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一虹:離散中的彌合——農村流動家庭研究
發(fā)布時間:2020-06-19 來源: 感恩親情 點擊:
內容提要:中國農村勞動力的分散流動和生產、人口再生產的城鄉(xiāng)分隔,使得農村家庭出現(xiàn)“離散化”現(xiàn)象。離散化帶來家庭在生產、撫育、贍養(yǎng)、互助、安全、情感和性的滿足等諸種功能方面的障礙以及帶來角色緊張、沖突。但目前尚無充分的數(shù)據證明離散化已導致家庭出現(xiàn)結構性破損。多數(shù)家庭通過一系列適應、維系、修復性行為,頑強地維系著家庭基本功能,使其在離散中呈現(xiàn)彌合效應。但是為了維系離散家庭的相對完整,個體特別是兒童、老人和婦女付出了痛苦的代價。
關鍵詞:離散化;
彌合
一、家庭離散化:農村勞動力轉移過程中的一個不容忽視的現(xiàn)象
自上世紀80年代末始,中國農村勞動力持續(xù)不斷地從農村流向城市,據第二次農業(yè)普查資料顯示,勞動力外出流動的比例已占到農村勞動力總量的26%.農村人口流動的一個顯著特點是,這些勞動者大多不是以家庭為單位外出務工經商的。據國家統(tǒng)計局農村社會經濟調查司的數(shù)據,2007年舉家外出務工的勞動力占全部務工者的20%.這意味著,至少80%的農村勞動力是以分散流動的形式外出務工的。
大規(guī)模分散式流動給農村社會帶來的影響,諸如農村“三留守”(留守兒童、留守老人和留守婦女),已引起政府和學界的普遍關注,盡管這僅僅是著眼于某一群體的困境,但如果從家庭整體結構功能的角度來看,我們就會看到,大規(guī)模分散式人口流動持續(xù)的結果,是流動家庭成員長期分居和由此而來的農村家庭離散化趨勢,以及它對農村家庭結構功能所產生巨大沖擊。
我國農村當前究竟有多少家庭因流動而呈離散狀態(tài)?根據學者推算,“留守家庭”在5000萬-6000萬左右[1].也有其他報告稱目前農村存在4700-5000萬名留守婦女-算得保守些,每8對夫妻中就有1對分離[2],還有5800萬的農村留守兒童(28.9%的農村兒童處于留守狀態(tài),平均每4個農村兒童中就有一個多留守兒童)[3]這些沉重的數(shù)字也證明了農村家庭離散化問題的普遍性。
正如費孝通先生所說,空間距離和社會距離雖說不完全相同,但對一個親密團體而言,日常的合作、生活的配合,還是受到地域限制的。特別是夫婦之間,親密合作和共同生活是分不開的(費孝通,1998)。對于家庭這樣一個成員間彼此依賴的社會組織,共同居住、共謀生計是維系家庭功能正常運行的重要前提。因此,家庭離散顯然是偏離常態(tài)的,造成家庭結構功能的部分缺損。
在農村離散家庭中,以家庭核心成員缺席對家庭功能影響最大,它使家庭共同生產、共同消費、撫養(yǎng)教育子女、贍養(yǎng)老人和提供安全保護等功能實現(xiàn)都出現(xiàn)一定障礙。在各種離散中,又以夫妻被迫分居以及未成年兒童被迫與父母分離造成后果最為嚴重。因為情感和性的滿足需要共同在場方能實現(xiàn)。盡管異地撫養(yǎng)、贍養(yǎng)似乎在城市中也并不少見(如子女進寄宿學校,老人社會養(yǎng)老),但在公共物品供給貧乏、不得不以家庭撫育、家庭養(yǎng)老為主的農村,兒童、老人和撫養(yǎng)、贍養(yǎng)義務承擔者被迫分離,將會帶來嚴重的供養(yǎng)問題。因此有報告稱留守家庭有“類單親化”傾向,正如由老一代隔代的撫養(yǎng)兒童被稱為“制度性孤兒”,已婚男女性需求長期得不到滿足等,不僅帶來夫妻忠誠問題,而且?guī)硇越】祮栴}。因此亦有報告稱留守妻子為“一群體制性寡婦”[4].
