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飛:從歷史上的人吃人案到現(xiàn)實中的智障少女子宮被切案
發(fā)布時間:2020-05-24 來源: 感恩親情 點擊:
在法律規(guī)則中,有沒有一種極端特殊的情況下,認為人吃人是正當?shù)哪?很難想象這樣一種情況。1884年,英國大法官勞德·科勒里奇審理的杜德里和愛德文·史帝芬被控于1884年7月5日謀殺理查德·帕克一案就是一個這樣極端的案例。在我的印象中,國內(nèi)文獻只有趙秉志教授翻譯的《英國刑法》一書中提到了這個案例,但是沒有祥述案件的情況,我一直想看到這個案件的全貌。正好現(xiàn)在我手頭有一本爵斯靳教授的案例刑法教科書中提供了這個案例(Joshua Dressler,Case and material on criminal law,the fifth edith, west, Thomson Business,2003.P48-49)。案件的情況是這樣的:
1884年月 5日,兩位后來的罪犯托馬斯·杜德里和愛德文·史帝芬和另一位船員布魯克斯以及后來的被吃者,一位 17—18歲的男孩帕克,都是一個英國注冊船只的海員 ,由于風暴,船只沉沒在距好望角 1600英里的海上,他們被迫進入了一條屬于這只船的小艇上,除了2灌頭蘿卜以外,他們連續(xù) 3天沒有足夠的水和食物。第四天他們抓到了一只海龜,又維持了幾天,他們的遇到的問題是這可能是以后二十幾天中唯一的食物,在第二十天,海龜也吃完了。
以后的8天時間中他們可能沒有什么可吃的了,除了從油布上接下的雨水以外,他們也沒有淡水,船在海上漂流,離陸地大約還有 1000英里。在第 18天的時候,大約還有 7天沒有食物和水,杜德里和史帝芬對布魯克斯說,如果求援還不來,他們中必須有人犧牲以拯救其他的人,但是布魯克斯沒有同意,那位男孩,顯然是他們所指的犧牲者,當然沒有參與商量。時間到了7月2 4日,行動的日期迫近了,杜德里建議通過抽簽來決定誰來作出犧牲以求其余的人,但是布魯克斯拒絕同意,事情仍然沒有告訴那個男孩,事實上最后就沒有抽簽了。
那天,杜德里和史帝芬說他們都有家庭,最好把那個男孩給殺了以救他們的命。杜德里建議,到明天早上如果仍然沒有求援船只出現(xiàn),就把那個男孩殺了。第二天,也就是月7月25日,船只還是沒有出現(xiàn),標杜德里告訴布魯克斯最好去睡一下,并示意史帝芬和布魯克斯要殺掉那個男孩。杜德里和史帝芬史帝芬同意行動,而布魯克斯拒絕了。那個男孩正在船艙底下睡覺,由于饑餓和飲用海水,他的身體越來越虛弱,他不能抵抗,當然也不答應自己被殺。
杜德里做了祈禱說,如果他們因此而有了罪惡,希望上帝寬恕他們,讓他們的靈魂能夠進入天堂。杜德里在史帝芬的同意下,走近了那個男孩,告訴他他的時間到了,然后用一把刀刺進了他的喉嚨。三人吃了男孩的尸體、喝了他的血以后又維持了4天。就在第4天,經(jīng)過的船只發(fā)現(xiàn)了他們,他們得救了,而且活下來了,但正如大勞德法官所說,他們“活在一種最低下的姿態(tài)中,他們被從福爾矛斯港口帶到了愛克斯特受審 ”。
事后查明,如果沒有那位男孩的血肉,他們等不到求援時,在第四天就會死于饑餓。而那個男孩也處在非常虛弱的狀態(tài),當然也會在他們之前死亡。在他們殺人時,沒有任何船只出現(xiàn),沒有獲救的可能。這時,唯一能夠救杜德里和史帝芬的就是殺了那個男孩,他們才不至于死于饑渴,否則沒有任何其他活下去的希望。
后來,1984年由 A·V·Brian Simpson所著的《普通法》一書記載了幾位當事人的一些情況。杜德里是船長,也是一位經(jīng)驗豐富的水手,已婚,是三位小孩的父親,他帶了祈禱書到船上并進行正常的宗教服務(wù)。他勇敢面對危險,而且用救生橡皮筏為船上的人逃生。史帝芬,也是一位丈夫和5個孩子的父親,在當?shù)赜惺苋俗鹁吹男蜗蟆=?jīng)查他的職業(yè)是一位船員,也是船上年齡最大的工作人員。在到船上工作之前,他覺得一直很難找到工作。布魯克斯的背景不太明確。他自稱是一位單身漢,但有證據(jù)顯示,他結(jié)過婚后離異,到船上工作的目的就是逃避他前妻的糾纏,他被以其他罪名受審。帕克是一位文盲、流浪者,他到船上來的目的是坐船到國外旅游。
這個案件可以說是無巧不成書,即使是金庸也很難想象的情節(jié)出現(xiàn)了:一是必須有一個人死才能使其他人得救;
二是死的這個人即使不被殺死也很快就會在其他人之前死去;
三是這位最終被殺死的人是一個單身漢,死了以后引起對生者的傷痛和震動較。
四是這個人的死最后也確實使其他人得救了。但對這一萬不得已的極端特殊的情況下的殺一個即將死去的人的行為,是不是應當賦予其正當性呢? 120年前的陪審團在發(fā)現(xiàn)和證實了他們殺人的事實后,法官據(jù)此確認杜德里和史帝芬構(gòu)成了殺人重罪。至于那位沒有參與殺人、但沒有制止殺人又吃了人肉的布魯克斯,我們只知道他因此而被定罪,定的是什么罪,沒有查到相關(guān)資料。
