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堅:當今中國社會的公正性困境
發(fā)布時間:2020-05-26 來源: 感恩親情 點擊:
導致當今中國社會發(fā)展困境的直接原因是人口與資源之間的緊張矛盾、以及政府在共同利益監(jiān)管與分配方面的瀆職,而根本原因則是社會對擴張欲望與等級制思想的縱容。在一個受到資源短缺約束的社會里,為了滿足少部分人的擴張性欲望而使多數人的基本需要受到限制的社會機制,必然導致對效率的渴望取代對公正的捍衛(wèi)、對等級思想的維護取代對平等尊重個人價值思想的追求?梢院敛豢鋸埖卣f:對傳統(tǒng)集權-等級制度的強化和對精英主義的縱容是當今中國社會公正性困境的制度性根源。
當面臨巨大生存壓力的時候,人們本能地試圖通過臣服于外部權威以獲得外部力量的拯救和對未來生存的承諾與擔保,這種人類的共性造就了等級思想和集權機制社會的產生、存在和發(fā)展。在等級制和高度集權制(專制)社會里,社會財富總體性的匱乏造成社會財富分配不公正,社會財富分配不公正造成社會分化、政府(官員)利益凌駕于社會利益之上。
一、公正性困境的發(fā)展過程與根源
從對20世紀50年代之后中國社會運作機制的分析中,可以發(fā)現:政府直接和間接地壟斷著各種社會資源,更準確地說是,社會資源被精英階層以“國家”的名義控制著。通過這樣的機制,社會利益不是直接分配給生產者個人,而是首先被政府集中起來,然后按照個人在等級化的權力體系中的位置進行再分配。必須承認改革開放(80年代)前后的變化,但是這種變化不是利益分配機制的變化,而是作為利益分配參照物的權力體系的變化,即從改革前的單一政治權力體系逐漸擴展成為涵蓋經濟權力和知識權力的復合權力體系。
精英主義理論認為:任何社會都存在著管治者和被管治者兩大階級;
盡管管治階級是少數,但是他們壟斷著政治、經濟權力,履行著所有重大的社會職能;
被管治階級是占人口絕大多數的民眾,他們是管治階級的工具。在精英主義者看來:“人民群眾當家作主”或“主權在民”的觀點,從來就是一個虛構的神話;
不可變更的歷史規(guī)律是,民眾始終受少數精英人物的管治,這就是著名的精英主義理論的"寡頭管治鐵律".雖然精英主義理論在中國從未被大張旗鼓地宣揚過,但是諸多事實表明:主導當今中國社會運作的主流思想正是這一秘而不宣的精英主義。
當鄧小平在20世紀80年代提出"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的時候,中國的政策制定者們也許已經意識到:僅憑中國自身的條件,無法讓這個人口眾多的民族走出生存困境的泥潭。沿襲傳統(tǒng)的“限制貧富差異”的政策只能導致對社會發(fā)展動力的窒息,面對擴張主義現實和潛在的威脅,這種社會發(fā)展動力的窒息意味著民族整體生存的困境——無法擺脫全民族遭受外部擴張主義者凌辱的命運。正是明晰這種危險的前景,以鄧小平為首的現實主義領導者毅然放棄對傳統(tǒng)理想的追求,而采取了順應現實的妥協(xié)政策:放棄龐大人口中的一部分,而將民族繁衍和興盛的責任托付給在生存競爭中搶得先籌的"幸運兒".盡管這一政策的提出源于巨大的外部壓力,但是從這種對中國傳統(tǒng)政治理想的反叛中,仍然能夠感受到鄧小平的睿智、務實和果敢。正是這一反叛,為今天中國的經濟繁榮尋找到了實現的路徑。然而在經濟繁榮的背后是對社會公正性原則的踐踏:在精英主義理論的指導下,從80年代初開始至今的20多年時間里,中國社會逐漸形成了政治精英(官僚集團)與經濟精英相勾結的權力資本經濟形態(tài),社會公正原則被激發(fā)起來的擴張(致富)欲望嚴重扭曲,其結果是在社會分配的規(guī)則、機會、過程和結果方面出現公正性困境。
在80年代的“改革開放”初期,長期公有化形成的政府對資源(政治資源與經濟資源)高度壟斷的現狀,使得精英集團缺乏發(fā)展所需要的個人資本和運作空間。同時,民眾對“共同富裕”思想的普遍向往仍然對當權者具有強大的威懾作用,使得任何“憑借特權巧取豪奪社會公共資產以為私有”的行為都需要承擔道義的負疚。因此,在強大道義和理想力量的約束下,社會經濟恢復性繁榮(這種社會經濟恢復性繁榮源于對高度集權化機制有限弱化后所產生的個體活力釋放)所產生的收益以相對公正的方式恩澤于廣大民眾。
然而進入90年代后,起始于89年“六。四”之后的西方制裁,加之蘇聯(lián)的崩潰和共產黨人在東歐國家被逐出權力中樞的現實,給中國的領導層造成了震撼性的心理沖擊,使他們?yōu)闄嗔Φ姆(wěn)定問題而感到焦慮。在焦慮于權力穩(wěn)定的重壓之下,“通過迅速發(fā)展經濟實現國家實力提高”的觀念取代了“效率優(yōu)先、兼顧公正”的原則,經濟發(fā)展優(yōu)先的指導原則消解了中國領導層對“共同富裕”理想的最后一絲顧及。指導原則的變化導致社會資源分配機制向著有利于權貴集團的方向迅速變化。[附注:發(fā)展經濟學的研究表明:為了使資本盡快積聚到政府(計劃經濟下)或少數人(市場經濟下)手中、以達到經濟“起飛”的臨界點,趕超型國家?guī)缀鯚o一例外地建立起高度集權的官僚體系。]
資源(財富與權力)分配機制傾斜的直接后果是權貴(政治精英與經濟精英)階層憑借政治和經濟方面的特權(壟斷權)迅速實現暴富,在改革初期曾經得到過一些利益的中間階層成為相對的利益受損者,由邊緣和平民階層組成的下層民眾成為絕對的利益受損者。盡管社會的分化并非肇始于90年代,在改革前后的每一階段,無論是"計劃性"分配機制還是"市場化"分配機制都使權貴集團獲益最大,但是社會財富的分配差異則在90年代之后呈現為逐漸加速之勢,并在短時間內達到令人瞠目的程度——在千百萬普通勞動者卻被迫下崗失業(yè)、其基本生存權失去保障的同時,少數權貴借助特權貪污舞弊、強取豪奪,迅速成為坐擁億萬財產的巨富。
社會資源分配失衡造成了當今中國社會的分裂:一個壟斷了所有政治、經濟特權與大多數社會財富的權貴(精英)階層,和一個主要由貧困的農民、農民工和城市下崗工人構成的底層社會構成了尖銳對立的兩極。權貴(精英)階層不僅“成功地”劫掠了大多數社會財富,更利用手中的壟斷特權“成功地”打造了一個扭曲社會公正原則的機制:在這種機制的作用下,任何旨在促進社會公正的政策都可能被扭曲成為強化社會不公正的工具,任何促進經濟發(fā)展的措施都可能被轉化成為竊取社會公共利益以自肥的手段。缺乏政治權力的底層民眾,在忍受了太多生活的不公、積攢了長時間沉默的憤怒與對政府的絕望之后,開始出現了暴力抗爭的趨勢。
中國社會分化和公正性困境的根源在于傳統(tǒng)的政治制度和政治理念,而不在于新生的市場經濟,更不在于普通民眾剛開始享有的有限財產權和經濟自由。在中國這樣一個等級和專制制度有著悠久歷史的社會里,“順天承運”、“君權神授”、“xxx 具有天然合法性”等傳統(tǒng)政治理念決定了公共權力必然被社會上層(權貴集團)所壟斷。這樣一種權力格局必然導致權貴集團把持的政府與民眾之間的對立:權貴化的政府以民眾為盈利的工具;
如果民眾不再能夠為政府(權貴)創(chuàng)造價值,則被政府視為包袱而欲棄置不顧。這樣的政府管治觀念,必然導致從管治階層利益角度衡量的成本-收益比較,比較的結果是政府專注于對權貴集團利益的保護而放棄了維護作為社會存在基礎的社會公正原則的職責。
一種自上而下的社會公共權力構成機制剝奪了民眾通過和平方式(主要是通過定期選舉民意代表的方式)表達利益訴求的渠道。這種對社會民眾利益表達的制度性剝奪必然導致權貴集團對民眾利益由漠視而至踐踏。源于利益被踐踏而產生的民眾憤怒,在持續(xù)積聚之后,將成為瓦解政府“正當性”的強大動力。相似的過程曾經在中國社會的歷史進程中多次上演。
權貴集團對權力的壟斷和對既得利益的維護阻礙了自由競爭和市場機制的發(fā)展、阻礙了建立新型政治理念和權力結構的努力、削弱了政府管治的正當性和合理性。中國的政治制度一天不變革,社會不公就一天不能解決。不解決造成社會分化的制度因素,試圖依靠權貴階層的“良心發(fā)現”和“道德自律”尋求社會公正無疑是自欺欺人。
不同集團的利益從相容到互排斥的演變凸顯了中國社會所面對的嚴峻生存環(huán)境,它成為中國政府所面對的最為窘迫的挑戰(zhàn)。鼓勵民眾接受“優(yōu)勝劣汰”的“自然性選擇”,成為窘困的政府企圖逃避職責的期待。一個在共同利益保護方面不作為的政府將激勵起包括政府官員在內的所有社會成員在面對嚴峻生存環(huán)境時的極端自利行為,有限理性的個體抉擇匯集在一起將形成集體的無理性沖動,從而加速霍布斯所說的“叢林法則”盛行。
二、公正性困境的表現
2-1:社會資源分配失衡
社會資源分配機制失衡造成的公正性困境主要體現在如下四個方面:對外加工產業(yè)的勃興與基礎產業(yè)的衰敗、沿海地區(qū)的繁榮與內陸地區(qū)的蕭條、樣板城市的快速發(fā)展與廣大城鄉(xiāng)的長期停滯、權貴階層的巧取豪奪與底層民眾的怨恨無助。這一切無不緣于政府主導的等級-集權的社會發(fā)展模式:對外加工產業(yè)的勃興與基礎產業(yè)的衰敗緣于“將中國建成為全球勞動密集型(一種低技術初級加工業(yè)的代名詞)產品加工基地”的自我定位;
沿海地區(qū)的繁榮與內陸地區(qū)的蕭條緣于“以出口加工為導向”的產業(yè)經濟政策;
樣板城市的快速發(fā)展與廣大城鄉(xiāng)的長期停滯緣于社會資源向權力中心傾斜的集權化社會體制;
權貴階層的巧取豪奪與平民階層的怨恨無助緣于對社會民主化進程長期的壓制。
在經過20余年的經濟改革后,中國已成為全球貧富差距擴大速度最快、差距最大、政府腐敗最盛、社會監(jiān)督機制最脆弱的國家之一,成為擁有全球最龐大的失業(yè)隊伍和盲目流動人口的國家,成為社會價值觀變遷幅度最大也最頻繁的國家。世界銀行在其研究報告《中國經濟報告:推動公平的經濟增長(2001年)》中指出:在如此之大的國家之中,在如此之短的時間之內,收入分配差距如此迅速地擴大,這是歷史上任何一個國家不曾有過的現象。
在“改革”20多年中并存著兩種趨勢:其一是人均收入的絕對增長和絕對貧困人口的減少;
其二是財富分配機制的失衡導致不同階層的貧富差距加大。從1980年到2002年,按購買力價格計算的人均收入增長了xxx[附注:數據待核實,可參考謝國忠的研究],農村絕對貧困人口大約減少了2億人。這兩個數據清晰地表明了中國改革的巨大成就,也是“改革”獲得廣泛社會支持的根本原因。但是,同樣在這20多年里,衡量貧富差距的基尼(GINI)系數從80年代初期的0.288擴大到2001年的超過0.49.種種現象表明:就財富分配而言,中國已經成為馬克思曾經描述過的標準古典資本主義式的社會。
