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護法
發(fā)布時間:2020-04-11 來源: 短文摘抄 點擊:
“妨害作證罪已經成為懸在每一位刑事辯護律師頭上的一把刀,更何況律師的各種權益被如此踐踏。律師是保障公民權益的,現(xiàn)在他們連自己的權益都保障不了,談何保障他人的權益”
8月8日凌晨,海濱小城北海迎來一場熱雷雨,海上升騰起白茫茫的霧氣。上午9點,“裴金德等人故意傷害案”并未能在北海中院如期開庭。
兩天前的晚上10點,來自全國各地為本案5名被告辯護的十多名律師正在酒店房間商討一日來的準備情況,案件第一被告的辯護律師陳光武接到法院電話,要求所有律師前往法院取文書。當法院書記員將這份文書送到律師們所住的酒店時,陳光武才看清楚,這是一份“延期審理決定書”。這是法院繼7月25日以來的第二次延期審理。
8月7日,從全國各地趕來的十多名辯護律師以及聲援律師,換上網友為其定制的白色T恤,胸口是統(tǒng)一的鮮紅字眼:中國律師。案件第三被告辯護律師周澤最初設想的是,辯護律師們能穿著這件T恤在法庭上進行辯護,無奈最終只能在北海老街街口合影,以鼓舞士氣。
這本是起稀松平常的案件:兩年前的初冬凌晨,在北海跑船的17歲少年黃煥海在和裴金德、裴貴等另一群年輕人的口角斗毆中,失蹤數(shù)日。北海警方將事發(fā)當時斗毆的涉事4人作為嫌疑人帶走。5天后,黃煥海的尸體在北海邊的水產碼頭被撈起。一年后,北海市檢察院對4名嫌犯提起了公訴。
將十多名刑事辯護律師吸引到北海的,是案件起初的4名辯護律師楊在新、楊忠漢、羅思方以及梁武誠因涉嫌辯護人妨害作證罪被廣西北海警方刑事拘留的消息――此前的李莊案和這次北海律師的遭遇,讓從事刑事辯護的律師人人自危。
外界將為北海律師辯護的10名律師命名為“北海律師團”。從李莊案之后,刑事辯護律師聯(lián)合辦案蔚然成風,及至北海一案,“刑辯律師空前團結”。
在收到法院延期審理的決定書后,北海律師團的律師們授權湖南律師楊金柱在博客上發(fā)布決定:“從今天起,北海律師團的律師們在辦理北海系列案件過程當中,嚴防死守中國律師執(zhí)業(yè)權利!面對北海司法機關侵害中國律師執(zhí)業(yè)權利的違法行為,律師團絕不退縮半步!實現(xiàn)程序正義就在當下、而不在未來!”
“每個人都是不安全的,不只是律師,即便今天是參與刑訊逼供的警察,明天也可能是被刑訊逼供的對象。”律師們用自己手頭并不鮮見的案例反復說明:要用法治重建社會的安全感。北海案成了一場“護法運動”。
北海律師“集結號”
在裴金德等人故意傷害案庭審時,被告人楊柄棋的辯護律師楊在新申請3名女證人出庭作證,同時,裴金德、裴貴、楊柄棋3名被告人全部當庭翻供。
檢察院認為3名證人的證言與查明的事實不符,有作偽證的嫌疑,并提出延期審理,對案件進行補充偵查。北海公安部門經過偵查,認為3名女證人涉嫌作偽證,警方稱:裴金德等4名嫌疑犯也承認翻供是受楊在新等律師的教唆。
