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孔立:臺灣民主看門道
發(fā)布時間:2020-06-17 來源: 感恩親情 點擊:
對于臺灣民主,人們有不同的看法。
有些人認為臺灣實行的是民主制度。一般臺灣民眾最得意的是“民主選舉”和“言論自由”,他們經?湟f:“我們可以選總統(tǒng),你們連鄉(xiāng)長都不能選。我們可以罵總統(tǒng),你們呢?”
大陸也有不少人羨慕臺灣的民主,“什么話都可以說,什么人都可以罵”。在電視上看到臺灣“總統(tǒng)選舉”的場面,十分興奮,看到紅衫軍“倒扁”的陣勢、陳水扁被囚禁,更是贊賞不已。
馬英九聲稱,臺灣已經獲得“亞洲和世界民主的燈塔”的贊譽。不少人接受了這一觀點。
但是,也有些人則認為臺灣的民主亂糟糟,立法院打架,“總統(tǒng)”斂財,陳水扁貪污那么嚴重,卻無法把他拉下臺。什么兩顆子彈、百萬紅衫軍、馬英九受審、陳水扁被抓,簡直是一幕幕電視連續(xù)劇。政黨惡斗,族群撕裂,亂象叢生,弊案連連,經濟停滯,生活滑坡,正氣不彰,邪氣橫行,社會動蕩,民怨沸騰。這算什么民主?
他們引用新加坡政府資政李光耀的話說:臺灣所展示的民主化,不是一個良好的范例。美國人過去贊揚臺灣民主化取得進展,但他們現(xiàn)在看到它處于很尷尬的局面,這也證明美國人過去的觀點是錯誤的。還有人引用美國前在臺協(xié)會處長包道格的話說:臺灣是“亂哄哄的民主”。
臺灣民主究竟是怎么回事?是好是壞?是燈塔,還是亂象?
“外行看熱鬧,內行看門道”。應當說,多數(shù)人是外行的,各有自己的好惡和評價標準,以致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誰也說服不了誰。還是聽聽內行人怎么說吧。
所謂“內行”,我想要有兩個條件,一是了解臺灣的真相,二是了解民主的真諦。只了解臺灣的情況,不了解民主的含義,就沒有衡量的標準;
只了解民主的理論,而不了解臺灣的真實,就不知道民主制度在臺灣究竟是怎么實踐的,有沒有變樣甚至背離,也就無法得出正確的判斷。
本文試圖選取幾個側面,整理和介紹一些內行的看法,希望有助于在“看熱鬧”的基礎上前進一步:“看門道”。
應當指出“內行”們的看法也不是一致的,這涉及各自的政治立場,對民主的認知,對臺灣現(xiàn)實的情感等等,因此,究竟孰是孰非,還要靠各人自己去判斷。
程序民主
民主的重要特征就是按程序辦事。程序化是民主的一個重要原則。程序化是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臺灣在選舉程序、立法程序、行政程序、司法程序、監(jiān)督程序方面都已經有了制度化、法律化的建設。
選舉程序已經落實。在選舉時,做到“一人一票,票票等值”,少數(shù)服從多數(shù),哪怕多了一票,就算贏,沒有選上,只能服輸,大家沒有話說!翱偨y(tǒng)”“立委”以及縣市長多少年選一次已經確定。還制定了“選罷法”。所以,有人說,臺灣已經做到“投票民主和選舉政治”,做到“程序正義的選舉”。選舉形式已經確立,程序的公平性受到尊重。
立法程序、司法程序、行政程序、監(jiān)督程序也都制度化了。在這個基礎上,臺灣做到言論自由,集會結社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們可以抨擊當權者,可以曝光種種內幕,開展種種政治辯論。臺灣已經改變官本位,人民不怕官員,而政府官員卻擔心民眾的不滿。特權受到限制,一般來說,民眾不必效忠于任何政黨,不必討好任何人。
民主必須符合程序,必須是多數(shù)人意志的表達。不通過民主程序做出決定,而由某個人或某種勢力決定,就不是民主。由于臺灣有了程序民主,就有了民主的正當性。
