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齊勇:朱熹與王夫之的心性情才論之比較

        發(fā)布時間:2020-06-13 來源: 感恩親情 點擊:

          

          王夫之(1619-1692)如朱熹(1130-1200)一樣,十分重視《四書》的創(chuàng)造性解讀,亦通過訓釋《四書》發(fā)揮自己關(guān)于“心性情才”的看法。本文試圖對二者的性情論略作比較,重點圍繞著“四端”是否為“情”而展開。

          

          一、朱子的“四端皆情”論

          

          朱子認為,“四端”是情,“七情”也是情,均是性之所發(fā)。他認為性是根,情是芽,性是未發(fā),情是已發(fā)。有這性便發(fā)出這情,因此情而見得此性。朱熹《孟子集注》:“惻隱、羞惡、辭讓、是非,情也。仁、義、禮、智,性也。心,統(tǒng)性情者也。端,緒也。因其情之發(fā),而性之本然可得而見,猶有物在中而緒見于外也。”(卷三)陳淳(1159-1223)《北溪字義》:“情與性相對。情者,性之動也。在心里面未發(fā)動底是性,事物觸著便發(fā)動出來是情。寂然不動是性,感而遂通是情。這動底只是就性中發(fā)出來,不是別物,其大目則為喜、怒、哀、懼、愛、惡、欲七者!吨杏埂分谎韵才匪膫,孟子又指惻隱、羞惡、辭遜、是非四端而言,大抵都是情。性中有仁,動出為惻隱;
        性中有義,動出為羞惡;
        性中有禮智,動出為辭遜、是非。端是端緒,里面有這物,其端緒便發(fā)出從外來。若內(nèi)無仁義禮智,則其發(fā)也,安得有此四端?大概心是個物,貯此性,發(fā)出底便是情!保ň砩希┲熳又鲝,仁、義、禮、智等蘊藏在心里的德性,發(fā)出惻隱、羞惡、辭讓、是非等情緒、情感。

          

          陳淳的《字義》是相當忠實于朱子思想,特別是《集注》之精神的。由此我們不難看出,朱子至少把“情”分為兩部分,一是“七情”,一是“四端”。陳來說,朱子之“情”可以三分,“一是指作為性理直接發(fā)見的四端,二是泛指七情,三是更包括某些具體思維在其內(nèi)!盵1]陳說是有根據(jù)的。我們這里主要討論前兩種“情”,尤其是四端之情。朱子說:“四端皆是自人心發(fā)出。惻隱本是說愛,愛則是說仁。如見孺子將入井而救之,此心只是愛這孺子。惻隱元在這心里面,被外面事觸起。羞惡、辭遜、是非亦然。格物便是從此四者推將去,要見里面是甚底物事!保ā吨熳诱Z類》卷五三)

          

          從以上引文不難發(fā)現(xiàn),第一,朱子把仁、義、禮、智作為天所賦予的,人之所以為人的內(nèi)在本性、本質(zhì)或道理,而惻隱、羞惡、辭讓、是非等四端,恰好是上述性、理必然要展示和表現(xiàn)出來的東西,也是人之性、理的外在化、客觀化或?qū)崿F(xiàn)過程,及其過程之中情感、情緒的伴隨。第二,仁、義、禮、智屬今人所謂道德理性,四端屬今人所謂道德情感,二者相輔相成,相伴而行,皆統(tǒng)屬之于“一心”。

          

          所謂“心統(tǒng)性情”是什么意思呢?按朱熹對張載(1020-1077)“心統(tǒng)性情”的理解和發(fā)揮,就是指“心”主宰、統(tǒng)攝、包含、具有性情。一方面,朱子對心、性、情三者作了區(qū)分,尤其指出心與性情的差異;
        另一方面,他又肯定三者的統(tǒng)合、一致!叭恍慕y(tǒng)性情,只就渾淪一物之中,指其已發(fā)、未發(fā)而為言爾;
        非是性是一個地頭,心是一個地頭,情又是一個地頭,如此懸隔也。”“心,主宰之謂也。動靜皆主宰,非是靜時無所用,及至動時方有主宰也。言主宰,則混然體統(tǒng)自在其中。心統(tǒng)攝性情,非籠統(tǒng)與性情為一物,而不分別也。”(《朱子語類》卷五)三者既渾淪一體,又有區(qū)別。朱子強調(diào),心涵蓋了性情,心之未動為性,已動則為情。性即是理,情是發(fā)用處,心就是管攝性情的。心主乎性而行乎情。心該備通貫,主宰運用!靶慕y(tǒng)性情”的“心”是“心之體”,是道德本心,不是指人的思慮營為的自然之心,但又離不開自然之心。這種道德本心未發(fā)動、未表現(xiàn)出來時,不過是人心所先驗地具有的一應當如此做的道德律則、命令,這就是“性”或“理”。這種道德本心“隨人心思慮營為、喜怒哀樂之活動而起用時(已發(fā)),它使思慮營為、喜怒哀樂在在皆合乎天理,在在皆是愛人利物而不是害人殘物。這時,它表現(xiàn)自己為惻隱、是非、辭讓、羞惡等道德之情”。[2]本心中的道德理性與道德情感是不離不雜的。道德理性是道德行為的根據(jù),沒有道德理性(性、理),道德情感(情)就無從發(fā)生。反之,沒有道德情感,道德理性就沒有掛搭處;
        沒有道德情感的能動性沖力,道德理性也無從抒發(fā)、實踐出來,也就不可能有什么道德行為。

          

          因此,從程頤(1033-1107)的“仁性愛情”出發(fā),朱子認為“愛是惻隱,惻隱是情,其理則謂之仁!薄叭适菒壑,愛是仁之用。未發(fā)時,只喚做仁,仁卻無形影;
        既發(fā)后,方喚做愛,愛卻有形影。未發(fā)而言仁,可以包義禮智;
        既發(fā)而言惻隱,可以包恭敬、辭遜、是非。四端者,端如萌芽相似,惻隱方是從仁里面發(fā)出來底端!保ā吨熳诱Z類》卷二十)“舊看五峰說,只將心對性說,一個情字都無下落!保ā吨熳诱Z類》卷五)“李翱復性則是云滅情以復性,則非。情如何可滅?此乃釋氏之說,陷于其中不自知!保ā吨熳诱Z類》卷五九)

