喻國明:記者應成為信息不對稱社會的平衡者——寫在2008年中國記者節(jié)
發(fā)布時間:2020-06-13 來源: 感恩親情 點擊:
為一個職業(yè)或者一類人設立節(jié)日,原本的意思是要為這一類通常意義上的弱勢群體宣示一下社會權益的,但似乎唯獨中國的記者節(jié)除外。近年來,凡到記者節(jié),常常是指責、討伐之聲大于褒揚、同情之聲。據說是中國的記者和媒體的職業(yè)道德已經墮落到了嚴重“滑坡”的程度。論據呢?最主要的是兩條:一是拿“紅包”;
二是假新聞。但是,僅憑這兩條就可以認定中國傳媒從業(yè)人員的職業(yè)責任意識極度墮落嗎?
須知,職業(yè)責任是一種關于職業(yè)角色的社會承諾,而職業(yè)道德則是完成這種社會承諾的一整套行為、情操、品質與規(guī)范的總和。拿“紅包”當然不好,但問題是,拿不拿“紅包”能夠成為判斷記者職業(yè)道德狀況的標準嗎?似乎不能,因為我們清楚地記得,1958年大躍進時期、十年“文革”時期記者似乎沒有拿“紅包”的,但在那個國家和人民遭遇到重大災難的時候,我們的媒體和記者在哪里盡了自己的社會責任和體現自己的職業(yè)道德呢?況且,現今記者拿“紅包”的情況是否比官員受賄、醫(yī)生拿“紅包”等更嚴重呢?只有在一個社會腐敗的統(tǒng)一尺度上衡量,才能說明記者隊伍是不是更腐敗。
其次,出現假新聞當然是不好的,但是,我們一定要認識到,假新聞是新聞工作與生俱來的一種伴生現象。世界上還沒有哪一家新聞機構可以宣稱自己從來不出假新聞的:紐約時報、華盛頓郵報做不到,我們的人民日報、中央電視臺也做不到。馬克思在100多年前就揭示了新聞工作反映社會真實的規(guī)律:它以今天的報道來糾正昨天的錯誤,又以明天的報道來補充今天的不足。馬克思把它稱之為“報刊的有機運動”。換言之,錯誤報道和假新聞的出現是新聞工作的一種規(guī)律性的現象,你不可能禁絕它,只能將其控制在一個合理的范圍之內——這個合理范圍是與社會的整體認識狀態(tài)、認識工具以及媒體界的一般報道水平聯系在一起的。因此,如果你想要媒體不出任何假新聞或錯誤報道,那便只能讓媒體閉嘴——在環(huán)境守望和輿論監(jiān)督方面缺位。而這樣的一種缺位是不是比一兩條假新聞和錯誤報道的社會危害度更大呢?從去年“紙餡包子事件”的大興問罪之師,到今年“三鹿奶粉事件”的惡性爆發(fā),這其中的因果相承關系及其教訓難道不值得我們深思嗎?
凡事要抓住根本。那么,傳媒人對于社會最重要的職業(yè)承諾是什么呢?我認為可以用八個字來概括:環(huán)境守望、社會良知。所謂“環(huán)境守望”,首先就是要保障老百姓的社會知情權,改善社會認知的不對稱狀況,及時將真相公之于光天化日之下,檢視社會問題、設置社會議程。所謂“社會良知”,就是要站在全社會的高度,成為一個對社會整體利益負責的協(xié)調者、平衡者。今天社會的一個突出特征就是它的多元化,而多元化的社會是需要保持一種相對的平衡狀態(tài)的,否則,社會這條大船就有可能傾覆——“和諧社會”理論的提出也概因于此。因此,媒介的一項重要任務就是要兼顧和平衡,它意味著傳媒和傳媒人要與任何一個利益集團、任何一種社會意見表達、任何一種社會情緒宣泄保持適當的距離,成為多元利益表達和情緒宣泄的協(xié)調者、平衡器。為什么傳媒人常常站在弱勢群體的立場上為其“代言”?并不是因為他們是弱勢群體的天然代表,而是因為弱勢群體的社會利益、社會表達常常會被社會所忽略,而任何一個建立在這種忽略基礎上的社會政策都是危險的,會讓社會付出巨大的代價。傳媒和傳媒人正是在這個意義上,為維護全社會的利益而“代言”的。此外,社會在其發(fā)展的進程中常常有種種情緒需要宣泄,而傳媒和傳媒人的責任不在于放任這種種的情緒宣泄,而是要平衡這種情緒的宣泄:“哭的時候不要哭出沮喪,笑的時候不要笑出狂妄。”這就是傳媒和傳媒人的社會良知。
由此,我們還可以進一步提出判斷傳媒、傳媒人的職業(yè)道德和社會責任狀況的三個標準:
一是傳媒和傳媒人在承擔媒介的基本角色方面是否盡責。媒介的基本角色是記錄正在發(fā)生的歷史,成為社會發(fā)展的守望者、社會議程的設置者。媒體不是“弄臣”,不是以討得誰的歡心為標準的,它的基本價值支點始終應該是以社會的福祗為最大皈依。
二是傳媒和傳媒人在滿足社會發(fā)展的主流需要方面是否盡責。當今時代由于“吃飯問題”在總體上得到了解決,“說話問題”已經上升為社會的主流需要。如何為社會提供一個寬容、暢達的交流平臺,要讓各種觀點充分展現,實現我們所期待的“和而不同”的社會局面,是判斷一個媒體社會責任的最為重要的方面!把圆患傲x”式的雞零狗碎新聞盡管可以做得很精致,但其社會價值卻大可質疑。只有站在社會發(fā)展基本“問題單”的高度上,為社會發(fā)展中的關鍵問題集中社會的智慧、暢通社會的表達渠道,才能夠真正彰顯一個媒介的價值和傳媒人的社會責任。
三是傳媒和傳媒人在技術和產業(yè)發(fā)展改變了傳媒業(yè)生態(tài)的今天,是否站在了媒介價值重心改變的前沿位置上。以新聞傳播為例,新聞有三大價值落點,第一是以時效性為價值展開的空間;
第二是對新聞的更詳盡、全面和講求對稱性的解讀,但這不是一般意義上的詳盡、全面和深度報道,而是把第一輪次的新聞傳播中不對稱的信息分布狀況通過二次傳播進行平衡和對稱性的補充;
第三是為人們提供把握世界的方式和判斷事物的標準,它所提供的最大價值是一種世界觀、方法論以及一種社會態(tài)度和社會邏輯,是面臨豐富復雜社會環(huán)境中的人們對于傳媒和傳媒人的最大價值期待。三者依次深入。而隨著技術進步和媒介生態(tài)的改變,傳媒和傳媒人的價值重心有一個漸次后移的趨勢。后兩個落點或許成為今天傳媒和傳媒人承擔其社會責任的價值皈依。
由是觀之,我們并不難得出結論,今天中國的傳媒和傳媒人也許有種種的缺點和不足,但在其履行“環(huán)境守望”和“社會良知”的職業(yè)角色和職業(yè)追求上,比歷史上任何時期都要更加自覺、盡責和到位。正是他們的不懈努力、探索和創(chuàng)新,才點燃了我們這個世界的文明之光,拓寬了我們的自由空間。我們每一個人都應該對這些普羅米修斯式的“盜火者”和丹柯式的捧出自己的心照亮人類社會前程的人,深致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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