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偉時:現代化與中國的歷史教科書問題

        發(fā)布時間:2020-05-19 來源: 感悟愛情 點擊:

          

          21世紀的中國人,面對的是順之者昌、逆之者困的全球化趨勢。與此同時,中國的現代化事業(yè)進入了關鍵時刻。在這個年代,決定公民和國家發(fā)展成敗利鈍的最重要條件是公民一舉一動無不受其制約的制度環(huán)境;
        但公民的心智狀態(tài)對自己乃至國家和社會發(fā)展的影響也十分巨大。

          20世紀70年代末,在經歷了反右派、大躍進和文化大革命等史無前例的三大災難后,人們沉痛地發(fā)覺,這些災難的根源之一是:“我們是吃狼奶長大的。”20多年過去了,偶然翻閱一下我們的中學歷史教科書,令我大吃一驚的是:我們的青少年還在繼續(xù)吃狼奶!這突出表現在我們的教科書在論述近代中國與外國和外國人的關系的時候,幾乎沒有什么自我反省的精神。

          正確處理國際關系,是完成現代化這個歷史重任的必要條件。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外交政策總的說來是比較理性的。如果我們的學校通過教科書不斷向小公民進行非理性的鼓動,與正確的抉擇背道而馳,說不定那一天一定會嘗到無法預料的苦果。

          “以史為鑒”、“前事不忘,后事之師”,這是中國人耳熟能詳的名言。屈辱、挫折、兵連禍結、前仆后繼,一部中國近代史蘊藏著多少血淚和經驗教訓!我們有責任將歷史真實告訴我們的青少年,讓他們永志不忘。這是幫助他們成為現代公民的必由之路。如果天真純潔的孩子吞食的竟是變味乃至有意無意假造的丸丹,而其中大多數大都無緣重新學習,只能讓偏見伴隨終生,甚至因而誤入歧途;
        這樣的損失是難以數計和無法彌補的。不幸,現行的《中國歷史》教科書正在扮演這樣的角色。

          為了現代化順利進行,現在是正視我們自己的歷史教科書問題的時候了。這不是危言聳聽,請從幾個具體的歷史事件談起。

          

          火燒圓明園是不是不可避免的?

          

          火燒圓明園是英法侵略軍犯下的不可饒恕的罪行;
        也是中國人民心頭無法磨滅的創(chuàng)傷。事情為什么會弄到如此地步?140多年過去了,我們理應冷靜地考察雙方的應對得失,吸取教訓,讓各國人民更好地共處。這一事件是“第二次鴉片戰(zhàn)爭”的惡果之一。人民教育出版社歷史室編著的《中國歷史》第三冊,是被普遍采用的九年義務教育三年制初級中學教科書。它是這樣評述這次戰(zhàn)爭的:

          1.關于戰(zhàn)爭起因:這部教科書寫道:“1856年3月,法國天主教神甫馬賴,潛入廣西西林地區(qū)胡作非為,被當地官吏處死。這就是所謂的‘馬神甫事件’。后來,法國以此為借口,伙同英國發(fā)動侵略戰(zhàn)爭。同年10月,廣州水師在中國商船‘亞羅號’上,緝捕了海盜和水手。英國領事無端干涉,硬說‘亞羅號’是英國船要求中國方面釋放被捕的人,并向英方賠禮道歉。兩廣總督葉名琛怕事態(tài)擴大,釋放了被捕的水手,但拒絕道歉。這就是所謂的‘亞羅號事件’。1856年10月,英國首先挑起戰(zhàn)爭,炮轟廣州,第二次鴉片戰(zhàn)爭開始。”1

          這里說的亞羅號事件大體符合歷史事實。至于殺法國天主教神甫馬賴(Auguste Chapdelaine),至今仍是一筆糊涂帳。馬氏是1856年2月29日被廣西西林代理知縣張鳴鳳所殺的。直至法國公使查問,張鳴鳳仍然矢口否認,說根本沒有這回事!致使廣西按察使和兩廣總督到了1858年初還信以為真,據此回答法國法國公使和上奏朝廷。21844年10月訂立的中法《黃埔條約》規(guī)定,法國人只準在五口通商的雙方“議定界址內”活動,“法蘭西無論何人,如有犯此例禁,或越界,或遠入內地,聽憑中國官查拿,但應解送近口法蘭西領事官收管;
        中國官民均不得毆打、傷害、虐待所獲法蘭西人,以傷兩國和好!3馬氏1842年起,便到西林傳教,《黃埔條約》訂立后仍不離開,這是違反條約的錯誤行為。但把他處死,顯然是西林地方官員的“胡作非為”,違反了應把拘捕的法國人解送領事的條約義務。直至現在人們仍無法確定馬氏確有該處死刑的哪些犯罪行為。4按照程序正義優(yōu)先的法學觀點,中方無疑理虧。教科書對此事的評述是不準確的。

          還要指出,這些都不過是導火線。教科書只字不提引發(fā)這次戰(zhàn)爭的兩條根本原因:一是英國政府要求清政府忠實履行《江寧條約》的規(guī)定,其中重要一點是讓英國官員和商人可以自由進入廣州城。讓洋人進城,現在看來,完全是不值一提的小事;
        當時在五口通商的其他四口盡管也有過大小不一的糾紛,但都一一化解,沒有釀成巨禍。唯獨在廣州,卻驚動朝野上下,鬧得天翻地覆,開各地反入城斗爭的先河,歷時十多年無法解決,直至兵戎相見,喪權辱國!二是《望廈條約》規(guī)定:“所有貿易及海面各款恐不無稍有變通之處,應俟十二年后,兩國派員公平酌辦。” 《黃埔條約》亦規(guī)定:“若有應行更易章程條款之處……核計滿十二年之數,方可與中國再行籌議!毙薷挠嘘P的通商條款,本屬平常外交事務,清政府也一再拖延,加深了雙方的矛盾。