          

          朱子批評李翱(772-841)的“滅情以復性”論,批評胡宏(1105-1155,一作1102-1161)“只將心對性說”,凸顯情,處理心、性、情的關(guān)系,說到底,要在不把性、理混同于、降低為情、氣的前提下,解決性、理的實踐性問題,尤其是解決道德實踐的動力問題,因此,他必須借助于情、氣來激活性、理,使性、理變死為活。

          

          朱子認為性是體,是形而上者,情是用,是形而下者,又將孟子四端之說分析為三層:惻隱是情,仁是性,惻隱之心是仁之端,不即是仁。正如劉述先先生所說,“朱子則將超越的性理與實然的情氣分解為二!盵3] 但另一方面,我們又必須看到,朱子仍不忘記超越、應然的性、理,與內(nèi)在、實然的情、氣的貫通。因此,他才強調(diào)“情不是反于性,乃性之發(fā)處!保ā吨熳诱Z類》卷五九)仁是性,惻隱是情,惻隱是仁發(fā)出的端芽,程子將其譬如為谷種,谷之生生發(fā)展的道理是性,發(fā)為萌芽是情。朱子說:“性對情言,心對性情言。合如此是性,動處是情,主宰是心。大抵心與性,似一而二,似二而一,此處最當體認!薄坝羞@性,便發(fā)出這情;
        因這情,便見得這性。因今日有這情,便見得本來有這性!薄靶圆豢裳浴K匝孕陨普,只看他惻隱、辭遜四端之善則可以見其性之善,如見水流之清,則知源頭必清矣。四端,情也,性則理也。發(fā)者,情也,其本則性也,如見影知形之意!保ā吨熳诱Z類》卷五)

          

          足見朱子雖然有分析、分解的知識理性,將心、性、情三分,或者把性與情按理與氣、形上與形下、體與用、未發(fā)與已發(fā)的層次架構(gòu)加以二分,但實際上在分析之后仍然統(tǒng)合而言之。既然性是心之理,情是性之動,心是性情之主,那么,我以為,朱子之“心”就不僅僅是一“經(jīng)驗實然之心”[4]。如果說孟子不講心性之分界,從超越的層面(或立場)講心性情的直接統(tǒng)一的話,那么,朱子并不僅僅是從經(jīng)驗實然的層面(或立場)講心性情的分別與統(tǒng)一的。朱子的“心”是一身之主宰,兼攝體用,兼攝超越形上之性、理與實然形下之情氣。此所謂“一心”,具眾理者乃其體,應萬事者乃其用,寂然不動者乃其體,感而遂通者乃其用。體即所謂性,以其靜者言;
        用即所謂情,以其動者言。朱子之“一心”實際上涵蓋形上、形下兩層,即此“心”既是超越層面的本然之心,又是經(jīng)驗層面的實然之心,是二者之統(tǒng)合!靶摹北旧硪惑w兩面,既存有又活動。實然形下的“心”具有活動作用的能力,由此體現(xiàn)超越形上之“心”,但又不是禪宗的“作用見性”。在朱子的“心”論中,特重“志”的導向。“志”為“心之所之”,使“心”全幅地趨向一個目的,決然必欲得之,故而人必須立志。

          

          二、王夫之的“四端非情”論

          

          現(xiàn)在我們再來看王船山的批評意見。總的說來,船山在“四端七情”的問題上,認定四端是性,七情是情,四端“可以心言而不可謂之情”;
        以性為道心,情為人心,批評朱子“惻隱是情”“四端皆情”的主張,反對將惻隱之心屬之于愛,認為惻隱即是仁,非謂惻隱之可以為仁。

          

          王夫之認為,孟子不曾將情、才與性等量齊觀,“言性以行于情、才之中,而非情、才之即性也”!懊献友浴異烹[之心,仁也’云云,明是說性,不是說情。仁義禮智,性之四德也。雖其發(fā)也近于情以見端,然性是徹始徹終與生俱有者,不成到情上便沒有性!性感于物而動,則緣于情而為四端;
        雖緣于情,其實止是性!薄皭烹[即仁,豈惻隱之可以為仁乎?(自注:有擴充,無造作。)若云惻隱可以為仁,則是惻隱內(nèi)而仁外矣……故以知惻隱、羞惡、恭敬、是非之心,性也,而非情也。夫情,則喜、怒、哀、樂、愛、惡、欲是已!保ā蹲x四書大全說》卷十)船山認為,惻隱等四端之心即是仁義禮智之性體。

          

          王夫之嚴格區(qū)分“四端”“七情”,嚴格區(qū)別惻隱、羞惡、恭敬、是非之心與喜、怒、哀、樂的界限,指出前者是“道心”,后者是“人心”:“學者切忌將惻隱之心屬之于愛,則與告子將愛弟子之心與食色同為性一例,在兒女情上言仁……惻隱是仁,愛只是愛,情自情,性自性也!薄扒樵亲兒现畮,性只是一陰一陽之實。情之始有者,則甘食悅色;
        到后來蕃變流轉(zhuǎn),則有喜怒哀樂愛惡欲之種種者。性自行于情之中,而非性之生情,亦非性之感物而動則化而為情也。”“情便是人心,性便是道心。道心微而不易見,人之不以人心為吾俱生之本者鮮矣。故普天下人只識得個情,不識得性,卻于情上用工夫,則愈為之而愈妄。性有自質(zhì),情無自質(zhì)……無自質(zhì)則無恒體……無質(zhì)無恒,則亦可云無性矣。甚矣,其逐妄而益狂也!”(《讀四書大全說》卷十)足見王夫之對“情”防范甚嚴,害怕情的泛濫。他把性與情的區(qū)別,視為道心與人心的區(qū)別。在關(guān)于“情”的界定上,他與朱子有較大的分歧。

          

