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自由的鼴鼠”談起
發(fā)布時間:2020-04-11 來源: 短文摘抄 點擊:
法國左翼歷來比右翼更具“侵略性”,無論是實質(zhì)性的還是思想上的。 以激進反華而著稱的法國左翼《解放報》“中國?钡纳缯撝杏羞@樣一句話:“民主是否正在變成一種相對的、有爭議的――總之一句話――地區(qū)性的理念?”“眼下的第二大超級大國的中國向西方扔下了這一挑戰(zhàn)。中國期望從長遠的角度將西方從世界版圖上邊緣化。”“其力量不僅僅在于人口、經(jīng)濟和軍事。而且也在于意識形態(tài)……”這份已被右翼實力財團羅斯切爾德收購的左翼報刊的社長羅蘭?約弗蘭無可奈何地寫道,中國“以其物質(zhì)和貿(mào)易實力,使西方民主國家抵制奧運開幕式的一廂情愿的念頭在幾周內(nèi)便煙消云散”……這一哀嘆顯然表明,當中國人早就以“實踐作為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來處世,并取得經(jīng)濟、政治和社會巨大進步時,法國左翼思想家們(由右翼財團供養(yǎng))則仍然以“冷戰(zhàn)思維”來觀察和評判中國。
法國左翼歷來比右翼更具“侵略性”,無論是實質(zhì)性的還是思想上的。法國發(fā)動對非洲殖民戰(zhàn)爭時,恰恰是左翼執(zhí)政。對于法國左翼來說,意識形態(tài)是永遠不會過時的,即使中國人想回避也罷!因此可以預見,中法之間的風波是不會平靜下來的。事實上這幾天正隨著奧運的臨近而愈演愈烈!類似3?14拉薩事件、4?7巴黎圣火受阻事件等引發(fā)中西方輿論“大戰(zhàn)”的事件,還會繼續(xù)爆發(fā)。這已經(jīng)不是什么新聞了。
引人思索的,是該社論的最后一句話:“然而,就是在一個自信的中國內(nèi)部,也仍然有自由的鼴鼠在挖著洞。”“鼴鼠”一般在冷戰(zhàn)時期用來比喻鉆進對方陣營里的人員,如打入敵國內(nèi)部的間諜、或鉆進黑社會的警察特工之類的;后引申為在對方陣營里為己方效力者。那么《解放報》的社論用這個定義非常明確的詞用意何在呢?
當喬姆斯基在激烈批評本國政府時,他仍然對外國媒體說:“美國在很多方面仍然是世界最好的。”因為他絕對不會忘記自己是個美國人。中國的知識分子是否會忘記自己是哪個國家的人呢?如果忘記自己是哪個國家的人,又怎么能讓這個被拋棄的國家給你自由呢?法國和美國都有不成文的規(guī)定,搞政治的人在國內(nèi)可以“揭露批判”,但一旦到了第三國,則不得批判本國政府。這就是西方國家“言論自由”賴以存在的底線,即內(nèi)外有別。只有當自己的知識分子懂得內(nèi)外之別、國家利益永遠與他國利益處于沖突狀態(tài)時,自由才會成為一種可能。
我在法國旅居多年,深刻認識到,在法國知識分子中間,這一條線的劃分,是非常嚴格的,越線者往往身敗名裂,因此他們自律性極強。法國知識界的“自由”存在于“反政策不反體制”。反過來,其在國內(nèi)的自由則恰恰因其自律而得以生存。盡管如此,這一自由仍然受到體制頒布的法律的規(guī)范。自由在法國是有內(nèi)外之別的。對來自國外的思想和言論的限制極其嚴格。法國1939年6月24日通過的(至今有效的)法令規(guī)定:“禁止擁有、向公眾散發(fā)、銷售和展出用于宣傳目的的、來自國外、或受到國外影響的、有害于國家利益的傳單、公告或書籍。凡違反上述規(guī)定者將受到五年監(jiān)禁和9000歐元罰款,法庭還可判處剝奪公民權利五至十年。”
這一法律之嚴厲,從字面上即可窺一斑。凡來自國外的、或受到國外啟示的內(nèi)容,都有可能(或被解釋為)“有害于國家利益”。因此在“有害于國家利益”和“用于宣傳目的”這兩項非常泛泛的限定下,這項法律不僅僅是禁止散發(fā)、銷售和展出,甚至“禁止擁有”。由此我們可以理解,假如外國也有一個類似“記者無疆界”的組織,熱衷于向法國記者頒發(fā)獎金,并要求他們傳播某些具有特定含義的信息(如違反移民人權、對布列塔尼進行語言滅絕等等),按法國法律,任何傳播者都將負刑事責任。在和平時期,這一法律可以被暫時忘卻;但如果法國處于某種敵對輿論環(huán)境的話,可以肯定這一法律將會無情地被付諸實施。
“自由的鼴鼠”從這一意義上來看,應該所指明確。法國意識形態(tài)斗士們是不知道“己所不欲”的教誨的;相反,“在東方正在升起另一面旗幟,為什么我們突然就要降旗投降呢?”約弗蘭最后在其社論中寫下了這么一句結束語。這若非宣戰(zhàn),至少是明確挑戰(zhàn)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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