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剛:民主集中制和國家官僚制
發(fā)布時間:2020-06-19 來源: 感恩親情 點擊:
[提要]從組織管理學的角度看,民主集中制是科層制管理原則,強調的是層層服從,以便統(tǒng)一意志,達成組織目標。列寧首先提出了無產階級政黨的集中管理原則,并將其理論化。軍事化的科層制集權管理是革命黨奪權維權的需要,因其提出不僅引發(fā)俄社民黨分裂,也引發(fā)第二國際分裂,反對者批之為國家官僚制。國民黨“以俄為師”也加以引進,譯為“民主集權制”。集權使國共兩黨無法兼容。中共奪權維權成功當今提出執(zhí)政黨的和諧治理,對蘇聯(lián)模式的革命黨集權原則也要相應進行改革。
關鍵詞:民主集中制;
國家官僚制;
列寧黨;
以俄為師;
組織管理
中共黨章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都寫有民主集中制,說明此制在中國政治生活中的地位非同凡響,“是黨和國家的根本制度”。但是,在中國從政治學層面對民主集中制的研究,卻不充分也不盡如人意。什么是民主集中制?人們一般引述毛澤東的權威解說,即“在民主基礎上的集中,在集中指導下的民主”,它“是民主的,又是集中的”。這是毛1945年在中共“七大”政治報告中的陳述,不僅適用于政黨,而且強調“新民主主義的政權組織,應該采取民主集中制”。[2]劉少奇在中共“七大”關于修改黨章的報告中也有同樣解說,并且解說得更詳細。他認為民主集中制“反映黨的領導者與被領導者的關系,反映黨的上級組織與下級組織的關系,反映黨員個人與黨的整體的關系,反映黨的中央、黨的各級組織與黨員群眾的關系”。[3]1949年以后歷次黨代會不斷重申,宣傳部門不斷宣傳,把民主集中制說成是超越資產階級民主的更充分的民主,是最大最好的民主,強調其民主性,進而將其意識形態(tài)化。
凡事一旦意識形態(tài)化就不許懷疑,不許有異,成為研究禁區(qū)!凹让裰饔旨小保降灼氐氖悄且环?表面上說的是民主,但在實際政治中往往體現(xiàn)的是高度集權統(tǒng)一,甚至于對領袖的個人迷信,黨政兩方面最后都歸結到服從最高領袖一個人,“毛主席揮手我前進”。直到“文革”10年浩劫結束,實行改革,提倡解放思想,人們才開始突破禁區(qū),研討黨政體制中的弊端及改革之道,探討民主與集權的關系問題。人們突破意識形態(tài)迷霧,從民主集中制的由來及其歷史發(fā)展和教訓等多方面,作了許多有益的探討,正本還原,破除迷信,神圣的黨政制度于是也成為平常的學術研究課題。
一、列寧關于民主集中制的觀點和民主集中制的實質
撇開模糊不清的既民主又集中的套話,毛澤東等中共領袖概括并強調的四項組織原則,其實更能反應民主集中制的實質。這四項原則即“個人服從組織、少數服從多數、下級服從上級、全黨服從中央”。毛早在1938年批判張國燾違反黨紀另立中央的錯誤,“重申黨的紀律”時,就提到這4句話。[4]其核心是“服從”,強調的是放棄個人的成見和“小組織習氣”,服從上級組織的領導。從管理學角度看,民主集中制實際上就是對政黨、后又上升為對整個國家的組織管理原則,其強調的是絕對服從組織,統(tǒng)一個體意志,擰成一股繩,以達成組織目標。正如劉少奇1962年1月27日在擴大的中央工作會議上的報告中所說:“加強民主集中制,加強集中統(tǒng)—,就是要充分地發(fā)揚人民民主和黨內民主,進一步地密切黨與人民群眾的聯(lián)系,加強黨中央的集中統(tǒng)一的領導,在全黨范圍內,統(tǒng)—思想,統(tǒng)一政策,統(tǒng)一計劃,統(tǒng)一指揮,統(tǒng)一行動”。[5]
眾所周知,民主集中制的首創(chuàng)者是列寧,其背景是蘇聯(lián)共產黨前身俄國社會民主工黨組織路線的論爭。由于沙皇專制警察國家的特殊狀況,列寧認為,俄國黨不可能像德國等西歐國家議會黨團那樣,公開努力贏得選票,合法地爭取政權;
相反,黨必須是小規(guī)模秘密地由職業(yè)革命家組成,在統(tǒng)一的指揮下有嚴密紀律的組織。此前,馬克思在1859年致恩格斯的一封信中也提到無產階級政黨“必須絕對保持黨的紀律,否則將一事無成”。[6]恩格斯1883年給倍倍爾的信中亦說過,“黨的現(xiàn)行紀律,少數必須服從多數”。[7]列寧則將黨的組織工作理論化,強調合理的組織對于奪取革命勝利的重要性。在與溫和的黨人馬爾托夫的辯論中,1904年列寧提出了科層制的黨的組織管理原則。他把黨看作是有組織的部隊,其中各個成員并不是自行列名入黨,而是由黨的一個組織接收,必須服從黨的紀律。[8]列寧明確地把黨紀叫做“集中制”,實行軍事化的管理,使黨變成科層制的有級別、自上而下可以發(fā)布命令的機構,以更有力地向沙俄殘暴統(tǒng)治進行斗爭。[9]列寧說:“集中制要求中央和黨的最遙遠、最偏僻的部分之間沒有任何壁障”,“中央有直接掌握每一個黨員的絕對權力”。[10]中央如何掌握基層的每一個黨員呢?就是實行分層的軍事化管理,于是黨中央成為統(tǒng)帥部,下設各級黨委和支部,建立金字塔型的組織系統(tǒng),服從領導被上升為“黨性”,否定黨的紀律則被認定為“否定黨性”,可以黨紀處分并開除。這種集中制是一種帶有強制性的組織管理,其形式正如馬克斯·韋伯所指出的那樣,是具有一種金字塔形狀按水平層次劃分的等級官僚制。由于遭到反對派批評,列寧隨即在集中制前加上了“民主的”定語,稱為民主的集中制,但其重心為集中則是不言而喻的。