          關于挑起這次戰(zhàn)爭的原因,當時的有識之士就有所反思。深悉內情的薛福成沉痛地說:“英人初志在得入城見大吏,借以通隔閡、馭商民,乃粵民一激再激,葉相(葉名琛)復一誤再誤,使拱手而有粵城……益知中國易與,遂糾法、俄、美三國兵船北上,駛入大沽,阻我海運,立約而還……粵民激于前此大府議和之憤,萬眾一辭,牢不可破,必阻其入城一事以為快,屢請屢拒,紛紜者二十年,而大沽之失,天津之約,皆成于此,由今觀之,甚無謂也!5晚清曾國藩、李鴻章、馮桂芬、郭嵩燾等人屢以“勿以小嫌釀大釁”相告誡,其中就包含了以廣州反入城斗爭為開端的慘痛教訓。不講廣州的反入城,這次戰(zhàn)爭的爆發(fā)就不可能講清。19世紀的一些中國人對此已經有所認識,21世紀的中國教科書卻仍然視而不見,可謂咄咄怪事!

          同屬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的中學歷史教科書就比大陸的編得高明。它把這次戰(zhàn)爭的起因歸結為四點:1,外人入城問題。2,續(xù)修條約問題。3,阿羅號船事件。4,馬賴神父事件。6這樣說符合歷史實際,無損中國國家利益,有利于年輕一代學會冷靜地分析歷史問題,顯示出編者是合格的歷史學家。香港的教科書不難找到,按常理大陸的編者應該看過。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為什么不向這些本國的同行學習呢?

          2.關于戰(zhàn)爭過程。1858年,在大沽被占,英法侵略者兵臨天津城下,英法俄美等國先后迫使清政府簽訂了《天津條約》。雖然喪失了不少利權,問題總算有個著落,雙方還議定翌年在北京互換批準書,徹底完成法定程序。如果照雙方的協(xié)議辦理,導致火燒圓明園的英法聯軍再一次入侵完全可以避免?墒牵l也沒有料到純屬程序性的最后一步還會節(jié)外生枝,招來更大災禍!教科書是這樣寫的:“1859年,英國公使和法國公使各率一支艦隊北上大沽口,準備進京換約。清政府指定換約代表由北塘登陸,經天津至北京,并要求各兵船武裝人員不得登岸。英法公使卻仗恃武力,堅持要從大沽口溯白河進京。他們蠻橫地率艦隊闖入大沽口。防守大沽炮臺的士兵開炮打擊入侵者。炮彈準確地落在侵略軍的軍艦上,打沉了四艘,打壞了六艘,其余三艘掛起白旗逃跑了。在炮戰(zhàn)的同時,侵略軍900人企圖登陸,也被打退。侵略軍死傷幾百人。大沽一帶人民冒著槍林彈雨,給戰(zhàn)士送餅送面,表現了高度的愛國熱情!7在編者筆下,這是一曲愛國英雄進行曲,主角是士兵和普通百姓?墒,稍加推敲,便破綻百出。

          從后果看,這一仗顯然打錯了。翌年,英法聯軍再次入侵,招致北京被占;
        圓明園被燒。續(xù)訂《北京條約》,不但規(guī)定原訂的《天津條約》繼續(xù)有效,還招來其他新損失:對英法的賠款分別由四百萬兩和二百萬兩一律增至各八百萬兩;
        割讓九龍司;
        允許法籍傳教士在中國自由傳教,“并任法國傳教士在各省租買田地,建造自便”,為日后連綿不斷的教案種下禍根。如果不打,不是對中國更有利嗎?

          于是,人們理所當然應該追問:公使走那條路進京,真有那么重要,乃致不惜一戰(zhàn)?雙方意見分歧有沒有認真交涉?真的是士兵自行開炮還是奉命行事?如果是前者,這是觸犯軍紀造成嚴重后果的大罪,還是愛國英雄的義舉?如屬后者,是誰胡作非為?

          復按史實,這根本不是什么愛國英雄的壯舉,而是愚昧的咸豐皇帝和僧格林沁親王犯下的大罪;
        而且分歧不是教科書說的走那條路進京,而是要英法使者繞個大彎進天津。當時在僧王幕下的郭嵩燾在日記中留下這樣的記錄:1859年4月10日“怡親王至營……言奉旨密商一語:如夷人入口不依規(guī)矩,可悄悄擊之,只說是鄉(xiāng)勇,不是官兵。予曰:凡事須是名正言順,須緩緩商之。怡邸憒憒可笑。僧邸商酌再三,欲令其由北塘入口,繞道至天津……辯論再三始定局,附片奏明!8《北京條約》訂立后,他更具體敘述了當時的情況:“夷禍成于僧邸之誘擊。去歲之役,先后奉詔旨十余,飭令迎出攔江沙外曉諭。洎夷船入內河九日,僧邸不一遣使往諭。去衣冠自稱鄉(xiāng)勇,薄而擊之。仆陳諫再四,又慮語言不能通曉,兩上書力爭!9曾國藩在對他的幕僚說過:“咸豐九年,洋人來換和約,僧忠親王誘而擊沉其船,天下稱快。十年,夷人復至……京師不守,幾喪天下。某謂僧邸此敗,義當殺身以謝天下矣,”10他們說的情況,同當時在現場的英國公使卜魯斯的報告如出一轍。英法軍艦6月16日已經到達,直到25日早晨才接到直隸總督恒福的照會,而當時軍事行動已經開始。11這些史料可以歸納為這么幾點:

          1. 咸豐皇帝決定在一定條件下,可以讓官兵假扮鄉(xiāng)勇,“悄悄”襲擊洋鬼子。同時,他又十余次下令,要先“曉諭”洋人,先禮后兵。

          2. 僧格林沁忠實執(zhí)行了“悄悄擊之”的旨意;
        但沒有事先曉諭;
        也堅決拒絕手下大臣的勸阻;
        并且是要洋人從北塘登陸,繞道至天津的設計者。

          3. 對這一喪權辱國的橫禍,以曾國藩、郭嵩燾、吳汝綸等為代表(還包括李鴻章、馮桂芬等人)的比較清醒的官僚和士紳,已經有過嚴厲的批評和諷喻。

          令人震驚的是:時至20世紀90年代,我們的教科書編撰者,仍然按咸豐皇帝和僧格林沁的調子唱歌,不同之處僅在把“鄉(xiāng)勇”換成“士兵”!