但是,有了正當性,不一定會有合理性。是否有民主的合理性,還必須通過民主實踐的過程來考察與檢驗。
民主選舉
現(xiàn)在,有許多人將選舉制度健全與否作為衡量政權合法性與民主程度的最重要標準。臺灣已經有了選舉制度,從選舉法規(guī)、直接選舉的范圍、選舉的方式、秘密投票的范圍、候選人產生的方式、候選人的差額、選民登記率、實際參選率等方面的指標來看,似乎都已經上了軌道。不少海外人士都極力稱贊臺灣通過了民主發(fā)展過程中最艱難的“兩次政黨輪替考驗”,確立了人民可以通過民主選舉當家作主的體制。
可是,如果只看制度,而不了解選舉的實際,就不會發(fā)現(xiàn)問題的所在。當然,在選舉過程中,有正面的民主的表現(xiàn),也有負面的不民主的表現(xiàn),需要做全面的客觀的考察。
有一位自稱觀察臺灣民主選舉20年的人,認為臺灣民主選舉的規(guī)模不遜色于世界上任何民主社會。臺灣的變天、政黨輪替沒有流血,更令他贊嘆不已。
而曾經擔任臺灣“中央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達10年之久的黃石城卻公開說出:“臺灣的民主是騙人的”。我對他說:你這個說法確實是石破天驚。
他指出:臺灣現(xiàn)在的民主選舉根本是不斷的黑箱運作、是幌子,說穿了都是騙人的,這算哪門子的“深化民主”?臺灣人民不斷被藍綠陣營綁架,藍營過去執(zhí)政搞藍色專制,綠營上臺后同樣搞綠營專制,被綁架的永遠是臺灣人民。
他說:“民主政治應當是議會政治”。可是議會中的“立委”、議員選舉主要靠買票,這是“錢主”而不是民主。錢的來歷有問題,主要來自黑金。黑道介入選舉,起先是助選,后來自己人出來競選,選上以后就“漂白”了,可以對自己的幫派帶來好處。因此,歷次選舉選出了有不少具有黑金背景的人。不僅縣市議會有,“立法院”也有,而且有時還占有相當大的比重。黑道還操縱選舉,用小流氓對付對手,讓對手無法選舉。還有用“搓圓子湯”的辦法,拿錢給對手,或講條件,給予其他好處,迫使對手自動退出選舉。
至于“賄選”問題,在臺灣是眾所周知的事。黃石城指出:臺灣1000多萬選民中,有600-700萬人接受賄選。臺灣民眾把選舉看做是“收冬期”,立委一票1000元,一戶6人,如果當?shù)赜?0人參選,每戶可得9萬元。沒有拿到錢是不會去投票的。所以,沒有財力的人,休想得到提名。據(jù)說有一位靠“形象”取勝的“立委”,在選舉中也花了2500萬元,傳單、宣傳、工作人員的“便當”(盒飯)等等都要花錢。有些候選人辦了“流水席”,免費提供吃喝,要花多少錢更是無法估算了,難怪有人因為選舉而破產。
黃石城說:主導臺灣政治的是“椿腳政治”,只要椿腳多、鈔票多,就能高票當選。有人說,2004年立委選舉很“干凈”,實際上“形象不佳而光靠賄選高票當選者大有人在”。花了錢選舉,選上了就要設法“撈回來”。
立委是領全薪的,并支應助理及其他費用,理應專任職務,可是據(jù)統(tǒng)計,竟有三分之一立委兼任176個營利事業(yè)職務,以立委身份職權謀取龐大的不當利益。正因為如此,在民調中有高達70%左右的民眾認為,大多數(shù)立委只關心自己利益。
這位內行人告訴大家:選舉是否民主,不能只看制度,而要看選舉的結果。只要把當選的人逐個加以研究,看看究竟什么人當選,就知道選舉是否民主了。“臺灣政治由那些賄選而當選的政客主導”!芭_灣民主選舉是反淘汰”!百V選不除,就只能是假民主!
這是一位對臺灣選舉最內行的人,對臺灣“民主選舉”做出的評價,值得大家深思。實際上,選舉的可操縱性與選舉結果的非理性,是競爭性選舉普遍存在的局限性,事實已經證明臺灣也無法例外。
言論自由
臺灣的言論自由被看做是臺灣民主的重要標志之一。電視名嘴,尖銳抨擊時政,政論節(jié)目,挑動藍綠對抗,什么話都敢說,什么人都敢罵。人人都有言論自由權。這是民主的表現(xiàn)嗎?
