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曾公亮傳 [宋史·曾公亮傳,閱讀附答案]
發(fā)布時間:2019-01-25 來源: 感悟愛情 點擊:
曾公亮,字明仲,泉州晉江人。舉進士甲科,知會稽縣。民田鏡湖旁,每患湖溢。公亮立斗門,泄水入曹娥江,民受其利。以端明殿學士知鄭州,為政有能聲盜悉竄他境至夜戶不閉嘗有使客亡囊中物移書詰盜公亮報吾境不藏盜殆從之者廋耳索之果然 公亮明練文法,更踐久,習知朝廷臺閣典憲,首相韓琦每咨訪焉。仁宗末年,琦請建儲,與公亮等共定大議。密州民田產銀,或盜取之,大理當以強。公亮曰:此禁物也,取之雖強,與盜物民家有間矣。固爭之,遂下有司議,比劫禁物法,盜得不死。契丹縱人漁界河,又數通鹽舟,吏不敢禁,皆謂:與之校,且生事。公亮言:萌芽不禁,后將奈何?雄州趙滋勇而有謀,可任也。使諭以指意,邊害訖息。英宗即位,加中書侍郎兼禮部尚書,尋加戶部尚書,帝不豫,遼使至不能見,命公亮宴于館,使者不肯赴。公亮質之曰:錫宴不赴,是不虔君命也。人主有疾,而必使親臨,處之安乎?使者即就席。熙寧三年,拜司空兼侍中,河陽三城節(jié)度使,明年,起判永興軍。居一歲,還京師。旋以太傅致仕。元豐元年卒,年八十。帝臨哭,輟朝三日,公亮方厚莊重,沉深周密,平居謹繩墨,蹈規(guī)矩;然性吝嗇,殖貨至巨萬,初薦王安石,及同輔政,知上方向之,陰為子孫計,凡更張庶事,一切聽順,而外若不與之者。常遣子孝寬參其謀,至上前略無所異,于是帝益信任安石。安石德其助己,故引擢孝寬至樞密以報之。蘇軾嘗從容責公亮不能救正,世譏其持祿固寵云。
(節(jié)選自《宋史曾公亮傳》)
4.下列對文中畫波浪線部分的斷句,正確的一項是(3分)( )
A.為政有能聲/盜悉竄他境/至夜戶不閉/嘗有使客亡橐中物移書/詰盜/公亮報/吾境不藏盜/殆從者之廋耳/索之/果然/
B. 為政有能聲/盜悉竄他境/至夜戶不閉/嘗有使客亡橐中物/移書詰盜/公亮報/吾境不藏盜/殆從者之廋耳/索之/果然/
C.為政有能聲/盜悉竄/他境至夜戶不閉/嘗有使客亡橐中物移書/詰盜/公亮報/吾境不藏盜/殆從者之廋耳/索之/果然/
D.為政有能聲/盜悉竄/他境至夜戶不閉/嘗有使客亡橐中物/移書詰盜/公亮報/吾境不藏盜/殆從者之廋耳/索之/果然/
5.下列對文中加點詞語的相關內容的解說,不正確的一項是(3分)( )
A.首相指宰相中居于首位的人,與當今某些國家內閣或政府首腦的含義并不相同。
B.建儲義為確定儲君,也即確定皇位的繼承人,我國古代通常采用嫡長子繼承制。
C.古代朝廷中分職設官,各有專司,所以可用有司來指稱朝廷中的各級官員。
D.契丹是古國名,后來改國號為遼,先后與五代和北宋并立,與中原常發(fā)生爭端。
6.下列對原文有關內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確的一項是(3分)( )
A.曾公亮初入仕途,為民興利除弊,他進士及第后任職會稽縣,當時湖水常常外溢,民田受害,他興修水利工程,將水引入曹娥江,民眾因此得益。
B. 曾公亮久經歷練,通曉典章制度。他熟知朝廷政務,首相韓琦每每向他咨詢;密州有人偷盜民田產銀,他認為判處死刑過重,據理力爭,最終改判。
C.曾公亮防患未然,止息邊地事端。契丹違約在界河捕魚運鹽,他認為萌芽不禁終將釀成大禍,派使者偕同雄州趙滋前往調解,邊地雙方得以相安無事。
D. 曾公亮老謀深算,暗中為子孫計。他為人深沉,思慮周密,曾舉薦王安石,安石受到寵信,他考慮子孫前程,不露痕跡地處處隨順安石,終于得到回報。
7.把文中畫橫線的句子翻譯成現代漢語。(10分)
(1)錫宴不赴,是不虔君命也。人主有疾,而必使親臨,處之安乎?
