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禹錫之得妓與失妓
發(fā)布時間:2018-06-20 來源: 短文摘抄 點擊:
唐代禮教松弛,士人行為放蕩,劉禹錫也如此,不必以現(xiàn)代眼光來嚴(yán)格要求古人。題目所言劉之得妓與失妓,皆屬傳聞,未必有其事,我僅借此題,說明文獻(xiàn)與真相之間的距離,指明文史考據(jù)之復(fù)雜。綺題惑眾,愿承罪責(zé)。
劉禹錫之得妓,誕生了一個家喻戶曉的成語:司空見慣。關(guān)于此事,最早的記錄有兩處。一是孟啟《本事詩》:劉尚書禹錫罷和州,為主客郎中、集賢學(xué)士。李司空罷鎮(zhèn)在京,慕劉名,嘗邀至第中,厚設(shè)飲饌。酒酣,命妙妓歌以送之。劉于席上賦詩曰:“倭鬌梳頭宮樣妝,春風(fēng)一曲《杜韋娘》。司空見慣渾閑事,斷盡江南刺史腸!崩钜蛞约速浿。
《太平廣記》卷一七七轉(zhuǎn)引時,“李司空”作“李紳”。岑仲勉《唐史馀沈》卷三認(rèn)為“劉自和州追入,約大和元二年,至六年復(fù)出,于時紳方貶降居外,曾未作鎮(zhèn),何云罷鎮(zhèn)在京”,“同時守司空者乃裴度,此涉于李紳之全誤也”。卞孝萱作《李紳年譜》和《劉禹錫年譜》,逐年排比二人事跡,證定以李紳為李司空之不足憑據(jù)。然此屬《太平廣記》之誤改李紳,并非《本事詩》原文。
二是范攄《云溪友議》卷中《中山誨》,頗多不同:
昔赴吳臺,揚州大司馬杜公鴻漸為余開宴。沉醉歸驛亭,稍醒,見二女子在旁,驚非我有也。乃曰:“郎中席上與司空詩,特令二樂伎侍寢。”且醉中之作,都不記憶。明旦修狀啟陳謝,杜公亦優(yōu)容之,何施面目也。余以郎署州牧,輕忤三司,豈不過哉!詩曰:“高髻云鬟宮樣妝,春風(fēng)一曲《杜韋娘》。司空見慣尋常事,斷盡蘇州刺史腸。”
所敘更曲折,但破綻更明顯。杜鴻漸是肅、代間名臣,卒于大歷四年(769),在劉禹錫出生前三年。宋人刻意加以彌縫,如詹玠《唐宋遺史》即徑改作“韋應(yīng)物赴大司馬杜鴻漸宴”,其實韋任蘇州于杜去世后近二十年。
那么這件事情的真相到底如何呢?我在九年前曾撰文《司空見慣真相之揣測》(刊《新民晚報》2009年2月15日),認(rèn)為《云溪友議》的敘述,很可能來自韋絢的《劉賓客嘉話錄》,韋是永貞革新間宰相韋執(zhí)誼子,長慶間到夔州從劉禹錫問學(xué),劉因故人子而無話不談。三十多年后,韋回憶當(dāng)年談話撰成該書。事隔多年,不免有失實處。范攄撰《云溪友議》,更不免添加民間傳聞,離事實尤遠(yuǎn)。至于真相,我推測“揚州大司馬”是曾長期擔(dān)任淮南節(jié)度使的名臣杜佑,劉曾擔(dān)任他的掌書記七年,兩人關(guān)系昵密,因而發(fā)生這樣贈妓的非常事件。杜佑曾先后為司馬、司空、司徒三司之職務(wù),為司空見《舊唐書·德宗紀(jì)》記載,職銜為“檢校司空、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太清宮使”,時在他從揚州入相之際,且為時較短即授司徒,其間劉禹錫一直隨侍在他身邊。當(dāng)然其間也有難以解釋的地方,即《云溪友議》稱“昔赴吳臺”,又稱“以郎署州牧,輕忤三司”,劉詩也稱“斷盡蘇州刺史腸”或“江南刺史腸”,劉任蘇州刺史在大和五年(831),時杜佑去世已經(jīng)十九年,顯然難以契合。