          在《孟子•告子上篇》:“孟子曰:‘乃若其情,則可以為善矣,乃所謂善也。’”朱注:“情者,性之動也。人之情,本但可以為善而不可以為惡,則性之本善可知矣!保ā睹献蛹ⅰ肪硎唬┩醴蛑苯优u朱子:“《集注》謂‘情不可以為惡’,只緣誤以惻隱等心為情,故一直說煞了。若知惻隱等心乃性之見端于情者而非情,則夫喜怒哀樂者,其可以‘不可為惡’之名許之哉!”“朱子未析得‘情’字分明,故添上‘不可以為惡’五字,而與孟子之旨差異!保ā蹲x四書大全說》卷十)按,朱子認為,性如水,情如水之流。情既發(fā),則有善有不善。性即理,自無不善,一旦要作為,則關(guān)涉到氣與情,則有善與不善。朱子認為,天所命于人的理,人生來具有的理,人所受以為性,其主要方面是仁、義、禮、智四者,本只善而無惡。在先驗、應然的層面,人性為善。但人有氣稟不同,在經(jīng)驗、實然的層面有善有惡。至若四端之情,本于仁義禮智發(fā)出來,性善則情亦善,性善則才亦善。

          

          在這里,朱子一方面按孟子的思路,講本然之性善,由此發(fā)出的情亦善,才亦無不善。這是從天命之性講的。另一方面,朱子又從氣質(zhì)之性上講,情既發(fā)出,則有善有不善;
        才本是善,但為氣所染,故有善有不善。朱子認為,孟子說情、才,是從本然之性上講的,不如張載、二程講得完備。張、程從氣稟上解釋人在經(jīng)驗事實層面上的善惡,氣清則才善,氣濁則才惡。從氣質(zhì)的層面來說,情、才有善、不善之分。孟子是從大本處理會,二程則兼性與氣說,方盡此論。

          

        王夫之批評程子的氣稟說,認為“情”既由“性”生,則與“性”有離有合,差別甚大!扒橹谛浴,猶子之于父、竹之于筍!跋、怒、哀、樂之與性,一合一離者是也。(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故惻隱、羞惡、辭讓、是非,但可以心言而不可謂之情,以其未發(fā)時之所存者,只是一個物事也。性,道心也;
        情,人心也。惻隱、羞惡、辭讓、是非,道心也;
        喜、怒、哀、樂,人心也。”(《讀四書大全說》卷八)未發(fā)時的怵惕惻隱與愛親敬長之心,固然是性;
        乍見孺子時怵惕惻隱之動于心,也即是性!鞍l(fā)而始有、未發(fā)則無者謂之情,乃心之動幾與物相往來者,雖統(tǒng)于心而與性無與。即其統(tǒng)于心者,亦承性之流而相通相成,然終如筍之于竹,父之于子,判然為兩個物事矣。”“大抵不善之所自來,于情始有而性則無。孟子言‘情可以為善’者,言情之中者可善,其過、不及者亦未嘗不可善,以性固行于情之中也。情以性為干,則亦無不善;
        離性而自為情,則可以為不善矣。惻隱、羞惡、辭讓、是非之心,固未嘗不入于喜、怒、哀、樂之中而相為用,而要非一也!保ā蹲x四書大全說》卷八)按,朱子認為未發(fā)是性,已發(fā)是情,而王夫之則認為,已發(fā)的道德情感也是性,不能把性與情相混淆。四端之心與喜怒哀樂相互作用,但兩者畢竟不是一回事。船山警惕著離性之情,堅持四端為性而非情。

          

          三、朱王性情論之分歧

          

          至此我們不難看出船山與程朱在性情論上的分歧。對于人在事實經(jīng)驗層面的不善,程朱是從氣稟上解釋的,而船山仍然是從情對于性的偏離來立論的。情不偏于性,以性為中心,性行于情之中,則無不善;
        離開性而自為情,則可以為不善。王船山認為,朱子所謂“情之中節(jié)”為善,“不中節(jié)”便有不善的提法也是有問題的,因為“中”、“節(jié)”是“性”的功能,非“情”自身有此種功能!敖褚遭鹛钀烹[為情,則又誤以性為情,知發(fā)皆中節(jié)之‘和’而不知未發(fā)之‘中’也。(自注:言‘中節(jié)’則有節(jié)而中之,非一物事矣。性者節(jié)也,中之者情也,情中性也。)曰由性善故情善,此一本萬殊之理也,順也。若曰以情之善知性之善,則情固有或不善者,亦將以知性之不善與?此孟子所以于惻隱、羞惡、辭讓、是非之見端于心者言性,而不于喜、怒、哀、樂之中節(jié)者徵性也。有中節(jié)者,則有不中節(jié)者。若惻隱之心,人皆有之,固全乎善而無有不善矣!薄吧w以性知天者,性即理也,天一理也,本無不可合而知也。若以情知性,則性純乎天也,情純乎人也,時位異而撰不合矣,又惡可合而知之哉?故以怵惕惻隱之心為情者,自《集注》未審之說。觀《朱子語錄》所以答或問者,則固知其不然矣!保ā蹲x四書大全說》卷八)今查《朱子語類》,朱子仍主張“四端”為情,與《集注》一致。

          

          如上所述,朱王二人對“情”的界定不同,尤對“四端”,朱以為是“情”,王以為是“性”。王船山認為,朱子犯了“以性為情”、“以情知性”的錯誤,而性、情分屬天、人,這種混淆很可能導致“情”的僭越,“情”對“性”的侵蝕。他認為,如盡其情,則喜怒哀樂愛惡欲熾然充塞,其害甚巨。與王船山對“情”之防范相反,朱子之“性情論”,給“情”以相當之地位。因為朱子認識到,“情既滅了,性便是個死底性,于我更何用?”(《北溪字義》卷上)朱子借助于“四端”等道德情感作為道德實踐的動力。

          

