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飛熊:特權階層在蘇聯(lián)解體過程中的功與罪(上)
發(fā)布時間:2020-05-24 來源: 感恩親情 點擊:
3,特權階層在蘇聯(lián)的興起及所受的反制
蘇共之所以在急劇變革中失去了活力,蘇共領袖之所以逐漸失去改革家如日中天的威望,有一個十分重要的原因,即:在黨務改革中,蘇共沒有處理好反腐敗、反特權這一至關重要的大事,使因特權腐敗引發(fā)的黨和民眾的疏遠得不到戰(zhàn)略性的彌補,使黨失去了民意擁戴。
由于蘇聯(lián)政治實行高度集權和全能控制,官員的權力過重且不受監(jiān)督,蘇聯(lián)的腐敗現(xiàn)象特別嚴重,人民政權喪失了人民性。
蘇聯(lián)的政權“變質”,歸根結底,反映出經(jīng)典作家們在關于未來社會政治藍圖設計中存在著某些重大缺失。當初經(jīng)典作家在將烏托邦由理想轉變?yōu)楝F(xiàn)實時,為了具備可操作性,他們引入了專政概念,卻忽視了對權力本性的研究。他們在繼承西歐各國的思想資源時,未能認識到英國人民制衡王權的數(shù)百年歷史實踐所包含的深刻價值。順著經(jīng)典作家所創(chuàng)立的歷史唯物論進行邏輯推演,也可以發(fā)現(xiàn)重大漏洞:他們在強調物質力量的決定作用之時,看到了經(jīng)濟力量對政治權力的制約,卻未看到政治權力作為一種物質運動自身所具備的獨立性。從權力這一物質運動自身的走勢來看,權力天然存在著濫用的傾向,權力導致腐敗,絕對權力導致絕對腐敗。只能用物質力量才能制衡物質力量,只能用現(xiàn)實的權力才能制衡現(xiàn)實的權力。
在為“革命的領導者”尋找理論依據(jù)時,經(jīng)典作家借用了黑格爾的“自在”和“自為”概念,當無產階級沒有意識到自己的階級使命時,尚處在“自在階級”階段;
當他們意識到了自己的階級使命并組織起來為之奮斗后,便上升為“自為階級”。不可能整個階級所有成員都是“自為”的,“自為”工作主要由階級先鋒隊——德國社會民主黨及各國信奉最先進理論的工人黨派——來承擔。先鋒隊代表了整個無產階級的利益,為了整個階級利益而斗爭,為了全人類的利益而領導革命和實驗。
上述“自為”論、代表論——乃是經(jīng)典作家理解政治權力和民眾關系(新的“官”與“民”關系)的主要思路。這一思路的理論基礎來自于黑格爾的“自在”和“自為”概念,而黑格爾的“自在”和“自為”概念實質上繼承了古希臘亞里士多德哲學(后來又延入中世紀的基督教哲學中)的“目的因”!白詾椤闭、代表論建立在“目的因”的哲學基礎上,同“權力制衡論”所昭示的“結構因”相比,用傳統(tǒng)語言來說,前者有極大的唯心主義嫌疑,后者才是符合唯物主義實質精神的。
對于蘇共七十年的實踐中出現(xiàn)的“人民政權蛻化變質”現(xiàn)象,俄羅斯社會主義學者協(xié)會的部分學者明確地指出:問題的關鍵在于黨和國家的民主沒有真正實現(xiàn),黨和國家權力執(zhí)行機關及上層任務脫離群眾,社會主義的人民性被領袖主義所取代,社會主義的民主性被權威和獨裁所取代。人民的權力變成了為人民的權力。[10]
由此上溯到七十年前,追蹤革命的實踐者在具體環(huán)境下的思慮及其變遷,可以更深入地探討關于這一問題的核心的理論邏輯。
列寧曾在《國家與革命》中三番五次解釋說,無產階級在推翻了剝削階級以后,將打碎舊的官僚機關而建立自己的機關,由工人和雇員組建它;
并且將用一切手段,防止它轉變?yōu)楣倭艡C關。列寧說,馬克克思和恩格斯曾詳細分析過的辦法:不但要實行選舉,而且可以隨時撤換;
二、薪金不得高于工人的工資;
