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力建:中國人為什么不愛國
發(fā)布時間:2020-06-20 來源: 感恩親情 點擊:
最早提出“三民主義”(民有、民治、民享)的是美國總統(tǒng)林肯,孫中山后來經過提煉,形成民國式的“三民主義”(民族、民權、民生),100多年后的今天在胡溫的領導下,新提出的“三民主義”(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更加貼近民生。每一個轉變都具有劃時代的意義,都是人類的重大進步。
然而,現在有一個比較尷尬的情況是:國民似乎并不信任自己的國家,并不熱愛自己的國家,紛紛跑去移民。一些政府部門寧愿把資金去投資、借錢給其他國家,也不投放在本國的民生保障上。
數據顯示:近年來,中國人申請移民的人數漸漸增加,在國家不允許雙重國籍的限制下,以及不合理的戶籍政策桎梏下,爭著獲得歐美國家國籍的觀念也逐漸成為潮流。在上世紀80年代初,隨著中國開始擺脫長達30多年的封閉狀態(tài),中國人開始涌向一些傳統(tǒng)的移民地,如北美。粗略計算,移居在外的國民超過百萬人,以每人帶走100萬-1000萬計,流失在外的的財富將達到10萬億-100萬億之巨,這絕非危言聳聽。
為什么這么多國民選擇移民?筆者認為,其主要原因是國人對自己的國家沒有安全感和歸屬感,甚至是有些失望。具體說來:一是國民權利沒有獲得公平對待。繁瑣的制度和手續(xù),不公正的地域區(qū)別待遇,使國民產生厭惡、排斥和抵抗的情緒。
二是國民對自己國家缺乏信任和安全意識,在中國,即使憲法規(guī)定的國民權利,比如言論自由和物產權等,以及強調了百余年的農民土地所有權問題,依舊沒有獲得嚴格保障和切實解決,權利與權力比較下來,權利總是不斷做出讓步。致使國民經常浮生危機感,對本國的司法制度實施缺乏信心。相反在歐美國家,法律規(guī)定的權利你都可以完全享有,并且誰也不能隨意剝奪你的正當權利,司法機構保證你的正當權利絲毫不受侵犯,否則即屬違法。
事實上,一個國家的發(fā)展和壯大是需要一種規(guī)則約束的,這個規(guī)則就是憲政。制定一部好的憲政法律,維護憲政的權威性,以憲政來平衡社會矛盾和不公待遇,保證國民的權利得以落實。依法治國、以人為本,不僅從政府層面,或者群眾層面,都是皆大歡喜的結局。在這方面上,臺灣確實做得很好。龍應臺先生曾講了個典型事例,說在臺灣任何一名國民,低至農夫,都了解陳水扁被羈押的情況和司法程序。那么回望中國,其實連憲法的普及也是寥寥可數而已。因此,以民主制度來帶動社會的發(fā)展,來確保國民權利,是最合適最理想的管理方式。
面對這個國民問題老大難,解決的方法概括起來是“四化規(guī)則”。就是:“資本陽光化、稅賦均衡化、公民一體化、華僑國民化”。
簡單闡述,所謂“資本陽光化”,就是應積極推動政府官員財產的透明化、陽光化管理,鼓勵和要求官員積極進行財產申報。只要在規(guī)定的時間里進行財產完全申報,現有財產就歸官員所有,不再進行追究。這樣做雖容易引起爭議,但也不失為好辦法,而在此之后官員還有不明財產收入,則必做嚴懲。
所謂“稅賦均衡化”,就是要求各地的稅賦收取標準要統(tǒng)一,并且稅和費應該合并或者單收一項,太多的收費會動搖企業(yè)的創(chuàng)業(yè)信心,進而影響經濟發(fā)展。根據福布斯雜志推出了2009年全球稅負痛苦指數排行榜,中國大陸排名全球第二稅負痛苦地,排名第一的則是法國?梢,中國大陸的稅賦問題實在太重,國民很難承擔得起。將稅賦均衡化合理化,是保障民生最直接最有用的措施。
而“公民一體化”則要求每一位中國國民,無論在什么地區(qū)什么身份,只要是在中國國土上生活的,其基本權利都應該是一致的均等的,而不因省內省外的限制以及身份等級上的差異有所區(qū)別。憲法所規(guī)定每個公民依法享有的各項權利,都應該落到實處而不是紙上談兵。從最基本的教育、社會保障上,推動公民權責一體化的順利實施。
“華僑國民化”主要面對國外中國人群體,國內現有的對華僑的保護和回鄉(xiāng)手續(xù)依舊非常繁雜,臺灣要有臺胞證、港澳地區(qū)要辦回鄉(xiāng)證、華僑要辦僑民證,回去一次就要一系列證明以及簽證,否則則無法實現“常回來看看”“家人團聚”之心愿。這就等于給想要尋根、歸根的僑胞們筑起了堅實的圍墻,這些不合理的規(guī)章制度應予廢除。
在許多人看來,歐美國家就是一個安全的溫床,一道堅實的壁壘和屏障,不需要過于擔心財產、人身的安全問題,更不需要擔心法律程序不公正不合理,而生養(yǎng)他們的這片土地卻只是挑戰(zhàn)法律制度的試驗田,是冒險家的樂園。這個想法猶如沉重痛擊,擊碎赤誠愛國之心。如果國家之于國民有歸屬感及安全感,“新三民主義”和“四化”都得以落實,國民就真正長治久安、安居樂業(y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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