[附注:1: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研究所的李實認為,中國的收入差距在過去20年里迅速擴大,但城鄉(xiāng)之間的收入差距最為顯著。如果把各種補貼都考慮進去,估計城鄉(xiāng)收入差距可能達到4-6倍;
如果僅僅看貨幣收入差距或名義收入的差距,非洲國家津巴布韋的城鄉(xiāng)收入差距比中國稍高一點,但如果把公費醫(yī)療、失業(yè)保險等非貨幣因素納入考慮,中國的城鄉(xiāng)收入差距是世界上最嚴重的。2:根據社科院經濟研究所收入分配研究組的研究,中國在1995年的收入基尼系數已經達到0.45,90年代末沒有準確數據,但有理由相信,基尼系數會更高一些。3:2004年05月10日《光明日報》報道:“中國國家發(fā)改委發(fā)展規(guī)劃司副司長徐林近日表示,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各個地區(qū)都取得了很大的發(fā)展,但進入上世紀90年代以后,地區(qū)發(fā)展差距呈逐年擴大的趨勢。通過三項數據對比,可以清楚地看出地區(qū)差異擴大的現實。從經濟總量看,東部地區(qū)占全國經濟總量的比重不斷提高,從1980年的50%提高到了2003年的59%,中、西部地區(qū)分別由30%和20%下降為24.5%和16.5%.從人均GDP 看,東部地區(qū)人均GDP 水平高出全國平均水平的幅度進一步提高,由1980年的高34%,提高到2002年的53%左右,而中西部地區(qū)人均GDP 與全國平均水平的差距也進一步擴大,由1980年相當于全國平均水平的88%和70%,下降為2002年的70%和59%.東部地區(qū)與中、西部地區(qū)人均GDP 的相對差距進一步擴大,分別由1980年的1.5和1.9擴大為2002年的2.0和2.6;
人均GDP 最高的省不包括直轄市和人均GDP 最低的省之間的相對差距由1980年的3.52倍擴大為2002年的5.43倍。盡管按現行人均GDP 的統(tǒng)計方法未完全考慮流動人口的因素,但即便是在考慮流動人口因素后,上述趨勢依然是成立的!盷
一種被廣泛接受的觀點認為: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社會逐漸從溫飽型社會步入小康型社會。這一觀點的主要依據是人均收入和恩格爾系數的變化。從社會的整體發(fā)展趨勢來說,這樣的判斷是成立的。但是,對不同階層和地區(qū)的分析清晰地顯示:在社會財富總量增長的同時,(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社會財富的分配的差異急劇加大,基尼系數的持續(xù)增大就是明證。[附注:根據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學研究所“當代中國社會結構變遷研究”課題組于2001年11~12月在全國12個省及直轄市(北京、上海、浙江、江蘇、山東、黑龍江、河北、河南、江西、四川、貴州、內蒙)73個區(qū)縣收集的問卷調查數據分析表明:“個人月收入分布嚴重偏離正態(tài)分布,標準差遠遠大于均值,而且均值又遠遠高于中位數,這說明個人收入分布的離散程度很高。另外,有相當比例的人沒有收入(收入值為零)。在這種情況下,不能簡單地以均值或中位數來代表中等收入。尤其重要的是,當前個人收入水平的地區(qū)差異極大,在此調查數據中,城鎮(zhèn)個人平均月收入是農村個人平均月收入的2.5倍,同時,發(fā)達地區(qū)的個人平均月收入是欠發(fā)達地區(qū)個人平均月收入的2.5倍,而發(fā)達地區(qū)的城鎮(zhèn)個人平均月收入是欠發(fā)達地區(qū)農村個人平均月收入的5。4倍!保ā2004年:中國社會形勢分析與預測]不僅如此,我們認為:即使對于廣泛公認的“全體社會成員家庭的恩格爾系數都程度不同地降低”這一結論也大有可商榷之處。[附注:恩格爾系數(%)=食品支出總額/家庭或個人消費支出總額×100%.恩格爾系數揭示了居民收入和食品支出之間的相關關系,一個國家或家庭生活越貧困,恩格爾系數就越大;
反之,生活越富裕,恩格爾系數就越小。根據聯(lián)合國糧農組織提出的標準,恩格爾系數在59%以上為貧困,50%~59%為溫飽,40%~50%為小康,30%~40%為富裕,低于30%為最富裕。]
嚴格地說,80年代之前與80年代之后(特別是實施住房改革、醫(yī)療保險改革和教育產業(yè)化的90年代)的恩格爾系數沒有同一的可比性基礎。不同前提條件下計算出來的恩格爾系數籠統(tǒng)地加以比較,會導致結論的嚴重失真。由于80年代之前,社會福利(如住房、醫(yī)療保健、教育)完全由政府承擔,因此本應列入家庭開支的這一部分成本被隱沒了。在一個高福利、低工資政策主導的時代,忽略這些福利開支,必然導致恩格爾系數計算的失真,即過高計算了日常開支(特別是購買食品的開支)所占的實際比重。按照現行的標準,家庭的支出不僅包括日常消費品的開支,也包括租賃或購買住房的支出、醫(yī)療保健方面的支出、家庭成員的教育支出。如果要確切計算與今天具有可比性的的80年代之前實際恩格爾系數,應該將政府在社會福利方面的投入按人口平均分配之后作為家庭支出的一部分,這一部分與家庭的實際支出(主要用于日常開支)疊加在一起,可以大致估算出當時實際的恩格爾系數。這種方法的前提假定是,政府的福利開支在不同階層和地區(qū)平均分配。盡管當時中國社會存在城鄉(xiāng)之間、地區(qū)之間、不同行業(yè)之間的貧富差異,但是作為一種粗略概算,其結果應該與真實情況不會有級數一級的差異。如果需要進一步的精確計算,計算方法可以不變,但是需要考慮政府在社會福利方面的投入在城鄉(xiāng)之間、地區(qū)之間、不同行業(yè)之間的差異,采取分城鄉(xiāng)、分地區(qū)、分行業(yè)計算。
如果能夠在真實的恩格爾系數計算方面給予必要的調整,也許我們將會發(fā)現:在20多年的改革開放之后,對于相當一部分家庭(主要是中西部城市下崗職工和農民)來說,恩格爾系數可能不是在下降而是在上升。如果這一猜測能夠得到證實,那么當今社會中下層民眾對毛澤東時代的普遍懷念就有著必然的經濟性原因。對于中國政府官方所公布的恩格爾系數逐年下降的資料,我們應該給予足夠的警惕,這不僅因為它提供的僅是一個社會平均值而沒有反映不同經濟背景家庭的分布情況,更由于中國官方統(tǒng)計數字被官員的獎懲制度所扭曲,特別是貧困地區(qū)的人均收入往往呈現出夸大的趨勢。因此,中國社會的公正性問題可能不僅僅是基尼系數所反映的貧富差距加大問題,還可能包括更為嚴重的“部分貧困家庭恩格爾系數上升”問題。前者導致由于財富分配不公引發(fā)的心理失衡,而后者則意味著有相當一部分家庭面臨著能否繼續(xù)生存的困境。
導致社會資源(權力與財富)分配失衡的途徑包括:公共權力擁有者的集團性腐敗、“私有化”過程中的“國有”資本大規(guī)模流失、各種稅收優(yōu)惠向富裕群體傾斜的政策、權貴階層利用現行法律在“私有財產保護”方面的缺失而實施對普通社會民眾私人財產的巧取豪奪。它們的共同特點是:共同利益的代理人(政府官員和“國有”資本管理者)利用手中不受制約的壟斷權力,通過掠奪社會公共財富和其它成員的私人財富為自己和后代建立優(yōu)越的生存環(huán)境。盡管這種行為是權勢者個體對未來社會悲觀預期的一種本能反應,但是它具有瓦解社會存在基礎的破壞力:社會資源分配失衡破壞了社會成員之間既定的財富分配規(guī)則,動搖了民眾對政府公信力和社會公正原則的信賴,蠶食著社會合作和政府管治的法理基礎;
社會資源分配失衡是一種只顧及個體利益而全然不顧及社會利益的極端行為,這種行為無節(jié)制的蔓延將導致以分工合作為基礎的現代社會體的崩潰和社會個體之間的相互蔑視、仇殺;
社會資源分配失衡在極小范圍內滿足了部分社會成員的欲望需求,卻以驚人的社會整體利益損失為代價。雖然社會資源分配失衡從社會生存的角度講是最差選擇,從個人生存角度講由于其道義成本高昂也并非最優(yōu)選擇,然而一個"效率優(yōu)先于公平"的社會體制為這種失衡的長期持續(xù)提供了邏輯存在的基礎。
社會資源分配失衡在相當程度上由于社會保障機制的缺失而加劇,社會保障機制的缺失源于政府對社會保障職責的推卸。在一個等級和專制社會里,作為改革成本主要承擔者的中下層民眾,由于政治權力缺失,無法迫使政府通過建立有效的社會保障機制以緩沖社會資源分配機制失衡造成的沖擊。在社會資源分配機制失衡的同時,“計劃經濟”時代建立起來的社會保障機制由于與市場經濟原則“相背離”而被政府作為負擔輕易拋棄,糾正和彌補轉制過程中社會資源分配失衡的新社會保障機制卻遲遲未能全面、有效地建立起來。這樣一進一出的落差,造成了“改革的成本被轉嫁到占人口多數的弱勢人群身上、而改革的收益則為少數人所壟斷與瓜分”的現實格局。
社會保障機制缺失、生存條件日趨惡化的復合效應加劇了社會底層的貧困化,其宏觀的表現是廣泛的社會需求不振。持續(xù)幾年的需求不振沒有立即引發(fā)大規(guī)模的經濟危機,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是幾百萬“性產業(yè)工作者”及其相關人員承擔了在利益分配方面的二次調節(jié)職能。日益壯大的性產業(yè)成為財富由富裕上層流向貧窮底層的主要渠道之一,成為維持不同階層之間經濟連結和循環(huán)的重要紐帶,成為GDP 增速的重要推動力量。社會財富以極端偏向上層的方式在不同階層之間形成第一次分配,然后又以如此“踐踏人格尊嚴”的方式從上層涓滴式地“惠澤”于下層,中國人以其有特色的方式部分地“糾正”了由于政府失職導致的社會利益分配失衡,延緩了社會經濟、政治危機的爆發(fā)。然而,中國社會精英和政府領導者需要捫心自問的是:建立在社會底層令人感嘆的生存“忍耐力”基礎之上的社會穩(wěn)定,建立在踐踏人格尊嚴基礎之上的經濟增長,是否值得中國人自豪?是否能夠長久的持續(xù)下去?