          說到這里,我們可以回答火燒圓明園是不是可以避免的問題了。面對咄咄逼人的強敵,作為弱勢的大清帝國一方,明智的選擇是嚴格執(zhí)行現有條約,避免與之正面沖突,爭取時間,改革和發(fā)展自己。而當時的政府和士紳,完全被極端愚昧的情緒支配,在小事上制造違約的蠢行,結果釀成大禍。如果清政府決策層和有關的地方督撫不是那么愚昧,這場災禍是可以避免的?墒,朝野上下的認識水平和專制的決策程序,是歷史的積?,不是朝夕所能改變的;
        侵略者的本性又決定了他們不可能成為文明之師;
        于是,這場災禍又是難以避免的。

          

          是愛國壯舉還是摧殘文明和反人道的罪行

          

          再來看看教科書的作者對義和團事件的評述吧!

          教科書正確揭露了“八國聯軍侵占北京以后,燒殺搶掠,無惡不作”;
        “在八國聯軍進攻天津的時候……(俄國)制造了駭人聽聞的海蘭泡大屠殺慘案。俄國軍隊還強占了中國江東六十四屯,殘酷屠殺當地居民!12此外的論述只能說是錯誤連篇。

          1.教科書沒有只字提及義和團敵視現代文明和盲目排斥外國人以及外來文化的極端愚昧的行為。義和團毀電線、毀學校、拆鐵路、燒洋貨、殺洋人和與外國人及外國文化有點關系的中國人……凡沾點洋氣的物和人,必徹底消滅而后快。即使義和團真的立下了“扶清滅洋”的偉大功勛,也不能回避它的這些反文明、犯人類的錯誤,何況正是這些罪惡行徑給國家和人民帶來莫大的災難!這些都是眾所周知的史實;
        也是中國人不能忘記的國恥。而我們的少年兒童必讀的教科書卻偏偏閉口不談。

          教科書也談到拆毀鐵路。它是怎么說的呢?“1900年6月……八國侵略軍2000多人,由英國海軍司令西摩爾率領,從大沽經天津向北京進犯。義和團拆毀從天津到北京的鐵道,奮起狙擊侵略軍。侵略軍在廊坊一帶被義和團包圍,死傷多人,狼狽逃回天津。”13如此說來,拆毀鐵路不過是抵抗侵略者迫不得已的措施。實際情況怎樣?

          1900年5月28日(陰歷五月初一),直隸總督裕祿致電總理各國事務衙門:“二十九夜(5月27日)先聞涿州至琉璃河一帶猝被拳匪將鐵路焚毀,詎今早由琉璃河至長辛店一百余里沿途鐵道車站橋梁并局所洋房,均有拳匪蜂起焚燒”。14與此同時,各地紛紛告急:“刻下電線又阻……至長辛店線阻,由琉璃河至涿州線,被匪徒砍斷,所有電均被阻滯!15他們破壞這些設施完全出于對外來事物的敵視,而不是為了抵抗侵略者不得不采取的應急行動。同時,這類行動波及各地,不是局部性的偶發(fā)現象。也就是說,這是蓄意破壞財產的罪行,而不是某些史家說的抵抗侵略者的功勛。從時間看,西摩爾軍從出發(fā)到被迫撤回天津是6月10日至26日之間的事,而在此之前拆毀鐵路、電線,(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焚燒車站、搶掠財產的急報,已紛至沓來。義和團燒殺搶掠、敵視和肆意摧毀現代文明在前,八國聯軍進軍在后,這個次序是歷史事實,無法也不應修改。

          2.教科書也沒有譴責清政府高級官員及義和團亂殺無辜,燒殺搶掠的野蠻、殘忍的罪行。

          最有代表性的是山西巡撫毓賢的作為。六月初一(6月27日),他將太原洋人辦的醫(yī)院燒掉,同時“將省中洋人,誘令遷居一處。當于教堂內搜出婦女二百一十一口,年老者數人,而五六歲十余歲至二三十歲者居多……于六月十三日,不動聲色,帶領兵勇,前赴洋人聚居之處,親自兜拿。該洋人等尤敢拼力抗拒,奴才麾令勇敢數人,冒死突進,將洋人大小男女四十四口,及同惡相濟的教民十七名,一齊擒獲,立即綁赴市曹,同時正法”!“壽陽縣秦錫圭拏獲滋事之洋人七名口,押解前來,一并將其立正典刑。是晚北門教堂亦為拳民焚燒,省城洋人教堂已無遺跡”!16當時的報刊還報道:“寓晉西人,得京師亂耗。群求毓賢保護。不料竟誘聚而殲之,且手刃數人焉。”17

          毓賢的行為不是孤立的。所有不思進取的頑固分子,都是傳統(tǒng)文化中最落后、野蠻的成分的繼承者;
        如果他們生活在專制制度下,并得到政治權力的支持,災難就不可避免了。這類頑固官僚趁機為非作歹的事例不勝枚舉。例如,輔國公載瀾是奉旨會同載勛、剛毅“統(tǒng)率”京津義和團的宗室,其殘暴就不讓毓賢:“京師亂起,載瀾從拳匪入人家,大索,得氈布及他物,皆以教民論,撲殺之,雖宗室大臣不免”。18

