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東來:生命的無奈與法治的勝利
發(fā)布時間:2020-05-24 來源: 感悟愛情 點擊:
美國的《獨立宣言》開篇就稱:“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權利”是造物主賦予人類不可剝奪的權利。但是,如果生命因為被確診為“腦死亡”而變得毫無意義,無法享受自由和追求幸福權利的時候,是否就可以終止生命?如果可以,該由誰來決定哪?這樣一個抽象的生命倫理問題,卻因為美國植物人特麗·夏沃的命運,而實實在在提到了世人的面前。而圍繞著夏沃命運出現個一波三折的紛爭,其含義遠遠超出了生命倫理,而涉及到美國復雜的政治權力結構:民主與共和兩黨的爭權、聯邦與州的分權,司法與立法制約。
現年41歲的夏沃15年前因病被確診為“永久性植物人”,無任何康復可能。此后,她只能依靠進食管人為維持生命。八年后,夏沃的丈夫邁克爾向當地的佛羅里達州法院提出申請,要求停止對夏沃供食,讓其安樂死。其理由是,夏沃生病前曾表示過,如果成為植物人就愿意安樂死。但夏沃的父母反對邁克爾的做法,并認定邁克爾動機不純,因為邁克爾已與另一女子同居多年,并育有兩子,其目的是為了100萬美元的醫(yī)療事故賠償金。于是,雙方為她的生死抉擇展開了長達7年的法庭抗爭。
2001年和2003年,州法院先后兩次批準了邁克爾讓夏沃安樂死的申請。但夏沃的父母通過州立法部門的干預暫時阻止了法院的決定。佛州議會通過了一項《夏沃法》,準許佛州州長在特定情況下干預法院的判決。佛州州長、布什總統(tǒng)的弟弟杰布·布什下令恢復夏沃的進食。但是,佛州最高法院認為布什州長、州議會的做法違反了州憲法,再次判決可以拔除夏沃的喂食管。于是,布什州長和夏沃父母又將此案上訴到了美國聯邦最高法院。今年1月下旬,美國最高法院拒絕受理這起上訴。2005年2月25日,佛州高院做出判決,批準在3月18日拔去維持夏沃生命的進食管。
一般人都認為,七年的馬拉松官司該到此為止了。因為就州管轄的問題而言,佛州高院的判決是最終的。但是,偉大的母愛推動夏沃的母親繼續(xù)抗爭,她直接呼吁聯邦政府干預。在通常情況下,聯邦政府愛莫能助,因為這已經超越了其職權范圍。不過,該案件在過去的七年里,已經家喻戶曉,成為倍受關注的一個生命權爭議,其政治影響力不容忽視。在撕裂美國文化共識的(婦女)選擇權和(胚胎)生命權的漫長爭議中,保守的共和黨一直站在反對墮胎的生命權一方。因此,夏沃案無疑是展示其政治立場、爭取民心的一個極好機會。顯然,從人之常情出發(fā),普通百姓都同情夏沃父母,而對夏沃丈夫的做法不以為然。盡管從法律上講,配偶遠比父母更有權利。在決定植物人命運的時候,配偶的意見而不是父母的意見,才是第一位的。
因此,國會的共和黨人立即行動起來。不顧本來應當是休會的復活節(jié)假期(3月20-21日),召開臨時會議,通過法律,授權聯邦法院來管轄夏沃案。布什還提前結束休假,飛回白宮,簽署該法。對于國會共和黨人和布什上演的這場“生死時速”,民主黨人非常不滿。他們指責部分共和黨人對于夏沃的同情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意在為自己的中期選舉拉選票。而在絕大多數的法律人看來,甚至是一些保守派的律師和法官,國會共和黨人的做法已經違反了美國憲法中最基本的分權原則:聯邦和地方,立法與司法。國會攪入了一件本應屬于州法院和家庭成員決定的事情,自己扮演起法官和陪審團的角色。
多少令法律人欣慰的是,盡管布什和國會可以以立法的形式迫使聯邦法院受理此事,但卻無法讓聯邦法院作出符合其心愿的決定,哪怕那些聯邦法官是布什親自提名的。22日,根據國會這一立法,聯邦地區(qū)法院不得不受理了此案,但是,法官裁決說,夏沃的父母未能證明佛羅里達州法院所作出決定侵犯了夏沃的權利,它拒絕下令重新給夏沃插上進食管。夏沃父母立即轉向聯邦第11巡回上訴法院求救,該院兩次作出裁決,維持地方法院的判決,拒絕了對此事進行緊急干預。對一結果,在國際上不可以一世的布什表示,他已盡了最大努力,再也無計可施。在其進食管被拔除13天之后,31日夏沃平靜地死去。
夏沃案給我們留下很多的思考。在看到法治力量的同時,也讓人感受到法治的巨大成本。一個植物人的生命,居然引發(fā)了長達7年的司法訴訟,牽涉到美國州和聯邦兩級立法機構,和幾乎所有層次的法院。而最后的結果,卻依然是回到最早的裁定;蛟S這就是法治的意義。
200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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