1952年出生的楊在新是廣西百舉鳴律師事務所律師,曾經辦理過多起維權案件,被當?shù)赜嘘P部門認為是“刺頭”。甚至在2003年被當?shù)匾詰岩蓭椭显L人士為由,被勞教6個月。
百舉鳴律師事務所主人覃永沛在律師團中擔任第二被告人裴貴的第二辯護人。據(jù)其介紹,楊在新接受楊柄棋家屬委托后,即赴合浦縣看守所會見當事人楊炳棋,“他的會見筆錄有5頁長”。楊炳棋在會見時否認自己有罪,并提到自己被刑訊逼供。
此后,百舉鳴律師事務所的同事接到楊在新的電話,征詢是否應該舉報自己當事人被刑訊逼供一事。“楊在新還和楊忠漢律師一同到4名被告人的老家進行調查取證,找到3名女證人,并錄制了44分鐘的視頻!瘪琅嬲J為,或許就是律師的積極調查取證,為他們惹來了牢獄之災。
6月13日,北海警方對參與裴案的4名辯護律師以涉嫌觸犯刑法第306條為由采取強制措施。很快,楊在新、楊忠漢、羅思方、梁武誠4位律師因涉嫌辯護人妨害作偽證罪,被廣西北海警方刑事拘留。第二天,楊在新被警方帶走時,其電腦和相機等物品也同時被查抄。
6月15日,有著“律壇怪俠”之稱的湖南律師楊金柱接到北海案律師楊在新妻子黃仲焱的電話,稱其接到北海市公安局刑偵支隊五大隊通知,其夫楊在新因涉嫌偽證罪被關進北海市看守所,正在等待北海市公安局的《刑事拘留通知書》。
這一天,楊金柱在博客上發(fā)布了第一篇關于北海案的博文。此后將近兩個月里,楊金柱的博客上每天都在“直播北!。有時候甚至一日三四篇博文,理論與事實并舉。
律師團的“集結號”也是由楊金柱吹起的。楊在新身陷囹圄時,楊家多次給楊金柱電話,請求聲援。在全國律政界頗有聲望的楊金柱閉門看了兩天案卷,找到北京律師陳光武,并在網絡上發(fā)出聲援信息,很快得到陳有西的響應。在這兩位業(yè)內聲名卓著的年長律師倡議之下,各地律師在幾個月里云集起來,結成目前這支被稱為“全國最豪華的刑辯律師團隊”。
北海案中案綿延數(shù)月,律師團幾乎每一位律師的博客和微博上,都充斥著案情的進展,使得北海一案幾乎成為一場全國律師群體與北海公權力機關的“公開官司”。在篇篇“檄文”中,以“律壇怪俠”楊金柱的博客最盛。
8月6日晚,再一次的延期審理決定書下達時,只能在幕后鼓勁推動的楊金柱抵達北海――當時的他只是個“待業(yè)律師”,已經待業(yè)9個多月,還要再隔一天,他才恢復執(zhí)業(yè)。
他用帶著濃重湖南腔的普通話反復激昂陳詞:“他們(公檢法部門)有18般武藝,而律師只有兩件:法律和輿論?剞q審三方本是一個穩(wěn)固的三角關系,理想狀態(tài)是等邊三角形,但是目前有一方在不斷被縮短。我們不求等邊,但求保持直角吧。”
去年,楊金柱因“在律師警示教育活動期間,在互聯(lián)網上發(fā)布一系列錯誤言論,經多次勸誡無效,其行為嚴重損害了事務所的形象和聲譽”,被其一手創(chuàng)辦的湖南通程律師集團事務所解職――當時,他一邊在博客上連續(xù)發(fā)文,公開叫板司法部門,矛頭直指最高法院和司法部;一邊依然“肆無忌憚”地進行著刑辯工作!盀榱吮W÷伤习俾蓭煹娘埻搿,楊金柱只能選擇被所里除名。
