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松僑:敘事、論述與歷史:胡適與近代中國知識結(jié)構(gòu)的轉(zhuǎn)型

        發(fā)布時間:2020-06-04 來源: 感恩親情 點擊:

          

          在近代中國學術(shù)研究典范轉(zhuǎn)移的過程中,胡適所扮演的重要角色及其突破性的貢獻,大體已成學界無可爭議的定論。①不過,如果我們將目光轉(zhuǎn)移到更為寬廣的知識結(jié)構(gòu)層面,從認知主體的建構(gòu)、知識正當性(legitimacy)的基礎(chǔ),乃至“知識類型”(episteme)的斷裂與變易等問題重加省思,那么,胡適的學術(shù)功業(yè),是不是還具有同樣重要的意義與價值?

          鄙人不學,于“胡學”素鮮涉獵,對于這項牽涉多端、頭緒紛繁的復雜問題,自無綜徼百家、細加分梳的能力,只能違逆適之先生“有一分證據(jù),說一分話”的訓示告誡,端就胡適早年的中國哲學史研究,特別是《中國哲學史大綱》卷上一書,針對其所蘊含的敘事模式與論述型構(gòu)(discursive formation)在近代中國知識結(jié)構(gòu)變化過程中的歷史意義,提出個人一點管窺臆測之辭。

          必須說明,這項嘗試,為了彰顯不同知識類型的分野,刻意采取非歷史(ahistorical)乃至反歷史(anti-historical)的取徑,將曲折繁復的歷史實像高度化約,其目的并不在解決具體的歷史問題,而在探索思考歷史問題的另類可能方向。野人獻曝,誠難入方家法眼;
        引玉拋磚,固在促發(fā)關(guān)于近代中國知識結(jié)構(gòu)之討論耳。

          1917年9月,27歲的青年胡適受聘為北大教授,擔任“中國古代哲學史”的課程;
        1919年2月,出版《中國哲學史大綱》上卷,聲譽鵲起,奠定了他的宗師地位,也引發(fā)了當時學術(shù)界“一項小小的革命” ②。

          關(guān)于青年胡適的中國哲學史研究,有過一些膾炙人口、流傳甚廣的故事。

          第一樁故事,來自顧頡剛的回憶。顧在《古史辨?自序》中返顧他在北大課堂初聽胡適講授“中國哲學史”所受震撼時,說道:

          哲學系中講中國哲學史一課的,第一年是陳伯弢先生(漢章),……他從伏羲講起,講了一年,只到得商朝的《洪范》!诙辏恼埡m之先生來教。……他不管以前的課業(yè),重編講義,辟頭一章是“中國哲學結(jié)胎的時代”,用《詩經(jīng)》作時代的說明,丟開唐、虞、夏、商,徑從周宣王以后講起。這一改,把我們一班人充滿著三皇五帝的腦筋,驟然作一個重大的打擊,駭?shù)靡惶蒙鄵锥荒芟隆TS多同學都不以為然;
        只因班中沒有激烈分子,還沒有鬧風潮。③

          看到這一段跡近神話的夸張敘述,后世之人不免會懷疑:胡適對中國哲學史的“再現(xiàn)”(representation)方式,究竟與當時人對“歷史”作為一項知識門類,所抱持的基本假定與價值,構(gòu)成了多大的抵牾與挑戰(zhàn),以致斯說一出,彷如平地驚雷,幾幾乎釀為學潮?

          從第二樁故事中,我們或許可以找到一些解釋的線索。據(jù)說,《中國哲學史大綱》出版后,陳漢章曾在課堂上對學生公開嘲諷:

