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改革暴露皇帝的新裝 個稅改革
發(fā)布時間:2020-04-02 來源: 感悟愛情 點擊:
我國目前實行的個稅體制劫貧濟富、依附于傳統(tǒng)的行政征收體系,與信用社會沒有契合之點。個稅改革迫在眉睫。 上調(diào)個稅起征點是技術(shù)細節(jié)。只要有助于緩解貧富分化、只要有助于財產(chǎn)透明的制度,都是個稅改革中的好制度。目前我國之所以在個稅起征點上爭執(zhí)不斷,是因為在根本制度的改革上無法取得突破。
上調(diào)個稅起征點的呼聲越來越大,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頗有勇氣地表示,單純上調(diào)個稅起征點是個很糟糕的主意,因為從繳納的絕對數(shù)字上看無異于劫貧濟富。
這不是新理由。去年,財科所課題組發(fā)布《我國個人所得稅基本情況》,強調(diào)提高個稅起征點于低收入階層不利。比如將扣除標準提高至3000元/月,月薪為5000元的納稅人稅負減少100元/月,月薪為10萬元的納稅人稅負減少350元/月。這份調(diào)查不見森林,雖然從繳納的數(shù)額上看是高收入者獲利,但從絕對比例上看,少交部分在低收入者收入中所占的權(quán)重更大。同時,提高個稅起征點,會讓個稅收入急劇萎縮,高收入階層納稅占總體稅收的比例大幅提升。
筆者承認,單純提高個稅起征點無法解決中國個稅劫貧濟富的逆向機制,還必須伴隨著信用體制與稅率的全面改革,但在后兩個改革遲遲無法破冰的情況下,提高個稅起征點,或者把個稅起征點與CPI掛鉤,起碼證明了政府保護低收入階層購買力的誠意。否則,不久就會鬧出最低工資者還得納個人所得稅的笑話。
一直以來,中國的稅收征收體現(xiàn)的都是低誠信社會中廣覆蓋、多征收的精義,也就是廣種收,收到多少算多少,結(jié)果是工薪階層為所得稅做出了最大貢獻。
財政部的研究報告證實了這一點。據(jù)統(tǒng)計,1998年,我國城鎮(zhèn)職工年平均工資為7479元,2007年為24932元。1998年工薪所得納稅人次為1.09億人次,2007年上升為8.5億人次。2005年,全國年工資收入25萬元以上的納稅人占工薪收入納稅人數(shù)的比例接近5%,繳納的稅款占工薪所得項目總稅額的約15%;2007年對工薪所得征收的個稅收入中,適用20%(含)以上稅率(即月工薪應(yīng)納稅所得額在5000元以上)的納稅人次占工薪所得總納稅人次的4.43%,繳納稅額卻占工薪所得總稅額的44.44%。目前我國個人所得稅中工薪所得稅占45%~47%,而工薪收入占總收入的比重只有1/3,絕大部分的收入在納稅的范圍之外,意味著以個人所得稅調(diào)節(jié)貧富差距的手段基本失效。
不僅如此,由于資本利得稅等方面的不匹配,我國在資本與貨幣市場的暴利階層,可以享受低稅待遇。
個稅是中國稅收中一件華麗的皇帝新衣,名為讓利于民,實則讓利于灰色收入階層。
由于財產(chǎn)收入普遍的不透明,財產(chǎn)申報制度遲遲未能向全社會公開,因此,個稅收入成為變相的人頭稅,所有有工作的人在每月領(lǐng)薪水時,由所在單位代扣代繳。游離在單位薪酬體系之外的將近6萬億的灰色收入不在納稅的范圍之列。那些壟斷國企的體制內(nèi)員工,月薪只有2000元,福利倒可能有3000元,更不必說擁有尋租權(quán)利的人灰色收入到底有多少。
只要財產(chǎn)申報的死結(jié)不解,個稅改革就會面臨重重阻力。我國實行12萬元以上高收入人群自行納稅申報,但效果不如人意,所有不愿申報者可以振振有辭地為自己辯解,上不行則下不效,普通公民沒有必要搶在官員之前充當申報財產(chǎn)與納稅的急先鋒。
失信的文化越演越烈,成為中國信用體系中的頑疾。中國的信貸體系如果沒有抵押品幾乎無法運轉(zhuǎn),我國的稅收體系如果不是代扣代繳而是自行征收,基本上形同虛設(shè)。這出租房的收入稅就可見一斑。正因為普遍的不誠信,財政與稅收部門更加依賴行政代扣代繳模式,起碼還能旱澇保收。惡性循環(huán)愈演愈烈。
要打破循環(huán),就必須打破依附在單位結(jié)構(gòu)中的稅收體制,建立進入信用社會依靠自覺申報與監(jiān)管、懲罰的機制,從官員的財產(chǎn)申報制度開始,建立全體公民的財產(chǎn)信用體制與評級。而后建立家庭納稅制,減少納稅的層級,提高每個層級的稅率。
提高個稅起征點、培育中產(chǎn)收入階層是十二五期間的重要政策,是中國稅費改革至關(guān)重要的一環(huán)。提高個稅起征點是切入點,關(guān)鍵是建立全民信用體制,否則就是用一件皇帝的新衣替代另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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