列寧“堅持黨性,反對小組習氣”,[11]他關于黨的集權制組織原則很快引發(fā)了俄國社會民主黨的分裂,擁護列寧的多數派稱為布爾什維克,少數派為孟什維克。孟什維克說黨不應當成為一個有組織的整體,必須容許自由的團體和個人存在,不必服從黨的決議,人皆有自行宣布為黨員的權利,并認為,要求黨員服從黨的決議是一種形式主義的官僚主義的態(tài)度,少數服從多數就是硬性壓制黨員意志,指責全黨服從黨的紀律就是在黨內建立“農奴制度”。[12]列寧很強硬地堅持自己的組織路線,通過創(chuàng)辦全俄政治報刊,把黨的各級干部聯(lián)合在一起,團結成為一個具有鮮明界限、明確綱領、堅定策略和統(tǒng)一意志的戰(zhàn)斗的黨。[13]列寧要求知識分子出身的職業(yè)革命家,要向工人群眾“灌輸”馬克思主義革命道理,并豪邁地說:“給我們一個革命家組織,我們就可以把俄國翻轉過來”。[14]1905年俄共(布)“一大”確認了民主集中制原則,次年將其寫進黨章,規(guī)定“黨的一切組織是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則建立起來的”。[15]
在民主集中制原則中,列寧特別強調行動一致,認為“工人階級的力量就在于組織,不組織群眾,無產階級就一事無成。組織起來的無產階級就無所不能。組織性就是行動一致。實際行動的一致”。他一方面強調少數要服從多數,另一方面也主張少數人在服從多數、行動上保持高度一致的前提下,有權保留自己的意見,允許發(fā)表不同意見,有“舌頭的自由”,可以在黨的書刊上發(fā)表反對言論。他說:“行動一致,討論自由和批評自由――這就是我們的定義!盵16]同時,他注重集體領導,不實行個人集權,強調只有黨的代表大會才是黨的最高權力機關,黨代會應該定期召開,以便會商并集中統(tǒng)一各種意見,此即所謂發(fā)揚民主。列寧把民主集中制看作是民主制與集中制的辯證統(tǒng)一,民主脫離集中會成為無政府主義,集中脫離民主則會成為官僚主義,因此,實行民主集中制就必須同無政府主義和官僚主義劃清界限?[17]
列寧的組織策略和關于民主集中制的理論和實踐,使布爾什維克成為新型的黨,既有別于歐美的議會黨團,也有別于各國社會民主黨。其特點是,在堅定的馬克思主義信仰凝聚之下,由一群知識分子出身的職業(yè)革命家為領袖,在俄國擁有許多地下秘密狀態(tài)下的支部,有嚴密的組織紀律,高度集權中央,分層分級領導,成為系統(tǒng)的有戰(zhàn)斗力的部隊,被稱為“列寧黨”。這在世界政黨史上是一個創(chuàng)舉。1917年二月革命沙皇被推翻,溫和的俄國社會革命黨、孟什維克等雖一時掌權,卻無法組織有效政府處置內外復雜局面,而黨員起先不到兩萬[18]、但組織紀律嚴明的布爾什維克,則發(fā)動“十月革命”,(現(xiàn)俄羅斯改稱“十月政變” )而一舉奪取了政權。列寧總結說:“實現(xiàn)無條件的集中和極嚴格的紀律,是戰(zhàn)勝資產階級的基本條件之一”。[19]其實,早在1872年恩格斯從反面總結巴黎公社的教訓時也說過:“巴黎公社的滅亡,就是由于缺乏集中的權威,勝利以后,你們可以隨意對待權威等等。但是,為了進行斗爭,我們必須把我們的一切力量擰成一股繩,并使這些力量集中在同一個攻擊點上”。[20]
看來,集中和紀律在革命的關鍵時刻是很管用的。列寧關于無產階級黨的組織和策略、國家與革命,即如何奪權掌權的理論,是對馬克思主義的重大發(fā)展。恩格斯雖論及集中權威的必要,但指出,“勝利以后,你們可以隨意對待”,也就是說可以放松。但革命勝利后,布爾什維克改名共產黨,把黨綱黨紀推向全國,以黨代政,黨政不分,民主集中制也就由黨的組織管理原則擴大成了國家管理原則。
蘇聯(lián)成立時否定了議會民主,創(chuàng)立了議行合一的民主集中制的政府。1918年,蘇共仍與左派社會革命黨聯(lián)合執(zhí)政,由于糧食專賣問題及對德布列斯特和約的分歧,兩黨聯(lián)合破裂,左派社會革命黨自動退出了政府,5月列寧宣布一黨執(zhí)政,并把新政權稱為“無產階級專政體系”。他指出,“國家政權的一切政治經濟工作,都由工人階級覺悟的先鋒隊共產黨領導”;
“黨是無產階級聯(lián)合的最高形式”;
“專政是由組織在蘇維埃中的,受布爾什維克共產黨領導的無產階級實現(xiàn)的”,“不通過共產黨就不可能實現(xiàn)無產階級專政”。1918年8月,社會革命黨涉嫌參與反蘇維埃叛亂,被宣布為非法,一黨執(zhí)政正式開始。
黨國合一,沒有反對黨了,蘇維埃和政府也實行了民主集中制。當時列寧對政府的設計主要是針對資本主義政體的某些弊端,如官吏成為脫離人民的特殊階層,立法和行政分立導致無效率等,新生政權的管理者則要從人民的“老爺”變成人民的“公仆”,成立廉價高效的政府。議行合一制也并非不要監(jiān)督,列寧設想通過普選制——人民直接選舉官員,并能隨時撤換不稱職的官員,來實行監(jiān)督。但如何實施則相當復雜,理想往往被現(xiàn)實所修正。嚴峻的國內外形勢和黨權擴大,使民主程序無法實行,集中制、任命制、命令制在實際政治中卻大行其事,并逐漸固定下來。
列寧原聲稱革命勝利后就立刻實行人民自治,普遍吸收勞動者管理國家,但實際上做不到,成為空話。1919年3月俄共“八大”提出要“通過無產階級先進階層來為勞動者實行管理”,即黨代表人民來管理國家,而這些黨代表的書記委員們,既與國家權力結合,當然就是官了。列寧原聲稱黨政干部由選舉產生,1917年“四月提綱”提出“一切官員應由選舉產生”,但在內戰(zhàn)內亂尚未澄清之時,實際上只能是委派而無法選舉。1920年4月至11月,黨中央直接任命了37,547名干部。內戰(zhàn)平定后任命制仍照樣推行,且成為慣例。列寧在1918年曾說:“工會必定要國家化,必定要與國家機關合并,建設任務要轉到工會手里!钡髞硭种赋,工會不是國家組織,是站在黨和國家之間把黨和群眾連接起來的裝置,即“群眾組織”,要接受黨的領導。后來,工會就成了蘇維埃國家中最滑稽的機構,工會干部拿國家工資,為黨說話為黨服務,自上而下一大群,成為無所事事的官僚組織,根本不代表工人。