再回到2007年,年收入過百萬、在湖南政法界擁有豐富人脈的楊金柱,卻突然重新打量自己,“錢對于一個律師是很重要,但一個真正的律師,應該還有比錢更為重要的追求!彼麤Q定告別“埋頭掙大錢”的安逸日子,開始通過網絡,批評社會不公,自稱“戰(zhàn)風車的堂吉訶德”。
早在20歲時,他就試過“戰(zhàn)風車”了。當時,父親被刑訊逼供自縊身亡,下葬時,他被禁止哭泣;此后幾年內,他多次進京為父親鳴冤,成為早期的訪民;21歲,他被扣上右傾的帽子……直至高考恢復后的1980年,楊金柱考入大學,6年后他成為律師。
這位喜歡用全名稱呼自己的律師還有著“中年文學夢”,即便恢復執(zhí)業(yè),他仍宣布:未來律師將是他的副業(yè),更多的時間將花在寫作上,“通過書寫來吶喊”――李莊案之后,他就寫了10萬余字的批評文章――他似乎并沒有“吃一塹長一智”,反而決定要一條道走到黑。
辯護權之爭
8月27日,陳光武接到北海中級法院承辦法官通知:裴金德等傷害案件因故延期審理近一月,依法應在延期屆滿時恢復庭審,特通知辯護人盡快安排會見,9月6日將安排開庭――在案件一而再地被延期后,終于有了一絲進展。
本次刑辯律師的聯(lián)合辦案,楊金柱的號召只是表面原因,根本還在于辦案環(huán)境的惡化!斑@是我執(zhí)業(yè)以來從未遇到過的律師權利侵害”,被推舉為北海律師團“團長”的陳光武律師說。在7月18日北海律師團成員被圍攻毆打事件之后,這句話更是被律師團成員頻繁提及。
頂替許蘭亭擔任第一被告裴金德辯護人的陳光武,一直以寬容謙和的態(tài)度辦案,即便在遭遇了圍攻之后,仍對北海市中院保持著信任。然而,之后發(fā)生的一切,徹底擊破了他的幻想。
8月5日,陳光武接受案件主犯裴金德妻子楊子玉委托,擔任其審判階段的另一辯護人!爱斒氯嗽黾愚q護人,這一小兒科的訴訟程序,在北海中院卻遭遇連連,令我眼界大開!钡诙焐衔纾惞馕涑治袝、律師函、執(zhí)業(yè)證書到北海中院刑一庭遞交辯護手續(xù)。一進大門就被要求出示律師執(zhí)業(yè)證書、審查證件、登記。隨后通過安檢門,公文包必須過安檢。“律師安檢,這可是最高法院一再明確禁止的!
在北海市中級人民法院7樓刑一庭,副庭長黃思盛接待了陳光武!捌鸪鯌B(tài)度還好,但一看到我提交的裴金德辯護手續(xù),馬上強硬起來,明確表示不能接受,說開庭還有3天,時間太緊。”陳光武表示案卷已經看了,不需要特別準備,時間上的倉促由其本人負責。對方則稱:裴金德已經有一位律師了,辯護權基本得到保障。當陳光武力爭“被告人可以委托兩位律師”時,這位副庭長最后便堅稱:“辯護手續(xù)需要到看守所找被告本人簽字確認!
一番僵持之后,陳光武反駁:“你們的要求是非法的,律師由親屬簽字授權即獲得了辯護權,法院沒有理由拒收我的辯護手續(xù)。你們拒絕接受我的辯護手續(xù),要拿出法律依據(jù)!”在反復溝通無果之下,陳光武要求面見洪祖庭長。“黃思盛副庭長即稱洪庭長不在家,隨后以個人有急事為由,匆忙離去!
