本價值的實現;第二,必然在很大程度上剝奪了企業(yè)家對企業(yè)的經營自主權,壓制了他們積極性和創(chuàng)造性的發(fā)揮;第三,不能很好地用人唯賢,而更多地是用人唯親或用人唯“聽”。對上級管理部門來講,不一定是誰能把企業(yè)搞好就讓誰干,而是誰聽話就讓誰干,虧了我給你補。正如民諺所言:“會說會送,提拔重用;會說不送,原地不動;不說不送,下崗待用。”隨之而來的,必然滋長一些人跑官、要官的行為。當了官之后,又有恃無恐,濫用職權,胡作非為。這些人掌握企業(yè)領導權,如何能把企業(yè)搞好?
還值得重視的是,這種人事任免制度,使企業(yè)領導人難以預期明天的命運,很難要求他們對以后負責。有人說,企業(yè)負責人為了今天能吃到樹上的一個蘋果,而把整棵樹砍掉。為什么呢?因為明天這棵樹就不屬于他看管了。
強行撮合新老“三會”
我們常說的“老三會”,是指計劃體制下在國企企業(yè)中存在并發(fā)揮重要作用的黨委會、職代會、工會。從一定意義說,它們的相互結合和配合所組成的權益制衡機制,正是傳統(tǒng)企業(yè)中的治理結構。誰也不否認這“三會”在計劃經濟體制下的強大支撐作用!靶氯龝笔窍鄬Α袄先龝眮碇v的,系指在公司中所組成的股東會、董事會、監(jiān)事會。一部厚厚的公司發(fā)展史表明,作為公司之所以能成為現代企業(yè)制度,重要的標準之一,就是因為它在漫長的經驗積累中,逐步建立了完全適合自身高效運轉和發(fā)展的治理結構,即公司治理結構。公司治理結構,就是一組權益相關的主體,在日常公司運作中,既能協(xié)調一致、又能相互制衡的制度安排。這種制度安排的根本目的,在于求得運作成本最低而效益最大化,并實現效率和公平的和諧統(tǒng)一。比較地說,在人類歷史上和現實生活中所出現過的一切企業(yè)制度,現代公司制度可算作最先進的企業(yè)制度了。
如今我們對國企進行公司制改造,如果不是圖形式、走過場,很重要的一個方面,就是要用“新三會”來代替“老三會”,因為只有“新三會”才能適應公司制的要求。如果不是這樣,在公司制中,在建立“新三會”的同時,仍保留“老三會”,使“六會”并存,必須會造成機構重疊,并在權力分割和紛爭中形成大量的內耗,從而增大公司運作中的社會成本,降低效益。這樣一來,公司的先進性隨之喪失,國企改革也就失去意義。
這不是說讓“老三會”在公司建成后完全退出企業(yè),而是說他們必須在公司運作過程中,對其作用應作新的調整和安排,為的是讓他們去做自己應當做、可以做的事,其原則只能是保證“新三會”權力正常行使,而不能干擾“新三會”的有效運作,更不能凌駕于“新三會”之上。
濫用配股代替分紅
按照常規(guī),股東所以愿意購買股票,為的是通過股權獲利。其方式是,除了出賣價格上溢的股票外,就是定期或不定期按盈利率大小成比例地分紅。分紅是股權增值或實現的形式。一般情況下,由于股市風險較大,紅利要比存款或債券的利息要高。所以在正常情況下,股東都企盼通過分紅而獲得順理成章的收益。可是在我國上市公司中,十之八九不分紅,以送股或配股方式來代替分紅,而且根本不考慮股東的意愿,這無疑是一種侵權行為。股民在購買股票后,除了希望在二級市場上獲利外,還有一個正常的目的是通過分紅獲得高于銀行存款的收益?墒乾F在一些上市公司所考慮的是,既然不能從股市上再擴大新股民這個群體來增加公司收益,只好在已被套住的一些老股民身上再做文章。所以配股就成為他們的最佳選擇。配股帶有強制的性質,其要價都很高。對股東來講,所配之股要是不要?不要,就等于棄權或逃權;若要,只好再掏腰包往里填?墒翘钸M去之后,又如“瞎子跳樓,不知深淺”。這種反常的現象在如今的中國股市上,俯拾皆是。
必須認識到,這種強行的以“配”代“分”,一方面是股市疲軟的原因,另一方面也是違反民意的一種非理性的做法,是失信于股民的表現。正常的股市是不應讓這種不正常的現象繼續(xù)存在下去了。□(編輯:鄭作時攝影:史利陳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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