三、立刻轉到使所有的人都來執(zhí)行監(jiān)督和監(jiān)察的職能,使所有人暫時都變成“官僚”,因而使任何人都不能成為“官僚”!盁o產階級革命實現(xiàn)以后,就可以而且應該從這里開始做起。”[11]在十月革命勝利之初,列寧也曾致力于建立一個“普遍吸收所有的勞動者來參加管理國家”的完備的無產階級民主制度。但是,在具體而復雜的實踐中,列寧發(fā)現(xiàn),馬克思和恩格斯的上述“直接民主”思路有些“理想”化了,無法現(xiàn)實操作,考慮到人民群眾文化水平普遍低下,因此,在為新的政治制度定型時,“蘇維埃雖然按黨綱規(guī)定是通過勞動者來實行行政管理的機關,而實際上卻是通過無產階級先進階層來為勞動者實行管理而不是通過勞動者來實行管理的機關”。
是通過無產階級先進階層——來為勞動者實行管理,而不是通過勞動者——來實行管理。經(jīng)典作家對“直接民主”的空想設計,在活生生的實踐中抗不過“目的論下的暫時集權(專政本身即有暫時獨裁之義)——代表人民——‘權力高度集中于代表身上’成為定型的制度”這一自然走勢。
在現(xiàn)實生活中,為勞動者實行管理的政權,不是通過勞動者來實行管理的政權。為人民的政權,不是“是人民的政權”。是政權自我認定“代表”人民,不是“人民自己選代表”。人民不僅沒有對政治權力的監(jiān)督權,更重要的是壓根兒沒有對政治權力的主權。當“為人民的政權”不為人民、甚至壓制人民之時(象斯大林對蘇聯(lián)農民所做的那樣),人民拿“為人民的政權”沒有辦法,既不能批評它,也不能撤換它。人民即便不想讓“為人民的政權”代表他們,可“為人民的政權”偏要代表他們,人民并無表達拒絕意見的自由。
經(jīng)典作家拋棄了英國的權力制衡論指導下的間接民主理論,在吸取了巴黎公社經(jīng)驗后,初步設計了上述那個“直接民主”藍圖。但是,在實踐中,那個“直接民主”藍圖顯得過于空想而不可操作,革命領袖選擇了“紅色的間接道路”——建立為人民的政權——實質上是非民主的高度集權全面控制的體制,作為定型的新政治制度。所以,馬克思主義內部的一種表層理論建構(“直接民主”藍圖),最終被其內部的深層理論走向(目的因下的自為論、代表論等“紅色的間接道路”)所壓倒。最終,在社會主義的具體實踐與經(jīng)典作家的理論設計之間,出現(xiàn)了巨大的不一致。
實踐者列寧對此有著深刻的體驗,美好的社會大善的設計,與在物質實力較量的游戲規(guī)則決定下、在勝利法則決定下的行為選擇,總是有著巨大的差距。列寧當初發(fā)誓要建立徹底消除了官僚主義的新政治制度,結果新政治制度在斯大林時代定型下來時,變成了高度官僚主義的,而且是對黨和人民實施大規(guī)模肉體滅絕的制度;
列寧曾設想廢除常備軍,革命后曾將500萬紅軍大幅裁減,然而幾十年后,蘇聯(lián)軍隊在擁有能夠毀滅人類數(shù)十次的核武器之后,仍保持640萬的兵員,位列世界第一;
列寧曾痛罵沙皇俄國是警察國家,要建立一個沒有警察的國家,事實上,到了制度定型的時代,秘密警察掌握的權力僅次于最高權力擁有者斯大林,其肆意作為嚴重影響了蘇聯(lián)人民的安全;
列寧曾指責沙皇俄國是“各族人民的監(jiān)獄”,然而,斯大林治下的蘇聯(lián),似更適合于戴這頂帽子。
為什么會出現(xiàn)這種反差?原因十分復雜。僅僅從理論活動本身來看,實踐反證出當初的理論設計中的一些基本缺失:
理論依據(jù)的缺失——新制度設計未將“物質力量的決定作用”這一規(guī)律,推廣到政治權力領域,讓有著“唯心主義”嫌疑的“目的因”侵入了。