這位律師團年齡最大的老律師,帶著心臟病,強壓怒火,敲開了庭長辦公室的門。見陳光武未請而入,洪祖高聲吼道:“你是怎么進來的,誰叫你進來的!”隨即沖上前用雙手把陳光武一直推到門外!拔60歲了,第一次受到如此侮辱!我的拳頭攥出了響聲,差一點揮了出去。”
此前的7月6日,北海律師團接受裴金德妻子委托,由許蘭亭和朱明勇兩位律師擔任裴金德的辯護人。律師團按照法院要求,先將朱明勇的委托手續(xù)和律師事務所公函傳真到北海中院刑一庭。但在7月19日,朱明勇應看守所要求到法院辦理會見蓋章手續(xù)時,法院告訴他:裴金德已經聘請了兩名律師。據(jù)法院稱,這兩名律師于7月15日遞交手續(xù),而朱明勇的手續(xù)則是14日傳到中院的。
在裴金德妻子楊子玉的強烈要求下,法院提審裴金德,同意解除兩名北海本地律師的委托。那個上午,朱明勇得以會見裴金德。卻發(fā)現(xiàn)“裴金德精神受到極大控制,極度恐懼,整個會見過程一言不發(fā)。會見后,法院又再次告知還需要再次提審裴金德,讓他確認辯護人”。此后,朱明勇在博文中對裴金德的辯護權之爭提出了16點質疑。
“對于一個被羈押的被告人,沒有家人委托,甚至極力反對,既沒人付律師費,又不屬于法院指定的律師,究竟是通過什么途徑進入看守所取得被告人的委托?”朱明勇的這一問題在裴金德妻子楊子玉那里得到解釋:楊曾問過北海這兩位法院稱是“裴金德聘請的律師”,得到的答復是警察帶他們進看守所的,但當問及是誰帶他們去的,兩律師則稱“不能說”。楊子玉讓這兩位律師退出,對方卻表示了疑慮,說:“不能退!
“啞巴會見”
8月6日,離原定開庭僅一日。第三被告人楊炳棋的辯護律師周澤從看守所回來后感嘆:“至今為止,沒有一次有效會見,這庭怎么開?”這一天,當他會見楊炳棋,試圖為其解釋有關法律規(guī)定的時候,被以“串供”的名義要挾,會見最終被強行中斷。幾乎是不約而同的,從律師團介入此案之后,當事人在會見時都成了“啞巴”。
7月21日上午,朱明勇拿著加蓋法院公章的會見手續(xù)到北海市看守所會見裴金德,辦好登記,等候許久才得以進入看守所大門,在看守所登記室辦理登記、提交律師證、委托書、會見證明。此后的程序讓他愈發(fā)覺得荒謬:被要求查驗身份證,又被要求過安檢門。
類似機場使用的安檢儀器,在朱明勇全身上下掃描。在此前律師團的房立剛律師會見中出現(xiàn)解下褲腰帶的情況后,朱明勇特意只帶了會見需要用到的手續(xù)和證件,穿上T恤和短褲!拔疑踔料氲,如果他們還不放心,我干脆就來個裸體會見!
會見并非在專供律師會見的房內進行,朱明勇注意到那是一間“3號提審室”。一名編號為188的人在他面前坐下來,這就是裴金德。
裴的身后,一名警察目光專注地盯著面前兩人的一舉一動;朱明勇的身邊則是另一名警察就坐。朱告訴身邊的警察:“律師會見不被監(jiān)聽,這是法律規(guī)定,請你出去!
“你有什么權力指揮我。”
“這是法律規(guī)定!
“在這里就得按照我的規(guī)定!
朱明勇順勢查看他的警號,對方立即抱起雙手,把警號遮住。
對面的裴金德看著這一切,一言不發(fā)。朱明勇反復告訴他:“我是你妻子聘請的律師,是來自北京的律師,不是法院指定的律師。你妻子還給法院寫了一份不同意聘請北海海城律師事務所律師的通知書,還有她簽字的委托書。你有什么想法都可以說!
裴金德連續(xù)看了兩遍通知書和委托書,依然低著頭一言不發(fā),朱明勇看到他眼圈紅潤,時不時抬頭看門外的人。
“他低下頭,抬起眼睛,用一種極度恐懼的眼神看著我,嘴里喃喃自語,但是聽不見任何聲音!敝烀饔聠査,是否聽得見其說話,裴點頭。沒有語言,只是點頭和搖頭,時而用雙拳擊打自己兩邊太陽穴,眼睛紅了,依然一言不發(fā)。朱明勇反復說服,只看到他用戴著手銬的手,從較低的位置指向朱明勇身后的警察和門外的人。
“裴金德身后的警察用手摸摸裴金德的頭,說他有點發(fā)燒。過了一會,那個警察又拿來一個儀器放在裴金德的頭上,按了好幾次,說壞了!