          再看看義和團的所作所為吧。前人早已指出,不能把所有參加義和團的民眾都視為匪徒,他們不少是盲從的愚民;
        但混跡其間的確實不少是土匪和流氓?傆嬙诹x和團事件中,全國各地1900年6月24——7月24日期間,被殺外國人231名,其中兒童53名。19他們大都死于義和團之手。至于中國的教徒(教民)和所謂“二毛子”被殺的更難于數計,其中絕大部分是被義和團殺死的,官兵也殺了一些。僅山西一省,就有中國天主教徒5700余人被殺。20奉天(遼寧)全省“教民人命千余”。21“而直隸(河北)全省殺人焚屋之案,幾于無縣無之。其殺人多者,一縣竟至一、二千名口”!22甚至浙江亦“搶劫、焚毀教民家室至一千余家之眾”。23

          “受害最烈”24的北京,究竟殺了多少無辜同胞,是一筆沒有算清的糊涂帳。當時有關人士留下不少實錄,讓我們看看其中的片斷吧:1900年6月18日“城中日焚劫,火光連日夜……夙所不快者,即指為教民,全家皆盡,死者十數萬人。其殺人則刀矛并下,肌體分裂,嬰兒生未匝月者,亦殺之殘酷無復人理”。25“法國天主堂在西安門內西什庫,剛相(剛毅)嘗督兵攻之,亦不能破,拳實不敢前,嘩噪而已。拳匪既不得志,無以塞后意,乃噪而出永定門。鄉(xiāng)民適趨市集,七十余人悉縶以來;
        偽飾優(yōu)伶冠服兒童戲物,指為白蓮教;
        下刑部一夕,未訊供,駢斬西市。有婦人寧家,亦陷其中,雜誅之,兒猶在抱也……毓鼎上疏力爭之,謂:‘謀亂當有據,羸翁弱婦,非謀亂之人;
        優(yōu)裝玩具,非謀亂之物……’;
        疏入,獄已具”。266月16日“是日九點中,團匪燒大柵欄德記藥房,延燒糧食店、燈市街、觀音寺、珠寶市……共計店鋪四千余家,火至天明未息。匪禁水會救火”。27這個京師最繁華的地區(qū)于是毀于一旦。總的說來,“京師盛時,居人殆四百萬。自拳匪暴軍之亂,劫盜乘之,鹵掠一空,無得免者。坊市蕭條,狐貍晝出,向之摩肩擊轂者,如行墟墓間矣。”28這是所謂義和團“革命”的后果之一。

          開頭,民眾與傳教士和教民的矛盾令人同情;
        可是,他們后來的作為遠遠超過與外來宗教矛盾的界線。那些胡作非為的骨干,已經墮落成為燒殺搶掠嚴重破壞社會秩序和危害人身及財產安全的犯罪團伙。事件過后直至民國初年,朝野各界將這個組織定性為拳匪是有足夠根據的。后來有的人把這一事件稱之為“革命”,表現了急于歌頌革命和人民群眾的可貴熱情,體現了20世紀中國革命對中國知識階層觀念的沖擊。但嚴格從學術角度去考察,這不過是與革命風馬牛不相及的大災禍罷了,要從中尋找革命氣味簡直是緣木求魚。

          3. 令人無法理解的是它對慈禧的專制淫威惹來滔天大禍竟只字不提!

          沒有慈禧的愚昧至極的專制統(tǒng)治,就不會發(fā)生義和團事件那么巨大的國家災難。民間落后的文化現象和各種結社,所在皆有。只要不侵犯他人的自由,不值得大驚小怪。政府機關除了讓各種結社依法登記外,也不必介入。不過,一旦政府官員乃至最高統(tǒng)治者冀圖利用它們,各種奇奇怪怪的事情甚至國家災難就會接踵而至。不是要反對“封建專制”嗎?義和團事件就是專制統(tǒng)治禍國殃民的典型。

          “刀槍不入”、“神仙下凡”,甚至把孫悟空、二郎神等小說中的人物當真之類的鬼話,源遠流長,是中國文化小傳統(tǒng)的重要組成部分。異想天開把這些胡言亂語作為決定國家大政方針的依據,除了體現最高統(tǒng)治者及決策層極端愚昧之外,也顯示了專制政治的本性。義和團興起之初,袁世凱就上奏“其用以惑人者,謂能避槍炮。然迭與鄉(xiāng)團、教民、兵役格斗,一遇槍炮,輒傷斃多人,瓦解鼠竄……其藉以動人者,謂圖滅洋教。然上年春夏間,在曹州、濟寧各屬,掠教民一千一百余家,并掠及平民二百余家。秋冬間在東陽、濟南各屬,掠教民六百余家,亦掠及平民百余家。內多擄架勒贖之案,直與盜匪無異。故教民既被其殃,而平民亦多受其害!29而且有些地位比袁世凱更高的大臣(如北洋大臣、直隸總督裕祿等等)也提出了類似的意見。慈禧充耳不聞;
        比較清醒的眾多大臣只好保持緘默;
        品質不良之輩則乘風轉舵,諂上邀寵(如裕祿)。