政府設立了各種官僚機構,只不過各部門改稱人民委員會,以表明是人民在管理,并由共產黨領導,部門首長被稱為人民委員。列寧原設想,各人民委員會都實行集體領導,但在實踐中很快出現(xiàn)無人負責等弊端。1918年,列寧又提出把委員制和一長制結合,最后各部門實際上都通行一長制,黨委書記一把手說了算。理想一而再無情地被現(xiàn)實所修正,龐大的官僚體系不可避免地在新生的蘇聯(lián)重新建立了。
由于黨中央的管理任務巨大復雜,1919年俄共“八大”決定,在中央委員會之上成立政治局、組織局、書記局,并使黨的領導權集中到人數很少的政治局。政治局這個術語1917年10月已出現(xiàn),但成為決策機構則在兩年之后,書記處作為其執(zhí)行機構,擁有實權。斯大林是在這3個機構中都兼職的唯一之人。此后,政府機關的重大問題必須請示黨中央,具體操辦機構是書記處,黨政集權于金字塔的頂尖上,形成了列寧所說的“寡頭政治”。列寧曾提出,一切權力歸蘇維埃,強調蘇維埃高于政黨。后來,布爾什維克在蘇維埃中占居優(yōu)勢,1919年俄共”八大”指出黨在蘇維埃中的統(tǒng)治地位及黨在國會之上,黨應對蘇維埃全部工作進行監(jiān)督。1921年斯大林提出:“共產黨是蘇維埃國家內部的一種圣劍騎士團”。[21]
黨在蘇維埃之上,以黨代政,黨管干部,黨政不分,于是黨政國家一切組織機構都實行民主集中制,凡有人群有組織的單位都有黨委和黨支部,(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黨領導一切,形成了高度集權的政治體制。1920年7月列寧起草了“加入共產國際的條件”,又將民主集中制輸出到國外,提出凡“加入共產國際的黨,應該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則建立起來的”;
他又強調:“在目前激烈的國內戰(zhàn)爭時代,共產黨必須按照高度集中的方式組織起來,在黨內實行像軍事紀律那樣的鐵的紀律,黨的中央機關必須擁有廣泛的權力,得到全體黨員的普遍信任,成為一個有權威的機構”。[22]原先俄共黨內尚有派別,如托洛茨基派、工人反對派,也允許派別活動,但黨內斗爭激烈,爭論不休,削弱了黨的統(tǒng)一。1921年俄共“十大’’決定禁止任何派別活動,嚴明黨紀,對進行派別活動的人將無條件清除出黨。這項決議影響深遠,黨終于完全軍事化,—切聽從于上級中央,不得有異,連思想上觀點上的異見也不允許。當時蘇共遭受內外包圍,情勢危急,統(tǒng)一黨的意志對黨來說暫時說得過去,但今后怎么辦?尤其是如何防止當權者以維護黨的統(tǒng)一名義,壓制打擊不同意見,不接受同志監(jiān)督而獨斷專行,就特別值得注意了?[23]黨政合一的高度集權的黨政體制建立了,黨政監(jiān)督也就成了大問題。列寧提出在黨政體制之外建立“工農檢查院”,但因他的去世而沒有得到實施。
二、國家官僚制和官僚特權集團的形成
列寧的建黨原則很早就遭到各方面的批評,不僅引發(fā)俄國社民黨的分裂,也引起了國際社會主義運動的分裂。西歐許多社會黨領袖都將民主集中制直接批之為官僚制。德國社會民主黨人羅莎·盧森堡批評列寧企圖用官僚制使年輕的工人運動處于知識精英的役使之下。她早在1904年就寫了“俄國社會民主黨的組織問題”一文,認為集中對于改變黨組織的分散性雖有必要,但不能建立在黨的戰(zhàn)士對中央機關盲目聽話和機械服從的基礎上。按列寧的原則,“中央委員會成了黨的真正積極的核心,而其他一些組織不過是它的執(zhí)行工具而已”;
中央機關“為大家思考問題,制定計劃和決定事情”,可“托管”一切事務,這正是官僚系統(tǒng)的運作方式。盧森堡認為,列寧的集中制是“極端的”、“無情的”,與沙皇的專制主義傳統(tǒng)一脈相承;
而由黨的中央機關的統(tǒng)治來代替大多數人的統(tǒng)治,更“是錯誤的”。[24]考茨基也認為,列寧是把官僚組織的不可避免性當作規(guī)律來接受,利用國家機器組織力量為工人服務。伯恩斯坦則公開“修正”馬克思主義,說馬克思的國家觀只是一種“批評的國家觀”,忽視了國家對社會經濟的管理職能。他認為,在現(xiàn)代資本主義條件下,國家不再是剝削階級的工具,而是人們“共同生活的形式,是一種管理機關,它的社會政治性質隨著它的社會內容的改變而改變”。[25]在伯恩斯坦看來,既然國家體現(xiàn)大眾的共同利益,也就用不著去推翻,這樣就自然否定了無產階級革命和無產階級專政,當然也就沒有必要組織嚴密的革命黨?即幕鶆t在1912年與荷蘭人潘涅庫克就國家問題的論戰(zhàn)中明確表示反對消滅官僚制。他說:“我們無論在黨組織或在工會組織內都非有官吏不可,更不必說在國家行政機關內了。我們的綱領不是要求消滅國家官吏,而是要求由人民選舉官吏。這種要求也只能是指較高級的官吏的選舉而言,不可能舉行人民選舉來任用一個抄寫員”。[26]考茨基不僅認為官僚制不一定有什么“階級性”,工人組織也需要官吏。他把政府官吏分成高級政務官和低級事務官(如抄寫員)兩類,認為高級政務官應選舉產生。同時,他認為,消滅官僚制是不可能的,也是不必要的,關鍵在于選舉而不是任命政務官。
然而,列寧不承認布爾什維克黨實行的是官僚制,他認為官僚制有階級性,要砸碎資產階級國家的官僚機器。在十月革命的幾個月前,列寧寫了《國家與革命》,駁斥修正主義,要“立即打碎舊的官僚機器,逐步消滅一切官僚機器”。[27]可是,要管理國家就必須設立政府,需要科層行政組織、管理人員,列寧宣稱舊的國家機器必須打碎,但強大的集權統(tǒng)治仍有必要,在國家消亡前,要堅持無產階級專政,雖仍存在政府,但由武裝的無產階級掌握,工農兵代表蘇維埃雖仍存在大小官員,但他們不是社會的主人而是“公仆”,不會變成官僚。列寧幻想建立巴黎公社式的無產階級政權,實現(xiàn)全民管理國家。列寧繼承了馬克思的“公仆說”,提出要“使國家官吏成為不過是執(zhí)行我們委托的工作人員,使他們成為有責任的、可以撤換的、而且是領取薪金的監(jiān)工和會計。這是我們無產階級的任務”。[28]列寧還認為,舊的國家政權的絕大多數職能已經變得極其簡單,可簡化為登記、填表、檢查這樣一些極為簡單的手續(xù),以至于每個識字的人都完全能夠行使這些職能。列寧并強調,無產階級國家“可以也應該把這些職能中任何特權制、長官制的殘余鏟除干凈”。列寧強調應采取一些辦法:不但實行選舉制度,而且隨時可以撤換;
