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俗鬧婚:女性矮化與人性中的“平庸之惡”
發(fā)布時間:2018-06-23 來源: 感恩親情 點擊:
結婚這么純潔的事,被鬧婚弄臟了
近日,網上熱傳的一段視頻讓人驚訝又憤慨:在江蘇鹽城某酒店的宴會廳上,新娘的公公喝醉了酒,摟著新娘肩膀走向舞臺前方。在婚禮主持稱贊新娘“大方得體,也知道入鄉(xiāng)隨俗”后,公公突然抱住兒媳,一個反身做出了親吻的動作。這段視頻經網友傳到網上后引發(fā)了熱傳和激烈的爭議。
婚禮作為一樁神圣而又幸福的事,本該是人一生中最甜美的回憶。但在我國很多地方,卻一直有著“鬧婚”的習俗。顧名思義,“鬧婚”帶有戲弄的成分,賓客們往往會讓被“鬧”的對象做些難為情的、尷尬的事以圖個開心。起哄灌酒是最常見的,讓新郎做俯臥撐、讓新娘咬吊線蘋果等也算不上是惡意。但另外一些舉動,卻讓人越琢磨越覺得不對味兒。
比如,之前在網上鬧得沸沸揚揚的“柳巖伴娘事件”。包貝爾婚禮的伴娘柳巖險些被新郎包貝爾和伴郎韓庚、王祖藍、杜海濤給扔進泳池。柳巖身穿薄紗抹胸,如果跌入池中必然會濕身走光顏面無存,而且在大庭廣眾下被幾個男人扯手抬腳地舉起來,對一個未婚女子來說絕不是什么好玩兒的事。柳巖勉力掙扎卻難敵眾“郎”的七手八腳,幸好同為伴娘的賈玲沖出來將她緊緊護在身后,才讓她免遭厄運。
這段視頻一經流出,當即引發(fā)了廣大網友的聲討,大家紛紛譴責包貝爾等人缺乏尊重女性的意識。盡管已經群情激憤,但當時在場的一些明星還是對此認識不夠,辯稱說鬧婚這件事兒只是“玩兒得比較開”“大家都沒有惡意”,甚至有人出言抨擊網友“圣母心泛濫”。
到底有沒有惡意?玩兒得僅僅是“比較”開嗎?讓我們簡單回顧一下近兩年在各地發(fā)生的幾起有名的“婚禮恐怖故事”:
一名西安的伴娘被兩名男子控制在車內強行摸胸猥褻,伴娘不斷大哭尖叫,而兩名男子發(fā)出陣陣笑聲,另有一人拍攝視頻;
16歲的泰安高中生小麗為同學哥哥趙某的婚禮做伴娘,十幾名新郎的朋友在“鬧伴娘”時,扒光了她的衣服,隨后在她身上亂摸。事件發(fā)生幾天后,小麗的情緒仍很不穩(wěn)定,多次想輕生,不管白天還是晚上都需要母親寸步不離地守著;
90后的小張姑娘去廣東清遠給好朋友當伴娘的時候,被一個伴郎在玩兒游戲時按倒在地上用力撫摸后背,這時其他男子不但沒有幫忙阻攔,反而一起加入了這個“游戲”,七八雙手伸進小張的衣服里,玩兒得不亦樂乎;
廣東肇慶的一名伴娘被伴郎的“兄弟團”用滅火器對著臉猛噴,盡管這名女子一直試圖逃離,卻始終逃不掉眾人的“連環(huán)轟炸”,新娘十分生氣卻沒法阻止,隨后不斷有群眾圍觀起哄,甚至還有人手持彩帶加入混戰(zhàn)……
鬧婚習俗在中國婚禮上是如此普遍,也正是這種普遍,才讓人們患上了“道德感麻痹”的病。
何謂“道德感麻痹”?我們作為社會的一分子,一般都會具備一定的道德意識。我們會知道哪些事是對的,應該被提倡,哪些事是錯的,應該被譴責。但是,人同時也具有思維慣性,如果有一件在我們眼中約定俗成的事,那么我們的道德敏感性就會減弱,對其中的錯誤因為“熟視”而“無睹”。很多很不合理的現象就是因為這樣而一直留存著,低俗鬧婚便是其中之一。
低俗鬧婚,背后是根深蒂固的女性矮化
鬧婚,鬧的是誰?在古代,鬧婚也叫“鬧新娘”或“鬧洞房”,在封建時期是一種用來增進因缺少婚前交往的新婚男女感情的手段。而隨著女性地位的提升,人們在婚禮中不再對新娘采取過分的行為,但由于伴娘往往會幫著新娘擋酒、傳話、化解尷尬,在現代,“鬧新娘”也就逐漸演變成了“鬧伴娘”。
總之,鬧婚鬧的大多是女性,而目的呢,就是為了讓大伙兒高興、活躍氣氛。但被鬧的女性高不高興呢?那不重要。整場婚禮的舉辦都變成了賓客的狂歡,大家想看的喜慶事兒總要有人去完成,也總要有人做出一點兒犧牲,不然樂子從哪兒來呢?