          我說胡適不通,果然就是不通,……哲學史本來就是哲學的大綱;
        說中國哲學史大綱,豈不成了大綱的大綱了嗎?④

          Hayden White在討論西方中世紀的“年表體”(annals)歷史書寫與近代“敘事體”歷史編纂學的分野時,特別指出兩者在敘事模式與時間概念上的差異。年表與敘事歷史,所再現(xiàn)的都是一套由特定情節(jié)所構(gòu)成的故事。所異者,后者是透過“事件”本身的秩序,來建構(gòu)歷史的完整性與連續(xù)性;
        而前者所依據(jù)的,卻僅僅是年代的序列。⑤從這種角度來理解,陳漢章把“中國哲學史”當作是中國哲學的“綱要”,也正是把歷史中的行動者(agent)與事件,視為時間序列中的散布;
        其彼此間的聯(lián)系,端賴其于一套既定時間序列中的對應(yīng)位置。這樣的歷史時間,猶如源源不絕的河流,可以無限向后推衍,并無明確的終點,甚至乃是一種“無時間性”(timeless)的時間。⑥而賦予這種時間及其所包容之事件以

          終極意義者,則在于其神圣性的源頭(origin)。換言之,這種歷史敘事,所展現(xiàn)的,無乃是一種反向的“彌賽亞時間圖式”(Messianic time):歷史事件以單子(monad)的樣態(tài)出現(xiàn),其所構(gòu)成的結(jié)構(gòu),有如代表已逝事物等待彌賽亞再臨救贖卻橫遭阻滯的記號。⑦所以,陳漢章講述中國哲學的“歷史”,必得由洪荒初辟的三皇五帝講起。此后中國哲學的發(fā)展,也只能是對此“源頭”的不斷指涉與回歸。而胡適“截斷眾流”,把三代以上全然割舍,徑從西周下手,不啻是對這種以神圣時間為基本內(nèi)涵的敘事模式的全盤顛覆,也無怪乎滿腦子“三皇五帝”的學生們,震撼狐疑,“舌撟而不能下”了。

          可以想見,在陳漢章這種尼采(Friedrich Nietzsch)式“永恒再現(xiàn)”(eternal recu

          rrence)的敘事模式下,中國哲學史作為一門“知識”,其正當性的基礎(chǔ),顯然只能是出自神圣源頭的普遍性永恒“真理”。這種衡量知識價值的標準,也不是陳漢章所獨具。即使是胡適本人推崇備至,視為“科學方法”之模范的清代考證之學,恐怕也無以逾越此一矩矱。如余英時所論,清代考證之學的基本典范在于“通經(jīng)明道”,也就是過訓詁考訂的綿密工夫,探求六經(jīng)孔孟所保存的三代以上的義理。⑧自顧炎武以降,“音韻明而后訓詁明,訓詁明而后義理明”,可謂有清一代二百年間學者治學的不二圭臬。甚至清代季葉,此一固有典范已遭逢“技術(shù)崩潰”的內(nèi)在危機與外在時勢的嚴重沖擊,這一套構(gòu)成知識正當性基礎(chǔ)的“后設(shè)敘事”(meta-narrative) ⑨,依然深入人心,屹立不搖。即使氣象閎肆,已非干嘉所能范圍的王國維,在裁斷戴震的學術(shù)成就時,恰恰仍是以其是否契合“孔孟大義”,而非戴著本身的義蘊,作為評騭去取的準據(jù):

          東原學問才力,固自橫絕一時,……其一生心力專注于聲韻、訓詁、名物、象數(shù),而于六經(jīng)大義所得頗淺。晚年欲奪朱子之席,乃撰《孟子字義疏證》等書!櫰鋾m力與程朱異,而未嘗與孔孟合。⑩

          既然知識生產(chǎn)的最終指歸在于“孔孟大義”,音韻、考訂、訓詁、?钡燃夹g(shù)性操作的終極目標自然也只能是如何獲致最符圣人原意的“本真”(authentic)文本。如果用Michel Foucault對西方文藝復興以來“知識類型”所作分類,我們或許可以把這一套由特定后設(shè)敘事與價值關(guān)懷所構(gòu)成的知識結(jié)構(gòu),看作是以類似性(resemblance)為原則的“知識類型”。在這種知識系統(tǒng)中,詞(words)與物(things)透過終極真理所賦予的“印記”(signature),被統(tǒng)一起來。知識作為對此神秘印記的揭示,既非觀察,也不是論證,而是對原初文本無窮無盡的“注釋”。[11]

