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祖陶:“以黑格爾注解黑格爾”之四:有限性
發(fā)布時間:2020-06-19 來源: 短文摘抄 點擊:
有限性 Endlichkeit
從定在自身到無限性的過渡環(huán)節(jié),指一切特定的事物都由于其質的規(guī)定性而存在于一定的界限內、受他物的限制,因而其存在有一終結的特性。
1.有限性是一個質的規(guī)定。
(1) 有限性是定在的質的規(guī)定性之建立為界限。定在是有規(guī)定性的存在,此規(guī)定性與存在直接同一,作為這種直接的、存在著的規(guī)定性就是質。一切規(guī)定性的基礎都是否定,所以質的規(guī)定性本身就帶有一個否定。當質的規(guī)定性這樣地同時建立為否定性時,它就是限定某物是此物而不是他物的規(guī)定性,就此而言,質的規(guī)定性也就是界限。由于規(guī)定性與存在直接同一,當規(guī)定性建立為否定性時,這否定性也是與存在直接同一的,這個與存在直接同一的否定性就是界限。某物只是在這個界限內才是某物,才有它的存在,過此界限就不是某物,就失去了作為某物的存在。所以,凡特定的事物都由于它的質的規(guī)定性而只存在于一定的界限之內,它的存在是被界限的!耙驗橘|這樣地構成某物的界限,所以我們就把這個東西叫做有限的東西,它本質上是在它的界限中,在它的否定中。”[1]既然某物之為某物只是由于它的界限,它只有在它的界限內才有它的存在,所以這個界限就不是外在的量的界限,而是貫穿全部定在的內在的質的界限!敖缦奘悄澄锏膬仍谝(guī)定,某物因此是有限的!盵2] “界限,作為某物的內在東西并構成其內在之有的質,是有限性!盵3]
(2) 有限性是某物的存在由于其質的規(guī)定性而與他物聯(lián)系,并因而受到他物的限制。質的規(guī)定性就其同時建立為否定性看就是界限,但它與它的否定性的關系本質上是與一個它的他物的關系。某物由于它的質就必然與一個他物相對立,而它的界限也就客觀化在這個他物里,它只能存在于與它的他物的聯(lián)系中,就是說它的存在依賴于這種與他物的聯(lián)系,沒有這種與他物的聯(lián)系,也就沒有它自身的存在。所以,某物與他物不可分離,他物并不是某物以外的漠不相干的東西,相反的,某物“具有它的他物于其自身,而它的他物就構成它的有限性”[4]!八杂邢拗锏某执妫谟谂c它的他物有聯(lián)系,這他物就是它的否定,并表明它自己就是那有限之物的界限。”[5] 推而廣之,凡有一個他物與之對立的東西都是有限的。如:“思維規(guī)定的有限性可以有兩層看法。第一,認為思維規(guī)定只是主觀的,永遠有一客觀的 [對象] 和它們對立。第二,認為各思維規(guī)定的內容是有限的,因此,各規(guī)定間即彼此對立,而且更尤其和絕對對立。”[6]
(3) 有限性是某物的質的規(guī)定性之發(fā)展為某物的定在和自在 (潛在、自身、本性) 的對立。質的規(guī)定性作為界限是內在矛盾的,一方面它構成某物的定在的實在性,另一方面它是某物的定在的否定,而它作為定在的否定是一他物,即某物的非有或否定。這個他物、非有或否定被揚棄作為否定因素包含在某物自身內,與某物的自在存在相同一,構成了某物向他物轉化的本性或自在 (潛在)。所以,某物就它的自在、本性來說,就是它自己的他物。這樣,就出現(xiàn)了某物的現(xiàn)實的定在和它的自在、本性之間的差別、對立和矛盾。由于這種內在矛盾,某物就被迫超出自身、超出它的存在,走向終結,即不僅像一般某物那樣變化,而且消滅。這就構成了某物的有限性。“事物的有限性即在于它們的直接的特定存在不符合它們的本身或本性! “凡有限之物不僅受外面的限制,而且又為它自己的本性所揚棄,由于自身的活動而自己過渡到自己的反面。”[7] 說事物是有限的,這意思不如說是,“非有構成它們的本性,它們的有” ,因此它們的“這種有的真理就是它們的終結”[8]。由于某物的定在作為存在著的規(guī)定性就是與否定性,即他物對立的實在性 (Realität),而某物的自在作為與他物的同一性就是概念。因此,更一般地說,某物的存在 (即它的特定存在、現(xiàn)實存在) 與它的概念不符合就構成了它的有限性,“有限的東西是一個與其概念不符合的實在性”[9]。有限事物的“特定存在與其概念的差異,正是一切有限事物的特征,而且是惟一的特征”[10]!霸谟邢奘挛镏校拍钆c存在不同,概念與現(xiàn)實性、靈魂與肉體可以分離,因此它們會消逝、會死亡——這是有限事物的定義!盵11]