一位內行人指出:“每個人都認為只要是針對邪惡的威權,亂罵造謠都沒關系。這是反抗威權時代所留下的文化,這種文化后來就滲透到政治和媒體里面!薄霸谌澜缈床坏揭粋社會的言論、政治、報紙、電視,不客觀的報道,不客觀的評論,會像臺灣那樣胡作非為!迸_灣社會具有一種“無法無天”的特性,“每個人都有意見,每個人都敢講,意見不通、很不專業(yè)都敢講,媒體也不負責任!疅o法無天’表面上很自由、很多元,但自由、多元是假象,有力量的人才占到便宜。”
還有人指出,臺灣執(zhí)政當局可以通過各種辦法控制媒體。在陳水扁當權的時候,新聞局以“強化政策宣導”為名,將近600萬元的廣播電臺宣傳預算撥給親綠的電臺。政黨與政治人物可以用錢購買時段、版面,操縱媒體,為特定和政治目的效力!懊襟w不但不監(jiān)督執(zhí)政者,反而為他們背書、辯護,被御用,被收買”。
2005年馬英九曾經批評民進黨當局的新聞局處罰TVBS是“干涉言論自由”。現(xiàn)在蔡英文提出臺灣要設“言論自由日”則是對現(xiàn)在執(zhí)政當局的一種諷刺。最近圍繞著“紀念鄭南榕”與“郭冠英事件”而引發(fā)的爭議,也是對臺灣“言論自由”的一個檢驗。
一位過去參加過臺灣民主運動的人士指出:現(xiàn)在和政治環(huán)境好像比以前寬松,實際上更加狹窄,媒體被壟斷,新聞娛樂化,許多知識分子成為風派,忙于追求名利。過去知識分子敢于發(fā)出不平之鳴,還有一定的風格與風度,現(xiàn)在有良知的知識分子敢講真話就會被抹黑。
責任政治
所謂“民主政治是責任政治”,執(zhí)政者、政務官要負起行政責任、法律責任、道德責任與政治責任。
民進黨執(zhí)政時期最大的問題是“少數(shù)政府”。按照民主政治的原則應當是多數(shù)黨組閣,可是2000年民進黨依仗戰(zhàn)勝國民黨的氣勢,根本不把仍然占據(jù)立法院多數(shù)的國民黨放在眼里,開始還讓國民黨人唐飛擔任行政首長,不久就“搬掉石頭”,由民進黨人全面執(zhí)政。這種多數(shù)與少數(shù)地位的顛倒,可以說是臺灣民主的一大特色。
陳水扁“有權無責”是臺灣責任政治的另一個特色。執(zhí)政當局無視責任政治的現(xiàn)象普遍存在。臺灣文官制度不健全,無法界定政治責任與行政責任,造成政治紛亂與社會不安。政務官不講真話,有一位官員因“真話不能說,謊話不敢說”而辭職。有人指出:“稅金是你收的,錢是你用的,資源是你在分配,責任當然要你負”。可是從民進黨執(zhí)政以來,只會怪罪于在野黨,而把自己的責任推托干凈。
另一位批評者指出:統(tǒng)治者對責任政治根本從不介意,親信出了再大的問題,也強力挽留,不是親信卻因小錯而下臺。“責任政治”成為“說說罷了”的語言游戲。
對于民進黨“少數(shù)政府”在執(zhí)政中出現(xiàn)的問題,人們也曾提出批評,但是,當人們批評民進黨執(zhí)政當局政績不彰時,民進黨卻說“國民黨有人才不給我們用”;
當國民黨在立法院進行監(jiān)督權時,民進黨卻說“國民黨輸了不甘心”;
當人們批評臺灣經濟惡化時,民進黨卻說“臺商錢進大陸、債留臺灣”“國共合作打壓臺灣人”,而作為執(zhí)政黨則似乎什么責任都不必負。
當紅衫軍發(fā)動“倒扁”運動時,臺灣有不少人認定陳水扁肯定會被拉下臺。一位著名評論家指出:陳水扁如果被拉下臺,就可以說明臺灣的民主政治不是用選舉方式選皇帝,對于無能而貪腐的統(tǒng)治者,人民可以通過各種合憲合法的方式要他下臺。當時有一位臺灣名嘴來到大陸,預言陳水扁將在八月中秋之前下臺,我對他說:按照臺灣的“法律”,你們無法拉他下臺。事實果然如此,盡管面對巨大的壓力,陳水扁不必擔負任何法律責任、道德責任與政治責任,在他的任期未到之前,臺灣人民對他無可奈何。
如果以“責任政治”來檢驗臺灣的民主政治,你將會得出什么樣的結論呢?