薪金不得高于工人的工資;
立刻實行使所有人都來執(zhí)行監(jiān)督和監(jiān)察的職能,使所有的人暫時都變成“官僚”,因而使所有的人都不能成為官僚。[29]顯然,這是一種樂觀的簡單化想法,在繁雜的社會管理現(xiàn)實中無法實現(xiàn),不僅是空話,而且是大話,變成了公開的吹牛。
的確,革命前在民主集中制管理下的科層制各級黨的干部,因并無工資也沒有任何社會經濟權力,書記干部雖有等級差別,但并不是官,也談不上有什么特權。但上臺掌權后,情況卻發(fā)生了質的變化。黨政機關工作人員雖被統(tǒng)稱為“干部”,用以取代官僚一詞,但名詞改了內容不改。有權的各級干部顯然已經是官,且官的數量越來越多。入黨做官,書記高干位高權重,高高在上,不可避免出現(xiàn)了程度不同的權力濫用等官僚主義行為。
在社會主義思想和運動中,“官僚制”一直是作為貶義詞來使用,其本身被看成應努力克服的對象。按照馬克思主義的理論,在社會主義條件下,廢除了私有制及其基礎之上的階級社會,保護階級統(tǒng)治和階級壓迫的國家將隨之解體,因而不會直接從勞動者中分離出具有特殊利益和特殊目的的官僚階層。列寧說:“官吏和常備軍是資產階級社會軀體上的寄生蟲”。他不承認社會主義社會存在官僚。列寧又說:“馬克思寫道:公社實現(xiàn)了所有資產階級革命都提出的廉價政府的口號,因為它取消了兩項最大的開支,即軍隊和官吏”。[30]但是,沒有官僚,沒有科層制機構,又如何進行國家的行政管理?所以列寧也承認“立即徹底消滅各地的官僚機構是談不到的,這是空想”。[31]事實上,蘇聯(lián)的官僚機構有擴大的趨勢,官僚數量也有增無減,面對這種現(xiàn)象,蘇共只好玩概念游戲,打意識形態(tài)牌。黨政官員雖人員眾多、有權有位,卻不稱為官僚,而稱干部,硬說干部是“公仆”不是官,說的是一套,做的是另一套,公然說假話!蘇共建立了龐大的官僚體系,卻拒不承認是官僚體制。
第二國際的領袖們正是抓住了這一點來批評蘇共?即幕f,蘇聯(lián)實行的是“國家官僚制”。1922年考茨基寫了《無產階級革命及其綱領》一書,除就革命和專政等問題提出了與列寧不同的看法外,專門談到了蘇聯(lián)的官僚制問題。他認為,“馬克思所提出而為列寧所采取的那個要求,即任何擔任公職的人都不能取得比普通工人工資更高的薪俸那個要求就是行不通的。這個要求與無產階級的感情和我們的社會主義觀點的確是符合的。但是它與那經常在貫徹著的經濟要求是不相容的”。考茨基反對蘇聯(lián)不僅在黨內而且在國家生活特別是在經濟領域推行國家官僚制的集中管理,認為國家官僚制“敵不住資本的競爭”,因為“國家官僚制是笨拙的,不經濟的,沒有辦法來為各個特殊職能選擇最適應的人選,而且是極端保守的”。一句話,是沒有效率的!考茨基甚至認為,國家官僚制還不如資本主義官僚制,因為“在一切社會中,國家官僚制在解決問題時是惰性最大的”。蘇聯(lián)“實行了整個生產的國有化并使它隸屬于一個全能的、嚴格集中的官僚制,廢除甚至迫害國內的一切組織”;
全國只剩下一個組織,那就是共產黨組織,各行各業(yè)各單位都實行民主集中制,國家全能,黨為核心,集中管理一切。然而,“要火車司機遵守和警察或關卡官吏一樣的紀律,那是荒謬的”[32],實際上也管不好?即幕磳Π央A級的組織擴大為國家組織,把革命黨的原則擴大為和平建設時期的國家原則。雖然列寧給考茨基扣上了“叛徒”帽子,但我們現(xiàn)在回過頭來看,蘇共70年的實踐及其全面失敗,考茨基的批評的確是說到了點子上,蘇聯(lián)黨政體制實際上就是國家全面的官僚制。民主集權制作為蘇聯(lián)模式的黨政組織管理原則,成為國家官僚制的關鍵,各國共產黨都把它尊為神圣不可侵犯的憲條,卻成為腐敗專制等多種問題的根源。
當時的西歐社會民主黨團醉心于議會斗爭,列寧則把議會道路視為修正主義。論爭在十月革命后達到高潮,當盧森堡批評布爾什維克不講民主時,列寧則指責他們不懂“群眾、階級、政黨、領袖”的關系。列寧認為,群眾是劃分為階級的、階級通常是由政黨來領導的,政黨是由最有威信、最有影響、最有經驗、被選出擔任最重要職務而稱為領袖的人們所組成的比較穩(wěn)定的集團來主持的。1920年列寧寫了《共產主義運動中的“左派”幼稚病》,認為自私有制產生之后,群眾就劃分為階級,階級斗爭發(fā)展到一定階段就形成政黨,政黨在斗爭中產生自己的領袖。歷史上,任何一個階級如果不推舉出自己善于組織運動和領導運動的政治領袖和先進代表,就不能取得統(tǒng)治地位。無產階級及其政黨也必須有自己的領袖,否則就無法奪取勝利,強調服從領袖。列寧的這套觀點為民主集中制作了理論解說,據此來看,在民主集中制的四項組織原則之外,其實還有第五項原則,即“中央服從領袖”。領袖站在金字塔尖頂上,以偉大領袖為核心,圍繞著核心向外輻射,一層又一層實行科層制領導。
“領袖”是一個光彩耀人的詞。按照列寧的解說,無產階級的領袖不是天生的和自封的,而是在群眾斗爭中產生,被群眾所公認的。領袖必須精通馬克思主義,通曉社會發(fā)展規(guī)律,掌握嫻熟的領導藝術,能夠密切聯(lián)系人民群眾,集中群眾的智慧和力量,善于給黨和人民群眾指出前進的方向。雖然列寧強調領袖并非專指一個人,而是整個領導集體,但實際上最后都歸結到一個人,列寧在世時以列寧為核心,列寧死后經過殘酷的黨內爭斗,斯大林成為獨裁者。雖然列寧也強調黨的領導人應選舉產生,但蘇聯(lián)70多年的歷史中沒有一個最高領導人是真正選舉產生的,指定接班人后來成為慣例,這是典型的人治而非法制,是只講集中而不講民主,或者是口頭上講民主實際上搞集中。