2.有限性的辯證發(fā)展。
(1) 直接的有限性。有限性在其直接性中是“推到極端的質的否定”,“自在地固定了的否定”[12],就是說,是與肯定抽象對立的否定,與存在抽象對立的無和消滅。這樣,事物的有限性就是指事物除了走向沒落,注定終結,而終結又只是無外,就再沒有與此不同的進一步的規(guī)定,即消滅成了有限事物的究竟至極的東西,消滅并不消滅。知性把這種有限性看做事物的不變的質,實際上是把有限的東西和無限的東西看做不相容,只有對立,不能聯(lián)合,把存在和絕對存在歸之于無限的東西,有限的東西只是無限東西的否定物,是自身虛無的或自身否定的東西,于是消滅。知性不自覺,當它說有自在虛無的東西,而有限的東西就是作為自身虛無的東西而存在時,在有限的東西那里就已經出現(xiàn)了矛盾。
(2) 有限的東西是限制和應當兩個對立環(huán)節(jié)的統(tǒng)一。在一般某物那里,界限還不是限制,只有某物在自身中同時又超出界限時,界限才是限制。而某物只有在它是揚棄了的界限,是否定地對待界限的自在存在時,才超出界限。“某物在被規(guī)定為限制之時,就已經超出了限制。因為一種規(guī)定性、界限,只是在與它的一般他物,即它的不受限制之物對立時,才被規(guī)定為限制,一個限制的他物正是超出了限制的東西!盵13] 某物作為自身反思的某物,它的自在存在 (也就是某物的規(guī)定) 就不再是直接的自身聯(lián)系或自身同一性,而是一種否定的自身聯(lián)系或自身同一性,即它對作為他物、某物的非有或否定的界限是一種否定的關系,它否定、揚棄它,把它包括到自身內來,作為自身內有區(qū)別的因素、環(huán)節(jié)來同自己發(fā)生關系。自在存在對界限的這種否定關系就是應當。所謂應當就是超出界限、否定界限、揚棄界限,也即是超出限制的意思。正是在這種否定關系,即應當中,界限才不僅是界限本身,而且是限制。所謂限制就是界限作為某物的非有、否定或缺乏同時構成了某物的規(guī)定的自在存在的規(guī)定性,也就是某物的內在本質的東西。所以,當某物把它的界限建立為限制,規(guī)定建立為應當時,它就不是一般的某物,而是有限的東西了!斑@樣,有限物便把自身規(guī)定為它的規(guī)定對它的界限的關系,在這種關系中,界限便是限制,規(guī)定便是應當,于是兩者都是有限物的環(huán)節(jié)。”[14] 應當和限制是互相否定的對立物:應當是限制的否定 (超出、超越),表現(xiàn)了有限的東西的不受限制的,即無限的本性;
限制是應當?shù)姆穸ǎ憩F(xiàn)了有限的東西的受限制的,即有限的本性。但是,應當和限制又是不可分離和互相包含的:應當既是超出限制,那沒有限制就沒有應當,所以,應當本身就包含有限制;
限制既是在應當中才是限制,那沒有應當就沒有限制,所以限制本身就包含有應當。由于事物是限制和應當?shù)拿芙y(tǒng)一,有限性就不是事物的直接的、惟一的、不變的規(guī)定。事物的有限性的規(guī)定是相對于它的無限性的規(guī)定而言的,因此有限性的概念和無限性的概念也是同時開始、互相聯(lián)系的!霸趹斨校话阏f來,有限性的概念開始了,從而對有限性的超越,即無限性也同時開始了。”[15]