          王夫之非常清楚情、才的能動作用,也清楚朱子在對“情”的控御上有獨到的工夫論。王夫之與朱子一樣,也十分重視“志”和“立志”。但他堅持認為,“情”是無質(zhì)、無恒、無節(jié)的,由情無法知性知天,所以根本上應強調(diào)“盡性”。他說:“告子之流既不足以見吾心固有之性,而但見夫情之乘權(quán)以役用夫才,億為此身之主,遂以性之名加之于情。釋《孟子》者又不察于性之與情有質(zhì)無質(zhì)、有恒無恒、有節(jié)無節(jié)之異,乃以言性善者言情善。夫情茍善,而人之有不善者又何從而生?乃以歸之于物欲,則亦老氏‘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聾’之緒談。抑以歸之于氣,則誣一陰一陽之道以為不善之具,是將賤二殊,厭五實,其不流于釋氏‘海漚’、‘陽焰’之說者幾何哉?”“愚于此盡破先儒之說,不賤氣以孤性,而使性托于虛;
        不寵情以配性,而使性失其節(jié)。竊自意可不倍于圣賢,雖或加以好異之罪,不敢辭也!保ā蹲x四書大全說》卷十)船山主張德性與德氣的互動,由于氣的參與,道德理性不至于流于虛空,但他不同意情與性的配制,深恐情的波瀾導致道德理性的旁落。

          

          船山認為,人之不善,不能歸之于物欲,不能歸之于陰陽二氣五行,不善仍是人的“情”之罪。當然,船山對“情”也有兩分法:“不善雖情之罪,而為善則非情不為功。蓋道心惟微,須藉此以流行充暢也。(自注:如行仁時,必以喜心助之。)情雖不生于性,而亦兩間自有之幾,發(fā)于不容已者。唯其然,則亦但將可以為善獎之,而不須以可為不善責之。故曰‘乃所謂善也’,言其可以謂情善者此也。(自注:《集注》釋此句未明,蓋謂情也。)”“功罪一歸之情,則見性后亦須在情上用功!洞髮W》‘誠意’章言好惡,正是此理。既存養(yǎng)以盡性,亦必省察以治情,使之為功而免于罪!都ⅰ吩啤噪m本善,而不可無省察矯揉之功’,此一語恰合。省察者,省察其情也,豈省察性而省察才也哉!”“若不會此,則情既可以為不善,何不去情以塞其不善之原,而異端之說由此生矣。乃不知人茍無情,則不能為惡,亦且不能為善。便只管堆塌去,如何盡得才,更如何盡得性!”(《讀四書大全說》卷十)

          

          船山并非排情,他批評釋老“去情”的主張,充分肯定“情”在為善、盡才、盡性中的功勞!暗佬摹薄⒌赖吕硇,要靠“情”流行充暢,“情”是道德理性的動力。他同意宋儒倡導的修養(yǎng)工夫,即以省察治清,防止“情”的泛濫,避免流于不善。在這兩方面,船山與朱子其實都是一致的。船山之所以批評朱子,乃是認為孟子“乃若其情,則可以為善,乃所謂善也”(船山有時斷為“情則可以為善,乃所謂善也”),是專就“盡性”而言的,朱注“四端即情”的主張,混淆了性與情的界限,走的是一條“以性為情”“以情知性”的路子,否定了“性”是徹始徹終地伴隨、調(diào)節(jié)、指導“情”的。因為“性”有自質(zhì)、恒體、節(jié)度,“性”自然行于“情”中,不是“性”生出“情”,“性”感物而化為“情”。然而“情”則無質(zhì)無恒無節(jié),蕃變流轉(zhuǎn),逐妄而益狂。這樣,把“惻隱”等“四端”釋為“情”,就十分危險。船山說,孟子性善情善論,是專就盡性而言,他自己所謂“不善者情之罪”,只是專就不善者而言的。孟子“道其常”,而他本人則“盡其變”。他認為“情之本體”,如杞柳、湍水,居于為功為罪之間,無固善固惡,靠人的修養(yǎng)而引導、決定。根本上,他是以“盡性”為本,主張“奉性窮理”“奉性盡心”的路線,“盡性”的工夫就是“存養(yǎng)”“省察”。船山并不把情緒、情感劃分為道德情感與非道德情感,情就是情,性就是性。

          

          程顥(1032-1085)、程頤都以惻隱、四端為“情”。朱子認為,“四端是理之發(fā),七情是氣之發(fā)!眴枺骸翱吹脕砣缦才瓙蹛河,卻似近仁義!痹唬骸肮逃邢嗨铺。”(《朱子語類》卷五十三)由此看來,程朱都認為,四端與七情均是情,但為兩種有區(qū)分的情。一為理之發(fā),一為氣之發(fā)。朝鮮李朝的性理學者有所謂“四七之辨”,李退溪(1502-1571)以四端為純善,而七情則善惡未定,把情分為本然之情與氣質(zhì)之情。李栗谷(1536-1584)則認為,四端之情與七情之情并無不同,均是氣發(fā),氣發(fā)則理乘之。[5] 看來船山與他們都有不同,他否定四端為“情”,把道德理性的未發(fā)、已發(fā)都執(zhí)定為“性”,由性情之分別來區(qū)分四端與七情。他認為,性行于情之中,惻隱、羞惡之心(性)常常入于喜怒哀樂(情)之中,并以后者為用。不離性之情為善,離性之情則為不善。

          

          四、朱王“情才論”的比較

          

          在朱子看來,情、才與人性的本體有著密切的聯(lián)系,性與情、才亦是不離不雜的。朱子、船山在討論《孟子•告子上篇》的“若夫為不善,非才之罪也”這句話及相關(guān)段落時,均有不少發(fā)揮。朱子認為,才與情一樣,也是性中所出,因而無不善,但為氣所染,故有善不善。

          

          “問:‘情與才何別?’曰:‘情只是所發(fā)之路陌,才是會恁地去做底。且如惻隱,有懇切者,有不懇切者,是則才之有不同。’又問:‘如此,則才與心之用相類?’曰:‘才是心之力,是有氣力去做底。心是管攝主宰者,此心之所以為大也。心譬水也;
        性,水之理也。性所以立乎水之靜,情所以行乎水之動,欲則水之流而至于濫也。才者,水之氣力所以能流者,然其流有急有緩,則是才之不同。伊川謂‘性稟于天,才稟于氣’,是也。只有性是一定。情與心與才,便合著氣了。心本未嘗不同,隨人生得來便別了。”“性者,心之理;
        情者,心之動。才便是那情之會恁地者。情與才絕相近。但情是遇物而發(fā),路陌曲折恁地去底;
        才是那會如此底。要之,千頭萬緒,皆是從心上來!保ā吨熳诱Z類》卷五)