但問題是,在網上搜索“鬧婚”詞條,得出的結果往往充滿了濃濃的性暗示。大眾眼中的樂子通常帶有一絲低俗和大尺度的色彩,甚至模糊了道德的邊界。而在鬧婚習俗中被麻痹了的道德感,正說明了這種物化女性、貶低女性的價值觀在國人的心中是多么的隱秘而又根深蒂固。
眾所周知,在世界歷史上,女性的地位一直比男性低,隨著文明的進步,女權運動才在這200年中逐漸興起,為女性爭取到了越來越多的權益。但進步并不代表著問題已經得到了全面的解決,放眼望去,女性在職場的上升通道比男性狹窄,在婚姻家庭中處于從屬地位等情況比比皆是。在一些相對落后的國家和地區(qū),“女人是男人的私有財產”“女人就該聽男人的話”等觀念依然深入人心。人們未必會堂而皇之地將它們訴諸于口,但心里卻可能覺得理所應當。
而且,從心理學的角度來看,很多低俗鬧婚的習俗其實是在變相地宣泄看客們內心壓抑的攻擊欲望與性的沖動。在過往的年代里,嚴肅壓抑的社會風氣使人們平日里謹言慎行,不敢輕易越雷池半步。但攻擊性與性沖動是每個人的本能,更何況,哪里有壓迫,哪里就有反抗,如果將這些負面的力量一直死死壓著,一旦堤壩被沖垮,造成的傷害將非常大。治理洪水有“堵不如疏”一說,對待這些人性中的負面力量也是如此。因此,在那些壓抑的年代,只有在諸如婚禮、聚會等場合,人們才能發(fā)泄自己心中被壓抑許久的沖動與情緒,低俗鬧婚才會應運而生,并因為約定俗成而漸漸固化下來。
物化、貶低女性的殘留風俗以及宣泄內心負面力量的需要,都容易使人們在低俗鬧婚中產生“道德感麻痹”,難以發(fā)現其中的不妥。因此,伴郎團們鬧柳巖時才顯得那么理直氣壯,也因此,那個醉酒的公公才會在大庭廣眾之下做出如此惡俗、猥瑣之舉,并引得看客拍掌叫好。
人性里的“平庸之惡”
絕大多數人在冷靜理智的情況下,都會做到尊重他人、不隨意侵犯他人權益。但在類似鬧婚現場般“法不責眾”“群情激動”的情境下,人的理性就會被大大削弱,這時,人性中的攻擊性便悄悄抬頭,借此機會宣泄平日里積壓的種種負面情緒。
然而,“眾口爍金,積毀銷骨”,起一聲哄很容易,動一下手胡鬧也很簡單,但如果它們匯集起來,就足以給當事人的心靈以巨大的打擊。人內心的承受力是很有限的,很多人無法與當事人感同身受,所以才認為 “沒多大事兒”。電影《搜索》告訴了我們,網絡暴力有多么可怕,這還只是停留在言語層面,而那些遭遇了鬧婚而身心受創(chuàng)的新娘、伴娘們則讓我們明白,人們的起哄、拉扯、摸抱可能會成為她們這一輩子揮之不去的噩夢。
所以,要杜絕低俗鬧婚這類事件的發(fā)生,光靠譴責是沒有用的。我們必須從根本上意識到人性中陰暗面的存在。人性中既有善又有惡,可很多犯下罪惡的并不是大奸大惡之人,而是那些“平庸之人”。
漢娜·阿倫特在《耶路撒冷的艾希曼》一書中提出了“平庸之惡”的概念,譴責的正是上述這種“道德感麻痹”之人。我們要深刻地認識到,幾千年來物化女性、貶低女性的封建思想依然殘存于我們的潛意識之中,而人類的性沖動與攻擊性更是與生俱來、無法消除。這不是喊幾句“尊重女性”“尊重人權”等空泛口號就可以解決的。
所以,若想不隨波逐流甚至犯下低俗之錯,我們應該在實際行動中時刻有意識地提醒自己,要理智地權衡當下的行為,并且注意疏導自身情緒,找到合理的宣泄壓力渠道,這樣才有可能在事情發(fā)生的當下保持理智、冷靜,防止自己也因“道德感麻痹”做出“群情激憤”的低俗舉動,傷害到無辜的人。
文明的進步是緩慢而艱難的,它需要我們每一個人以踏踏實實的努力來一步步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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