2-2:集權-等級制度下的“三農”問題
中國社會的公正性困境最集中地反映在對農村和農民的歧視,由此產生所謂的“三農”問題。從表面看,“三農問題”表現為漠視農民的權益和在二元社會結構下社會資源過分向城市傾斜。但是對“三農問題”尋根溯源式的研究表明,它是中國各種社會問題的綜合和濃縮:大量低勞動技能人口的存在造成就業(yè)和社會資源分配問題的尖銳化;
為保證在人均資源匱乏條件下的社會發(fā)展而導致強化城鄉(xiāng)二元化社會的管治方式;
城鄉(xiāng)二元化社會的管治方式阻斷了“通過自由流動現業(yè)人口損害”的途徑。[附注:根據北京大學中國經濟研究中心趙耀輝的研究:中國農村居民和城市居民之間45%的人均收入差距和55%的工資差距是由于戶口對勞動力流動的限制所引起的。]
如果說城鄉(xiāng)二元化社會結構是造成中國特有的“三農”問題的直接原因,那么,自然資源整體性的匱乏、低勞動技能人口供給的絕對過剩、內向封閉的思維傳統(tǒng)、等級化的社會結構和對現代化追求所激發(fā)起的欲望釋放,這些因素的耦合構成了“三農”問題的制度性背景。從這個角度來講,如果將“三農”問題狹隘地限定為局部性問題而非社會總體的結構性問題,則是用一種表面化的手段掩蓋中國社會發(fā)展過程中的“現代化困境”。
幾十年來,在“實現現代化”的激勵下,中國政府(從國民黨政府到共產黨政府)一直執(zhí)行著有利于工業(yè)現代化而不利于農業(yè)發(fā)展的國家(經濟、政治、社會)政策,并且以損害農民利益為代價增加城市居民的福利水平。在改革前的計劃經濟時代,政府的主要政策包括:在經濟方面,通過人為設定工農業(yè)產品之間的價格“剪刀差”(即低價強制收購農業(yè)產品和高價壟斷出售工業(yè)產品)汲取農村財富以供養(yǎng)工業(yè)現代化;
在政治方面,通過戶籍管理制度強化社會身份等級制,在各個方面把農村居民與城市居民隔離開來,以防止數量巨大的農村人口對城市的沖擊。這種延續(xù)至今的歧視性政策的長期實施造成了中國農民始終處于二等公民的境地。在“城市利益優(yōu)先”政策的引導下,各種曾經出現過的縮小城鄉(xiāng)差別的努力,無論是毛澤東時代的農村合作醫(yī)療制度、還是鄧小平時代對農村管治的短期放松,都最終被視為“低效率”的產物而被否定和放棄。[附注:1984年周其仁就已指出:政府對城市國有企業(yè)和農村公社的控制力度相差不多,對農村公社的控制力度有的時候比國企還厲害,只不過區(qū)別在于國家給國有企業(yè)的職工提供了保障,而對農民則是把他們管得很死、沒有給他們提供保障。]
等級思想和集權機制的社會結構必然形成一種服從權力中心(城市優(yōu)先、政府主導)的價值取向:政府的公共政策優(yōu)先滿足和體現權力擁有者的利益,社會成員享受的醫(yī)療、教育、住房、勞保、就業(yè)等社會福利依照與權力中心的距離而成比例衰減,并且這種衰減的速度隨著權力集中化程度的提高而加速。這樣一種社會機制決定了遠離權力中心的農村成為社會發(fā)展“遺忘的角落”、成為“圈養(yǎng)”過量閑置人口“后院”。[附注:雖然城鄉(xiāng)分割的戶籍制度在限制中國的城市化進程中確曾起過重要的阻礙作用,但是,放開戶口限制卻只是推進中國城市化的條件之一,它的作用并不如想象的那么重大,對中國城市化進程起決定性作用的是產業(yè)結構。]
中國社會的人口絕對過剩和城市現代化的低水平限制了農村人口向城市的流動,政府歧視性的二元化(等級化)社會管治政策成為推波助瀾的重要因素,從而進一步造成中國農民的弱勢和中國農業(yè)的低效率。中國社會在從“保持傳統(tǒng)與渴望現代化之間的彷徨”向“堅定地邁向現代化”的轉變過程中,集弱勢與低效率于一身的農村、農業(yè)和農民成為犧牲品,這是任何一個以崇尚效率為指向的社會在“現代化”進程中所當然采取的選擇。
世界各國的發(fā)展歷程普遍表明:伴隨著從農業(yè)社會向工業(yè)社會的轉型,必然出現一個漸趨興旺、繁榮的城市與日漸蕭條、困頓的農村共生與對立的時期。盡管這一過程不可避免,但是以全社會共同利益最大化為其目標和職責的政府,應該采取主動的措施以降低這種對立延續(xù)的時間和對社會的沖擊力度。然而,中國政府事實上的舉措恰恰是反其道而行之:企圖借助一系列強制的社會管治機制,人為擴大和維護城市與農村之間的財富落差。這其中既透露著面對嚴峻資源約束困境的無奈,又反映出中國政府決策者們缺乏全球性的思維和對歷史發(fā)展規(guī)律的深刻理解。
拘郁于內斂化傳統(tǒng)的管治者缺乏“為了緩解本國現代化進程中所面臨的資源匱乏,需要主動向外拓展(如人口輸出、資源進口等)”的觀念;
千百年來的物質匱乏和人口過量繁殖,造就了社會普遍存在的“重視物質的生產而輕視人口素質提升”的思維慣性。在遵循傳統(tǒng)內斂化發(fā)展模式的前提下,如下的發(fā)展路徑選擇有其現實的合理性:由于中國農村龐大人口的供應遠遠超過現時經濟的需求、由于農村人口的低教育程度不適應現代經濟模式,因而強制性的社會管治機制在相當大程度上避免了人口向城市自由流動可能帶來的社會沖擊,同時農村傳統(tǒng)的生活方式也減緩了中國社會面臨的資源短缺壓力。然而,如果對歐美、日本等“發(fā)達國家”的歷史深入研究的話,就會發(fā)現:人口與資源的對立是所有“從傳統(tǒng)向現代”轉型的社會普遍面臨的困境,通過主動的外向型發(fā)展是所有“成功”的國家擺脫困境的共同選擇。
對于一個缺乏主動向外發(fā)展能力和意志的社會來說,在尊重個人價值和促進國力強盛之間的兩難反映了一個嬴弱的后發(fā)國家在被迫走上“現代化”發(fā)展道路的過程中所面臨的現實困境:巨大外部壓力和民族生存困境迫使它們無法拒絕現代化的誘惑;
嬴弱的國家實力限制它們無法從外部獲得發(fā)展民族工業(yè)所必需的資本;
兩方面的無奈和壓力迫使這些國家的政府只能選擇犧牲現實利益尋求長遠發(fā)展的道路。(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在這一過程中,農村居民較之其它階層遭受到更為巨大和持久的損失。
造成中國政府實施擴大城鄉(xiāng)差別政策的原因固然與中國龐大的人口規(guī)模有關,同時也與政府設定的實施趕超戰(zhàn)略和企圖迅速完成工業(yè)化的目標有關,更與中國傳統(tǒng)社會的等級制理念沒有得到清肅和反思密不可分。從理想的人本主義(尊重個人價值)角度來看,中國的社會管治機制(主要體現為嚴格的戶籍管理制度和城鄉(xiāng)二元化的經濟政策)由于將幾億農民禁錮在土地之上并剝奪其遷徙自由而顯得格外殘酷。
中國政府對包括農村在內的社會剩余財富大規(guī)模的強制積聚,為毛澤東時代的大規(guī)模工業(yè)化提供了必需的物質基礎,為鄧小平時代的經濟迅速發(fā)展奠定了產業(yè)基礎。從公正的角度講,毛澤東時代為中國的發(fā)展做出犧牲的那一代人應該在今天普遍地得到財富的回報和物質的補償,這是政府對民眾以往承諾的兌現,也是尋求代際公正、建立社會可持續(xù)發(fā)展觀念和重建政府公信力的必經環(huán)節(jié)。
盡管在經過改革開放20多年之后,絕大部分農村人口的衣食與住房條件得到了改善,但是僅有這一點并不能夠確保當今農村社會的穩(wěn)定。一方面,社會經濟的迅速發(fā)展使得“體面生活的消費標準”不斷提升,越來越多的農民已經不再滿足于“吃飽穿暖”的生活水平,另一方面,沉重的各類稅費和罰款榨取了農民進一步提升生活水平和生產再投入的勞動剩余。加之教育費用、醫(yī)療費用與農用物資價格的不斷上升,以及在農村居民自由遷徙和就業(yè)方面的諸多歧視政策,激發(fā)了彌漫于廣大農村的怨憤情緒。各級政府對這種屈辱與怨憤情緒的漠視和壓制,導致了在這種情緒支配下的反抗逐漸升級:由消極忍耐到公開議論;
由下跪求情到上訴上告;
由小規(guī)模聚眾鬧事到大規(guī)模集體抗議。[附注:關于這方面的研究可參見于建榮、黨國英、溫鐵軍、曹錦清等人的研究。]
9億貧窮農村居民對富裕的渴望猶如擱置在4億城市居民頭頂上的一池湖水,如果沒有政府強制性的城鄉(xiāng)二元化管治大閘,這種渴望所蘊生的憤怒將會傾瀉而下,淹沒后者由于接近權力中心而據有的利益優(yōu)勢。在不能夠有效緩解低勞動技能人口供給絕對過剩問題的情況下,放棄城鄉(xiāng)二元化社會的管治模式只會將現實的貧困問題從農村引至城市,使被禁錮在土地上的潛在失業(yè)人口變成游蕩在城市貧民窟的絕對無業(yè)人員。直接面對城市繁榮產生的失落與憤怒,將會借助于人口集中居住帶來的人際交往和信息傳播的便捷,以爆炸般的速度相互感染和迅速擴展?梢源竽懙仡A言:如果政府撤銷了限制農民自由流動的各項法律條令,那么隨之而來的必將是城市居民為延續(xù)已有特權而進行的劇烈反抗。在一個生存空間如此狹小、自然資源如此短缺的國度里,面對如此眾多被欲望激發(fā)起來的民眾,任何選擇都將面臨社會公正性的質問。
[附注:一種現今較為流行的觀點認為:必須重新重視發(fā)展農業(yè),否則農民收入增長困難。如果是要通過取消各種侵權性的不合理收費和征稅來提高農業(yè)收入部分,這種觀點是正確的。但是,如果因此要推出“新重農主義”來增加農民收入,那大可不必。除非是對農業(yè)全面免稅,甚至大規(guī)模補貼,否則農業(yè)收入從總體上講不可能有可觀的增長前景,更何況農業(yè)規(guī)模生產并非中國的比較優(yōu)勢。農產品價格總體上只能是呈現不變或下跌的趨勢。]
“三農”問題解決的過程實際是將數量龐大的農村人口逐漸融入社會產業(yè)分工、并逐漸提升其勞動技能的過程,它是社會現代化無法避免、不可或缺的環(huán)節(jié)。如果中國的經濟發(fā)展不能將全部低勞動技能的人口吸收進入到國內的產業(yè)循環(huán)鏈中,那么中國政府必須向“多余”的那部分人口提供下列選擇中的至少一個:或者免費提供基本的專業(yè)化培訓,并提供在國外尋找就業(yè)機會的便利;
或者以放棄生育權力為交換條件,提供終身的基本福利救濟。
在2004年廣為關注的“民工荒”問題其實質是“在城市化進程中,人們只注重了一個外觀的、硬件的城市化,而忽略了人的城市化。長期以來城鄉(xiāng)二元化的制度安排和文化中城市對農村的歧視,造成了中國的國民分裂,一部分人能夠享受到公民待遇,而另一部分人則不能。這部分無法享受國民待遇的人最后選擇了用腳投票!