因為家庭成員離散,原有親屬支持網也變得“七零八落”,家庭成員間的互助功能削弱,諸多離散帶來的功能性缺損,使得家庭關系危機四伏。
離散化生存打破了原有分工模式,家庭成員因權利義務如何再度分配而沖突增加。這些沖突既可能發(fā)生在兩代人之間(如在外子女把撫育第三代的重擔拋給留守老人,但撫養(yǎng)費用支付不足、不固定,造成老人不堪經濟和身心重負)也可能發(fā)生在夫妻之間(如留守妻子在家承擔了更多的家庭責任,對丈夫“獨自在外快活不顧家庭”、“不能承擔養(yǎng)家義務”心生不滿),也有發(fā)生在兄弟姐妹之間(就在家與在外成員間如何分擔贍養(yǎng)老人問題發(fā)生矛盾)。特別是夫妻間因長期分居帶來的婚姻危機最為常見。不少報告揭示留守婦女因“不知丈夫打工收入”、擔憂“丈夫的忠誠”使夫妻間互信遭到一定程度破壞(陳春園等,2005)“夫妻感情冷漠導致家庭解體”(鄭真真、解振明,2004)還有研究報告稱外出務工經商者有較高的離婚率。(羅憶源、柴定紅,2004)
綜上所述,家庭離散化對農村家庭帶來的負面影響不容忽視。提起對流動家庭離散化趨勢的關注是本文目的之一。
本文使用了離散化的概念,用于描述家庭成員因長期分離而散居多處的現(xiàn)象。之所以使用“離散化”概念而不是用“碎片化”來描述流動家庭現(xiàn)狀,是因為通過對流動家庭的研究分析發(fā)現(xiàn):盡管離散家庭存在諸多困境,但目前尚無充分數(shù)據證明分散就業(yè)、分散居住,已導致家庭普遍出現(xiàn)結構性破損。上述離散化過程中產生的角色緊張和由此引發(fā)的沖突還多屬于功能性障礙,而多數(shù)離散家庭會通過一系列維持性行為,頑強維持家庭完整、使其盡可能實現(xiàn)其功能目標。因此在家庭離散化同時也呈現(xiàn)出彌合效應。
本文重點不在于描述離散化給農村家庭帶來哪些負面的影響,而是試圖通過實證研究分析:處在這樣一種家庭離散狀態(tài)的農民,是如何努力彌合以避免家庭造成災難性裂解?同時也極想探索:是什么原因使得處于離散狀態(tài)的農民要苦苦維系這樣的家庭?他們的動力,以及他們借助什么使之維系下來的?
本文使用的分析資料主要來自筆者在2005-2008年間對流入南京、無錫等城市的35個農民家庭和河南、安徽13戶回鄉(xiāng)農戶和留守婦女的個案訪談紀錄,并借助相關研究文獻。在我所做35戶個案中,一般一家人都分散在2-3處,也有一家分散到4-5個地方之多。
二、適應、維系和修復:離散家庭的彌合
從我們的研究可以看到,農民維持家庭的努力,表現(xiàn)為適應、維系和修復性行為等,具體地說:
(一)離散家庭的適應性行為
所謂適應,就是接受和面對離散的現(xiàn)實,做出相應的行為調整。離散家庭的適應行為表現(xiàn)在整體適應和個體適應兩個層面。
1.調整流動策略,努力使家庭成員共同外出。從所做35戶流動家庭的個案研究看,目前流動家庭的目標有兩個:第一,盡可能在流入地穩(wěn)定發(fā)展;
第二,家人早日團聚,把七零八落的家“拼接”到一起。這已和民工早期進城只打算掙兩個錢回家不同,如今他們普遍希望在流入地長期居住。雖然訪談時表示:未來怎么打算不好說,在哪里扎根要走一步看一步,但沒有一戶說要回鄉(xiāng)發(fā)展。有的是借子女之口說:“兒子不想回去啊,說再不想回那個窮地方了”“只要可能,我們肯定要在南京做下去,這兒比在農村老家種地強多了!保↙J13)
長期在城市發(fā)展是第一位的,家人團聚也很重要。特別是配偶之間會通過調整流動計劃,盡可能走到一起來。在35戶流動農民家庭個案中,有15戶是夫妻一方先外出,立住腳后把另一方也帶過來的。還有9戶是夫妻一起進城。這中間比較典型的是王先生,1995年他只身到南京賣菜。一年后回鄉(xiāng)學習駕駛技術,2001年回到南京做駕駛員。一年后把妻子接來,獨立開了一個搬家公司。此后,2個兄弟、姐姐、堂弟一家都隨他而來(個案LJ1、LJ2)。另一個王女士,自己隨嫂嫂到城市做鐘點工,以后陸陸續(xù)續(xù)把自己的丈夫、小姑、妹妹都帶到同一個城市打工(個案LJ8)。