理論意向的缺失——二十世紀波瀾壯闊而且慘痛的實踐,使人們對紅色社會工程實驗的藍圖設計意向提出了一系列疑問:人類有權利通過強制的方式去推行“社會性的大善”嗎?人類有權利通過社會工程肆意改造人性、強行改變眾多人類的自然命運么?在國家和社會的對立中,國家(政治權力)自古以來就作為社會的侵害者而存在,通過加強國家權力、建立“超級國家”的方式,去增進“社會”的權力、福利和自由,通過“國有制”的方式去實現(xiàn)“社會所有制”的目標,是否屬于“南轅北轍”?在這些質問的光芒之下,紅色實驗藍圖設計意向的缺失難以掩飾。
理論資源的缺失——新制度設計深受德國普魯士精神影響,而未能深入體察英國經(jīng)驗的價值:物質性的權力制衡(遠比“目的因”下的“代表論”更能實現(xiàn)人民主權和人民對政治權力的反制權),物質性的自由市場競爭(商品的社會功能總是通過成功的“利他”來實現(xiàn)生產者的“利己”,這使得眾多的“社會性大善”已沒有存在的必要),獨立法治(與“臨時專政”尤其是“長期專政”的精神相對立,事實證明,它更能保護人民群眾和革命者的生命與自由)。
……
在戈爾巴喬夫推進的改革中,蘇聯(lián)學者們流行用“異化”概念來解釋權力腐敗的原因:權力本來是為了公眾服務的,公眾是目的,權力只是手段,但手段扭曲了,自為目的,反而壓倒了目的,犧牲公眾利益。
這一解釋同“代表論”一樣,仍是“目的因”下的思維邏輯,未能反映權力運行的物質本性,按傳統(tǒng)語言,有著極大的唯心主義嫌疑。
蘇聯(lián)定型的政治制度之核心缺陷在于:民主,人民主權,人民當家作主的權力,這些至上價值,在現(xiàn)實生活中,只是口詞性的、宣傳性的東西,并非真實的、到手的、制度化的存在。是指向彼岸世界的精神意念,而非此岸世界的物質現(xiàn)實。這種政治制度,沒有建立起物質性的、程序性的、制衡的、法治的民主路徑。
這一核心缺陷的存在,導致了權力高度集中和全面控制的政治體制的建立,導致權力自然地趨于向一人集中,導致斯大林掌握了絕對權力,有了對黨的干部和人民大眾實施肉體滅絕的機會。
斯大林是腐敗的。權力被濫用于消滅對手和政敵、踐踏生命和法治,這是頭號的、最大的腐敗。
斯大林去世了,非斯大林運動進行了,然而,權力高度集中體制依然沒有改變,依然慣性地運行著,人民依然沒有主權和對政治權力的反制權,依然無法掌握自己的命運。
當權者有了較大的改良,不再對人民實施肉體滅絕,但是,他們依然在政治上濫用權力,在一般看不見的地方,權力繼續(xù)被用來彈壓那些主張用民主和法治來彌補制度的根本缺失的先行者。肉體滅絕消失了,但監(jiān)禁、流放和驅逐仍在繼續(xù)。
但是人民看不到,人民主要看到的是當權者的經(jīng)濟腐敗。當權者依然在濫用權力,更多地、大面積地用于謀取私利,用政治權力換取經(jīng)濟果實。這第二號腐敗——經(jīng)濟腐敗,就是人們通常所說的腐敗的含義。人民的良知是天然的,人民的良知在另一條邊界上跳動。
在現(xiàn)實中,蘇聯(lián)的生產資料名義上實行全民所有制,但人民群眾事實上對公有財產無任何控制權。一些批評家將蘇聯(lián)的全民所有制為實質上的“官員所有制”,或者“官員私有制”。這種說法是缺乏充足依據(jù)的。的確,公有財產實際上在由官員代管,但這種代管畢竟不同于法權意義上的私有,而且代管者基本上是一個群體,一種自然的牽制關系使得官員們不可能任意支配公有財產,收益更是不屬于私有(即便有私分,也不可能占到收益的主要份額)。所以,在沒有市場因素的計劃經(jīng)濟時代里,全民所有制實質上是官員代管下的“國家所有制”或者“無主所有制”(只要沒有市場競爭,或者無人直接監(jiān)管,國有制便經(jīng)常地表現(xiàn)為無主所有制)——這種說法要更為恰當些。