從發(fā)展的眼光來看,今天農村居民對不合理制度的自發(fā)抵制將孕育著未來大規(guī)模的抗爭,這一趨勢不會因為某一個人或階層的意志而改變。從民族的共同利益考慮,我們希望利益對立的雙方(以權貴階層為首的城市居民和以農民工為代表的農村居民),特別是居于強勢的政府,能夠采取理性、妥協(xié)的策略,使這一趨勢成為推動改造中國社會的建設性力量而不是破壞性力量。20世紀60年代美國黑人的平權運動應該成為雙方共同學習的范例。為了社會的和諧和可持續(xù)發(fā)展,當今的中國需要代表弱勢階層與權貴階層抗爭的馬丁。路德。金。
2-3:傳統(tǒng)與現代化擠壓下的教育制度
中國社會最大的不公正應該是個人機會的不平等,而機會的不平等最直觀的體現是教育機會不平等、就業(yè)機會不平等。教育機會在人口中的分配形態(tài)相當程度上決定著一個社會的公正程度和社會分層的基本特征,因為財富分配不均現象在代際間傳遞的趨勢會因為平等的教育而減緩。20年來現行教育機制在擴大教育規(guī)模、選拔精英人才和服務經濟發(fā)展等方面的成效應該值得肯定。同時,也應該看到現行教育機制內含的不公平因素對社會發(fā)展的不良影響,有必要對現行教育機制的政策導向和實施策略進行重新評估和反省。
傳統(tǒng)的倫理觀念和嚴酷的現實環(huán)境促使中國人普遍地將擺脫貧困的希望寄托在后代身上,對后代“通過教育改變貧困命運”的期盼成為父輩忍受現實困苦的精神補償。致使這一期盼能夠成為現實可能性的原因在于,傳統(tǒng)中國社會始終存在著社會下層通過教育與考試選拔躋身社會上層的通道。盡管這條通道是如此的狹窄,但是它的存在畢竟讓普通民眾在貧困的生活之中看到一絲改變命運的希望,這種機制的長期存在成為傳統(tǒng)中國社會等級-集權機制被普遍認可的一個重要因素。
正是由于教育在中國人的觀念中占有如此重要的地位,歷代中國政府都將普及教育作為政府的主要目標和維持社會穩(wěn)定的重要手段。特別是自1949年起,中國政府努力試圖把教育機會和資源的分配從一種不平等的狀態(tài)逐漸向著盡可能平等的方向轉化。在毛澤東時代,除了為數不多的人受政治性因素影響之外,中國社會的絕大多數成員開始享受到較之以往更為平等的義務教育。家庭的文化資本、經濟資本和社會資本對個人教育機會的影響較之以往大為降低,城鄉(xiāng)間平均教育水平的差距不斷縮小,教育逐漸成為縮小制度性差異和促進社會公正的重要手段。
1978年之后,隨著經濟、社會體制的重大變化,教育政策及教育模式也發(fā)生了重大變化。“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國家政策、“以城市中心”的價值取向決定了教育政策接受技術主義和等級思想支配的必然趨勢,從而導致教育模式的轉變。這種轉變在90年代之后尤為顯著,它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重視技術教育而忽視人格教育;
重視教育產業(yè)化而忽視教育公益性;
重視精英教育而忽視大眾教育。這一轉變是在“追求現代化”與“沿襲等級制”雙重影響下的結果。
巨大的生存壓力和激烈的生存競爭所擠壓出來的“現代化”情結驅使著教育向著過度技術化的方向發(fā)展而忽略健全人格的培養(yǎng),長時間的技能培養(yǎng)使受教育者逐漸接受了馴順、被動和工具化的理念并將其深植在潛意識之中,而徹底喪失挑戰(zhàn)權威的自信?梢圆豢鋸埖卣f,今日中國教育機制的弊端無不源出于這種工具化的教育理念、這種將人降格為技術工具的培養(yǎng)方式。
在充斥著壟斷特權的社會里,人為刻意強加的“自由化”只會為進一步強化壟斷消除制度性障礙、只會導致更為強烈的社會分化和資源迅速向社會上層聚集,任何以“強化競爭”為旗號的政策都將導向政府放棄維護社會公正的努力,從而更進一步加劇社會公正性困境。當今中國的教育產業(yè)化為此提供了又一例鮮活的佐證。
政府對教育資源的壟斷和對維護社會公正職責的放棄催生出教育產業(yè)化的怪胎。在“產業(yè)化”旗號的掩蓋下,對教育資源的壟斷正在成為謀取暴利的手段,這是憑借特權損害社會共同利益行為在教育領域的延伸。建立在對公共教育機構信譽透支基礎之上的教育產業(yè)化,在使少數資源壟斷者獲益的同時產生了制約社會發(fā)展和民族素質提高的后果,動搖著教育作為建立人性化社會基石的崇高地位。產業(yè)化釋放出來的教育腐敗不僅傷害了眾多平民子弟接受教育的權力,使能力培養(yǎng)的機會越來越遠離貧者,更以蔑視人格尊嚴的方式背離著人類追求公正、和諧的理想。
教育的產業(yè)化趨勢導致了地區(qū)、家庭差異的擴大,強化了不同地區(qū)和不同家庭背景的學生之間在教育機會和教育資源分配方面的不平等。教育機會和教育資源分配的不平等切斷了本來就脆弱的社會各階層的縱向流動,社會階層流動的斷裂將促使社會分化的持久與固化。這種人為設置的不公正機制正在使社會永久性地分裂成為在謀生能力、個人財富和社會認同方面有著天壤之別、且彼此難以溝通的階層,這種社會不同階層之間的持久對立和拒絕融合將弱化人們對社會共同利益的認同,并將成為未來中國社會斷裂和爆發(fā)巨大社會沖突的誘因。[附注:對于教育產業(yè)化弊端更為翔實的評價,可參見肖雪慧、楊東平等人的文章。]
千百年來隱身于中國教育界的精英化思想,在今天這樣一個面臨諸多困境的時代,似乎得到了更加普遍的認同與縱容。精英化教育思想的盛行導致教育資源投入的變化:“九五”(1995-1999年)期間,政府財政預算內教育經費對普通高校撥款增長最快,從1995年的197億元增至2000年的504億元,增幅為155.8%;
對普通高中的撥款從1995年的71億元增至2000年的159億元,增幅為123.9%;
對初中及其以下的義務教育撥款數量由548億元增至1085億元,增幅為98%,明顯低于高中,更低于普通高校。“九五”與“八五”期末,普通高校和高中階段各渠道經費收入總和的增長幅度為239.54%和156.88%,而義務教育的各種經費總和5年來增長72.69%,其中農村義務教育增長僅為50.49%.
教育的精英化對于農村地區(qū)、貧困地區(qū)以及城市貧困家庭的子女產生了終身不利的影響。他們往往在人生起始階段,就因為非個人原因而成為被淘汰的對象。這種社會性的淘汰機制使被淘汰者由于“能力培養(yǎng)機會的被剝奪”而處于終生貧困的狀態(tài),并使其影響積淀和延續(xù)至后代,從而強化著社會不公正的現實并使之得以長期延續(xù),使強勢者和弱勢者從自身處境出發(fā)產生對“社會公正”觀念的蔑視。一方面大談社會公正,另一方面又積極興建精英(重點)學校,這反映了精英思想已經融入到中國人的潛意識中。
“義務教育”本應該是為全體兒童提供一種養(yǎng)成國民素質的基礎性教育,應該是由國家立法予以保證、由政府舉辦,強迫性、免費的教育。義務教育中的“義務”,是指國家保障兒童受教育權利的義務,以及對社會所承擔的義務,而不是相反。當下的《教育法》與《義務教育法》將義務教育的“義務”推給社會與家長的做法是錯誤的、不負責任的,也是不能容忍的。
中國現行義務教育體制實行的是分級辦學分級管理,基礎教育由縣、鄉(xiāng)負責。這就明確規(guī)定了適齡兒童少年應在戶口所在地接受九年義務教育,所需教育經費由當地政府負責籌措,當地政府也只對本地學齡兒童少年的普及九年義務教育負責,沒有義務也不會去管外來童的"普九".由此看來,現行義務教育體制是同陳舊的戶口制度相適應的,是以城鄉(xiāng)分割、區(qū)域封閉為基本特征的。這種教育和社會體制使流動到城市的農村人口完全被當作廉價勞動力,且是暫時的勞動力,用完即被打發(fā)回老家,根本不被當作城市社會的一員,因此他們在城市里的種種社會性需求都被無意甚至有意地忽視。這種狀況不改變,勢必使城鄉(xiāng)關系更為緊張,使城鄉(xiāng)差別凝固化,更嚴重的是會使流動農民及其后代,這一極具活力的群體,感覺到城市和現代化對他們的排拒和不公,他們對改革,乃至對政府的認同會削弱。應該從政策上鼓勵多辦簡易的、基礎的學校,使"教育"這種公共產品更適合中國國情,讓更多的中國人能夠購買和享受到。扭轉目前社會上過份熱衷的專為富人服務的所謂"貴族學校"、"豪華學校"的狀況。
現行《義務教育法》規(guī)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的規(guī)定,在城鄉(xiāng)征收教育事業(yè)費附加,主要用于實施義務教育!倍诔鞘,教育費附加只向企業(yè)收取,城市居民實際上并不交納。如此,此條款實質上把“農民承擔義務教育投入”合法化了。18年來,農村的中小學主要依靠農民負擔的農業(yè)稅、教育費附加、教育集資維持運轉。鄉(xiāng)村兩級政府承擔了絕大部分的義務教育投入,(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中央和省級政府承擔的責任很少。
以1999年全國教育經費支出和財政預算內教育經費支出構成為例,在全國5721.57萬在校初中生中,農村學校的比重是57.2%,而教育經費支出占初級中學總經費支出的47.8%;
全國初中生均教育費支出(含城鎮(zhèn)和農村)為1102.50元,其中城鎮(zhèn)為1423.85元,農村為861.64元,農村初中生人均支出僅為城鎮(zhèn)初中生人均支出60.5%;
13547.96萬普通小學生生均教育費支出為625.45元,其中城鎮(zhèn)為841.11,農村為519.16元,農村生均經費僅為城鎮(zhèn)的59.9%;
普通小學生均預算內教育經費支出為378.72元,其中城鎮(zhèn)為515.27,農村為310.58元,農村生均支出為城鎮(zhèn)的60.3%.據教育部教育發(fā)展研究中心課題組2001年對7省26個縣的抽樣調查,上級政府的教育補助?钫12%,縣財政為9.8%,其余的78.2%為鄉(xiāng)村負擔。另據國務院發(fā)展研究中心2002年調查,中國的義務教育經費78%由鄉(xiāng)鎮(zhèn)負擔,9%左右由縣財政負擔,省里負擔11%,中央財政負擔低至不足2%.據中國社科院“當代中國社會階層結構課題組”的研究,2002年全社會各項教育投資為5800多億元,而占總人口60%以上的農村卻只獲得其中的23%.
國務院早在1993年頒發(fā)的《中國教育改革和發(fā)展綱要》就確定在2000年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要達到國內生產總值的4%,但直到今天,教育投入也僅占國民生產總值的3%左右。盡管2001年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比例走出長期保持的2.4%左右的低谷,上升到3.19%,但與世界5%的平均水平仍相差甚遠。只能與柬埔寨(2.9%,1996年數字)、尼泊爾(3.1%)等亞洲窮國相提并論。印度政府近年的教育經費年年大增,過去兩年都已占GDP 的4%以上。發(fā)達國家自不待言,例如以色列為7.0%,挪威為6.8%,瑞典和芬蘭為6.6%,丹麥為6.5%;
即使同為發(fā)展中國家的巴西也達5.0%、馬來西亞為4.9%、墨西哥為4.6%.