盡管流動初始同一個家庭中勞動力和贍養(yǎng)對象不能同時外出。不過一旦條件允許,先外出的人會努力把家庭成員逐個帶出。對于還在家中的未成年子女,很多外出者都表示,除非他們考上大學,志在四方,將來早晚都要帶出來一起打工的(LJ3、LJ20)。
有研究顯示,已婚婦女外出務工更有可能帶來家庭遷移。因為婦女外出后仍須承擔撫育子女贍養(yǎng)老人的責任,從而帶動了非勞動人口的流動(中國農村勞動力流動百村追蹤調查課題組,1998)。個案研究也證實了這點,如夫妻都在小區(qū)做保潔的陶女士,打工掙錢先回家蓋房子,蓋好房子后就把兒子接出來讀小學,現(xiàn)在又計劃把女兒接來讀職高,盡管夫妻倆收入很低,供兩個孩子讀書將很吃力,但她還是準備花這筆錢,因為擔心“女孩到了青春期了,再不和母親呆一起就不好了”(個案LJ10)。35戶流動家庭個案中,目前有14戶兩代人同城,4戶三代同城。目前只有兩戶配偶仍未在一起,但都是母女或兄弟姐妹同城,沒有孤身一人在外的。
從當前趨勢來看,我國農村人口遷移以家庭型流動正在增多。在1994年的農村勞動力流動中,夫妻同行的不過9%(中國農村勞動力流動百村跟蹤調查課題組,1998),而到2001年三城市調查則顯示,流動性移民與配偶同住的比例達17%到41%(王奮宇、李路路,2001:281),這表明已有明顯的增加。
2.通過“外出-回鄉(xiāng)”交替的模式,盡可能使家庭保持功能上的完整。當不具備舉家外出條件時,多數(shù)情況下外出農民會采取“外出-回鄉(xiāng)”交替模式,以使家庭各種功能能得以實行。如農忙季節(jié)回鄉(xiāng)參加農田播種收割、一年一度返鄉(xiāng)團聚過年,一般外出流動人員一年至少回家2次。當舉家遷移的成本:育兒和養(yǎng)老。超過了外出務工者的承受能力時,他們一般更可能選擇讓女性回鄉(xiāng)。這中間子女往往是影響“外出-回鄉(xiāng)”選擇的最重要因素。
對流動民工家庭來說,當孩子到了入學的年齡,大部分會把子女送回家鄉(xiāng)讀書(除了經濟原因,還有中學的學籍問題)。學齡兒童回鄉(xiāng),由爺爺奶奶和其他親友做監(jiān)護人,但到一定年齡,或出現(xiàn)問題時(老人管不了,或身體不允許),通常是選擇母親回鄉(xiāng)。例如夫妻合伙經營搬家公司的王先生,2008年兩個子女到了上中學的年齡了,妻子就和孩子們一起回鄉(xiāng)了(個案LJ1)。來自山東的朱女士,夫妻倆和哥嫂都在無錫打工,兒子在老家上小學,她準備等兒子上中學后自己一個人回去陪孩子(個案LJ33)。此外還因為養(yǎng)老需要回鄉(xiāng)。個案LJ5是一對拾荒的安徽夫婦,來南京已有7年,家鄉(xiāng)還有公公需要幾兄弟輪養(yǎng),‘一替’半年。輪到他家,就由妻子回家接替養(yǎng)老。
3.個體層面的適應性行為。流動民工在舉家流動無望的情況下,不得不適應這種分離的生活。如暫時壓縮個體需求,尋找相互適應的新模式生活等。比如為了多給家里寄錢,在外打工時盡力縮衣節(jié)食。在家里留守的,生了病挺著不治。(個案LF1、LF5)
對因長期分居,無法正常滿足的情感需求、性需求,離散家庭的成員或自我壓抑(訪談中當問及對親人長期分離的感受,被訪對象往往輕描淡寫地用一句“習慣了”來回答);
或尋求其他方式替代,如看黃碟、嫖娼,甚至發(fā)生婚外戀。
。ǘ╇x散家庭的維持性行為