表面上看,蘇聯(lián)官員既擁有高度集中的政治權力,又擁有代管國有資產的權力,那么,他們便擁有很多貪污腐化的機會。但是,事實上,官員對國有資產的代管是以群體方式參與的,在公有制秩序下,存在著諸多牽制因素,所以,在相當長的時期內,蘇聯(lián)的經(jīng)濟腐敗,并不比欠缺法治的其他社會要更為嚴重。
經(jīng)濟腐敗至少可分為兩種:第一種是違法的貪污受賄、侵占公產,第二種是合法的特權。斯大林統(tǒng)治時期,第一種腐敗從大局上受到了遏制,斯大林的鐵腕讓人恐懼,秘密警察的嚴密監(jiān)督也相當有力。但第二種腐敗,漸漸地開始發(fā)育起來。這是與斯大林的思路相吻合的。作為強權人物,斯大林對官員們是又“打”又“拉”,他“打”的一手是很殘酷的,但“拉”的一手也是很有魄力的。一邊是高度強制,一邊是利益驅動,這是斯大林的基本治國策略之一。因為斯大林需要效率,需要推動蘇聯(lián)經(jīng)濟高速增長,迅速實現(xiàn)工業(yè)化。對于普通勞動者,斯大林廣泛使用物質刺激,1930年代經(jīng)濟飛速增長期間,蘇聯(lián)工人的工資提高很快。對于技術人員、教師、科學家、文學藝術家,待遇也是相當優(yōu)厚的,且與普通民眾有相當?shù)牟罹。對于官員,斯大林允許他們根據(jù)級別而享有不同比例的特權,除了干部按勞動性質(按今天的標準來看)應享受的高待遇,還有超額的物質享樂,用以刺激他們“干活”的積極性。
據(jù)學者雅科夫引征的史料稱:
“從斯大林本人到集體農莊主席,按照級別享受這些特權:黃金地段的高級住房,免費占用別墅,專用汽車(領導人和妻子、兒女都有,有時甚至一人幾輛供選擇),專職司機,免費早餐與午餐,假日去修養(yǎng)所,往返修養(yǎng)所、療養(yǎng)所的大量路費、補助、“醫(yī)療費”,闊氣的狩獵、不用排隊就在特供商店里購買緊缺的商品和進口奢侈品(僅在莫斯科就存在數(shù)百家這樣的商店),以及其他一些形形色色的特殊供應。除此之外,斯大林時代特權制度登峰造極的表現(xiàn)就是被稱作‘斯大林錢袋’的附加工資制度。一般裝在信封中,秘密地給予各級官員,每月金額一般根據(jù)職務從幾百盧布到幾萬盧布之間(1960年幣制改革前的舊盧布,(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與新盧布比價為10:1)。領取‘信封’的人根據(jù)規(guī)定必須嚴守秘密,透露消息者是要遭到嚴厲處罰的?鄢ㄘ浥蛎浖皫胖埔蛩兀勾罅謺r代一個部長每月的‘信封’大約為2000新盧布(約合3500美元),相當于蘇聯(lián)總統(tǒng)戈爾巴喬夫月工資的兩倍,考慮到斯大林時代蘇聯(lián)人均國內生產總值僅為700美元,戈爾巴喬夫時代為6800美元,斯大林的干部們與普通百姓之間的收入會是一個多么驚人的對比。
”[12]
這種紅包超越正常收入(按今天的標準來看)之大的確是驚人的。“以一位中央某工業(yè)部部長及其家庭在生活上所享受的特殊待遇為例。這位部長月薪(指‘紅包’)是27000盧布,據(jù)沙圖諾夫斯卡婭說,這大約比教授的薪水高6―7倍,比工程師、醫(yī)生、熟練工人的工資高20―25倍。” (阿爾巴托夫:《蘇聯(lián)政治內幕:知情者的見證》)
平等的理念和財產公有的理念還是具有相當?shù)臓恐谱饔玫。它們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第一種違法腐敗的泛濫。但是,公有制的無主性或者官員代管,卻為第二種腐敗——合法特權提供了特殊的機會。在其他制度中,需要財政上“平帳”,在這里不需要,直接地取用便可。民眾永無機會了解上面的帳目。所以,“表面上的平等和公平是遵守了。可是,同時卻開始盡一切可能地建立‘地下’優(yōu)待和特權制度”。這第二種腐敗主要不是個人直接掠奪性的,官員們因為可以合法享受特權,也就不必去冒違法掠奪以滿足其物質欲望的巨大風險。因為合法,所以他們便自以為理所當然。