          相對于以上的討論,胡適的《中國哲學史大綱》所構(gòu)筑的,無乃是一套迥然異趨的知識圖景。

          蔡元培在為《中國哲學史大綱》所寫的序中,曾舉出該書的四大“特長”:證明的方法、扼要的手段、平等的眼光與系統(tǒng)的研究。[12]姑不論其是否有過譽之虞,端就我們所關(guān)懷的近代中國知識結(jié)構(gòu)轉(zhuǎn)型而言,蔡元培的這項評斷,確有探驪得珠,直指問題核心之妙。

          如前所述,胡適的中國哲學史研究所以在當時激起軒然大波,正在于其“截斷眾流”,把三代以上全然割除,徑從老子、孔子講起的“扼要手段”。胡適這樣的做法,其實正是取消了中國哲學的神圣源頭,而代之以一個人為的“開端”(beginning)。由此開端所推展出的歷史時間,自然也不再是一套向神圣源頭永恒回歸的“彌賽亞時間”,而是一套“同質(zhì)、空洞的時間”(homogeneous, empty time)。

          這種時間所提供的,只是一個本身并無意義的框架,構(gòu)成“歷史”之實質(zhì)者,乃是被填塞進這個“容器”的無數(shù)“事件”。[13]如此一來,“歷史”的意義根源,遂發(fā)生重大的位移。Hayden White便指出,現(xiàn)代史學得以成立的一大要件,端在于其所再現(xiàn)的過往事件,不但應(yīng)該正確地置放于其原初發(fā)生時的年代框架中,更應(yīng)被賦予一套明確的敘事結(jié)構(gòu)—一套由開端、發(fā)展與結(jié)尾的完整情節(jié)所構(gòu)成的“意義秩序”。[14]胡適在《中國哲學史大綱》的導言中,便明白指出哲學史的書寫有“明變”、“求因”與“評判”等三項目的:

          ……須把各家的學說,攏統(tǒng)研究一番,依時代的先后,看他們傳授的淵源、交互的影響、變遷的次第,這便叫做“明變”;
        然后研究各家學派興廢沿革變遷的原故,這便叫做“求因”;
        然后用完全中立的眼光、歷史的觀念,一一尋求各家學說的效果、影響,再用這種種影響效果來批評各家學說的價值,這便叫做“評判”。[15]

          透過這種蔡元培所謂的“系統(tǒng)的研究”,胡適所建構(gòu)的“中國哲學史”,自不再是以朝代遞嬗之時間序列為唯一參照架構(gòu)的“哲學綱要”,而是由事件的因果關(guān)系等內(nèi)在法則所推動,不斷演進發(fā)展的“有機體”。[16]

          當然,在現(xiàn)代史學體制的“默會”(doxa)規(guī)訓中,認知主體于“闡發(fā)”歷史事件內(nèi)在的“意義秩序”,進而建構(gòu)一套完整的歷史敘事之前,必須先對其所面對的歷史材料,進行縝密細致的考辨,以確保其所處理的事件,乃是“真實”(real),而非“想象”(imaginary) 的事件。[17]所以胡適在“明變”、“求因”與“評判”之前,便用了極大力氣闡述其“述學”的工夫,強調(diào)史料搜集、辨?zhèn)、取舍與整理等技術(shù)操作層面與歷史知識生產(chǎn)的密切關(guān)系。[18]正是在這個層面上,胡適有意識地將其哲學史研究與干嘉考據(jù)傳統(tǒng)聯(lián)系起來;
        而梁啟超之將胡適視為清代漢學的殿軍,也正是就此意義而發(fā)。[19]

          雖然,如果從知識正當性的基礎(chǔ)而論,梁啟超的論斷,蓋不免稍有誤導之嫌。胡適對干嘉漢學傳統(tǒng)的汲引,與其說是自覺的承襲關(guān)系,毋寧乃是將之納入一套全然不同之“論述規(guī)則”(discursive regularity)的“奪占”(appropriation)過程。胡適解釋其哲學史的“述學”工夫,便說:

          述學是用正確的手段、科學的方法、精密的心思,從所有的史料里面,求出各位思想家的一生行事、思想淵源沿革、和學說的真面目。[20]