1.在原有的互助網缺損的情況下,通過角色調整、尋求替代等方式,盡可能維持家庭諸功能。調查中,最多見的是在原有核心成員間互助網缺損情況下,留守婦女承擔雙重角色,把農田種植和管理家庭經濟、料理家務、撫育子女和照料老人的任務都擔于一身。此外,獨支門戶的婦女也會尋求替代性互助。如農忙時請親友幫忙、和其他人換工、請雇工的方式解決困難(個案LF2、LF3)。
此外,留守老年人和其他親屬代母、代父,照料留守兒童也十分常見。這些角色間調整和替代盡管不一定是出于自愿的,但對努力維系家庭功能基本完整,又要防止家庭“四分五裂”是十分必要的。
2.通過種種方式創(chuàng)造家庭團聚和增加家庭
成員間互動機會。有的民工選擇離家較近的地方打工,甚至不惜放棄較高收入。有研究表明,一年只回家一次的男性很少,多數(shù)是半年回一次,已婚男性一般1/3的時間在家。(鄭真真,解振明,2004)有時家里農忙完全可以采取雇工方式解決,但外出的丈夫仍借農忙為由回來,因為可以“順便回家看看”,一回家呆上一個月(個案LF7)。
交談中我們發(fā)現(xiàn)電話和手機等現(xiàn)代通訊工具成為流動家庭克服空間分隔的最主要的溝通手段。個案訪談顯示:通過電話向孩子說:“媽媽很辛苦,你要多體諒”——是向分居配偶間接表達思念之情的最常見方式。這種跨越空間的互動對維持夫妻感情有重要作用。訪談中一位眉目清秀、皮膚黝黑的留守妻子說,丈夫每周都要和她通電話3-4次,向她道辛苦,感謝她為家庭的付出,并告訴孩子媽媽一人在家辛苦全為了你,說到此時十分動情。引起在座其它留守妻子的羨慕(個案LF2)。
因此我們認為有意識增加家庭成員間互動而增進情感上的維系力,是一些農民家庭在較長時間內分而不斷、離而不散的一個重要原因。
(三)離散家庭出現(xiàn)關系疏離、矛盾沖突和婚姻危機時的修復性行為
不可否認,家庭成員因長期分居會帶來家庭紐帶松弛、夫妻感情、親子感情淡漠等問題。我們的研究顯示:在因家庭離散出現(xiàn)關系疏離、矛盾和婚姻危機時,(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家庭成員自覺的修復行為對維持家庭穩(wěn)定起到重要作用。修復性行為主要表現(xiàn)于:
1.補償性行為。夫婦外出型家庭對子女和家人有較強的補償心理和明顯的補償性行為。如出門在外打工的子女,會給父母寄錢、買禮品;
在外打工的丈夫努力多掙錢寄回家;
與孩子分離的父母會給孩子較多的零花錢、寒暑假接孩子到城里團聚、盡量滿足孩子各種要求等。很多個案表示,他們對長期和孩子分離會帶來情感疏遠表示擔憂。有一個母親因為孩子寒暑假不肯進城和父母團聚(孩子不愿一家人擠在一間出租屋里),每兩個月就回家探望孩子一次(個案LJ20)。另一常見的補償性行為即外出丈夫對留守妻子許諾,等掙到錢就回鄉(xiāng),一定讓她過上好日子(LF2、LF7)。
2.處于利益受損一方的忍讓和寬容,特別是對對方過失的寬容。多數(shù)外出的已婚流動者,供養(yǎng)家庭是他們掙錢的重要動力,但一些報告也揭示,有一部分在外打工的人家庭責任感淡漠,并未對家庭負起供養(yǎng)責任的,其中最突出的對婚姻關系損害莫過于婚外情。調查顯示,有些丈夫在外嫖娼,甚至在外和別的女人同居。由于婦女在農村較低的社會地位以及家庭中對男性的依附性,有些留守婦女“對丈夫偶爾的性放縱”表現(xiàn)出驚人的“寬容”。一個妻子甚至說:“哪個老公在外都要嫖賭,我愿多喂幾個豬就帶過了”(鄭真真、解振明,2004:108)
三、維系離散家庭的動力探析
綜上所述,農民流動家庭盡管因離散化存在功能障礙和缺損、家庭矛盾沖突增加,甚至危機四伏,但多數(shù)家庭通過適應、維護和修復性行為,仍使離散家庭達到一定程度的彌合。那么引起我們注意的是:是什么使得處于離散狀態(tài)的農民要苦苦維系已然“七零八落”的家?