          一個在六年前連一個“敢于犯上”的“蕞爾小國”——日本都無法招架的弱國,居然要同時向包括日本在內的11國宣戰(zhàn)!《國際法》傳入中國60年后,竟要派兵圍攻駐華使館!專制統(tǒng)治者也定期或不定期召開各種會議。但好一點的可以虛懷納諫,在自己的智力和度量范圍內吸收一些別人的智慧;
        下焉者則不過是擺出一副“開明”的樣子欺世盜名,甚至趁機在會上玩弄陰謀詭計。同時,在專制制度下,最高統(tǒng)治者總是把“最終決定權”牢牢握在自己手上,因而或遲或早總會信心十足地運用自己不受制約的權力,作出匪夷所思的決策,招來意想不到的損失乃至禍國殃民的災難性后果。為了決定和戰(zhàn)大計,從1900年6月16日開始,慈禧一連四天召集王大臣六部九卿開御前會議。在會上吏部侍郎許景澄、兵部尚書徐用儀、戶部尚書立山、內閣學士聯元等人先后提出不能聽信邪術、不可圍攻使館、不能主動對外宣戰(zhàn)。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大臣袁昶和許景澄在兩人聯名的奏摺中寫道:“伏以春秋之義,兩國搆兵,不戮行人,泰西公法,尤以公使為國之重臣,蔑視其公使,即蔑視其國。茲若任令該匪攻毀使館,盡殺使臣,各國引為大恥,聯合一氣,致死報復……以一國而敵各國,臣愚以謂不獨勝負攸關,實存亡攸關也。”30慈禧不但不接納這些淺顯的常識,而且大發(fā)專制淫威,把他們的腦袋砍掉!

          同時,包括毓賢殺洋人在內的罪行,大都發(fā)生在6月21日下詔與各國宣戰(zhàn)、6月24日命各省督撫殺洋人以后。首犯是慈禧,毓賢、載漪等人不過是兇狠的執(zhí)行者。

          避而不談這些歷史事實實質是掩蓋了專制統(tǒng)治者的罪惡。這是極端不嚴肅的。

          4. 教科書對一些史料的運用也很不嚴肅。

          “義和團,起山東,不到三月遍地紅。孩童個個拿起刀,保國逞英雄!苯炭茣酝怀鑫恢每d了這一歌謠,說是“義和團歌謠”31?墒牵P者孤陋寡聞,讀過的現存義和團傳單、揭帖等書面材料中找不到可以作為根據的史料。32而后來調查的所謂口頭傳說,往往是后人加工乃至創(chuàng)造的,根本不足為憑。這首歌謠中的“遍地紅”、“保國逞英雄”這樣的語匯,從思想到用語都與現存文獻不符,倒很像抗日戰(zhàn)爭時期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兒童團的歌謠。

          教科書又說:“北京東單西裱胡同有座于謙廟。為了學習于謙的愛國精神,1900年4月,義和團進城后,把神壇設在這里。”33一切學術觀點都應拒絕牽強附會,經得起反駁。載漪、載瀾等禍國殃民的滿清權貴家里都設有義和團神壇,這又是向他們學習什么?

          在我國,除了上述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教科書外,還有一套可供選用的沿海地區(qū)教材。號稱沿海版,應該與蓬勃開放的經濟相適應,說得全面和理性一些吧?可是,這兩套書的基本觀點完全一致,也是毫無自我批評精神,有的地方史實錯誤更嚴重,是非觀念更加糊涂。

          例如,對義和團事件的論述,它增加了這么兩句話:“6月中旬以后,義和團群眾開始圍攻侵略者據點西什庫教堂和外國使館區(qū)。清政府卻暗中派人給被圍困的侵略者送去糧食、蔬菜、酒、水果等,表示慰問。”34每句話都錯得一塌糊涂!

          先看第一句。首先要問:西庫什教堂是“侵略者據點“嗎?在義和團事件前,這不過是普通的法國天主教堂,沒有材料足以證明它是“侵略者據點”。義和團暴亂期間,從1900年6月13日起幾天內就將北京大部分教堂和洋樓燒毀,連帶燒掉數千家民居和商店,劫余的西庫什教堂和東交民巷使館區(qū)聚集了大批逃生的外國人和中國教民。這個教堂的逃生者,在清政府不能維持正常社會秩序的情況下,固守反抗屠殺,于理于法都無可指責。說這個教堂是“侵略者據點”,完全是信口開河。其次,圍攻東交民巷是奉慈禧的旨意;
        主力是董福祥的甘軍和榮祿的武衛(wèi)中軍;
        是他們犯下的罪行,義和團則是助紂為虐。含糊其詞,彷佛此舉是義和團自發(fā)的愛國義舉,不但歪曲了歷史真相,也掩蓋了清政府踐踏國際法的罪行。再次,對西庫什教堂和使館區(qū)的進攻,充分體現了專制統(tǒng)治者極端愚昧無知和殘暴;
        時至20世紀90年代仍然正面予以肯定,這是對國際法的無知,已經淪為對國恥的頌揚,也忘記了“反對封建專制”的責任!

          再看第二句。清政府確實曾派人給被圍困的外國使館送過生活日用品。這是奉旨公開進行的,說是“暗中”于史無據。當時,清政府內部比較清醒的大臣一再上奏,要求按照國際慣例保護外國外交人員和外國人;
        東南各省的督撫甚至公開聲明不再承認6月21日宣戰(zhàn)后的“偽詔”。迫于這些壓力,加上她色厲內荏,要預留“轉圜”余地,不得不作出這樣的姿態(tài)。不管是真是假,這是清政府內部理性尚未完全泯滅的表現。把它與義和團的行動對舉而意含貶損,顯然是很不恰當的。

          對義和團事件和八國聯軍評述比較全面的同樣是香港的教科書。它既譴責義和團“大肆排外,殺教士、教民,連藏洋書、戴眼鏡的人都不放過,且到處破壞,燒教堂、拆電線、毀鐵路!薄叭毡臼桂^書記杉山彬、德國公使克林德先后被殺”;
        也指出“當時聯軍紀律極壞,任意焚掠屠殺,其中以俄、德兩國軍隊及英國的印度兵最為殘暴!奔氈路治隽肆x和團產生的背景:1,民族情緒。2,民生困苦。3,列強侵略。4,教案頻生。還全面論述了辛丑條約的內容及它對當時和日后中國的深遠影響。35任何不抱偏見的人都會承認,這部教科書說的是真實的歷史。

          

          如何面對被侮辱和被損害的狀況

          