          

          朱子批評了“才出于氣,德出于性”的說法,重申“才”也是“性”中出的,德也是有是氣而后有是德。有才能的人出來做事業(yè),也是它性中有了,便出來做得。但溫厚篤實便是德,剛明果敢便是才。他認為,人的才能與才氣之所稟的多寡有關(guān)。他又認為,能為善而本善者是才。他不同意“能為善便是才”的說法,因為按這種說法,則“能為惡亦是才”。(《朱子語類》卷五)在這里,朱子不承認偏離道德理性的能力是所謂“才”。那么,是不是“才”就沒有善惡呢?朱子對這個問題有兩層的分析,其大意是,就天命之性而言,“才”無不善,就氣質(zhì)之性而言,“才”有善有惡。

          

          “問:‘孟子言情才皆美,如何?’曰:‘情本自善,其發(fā)也未有染污,何嘗不善。才只是資質(zhì),亦無不善。譬物之白者,未染時只是白也。’”“孟子言才,不以為不善。蓋其意謂善,性也,只發(fā)出來者是才。若夫就氣質(zhì)上言,才如何無善惡?”“問:‘孟子論才專言善,何也?’曰:‘才本是善,但為氣所染,故有善、不善,亦是人不能盡其才。人皆有許多才,圣人卻做許多事,我不能做得些子出。故孟子謂:‘或相倍蓰而無算者,不能盡其才者也!保ā吨熳诱Z類》卷五十九)

          

          朱子認為,孟子言才,正如言性,是本然的,不如程子分理氣來說才。孟子專指出于“性”之“才”,程子兼指其稟于氣者言之。才之初無不善,但人之氣稟有善惡,故其才也有善惡!懊献幼云渫哐灾室詾槌鲇谛;
        程子自其異者言之,故以為稟于氣。大抵孟子多是專以性言,故以為性善,才亦無不善。到周子、程子、張子,方始說到氣上。要之,須兼是二者言之方備。”(《朱子語類》卷五十九)

          

          程子以氣之清濁論才之清濁。朱子指出,性、氣雖同出于天,但性是形而上者,氣是形而下者,故性無不善,而才有善有不善。情、才同出于性,同屬于心。情才顯性,即在道德實踐的過程中,情才都具有能動性,使道德本性展示出來。但情是動,才是力,情是感動、發(fā)抒,才是才質(zhì)、才能、能力、氣力!安拧蹦苁埂笆聵I(yè)”成就出來。

          

          就“心”之具性而統(tǒng)性,顯性而統(tǒng)情才而言,就情、才本于性、出于性、顯示性而言,就以上下兩層說明情才之善與不善而言,船山與朱子并沒有什么分歧。王夫之說:“唯性生情,情以顯性,故人心原以資道心之用。道心之中有人心,非人心之中有道心也。則喜、怒、哀、樂固人心,而其未發(fā)者,則雖有四情之根,而實為道心也!保ā蹲x四書大全說》卷二)

          

        “才之所可盡者,盡之于性也。能盡其才者,情之正也;
        不能盡其才者,受命于情而之于蕩也。惟情可以盡才,故耳之所聽,目之所視,口之所言,體之所動,情茍正而皆可使復于禮。(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亦惟情能屈其才而不使盡,則耳目之官本無不聰、不明、耽淫聲、嗜美色之咎,而情移于彼,則才以舍所應效而奔命焉!保ā蹲x四書大全說》卷十)

          

          “蓋惻隱、羞惡、恭敬、是非之心,其體微而其力亦微,故必乘之于喜怒哀樂以導其所發(fā),然后能鼓舞其才以成大用。喜怒哀樂之情雖無自質(zhì),而其幾甚速亦甚盛。故非性授以節(jié),則才本形而下之器,蠢不敵靈,靜不勝動,且聽命于情以為作為輟,為攻為取,而大爽乎其受型于性之良能!保ā蹲x四書大全說》卷十)

          

          “情以御才,才以給情。情才同原于性,性原于道,道則一而已矣。一者,保合和同而秩然相節(jié)者也。始于道,成于性,動于情,變于才。才以就功,功以致效,功效散著于多而協(xié)于一,則又終合于道而以始,是故始于一,中于萬,終于一。”(《周易外傳》卷四)

          

          按,船山指出,心包含了情、才,性行于情、才之中。心感于物而動,喜怒哀樂乘機而起,是謂“情”;
        情起以后,耳目心思效其能,以成乎事者,謂之“才”。人的氣質(zhì)之應物、顯性的能力是“才”。“由情才顯性,而見氣之載理。氣之載理為心,理為性,故情才皆原于性,皆統(tǒng)于心,皆出于氣也!盵6]就“性與才”的關(guān)系而言:受命于天,靜而無為的本體是“性”,成之于人,動而有為的功用是“才”。就“性情才”的關(guān)系而言:“才”靠“情”啟動,“情”靠“性”調(diào)節(jié);
        有“才”方能顯性于情;
        “情正”可以盡才,因而盡性;
        “情不正”則屈才,因而不能盡性。“情”是“才”與“性”之間的中間環(huán)節(jié)。“情以御才”,似乎是指人的智力才干(今人或謂“智熵”)受到情感世界(今人或謂“情熵”)的調(diào)控!安乓越o情”,似乎是指智力才干對情感生活的輔助,幫助情感乃至人的本性的實現(xiàn)與目標的達成!安乓跃凸Α保瑒t是“盡才”所取得的“盡性”的功勞、效果。這個公式似乎是:

          

          道----性----正情----盡才----功效----盡性----道

          