有學者認為農村流動家庭相對穩(wěn)定的原因有:①農村經濟比較落后,許多外出打工者無力承擔離婚與再婚的成本;
②受到傳統(tǒng)文化影響,農村夫妻對夫妻感情的期望值低;
③以家庭整體利益為本位的價值觀念成為維系農民工家庭的紐帶(魏翠妮,2006)。當然這些分析有一定的解釋力,但我們認為這還不夠。因為農民對偏離常態(tài)的家庭生活的耐受力不是與生俱來的,低的情感期待值亦不過說明他們的正常的需求被壓抑。維系家庭完整的動力也正是使他們陷于無奈的原因。為什么大多數(shù)流動農民不能舉家遷移?我們認為是勞動力市場特征左右著農村家庭外出流動策略,特別是雇主的雇傭偏好———對勞動者年齡、性別、婚否的要求,造成了不同年齡、不同性別和不同婚姻狀況的農村勞動者只能是差別化流動。
因此我們說,農民流動難的不僅僅是“出得去”,還有如何在城市“落得下”的問題。有數(shù)據顯示,流入城市后真正在城市安家立業(yè)的僅30%(賀雪峰,2007)。而安不下家,就依然屬于無根一族。
為什么進城農民即使有較穩(wěn)定的工作仍不能真正在城市定居?因為在勞動力市場的分層中,進城民工始終聚集于低工資、低穩(wěn)定就業(yè)的次級勞動力市場,因此他們多數(shù)無法支付城市高昂的生活成本。這樣形成青壯農村勞動力到城市生產,而他們的勞動力再生產卻要依靠農村來完成(在農村生養(yǎng)子女、贍養(yǎng)老人,本人將來也回到農村養(yǎng)老)(賀雪峰,2007)。這意味著在城鄉(xiāng)二元結構、勞動力市場的二元性經濟結構背后,還隱含著另一個二元結構———生產和勞動力的再生產之間的城鄉(xiāng)二元分割。流動農民家庭離散化,是基于城鄉(xiāng)二元結構之上的中國式工業(yè)化和城市化的產物。
面對這一堅固異常的二元結構,農民無奈地接受邊緣化生存的現(xiàn)實,但并不意味著他們永遠接受分離。他們中具有頑強適應能力的一部分,在城市的邊緣站住腳,逐步把配偶、成年子女一個個接出來。對未來團聚的期待,增強了他們對暫時分離的耐受力,前提是城市為他們提供一定的就業(yè)空間。當難以在城市立足之時——就如我們在2008年看到的,當金融颶風影響全球,2000萬民工被迫回到自己的家鄉(xiāng)之時,故鄉(xiāng)的家又為他們提供了重要的停泊地。35戶流動家庭,即使在城市發(fā)展很好,每一戶都在家鄉(xiāng)建造了房子(哪怕現(xiàn)在空著),重返土地的心理預期,是他們對城鄉(xiāng)二元結構的適應性反映。在城鄉(xiāng)二元體制繼續(xù)存在的情況下,故鄉(xiāng)的家對流動者更是具有永久歸宿的意義,是流動者不可割斷的根。我們必須重新評估“家”對這樣一個不得不離散漂泊群體的重要意義。家庭作為重要的經濟、人口和社會關系再生產的組織,對農民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他們會盡最大的努力維系之。
其次,傳統(tǒng)文化規(guī)范為維系處于離散狀態(tài)的家庭提供了重要的文化資源。正是家庭本位的價值觀對家庭成員義務責任的強調,使得家庭成員學會忍受長期的分居、為家庭利益犧牲個人。在“為了家庭整體的利益”的信念支撐下,分離的家庭成員會不斷調整權利和義務的分配機制、調整個人行為,使家庭功能大體得以維系。同樣,這種家庭本位文化對親屬間相互支持的強調,對彌補家庭核心成員缺席造成的功能缺損也起到一定作用。在這一傳統(tǒng)文化中,性別角色定位起到重要的維系作用。