更令人不容樂觀的是,據國務院發(fā)展研究中心的調查,目前中國義務教育的投入中鄉(xiāng)鎮(zhèn)負擔78%左右、縣財政負擔約9%、省地負擔約11%、中央財政只負擔2%.事實上,縣、鄉(xiāng)兩級負擔所負擔的87%的義務教育投入基本上都直接來自農民,也就是說:農村義務教育的費用基本上都是由農民直接承擔的。
政府教育投入不足的一個直接結果是:義務教育階段的輟學率(特別是農村尤其是經濟落后的中西部地區(qū)的實際輟學率)居高不下。據教育部今年4月公布的數據,中國目前有1.17億多小學生、6691萬初中生,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共計約1.84億;
初中學齡人口數是7000多萬,毛入學率(即初中在校生與全部適齡人口的比率)為92.7%.這意味著初中沒在校的適齡人口大約500多萬;
初中階段輟學率為2.84%,大約190萬;
共計717萬。
政府教育投入不足的另一個直接結果是:拖欠教師工資嚴重,學校公用經費基本靠收取雜費維持,危房改造資金缺乏。2003年9月9日至21日聯(lián)合國人權委員會教育權報告員托馬舍夫斯基,應中國政府的邀請,考察了中國的教育狀況。中國的教育經費只占國民生產總值的2%,而且政府的教育經費預算只占實際支出之教育總經費的53%,剩下的47%則要求家長或其他來源去填補。
[附注:從80年代中后期,從幼兒園到中小學,學校和教師自貶尊嚴、自毀職業(yè)信譽的情況便已非個別,到90年代則相當普遍。突出者一是斂財手段無奇不有、層出不窮,令學生家長不堪應付:利用教育資源分配不均和學校之間教學質量及條件差別巨大,在“小升初”“初升高”時以黑箱操作的電腦派位為高收費打下伏筆;
孩子就讀后,學校公開地開價索要,教師私下以種種名目通過孩子向其父母“索貢”,把有權的家長派上特別用場,利用手中打分權、評“三好”以及推薦保送時的決定權甚至安排教室座位之權引家長來“勾兌”;
還有諸如強制性保險、商品推銷之類斂財名目。很少油水可榨的農村學生則經常遭遇各式各樣的攤派,完不成攤派被趕出校門是常有的事;
上級派給學校、學校又攤到孩子頭上的亂收費逼死學童的慘劇也不時發(fā)生。在錢的問題上,學校無道,教師無行,已在社會各界引起強烈反應。]
教育是實現社會公平“最偉大的工具”,是社會公平的基礎和前提。教育的終極目的在于提高人的生存質量和價值。退一步,即使只從純功利的角度考慮,它對于供給大量高素質的人力資源、減少犯罪、提升社會整體素質與加快經濟發(fā)展都有著巨大的推動作用?梢钥隙ǎ逃度氲幕貓舐适亲罡叩。我們常常看到這樣的標語,“再苦不能苦了孩子,再窮不能窮了教育”,然而遺憾的是,事實上“苦首先苦孩子,窮首先窮教育”。中國現行義務教育的法律法規(guī)與政策剝奪了一大批少年兒童接受教育的權利,將對未來滿懷熱望的他們排斥在了進步與發(fā)展的軌道之外,阻斷了他們通過知識改變命運的道路。教育不平等造成了公民個人技能和勞動力資源上的不平等,使農村和城市貧困群體子女進入社會高層的門檻大大提高了,貧困和富裕階層之間,上下流動的障礙增大了,教育這一最有效的扶貧和提高社會公平性的手段減效了。
2-4:政府壟斷下的私有化
中國社會發(fā)展過程中公正性困境的另一個體現是:政府官員[附注:這里的政府官員是一種廣義的概念,不僅僅指政府機關內部的行政官員,也包括受他們指派、直接從事各類“國有”資本經營管理的官員]與他們的利益合伙人相互勾結,將“國有”企業(yè)[附注:這里的“企業(yè)”是一種廣義的含義,包括生產、流通、金融領域的各種經濟實體,如銀行、保險公司等]、城鄉(xiāng)土地和各種礦產資源、以及政府的壟斷特許權等社會公共資產,通過各種內部交易的方式,以低廉的價格迅速轉化為私有。
貫穿于20多年中國改革始終的是這樣一種傾向:即把過分擴張的一部分公共領域退回為私人領域,把一部分經濟活動從公共決策變成私人決策。這種傾向本身并無可指責,但是需要關注的是這種傾向在中國社會的被異化:公共權力讓渡的實施者是公共權力的代理者而不是公共權力的所有者,名義上的所有者無法介入讓渡交換的過程之中而只能任憑代理人實施具體操作。由于“所有人虛置”所造成的所有人監(jiān)督缺失必然引發(fā)代理人在自身利益驅使下違背所有人利益的操作,從而形成所謂的“內部代理人”道德風險。
中國“國有”資本主要由三部分的積累組成:第一部分是通過政府法令,強行將土地、礦產、舊官僚資本企業(yè)和其它不動產收歸“國有”,構成“國有”資本的存量部分;
第二部分是政府依靠行政手段,強迫農民接受低價收購農副產品、高價銷售工業(yè)產品的價格“剪刀差”,從而將盈余積累轉化為“來自農業(yè)生產的增量資本”;
第三部分是政府借助高積累、低消費的政策,迫使“國有”企業(yè)職工將其大部分的勞動成果以“社會扣除”的方式積累轉化為“來自工業(yè)生產的工業(yè)增量資本”。從資本來源的角度看,“國有”資本是名副其實的“全民所有資本”,而政府僅僅是“國有”資本的代理人。
傳統(tǒng)中國社會“個人本位”理念的缺失導致一個虛幻和集體性的客體——“人民”成為“國有”資本法定的所有人,這種對“國有”資本所有人虛置的手法使得本應該處于“代理人”地位的政府成為事實上的“國有”資本支配者。這種“真實所有人被虛置”制度的弊端在于:全體民眾雖然擁有名義上的所有人地位和承擔相應的風險、卻無法行使資產的支配權和享有權益;
政府雖然擁有“國有”資本的支配權和收益、卻不必承擔資本所有人所必須承擔的風險。
[附注:現代經濟學認為:企業(yè)經營的風險權益是經營者對企業(yè)收入與支出成本之間差額的完全占有權力(剩余權)。從這個意義上講,企業(yè)的所有權等同于企業(yè)的剩余權,只有解決了企業(yè)的剩余權問題才能真正解決企業(yè)的所有權問題。讓企業(yè)的經營者完全占有剩余權是為了避免對經營者活動進行直接定價,而這種定價行為往往有著高昂的成本。中國“國有”企業(yè)的問題在于:中國政府不愿意通過間接方式對經營者活動進行定價(即政府不愿意承認經營者對剩余權的占有),而更愿意通過對經營者活動進行直接定價;
而現實中由于直接定價的不合理,導致企業(yè)經營者為補償私利而不惜損害企業(yè)的利益,從而普遍引發(fā)“代理人道德風險”問題。]
與中國傳統(tǒng)社會相似的是,社會主義時期的政府借助于高度集中化的強制權力、假借維護“國家”(一種涵蓋政府與社會、并有意識模糊兩者之間差異的稱謂)利益的名義,構造了一條吸納民眾財富的通道:民眾所擁有的公共資產(即所謂的“國有”資本),在“國家”這一涵蓋政府與社會兩個不同利益主體的稱謂掩蓋下,通過所謂的“國有”管理機構(包括非營利性機構和營利性機構),以障眼法的手段篡改為“政府所有”,從而完成了“政府以社會共同利益代理人的資格對社會共同利益占有”的過程;
在政府權力不受制約的社會里,政府占有最終成為政府官員的占有,社會公共資產通過一系列巧妙的概念偷換,最終將成為居于權貴階層的私有資產。[附注:正是逐漸明了國家、政府與(公民)社會之間的利益差異,最近幾年,中國知識界掀起了關于“傳統(tǒng)中國是否存在公民社會”、“如何構建現代公民社會”的熱烈討論。]
“所有人”的缺失使“國(公)有制”成為事實上的“政府代理制”;
政府作為代理人的僭越使“政府代理制”異化為“政府所有制”;
對政府權利監(jiān)督的缺失使“政府所有制”進一步異化為“政府官員所有制”。這樣一個精心構筑的竊取過程成為近20年中國“經濟發(fā)展”的真實背景,當今中國經濟“非理性的繁榮”則昭示著這一“國有”資本徹底轉化為權貴“私有”的過程正在進入瘋狂的尾聲。[附注:較早對“權貴私有化”問題關注的中國學者有楊帆、左大培、何清蓮、秦暉等人。而讓這一問題成為全社會關注重點的則是海外學者郎咸平。]
“國(公)有制”的內在缺陷在于無法追尋到對“國(公)有”資本享有所有權的自然人,這一點與中國傳統(tǒng)社會對個人本位的否定和對集體主義推崇的理念相吻合。因此,在一個缺少“個人本位”的社會里,無論設計怎樣的制度,任何個人或機構實際上都只能以代理人的身份代表國家對“國有”資本行使權力。但是由于實際的所有人缺失,使得對代理人的監(jiān)督在現實操作中往往流于形式,由此而引發(fā)的種種弊端和缺憾足以抵消“國(公)有制”的全部優(yōu)勢。在無法制止私欲膨脹的現實社會里,除非能夠解決“低成本監(jiān)督代理人”的問題,否則“國(公)有制”將是不得已而為之的最后選擇。
“國(公)有制”的內在缺陷既是“國有”資本管理體制陷入困境的根本原因,也是“國有”資本管理體制轉變過程中無法回避、卻難以克服的機制障礙。試圖圍繞政府權力壟斷建立的“新型”“國有”資本管理機制并沒有解決“國有”資本名義所有人(民眾)的權力與利益保障問題,也沒有克服妨礙對作為“國有”資本代理人的政府官員實行外部監(jiān)督的制度性壁壘,因而無法緩解由于對代理人監(jiān)督缺失所產生的“代理人道德風險”。
高度集權國家對“國(公)有制”的特殊偏愛,與其說是基于集權制所崇尚的高效率需要,毋寧說是為了滿足政府官員對權力擴張的欲望。如果僅僅在技術層面上討論國有企業(yè)的轉制(如通過設置所謂的“虛擬”所有人試圖解決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問題),而忽視“國有企業(yè)是否應該存在”這一基礎性問題、回避“由于人性自利本能使得代理人道德風險無法自我化解”的事實、回避對“國有”企業(yè)偏愛源于政府對權力壟斷追逐的實質,最終的結果只能是:“國有”企業(yè)由于被盜賣一空而最終破產、消亡。
“所有人虛置”問題所產生的社會公正性困境不僅體現在國有企業(yè)運作和轉制過程中,也體現在如何處置同樣是“國有”資本重要組成部分的土地資源方面。在1982年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政府強制性地規(guī)定“土地歸國家所有”,從而完成了政府對土地資源的合法侵占。雖然“全體人民”理論上擁有“國有”土地的所有權,但是并沒有任何個體能夠享有完全的所有權。“所有人虛置”使得“土地國家所有”制度發(fā)生了異化——政府作為不受所有人約束的代理人行使了對全部土地資源的實際管轄權。就這一點而言,“國有”土地問題與“國有”企業(yè)問題如出一轍。