由于服從領袖,突出領袖,宣傳領袖,社會主義各國都不同程度地出現(xiàn)了個人崇拜,最突出的是斯大林和毛澤東。1956年蘇共“二十大”上赫魯嘵夫批判了斯大林的個人迷信,并開啟了社會主義制度的改革,這卻被毛澤東斥為現(xiàn)代修正主義。中蘇論戰(zhàn)中共發(fā)表的著名“九評”中的第二篇“關于斯大林問題”提到,“所謂反對個人迷信,是違反列寧關于領袖、政黨、階級、群眾之間相互關系的完整學說的,是破壞黨的民主集中制的”。[33]把民主集中制與列寧關于領袖的學說聯(lián)系在一起,實際上是重申服從領袖,結果中國的個人迷信更加盛行。上海市委書記柯慶施竟公開說:“相信毛主席要到迷信的程度;
服從毛主席要到盲從的程度”。林彪更精煉地以四個字來概括民主集中制:“服從—紀律”。東南西北中,服從毛澤東,其結果是領袖一人犯錯就導致全國犯錯。
無條件服從領袖,是假定領袖天生正確,不會犯錯;
而領袖指揮著黨,黨又是戰(zhàn)斗化的“部隊”,部隊各級指揮員更以服從命令為天職。毛澤東為紅軍制定的“三大紀律”的第一條就是“一切行動聽指揮”。此可謂民主集中制的第一要義,也是列寧關于領袖、政黨、階級、群眾相互關系學說的精髓。服從領袖,服從中央,自覺與中央保持一致。中共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則與實踐,后來有了第一代、第二代、第三代、第四代領導核心的提法,它突出的是領袖,是強調集中而不是民主。其實仍然是延續(xù)沙皇時代列寧所制定的革命黨戰(zhàn)時動員軍事化管理模式。
在革命時代,列寧的建黨策略或許有其合理性,對付警察鎮(zhèn)壓只有軍事化的組織斗爭才有成效,但這只能是暫時的,不能行之久遠,不能凝固化為執(zhí)政模式。建國幾十年了,仍然堅持對付沙皇恐怖時代的策略,并將其擴大,其結果是走向了反面,走向了列寧曾竭力反對的國家集中全面的官僚制。當時第二國際盧森堡、考茨基等人身處西歐較寬松自由的政治環(huán)境,對列寧及蘇共的過分集權專制做法提出的批評,現(xiàn)在看來并非沒有道理,他們當時的憂慮的確是意味深長的。曾是中共“家長”的陳獨秀,離開中共后也反思過黨內集中而缺乏民主的禍害,承認民主主義乃是人類社會進步之一種動力。他認為,把民主主義看做是資產階級的專利品,(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是一種“最淺薄的見解”。在“無產階級與民主主義”一文中,陳獨秀批評斯大林“拋棄了民主主義,代之以官僚主義”。他象考茨基一樣,毫不客氣地批評蘇聯(lián)是官僚國家。
值得注意的是,列寧雖不承認蘇共實行的是官僚制,但卻承認并堅決反對黨政機關中的官僚主義,他和托洛茨基都很早就意識到了官僚機器的危害性。在一次教育工會談到行政機關造成的困境時,列寧嘆息:“是啊,我們的官僚主義太嚴重了”,并提出要“甩掉機關”,包括黨和政府機關、以黨的書記處為核心的權勢集團,表示要“對付包括組織在內的一切機關的官僚主義”。[34]1923年10月8日,托洛茨基給中央委員會和中央監(jiān)察委員會寫了一封信稱:“戰(zhàn)時共產主義時期所采用的強制性制度為黨統(tǒng)管一切的制度提供了發(fā)展的可能性”。他認為,這種制度遠離“工人民主制,由于采用挑選書記的辦法,黨的機關的官僚化已經達到聞所未聞的程度,一個廣泛的黨的工作階層已經形成并已經分布到黨和國家機關中”。因此,托洛茨基反對等級森嚴的書記體制。他指出,“黨內書記特權階層”指定各級代表,選舉流于形式,黨內自由討論化為烏有,“扼殺黨的獨立自由精神,以特選的官僚組成的機關來代替黨”。他還指出,中央是官僚主義的發(fā)源地和大本營,行政命令是產生官僚主義的方法等。托洛茨基的嚴厲批評使他得罪了大多數既得利益的黨政高干,被批為“派別活動”而最終失勢,他的言論也被斥之為讕言。[35]
列寧去世前也痛恨政府機構的無限膨脹及其官僚主義化,他在病榻上口述了最后一篇文章“寧肯少些,但要好些”,提出要精簡國家機構,克服官僚主義。他指出:“要盡一切可能撤銷各種委員會,阻止成立各種新的委員會,因為其中十分之九是多余的”。[36]但列寧的指示無法落實,官僚制集權治理仍依照慣性繼續(xù)擴張,黨政機構和干部數目越來越多,官僚主義越來越嚴重。以后幾十年蘇聯(lián)始終不敢正視黨政官僚體制問題,而是把問題說成官僚主義,至于官僚主義,則被解釋成舊社會資產階級作風的“遺留”。按理講,“遺留”隨著時間的推移本應是越遺越少,但在蘇聯(lián)越往后資產階級舊的“遺留”卻越多越嚴重,這在理論上根本就無法解釋。其實,正如目前我國學術界普遍認定的那樣,蘇聯(lián)十月革命后不久,在二三十年代蘇共干部體制內部就已出現(xiàn)了官僚特權集團。[37]
三、國民黨引進蘇聯(lián)黨政模式之得與失
以民主集中制為核心的蘇聯(lián)黨政模式上世紀20年代就傳入中國,不僅中國共產黨作為共產國際一個支部無條件接受了蘇聯(lián)經驗受其指導,而且國民黨也有條件地接受了蘇聯(lián)經驗并移植了蘇聯(lián)黨政體制。
國民黨尊為“國父”的孫中山先生曾遭受多次革命失敗,在蘇聯(lián)十月革命勝利后不久提出了“以俄為師”,欲借鑒蘇俄的經驗!耙远頌閹煛钡膶嶋H內容是什么?國共兩黨出于各自的意識形態(tài),解說不一。中共把“聯(lián)俄、聯(lián)共(應為容共),扶助農工”這“三大政策”說成是“新三民主義”。其實,這些主張既然是“政策”,就是可變的。孫中山先聯(lián)合西南軍閥打擊北洋軍閥,后又聯(lián)合失勢的北洋軍閥段琪瑞和奉系張作霖,秘密組成“三角反直同盟”,反對得勢的直系北洋軍閥。既然放棄聯(lián)合軍閥打軍閥的政策不是什么背叛,那么放棄聯(lián)俄容共政策,對于國民黨來說也就談不上是什么“叛變”。國民黨的三民主義無論新舊,都是民族、民權、民生主義,新三民主義絕非共產主義,其意識形態(tài)主調沒有變化,變化的只是其組織策略。所以,可以說國民黨只是有條件地接受了蘇聯(lián)經驗。何況國民黨人從來不承認其國民革命是共產革命的先導。