          出現這些現象與中國長期處于被侮辱和被損害的境遇息息相關。面對如是現實,可以有不同的心態(tài)。

          西方的入侵徹底改變了中國歷史的行程。伴之而生的是天朝大國的表象破裂;
        大量民眾在生死線上掙扎。人們順理成章把這種狀況歸罪于“洋鬼子”;
        也譴責統(tǒng)治者腐朽、愚昧、軟弱。一個辯論不休難于取得共識的問題是:內因還是外因是導致這個狀況的主要根源?其實,完全可以從另外一個角度提出問題:這個狀況遲遲不能改變的原因何在?如果有人說這是因為帝國主義者太兇狠了;
        這等于什么都沒有說。經過長期、復雜、反復的博弈過程,在國際關系中可以逐步建立比較合乎多數人和多數國家長遠利益的“正義”秩序。當這個狀況尚未出現以前,不會有救世主從天而降,慷慨代你維護國家利益。問題只能歸結為面對這樣的現實,如何才能走出困境?

          海內外的經驗證明:后發(fā)展國家和地區(qū)(殖民地、半殖民地)改變不發(fā)達狀況,改變被動局面的唯一道路,是向西方列強學習,實現社會生活的全面現代化。成敗的關鍵在國內的改革。這是一個社會運行機制的全面改造過程。對那些文化自成體系,而對外來文化深閉固拒的國家說來,這是十分艱難的過程。以中國來說,從鴉片戰(zhàn)爭算起至20世紀初實行新政,僅是辯論要不要改革就整整花掉六十年!至于改革取向,包括是通過革命手段還是通過漸進的改革開辟前進道路,如此等等,更是頭緒繁復,失之毫厘,差之千里。不過,有一條是肯定無疑的:必須千方百計爭取一個和平的國際環(huán)境,為國內的改革和建設贏得充分的時間。如果此說大致不差,回頭再看義和團,對內,它是與社會前進方向背道而馳的反動事件。(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對外,亂殺洋人不但是反人道、反文明的罪行,也是極端愚蠢危害中國自身利益的暴行。

          有個流行多年為義和團事件辯護的論斷:義和團避免了中國被瓜分。這是遠離歷史真實的詭辯。早在1989年已故歷史學家李時岳先生已經詳盡地駁斥了這一詭辯。36不但4億5千萬兩賠款(相當于當年將近6年的全國財政收入)像一支巨大的吸血管插進中國人的胸膛,而且給沙俄藉口,趁機制造了海蘭泡和江東64屯慘案,7千多中國人被殺,江東領土全被吞沒,大量俄軍進占東北;
        華北地區(qū)在戰(zhàn)爭中死傷燒殺的損失難以數計。戰(zhàn)后的瓜分陰謀更沒有停止:英軍進攻西藏,占領拉薩;
        德國派炮艦進入洞庭湖,并要求租借洞庭湖和鄱陽湖沿岸;
        英國則相應要求租借舟山群島作為“補償”!人們喜歡援引八國聯軍統(tǒng)帥、德國人瓦德西的這么一段話:“無論歐美日本各國,皆無此腦力與兵力可以統(tǒng)治此天下生靈四分之一,故瓜分一事,實為下策!弊C明義和團化解了瓜分圖謀。李時岳先生說得好:“瓦德西個人的觀感并不能代表德國的政策,德皇一直把瓜分作為對華政策的基點,上述要求‘租借’洞庭湖和鄱陽湖沿岸的行動就是證明。只是由于帝國主義之間的矛盾,瓜分才沒有實行!37

          把視野放得更寬一些,問題就更加清楚。前人早已指出:甲午戰(zhàn)爭、戊戌變法和義和團事件是一條割不斷的歷史鏈條。說的更準確一些是:甲午戰(zhàn)爭徹底暴露了大清帝國的腐朽,不少知識階層從幾十年迷夢中驚醒,反思自強運動不敢觸及“自由不自由”這個根本問題的錯誤,形成了第一次群眾性啟蒙運動,改革也有新進展。是學習西方徹底改革,還是固守傳統(tǒng),不準變革,成了中國盛衰的關鍵,也是解讀這段歷史的基本線索。不幸,體現甲午戰(zhàn)敗后的變革進程進入高潮的戊戌變法以失敗告終。戊戌政變標志著學西方、求變革的挫折和倒退;
        義和團事件不過是政變后固守傳統(tǒng)反對變革的反動逆流的顛峰。換句話說,義和團事件對外使中國在被奴役的附屬國的道路上繼續(xù)沉淪,對內則舉目皆是國破家亡的圖景。把這樣的災難描繪成革命救國的悲壯樂章,簡直匪夷所思!

          

          走出把革命粗鄙化的文化心態(tài)

          

          2000-2001年之間,引起中國人關注的一個不大不小的國際事件,是日本的教科書問題。一部右翼勢力編纂的歷史教科書掩蓋歷史真相,否認日本政府犯下的侵略罪行,激起包括中韓兩國政府和人民在內的海內外朝野人士強烈抗議。這是伸張正義的斗爭,而且這是20年間第四次了。1982、1986、1996年都曾出現新修教科書歪曲歷史,一再在日本國內外激起公憤。這一日本思想文化領域的頑癥,促使許多人形成一個極為深刻的印象:日本人缺乏懺悔意識。人們還進一步追問:為什么會出現這樣死不認罪的現象?這是不是太和民族特有的缺陷?