政黨政治
所謂“民主政治是政黨政治”,政黨通過選舉獲得執(zhí)政權,也可以通過選舉實現(xiàn)“政黨輪替”。失敗者成為在野黨,對執(zhí)政者實行監(jiān)督。在這些程序層面,臺灣基本上已經做到了。
但是,內行人指出臺灣在政黨政治實踐過程中,存在不少問題。
“執(zhí)政黨負有施政得失成敗的責任,在野黨負監(jiān)督制衡的責任,這是民主政治的常軌”?墒,臺灣執(zhí)政黨與在野黨“角色錯亂”。在陳水扁統(tǒng)治時期,民進黨“執(zhí)政黨不像執(zhí)政黨”,國民黨“在野黨不像在野黨”。“國民黨還是以執(zhí)政者的姿態(tài)問政,無法扮演在野監(jiān)督與制衡角色”,在立法院占多數(shù)的情況下,主導權卻操在民進黨手中!懊襁M黨無治國經驗,又缺乏人才”,所用的多是“酬庸”“金主”及助選有功的人,輪流更換,毫無政績可言!俺皩α、政黨惡斗、治理不善,乃至于社會分裂等等,讓不少人對于臺灣民主政治的未來,產生了部分的懷疑與失望”!罢h之間缺乏良性競爭與互相信任的基礎,更是造成政黨政治惡質運作的結局!
由于政黨惡斗,執(zhí)政黨表現(xiàn)得越不好,在野黨越高興,政治人物與藍綠名嘴互相攻擊,制造對立,給民主政治帶來極大的傷害,以致許多民眾對公共事務“只有黨派立場,而無是非辨別”。在立法院中,用“嗆聲文化”取代“異議政治”,不需要有價值的論述,不進行有意義的辯論,而以“賣臺”“不愛臺灣”的非理性手段“罵倒”對方,以致族群對立、政治分歧日益極端,形成分裂敵對的“五十對五十的社會”,讓社會經濟付出了沉重的代價。
無論執(zhí)政黨還是在野黨,(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都缺乏黨內民主。國民黨尚未改變?yōu)槊裰髡h,民進黨執(zhí)政以后“民主面貌變得模糊不清”,經常是陳水扁一人專斷,不受黨內任何制約。
其所以造成這樣的局面,有人說是由于“臺灣是幫派式的政黨”,只顧追求個人利益和幫派利益,只關心選票,而不為全民福祉著想。
決策民主
決策民主是民主政治不可或缺的一個部分。聽取多方意見,尊重少數(shù)意見,公平處理各方的利益,才能做出正確的決策。對于重大決策的過程,民眾有權了解、參與和監(jiān)督。在民進黨執(zhí)政時期舉辦過兩次“公投”,表面上體現(xiàn)了決策民主,實際上是由統(tǒng)治者發(fā)動的民粹政治,企圖超越現(xiàn)有體制,即以體制外的手段,達到其政治目的。但兩次公投都以失敗告終。
在李登輝當權時期,沒有決策民主。國民黨的“中常會”從來就不是決策機構,甚至許多黨政高層人士都不能參與決策,其中包括黨的副主席、“副總統(tǒng)”、“行政院長”等人。李登輝的重大決策諸如“直接民選”“戒急用忍”“凍省”等等,都是由他本人與他的智囊做出的。
陳水扁更是實行“以人領政”“以政領黨”的“寡頭決策”。黨主席及高層官員都被排除在外,“行政院長”只能成為“總統(tǒng)”的幕僚長。在謝長廷擔任民進黨主席時,我對他說:我發(fā)現(xiàn)你們的“九人小組”并不是決策機構,因為陳水扁的許多重要決策,你都沒有參與。當年民進黨內青壯派針對“扁強黨強,扁弱黨弱”的狀況,曾經提出批評:“強人的意志展現(xiàn),使得黨內逐漸喪失既有的價值批判力;
強人的魅力領導,也逐漸磨滅了黨內的政策創(chuàng)造力!