          船山以張載“即氣以言心性”的思路,指出人之不善,原因不在“氣質(zhì)”或“氣質(zhì)之性”,而在流乎情、交乎才者之不正。這一點與程朱的思想稍有不同。他認為,“舍氣適足以孤性”,因而重視表現(xiàn)于生命之氣的情、才。但如上所述,船山在“性情論”上,有時顯得比朱子更保守,例如在“四端之心”的非“情”說上,恪守“性”的純潔性,不容摻假,認定“情”是不善的根源,批評朱子“以性為情”、“以情知性”。他不主張“賤氣以孤性”,又肯定喜怒哀樂等“人心”對于仁義禮智等“道心”的輔助作用,但強調(diào)見性之后,才能再使用情,絕不能“寵情以配性”。由王船山對李贄(1527-1602)的批判和咒罵,亦可以看出他對“情”之泛濫的深惡痛絕。船山關(guān)于正情、盡才而盡性的看法,則與朱子并無大的不同。但在“心、性、情、才”的論說上,船山偏重于以道德理性之“性”為軸心,從“性”“氣”二本論出發(fā)說明問題,而朱子則偏重以“心”“性”“情”之一體三分來說明問題。要完整地理解朱子與船山心性論的異同,還必須涉及“氣稟說”與“性習論”,在這些方面,二者分歧較大。船山批評程朱的“氣稟說”,強調(diào)“習與性成”,“性日生日成”,以另一種工夫論,對治“寵情”的偏失。

          

          五、朱王的氣稟說與性習論

          

          關(guān)于人性物性的不同,人之道德善惡、智慧高下的區(qū)別,程朱以“氣稟”之說來加以解釋。就人而言,朱子說:“人所稟之氣,雖皆是天地之正氣,但袞來袞去,便有昏明厚薄之異。蓋氣是有形之物。才是有形之物,便自有美有惡也!保ā吨熳诱Z類》卷四)人所稟之氣有昏明清濁的差別,“故上知生知之資,是氣清明純粹,而無一毫昏濁,所以生知安行,不待學而能,如堯舜是也。其次則亞于生知,必學而后知,必行而后至。又其次者,資稟既偏,又有所蔽,須是痛加工夫,‘人一己百,人十己千’,然后方能及亞于生知者。及進而不已,則成功一也!薄坝惺抢矶笥惺菤,有是氣則必有是理。但稟氣之清者,為圣為賢,如寶珠在清冷水中;
        稟氣之濁者,為愚為不肖,如珠在濁水中。所謂‘明明德’者,是就濁水中揩拭此珠也!保ā吨熳诱Z類》卷四)

          

          “氣質(zhì)之性”是合理與氣而說的。朱子認為,一說到性,就落于氣,就不是本原的“性”了,即不是理想的、本體的“理”了!疤烀浴被颉氨救恢浴敝肝覀兘裉焖f的理想的人,或人的理想狀態(tài);
        “氣質(zhì)之性”指我們今天所說的現(xiàn)實的人,或人的現(xiàn)實狀態(tài)。人有此形體,有知覺感應,有現(xiàn)實功利的要求,F(xiàn)實中人既因“天命之性”有道德的要求,又因本身即感性物質(zhì)的存在而有現(xiàn)實的種種需要和欲求,這是混雜在一起的。從本體理境來說,人之理想的、本體的狀態(tài)并無不同。但人在現(xiàn)實上的善惡、智愚的區(qū)別,在一定意義上是由于人之“氣稟”的不同造成的。朱子指出,氣稟的多樣性、復雜性,尚不是“清濁”二字可以概括的,例如有清而不醇者,有醇而不清者等等。他又說:“‘死生有命’之‘命’是帶氣言之,氣便有稟得多少厚薄之不同!烀^性’之‘命’,是純乎理言之。然天之所命,畢竟皆不離乎氣。但《中庸》此句,乃是以理言之。孟子謂‘性也,有命焉’,此‘性’是兼氣稟食色言之。‘命也,有性焉’,此‘命’是帶氣言之。性善又是超出氣說!保ā吨熳诱Z類》卷四)朱子把圣賢愚不肖、貴賤、貧富、死生、壽夭等歸結(jié)為稟氣之不同,不免有“命中注定”的意思,因而遭到王夫之的批評(詳下)。

          

          關(guān)于“繼善成性”,朱子說:“才說性時,便有些氣質(zhì)在里。若無氣質(zhì),則這性亦無安頓處。所以繼之者只說得善,到成之者便是性。”(《朱子語類》卷四)關(guān)于“性相近也,習相遠也”,朱子說:“此所謂性,兼氣質(zhì)而言者也。氣質(zhì)之性,固有美惡之不同矣。然以其初而言,則皆不甚相遠也。但習于善則善,習于惡則惡,于是始相遠耳。”關(guān)于“唯上知與下愚不移”,朱子說:“人之氣質(zhì)相近之中,又有美惡一定,而非習之所能移者!保ā墩撜Z集注》卷九)朱子認為,“性相近”,是從氣質(zhì)之性上說,通言善惡智愚之相近。但“上智、下愚”是指人之中相隔懸絕者說的。如堯舜與桀紂,是不可移者。但程朱都肯定“無不可移”。朱子所謂“氣質(zhì)相近之中,又有一定而不可易者”,容易造成誤會,門生亦提出懷疑。朱子解釋說:“蓋習與性成而至于相遠,則固有不移之理。然人性本善,雖至惡之人,一日而能從善,則為一日之善人,夫豈有終不可移之理!當從伊川之說,所謂‘雖強戾如商辛之人,亦有可移之理’是也!保ā吨熳诱Z類》卷四十七)這就留有一定的余地,表明朱子并不是把人之氣質(zhì)之性執(zhí)定為初生之頃的。

          