近年來愈演愈烈的關于房屋拆遷與土地征用的糾紛都源于82年憲法的一紙條令。根據82年憲法制定的《土地管理法》規(guī)定:“國家為了共同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對土地實行征用”(第2條第4款)。然而,由于對私人財產的漠視,有關法律、法規(guī)從未對所謂的“共同利益”作出明確界定,(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更沒有確立被民眾普遍接受的合理補償原則。于是,大量營利性項目在通過各種幕后交易之后,便得以堂而皇之地披上政府賜予的“共同利益”的外衣,“合法地”借助政府的強制力(外加黑社會的暴力),在未經實際使用者(城市和農村居民)同意并給予其合理補償的條件下,強制性地實施拆遷和征用。在這種以政府壟斷權力為依托、低買高賣、一本萬利的“圈地”狂潮中,受自身利益驅動的政府官員與房地產開發(fā)商們“默契配合”,為福布思(Forbis)中國富人榜提供了源源不斷的候選人!叭Φ亍笨癯彼l(fā)的社會沖突是“傳統(tǒng)中國社會缺失保護私有財產制度”、“政府對維護共同利益職責棄守”、“當今中國社會彌漫著對追逐私利的縱容”等諸多因素相互糾結、交織的結果,它折射出躑躅于“企圖固守傳統(tǒng)理念”與“渴望追逐現代化”之間的中國社會所面臨的制度困境。
[附注:中國學者趙曉曾經有一個判斷:中國轉軌期間涌現的“轉軌富豪”幾乎全都是“問題富豪”。他們財產的真實狀況雖然撲朔迷離,但總的來說其來源一直讓人懷疑。帶著“與生俱來的原罪”,他們沒有把財產投入到社會公益事業(yè)中,而是以他們的“炫耀性消費”引來了至今爭論不休的“中國人仇富心理”。]
用宏觀歷史學的眼光來看,共產黨執(zhí)政的50年可以被看作是一個“首先憑借政府政治壟斷權、以‘社會主義公有化’的名義剝奪民眾的私人財富,然后憑借政府經濟壟斷權、以‘發(fā)展市場經濟’的名義將其‘饋贈’給少數權貴的過程”。[附注:首先提出這一說法的應該是何清蓮]今天的私有化與20世紀50年代的“公有化”存在一個共同特點:即它們都是政府憑借強制力量實施的過程,而決非民眾從自身利益出發(fā)的自發(fā)行為。仔細分析兩者的聯(lián)系,我們可以看出:它們是以政府壟斷方式實現的政府官員與他們的合伙人攫取其它社會成員財富的兩個階段——前一個階段表現為政府官員借助于政治壟斷權“化平民之私為政府之公”,后一個階段表現為政府官員借助于經濟壟斷權“化政府之公為權貴之私”。這兩個跨度50年的階段,在看似偶然之間完成了權貴階層對中國民眾最瘋狂、最徹底、最隱蔽的一次洗劫。這種由兩個在時間與空間相對分離的過程所構成的統(tǒng)一“戰(zhàn)略”比權貴們直接“私對私”地掠奪民眾要有效得多、隱蔽得多、也“合法”得多。
無論是當初的“計劃經濟”,還是如今的“市場經濟”,它們都有著相同的實質——即中國社會始終圍繞著“權貴利益最大化”的目標而運作!坝媱澖洕焙汀笆袌鼋洕钡耐庖虏贿^是愚民的工具。專制制度下的“國有制”是國家的財產名義上屬于全民、而實際支配權屬于權貴階層;
專制制度下的私有化(即從“國有制”向私有制的轉變)則只需要把“全民所有”的遮羞布拿下即可大功告成,因為無論是“國有制”還是私有制,財產的實際支配權并不發(fā)生轉換,它始終歸屬于權貴階層。在權貴階層壟斷一切公共權力的當今中國,股市走牛、房地市火爆、“國有”企業(yè)轉制、政府財政投入、以及各種利用“國有”銀行貸款進行的各種投資(投機)行為,都不過是實現“國有”資本私有化的渠道與手段。
用長時段的歷史眼光觀察,無論是毛澤東時代的“國(公)有化”,還是鄧小平時代的“私有化”,都應該被視為面對生存困境的中國社會試圖用不同方式實現“技術現代化”的努力和嘗試。如果說當年的“國(公)有化”由于有其歷史原因和認識誤區(qū)、并且抱有對“共同富!钡恼嬲\期盼而能夠得到諒解的話,那么今天假借“市場化”之名而實施的對“國有”資本瓜分,則是一種赤裸裸地對社會公正原則的踐踏。
由于“國有”資本規(guī)模龐大而且監(jiān)管失控,使得中國經濟的各類從業(yè)人員找到了一個迅速致富的渠道:不介意于企業(yè)自身的經營狀況和投資行為自身的成本與收益,而是將各種經營和投資活動異化為將“國有”資本(包括“國有”企業(yè)的資本、“國有”的土地與礦產資源、來自“國有”銀行的貸款)轉化為私有資本的手段,利用中國信用機制缺失的良機最終逃避對“國有”債務應該承擔的責任,何況中國政府急于發(fā)展經濟的迫切心態(tài)為竊取“國有”資本的行為降低了制度性監(jiān)督的門檻。
在一個“共同富!彼枷肷心苡夼癖姷臅r代,以政府權威為基礎的政治手段成為權貴階層瓜分社會公共財富的有效手段。在一個民眾對“共同富!彼枷肴遮吇脺绲臅r代,經濟手段(包括金融手段、產業(yè)手段、稅收手段和財政手段)將成為更“巧妙”、更有效瓜分社會公共財富的利器。特別是對金融權力的壟斷,使得中國的權貴們無論通過人民幣升值或者貶值、通貨膨脹或者通貨緊縮、對“國有”企業(yè)扶植或者迫使其破產,都可以輕易地達到掠奪社會公共財富的目的,更準確地說是:將損失轉嫁給普通民眾,而所產生的收益都被權貴階層所吞噬。在一個政府利益與民眾利益相對立的社會里,我們看不見存在任何有效的力量能夠迫使政府將借助于金融壟斷權獲取的“收益”用于貧困救濟和社會保障、而不是用于對政府官員的“補貼”。
政府以短期輸血方式扶植“國有”企業(yè)為代價,將為“國有”企業(yè)職工提供長期性福利保障的政府責任轉換成為企業(yè)責任,之后以不適應市場機制運作之名使“國有”企業(yè)破產或改制(私有化),從而最終消解政府對民眾的責任,這是政府掩蓋在“適應市場機制”口號之下的真實企圖。以低廉的代價將政府的承諾輕易轉嫁出去,讓作為政府“兒子”而無從選擇的“國有”企業(yè)管理層背上“違約”的黑鍋,爾后再以貌似關心職工利益的面孔“調解”所謂的職工與企業(yè)管理層的糾紛,只有中國的政府才能夠想出如此“精妙”的主意,也只有中國的政府才能夠將如此高難度的變臉把戲在如此短的時間里表演得如此投入、感人。
今天,在“維護國家和職工合法權益”口號下所進行的大肆瓜分“國有”資本的“隱型私有化”,由于隱藏著更多的內部交易和權錢勾結,因而比俄羅斯與東歐所經歷過的“顯型私有化”更加不公正,它內聚著導致社會分化的巨大危險——過于懸殊的社會不公正程度將導致未來中國出現劇烈的社會震蕩。
可以預言,今天這一波經濟發(fā)展的“狂潮”將持續(xù)到中國“國有”資本瓜分殆盡之時。屆時,如果中國政府不能對這些“來路不明”的私人資本提供強有力的保障,中國的經濟發(fā)展將會伴隨著瘋狂的資本外逃嘎然而止;
如果中國政府承諾對這些私有資本提供制度性保障,將會由此而觸發(fā)潛伏著的社會公正性危機,并直接威脅到中國政府的合法性。[附注:事實上,在一個“個人本位”理念缺失的社會里,任何形式的私有化都隱含著“道義的負疚”,對私有化縱容的政府都面對著潛在的“合法性流失”。解決這一現實困境的出路在于構建“個人本位”的價值觀。然而由此引發(fā)的民主化浪潮則將從另一個方向沖擊著專制的政府。這是專制政府在現代化過程中無法自我解脫的兩難。]無論這兩種前景中的哪一個最終得以實現,都將是中國社會墜入深淵的開始。
2-5:經濟增長的異化
從“顯規(guī)則”(利他)[附注:在這里借鑒了吳思在《潛規(guī)則》一書中所使用的術語。在中國,政府往往用“利他”的宣傳掩蓋“利己”的真實目的,以獲取“道德至上”的地位,并以此構建政權合法性的基礎。因此,將官方話語體系所表述的“利他”原則稱為“顯規(guī)則”,而在“顯規(guī)則”背后所掩蓋的“利己”原則稱為“潛規(guī)則”。]的角度看,中國經濟增長的直接動力源于政府的推動,即所謂的“政府工作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對于一個逐漸喪失政治合法性基礎的政府而言,通過現時經濟增長帶來的民眾福利增加(即就業(yè)增加、收入增長)可以極大緩解民眾對于政治權力缺失而產生的憤恨,因而實現經濟增長成為中國政府的首要目標,成為維持社會結構與權力機制穩(wěn)定的保證。
從“潛規(guī)則”(個人自利)的角度看,中國經濟高速增長的真實動力在于權貴階層需要經濟高速增長。因為活躍的經濟不僅為政府官員(包括行政官員和由政府任命的企業(yè)高級經理人員)擴展了權力尋租的空間,更成為政府官員及其利益盟友們瓜分“國有”資本的秘密通道。
對包括政府官員及其利益盟友在內的權貴階層而言,擴張性的經營活動具有掩蓋竊取“國有”資本(企業(yè)和銀行的資產、股權、土地、和其它形式的政府財政支出)的作用。其內在的邏輯是:以政府權力的介入為動力、以商業(yè)經營活動為紐帶,通過政府的政策鼓勵(如減免稅收、土地劃撥、降低環(huán)保要求、給予壟斷特許權等)和資本投入(包括直接的政府財政投入和來自“國有”銀行的貸款),迅速實現投資擴張;
這種投資擴張并非為了滿足現實的需求,而是利用當今中國社會產權制度與法規(guī)的不健全(準確地講,是由于缺乏明晰的私有產權歸屬和強有力的私有產權保護),在投資擴張過程中有意識地模糊資本來源和產權歸屬,以“政府支付成本、個人獲得收益”的方式實現“國有”資本的流失。
在產權混亂的今天,對投資擴張的偏好基于這樣的事實:任何經營性生產都“異化”為瓜分“國有”資本的過程,而生產的過程在相當大程度上淪為掩蓋這一瓜分過程的工具。投資的收益歸于少數個人和利益集團,而投資的風險可以通過各種直接和間接的方式推給“國有”銀行:“國有”銀行的任何損失都最終轉嫁給政府;
而一個壟斷所有公共權力的政府有能力(通過稅收、通貨膨脹、壟斷性交易等手段)將政府的負擔轉化為全體民眾的負擔。這種投資收益主體和最終風險承擔主體的錯位,造就了一個以瓜分“國有”資本為目標的“增長動力機制”,即使這種增長以透支未來社會可持續(xù)發(fā)展能力為代價也在所不惜。
此外,對于地方政府和各行政部門的官員而言,在一個高度集權化的社會里,保證政府目標實現是官員得以升遷的必要條件,于是官員們有了“為了創(chuàng)造升遷的條件而促進經濟增長”的激勵。甚至在真實的經濟增長無法達到預先設定的目標時,他們會為了“實現”既定的增長目標而竭盡所能、直至弄虛作假。當制造政績的動機與獲取商業(yè)利益的動機結合在一起時,真實經營行為的成本與收益比較就無關緊要,因為政治行為與經濟行為的結合能夠讓絕大多數的成本外部化(即轉嫁給無法參與其中活動的民眾),而絕大多數利益能夠被政府官員及其盟友所攫取。
