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光:孫志剛之死兩周年祭
發(fā)布時間:2020-05-23 來源: 短文摘抄 點擊:
年輕的大學生孫志剛離開人世兩年了。沒來得及成家立業(yè),沒來得及生兒育女,沒來得及恩養(yǎng)父母,沒來得及報效祖國。僅僅因為忘記攜帶人民政府頒發(fā)的暫住證,他就把大好的光陰和錦繡的前程,通通斷送在收容站的監(jiān)房里。套用一句老掉牙的官話,孫志剛生在新社會,長在紅旗下,受了黨和人民多年的教育和培養(yǎng),剛剛開始為革命工作,還一事無成,他憑什么就那樣匆匆走了?
我不知道在他短短的一生中,經(jīng)歷過多少生命的歡樂,但我知道,在他生命的最后時刻,他曾經(jīng)加倍地飽嘗了生命的痛苦,這痛苦象大山一樣沉重(不然怎么叫“執(zhí)法如山”呢),直達生命的極限。
在與合法權(quán)力和非法暴力不期而遇的那幾天,在承受慘痛的毒打和折磨的那一夜,可憐的孫志剛,他提前預支了后半生所有的痛苦,提前告別了后半生所有的喜樂。在他彌留之際,也許他曾經(jīng)這樣告慰自己:“人生百味,人間百態(tài),已經(jīng)與我無緣了,但終于見到了某些神圣之物的丑陋原形,終于領(lǐng)教了人權(quán)的卑微和官權(quán)的霸道,我這一生,也算沒白活了。”他永遠弄不明白的是,那一紙拿錢就可以買到的暫住證,那一紙藉以標明異鄉(xiāng)人身份的暫住證,那一紙讓“流動人口”必須繳納額外費用的暫住證,它的分量怎么就那么大,它所代表的權(quán)力和利益,竟然能使一個年輕鮮活、朝氣蓬勃的生命,立刻就變得奄奄一息?
孫志剛離開了他“暫住”的人間,到達了永恒的天國。
孫志剛之死發(fā)生在“盛世”的崢嶸歲月中,如果沒有南方都市報,如果沒有稍稍游離于主旋律邊緣的互聯(lián)網(wǎng)絡(luò),孫志剛的故事,也就差點埋沒在盛世的光輝之中了。感謝孫志剛,感謝那些關(guān)注孫志剛之死的人們。孫志剛沒有白死,他以生命為代價,證明了收容遣送制度的丑惡,證明了公民在本國“神圣領(lǐng)土”上“暫住”的荒謬。孫志剛之死鐵證如山,他所證明的丑惡和荒謬,就連當初發(fā)明了收容站和暫住證的人也無法否認。
孫志剛的故事讓我想起印度的圣雄甘地。當年輕的甘地律師在南非工作時,十分樂于為人們劃分身份等級的南非當局制定了一項法律,要求所有的亞裔居民必須辦理一種特別的身份證。這樣一來,在南非,黑人有黑人的證件,亞裔有亞裔的證件,在政府看來,這是天大的好事,有利于維護社會秩序,有利于對不同類別的人口區(qū)別對待、加強管理(當然,白人不必辦理任何特別的身份證件)。南非政府規(guī)定必須限期辦證,否則法不容情,一律收容到監(jiān)牢里去。老實的華裔都乖乖地辦證了,但甘地號召南非的印度裔居民拒絕辦證,他領(lǐng)著一幫人眾前往監(jiān)獄,聲稱依法自愿服刑,但絕不辦證。這些自愿坐牢的不法之徒越來越多,都賴在監(jiān)獄里轟也轟不走,而南非的警察又畢竟不敢把這些人打死,于是,南非各地的監(jiān)獄人滿為患。政府被迫談判,結(jié)果,惡法終于不能付諸執(zhí)行。從那以后,甘地把“非暴力”、“不合作”的運動又從南非搬到了印度祖國,成就了一番偉大的事業(yè)。
如果南非的警察(或警察授意的同監(jiān)人犯)把拒絕辦理歧視性身份證的圣雄甘地打死了,也許非暴力不合作運動的歷史、現(xiàn)代印度的歷史都將改寫。孫志剛畢竟不是甘地,他沒有拒絕辦理暫住證,他更不敢號召別人同他一起和平抗法,他的致命錯誤以及他的英雄壯舉,只不過是沒有隨身攜帶那張表明他應該受到某些歧視的暫住證。他絕不會英勇到要用自愿坐牢來要挾警察,是警察以收容和毒打來懲罰他。甘地不怕坐牢,他沒死,孫志剛害怕收容,他死了,好在結(jié)局是類似的,一部在南非和中國不能稱之為“良法”的法規(guī)終止了,雖然中國的暫住證還沒有取消,但收容站已經(jīng)換成了救助站。一個人的歷史和一個制度的歷史,就這樣改寫了。
也許很多很多年以后,當暫住證成為文物,當收容站成為古跡,當孫志剛同齡人的子孫的子孫讀到孫志剛的故事,當他們面對文物古跡去領(lǐng)略中華的古老文明,他們或許會嘲笑他們的祖先:這是些怎么樣愚昧和野蠻的祖先啊,竟然不可思議地發(fā)明了收容站和暫住證這樣的東西來折騰人?那樣一來,在我們子孫的子孫們眼中,中國數(shù)千年光輝燦爛的文明史,也免不了會蒙羞受恥。可是,離孫志剛之死才兩年,我們這些不肖的祖先卻沒有資格嘲笑任何人,因為我們所有的人,受過收容的和沒有受過收容的、在本國暫住過和沒有暫住過的人,都是這一事件的當事人。
孫志剛之死帶來的進步是有限的。而由一個年輕人的非正常死亡所帶來的進步,是不是那么牢靠,也還令人懷疑。我們不能不注意到,今天中國人的政治身份和社會身份,依然是按照戶口、人事檔案、政治面貌等等名目來分類的,如果這些分類與本應人人平等的政治經(jīng)濟和社會權(quán)利有關(guān),那么,被排斥于某種分類之外便意味著某些憲法權(quán)利與正當利益的喪失。在孫志剛之后,即使我們已不必因某種不當?shù)纳矸莘诸惗八,但我們(nèi)孕鑼δ切⿲⒁徊糠止翊蛉肓韮缘娜魏畏ㄒ?guī)保持警惕。
因為孫志剛的悲劇凝聚和放大了中國數(shù)億“流動人口”遭受的不公平待遇,也因為孫志剛的悲劇改變了中國數(shù)億“流動人口”的前途和命運,所以,當某些不合理的陋規(guī)惡法死亡腐朽之后,孫志剛的名字將永垂不朽。
謹以此文祭告我的湖北老鄉(xiāng)孫志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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