早期的國民黨,其組織形式基本上是歐美西式的。松散而無嚴格紀律的國民黨被竊國大盜袁世凱非法取締后,竟無還手之力!岸胃锩笔『,國民黨人流亡日本,吸取教訓,按中國傳統(tǒng)秘密結社舊會黨形式組建中華革命黨。孫中山自任黨魁,以總理名義督率一切,實行個人集權,“凡入黨的人,須完全服從我一個人,其理由即是鑒于前次失敗”。一再失敗使孫中山認識到,中國的局面是“一盤散沙”,領袖集權獨裁大有其必要。故強調:“此次立黨,特主服從黨魁命令,并須各具誓約”。[38]后來他看到俄國十月革命比中國辛亥革命晚6年,卻一舉成功,“其奇功偉績,真是世界革命史上前所未有,其所以能至此的緣故,實全由其首領列寧先生個人之奮斗及條理與組織之完備”。[39]蘇俄布爾什維克黨組織的戰(zhàn)斗力,其以黨建國,以黨治國的經驗,給孫中山以強烈印象,認為其成功“即因其將黨放在國上”;
而其“可為我們模范,即俄國完全以黨治國,比英、美、法之政黨,握權更進一步”。[40]孫中山稱贊列寧為“革命圣人”,于是按蘇聯(lián)布爾什維克模式改組國民黨。1924年1月22日,國民黨第一次代表大會在廣州召開,聘任俄人鮑羅廷為政治顧問,國共合作,共產黨員得以個人名義加入國民黨,參加國民黨領導的國民革命,此即所謂“容共”,而非“聯(lián)共”。當時,國民黨大,共產黨小,革命核心是國民黨中央,但革命的靈魂是“以俄為師”。
經過西式、中式、俄式三個階段的發(fā)展,國民黨面貌一新,成為所謂的“列寧黨”。新三民主義的核心內容并非所謂“三大政策”,而是“以俄為師,黨在國上,以黨建國,以黨治國”。如果說舊三民主義是西式的,新三民主義則是俄式的。孫中山采取了列寧的組織策略,拋棄了歐美政黨模式,采用俄式科層制集權管理:總理制與委員制結合,在各地普設黨部,軍隊設政治部,派黨代表,各地黨組織選派代表到中央開代表大會,“選舉”中央執(zhí)行委員會、中央監(jiān)察委員會,“當選者”竟包括諸多共產黨人(如毛澤東),實際上是事先協(xié)商好了任命的。1924年7月11日國民黨又在中央委員會之上設立中央政治委員會,筒稱“中政會”,相當于政治局,成為實際上的權力中心。隨即又設中央軍事委員會,即中央軍委,中央軍委主席逐漸成為最有權力的人。這完全是移植蘇聯(lián)那一套。后來成立的廣州國民政府,它與黨的關系同蘇聯(lián)一樣,是黨在國上,黨政不分,黨在政府之上。國民政府組織法中確定“以黨治國”原則,即國民政府必須接受國民黨的指導和監(jiān)督,一切施政方針及立法原則均由“中政會”提出,經由中央執(zhí)委會審議后,以政府名義執(zhí)行。以黨代政,黨領導一切,政府官員也由黨任命,黨管干部,成立黨的組織部,主管黨政干部任免;
又設宣傳部,宣傳黨的主義,孫中山說“革命成功全賴宣傳主義”,其主義當然是三民主義。黨政其它部門也陸續(xù)設立,政府委員會、軍事委員會,包括司法機關在內,一律接受國民黨中執(zhí)委的政策性指導。黨的組織延伸和滲透到社會、產業(yè)、文化、教育各個部門和組織中去,直達基層,形成龐大的科層制官僚體系,黨政軍合一,高度集權。雖然北伐成功后蔣介石“清黨分共”,南京國民政府采取“五院制”,但蘇聯(lián)的黨政模式并未廢止,仍然是黨在國上,五院制政府只是個花架子,在黨中央黨總裁領導支配之下。國民黨還按蘇聯(lián)共青團的形式組織三民主義青年團,以培養(yǎng)黨政后備干部。后蔣介石還授意其親信按蘇聯(lián)“政治保衛(wèi)局”(契卡)“格別烏”的形式,建立秘密警察特務組織“中統(tǒng)”和“軍統(tǒng)”,依蘇聯(lián)黨軍模式完全聽命于蔣個人。
國民黨“以俄為師”引進蘇聯(lián)的黨政模式,當然也引進了民主集中制,但他們譯為“民主集權制”,將集中譯為集權,似乎更為準確,即將權力集中到中央,服從核心領導。1924年國民黨“一大”時,在蘇聯(lián)政治顧問鮑羅廷指導下,即已確立民主集權制組織原則,建了各級會議、代表、表決及集中執(zhí)行機制。1928年南京國民政府被蔣介石實際控制后,民主集權制在實際運用中,更強調服從中央,服從領袖,被歸結為:“一個國家,一個主義,一個政黨,一個領袖”。而國民黨內各派系反蔣勢力也格外突出地反對蔣介石的個人獨裁,進而批評國民黨已墮落成了官僚集團。如“改組派”認為,1924年改組后的國民黨在組織上根本的原則就是民主集權制,國民黨“一大”召開就是這個組織原則的體現(xiàn)。改組派抨擊南京國民黨政權拋棄了民主精神而代之以個人獨裁。陳公博說:“現(xiàn)在這種精神沒有了,集權還有人記得,民主都似乎忘卻了,集權而不民主,所以只看見官僚主義在橫行了”。[41]孫中山的兒子孫科也寫了“以民主集權制消滅獨裁”一文。1930年7月13日,汪精衛(wèi)聯(lián)合各派反蔣勢力在北平召開“中國國民黨中央黨部擴大會議”,由汪起草的《黨務聯(lián)名宣言》稱:“本黨組織為民主集權制,某(指蔣介石)則變?yōu)閭人獨裁”。汪反對蔣獨裁但卻不反對集權,他說:“本黨改組之精神,在于認定三民主義為救國不二法門,欲求三民主義能實現(xiàn)于中國,則不能不使三民主義普及于民眾。欲求三民主義普及于民眾,則不能不使黨員真能為主義而奮斗。欲求黨員真能為主義而奮斗,則不能不鞏固黨之組織,森嚴黨之紀律,使黨員之行動,趨于—致”。[42]改組派于是提出“提高黨的權威,實行黨的專政”,要“黨外無黨,黨內無派”,[43]高度集權。有人更提出,非國民黨員不得任政務官,“以黨專政就是民主集權”。[44]