(3) 有限到無限的過渡。有限的東西,以應當和限制為環(huán)節(jié),所以它“是自身矛盾:它揚棄自身,并且消滅”[16]。但它并不消滅為無,因為有限的東西本身就是否定,它超出自身,這就是一個否定之否定,因而是一個肯定。所以,有限的東西并沒有在消滅中消滅。它的結果在現(xiàn)象形態(tài)上首先表現(xiàn)為只是變成了另一個有限的東西,后者又同樣消滅而過渡到另一個有限的東西,如此遞進,以至無限。在這里,有限的東西的超出限制只是有限的超出,它始終還是在有限之內。但如不停留在現(xiàn)象形態(tài)上,而是仔細地觀察這個結果,那就可以看到,有限的東西在它的消滅或否定中,并不是進到一個在它之外的另一個有限的他物,而是達到了它的自在存在,與自身結合,即回到了自身。這種自身同一性,這種否定之否定,是肯定的存在,因而是有限的東西的他物,即無限的東西。有限的東西到無限的東西的過渡,“是這些規(guī)定自身特有的本性,是它們的真相所在。有限的東西并不是絕對的東西,相反地,消滅并變成無限的東西是它的惟一的特性”[17]。
3.有限性表現(xiàn)的形式。
(1) 感性實存形式中的有限性。感性實存中的事物 (包括一切自然物、有生物和作為感性存在的人,以及人的感性的、直接的意識,都同他物發(fā)生關系) 都存在于同一個它的現(xiàn)存的他物或否定物的聯(lián)系之中,而又彼此排斥,相互獨立。“自然事物不是自在自為的,反之,它不是一個由它自己建立起來的東西,這就構成了它的本性的有限性。”[18] 這種感性實存中的有限性也就是“自然的有限性”。自然事物擺脫其有限性的最初的、自然的方式就是死亡。
(2) 反思形式中的有限性。在反思中,有限性是在同無限性的特定對立中出現(xiàn)的。隨著反思的進展,這種對立也有三種形式:(Ⅰ) 在表象的反思中是“有限性和普遍性的相互外在”[19];
(Ⅱ) 在反思本身中是“有限的東西和無限的東西的對立”[20];
(Ⅲ) 在完成的反思中是“有限的東西在反思中的絕對肯定”[21]。反思在其全部活動歷程中,一方面堅持有限性只是對立雙方中的一方,即堅持有限性是與無限性分離的;
一方面又認為有限的東西和無限的東西是互為界限的,即事實上承認有限性與無限性不可分離;
反思顯示出了這里有矛盾,但沒有解決矛盾。反思中的有限性,就其純粹的邏輯的形態(tài)來說,也就是“有限的東西和無限的東西的相互規(guī)定” 中的有限性,而就其主要內容來說,就是這里所說的“反思本身”中的有限性。在反思本身中,“有限性與無限性對立,兩者都被獨立地建立起來,不僅作為謂項,而且作為本質的對立,所以每一個都被規(guī)定為他物的他物”[22]。有限性被規(guī)定為無限性的抽象否定,無限性被規(guī)定為有限性的抽象否定,兩者各自獨立、彼此分離,相互外在,一個在這邊,一個在那邊,一個屬于此岸,一個屬于彼岸。反思不知道,這樣一來,一方面,與有限對立、并立的無限,本身也就是一個有限的東西;
而另一方面,與無限對立、并立的有限,本身也就同無限一樣具有同等的持存和獨立存在,它的相對性、依賴性、可消滅性就都被去掉,因而應當是無限的東西了!坝邢扌栽谶@里持存,這正是因為與有限性對立的無限的東西本身是一個有限的東西,而特別是這樣一個有限的東西,即被規(guī)定為第一個有限的東西的他物”[23],為了避免把有限性變作持存的后果,反思就反過來主張有限的東西是自身否定的,即自身虛無的東西,暫時過渡的東西,即不斷超出自身,到無限中進展的東西,從而在事實上承認了有限的東西和無限的東西的統(tǒng)一。但是,在這種統(tǒng)一中,反思仍然堅持有限的東西和無限的東西的分離,結果有限性依然持存。因為“有限的東西所前進到的無限的東西仍然只是有限的東西的抽象否定,只是非一有限的東西,而這個非一有限的東西在自身內并不具有作為它自身的有限的東西,它仍然是一個與有限的東西對立的他物,因而自身就仍然是一個有限的東西,而這個有限的東西又前進到一個無限的東西,如此遞進,以至無限”[24]。在這里,有限的東西并沒有真正被揚棄,并沒有真正地變成無限,因為它不斷地重復發(fā)生,它只是應該被揚棄而已。
這個無限進展“仍然停留在它的有限性里,它只是由于無限的東西是一個與它對立的有限的東西而得到一個無限的東西的形式”[25]。這種無限化了的有限性在一定意義上也可以稱之為“‘壞無限的’有限性”[26]。