按官員等級分配特權,對于斯大林來說,是一種重要的制度安排。如果沒有等級差別,特權就變成了濫施恩惠,失去了促進效率、培養(yǎng)服從和依賴的直接價值。斯大林的政治取向是現(xiàn)實主義的,他知道單靠鎮(zhèn)壓和恐怖無法建立高效的行政體系,需要按等級分配的特權作為潤滑劑和補償。
法國著名作家羅曼•羅蘭1935年到莫斯科訪問時發(fā)現(xiàn),連無產階級偉大作家高爾基也被當做貴族供養(yǎng)起來。在金碧輝煌的別墅里,為高爾基服務的有四五十人之多,他家里每天有親朋食客數(shù)十人。羅蘭在他的《莫斯科日記》中認為蘇聯(lián)已經(jīng)出現(xiàn)“特殊的共產主義特權階層”和“新貴族階層”。他寫道:“身為國家與民族衛(wèi)士的偉大共產黨人隊伍與其領導者們,正在不顧一切地把自己變成一種特殊的階級”,“而人民則不得不依然為弄到一塊面包與一股空氣(住房)而處于艱難斗爭的狀況之中”,沿途的一些農民和工人“向我們投來陰郁的目光,有一個上了年紀的婦女向我們揮動著她的拳頭”。
特權階層,是蘇聯(lián)國內外的批評者對享受特權的官員的稱呼。在斯大林的物質刺激制度安排下,的確誕生了特權階層,將經(jīng)濟腐敗——特權和政治的等級結合在一起。人民和官員產生了等級差別。但是,由于信息高度封鎖,斯大林的特權制度具有高度的隱蔽性,上層腐敗對于普通民眾來說僅僅限于傳說?傮w而言,斯大林時期,最嚴重的是政治腐敗,經(jīng)濟腐敗受到了一定限制。特權從經(jīng)濟上來源于對公有財產的非法取用,但是,與違法貪占受賄相比,它所非法取用的經(jīng)濟總量要小些,也不會象貪污受賄那樣容易失控。由于按等級分配,下層官員的合法享受特權的份額較少,不那么礙眼,人民盡管無奈,卻未到無法承受的地步。但是,等級特權在斯大林手下成了合法制度,潛藏著蔓延的危險。
斯大林去世后,赫魯曉夫發(fā)起了非斯大林運動,并向特權制度發(fā)起了據(jù)稱是“赫魯曉夫的十次打擊”。那些秘密“紅包”、免費別墅、專用汽車等特權被取消了不少。最主要的反腐措施還是對政治腐敗的打擊,其中尤以實行干部任期制與輪換制度為最。蘇共二十二大通過的改革決議中稱:“為了能把更多能干的人吸引到領導機關,也為了消除某些國家管理人員濫用職權的可能性,黨認為必須經(jīng)常更換領導機關的成員。”蘇共二十二大通過的新黨章規(guī)定:在每次例行選舉時,蘇共中央委員會主席團成員至少要更換1/4,加盟共和國中央、邊疆區(qū)委、州委成員至少要更換1/3,專區(qū)委、市委、區(qū)委、基層黨委會成員至少要更換1/2,并且連任不得超過三屆。
赫魯曉夫的改革雖然是治標不治本,但的確開辟了新氣象,使政治上濫用職權的現(xiàn)象有所緩解。
1964年,勃列日涅夫上臺,領導了一次政治復辟,非斯大林運動被停止了。在氣質上,勃列日涅夫的確與斯大林有相似之處,而與赫魯曉夫有較大的差距。在對外軍國擴張上,勃列日涅夫與斯大林都取務實的進取態(tài)勢,赫魯曉夫更多地帶有浪漫冒險色彩。在內政上,赫魯曉夫的思路偏向于平民主義和理想主義,而勃列日涅夫與斯大林都崇尚秩序和等級。