英國的普通法通過這個案例確認,人的生命不能成為他人幸福、或者生存下去的手段?档抡f,人只能是目的,永遠都不能是手段,這一點被后來的馬克思主義理論部分推翻了,因為作為社會的人,既是目的,也是手段。但是我們只少可以說,人的某些方面可以成為他人的手段,但是,生命永遠都只能是目的,而不是任何人或者國家、社會的手段。邱興隆教授在他的博士論文《刑罰根據(jù)論》中說,廢除死刑的唯一理由只能是死刑不人道,這種說法對于將來全面廢除所有死刑而言是有道理的。但可不可以這樣說:廢除所有非殺人罪的理由是人的生命不能在任何時候、以任何名義成為其他人的手段,也就是說,除非他殺了人而該當死罪,否則不能因為這個人的死可以威懾他人以達到防止犯罪的目的而對其處以死刑。
不僅對生命如此,對人的身體也應當如此。除非該當或者自愿(而對生命即使是自愿也不允許,因為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人沒有后悔的機會),身體也不能成為他人有用的手段,而只能是目的。強奸就是在強迫的情況下,以他人的身體作為自己快樂的手段。所謂該當?shù)那闆r下是指一個人違法犯罪的時候,可能被國家通過行政程序或者刑事程序剝奪人身自由。其他情況下,不能把身體強迫當作手段來為他人謀取利益,否則就象強奸一樣充滿了罪惡?墒俏覀兊纳鐣䥇s出現(xiàn)了這種情況。
有報道說,4月14日,因弱智少女經(jīng)期“麻煩 ”,江蘇省南通兒童福利院將兩名年約14歲的弱智少女送到市內(nèi)城東醫(yī)院切除子宮。此事先是被醫(yī)院一名 “青年醫(yī)生 ”看見后旋即公布在網(wǎng)上:南通兒童福利院將兩名弱智少女送進市內(nèi)城東醫(yī)院切除其子宮。
“福利院的人說,兩名女孩最近來了初潮,收拾起來非常麻煩,以后性成熟之后會更麻煩,反正她們也不能結(jié)婚生育,現(xiàn)在切了她們的子宮,省了許多麻煩。
”記者通過采訪證實了此事,采訪中,涉事醫(yī)院院長及醫(yī)生不但表示此種事情早已有之,還堅持認為他們 “在做一項公益事業(yè)”。記者找到城東醫(yī)院湯副院長。他坦白說,是福利院先找到南通大學附屬醫(yī)院婦科要求給兩個孩子做子宮切除手術(shù),該院婦科醫(yī)生再找到城東醫(yī)院反復協(xié)商,“考慮到是一項公益事業(yè),我們就做了這個手術(shù)” 。
采訪中,針對“ 切除子宮是為了減少經(jīng)期麻煩 ”這一說法,城東醫(yī)院湯副院長表示,盡管這次手術(shù)是否違法還在調(diào)查當中,“其實別的地方肯定都是這樣在做,只不過沒有引起關(guān)注。光我熟悉的,身邊就有兩例” 。
醫(yī)院婦科主任張玉泉也告訴記者,“ 像這些人(智力障礙),來月經(jīng)之后,弄得亂七八糟到處都是,對她們自己確實也不好! 王大夫透露,這種手術(shù)以前有過:
“從我到這個醫(yī)院后,也有福利院委托我們醫(yī)院來做這種手術(shù)! 看來,此類事情還不是第一回。
( 福利院智障少女被割子宮 涉事醫(yī)院稱是在做公益事業(yè),重慶晚報 → 國內(nèi)新聞 , 2005年04月22日第 14 版, http://www.cqwb.com.cn/webnews/htm/2005/4/22/136641.htm,2005年 04月22日)。
在這起案件中,智障的少女之所以被切除子宮,其情況與那位被吃的少年何其相似:一是這樣做對社會和他人是有用的,“因為來月經(jīng)之后,弄得亂七八糟到處都是”,管理和看護真起來很麻煩;
二是對她們自己沒有什么損害,因為“反正她們也不能結(jié)婚生育”。三是她們是不自愿的,在法律上對于智障人,除非是為了他們的利益,否則推定他們是不同意的。這些少女就在這些看起來合理的理由之下被割除了子宮。
有一位領(lǐng)導說,這“是一項公益事業(yè)”。多么愚蠢而殘忍的借口。就象有些人說“沒有農(nóng)民的穩(wěn)定,就沒有社會的穩(wěn)定”一樣,難道人本身的快樂與幸福就不能是目的本身嗎?為什么要成為穩(wěn)定的手段才能成為存在的理由。公益,那是其他人的事業(yè),與“我”的生命、“我”的身體無關(guān)。就象那位船上的少年一樣,生命無論高貴與卑賤、愚鈍與智慧、有用與無用、短暫與長久,他們是平等的,對他們本人而言都是最重要的。
身體也一樣,無論美與丑、健全與殘疾、有用與無用,都是不可侵犯的。就象那些智障女孩的子宮,即使永遠也沒有用,但它是身體的一部分,是作為女人的標志,不能被剝奪。那位湯院長說,“這次手術(shù)是否違法還在調(diào)查當中”,也許事實的核實是需要調(diào)查的,但在事實無異議的情況下,“是否違法”還需要調(diào)查嗎?如果這樣的行為還不違法,那它一定是允許人吃人的惡法。
2005.4.24,丹佛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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