          王船山對程朱的“氣稟”說,特別是對朱子的“有生之初,氣稟一定而不可易者”之論提出異議。他在《讀四書大全說》中指出:“先儒言有氣稟之性。性凝于人,可以氣稟言;
        命行于天,不可以氣稟言也。如稻之在畝,忽然被風所射,便不成實,豈禾之氣稟有以致之乎?氣有相召之機,氣實召實,氣虛召虛;
        稟有相受之量,稟大受大,稟小受小。此如稻之或早、或遲,得粟或多、或少,與疾原不相為類。風不時而粟虛于穗,氣不淑而病中于身,此天之所被,人莫之致而自至,故謂之命,其與氣稟何與哉!謂有生之初,便栽定伯牛必有此疾,必有此不可起之疾,唯相命之說為然,要歸于妄而已矣。”“天無一日而息其命,人無一日而不承命于天,故曰‘凝命’,曰‘受命’。若在有生之初,則亦知識未開,人事未起,誰為凝之,而又何大德之必受哉?”“只此陰變陽合,推盪兩間,自然于易簡之中有許多險阻;谔,受在人。其德,則及爾出王游衍而為性;
        其福,則化亭生殺而始終為命。(自注:德屬理,福屬氣。)此有生以后之命,功埒生初,而有生以后之所造為尤倍也!薄疤烀鼰o心而不息,豈知此為人生之初,而盡施以一生之具;
        此為人生之后,遂已其事而聽之乎?又豈初生之頃,有可迓命之資;
        而有生之后,一同于死而不能受耶?一歸之于初生,而術(shù)數(shù)之小道由此興矣。”(《讀四書大全說》卷五)

          

          船山借《論語•雍也》“伯牛有疾”章,詮釋了如此一大篇文章,直接批評了“氣稟”說、“命定”論的錯誤,指出人或物在自身的發(fā)展中,遇到諸多客觀因素的制約,也有一些發(fā)展的契機。其中,有偶然的災異的降臨,是人無法預料、抗拒或規(guī)避的,這可以稱為“命”,但這于人、物之初所稟之氣毫無關(guān)系。天地之氣變化日新,人受天地之氣的影響,與天地之氣相感通,不僅僅在初生之時,亦在已生之后。人的德性、知識、福命也在不斷變化之中,絕不是固定不變的。

          

          在《尚書引義•太甲二》中,王夫之說:“習與性成者,習成而性與成也。使性而無弗義,則不受不義;
        不受不義,則習成而性終不成也。使性而有不義,則善與不善,性皆實有之;
        有善與不善而皆性,氣稟之有,不可謂天命之無。氣者天,氣稟者稟于天也。故言性者,戶異其說。今言習與性成,可以得所折中矣!

          

          “夫性者生理也,日生則日成也。則夫天命者,豈但初生之頃命之哉!但初生之頃命之,是持一物而予之于一日,俾牢持終身以不失。天且有心以勞勞于給與人,而人之受之,一受其成形而無可損益矣!

          

          “夫天之生物,其化不息。初生之頃,非無所命也。何以知其有所命?無所命,則仁、義、禮、智無其根也。幼而少,少而壯,壯而老,亦非無所命也。何以知其有所命?不更有所命,則年逝而性亦日忘也。”

          

          “形化者化醇也,氣化者化生也。二氣之運,五行之實,始以為胎孕,后以為長養(yǎng),取精用物,一受于天產(chǎn)地產(chǎn)之精英,無以異也。形日以養(yǎng),氣日以滋,理日以成;
        方生而受之,一日生而一日受之。受之者有所自授,豈非天哉?故天日命于人,而人日受命于天。故曰性者生也,日生而日成之也。”

          

          “生之初,人未有權(quán)也,不能自取而自用也。惟天所授,則皆其純粹以精者矣。天用其化以與人,則固謂之命矣。生之后,人既有權(quán)也,能自取而自用也。自取自用,則因乎習之所貫,為其情之所歆,于是而純疵莫擇矣。”

          

          “周子曰:‘誠無為!療o為者誠也,誠者無不善也,故孟子以謂性善也。誠者無為也,無為而足以成,成于幾也。幾,善惡也,故孔子以謂可移也。”

          

          “有在人之幾,有在天之幾。成之者性,天之幾也。初生之造,生后之積,俱有之也。取精用物而性與成焉,人之幾也。初生所無,少壯日增也。茍明乎此,則父母未生以前,今日是已;
        太極未分以前,目前是已。懸一性于初生之頃,為一成不易之形,揣之曰:‘無善無不善’也,‘有善有不善’也,‘可以為善可以為不善’也,嗚呼!豈不妄與!”(以上均見《尚書引義》卷三)

          

        王夫之批評告子、世碩等人的人性論,堅持孟子的性善論,但他是從“氣”與“習”的角度加以論證的。也就是說,他把一個終極性的、形而上的、先驗的、理想的人性問題,坐實在氣化日生、天命流行的宇宙論背景上和現(xiàn)實性的、形而下的社會人生之中,從而對程朱的“氣稟說”提出挑戰(zhàn)。既然氣稟是稟于天的,那么人的氣質(zhì)之性也就不斷地接受變化著的天的指令,從而不斷地積累、習行,趨而之善,改惡從善。從這個意義上說,人不斷地接天地氤氳之氣,人性不斷地在后天習行實踐中生成長養(yǎng),因而突破了初生時的狀態(tài),(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日生而日成。氣質(zhì)之性本來就與天命之性相即不離,“變化氣質(zhì)”也就促成了人性的理想性的不斷實現(xiàn)。

          

          王夫之的“習與性成”“性日生日成”論并未脫離宋明學術(shù)的主潮,只是他以一種“尊生”“明有”“主動”“率性”的立場來講存心養(yǎng)性[7],其目的是道德理性的與日俱進,直到至善的境界。所以他說:“天命之謂性,命日受則性日生矣。目日生視,耳日生聽,心日生思,形受以為器,氣受以為充,理受以為德。取之多、用之宏而壯;
        取之純、用之粹而善;
        取之駁、用之雜而惡;
        不知其所自生而生。是以君子自強不息,日乾夕惕,而擇之、守之,以養(yǎng)性也。于是有生以后,日生之性益善而無有惡焉!保ā渡袝x》卷三)王夫之使程朱的人性論帶來了生機活潑的氣象,而更忠實于儒家自強不息的理念與剛健有為的精神。

          