勃列日涅夫能夠拉起一支隊伍,靠“群哄”將赫魯曉夫趕下臺,主要原因之一是赫魯曉夫實施干部任期制與輪換制度改革,直接威脅了上層官員們的切身利益,從而得罪了他們。上臺后,勃列日涅夫批評赫魯曉夫的干部輪換制“對干部本人是不公正的”,并保證要使干部得到尊重。作為實施“公正”的具體措施,他對干部隊伍提出了“穩(wěn)定”的口號,將蘇共中央委員會和黨委會每次改選必須更換1/3成員的規(guī)定給廢除了。勃列日涅夫上臺后的第一年,地方黨委書記只更換了9%,14個加盟共和國書記只更換了2個(費因沙拉:《蘇聯(lián)怎樣進行統(tǒng)治》)。從蘇共23大到26大,蘇共中央委員會實際連任率達到90%。很多州委書記、部長、黨和蘇維埃機關的負責人占據(jù)職務達15—20年之久。蘇共中央政治局候補委員拉希多夫在烏孜別克斯坦擔任了20年黨的第一書記,庫納耶夫在哈薩克斯坦也當了20多年第一書記;
格里申于1967年擔任莫斯科市委書記,戈爾巴喬夫時代才被換下來;
烏克蘭黨中央第一書記謝爾比茨基則在這個崗位上干了17年,直到退休。(阿爾巴托夫:《蘇聯(lián)政治內幕:知情者的見證》)
這種為了集團私利而撤銷干部任期制與輪換制度改革的直接后果,就是導致了老人政治。權力被一批人長期把持著,便產生了封建性的“權力圈地運動”,走向親屬化、幫派化、圈子化政治。出現(xiàn)蘇聯(lián)人所稱的“官僚氏族集團”或變相的世襲制。戈爾巴喬夫曾這樣描述那個時代:“整個系統(tǒng)中籠罩著奴顏婢膝、溜須拍馬、拉幫結派、排斥異己的風氣,專作表面文章,圍繞領導人結成了人身依附和親緣關系”象‘封疆大吏’拉希多夫“在烏孜別克斯坦執(zhí)政20多年,該共和國的黨、政、經(jīng)和政法部門全部都是他的親信,僅在烏孜別克斯坦共產黨中央機關,他的親屬就達14人之多”。
在政治上權力被濫用的同時,便是經(jīng)濟上腐敗蔓延。為了“捍衛(wèi)干部的權利”,勃列日涅夫將赫魯曉夫廢除掉的一些干部特權給予恢復,官僚們又“發(fā)明”出許多新的特權享受,享受特權的“干部名冊”又日益變厚,使官僚特權走向規(guī);⑾到y(tǒng)化、半公開化。
據(jù)統(tǒng)計,蘇聯(lián)官員的特權名目繁多:
1,宅第權。從中央到地方各級官員均有一處或幾處別墅,少則花幾十萬盧布,多則糜費上百萬盧布;
凡是名勝地、風景區(qū)、海濱、避暑勝地,幾乎全部被大小官員的別墅所占據(jù)。
2,特供權。各級黨政機關均有特設的內部商店、餐廳、冷庫等供應網(wǎng)絡,按照官職大小、地位高低享受特殊供應。手持特供證在特供商店能買到質優(yōu)價廉的、普通公民望洋興嘆的種種主副食和其它商品。
3,特教權。在蘇聯(lián),凡是高級官員的子女,從幼兒園到大學均有培養(yǎng)他們的專門機構或保送入學的制度。高級軍官的兒子則直接送軍事院校培養(yǎng)。
4,特繼權。官員、特別是高級官員,幾乎可以免費為自己的子女留下豪華住房和別墅,供他們終身享用。
5,特衛(wèi)權。花在高級領導人身上的費用,達到無法核算的程度。為維護他們的生活、別墅和私人住宅中的服務人員、警衛(wèi)人員,每年開支達數(shù)百萬盧布,甚至達到幾千萬盧布。
6,特支權。位居金字塔頂峰的官員還在國家銀行有“敞開戶頭,即產主可以不受限制隨意提取款項的戶頭!盵13]
勃列日涅夫時代的特權制度,已被廣泛濫用,失去了對行政效率的刺激功能。勃列日涅夫時代開始對民眾推廣初步的福利體制,但物質刺激逐漸減少,工程師和普通工人的工資日益接近,導致平均主義泛濫。在斯大林手中,腐敗和物質刺激都成了促進行政效率的潤滑劑,而在勃列日涅夫這里,是上層特權膨脹,而下層實行平均主義。斯大林在人事組織方面建立了流動的可以不斷升遷的等級秩序,但勃列日涅夫治下的等級秩序流行性極小,干部隊伍超常規(guī)的“穩(wěn)定”,高層機關長期無法輸入新鮮血液,逐漸成為一潭死水。1971年6月以后,開展了對所謂“市場社會主義”的批判,并在實際生活中不再使用“改革”一詞,而強調所謂“不斷完善”。這個“特權階層”從自身利益需要出發(fā),本能地發(fā)動任何有損自己利益的重大變革,為了捍衛(wèi)既得利益而寧愿耽誤國家大計。事實上,國家被嚴重耽誤了。