          由此可見,胡適從清代漢學所借來的訓詁考訂工夫,其最終指涉,并不在于“通經(jīng)明道”,回歸到一切價值的終極源頭。他所追尋的,僅止是古人“學說的真面目”。從這種“平等的眼光”出發(fā),先秦諸子固無高下優(yōu)劣之別,而哲學史知識之所以可能,便完全系諸認知主體,如何經(jīng)由理性的思辨程序,客觀地“再現(xiàn)”歷史的“真實”。換言之,這種歷史知識的正當性乃是建立在關(guān)于“客觀真實”的后設(shè)敘事之上。

          奠立在迥然不同的知識正當性基礎(chǔ)之上,胡適的中國哲學研究,事實上顯示了近代中國知識類型的斷裂。如果再度借用Foucault的概念,我們或許可以將胡適對中國哲學史的論述形構(gòu),當作是一種“再現(xiàn)”的知識類型。在這個新的知識類型中,“相似性”的原則徹底瓦解,詞的秩序與物的秩序,兩相分離,并行不悖。而在知識的建構(gòu)過程里,分析取代了模擬,徹底的歸納取代了無限的相似性游戲,確定的知識取代了可能的關(guān)系,對特性(identities)與差異(differences)的強調(diào)取代了相似性的聚合。[21]由此而言,周予同認為胡適使中國史學完全脫離經(jīng)學的羈絆而獨立,[22]如果從近代中國知識結(jié)構(gòu)的轉(zhuǎn)型來看,確實是深中肯棨的不刊之論。[23]

          Foucault在論及論述實踐的知識建構(gòu)作用時,指出:“論述實踐的特質(zhì)在于其厘畫出知識對象的范圍,界定了知識主體的正當視野,確立了概念與理論闡述的固定規(guī)范。因此,每一項論述實踐都涵蘊著一套規(guī)誡的游戲,標明了其拒斥與選擇的界線!盵24]胡適的中國哲學史,同樣也為當時及此后中國哲學史的書寫,設(shè)下了一套知識生產(chǎn)的軌范與標準。1919年,胡適在《中國哲學史大綱》中點名批判謝無量《中國哲學史》的缺失,所依據(jù)的是這一套知識規(guī)訓;
        [25]而當1930年,金岳霖譏嘲《中國哲學史大綱》“牽強附會”,太具成見時,[26]他所依據(jù)的,還是同一套知識的規(guī)訓。由是以言,金岳霖其實是站在胡適所建立的知識結(jié)構(gòu)之內(nèi)進行知識的交鋒;
        他的批判,其實正是對胡適的無上頌揚。

          

          注:

          ① 對這一論點,最具代表性的論著,允為余英時,《中國近代思想史上的胡適》(臺北:聯(lián)經(jīng)出版公司,1984 )。

         、 唐德剛譯注,《胡適口述自傳》(臺北:傳記文學出版社,1981),頁216。《中國哲學史大綱》出版后,不及兩月,即告再版,至1922年8月,已刊行第八版,“購者爭先,瞬息即罄”,見胡頌平,《胡適之先生年譜長編初稿》(臺北:聯(lián)經(jīng)出版公司,1984),冊2 ,頁353;
        “熊克武致胡適函”(1919年9月10日),收于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中華民國史組編,(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胡適來往書信選》(北京:中華書局,1979),冊上,頁71。胡適《中國哲學史大綱》一書所以“能夠震動一世的視聽”,余英時從史學新“典范”之建立的角度,作過詳盡而深入的分梳,見余英時,<《中國哲學史大綱》與史學革命>,收于《中國近代思想史上的胡適》,附錄一。

         、 顧頡剛,“自序”,《古史辨》(臺北影印本,無出版年),冊1 ,頁36。

         、 馮友蘭,《三松堂自序》(北京:生活˙讀書˙新知三聯(lián)書店,1989),頁202。

         、 Hayden White, The Content of the Form (Baltimore: The John Hopkins Uni

          versity Press, 1987),p.9.