正是對“男主外、女主內”傳統(tǒng)分工模式的強調,使得男性將獨自外出打工養(yǎng)家、女性視承擔起農田生產和無償提供照顧性勞動的雙重重擔為天經地義,同時也使他們彼此更強烈地相互依賴。不盡如魏翠妮所說,男子因支付不起婚姻解體和重組的代價而維系家庭。在從夫居制度下的女性實際會為家的解體付出更大的代價(一個離婚的婦女,很可能失去土地和住所,甚至失去集體資源配享的資格,所以她們中有些人為了維持婚姻關系而采取了逆來順受的態(tài)度)。
四、簡短結語
盡管離散狀態(tài)下的農民以自己的方式努力使其彌合,但也只能起到暫時緩解矛盾的作用。我們在肯定農民彌合性努力的同時,也應看到這也意味著農民對自己原本可以在常態(tài)家庭滿足的正常需求的壓抑;
看到留守婦女、兒童和老人權益的更多犧牲,這是農民家庭為中國特色的流動付出的痛苦代價。而且隨著農村社會變遷,在年輕的“流動二代”中,個體本位將逐漸取代家庭本位觀念,他們是否還能忍受長期的分居?他們是否愿意壓抑個人需求以尋求家庭的維系?因此,真正要解決農民家庭離散化和由此產生的一系列問題,不僅僅要通過新農村建設為農民提供更多的公共品問題,更需要制定削弱城鄉(xiāng)、勞動力市場和兩種生產間的二元分割的政策,使那些轉移到城市工作,又有定居愿望的農民能舉家定居下來。
注釋
[1]唐鈞:《我國究竟有多少農村“留守家庭”?》來源:2007年6月7日,人民網,原載《北京青年報》。
[2]張俊才、張倩:《5000萬“留守村婦”非正常生存調查》,〔北京〕《中國經濟周刊》2006年(39):16.
[3]數(shù)據來源:2008年2月27日全國婦聯(lián)召開未成年人家庭教育和農村留守兒童狀況調查發(fā)布會,人民網-中國婦聯(lián)新聞,2008年02月27日。
[4]廖保平:《農村留守婦女:一群“體制性寡婦”》,2008年4月28日光明網,〔北京〕《光明觀察》。
參考文獻
[1]費孝通:《鄉(xiāng)土中國生育制度》,北京大學出版社1998年版,第171頁。
[2]陳春園等:《走進農村留守婦女的現(xiàn)實生活心頭的“三座山”》,〔北京〕《半月談》2005年11月10日。
[3]鄭真真、解振明:《人口流動與農村婦女發(fā)展》,〔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4年版,第127、108頁。
[4]羅憶源、柴定紅:《半流動家庭中留守婦女的家庭和婚姻狀況探析》,〔武漢〕《理論月刊》2004年第3期。
[5]中國農村勞動力流動百村跟蹤調查課題組:《中國農村勞動力流動的趨勢分析》,〔北京〕《經濟研究參考》1998年第6期。
[6]王奮宇、李路路:《中國城市勞動力市場——從業(yè)模式。職業(yè)生涯。新移民》,北京出版社2001年版。
[7]魏翠妮:《農村留守婦女問題研究——以蘇皖地區(qū)為例》,南京師范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06年。
[8]賀雪峰:《新農村建設:打造中國現(xiàn)代化的基礎》,黃平主編:《鄉(xiāng)土中國與文化自覺》,〔北京〕三聯(lián)書店2007年版,第141、14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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