當權力走向封建性的幫派政治后,那種犯罪性的經(jīng)濟腐敗大規(guī)模出現(xiàn)了。那些對一個單位、一個地方長期擁有一手遮天的權力的官員,放肆地直接用權力攫取社會財富。那位烏茲別克黨中央第一書記拉希多夫,便領導著一批貪官,將本加盟共和國的棉花收入攫為私有,案值高達80多億美元。勃列日涅夫的女婿丘爾巴諾夫,經(jīng)岳父親自出馬找內務部長謝洛科夫疏通,當上了內務部副部長,數(shù)年內共收受賄賂654200盧布,折合美元105萬。內務部長謝洛科夫侵占國家財產的規(guī)模就更為空前了。
在蘇聯(lián)體制內尚存一定的反腐力量,但受到勃列日涅夫以“穩(wěn)定”和“保護干部”為名施加的阻撓。拉希多夫之所以將烏孜別克黨組織發(fā)展成“家天下”,與勃列日涅夫對他的大力信任直接有關,蘇共中央收到了烏孜別克干部群眾數(shù)以萬計的舉報信,這些舉報信卻都被送還給拉希多夫,勃列日涅夫還先后授予拉希多夫多達12枚的勛章?死怪Z達爾斯克邊疆區(qū)第一書記麥都諾夫涉嫌經(jīng)濟犯罪,當克格勃主席安德羅波夫建議將麥都諾夫交由司法處置時,勃列日涅夫卻橫加阻止。1980年,克格勃副主席謝苗•茨維貢將軍在安德羅波夫布置下,從勃烈日涅夫女兒的情人布里亞季亞家中搜出一大批鉆石等貴重物品,一時間,莫斯科政治空氣高度緊張。一貫以“正統(tǒng)馬克思列寧主義理論家”自居的蘇共二號人物蘇斯洛夫不顧重病在身,挺身而出幫勃烈日涅夫家族掩蓋丑聞。蘇斯洛夫將茨維貢狠狠地教訓了一頓,不許他逮捕布里亞季亞。正直的茨維貢將軍內心從此陷入了巨大的痛苦中,次年1月,他開槍自殺求得了解脫。[14]這些官官相護的做法,使得現(xiàn)行政治體系內的反腐力量受到壓制。公有制下的一些牽制因素也在膨脹的權力面前漸漸失效。腐化犯罪因無阻礙而更加猖獗。
在這些“權力圈地運動”、特權享樂和犯罪性腐敗的背后,是一個具有一定規(guī)模、波及相當范圍內尤其是核心機關的黨政官員的特權階層膨脹起來,撐破過去的隱蔽性外衣,耀眼地裸露在蘇聯(lián)民眾面前。與斯大林時代相比,腐敗的規(guī)模上升了好幾個數(shù)量級;
在性質上,在合法性特權大肆增加的同時,開始出現(xiàn)直接的掠奪性的侵占和犯罪。由于腐敗隊伍超越了黨政等級,擴張到黨政官員的親朋好友圈子,社會競相參與到關系網(wǎng)的編織中,社會風氣和社會道德被嚴重帶壞了。
前蘇共中央委員阿爾巴托夫明確地指出:腐敗在蘇聯(lián)不僅造成了國家物質上的損失,“道德上的損失就更為慘重:社會分化加;
經(jīng)常遇到磨難的大多數(shù)對那些不僅享受福利照顧而且享有種種特權、任意攫取不義之財而又逍遙法外的‘上流人物’的憎恨之情與日俱增,埋下了社會沖突的地雷,黨、政府、整個領導的威信下降”。
腐敗和特權的泛濫,使民眾對特權階層產生了疏遠和憎恨之情。已不僅僅是干部脫離群眾的問題了。而是社會再次分裂為“我們”(指群眾)和“他們”(指當權者)兩大階級。階級對立出現(xiàn)了。
對于民眾來說,特權階層似曾相識:特權分配的等級性,親貴政治的封建性,貪污腐化的掠奪性,都與意識形態(tài)宣傳的舊社會剝削階級的習性類似。這對于一個以平等為主要理念的國度來說,尤其不能容忍。
經(jīng)典作家在《共產黨宣言》中曾這樣寫道:“每當人民跟著他們走的時候,都發(fā)現(xiàn)他們的臀部帶有舊的封建紋章,于是就哈哈大笑,一哄而散! 在特權階層泛濫成災后的蘇聯(lián),出現(xiàn)了普遍的政治冷漠,暗藏著極大的離心傾向。一旦形勢有變,那些從內心里已將官員視為異己(“他們”)的人民,隨時都有作出“哈哈大笑,一哄而散”選擇的可能。