(3) “以在精神中和為精神的那種方式”出現(xiàn)的有限性——對有限性的理性考察。在精神、理性中,有限的東西和無限的東西是這樣的有機統(tǒng)一:“無限的東西是建立自己為有限的東西的活動,而有限的東西則是它自己的有限的東西,并由于揚棄它自己的有限的東西而是它的否定的否定,因而是無限的東西,但這個無限的東西只是作為在它自身里把它自己建立為有限的東西和對這種有限性本身的揚棄!盵27] 這就是說,在這里,“有限的東西只是無限的東西的本質的環(huán)節(jié),無限的東西則是絕對的否定性,就是說,是肯定,不過這個肯定乃是自身內的中介過程”[28]。有限的東西、有限性在反思中和在理性中有不同的意義。在反思中,“有限物僅僅就與它對立的無限物而言,是有限物”[29],這樣一來,無限的東西也就成了有限的東西,(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有限的東西就雙重化了,從而有限性就是脫離無限性而獨立長存的了,這不是真理。在理性中,有限的東西“既是有限物,同時又是與它對立的無限物”[30],這樣一來,有限的東西和無限的東西既是有差異的、對立的,又是不可分離的,從而有限性就是處在同無限性的不可分離的統(tǒng)一中的有限性,只有這才是真理!坝邢扌,真實地加以理解……是包含在無限性里,限制是包含在不受限制的東西里。”[31]
限制與應當 Schranke und Sollen
指一切有限事物內部的兩個彼此對立的、互相聯(lián)系的環(huán)節(jié)。
1.限制是構成某物的規(guī)定的界限之被建立為一個否定物,應當是規(guī)定的自在存在對界限的否定關系。
定在是有規(guī)定性的存在,規(guī)定性就其同時被建立為否定性而言,就是界限。界限是內在矛盾的。一方面,某物只是由于它的界限,只是在它的界限中,才有它的定在,才有它的規(guī)定,才成其為某物,就此而言,界限構成某物的規(guī)定,是某物的本質的東西。另一方面,界限又是某物的定在的否定,作為這樣的否定,界限是一個同樣有其定在的他物、異在或否定物,就此而言,界限又是某物的非有。界限,就其被建立為某物的非有 (否定物),而此非有又構成某物的規(guī)定而言,就是限制。某物是有限的,不僅是因為它一般地有界限,而且是由于它的界限作為某物的非有、終結、否定物、他物或缺乏構成了它的內在規(guī)定或本質性的東西!澳澄镒约旱慕缦,這樣由某物建立起來作為否定物,同時又是本質的東西,他就不僅僅是界限本身,而且是限制!盵32] 所以,限制不僅是建立起來的某物之外的他物,即某物的非有,而且某物的規(guī)定本身就是它的限制。某物的規(guī)定是某物的自在存在,但作為規(guī)定的內容的則是與某物的自在存在合為一體的他物、異在、規(guī)定性,即界限。離開了規(guī)定性或界限而堅持自身的在,即自在存在,只不過是存在的空洞抽象或空洞規(guī)定。所以,就規(guī)定的自在存在與界限同一而構成規(guī)定的內容看,規(guī)定本身就是限制,或者說,限制就是規(guī)定本身的一個環(huán)節(jié),它表明某物的有限性,是一個受限制的定在。但是,規(guī)定本身或它的自在存在同界限又是有區(qū)別的,它們之間又是否定的或對立的關系,即規(guī)定的自在存在把它的界限作為自己的否定物、限制物而予以否定或揚棄。規(guī)定的自在存在,就其對界限的這種否定關系而言,就是應當,或者說,應當是規(guī)定本身的又一環(huán)節(jié),它表明某物的不受限制性,即超出限制的特性!斑@種自在存在,作為對與它有區(qū)別的界限的否定關系,作為對自身的限制的否定關系,就是應當!盵33]
2.在有限物那里,規(guī)定就是應當,界限就是限制,它們是有限物的兩個辯證環(huán)節(jié)。
界限是某物自身的內在規(guī)定,某物因此是有限物。所以,有限物本身就被規(guī)定為它的規(guī)定對它的界限的矛盾關系。在這種關系中:規(guī)定就是應當,因為界限是構成規(guī)定的內容的東西,與界限對立起來的規(guī)定就是被規(guī)定為這樣一種規(guī)定性,它不是某物的界限,而是自在存在本身,這種與界限對立起來的自在存在就是應當;
而界限就是限制,因為與規(guī)定對立起來的界限就是被規(guī)定為這樣一種規(guī)定性,它不是某物的自在存在,而是與某物的自在存在對立的他物,即某物的非有,這種既構成某物的規(guī)定而又被規(guī)定為某物的非有的界限就是限制。應當和限制作為有限物的兩個環(huán)節(jié),一方面相互包含:“應當本身包含限制,限制也包含應當”[34];