我認(rèn)為在上舉二書敘事中,包含了與劉禹錫生平有關(guān)的一系列細(xì)節(jié),從招宴人來說,有揚州大司馬杜公和李司空之別;從事發(fā)地點來說,有京師與揚州之不同;從劉禹錫的身份來說,有大和六年二月赴任蘇州刺史和開成元年(836)自和州刺史授太子賓客、分司東都之不同。到底在哪個節(jié)點上傳誤,皆不可解,至今尚難以得到完美的解釋。認(rèn)為司空即杜佑,至少可以解釋“揚州大司馬杜公”曾任司空的身份,而“以郎署州牧,輕忤三司”,則可以劉貞元末至永貞間,以屯田員外郎助杜佑判度支鹽鐵,則郎及三司皆得落實。劉的出生,其實在當(dāng)時屬于蘇州的嘉興境內(nèi),頗懷疑此“昔赴吳臺”不是指赴任蘇州刺史,僅指他早年來往蘇州、揚州間的一段經(jīng)歷。無論任蘇州或和州刺史,都在韋絢從學(xué)劉禹錫以后,不可能見于二人間的談話。拙解雖然還有一些疑問,但較前人自信得進(jìn)一解。劉禹錫的談話,經(jīng)韋絢多年后回憶寫出,再經(jīng)范攄任意改寫,幾度變形,與事實不免出入,是可以理解的。
有得必有失。意外得妓與遇暴失妓,劉禹錫居然都碰到了。
《太平廣記》卷二七三引《本事詩》載:“李丞相逢吉性強愎而沉猜多忌,好危人,略無怍色。既為居守,劉禹錫有妓甚麗,為眾所知。李恃風(fēng)望,恣行威福,分務(wù)朝官,取容不暇,一旦陰以計奪之。約曰:‘某日皇城中堂前致宴,應(yīng)朝賢寵嬖,并請早赴境會。’稍可觀矚者,如期云集,敕閽吏先放劉家妓從門入,傾都驚異,無敢言者。劉計無所出,惶惑吞聲。又翌日,與相善數(shù)人謁之,但相見如常,從容久之,并不言境會之所以然者。座中默然,相目而已。既罷,一揖而退。劉嘆咤而歸,無可奈何,遂憤懣而作四章,以擬《四愁》云爾。”居然又是李逢吉!侗臼略姟肥谴媪糁两瘢两駸o人疑其有偽,原文如下:“大和初,有為御史分務(wù)洛京者,子孫官顯,隱其姓名。有妓善歌,時稱尤物。時太尉李逢吉留守,聞之,請一見,特說延之,不敢辭,盛妝而往。李見之,命與眾姬相面。李妓且四十余人,皆處其下。既入,不復(fù)出。頃之,李以疾辭,遂罷坐,信宿絕不復(fù)知。怨嘆不能已,為詩兩篇投獻(xiàn)。明日見李,但含笑曰:‘大好詩。’遂絕。詩曰:‘三山不見海沉沉,豈有仙蹤尚可尋。青鳥去時云路斷,嫦娥歸處月宮深。紗窗暗想春相憶,書幌誰憐夜獨吟。料得此時天上月,只應(yīng)偏照兩人心!芬皇住!眱上啾葘,可以發(fā)現(xiàn)《太平廣記》所引根本不是《本事詩》。雖然奪妓者都是李逢吉,且都說在他任東都留守期間,但差異太大,即《太平廣記》說是劉禹錫,《本事詩》說子孫官顯隱其名,劉的兒子官位、名聲都未見超過。 短綇V記》說是在皇城中堂設(shè)宴的眾目睽睽之下奪妓,《本事詩》則僅為邀到家中相見;《太平廣記》說作詩四章,《本事詩》則云“為詩兩篇投獻(xiàn)”。可以認(rèn)為,《太平廣記》所引書名有誤,根據(jù)后面要引到的宋敏求的記錄,可以確認(rèn)《太平廣記》的根據(jù)是另一部書《南楚新聞》。
這一故事之另一文本記錄,則作唐末商人劉損事,記載最早見《燈下閑談》卷上《神仙雪冤》:呂用之在維揚日,佐渤海王擅政,害物傷人,具載于《妖亂志》中,此不繁述。中和四年秋,有商人劉損,挈家乘巨船自江夏至揚州。用之凡遇公私往來,悉令損覘行止。劉妻裴氏有國色,用之以陰事構(gòu)置,取其裴氏。劉下獄,獻(xiàn)金百兩免罪。雖即脫于非橫,然亦憤惋。因成詩三首曰(詩略)。詩成,吟詠不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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