這種鄙視和拋棄心態(tài),是人們良知的正常反應。在和平歲月里,這種階級對立和道德排斥是有一定限度的,即使可能出現(xiàn)局部地區(qū)由于強橫官僚的強橫作派激化矛盾從而引發(fā)階級沖突,但一般不會導向主動的階級斗爭。
一些俄羅斯學者按傳統(tǒng)的階級分析法,粗略估計當時蘇聯(lián)的特權階層大約有50~70萬人,(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加上他們的家屬,共有300萬人之多,約占全國總人口的1.5%。這種統(tǒng)計法及其背后的敵對思維,是與現(xiàn)代法治精神嚴重違背的。因為,1,官員家屬即使分享了特權,也不是主動作為者。2,合法享受特權乃是當時的制度慣性,與違法犯罪性質的腐敗有著質的區(qū)別。3,即使在合法享受特權的官員中,也有輕重之分,主動與被動之分。4,官員中存在著大量的正直人士,一些人與腐敗進行抗爭,一些人以沉默和不配合保守良知,一些人雖被迫順應,卻只是輕微參與分享特權。5,采取人口劃定、不分青紅皂白的方式,將上述整個官員集團及其家屬,冠之以負面性很強的“特權階層”,將人口精確地分為兩類,帶有過去的階級歧視的痕跡。
現(xiàn)代法治要求使用精確而充足的證據(jù),才能確定社會的“敵人”(罪犯)。在社會沒有出現(xiàn)大規(guī)模動亂和對抗的時代,在基本上安居樂業(yè)的社會里,用階級歧視和階級斗爭思路,去解說蘇聯(lián)的特權階層,去非法律性地確立“泛敵人”嫌疑,其后遺癥不可低估(但是如果有鎮(zhèn)壓、對抗或內戰(zhàn),情況就復雜了——對抗自有對抗的邏輯,不管這一邏輯在非對抗環(huán)境下多么荒謬,但如果身在局中,又不想做歷史的失敗者,那就不能不至少部分遵從自古以來長存的對抗的邏輯)。當我們嚴肅地研究過去的蘇聯(lián)歷史時,必須將概念與現(xiàn)代文明的基本精神結合起來!疤貦嚯A層”是一個具有一定的不確定性的概念,是一種具有邏輯模糊學性質的概念,必須根據(jù)其每一細節(jié)進行具體分析。
特權階層的出現(xiàn),對于蘇聯(lián)社會最大的影響,是造成了階級疏遠和階級對立,破壞了社會和諧。在和平年代里,由于公有制的無主性質,即使出現(xiàn)了巨大的掠奪,也無法引起民眾直接的巨大的仇恨和敵對情緒。所以,在一般情形下,不可能產生失控的全體性的階級沖突,主動的階級斗爭也難以召喚人們紛紛響應。
階級疏遠和階級對立的出現(xiàn),后果十分嚴峻的,它給蘇共帶來的最大的負面影響,是民眾的鄙視和拋棄,不認你了,“哈哈大笑,一哄而散”。這在權力壟斷時代,還只是潛藏著的社會情緒。但一旦邁入選舉時代,發(fā)作起來,對蘇共來說,是極其危險的:民眾將由“不認你了”,走向“不選你了”。
這種危險并非無法挽救的。必須認識到的是,在蘇聯(lián)高度集權體制的內部,至少存在兩條路徑:一條是斯大林、勃列日涅夫式極權主義的等級秩序路徑,另一條是列寧、赫魯曉夫的平等的理想主義路徑。平等革命歷來不乏平等主義激情,它可以產生對等級秩序的否定和批判性力量。此外,即使在斯大林式極權政治內部,也存在著反制過分的犯罪性的貪污腐化的機制。如監(jiān)察部,克格勃,這些機構與其他機構的獨立設置,自發(fā)地帶來一些牽制和反制作用。在蘇聯(lián)制度下,這二者的結合,往往可以對制度的弊端產生自我調整能力。這種調整不能根治特權腐敗,但可以相當程度地緩解險情。而險情的緩解對于蘇共邁入選舉時代極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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