          看看上述中國的教科書問題,一個合理的推斷是中國也有類似的問題。據說,日本僅2001年新編的教科書就有八套,加上原有的一共26套,由各校自由選用;
        選用日本右翼編的教科書的學校只有0.039%。38而在中國,到本文寫作時為止(2002年),非此即彼,只能在基本觀點完全一致的兩套書中任擇其一。日本是侵略者,中國是被侵略者,這是截然不同的。可是,兩者也有共同點:社會的主流或主流文化都對自己的近代史缺乏深刻的反思。更嚴重的是:中國的社會輿論對任何批判作為群體的中國國民或主體民族——漢族本性缺陷的努力,都十分不寬容。

          不能說中國古代文獻和公認的經典中沒有反思自身弱點的智慧!爸獝u近乎勇”、“人必自侮然后人侮之”、 “日三省吾身”,如此等等,催人奮進?墒,從制度層面看,社會自由探索、自我反思的機制被嚴酷的思想控制所取代;
        這些哲人智慧不但是不成系統(tǒng)的吉光片羽,而且成了按照恭順臣民乃至奴才標準自我禁錮的工具!我們的祖國沒有地方分權自治的傳統(tǒng);
        傳統(tǒng)中也沒有公民權利觀念和相應的保障體系;
        更沒有司法獨立的傳統(tǒng);
        于是,以這些為基礎的自由、民主觀念和制度成了由海外傳入不受歡迎的異端;
        社會在自由環(huán)境下不斷自我批判、自我更新的機制無從建立。有傲人業(yè)績的文明古國只能眼睜睜地逐步沉淪為封閉、停滯、孱弱的東方帝國。

          鑒于舉目皆是奴性十足的可憐相,從20世紀初開始,中國的有識之士一再提出要改造中國人的“國民性”。這些先驅用心良苦,但他們沒有進一步追問:決定國民性的主要因素是什么?可以把國民性界定為一國公民思維和行為方式的特點。任何民族都是從吃人生番演變過來的。作為一個群體,文明程度的高低和野蠻孑遺的大小,決定性的因素是受文化傳統(tǒng)和制度制約的自我凈化能力的強弱。其中制度是決定性的;
        思想文化傳統(tǒng)是制度環(huán)境的產物,又對制度運作影響巨大。

          被侮辱被損害的屈辱,給中國人構筑了新的思想牢籠。這突出地表現在長期以來形成的一個似是而非的觀念:
        因為“洋鬼子”是侵略者,中國人怎么做都是有理,都應歌頌;
        這是愛國主義的要求。

          現在的歷史教科書就是以此為指導思想的。熱愛自己的祖國,理所當然?墒牵绾螑蹏,卻有兩種不同的選擇。一種是盲目煽動愛國情緒。中國傳統(tǒng)文化中“嚴華夷之辨”、“非我族類,其心必異”等觀念已經深入骨髓。時至今日,余毒未清。新的版本是:中外矛盾,中國必對;
        反列強、反洋人就是愛國。從而在史料選擇和運用中,不管是真是假,有利中國的就用。另一種選擇是:以理性的態(tài)度分析一切;
        是其是,非其非,冷靜、客觀、全面地看待和處理一切涉外矛盾。

          現代化的基本精神就是理性化。如果我們認同這個基本觀點,就應該引導中國人往這條道上走,讓理性、寬容內在化,成為中國人的國民性,以利于各國人民和各種文化和諧共處。在全球化迅猛發(fā)展的時代,企業(yè)之間和國家之間的利益沖突不可能泯滅;
        理性地認識和化解矛盾對任何國家和企業(yè)都是最好的選擇。如果一涉外就是“反帝”、“反霸”,非把事情弄砸不可。

          例如,法是人類文明的結晶,社會運行的規(guī)則。國際條約是有法律效力的。人們可以指責這些規(guī)則和條約是列強主導下形成的,不利于弱國和貧苦民眾。人們應該不斷批判和揭露它的謬誤,通過各種力量的博弈,形成新的規(guī)則,修訂新的條約?墒牵跊]有修改以前,我們仍然不得不遵守它,否則就會造成不應有的混亂,歸根到底不利于弱國和多數民眾。

          19、20世紀中國人干了不少“無法無天”的蠢事和犯罪行為,義和團事件是其中最讓中國人蒙羞的典型。值得重視的是不但至今有人顛倒黑白,把野蠻至極的犯罪行為說成是“革命”,而且到了20世紀90年代,有人竟把主張遵守現行國際條約的觀點視為應該嚴加批判的賣國投降觀點!習非成是,在主流文化圈中,這居然成為不能觸犯的“真理”!

          說到底,這是把革命粗鄙化的流毒;
        是革命黨在新政權建立后,沒有及時將造反心態(tài)調整為執(zhí)政心態(tài)的惡果。

          興中會建立后,孫文就想到可以利用太平天國進行革命鼓動。他叫人寫的《太平天國史》是革命鼓動或宣傳材料,有利于從民族感情上煽動反滿,如果把它看作嚴格學術意義的史學著作,那就是誤讀。當時宣揚古今中外革命的印刷品,許多都可歸入這一類。辛亥革命后,孫文和國民黨沒有根據形勢變化,及時把革命心態(tài)調整為實行政黨政治的執(zhí)政心態(tài),包括通過選舉和議會實現政權輪替的心態(tài),結果受到歷史的懲罰。39

          把包括孫文在內的政治家和知識階層異口同聲稱為“拳匪”的義和團提升為革命力量,也是革命鼓動的產物。陳獨秀1918年底在《克林德碑》一文中痛罵“義和團何等可惡!”,是“國恥”,是“專制的迷信的神權的黑暗道路”的產物的觀點,401924年,他改口稱贊“義和團事件是中國民族革命史上悲壯的序幕”,“實質上代表全民族的意識與利益”!41這同樣不能從學術角度去理解。出于宣傳的需要,40年代更把馬克思主義簡單歸結為一句話:“造反有理!”。流風所至,有些信奉馬克思主義的史家,不惜把歷史降格為宣傳某種口號的工具。

          這些宣傳也許對鼓動人們參加革命有些作用。但必須清醒地看到,這是對歷史事件的策略性的歪曲利用。在社會領域,只有引發(fā)制度變革的行動,才稱得上真正的革命。太平天國和義和團都不符合這個要求。這樣的歪曲實際是把革命粗鄙化,遲早總要付出代價。