國民黨從蘇聯(lián)引進民主集權制,為形成黨的核心領導進行了殘酷的內部派系斗爭。但黨內有派,黨外尚有黨。在蘇聯(lián)主導下中共曾兩次屈從于國民黨的領導,實現(xiàn)了兩次國共合作,最終都以失敗而告終。國共兩黨都是蘇聯(lián)模式的革命黨,都遵從集權統(tǒng)—組織管理原則,但主義不同,意識形態(tài)有差異,革命目標不一樣。除非國民黨尊奉馬列主義,或共產黨改宗三民主義,否則在都強調集中、要求統(tǒng)一意志、統(tǒng)一行動的革命中,無法步調一致。共產黨要堅持自己的革命綱領,則國民黨的“清黨”即是在組織上清除異己,是早晚的問題,即使孫中山不死,他也會重申民主集權制,清除不聽號令的跨黨異見分子。否則,出現(xiàn)兩個革命中心要和平共處,雙方誰也不會答應。戴季陶就說:“國民黨內,有了一個共產黨,就是有了兩個中心”。認為這是“國民黨內—個最大的危機”。[45]汪精衛(wèi)1927年7月14日在武漢召開的國民黨中政會也說:“一黨之內不能主義與主義沖擊,政策與政策沖突,更不能有兩個最高機關”。[46]第二天即步蔣介石的后塵進行了“清黨分共”。
國民黨北伐“成功”后,以黨綱取代憲法,將民主集權制推向全國,作為治國原則,強迫非黨民眾也要服膺其黨義,遵循“總理遺教”,推行“黨化教育”,遵守其黨紀,服從領袖。結果不但共產黨不聽命舉行武裝反抗,國內各類異己勢力也都不同程度地進行了拼死反抗。自由主義知識分子胡適、羅隆基、梁實秋等更提出維護人權,反對黨權,提出“專家治國”,反對“黨棍”橫行。直到日本全面入侵,中國仍未實現(xiàn)真正的集權統(tǒng)一。在全民抗戰(zhàn)中,蔣介石倒是真正被各方尊為全國抗戰(zhàn)領袖、最高統(tǒng)帥,他口口聲聲要別人“服從領袖”,但空有虛名,實際上并沒有多少人真的聽他指揮。
抗戰(zhàn)勝利后國民黨貌似強大,內部仍派系暗斗,缺乏核心凝聚力,蔣介石又欺騙性地召開“國大”,“制憲”、“行憲”,表面上要向英美式民主靠攏,放棄蘇聯(lián)集權模式,但骨子里仍是蘇聯(lián)民主集權制一黨獨裁那一套,結果民主不成集權更受損,自亂其制。不但黨內實力派李宗仁、程潛、閻錫山等不服,而且自己的統(tǒng)帥部也被共產黨“隱蔽戰(zhàn)線”染指。結果以民主集中制組織得更嚴密的中共,僅用3年時間就以軍事力量推翻了國民黨政權。
國民黨“以俄為師”引進蘇聯(lián)黨政模式,引進民主集權制,以黨治國,卻沒有真正集權做到黨指揮槍。其黨的基層組織滲透力和意識形態(tài)宣傳感染力,較之共產黨更是相形見絀。各級黨政干部在實行科層制管理中的官僚主義腐敗行為卻公開表面化。在喪失大陸退往孤島之時,連美國總統(tǒng)杜魯門發(fā)布的《白皮書》,都公開點名指責蔣介石官僚政府是一個腐敗的政權。
結語
俄國布爾什維克和國共兩黨都通過民主集中制的組織架構奪權掌權,而早在上世紀初就有第二國際的著名理論家將民主集中制與官僚制聯(lián)系在—起加以分析批評。國民黨引進“民主集權制”,在“以黨治國”過程中干部官僚日益腐敗,以致敗亡。然國民黨在臺灣最后拋棄了“列寧黨”模式,“還政于民”從而獲得了新生。蘇聯(lián)則長期以意識形態(tài)包裝其龐大干部官僚制管理,打著列寧民主集中的旗號高度集權,計劃經濟,統(tǒng)籌政治,由黨中央政治局核心領導統(tǒng)管一切,各級干部都由黨的組織部任免,擁有大小不等的特權,而不受人民監(jiān)督,實行“國家官僚制”。其最后亡黨亡國,更使人們看透了其體制的弊病。民主集中制正是蘇聯(lián)黨政模式的核心內容,是官僚科層制集權管理,將其說成是所謂超越、最大、最好的民主,是相當荒謬的。(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中共建政建國已60年,至今仍堅守戰(zhàn)時動員軍事化的列寧黨模式。民主集中制一元化領導早已被歷史證明是封閉落后的制度。民主是招牌,集權才是實質。中國改革已30年,蘇聯(lián)模式的黨政體制到底還有多大效用?值得反思。改革開放在經濟上擺脫了蘇聯(lián)模式,實行市場經濟, 但政治體制改革沒有實質性的松動,要改必須突破蘇式民主集中制,屏棄“國家官僚制”,由威權走向民主。正如恩格斯所說:“權威與自治(也可以說集中與民主)是相對的東西,它們的應用范圍是隨著社會發(fā)展階段的不同而改變的”。[47]
[1]載《當代中國研究》2009年第2期,總105期。
[2]《毛澤東選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52年版,第1058頁。
[3]《劉少奇選集》上卷,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358頁。
[4]《毛澤東選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52年版,第491頁。
[5]《劉少奇選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373頁。
[6]《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413頁。
[7]《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8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26頁。
[8]《聯(lián)共布黨史簡明教程》,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45頁。
[9] 早在1903年“俄國社會民主工黨”第二次代表大會上,列寧就提出了“集中制”這一概念,他說:“作為黨組織的基礎的基本思想,實際上可以歸結為以下兩點。第一個思想,即集中制思想,是從原則上確定了解決所有局部的和細節(jié)的組織問題的方法!边@“是唯一的原則性思想,應該貫穿在整個黨章中”。(《列寧全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第228頁)。
[10] 《列寧全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第440-441頁。