一方面在質上互相對立:“限制被規(guī)定為應當?shù)姆穸ㄎ,應當也被?guī)定為限制的否定物”[35]。所以,有限物是自相矛盾的,并由于這種自相矛盾而揚棄自身,并且消滅而過渡為另一有限物。
有限到無限的過渡 Ubergang des Endlichen in das Unendliche
指一切有限的東西都由于自己的本性而超出自身,并且消滅,變?yōu)闊o限的東西。
某物以內在的界限而建立為自身的矛盾,并為這矛盾所驅使推動而超出自身,這就是有限的東西。有限的東西就是它的存在有一終結的東西,它不僅像一般某物那樣變化,而且要消滅。
某物的界限是內在矛盾的。一方面,某物之為某物只是由于它的界限只是在它的界限內,就此而言,界限與某物的自在存在同一而構成某物的規(guī)定;
另一方面,界限又是對某物的定在的否定,界限作為這樣的否定是一個同樣有其定在的他物、否定物或某物的非有。當某物把它的界限這樣地建立為它的否定或非有,而此否定或非有又與某物的自在存在同一而構成某物的規(guī)定時,界限就不單純是界限本身,而且是限制。所謂限制就是某物的否定、非有、終結或缺乏屬于某物的自在存在,構成某物的規(guī)定,即是某物的內在的或本質的東西的意思。因此,當某物把界限建立為限制時,也就是把它自身建立成了限制。但是,某物的自在存在或某物的規(guī)定的自在存在本身就是一種否定性,它同界限的關系是一種否定的關系,就是說,它把界限當做否定物予以否定、揚棄,從而把它包括到自身內來,作為自身內的有區(qū)別的環(huán)節(jié)、因素來發(fā)生關系。而且,也正是在這種否定關系中,界限才成為限制的。所以,就規(guī)定的自在存在對與它有區(qū)別的界限,即對它自己作為限制的否定關系看,規(guī)定就是應當。所謂應當就是否定界限、超出界限的意思。所以,當某物把它的界限建立為限制,規(guī)定建立為應當時,它就不是一般的某物,而是有限的東西了!斑@樣,有限物便把自身規(guī)定為它的規(guī)定對它的界限的關系,在這種關系中,界限便是限制,規(guī)定便是應當,于是兩者都是有限物的環(huán)節(jié)”[36],“而它們的相互關系是有限物本身”[37]。
應當和限制是互相否定的。應當就是超出限制,即否定、揚棄限制,表明有限的東西的不受限制的、無限的本性;
限制是有限的東西之為有限的東西的本質,是應當?shù)姆穸,表明有限的東西的受限制的、有限的本性。但應當和限制又是互相包含、不可分離的。應當既是超出限制,沒有限制就沒有應當,應當就包含有限制本身;
而限制也只是在超出限制時才是限制,而超出限制就是應當,限制也包含應當!八杂邢尬锸亲陨砻埽核鼡P棄自身,并且消滅自身!盵38]
但是,有限的東西并不消滅為無,因為有限的東西超出自身是一個否定之否定。這個結果在現(xiàn)象形態(tài)上就表現(xiàn)為有限的東西在消滅中并沒有消滅,而是首先只是變成了另一個有限的東西,后者又同樣消滅而過渡到另一個有限的東西,如此遞進,以至無窮。在這里,有限的東西的超出限制只是有限的超出,它始終還是在有限的范圍內,而只是陷入了一種無窮進展的壞無限。但是,如果不是停留在結果的現(xiàn)象形態(tài)上,而是仔細地觀察這個結果,那就可以看到,有限的東西在它的消滅或自己否定中,不是進到了一個在它之外的他物,而是回到了它自身,因為這個他物本來就是在它自身之內的,是它的自在存在的異化或外化,因此過渡到他物,只是達到了它自己的自在存在,在那里與它自己結合在一起或回到了它自身。這種自身同一性,這種否定之否定,是肯定的存在,因而是有限的東西的他物,這個有限的東西的他物就是無限的東西。所以,“超出自身,否定其否定,變?yōu)闊o限,乃是有限物的本性”[39]!坝邢薜臇|西是這樣的東西,它把自己轉變?yōu)闊o限的東西,它作為有限的東西不能持存,它把自己造成無限的東西,它按照它的實體必須回到無限的東西!盵40]