馬英九上臺以后,執(zhí)政團隊中有人指出,決策仍然是在“小圈圈里運作”,“運用國民黨智庫進行體制外決策”,以致某些決策連國民黨主席、榮譽主席以及“副總統(tǒng)”等人事先都無從得知。
臺灣當局的決策經常缺乏民意基礎,也未經充分論證,甚至連高層人士也無法參與,而且往往拋開體制內的決策系統(tǒng),由“小圈子”決策,甚至不顧反對意見,一意孤行。用決策民主的檢驗,臺灣的民主政治也有很大差距。
總體評價
如果把“普選”“一人一票”“政黨輪替”稱為民主,那么,臺灣基本上做到了。臺灣人民也把“總統(tǒng)直選”看做是當家作主的體現(xiàn),把不流血的“政權轉移”看做是民主政治的勝利。有人甚至鼓吹臺灣經歷了“第二次政黨輪替”已經進入民主的鞏固期。臺灣民眾與以往“一黨專制”的威權體制相比,認為臺灣民主已經獲得巨大的成功。臺灣已經走上民主政治的不歸路,大多數(shù)人都認同現(xiàn)有的民主制度,認同民主的基本價值,認為民主已經“形塑”成為臺灣人民的生活方式。
當然,人們也看到臺灣民主的不足,看到民主給臺灣社會帶來的負面影響,體會到民主化多元化讓臺灣人民付出的代價。
因此,臺灣民眾一方面認為“民主還是一個最好的制度”,仍然堅持民主信念與民主價值,要沿著民主政治的道路走下去;
另一方面則對近年來的民主實踐表示不滿,根據(jù)民調,這項滿意度有所下滑。
究竟應當怎樣評價臺灣的民主呢?以下一些看法可供參考:
“從多黨制、三權分立、直接選舉、言論自由這些大框架來看,臺灣民主已經建立”。
“臺灣已經具有西方民主政治的符號與要素”。
“臺灣開始具有民主的雛形”。
“其實只能說臺灣處于民主發(fā)展的初期階段”。
“臺灣做到民主制度轉型的第一步驟:拋棄威權體制,直選,政權和平轉移;
而第二步驟:民主深化與鞏固尚未做到”。
“有憲法不等于有憲政,有民主制度不等于有民主的實現(xiàn)”。
“有一個很好的民主口號,但整個內容一塌糊涂”。
“臺灣民主政治所造成的‘仇恨政治’,最終會給社會帶來很大的苦果”。
“除了程序正義的選舉之外,對于實質正義所應該包含的政策質量、社會正義、操守道德、思辨民主等內涵,才是真正決定民主質量更重要的元素。這些實質要素的成熟與進步是沒有止境的,需要長期的養(yǎng)分,來成為人們生活方式的一部分,這些是臺灣政治下一階段追求的目標”。
“推動民主過程中不可能每個項目都那么理想,包括選舉風氣不正、政商掛鉤、法令監(jiān)督不周、司法權威性不夠等這些問題都需要檢討和完善!
“臺灣只講立場不問是非的民主特色有待改善的地方還很多”。
“必須經過更長一點的時間,整個社會的穩(wěn)定度更穩(wěn),政權輪替也沒有什么問題,那路就大概走完了。西方已經走完,但它經過很長的時間。臺灣還在摸索之中!
“就民主的文化素養(yǎng)及其本質要求而言,臺灣還差得很遠,它的民主政治實踐告訴世人,臺灣現(xiàn)有的是水土不服的民主政治”。
“臺灣政治對立嚴重,民主遭受逆流,根本在于缺乏真正民主。說自己民主,對方不民主。其實多是假民主!
顯然內行人的看法也不一致。
臺灣民主已經走過一段艱辛的路程,有收獲,也有遺憾。怎樣做出正確的評價,關鍵在于要用什么標準來衡量。應當說,許多人是以西方的標準來衡量一切的,亨廷頓所界定的民主重點在于民主的程序(選舉)而不是民主的實質(結果)。因此,局外人多是只看制度,并不關心民主的實踐,不關心民主政治對臺灣社會帶來怎樣的影響,造成怎樣的后果,也不關心臺灣人民的感受與付出的代價。
在所謂“第三波民主化浪潮”中,不少東亞國家和地區(qū)走上民主政治的道路,同時也出現(xiàn)不少問題。一位西方學者在《東亞民主正體的進步與局限》一文中指出:東亞地區(qū)民主有了進步,但也出現(xiàn)困境,有的甚至會“停滯在政治上的完全競爭根本無由實現(xiàn)的階段”,因而他認為“東亞的民主鞏固仍可能包含著獨特或前所未有的特色”。
這就意味著不能簡單地套用西方的民主模式,還要尋找民主化的本地特色或東方模式。因此,在研究臺灣民主政治時,不僅要了解它的真實情況、發(fā)展水平,還要總結幾十年來臺灣民主實踐的經驗教訓,探討怎樣才能發(fā)揚民主政治的優(yōu)點,克服其缺點,創(chuàng)造出適用于當?shù)氐闹贫、法律與游戲規(guī)則,促進民主的深化與鞏固,才能讓民主政治真正造福于臺灣人民。
在陳水扁當權時期,一位早年從事臺灣民主運動、年逾古稀的民進黨大佬對我說:“現(xiàn)在臺灣的民主讓我失望,與我們當年的理想距離太遠”。我說,我可以理解你的政治心理。理想總是完美的,而社會實踐則是多樣的,出現(xiàn)問題乃至曲折、反復也是正常的,不可能一走上民主政治就能一帆風順。臺灣擺脫威權統(tǒng)治才二十年,而民主政治的鞏固需要經過幾代人的努力。提升公民意識,建設公民社會,還有很長的路要走。他說,對于我這種“同情的理解”,他感到欣慰。
2009-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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