          在解釋孟子的“集義”時,王夫之說:“義,日生者也。日生,則一事之義,止了一事之用;
        必須積集,而后所行之無非義。氣亦日生者也,一段氣止擔當?shù)靡皇,無以繼之則又餒。集義以養(yǎng)之,則義日充,而氣因以無衰王之間隙,然后成其浩然者以無往而不浩然也!保ā蹲x四書大全說》卷八)足見氣的參與,善的積累,后天的實踐,對于人性養(yǎng)育具有莫大的意義。

          

          船山批評程子把人性分作兩截說,把人之有惡,舉而歸之于氣稟!懊献诱f性,是天性。程子說性,是己性,故氣稟亦得謂之性。乃抑云‘性出于天,才出于氣’,則又謂氣稟為才,而不謂之性矣。天惟其大,是以一陰一陽皆道,而無不善。氣稟唯小,是以有偏。天之命人,與形俱始。人之有氣稟,則是將此氣稟凝著者性在內(nèi)。孟子所言,與形始者也。程子所言,氣稟之所凝也!兑住吩啤芍咝浴Z極通貫包括,而其幾則甚微。孟子重看‘成之者’一‘之’字,將以屬天,然卻沒煞‘繼之者善’一層,則未免偏言其所括,而幾有未析也。(自注:孟子英氣包舉,不肯如此細碎分剖。)程子重看一‘成’字,謂到成處方是性,則于《易》言‘成之者’即道成之,即善成之,其始終一貫處,未得融浹!保ā蹲x四書大全說》卷八)王夫之在這里也批評了孟子沒有重視“繼之者善”一層。

          

          比較孟子與程子,船山認為,程子把氣稟屬之人,主張人一受成形而莫能或易,而孟子以氣稟歸之天,主張“莫非命也”,由此也可以詮釋為“終身而莫非命也,莫非性也”,時時處處成性,時時處處繼善。船山指出:“后天之性,亦何得有不善?‘習與性成’之謂也。先天之性天成之,后天之性習成之也。乃習之所以能成乎不善者,物也。夫物亦何不善之有哉?(自注:如人不淫,美色不能令之淫。)取物而后受其蔽,此程子之所以歸咎于氣稟也。雖然,氣稟亦何不善之有哉?(自注:如公劉好貨,太王好色,亦是氣稟之偏。)”(《讀四書大全說》卷八)

          

          王夫之認為,“物”“習”均有正面價值與負面價值。人的后天行為,如果得其正位,則“物不害習”,“習不害性”,“物”“習”反而可以促成“性”的養(yǎng)育;
        如果不得正位,則“物以移習于惡而習以成性于不善”。不善不能歸咎于氣稟,不能歸咎于我之形色,也不能歸咎于外物之形色,而應歸咎于我之形色與物之形色往來相遇的“時”、“地”、“幾”之不當。也就是說,船山重視主客、物我交往的時間、空間、契機之“當”否、“正”否。這就從心性論走向了社會學,考慮到正當性的問題。他的結(jié)論是:“故唯圣人為能知幾。知幾則審位,審位則內(nèi)有以盡吾形、吾色之才,而外有以正物形、物色之命,因天地自然之化,無不可以得吾心順受之正。如是而后知天命之性無不善,吾形色之性無不善,即吾取夫物而相習以成后天之性者亦無不善矣,故曰‘性善’也。嗚呼,微矣!”(《讀四書大全說》卷八)

          

          在“氣化日新”的論域里,船山把“性善論”擴而充之為形上形下兩層:第一、天命之性(天所成就的先天之性,或天所賦予人的道德理性)無不善,這是孟子學的道德形上學的原始意義;
        第二、形色之性(或氣質(zhì)之性,即習行所成就的后天之性,或人的實踐理性)無不善,這是在程朱的人性論、工夫論基礎(chǔ)上的一個歧出或飛躍。但由性善言情、才善,是從形上縱貫到形下,由超越層到經(jīng)驗層;
        相反,由情、才善,進而由氣善,由形色善而反過來講性善,這在理論上尚值得探討。人的現(xiàn)實性,或經(jīng)驗事實上的人有善有惡,是孔孟都承認的。孟子也提供了“盡心知性知天”,“存心養(yǎng)性事天”,“志壹則動氣,氣壹則動志”,“存夜氣”,“善養(yǎng)吾浩然之氣”,“踐形”的思路。程朱為區(qū)別告子至韓愈的人性論,并合理地說明人之性善和在現(xiàn)實上的不善,采用“性善”與“氣稟”,或“天命之性”與“氣質(zhì)之性”的兩層說法,但這些說法,特別是氣稟之說,難以圓融而易流于宿命論。船山的“形色之性無不善”之論亦有理論漏洞,但平心而論,其所張揚的是儒家“日新之謂盛德”“生生之謂易”的變化日新的精神,在人性論之變革、實踐上具有積極意義。王夫之肯定知幾、審位、踐形,強調(diào)人性養(yǎng)成的動態(tài)性、歷史性、實踐性,在道德養(yǎng)成與實踐的理論上更具有開放性與可行性。在“性習論”上,他以犀利的、靈光四射的筆觸,刷新了儒家的實踐倫理學,打開了返虛為實的外王學徑路。

          

          注釋:

          [1] 陳來:《朱熹哲學研究》,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8年,第149頁。

          [2] 金春峰:《朱熹哲學思想》,臺北:東大圖書公司,1998年,第87頁。

          [3] 劉述先:《朱子哲學思想的發(fā)展與完成》,臺北:學生書局,1995年增訂三版,第220頁。

          [4] 劉述先:《朱子哲學思想的發(fā)展與完成》,第197頁。

          [5] 參見楊祖漢:《儒家的心學傳統(tǒng)》第三章,臺北:文津出版社,1992年。

          [6] 唐君毅:《中國哲學原論(原教篇)》,《唐君毅全集》卷十七,臺北:學生書局,1990年,第570頁。

          [7] 參見熊十力:《讀經(jīng)示要》,上海:正中書局1949年印本,卷二,第67頁B面。

          

         。ā段氖氛堋2001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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