這就是中國經濟增長的實質:權錢聯(lián)手,通過給勞動者發(fā)一點工資、給政府繳一點稅賦的方式,將本來屬于民眾的財產放到了自己口袋里,留下一堆GDP 數字和過剩的生產能力。在權貴階層的左右下,中國經濟出現了相當典型的"經濟增長悖論":經濟若是增長,則得益的是少數權貴,經濟若不增長,則遭殃的是多數民眾。國民經濟成為了權貴階層的“人質”。以增進社會福利為初衷的機制又一次被異化成為損害社會利益的工具,這是專制社會里“政府利益與民眾利益根本對立”原則的再一次體現。
當這種“政府為主導、原本以維護政權合法性為目標、最終卻異化成為權貴瓜分‘國有’資本的經濟增長模式”發(fā)展到極致的時候,企業(yè)的經營者甚至不需要任何通常的贏利性經營活動,因為他們可以通過轉讓、抵押、入股等種種“資本經營”方式直接套現,而將各種債務(如滯銷的樓盤、積壓的存貨、不再具有盈利前景的各類生產設施)甩給政府、國有銀行和民眾。這輪經濟過熱中表現最突出的行業(yè)——房地產業(yè)就體現了這種簡捷、高效、無所顧忌的贏利模式:經營者通過銀行貸款付出“地價預付款”后拿到土地;
以土地全價抵押貸到更多款項,以此啟動項目;
靠銀行貸款和施工單位的“墊資”完成部分工程,然后通過真真假假的購房者得到銀行提供的按揭貸款,使房地產商得以賺取豐厚的盈利。
正是權力擁有者(政府官員)和企業(yè)經營者的聯(lián)手鉆營,形成了當今中國許多地方政府所吹噓的“超常規(guī)發(fā)展”。這種官、商高度結合的經濟運作方式(即所謂的權貴資本主義)至少導致了如下后果:由于官、商勾結的項目往往成本最低、獲利最豐厚,因而官場關系學而不是市場營銷戰(zhàn)略成為確保商業(yè)運作成功的首要學問;
對經濟發(fā)展的深入介入既能帶來政績、又能為官員個人帶來利益回報,于是各級官員趨之若鶩,加速和深化了制度性腐;
只顧及個人利益回報、不考慮全社會供給-需求均衡的利益考量,必然導致全社會范圍內的供需失衡(即所謂的“經濟過熱”);
大量“國有”資本通過土地的廉價轉讓、資金的無保障貸出等渠道,迅速轉移到了權貴們的手中,加速了違背社會公正原則的“國有”資本私有化進程;
隱藏在這種隱性私有化過程背后的是少數壟斷了公共權力和經濟特許權的權貴對民眾財富的全面剝奪,從而以背離社會公正原則的方式加速著貧富兩極分化的過程。
[附注:平新喬等人的研究表明(《融資、地價與樓盤價格趨勢》):政府是土地價格、樓盤價格、房地產供應等經濟現象的操控者,(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當前房地產業(yè)在效率和公平兩方面存在的問題相當程度上都應歸于地方政府政策存在的問題。各地方政府控制著最重要的資源——土地,是房地產市場中最大的“莊家”。中國房地產泡沫背后的原因:大量的外貿順差、外資涌入對國內投資市場的擠占、政府對高利潤行業(yè)的壟斷、政府管制和腐敗造成的交易成本高昂、貧富分化造成資源配置失衡(富人需求過度擴張、窮人需求被極度壓縮)。]
建立在“短期利益高于長期利益”原則之上的行為是以透支未來、損害社會可持續(xù)發(fā)展換取現實繁榮的急功近利做法。這種以經濟壟斷勢力與政治專制勢力合作互惠為基礎的模式,雖然能夠在短期內以極高的效率調動和集中社會資源編織出一幅玫瑰色般的誘人前景,但是強制性的社會資源分配機制存在著產出低效的弊端。政府的經濟調控能力減弱、現時巨大的就業(yè)壓力和瓜分“國有”資本的利益誘惑,這些力量疊加在一起推動著中國經濟沿著慣性軌道迅速滑行,在短期內不會嘎然而之。我們可以推斷:中國經濟危機真正爆發(fā)將會發(fā)生在“國有”資本瓜分完畢之時,而那一時刻也將是中國社會加速滑向深淵的拐點。
三、公正性困境的后果
當對私欲的追逐使“政府企業(yè)化”傾向達到瘋狂地步的時候,本應用于維護社會公正的政府公共權力必然被異化成為制造社會不公正的武器,而由“政府企業(yè)化”進一步發(fā)展而來的“政府黑社會化”便可指日而待。當平民階層被法律和強權逼迫著上演一出出“自殺秀”的時候,社會公正便成為一種永遠無法企及的奢望。在一個公正和諧理念被張揚的私欲徹底扭曲、公共權力被私相授予的社會里,還有什么“人間奇跡”不會發(fā)生?!當今的中國社會是一個不斷挑戰(zhàn)人格底線、不斷為人與禽獸的混同創(chuàng)造著“光輝”范例的社會。后人將為這個時代的中國而羞愧,世界將為這個時代的中國而震驚。
3-1:公正性困境的經濟性后果
社會公正性困境的經濟性后果表現為:當今的中國正在面對供給與需求的失衡,這是在社會公正性困境化解之前,未來相當長時間內中國經濟生活的基調。但是這種供給與需求失衡在不同條件下會有不同的表象——或者表現為通貨緊縮,或者表現為通貨膨脹,在未來甚至可能表現為滯脹。
造成通貨緊縮的原因是社會資源分配失衡所造成的貧富分化加劇,全球化時代勞動者在福利方面“奔向底線的競賽”進一步加劇了貧富分化。社會財富過于向上層集中導致社會整體需求不足、消費乏力,繼而引發(fā)持久的通貨緊縮,F代經濟學對歐美市場經濟長達200年的研究證明:決定總量平衡的機制是分配,收入分配差距越大則總供給過剩的情況越嚴重。這是因為收入差距導致財富向少數人手里集中,但少數人的消費終究有限,大部分收入都會轉化為再投資,新的投資形成新的產出;
而大多數低收入人群,雖然有消費欲望,卻沒有消費能力,其結果體現為整個社會的有效需求不足。所以在收入分配存在顯著差距的背景條件下,總是會形成供給大于需求的格局。
90年代中后期以來,中國社會所面臨的經濟問題為這一理論提供了最新的佐證。由于財富的過度集中,導致以接近需求飽和的富裕階層為主體的奢侈性消費模式缺乏持久的增長動力,而貧困階層則由于產品交換鏈的斷裂(其表現為大規(guī)模的失業(yè)、下崗)而無奈地降低必要的生活指出。巨大的貧富差異正在對社會和諧造成巨大的傷害,它使窮者更窮、富者更富。造成這種始自90年代中期的中國社會貧富分化愈演愈烈的根源是傾向富裕階層的經濟政策、官僚集團的制度性腐敗、以各種渠道和方式進行的“國有”資本瓜分。
中國在面臨由于貧富分化造成的通貨緊縮的同時,又受到資源短缺和貨幣過量增發(fā)造成的通貨膨脹的困擾。除了人為過量增發(fā)貨幣之外,造成當今通貨膨脹的根本原因是自然資源供給的整體性匱乏和短期內對資源類產品需求的迅速增加。90年代后期以來,由于內需不振,中國政府試圖通過“加大貨幣投放量帶動固定資產投入(主要是房地產和基礎設施)增長”和“擴大外貿出口”兩個手段緩解供給與需求的失衡。這一政策的結果在最近幾年得到充分的體現:對外加工業(yè)蓬勃發(fā)展,中國成為一面大量進口原材料、另一面大量出口加工產成品、在一進一處之間注入廉價勞動的“世界工廠”;
固定資產投入以異乎尋常的速度增加,帶來了今天的“投資熱”、“基建熱”、“房地產熱”。這兩個因素共同促成原材料價格的迅速走高!巴顿Y熱”和外貿出口激增帶來的旺盛需求反襯出原材料供應能力的相對不足,導致諸多自然資源、特別是基礎原材料的供給短缺和價格上漲,造成劇烈的通貨膨脹。但是這種通過過度投資帶動的需求膨脹面臨著不可持續(xù)性:政府主導的和在政府優(yōu)惠政策激勵下的“投資熱”存在著效益低下的固有弊端,長期的投資狂熱將進一步加大本已過剩的生產能力,低效益或負效益的投入將耗盡為數不多的資本剩余、并加劇資源短缺和環(huán)境惡化;
在全球性需求不足、供給過剩條件下,通過外貿出口緩解國內供給與需求失衡的困境,必將遭遇到其他國家以“貿易保護”為借口的抵制。當需求不能夠持續(xù)增長時,產能過剩引發(fā)的惡性競爭將迫使短期的經濟高漲嘎然而止,隨之而來的將是重新陷入長期的經濟低迷。
如果政府能夠在擴大貨幣發(fā)行規(guī)模的同時,利用短暫的貨幣充裕機會,迅速改善財富分配格局,借助政府調控手段加大向低收入階層的貨幣支付,則將帶動消費需求的增長,使這一輪經濟增長持續(xù)較長時間。但是這需要以改變現有社會財富分配格局為前提,在目前的權力運作機制下,改變現行社會財富分配格局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與此同時,第三種可能的前景——“滯脹”正在顯現:由于自然資源的絕對短缺導致即使在有效需求不增加的情況下,也會出現原材料(如能源、糧食)價格上漲的趨勢。這是一種面對全球性資源短缺時,借助于價格機制將貧窮國家和貧窮人口永遠排斥在消費循環(huán)圈之外的手法。各國中央銀行為了緩解本國政府的財政壓力,不惜以透支政府信用為代價過量增發(fā)貨幣,則將進一步激化“滯脹”問題,使之成為未來相當長一段時間內世界經濟領域的焦點問題。
供給與需求的失衡決定了當今的世界既存在著導致通貨緊縮的因素,也存在著造成通貨膨脹的因素。未來世界經濟的困境將以何種形式出現,取決于利益各方的應對策略。但是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即供給與需求失衡所造成的影響絕不會“公正地”施加于不同的國家和不同的階層:不平等的貿易機制使得處于強勢的國家和階層有著眾多的替代選擇,而居于弱勢的國家和階層則缺乏應對之策,于是在強弱博奕中,有著更多選擇機遇的強者可以輕易地將任何由通貨膨脹或者通貨緊縮造成的危害加諸于弱者,而將收益留個自己。
由于價格機制的“剔除效應”使得因自然資源匱乏產生的通貨膨脹對以富人為主體的“主流”經濟不會產生長期的影響,[附注:對自然資源的需求和自然資源的絕對短缺這兩個因素導致未來資源價格的上漲,持續(xù)上漲的價格將缺乏財力支持的貧窮消費者陸續(xù)剔除在外。隨著眾多無力支付高昂價格的貧窮消費者被剔除在“有效需求”之外,資源類產品最終將在新的價格水平上達到供給與需求的平衡。而這個“新的價格水平”對于富裕的消費者來說,并不會產生強烈抑制需求的效應。]加之勞動力供給長期過剩和對勞動力自由流動的嚴格限制導致勞動力(相對)價格漸次降低,因此,在未來可以預計的時間里,任何滿足這樣一些條件的區(qū)域,其“主流”經濟都將呈現以制度性通貨緊縮為主的局面,這些條件(可稱為“制度性通貨緊縮條件”)是:政府主動放棄或缺乏干預利益分配的權力、勞動力供給過剩問題無法得到緩解。
勞動力價格偏低(其現實表現為居民收入的增長趕不上經濟增長)的情形在毛澤東時代曾長期存在,但是由于當時兩者之間的差值被普遍地用于基礎設施和工業(yè)生產能力的提高,它體現為國家能力的提高。在“公有制”條件下,由于民眾普遍相信國家能力的提高最終會轉變?yōu)槊癖娚钏降奶岣,因此對勞動力價格偏低的狀況有著較強的忍受能力。但是在今天,私有化已成為主流的時代,與普通民眾收入減少相對立的是富人財富的劇增而非國家能力的增長。在中國這樣一個私有財產權缺乏保障的社會里,富人財富劇增的最終結果將是更多地促進資產向國外的轉移和對奢侈消費品需求的增加而非社會生產能力的持續(xù)增長。