附:原載張世英主編:《黑格爾辭典》,吉林人民出版社1991年1月第1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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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黑格爾全集》第15卷,弗羅曼出版社1949-1959年版,第333頁。
[2]黑格爾:《邏輯學》上卷,商務印書館1974年版,第111頁。
[3]黑格爾:《邏輯學》上卷,商務印書館1974年版,第128頁。
[4]黑格爾:《小邏輯》,商務印書館1980年版,第205頁,(“他物”原譯“別物”)。
[5]黑格爾:《小邏輯》,商務印書館1980年版,第96--97頁,(“他物”原譯“對方”)。
[6]黑格爾:《小邏輯》,商務印書館1980年版,第93頁。
[7]黑格爾:《小邏輯》,商務印書館1980年版,第258、177頁。
[8]黑格爾:《邏輯學》上卷,商務印書館1974年版,第125頁。
[9]《黑格爾全集》第10卷,弗羅曼出版社1949~1959年版,第43頁。
[10]黑格爾:《小邏輯》,商務印書館1980年版,第140頁。
[11]黑格爾:《邏輯學》上卷,商務印書館1974年版,第79頁,(“存在”原譯“有”,“現(xiàn)實性”原譯“實在”,“會”原譯“可以”)。
[12]黑格爾:《邏輯學》上卷,商務印書館1974年版,第126頁。
[13]黑格爾:《邏輯學》上卷,商務印書館1974年版,第131頁。
[14]黑格爾:《邏輯學》上卷,商務印書館1974年版,第129頁。
[15]《黑格爾全集》第11卷,邁納出版社1978年版,第57頁。
[16]黑格爾:《邏輯學》上卷,商務印書館1974年版,第134頁。
[17]《黑格爾全集》第15卷,弗羅曼出版社19491959年版,第332頁。
[18]《黑格爾全集》第15卷,弗羅曼出版社1949—1959年版,第192頁。
[19]《黑格爾全集》第15卷,弗羅曼出版社1949~1959年版,第194頁。
[20]《黑格爾全集》第15卷,弗羅曼出版社1949—1959年版,第195頁。
[21]《黑格爾全集》第15卷,弗羅曼出版社1949~1959年版,第197頁。
[22]《黑格爾全集》第15卷,弗羅曼出版社1949--1959年版,第195頁。
[23]《黑格爾全集》第15卷,弗羅曼出版社1949—1959年版,第195頁。
[24]《黑格爾全集》第15卷,弗羅曼出版社1949—1959年版,第193頁。
[25]《黑格爾全集》第15卷,弗羅曼出版社1949-1959年版,第197頁。
[26]《黑格爾全集》第16卷,弗羅曼出版社1949-1959年版,第183頁。
[27]《黑格爾全集》第15卷,弗羅曼出版社19491959年版,第201頁。
[28]《黑格爾全集》第16卷,弗羅曼出版社1949—1959年版,第208頁。
[29]黑格爾:《邏輯學》上卷,商務印書館1974年版,第142頁。
[30]黑格爾:《邏輯學》上卷,商務印書館1974年版,第142頁。
[31]《黑格爾全集》第10卷,弗羅曼出版社1949—1959年版,第44~45頁。
[32]黑格爾:《邏輯學》上卷,商務印書館1974年版,第128頁。
[33]黑格爾:《邏輯學》上卷,商務印書館1974年版,第128頁。
[34]黑格爾:《邏輯學》上卷,商務印書館1974年版,第133頁。
[35]黑格爾:《邏輯學》上卷,商務印書館1974年版,第134頁。
[36]黑格爾:《邏輯學》上卷,商務印書館1974年版,第129頁。
[37]黑格爾:《邏輯學》上卷,商務印書館1974年版,第133頁。
[38]黑格爾:《邏輯學》上卷,商務印書館1974年版,第134頁。
[39]黑格爾:《邏輯學》上卷,商務印書館1974年版,第135頁。
[40]《黑格爾全集》第15卷,弗羅曼出版社1949—1959年版,第33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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