          ⑥ 參看梁其姿對《三字經(jīng)》所蘊涵之歷史時間概念的討論;
        見梁其姿,<《三字經(jīng)》里歷史時間的問題>,收于黃應(yīng)貴主編,《時間、歷史與記憶》(臺北:
        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1999)。

         、 Walter Benjamin, “Theses on the Philosophy of History,” Illuminations: Essays and Reflections, ed., by Hannah Arendt, tr. by Harry Zohn (New York: Schocken Books, 1968), pp.262~4. 不過,Benjamin所謂“彌賽亞式時間”的模范乃是“現(xiàn)在”,這和陳漢章以一個神圣過去作為歷史源頭的時間圖式,正好是背道而馳。

         、 余英時,《中國近代思想史上的胡適》,頁84。

         、 這里借用的是Lyotard的概念。見Jean Francois Lyotard, The Postmodern Condition: A Report on Knowledge, tr. by Geoff Bennington and Brian Massumi(Manchester: Manchester University Press, 1986).

          ⑩ 王國維,<聚珍本戴!端(jīng)注》>,《觀堂集林》,卷13,《王觀堂先生全集》(臺北:文華出版公司,1968),冊2,頁562。

          [11] Michel Foucault, The Order of Things: Archeology of the Human Sciences (New York: Vintage Books, 1973), Chapter 2, pp. 17-44. Timothy Mitchell曾借用Foucault (與Derrida)的概念討論伊斯蘭學者注疏《可蘭經(jīng)》的知識傳統(tǒng),頗有可與中國傳統(tǒng)經(jīng)傳注疏相發(fā)明者。見Timothy Mitchell, Colonising Egypt(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91), pp.82-85, 146-153.

          [12] 蔡元培,<中國古代哲學史大綱序>,收于胡適,《中國哲學史大綱卷上》(上海:商務(wù)印書館,1923)。

          [13] Walter Benjamin, “Theses on the Philosophy of History,” p.262.

          [14] Hayden White, The Content of the Form, pp.4-5.

          [15 ]胡適,《中國哲學史大綱》,頁32-33。

          [16] 陳平原討論胡適在研究中國文學史時所創(chuàng)立的“雙線文學觀念”于中國文學史書寫上的歷史意義時,即已提出類似看法,甚至視之為“本世紀中國學界影響最為深遠的『文學史假設(shè)』”。見陳平原,《中國現(xiàn)代學術(shù)之建立:以章太炎、胡適之為中心》(臺北:麥田出版社,2000),頁196-197。

          [17] Hayden White, The Content of the Form, pp.4-5.

          [18] 胡適,《中國哲學史大綱》,頁10-32。

          [19 ]梁啟超,《清代學術(shù)概論》(臺北:中華書局,1980),頁6。

          [20] 胡適,《中國哲學史大綱》,頁10。

          [21 ]Michel Foucault, The Order of Things: Archeology of the Human Sciences(New York: Vintage Books, 1973 ), Chapter 3, pp. 46-76.

          [22] 周予同,<五十年來中國之新史學>,收于杜維運、陳錦忠編,《中國史學史論文選集》(臺北:華世出版社,1980),冊3,頁396。

          [23] 當然,近代中國知識的轉(zhuǎn)型絕非成于胡適一人之手,這個過程與傳統(tǒng)學術(shù)也仍有千絲萬縷的復雜牽連。我們在這里只是采用“知識考古學”的辦法,把胡適及其中國哲學史研究當作是此一歷史過程的特定“時刻”(moment),藉之以進行初步的觀察。這項論點的成立與否,仍有待于長期而細致的深入研究。

          [24] Michel Foucault, “History of Systems of Thought,” in Language, Counter-memory, Practice, ed. by Donald Bouchard, tr. by Donald Bouchard and Sherry Simon (Ithaca: Cornell University, 1977 ), pp. 52-53.

          [25 ]胡適,《中國哲學史大綱》,頁23。

          [26] 金岳霖,<馮友蘭《中國哲學史審查報告》>,收于馮友蘭,《中國哲學史》(臺北影印本,無出版年),附錄二,頁7。

          原載《近代中國史研究通訊》,第33期,2002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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