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力建:明朝反腐敗的啟示
發(fā)布時間:2020-06-02 來源: 短文摘抄 點擊:
電視臺曾播過一部叫《海瑞》的電視劇,這部電視機給人的啟示是:我們古代就有這樣直道而行的正人君子的確值得我們驕傲與欣慰——或許,我們中華文明所以能夠歷千年巨變大劫后綿延至今,就是靠了許多像海瑞這樣“舍生取義拼命硬干”的“中國脊梁”們的薪盡火傳。在腐敗之風越刮越烈的今天,海瑞這樣的清官典型尤具意義,他可以作為一面鏡子,讓我們今天的袞袞“人民公仆”們以古為鑒,正正衣冠!而我們一般人也可以從海瑞的故事中得到不少關(guān)于腐敗與反腐敗的啟示。
有明一代,應該說是反腐敗非常起勁的一個朝代:朱元璋建國之后,吸取了前代官逼民反、腐敗亡國的教訓,開始嚴懲貪官污吏,其整肅吏治法令之嚴峻、牽涉面之廣泛、手段之酷烈,都達到了前所未有的地步。他制定的法律規(guī)定:官吏受賄枉法者,贓一貫以下杖刑七十,每五貫加一等,至八十絞;
監(jiān)守自盜倉庫錢糧等物者,贓一貫以下杖刑八十,至四十貫斬;
官吏貪污至六十兩銀子以上者梟首示眾,并處以剝皮之刑。他是這么說的,也是這么做的——當時許多衙門門口就掛著塞滿稻草的人皮:那就是因貪污而被剝了皮的該衙門前任官員!令繼任者觸目驚心!據(jù)野史記載,明朝刑罰中還有一種叫“醢”:就是朱元璋把那些犯了貪污罪的官員剁成肉醬,然后分給各地官員吃下——意思當然很明顯:你們可得小心了,誰要是貪污,可就是這味道啦!可就這樣一個靠嚴刑峻法“反腐倡廉”的朝代,最后也鬧到貪污成風不可收拾——比如嘉靖41年(1562年)內(nèi)閣首輔大臣嚴嵩垮臺被抄家時,竟抄出黃金三十萬兩,白銀二十萬兩,其他珍寶不可勝數(shù),與此同時,國家銀庫太倉里的存銀不到十萬兩!而明朝最后滅亡的結(jié)局也與貪官污吏甚囂塵上大有關(guān)系。這是什么緣故?難道腐敗就是這么不可反也不能反么?
杜絕腐敗有兩個要件:一是監(jiān)督必須有力,其二是官員的薪水收入應該合理。而這兩條在明朝可以說都不具備。
先說監(jiān)督。雖然朱元璋在登基之初,為了確保封建官僚機構(gòu)的正常運作,防范和抑制官場腐敗,建立了都察院,并把都察院御史的職責明確定為:“專糾百官,辯明冤枉,提督各道,為天下耳目風紀之司。凡大臣奸邪,小人構(gòu)黨,作威作福亂政者劾;
凡百官猥葺、貪冒、壞官紀者劾;
凡學術(shù)不正,上書陳言,變亂成憲希進用者飭。遇朝覲考察,同吏部司賢否黜陟。大獄重囚,無鞠于外朝,皆刑部考察大理讞平之。其奉敕內(nèi)地,附循外地,各專行敕行其事。”(《明史•職官志二》)由此可見,明朝所設都察院是將現(xiàn)在的紀檢、組織、公安、司法職能集于一身,也還是有職有權(quán),有聲有色的?梢驗檫@些權(quán)力都是皇帝一人授予的,所以監(jiān)察官執(zhí)法只能依賴皇權(quán)的保護才能有效進行,是一種典型的人治,所以也就不可能從根本上解決官員腐敗問題。我們以嚴嵩為例:自嘉靖7年,嚴嵩靠在祭奠嘉靖生父的寢陵時,迎合皇帝心意,編造天降祥瑞的神話博得皇帝歡心后成了嘉靖最信任的人——嘉靖專事齋醮禱祀不理朝政而將大權(quán)悉委嚴嵩;
他又在朝中結(jié)黨營私排除異己終成“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首輔大臣,王公大臣文武百官悉奔走其門下,誰敢監(jiān)督他?就是有人管他也不過是飛娥撲火自取滅亡。沒人敢管也沒人能管,他當然隨心所欲胡作非為——明朝懲治貪污的嚴刑峻法于他而言,形同虛設。直到嚴嵩八十歲時,老邁昏庸得經(jīng)常奏對不當,給皇帝寫的“青詞”也只能讓人代寫而無法讓皇帝滿意,這才失寵而被削籍為民。所以,單有懲治腐敗的法律遠遠不夠,還必須真正做到違法必究,這只有靠加強監(jiān)督才可能實現(xiàn)——而這監(jiān)督必須是“體外監(jiān)督”:也就是說是由其他力量來監(jiān)督自己,而不是自己監(jiān)督自己。自己監(jiān)督自己,那只能是一句玩笑。
再說官員薪水。明朝官員薪水收入之低低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我們以海瑞為例:萬歷十五年(1587年)十月,七十四歲的海瑞以老病之身卒于官舍后,同鄉(xiāng)蘇民懷檢點其遺物。結(jié)果只有竹籠一只,內(nèi)有奉銀八兩舊衣數(shù)件而已——只得靠士大夫湊錢買棺才得以下葬:所謂“蕭條棺外無余物,冷落靈前有草根”是也。清官張瑋曾有此感慨:“為清官甚難!必妻子奴仆皆肯為清官,而后清官可為,不必則敗其守矣。”明代前期陜西三原人王恕,曾任刑部侍郎、左都御史、吏部尚書等職,掌權(quán)五十余年, 壽至九十三歲。他為人剛直清嚴,始終如一。他兒子見老爸清貧如此,面露難色。王恕有天便對他說:“你是怕我這樣清白將來你會受窮是不是?我告訴你:咱家祖上有積蓄,所以我做官不需要做老鼠一樣!闭f完把兒子引到后宅指著一個地方道:“這里是藏金的地方,有一窖金。”再指著另一處地方說:“那兒是藏銀的地方,有一窖銀!比欢斔篮,他的兒子去挖掘,卻“皆空窖也”——王恕為了保持其清廉品格,可謂煞費苦心!我們由此不難看出:在明朝,由于官俸過低,官員們要做一個清官有多么艱難——他不僅要犧牲個人幸福,還要犧牲家庭幸福!也就是因為這個原因,明朝的官員很容易陷入貪污的泥坑:開始或許僅僅是為了解決自己和家人的生計,而一旦嘗出了甜頭,則一瀉千里。歷史上有名的政治家、改革家張居正死后被抄家居然也抄出金銀十九萬多兩,良田八萬余畝——而按當時明朝政府的規(guī)定,則一品官的俸祿也不過八十七石米,張居正擔任內(nèi)閣首輔十年,再這以前加上二十多年非一品的官員俸祿,總共折合銀子不過二萬余兩。很顯然,這十九萬兩銀子和八萬多畝良田只能是貪污而來!一代名相、賢相尚且如此,其他官員如何也就不問可知了!
總之,明朝政府實行的無民主監(jiān)督制和官員低俸祿制,使得明朝吏治一塌糊涂,雖有反腐敗之嚴刑峻法亦無法遏止那日愈昌盛的貪污之風,最后國家在舉國皆貪的蛀蟲咀嚼下垮臺了事。
反腐敗不僅需要法律,而且需要民主與人道——或許,這就是明朝反腐敗給我們的最大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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