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世佑:導師的權利

        發(fā)布時間:2020-05-26 來源: 感悟愛情 點擊:

          

          近年來,由于研究生培養(yǎng)質量不盡人意,加之博導剽竊他人成果、碩導涉嫌性交易泄題等事件接連出現(xiàn),責問導師群體職業(yè)道德的輿論不絕于途,教育部頒發(fā)的“學術道德建設”、“學術規(guī)范”等文件也接踵而來。這多少有點像海德格爾所說的,“哪里有危難,哪里便出現(xiàn)拯救”。至于拯救的過程與成效究竟如何,倒是更值得關注。

          剽竊他人成果也罷,性交易丑聞也罷,在為數(shù)眾多的導師群體中,畢竟不占多數(shù),就像黨政、司法等部門出現(xiàn)罪案或丑聞一樣,一經(jīng)查出,照章追究即可,不必過于驚慌。至于培養(yǎng)質量的下滑,固然同部分導師敷衍塞責與指導不力有關,而研究生本人的主觀因素與管理體制恐怕也難脫其咎,至少是“三分天下有其二”,綜合治理比單一問責更難,也更重要。僅就導師而言,如果單純強調為師者的職業(yè)責任與職業(yè)道德,卻忽略關于導師權利的落實與追問,不僅在學理上說不通,而且難以調動多數(shù)導師的主動性,把責任落到實處。為了讓導師們切實負起責任來,除了應當盡快喚醒失職者的自律,整頓師資隊伍,加強制度化的他律之外,恐怕還須適當討論偏偏為《教師法》、《高等教育法》等法規(guī)交代得比較籠統(tǒng)、含糊的權利部分,讓他們明白自己該做什么和能做什么。有鑒于此,本文提出一個與導師的責任相對應的話題:導師的權利。

          多年來,不知什么原因,我們已經(jīng)久違了關于權利的話題。盡管憲法總綱第二條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于人民”,人們也普遍認為,人民是國家的主人,但要具體落實起來,似乎還不太容易!叭嗣瘛币辉~既是抽象的,也是具體的。要想實現(xiàn)人民的“權力”,恐怕還得首先落實人民的“權利”,首先通過權利與義務的統(tǒng)一,體現(xiàn)職業(yè)人的職業(yè)責任與職業(yè)道德。環(huán)視全球范圍內(nèi)的民主國家,既不存在沒有權利的義務,也不存在無須認真行使權利的責任。責任并非完全就是義務的同義詞,而是義務與權利的綜合。當然,一旦行使什么樣的權利,就得承擔相應的責任,任何導致責任虛無的權利實現(xiàn)只能是隨心所欲,與本文的討論無關。當權利的行使與責任的承擔一同啟動時,那就正如康德所說:“我躺在床上,夢想著生活是多么的甜美;
        猛然醒來,我才發(fā)現(xiàn)生活就是責任和義務!

          且不說大學教授能否像文化程度不一的村民遴選村委會主任那樣,理直氣壯地行使自己的投票權利,把《高等教育法》第十條規(guī)定的“實行民主管理”落到實處,也不管個別新銳校長是怎樣學著蔡元培、竺可楨們的語氣說話,偶爾來一句 “教授治!,至少在研究生的培養(yǎng)環(huán)節(jié)中,教授與導師就不應總是充當被動的管理對象,成為高等教育“大躍進”的犧牲品,還代人受過,分享罵名。

          招生質量是培養(yǎng)質量的基礎,導師有權直接過問招生環(huán)節(jié)。為了確保生源的質量底線,讓部分導師從修改碩士生乃至博士生的錯字、病句的低級勞動中擺脫出來,保持基本的學術對話,他們理當拒絕擴招,抵制來自校方與教育管理部門違背教育規(guī)律而層層加急的擴招行為,尤其有權拒招那些既缺乏基本的學術訓練、又毫無學術創(chuàng)新潛質的政府要員與先富起來的商潮紅人。應當盡快形成如下基本共識:不管這些官、商將對所在學科、學校的“貢獻”會有多大,那都與學術無關,誰都無權突破研究生特別是博士生培養(yǎng)潛質的基本底線,無權損害學術與學府的尊嚴。任何試圖突破招生底線、損害學術尊嚴的行為,均可視為學—權交易或學—錢交易而嚴拒之和披露之,而不是默認之和欣喜之。如果一定要招收這樣的考生,也應當經(jīng)過正常的考試程序與錄取程序,公開其結果。正如蔡元培、陶行知、李大釗等人當年聯(lián)名強調的:“‘公開’(Publicity)是打破一切黑幕的唯一武器!敝劣趥別導師見錢眼開、見權眼熱,專招官員與富翁,亦當接受輿論監(jiān)督,公布家底。

          導師不僅有權拒招官員為徒,而且有權以抵制教育腐敗的名義,拒絕與那些既遠離教授職業(yè)又疏于學術研究的官員為伍,至少應當通過貨真價實的匿名評審制度,把行政官員加盟于導師群體限制在最低程度。早在1946年,蕭公權在《學術獨立的真諦》一文中就明確指出:“我們必須把學術自身看成一個目的,而不把它看成一個工具。國家、社會應當有此認識,治學、求學者的本人應當有此認識。所謂學術獨立,其基本意義不過就是:尊重學術,認學術具有本身的價值,不準濫用它以為達到其它目的之工具罷了!彼說:“學術獨立不是要學術與社會生活隔離,而是要學術能夠擺脫社會惡劣風氣的影響!薄皩W術獨立不是要違抗教令,不遵法紀,放棄國民的職責,而只是要在求學過程中劃分政治與學術的界限!仁挂粋學人把學校用為政治活動的地盤,把學生用為政治勢力的工具,把學術用為政治企圖的幌子,他這樣地把學術當做了政治的附庸,而毀滅了學術的尊嚴獨立。倘使他的心力用于政治活動者,多于他用在學術工作者,他雖未必因此犧牲了學術的獨立,但是他已經(jīng)犯了‘喧賓奪主’的錯誤,也不足以稱為一個忠實的學術工作者。”前賢的勸示言猶在耳,擲地有聲。