在中國這個公共權力與利益過于向權貴集團傾斜和人口過剩、產能過剩的社會里,貨幣規(guī)模的膨脹并不會造成非生活必需品(特別是奢侈品)價格的長期、顯著增長,而只會造成壟斷勢力所控制的資源類產品(如糧食、能源和礦產)和資本類產品(如股票、房產)價格的飆升,從而加大而不是降低社會貧富差距。如果唯一有能力通過二次分配調節(jié)手段對此加以控制的政府給予放任的話,中國社會將會出現全社會范圍內的產品與資本交換鏈的斷裂。這種斷裂,輕則表現為經濟蕭條,重則引發(fā)社會危機——如果“經濟蕭條”、“失業(yè)率上升”、“社會救濟缺失”同時出現,那么一場由經濟危機引發(fā)的社會動蕩就為期不遠了。
面對這種形勢,政府的當務之急是:不僅通過暫時性的手段(如增發(fā)貨幣和國債、加大政府購買和公共投資等)制造需求,更應該通過強化政府二次利益調節(jié)功能(如稅收、社會救助)抑制貧富分化,同時通過廢止政府壟斷、打擊腐敗、重建信用制度、開拓新的海外市場等措施創(chuàng)造有利于經濟、就業(yè)長期增長的社會環(huán)境。
[附注:西方發(fā)達國家走出社會公正性困境的對策主要有兩條:其一是通過開拓國外市場,實現商品輸出和資本輸出,以緩解國內供給與需求失衡的矛盾;
其二是強化政府對經濟和分配的調節(jié)、干預能力,特別是大幅度提高主要針對社會下層的福利支出水平,增加國內普通民眾的需求。對于中國來說,當商品對外輸出已走入極端之時,通過改善國內收入分配機制實現擴大內需、刺激經濟增長是一種符合“共同富!崩硐氲倪x擇。但是,自然資源的匱乏和政府職能的權貴化使得通過改進國內收入分配擴大內需之路可望而不可及。面對諸多現實條件制約,通過調整匯率加快資本輸出和自然資源輸入,并在資本輸出帶動下實現貧窮人口輸出,借助于國外相對優(yōu)越的自然條件實現外移人口在財富和需求方面的增長,將可能是一種經過各種勢力博弈之后能夠被各方共同接受的現實選擇。這樣一條向外轉移困境和壓力的道路將遇到外部勢力的干預和抵抗,這種干預和抵抗是對中國國家實力和政府能力的巨大挑戰(zhàn),也昭示著擴張主義發(fā)展模式必然產生的對抗和沖突。外向發(fā)展的巨大壓力與孱弱的國家實力之間所構成的矛盾和對立是中國政府急于打造“和平崛起論”的現實背景。]
3-2:公正性困境的社會性后果
從歷史的經驗來看,經濟發(fā)展和社會穩(wěn)定并不一定保持同步、社會公正并不能通過經濟增長而自發(fā)建立。伊朗1979年發(fā)生革命時的經濟年增長率超過10%,是伊斯蘭地區(qū)經濟增長最快的國家之一;
印度尼西亞發(fā)生動亂前的經濟發(fā)展速度位居亞洲四小虎之首。法國著名歷史學家馬迪厄在《法國革命史》的第一頁就寫道:“這次革命不是發(fā)生在一個貧窮的國度,而是發(fā)生在一個富裕的國度。不是發(fā)生在大饑荒中,而是整個國家在欣欣向榮。”促使法國大革命發(fā)生的社會根源正是社會資源分配的失衡、急劇擴大的貧富分化和不同階層之間尖銳的利益沖突。
“經濟的迅速發(fā)展并不必然帶來社會穩(wěn)定”,這一論斷對于當今中國社會而言仍然有效。今天的中國,經濟的局部繁榮并不能掩蓋在繁榮背后社會資源分配失衡和貧富分化加劇的嚴峻現實。身處上海、深圳繁華的商業(yè)中心能夠感受到與發(fā)達國家同步的氣息;
在距此幾十公里之外的“血汗工廠”能夠感受到19世紀歐美國家所經歷過的工業(yè)化對人性的壓榨;
而距此幾百公里之外則是農業(yè)社會在工業(yè)社會沖擊下的蕭敝和困頓。一個國家在如此短距離范圍內產生如此巨大的發(fā)展落差、而這種發(fā)展落差竟然能夠長時間存在,這一切都應歸“功”于中國的等級制社會結構和政府對民眾的強力控制。
無法否認的一個事實是:在中國社會陷入公正性困境的過程中,強大的政府充當了財富聚斂的機器,通過政府這個強大高效的財富聚斂機器,營造了財富向中心城市和沿海地區(qū)聚集的局面,形成了以沿海中心城市的少數權貴為一端、以內地農村廣大農民為另一端的陡峭財富落差。漠視這種地區(qū)和階層差異而整體地談論中國,就像漠視世界各國發(fā)展水平的巨大差異而談論人類社會的發(fā)展水平一樣,將會因為刻意掩蓋巨大不平等的事實存在而產生虛幻的假象。以一種虛幻的繁榮假象迷惑和麻痹民眾,這正是中國政府刻意吹脹經濟泡沫以掩蓋高度繁榮與極度貧困之間對立、以維持其政權合法性的目的所在。然而,這種“刻意吹脹經濟泡沫以營造虛幻假象”的企圖并不能減緩中國社會的現時分裂和未來巨大動蕩的風險。(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如果不能在擺脫公正性困境方面做出巨大努力,依靠政府強制力得到的社會穩(wěn)定遲早將無法維持。
千百年來,中國社會始終存在著人口眾多與生產力水平低下、生存空間狹小之間的緊張、對立,由此引發(fā)的對生存危機的恐懼周期性地籠罩在普通民眾心頭。在生產力水平低下、生存環(huán)境相對狹小封閉的中國傳統(tǒng)社會,華夏民族為了自身的繁衍而被迫理性地選擇了“中央集權+社會等級制度”的社會模式。認識到這點,就很容易理解為什么在集權管治之下的中國民眾不會為了政治權力而與當權者斗爭,因為相對于生存而言,政治地位的低下畢竟是次要的并且可以忍受。
盡管中國社會的精英階層歷來認為中國民眾“不患寡而患不均”,但是事實可能正好相反。被等級-集權機制壓迫的民眾幻想得到的通暢僅僅是最低限度的生存需求。在確保這一最低限度需求的前提下,他們對生存資源分配的不公正有著極強的忍耐力。
然而民眾的極度忍耐往往并不能換來管治階層的憐憫與仁慈。循順、隱忍、怯弱的民眾往往豢養(yǎng)出一個貪婪、驕橫、強悍的權貴階層。在一個人均生存資源嚴重匱乏、集權機制與等級思想根深蒂固、對政府權力缺乏有效制衡的內斂化社會里,借助于經濟、政治和社會領域內的廣泛特權對民眾施以徹底的剝奪,成為以官僚集團為核心的權貴階層實現其欲望滿足的“最佳”途徑。
貧窮并不天然地與暴力和反抗相伴隨。當擺脫貧窮的努力遭遇到不公正社會制度制約的時候,首先產生的是對公正社會制度的渴望。只有當這種愿望長期得不到滿足的之后,才會產生出激進的暴力反抗。面對生存資源遭到徹底剝奪的現實,弱勢的民眾往往涌動著“借助權威的力量實現對剝奪者的反剝奪”的渴望。當這種渴望被權貴階層殘酷地壓制之后,對剝奪者的仇恨和對社會公正的絕望將催生出“暴力性的毀滅”!霸谫Y源瓜分完畢的社會格局中,維持生存的底線是一條血線。血線之下,各種物資都獲得了命資的意義,一碗飯可以延續(xù)一天的性命,一杯水也可以等于一條人命。突破血線必定導致流血,要么自己失血折命,要么博命威脅他人,劫奪活命之資!盵吳思《血酬定律》]剝奪與反剝奪,這兩種極端行為方式的直接沖撞,成為中國社會無法擺脫“王朝更替”和“摧毀-重建”發(fā)展模式的歷史羈絆。
社會公正缺失的現實和對“平等”極度渴望的社會心理,造成了被剝奪者對“保護剝奪者私有財富”思想的抗拒,造成了被剝奪者對權威和暴力的極度崇拜,從而為培育極權暴政和軍事“共產主義”思想提供了溫床,F實的極度不公正與對平等的極度渴望交織在一起構成中國人社會心理中無法舒緩的“偉人崇拜”和“暴力崇拜”這兩個貌似對立的情結。在愛與恨、循順與暴虐之間對立的極端化構成匍匐于集權管治的社會基礎和推翻集權管治的強大動力。
無論是傳統(tǒng)中國社會還是當代中國社會,由于權力過度集中而導致權貴階層利益對民眾私人利益的擠壓,這種擠壓的結果就是社會始終處于這樣一種循環(huán)之中:權貴階層借助于公共權力壟斷擠占普通民眾的私有權益;
公正分配與調節(jié)社會資源的機制失效、貪婪的權貴階層與貧困的民眾之間形成強烈的貧富對立;
外部性的制約因素導致大量貧困人口處于生存難以為己、又無處逃生的困境,于是通過暴力方式重新分配社會資源成為唯一的選擇。
共產黨執(zhí)政50多年留給中國社會最持久的影響也許是強化了中國社會長期形成的、以政治權力為中心的財富分配原則。以政治權力為中心的財富分配原則,產生了憑借壟斷政治權力獲得巨額財富的激勵。這種憑借壟斷權力積聚財富的模式,加劇了社會各階層對“保護私有財富”觀念的蔑視。無論是富者還是窮者、無論是管治者還是被管治者,都在經歷了一次次獎勵強者、淘汰弱者的生存競爭之后,永遠地記住了“恃強凌弱”的叢林法則。由于中國社會缺乏建立在維護私有權益保護基礎上的權力制衡,因此不可避免地導致社會財富的壟斷化趨勢,而對于這種壟斷化趨勢的過度糾正就是一次次的暴力革命。
值得指出的是:在一個充斥暴力意識的社會里,暴力革命并非是暴力掠奪的唯一一種形式。由于社會公正缺失造成的暴力掠奪首先始于權貴階層借助于政府暴力對其他階層“合法的”公開掠奪。繼而暴力掠奪的傾向擴展至權貴的依附者——當擁有足夠的公共權力資源時采取較為平和的腐敗手段,當公共權力資源不足時則采取以非政府暴力為基礎的黑社會手段。最終暴力掠奪的傾向蔓延之社會底層,從而引發(fā)“一切人對一切人的暴力掠奪”——此時的暴力掠奪形式不僅包括上層對下層“合法”或者“非法”的掠奪,也包括以底層民眾對權貴階層反掠奪為特征的暴力革命,同時還包括底層民眾之間的暴力傾軋。無論是權貴的“合法性”掠奪、權貴依附者的腐敗性掠奪和黑社會化掠奪、或是底層民眾的暴力革命和暴力傾軋都是社會公正性困境的反映——集團性暴力發(fā)生的規(guī)模和范圍可以視為衡量社會公正性困境程度的指標。
消除激進與對立的前提是建立一個公正的社會環(huán)境。如果一個社會成員不是由于自生的能力、而是由于出生的“卑賤”致使其在生存的競爭中失敗,尤其當這種失敗的后果具有如此強烈的嚴重性和長期性的時候,有誰能夠平靜地接受這一結果?歷史的經驗告訴我們,在一個“平等”嚴重稀缺的時代,任何人只要能以“平等”二字作為招牌,他就能夠贏得積淤著巨大憤怒的民眾狂熱的支持。由此我們不難理解廣大底層民眾對毛澤東時代的懷念,因為在那個時代畢竟大部分中國人品嘗到了“平等”的滋味,盡管這是一種在偉人神圣的光環(huán)籠罩下的有限平等,并且夾雜著貧窮的酸澀。
作者信箱:wujian2004_3@hotmail.com,來源:香港中文大學中國研究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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