          不能輕視這些錯誤教育的后果。違反常識理性,以“革命”的名義故意歪曲歷史真相,歌頌義和團的直接惡果在文化大革命中就暴露無遺。不但女孩學“紅燈照”、紅衛(wèi)兵火燒英國代辦處,是義和團行動的翻版;
        “破四舊”和“反帝”、“反修”中體現的清除外來事物的瘋狂,這些行動體現的內在理路,也與義和團的“滅洋”如出一轍。其實,這些教科書的編寫所呈現的理路,也沒有什么不同。它們的共同點是:1,現有的中華文化至高無上。2,外來文化的邪惡,侵蝕了現有文化的純潔。3,應該或可以用政權或暴民專制的暴力去清除思想文化領域的邪惡。用這樣的理路潛移默化我們的孩子,不管主觀意圖如何,都是不可寬宥的殘害。

          更嚴重的是奪得政權后,中國共產黨沒有及時覺察到思想文化轉變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沒有認識到革命黨與執(zhí)政黨的重大區(qū)別;
        沒有認識革命精神應該繼承,盲目鼓動造反和排外已經不合時宜。在歷史問題上,登峰造極的是冀圖把太平天國和義和團作為新政權合法性的依據,加上辛亥革命,稱之為“三大革命為綱”?墒,我們的一些官員既不了解真實的歷史,又誤以為這就是馬克思主義,不惜動用政權力量去扶植錯誤,壓制真實,沒有將歷史問題還給學術,悲劇就產生了。歷史教科書問題不過是這些錯誤的副產品。為了培育理性的有法治觀念的現代公民,以利于現代化事業(yè),現在是糾正這些謬誤的時候了。

          

          

          注釋:

          1 人民教育出版社歷史室:《中國歷史》第三冊,人民教育出版社2001年第11月北京版第51-52頁。

          2 《清末教案》中華書局1996年北京版第一冊第167頁。

          3 《國恥錄——舊中國與列強不平等條約編釋》四川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35-36頁。

          42001年10月26 日的新華網為反駁梵蒂岡冊封所謂“圣人”之舉措,發(fā)表了《梵蒂岡冊封所謂“圣人”之中國罪行錄》(1)、(2),專門評述馬賴的“罪行”,即使利用了可靠性應該審查的傳說材料,最嚴重的也不過是不準教徒祭拜祖宗和與女教徒通奸;
        而文章也說這個地區(qū)性關系一直是比較自由的。其他如“小恩小惠收買群眾”、“想方設法利用綠林擴大自己的勢力”等等;
        前者是笑話,后者則沒有實例。

          5薛福成:《書漢陽葉相廣州之變》,《薛福成選集》,270頁,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

          6 周佳榮等編著:《會考中國歷史》上冊,香港教育圖書公司1999年版第269-270頁。

          7 人民教育出版社歷史室:《中國歷史》第三冊第53頁。

          8 《郭嵩燾日記》湖南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一卷第233頁。

          9 同上,第406頁。

          10 《吳汝綸日記》(同治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11 馬士:《中華帝國對外關系史》(第一卷)三聯書店1957年北京版第650—653頁。

          12 人民教育出版社歷史室:《中國歷史》第三冊第91、92頁。

          13 同上,第88-89頁。

          14 故宮博物院明清檔案部:《義和團檔案史料》中華書局1959年北京版第103頁。

          15 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輯部:《義和團檔案史料續(xù)編》中華書局1990年北京版第591-592頁。

          16 《山西省庚子年教難前后記事》,中國史學會:《義和團》(一)上海人民出版社、上海書店出版社2000年版第501-502頁。

          17 《萬國公報》第143卷(1900年12月)。

          18李希圣:《庚子國變記》,中國史學會:《義和團》(一)上海人民出版社、上海書店出版社2000年版第38頁。

          19 馬士:《中華帝國對外關系史》上海書店出版社2000年9月版第三卷第259頁。

          20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輯部:《義和團檔案史料續(xù)編》第1491頁。

          21 同上,第1640頁。

          22 同上,第1074頁。

          23 同上,第961頁。

          24 同上,第1073-1074頁。

          25 李希圣:《庚子國變記》,中國史學會:《義和團》(一)第14頁。

          26 ?霖茍Γ骸凍緦甏?怕肌罰?兌搴屯擰罰ㄒ唬┑?0-51頁。

          27 日本佐原篤介 浙西漚隱同輯:《拳亂紀聞》,同上第135頁。

          28李希圣:《庚子國變記》,中國史學會:《義和團》(一)第24頁。

          29 《山東巡撫袁世凱摺》,《義和團檔案史料》中華書局1959年北京版第94頁。

          30 袁昶:《請速謀保護使館維持大局疏》,《義和團》(四)第103頁。

          31人民教育出版社歷史室:《中國歷史》第三冊第88頁。

          32 參閱陳振江等編著:《義和團文獻輯注與研究》,天津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

          33 同上。

          34 九年義務教育教材(沿海地區(qū))編寫委員會編:《中國歷史》第三冊第58頁,廣東教育出版社1998年7月第2版。

          35 周佳榮等編著:《會考中國歷史》上冊,313-320頁。

          36 李時岳:《義和團運動再認識》,收入《近代史新論》汕頭大學出版社1993年版202-214頁。

          37 同上,第213頁。

          38 蘇智良:《日本歷史教科書風波的真相》,人民出版社2001年9月北京版第193頁。

          39 參閱拙作:《政治策略與民初憲政的歷史經驗》,《戰(zhàn)略與管理》2000年第6期,北京。

          40 《陳獨秀文章選編》(上),三聯書店1984年北京版第292—301頁。

          41 陳獨秀:《我們對于義和團兩個錯誤的觀念》,同上書(中)第575頁。

          

          

          原載《東方文化》2002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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