[11] 《列寧全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第484頁。
[12]《聯(lián)共布黨史簡明教程》,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49頁。
[13]《斯大林選集》上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31頁。
[14]《列寧全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笫121頁。
[15]《蘇聯(lián)共產黨決議匯編》第1分冊,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165頁。
[16]《列寧全集》第11卷,人民出版社1959年版,第301頁。
[17]《列寧全集》第34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139頁。
[18] 二月革命時以職業(yè)革命家組成的布爾什維克只有不到2萬人,但是幾個月后,在十月革命爆發(fā)時發(fā)展到20萬。托洛茨基也是這時由孟什維克轉為布爾什維克的。
[19] 列寧選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81頁。
[20]《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3卷,人民出版社1973年版,第378頁。
[21]《斯大林全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57頁。
[22]《列寧全集》第31卷,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第185頁。
[23] 參見黃宗良《蘇聯(lián)政治體制與蘇聯(lián)巨變》一文,載宮達非主編《蘇聯(lián)劇變新探》,世界知識出版社1998年版?
[24] 《盧森堡文集》上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513頁。又見《國際共運史研究資料(盧森堡專輯) 》,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38—58頁。
[25]《伯恩斯坦言論》,三聯(lián)書店1966年版,第79頁。
[26]《考茨基言論》,三聯(lián)書店1966年版,第123頁。
[27] 列寧《國家與革命》(1917年8-9月),見《列寧全集》第31卷, 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第46頁。
[28] 同上。
[29] 以上蘇聯(lián)黨政機構設置沿革及列寧的設想,均參見劉克明主編《蘇聯(lián)政治經濟體制七十年》一書,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0年版。
[30]《列寧全集》第31卷,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第42頁。
[31] 《列寧全集》第31卷,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第46頁。
[32] 《考茨基言論》,三聯(lián)書店1966年版,第396至400頁。
[33]《人民日報》1963年9月13日。
[34][蘇]托洛茨基:《托洛茨基自傳》,胡萍譯,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3年版,第529頁。
[35] 邢廣程:《蘇聯(lián)高層決策70年》第2冊,第4、5頁。
[36]《列寧全集》第43卷152頁。
[37] 參見陸南泉主編:《蘇聯(lián)劇變深層次原因研究》,中國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1999年版,第149頁。
[38] 黃警頑編《南洋霹靂華僑革命墨跡》,上海文華美術圖書公司1933年影印版。
[39]《孫中山選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535--536頁。
[40]《孫中山全集》第9卷,中華書局1986年版,第104頁。
[41]《中央導報》第5期,1928年。
[42]《汪精衛(wèi)文集》之四,上海光明書局1929年版,第35頁。
[43] 陳公博《黨的改組原則》,載《革命評論》第10期,1928年7月8日。
[44] 肖淑宇《開明專制與民主集權》,載《革命評論》第16期,1928年8月。
[45] 戴季陶《告國民黨同志并告全國國民》,1925年7月23日。
[46]《中國國民黨中央執(zhí)行委員會第二屆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擴大會議速記錄》(油印件)。見楊天石《蔣介石與南京國民政府》,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7年版,第117頁。
[47]《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8卷,人民出版社1964年版,第34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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