(2)蘇軾嘗從容責公亮不能救正,世譏其持祿固寵云。
參考答案
4、B
5、C
6、C
7.(1)譯文:賜宴不到場,這是對君主命令的不敬,君主有病,卻一點要他親臨宴會,做這樣的事能心安嗎? 宋史·危稹傳 閱讀答案附翻譯宋史·安丙傳 閱讀答案附翻譯宋史·許仲宣傳 閱讀答案附翻譯宋史·章頻傳 閱讀答案附翻譯白重贊,憲州樓煩人(宋史) 閱讀答案附翻譯
(2)譯文:蘇軾曾從容地責備公亮不能糾正弊病、詩人譏諷他保持祿位加固寵幸。
翻譯
曾公亮字明仲,泉州晉江人。推舉為進士甲科,知會稽縣。老百姓在鏡湖旁種田,每每擔心鏡湖泛濫。曾公亮設置斗門,將湖水泄入曹娥江,老百姓享受到他的好處。由于父親在會稽境內買田而犯有過失,貶官監(jiān)湖州酒。很久以后,成為國子監(jiān)侍講,改為諸王府侍講。一年后,應當按照舊例考試館職,單獨進獻自己所寫的文章,授集賢校理、天章閣侍講、修起居注。提升天章閣待制,賜予金紫衣。在這之前,待制不改變服裝。仁宗當面賜給曾公亮金紫衣,說:朕于講席賞賜你,是由于尊重寵愛儒臣。于是主管制誥兼史館修撰,為翰林學士、判三班院。三班院的屬吏都很鄙陋,不賄賂就辭謝不可,貴族子弟,大多依靠勢力請求拜見。曾公亮選取前后章程,依據情況辦事,屬吏不能插手。以端明殿學士知鄭州,治理政事有才能因而聲名在外,盜賊全部逃竄到其他州縣,以至于晚上不關閉大門。曾經有過客丟失橐中財物,發(fā)布文書詰查盜賊,曾公亮上報:我所轄境不窩藏盜賊,恐怕是同行的人隱藏起來了吧。進行搜查,果然如此。又任職翰林學士、知開封府。不久,升為給事中、參知政事。兼任禮部侍郎,升為樞密院。嘉..六年(1061),授職吏部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
曾公亮明練文法,任職以后,熟悉懂得了朝廷臺閣的規(guī)章,首相韓琦經常咨詢訪問他。仁宗末年,韓琦請求設置皇儲,與曾公亮等共同商定大計。密州民田盛產銀子,有人偷取銀子,大理寺把他們當作強盜。曾公亮說:這是禁物,偷取銀子雖然是強盜行為,與從百姓家中盜取財物有區(qū)別。為此事展開爭論,于是就下達給有司議論,比照搶劫盜竊財物的法律,盜取銀子不判死刑。起初,東州人大多因此法被處死刑,從這以后就沒有死刑了。
契丹指使人在界河捕魚,又多次開通鹽船,官吏不敢禁止,都說:和他們較量,將要生事。曾公亮說:剛開始時不禁止,以后將怎么辦呢?雄州趙滋勇敢有計謀,能夠勝任。派人告訴趙滋,邊境禍害終于平息了。英宗即位,任中書侍郎兼禮部尚書,不久兼任戶部尚書。仁宗身體不適,遼國使者到來不能接見,讓曾公亮在館中設宴,使者不愿赴宴。曾公亮質問使者說:賜宴不赴,這是對君主的不恭敬。君主有病,卻一定要讓他親自設宴,能處之安然嗎?使者于是赴宴。神宗即皇位,加門下侍郎兼吏部尚書。
熙寧二年(1069),任昭文館大學士,累封為魯國公。由于年老請求離職,熙寧三年九月,授職司空兼侍中、河陽三城節(jié)度使、集禧觀使。第二年,判永興軍。在這之前,慶州士兵叛亂,被誅殺,但余黨到處逃跑,從陜西以西都警惕戒備。檢閱義勇,增加邊境守兵,移內地租賦,人情騷動。曾公亮鎮(zhèn)靜對待,依次上奏罷免,專門裁減抑制多余的費用。長安豪強喜歡制造謠言,聲稱士兵埋怨削減費用,打算在元宵夜勾結其他軍隊發(fā)動叛亂,邦人十分恐慌。有人勸曾公亮不要出游,曾公亮不為所動,張燈盡情觀賞,和賓客佐僚直到傍晚才回來。任職一年,回到京師,很快就以太傅致仕。元豐元年(1078),去世,終年八十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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