直到眾多警察要帶他離開的一刻,幾句方言從裴金德口中滑落。警察翻譯說,“他問如果請了你,自己還能不能為自己辯護!敝烀饔赂嬖V他:“律師可以為你辯護,你也可以為自己辯護,你還可以隨時換律師,即使開庭時覺得你的律師不行,也可以要求換律師,還可以換兩次。”說完裴金德被警察帶走了,“什么筆錄也沒有,什么話也沒有對我說,什么字也沒有簽!
“我從1993年考取律師資格開始辦理刑事案件,辦理過若干公安部督辦的重大刑事案件,還辦理過溫家寶總理批示的、省委書記任專案組組長的重大案件,但是每一個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從來沒有出現(xiàn)這種情況,一言不發(fā),并且出現(xiàn)那種極端的恐懼,恐懼情緒甚至都感染了我!
被告人的沉默“像死一般的沉寂”,令朱明勇感到恐懼、窒息。
赤裸裸的人身攻擊
如果說辯護權和會見權的受損是對律師職業(yè)權利的破壞,那么律師人身安全受到威脅,則是對律師作為人的基本權利的危害。
7月18日發(fā)生的“律師被圍攻毆打事件”,已被律師團稱為“國內攻擊律師最為惡劣的‘7•18律師被圍攻毆打事件’”。
當天,律師團成員先后兩次遭到當?shù)貛资幻魃矸萑藛T的圍攻,打、抓、咬、辱罵、吐痰等。60歲的陳光武律師全身十余處被抓傷,手臂被咬傷;李金星律師全身多處受傷并被打倒在地,渾身抽搐,昏迷長達幾小時,被送往當?shù)蒯t(yī)院搶救;楊名跨律師、徐天明律師亦遭多次攻擊。
盡管事件發(fā)生時,律師團多次報警并在報警時強調:“現(xiàn)場圍攻者眾多,場面失控,望盡快派警力控制!钡焙>讲⑽醇皶r出警,甚至在新聞通稿中對事件進行了歪曲事實地通報。
此后,黑龍江律師遲夙生以全國人大代表的身份飛赴北海,對北海警方進行當面質詢。北海警方也明確拒絕了律師團公布、復制當晚錄像的要求。
隨后的3天里,只要律師出現(xiàn)在看守所試圖會見當事人,“上述不明身份人員總能準確及時地出現(xiàn)在看守所門口,對律師大肆進行圍攻,謾罵、拉扯、追趕、吐痰,即使律師們報警,也不能得到制止!
在門外辦完登記手續(xù)后,看守所依然大門緊閉,任憑不明身份人員圍攻律師團。每次報警,“出警人員均不對圍攻者進行任何形式的制止和處理”。
律師團總結了7條包括會見權得不到保障在內的律師執(zhí)業(yè)權利受侵害事實!熬芙^讓律師會見當事人的理由聽起來頗為荒誕,諸如‘當事人情緒不好’、‘當事人還沒想好’”,無厘頭的理由讓律師們哭笑不得。
北海律師權益被一而再地侵害,很快在網上輿論中獲得了聲援。四川南充律師林波首先提出要對此提起行政訴訟,各地律師又一次紛紛報名代理北海律師團的行政訴訟案件。8月5日,當律師團再進駐北海的時候,深圳的李志勇律師和黃有奇律師、重慶的蒲萬純律師以及南充律師林波也隨之而來。
至此,原先一起簡單的“裴金德等人故意傷害案”,衍生為“北海四律師偽證案”,之后到“北海律師團維權案”。“若沒有4律師被指偽證,案件或許就此為止,這個來自全國的豪華律師團也無從產生,但是辯護人妨礙作證罪已經成為懸在每一位刑事辯護律師頭上的一把刀,更何況律師的各種權益被如此踐踏。律師是保障公民權益的,現(xiàn)在他們連自己的權益都保障不了,談何保障他人的權益?”南充律師林波和大部分律師一樣,在此案中感到了唇亡齒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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