          導師有權抵制那種從高考制度延伸而來的“高分低能”的應試模式,拒收某些雖然初試合格但復試表現(xiàn)很差的考生,適當擴大復試成績的權重,寧缺毋濫,或者通過增加導師的破格復試權利,予以適當?shù)难a救。為了盡量避免導師的主觀判斷出現(xiàn)的誤差,防止個別導師的錄取作弊,則應借鑒歐美許多高校的程序設計,借助于相關問責制的力量保障,由導師與管理部門層層把關。不軌行為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自當追究責任,卻不必因噎廢食,削弱導師的招生主動權。

          治學需要寧靜,學術需要積累。

        “近代科學昌大,學術趨于專門,一個人想要學有所就,勢必要窮年累月,專心致志,才能收功!比缃竦母咝=裉靵硪粋“工程”,明天換一個“工程”,好像教師就是泥瓦匠,不得不疲于應付。還有各種名目的檢查、驗收、評比、競賽,使得神州之大,也快放不下一張平靜的書桌了。為了確;镜难芯繒r間與教學精力,導師有權拒填那些漫天飛舞而且還復雜得頗有難度的量化表格,尤其有權拒絕自撰關于 “學術地位”、“社會影響”之類無異于誘導和縱容自吹、有損填表者之尊嚴的表格!八ヌm送客咸陽道,天若有情天亦老!比绱颂顏硖钊,不僅無助于提高導師學術水準與指導能力,反而徒耗其學術生命,助長浮夸風氣。近年來,那些了無新意、無病呻吟的論文、專著之所以層出不窮,在較大程度上就是此類只重數(shù)量卻輕質量的量化管理體制與毫無休止的功利性評比機制擠壓和誤導出來的。

          學術乃天下之公器,大學是求真的職業(yè)練場,管理部門應當盡快摒棄衙門理念,莫把學府當官場。不要以為只有千方百計給那些學術水準相對高一點的導師一官半職,弄出一個行政“級別”來,再加上政協(xié)委員、人大代表之類社會兼職,才算是對他們的重視和重用,才叫“人盡其才”。如果這樣,就等于一邊喊“接軌”,一邊鬧鬼。至于導師群體,他們在權與利的誘惑中固然需要自律,同時也有權放棄那些不堪承受的行政兼職與社會兼職,有權缺席那些與學術研究毫無關系卻還沒完沒了的會議,盡可能讓他們靜心投入學術研究與教學指導。如果再進一步說開去,導師還應有權享受學術休假制度,緩解工作壓力,抓緊學術充電。

          只要我們稍微正視我國高校教師隊伍的先天不足與后天失調,就不難發(fā)現(xiàn),任何分散其學術精力的舉措都無異于雪上加霜。我國目前的博導群體是以1949年以后接受本國高等教育的人才為基本隊伍,而且隨著退休制度的實施, 1949年以后出生的人還占絕大多數(shù)。正是那一連串的政治運動,尤其是那個大革文化命的荒唐歲月,嘎然中斷了并非朝夕之功的學術傳承,還給教師的職業(yè)道德與尊嚴留下抹不去觸還痛的傷痕,用一位詩人的話說:“我們是吃狼奶長大的一代”。據(jù)說,那枚名曰“全國山河一片紅”的郵票近年一直行情看漲,成交價位已高達數(shù)十萬元,在我看來,該票無論怎么漲價,都不算過分,因為它是以我們這一代人的青春歲月為本金的。對多數(shù)人來說,教授與導師的角色都是不能承受之重,都不過是過渡性的人物,勉為其難而已,哪來那么多的“大家”,更不用說“大師”了。

          半個多世紀以來,先是接二連三的政治運動的沖擊在先,嗣而商品大潮緊隨其后,弱不禁風的校園好不容易熬過了“教育革命”的喊殺聲,“教育轉型”的叫賣聲卻又不期而至,從有序到無序的利益驅動就更加容易給學術浮躁之風推波助瀾,乃至沉渣泛起。恕我直言,在我們國家,從政府官員到一般民眾,至今還普遍缺乏對學術的敬畏之心,好像誰都可以寫論文,出專著,評教授,做導師。一邊是加速校園的商化與節(jié)日化,好不熱鬧,一邊卻在高呼 “創(chuàng)辦世界一流大學”,匪夷所思。

          近年來,反對另設導師特別是博導的增補程序之聲絡繹不絕,其中一個主要理由是,在歐美許多國家,博士生導師就不是什么高于教授的一個教職,只要有一定的學術水平與指導能力,即使講師或副教授,也可以充任導師。此說自然屬實,但我想補充的是,在歐美許多國家,無論是高等教育,還是中等教育或初級教育,它們對教師的職業(yè)道德與業(yè)務水準,都具備良好的制度保障,包括良性競爭機制,我國師資的可比性卻不大。即使就日趨龐大的教授隊伍而言,較之歐美國家的職稱信譽與學術實力,也存在明顯的差距,這也是不能忽視的事實。鑒于我國目前博士生的急遽擴招與教授隊伍近乎膨脹的現(xiàn)狀,當前的博導增補程序恐怕還是必要的,關鍵在于如何淡化榮譽,強化責任,在于能否真正按照有關程序,確保增補質量,而不是為了某種需要,只講數(shù)量,只圖個人與單位的虛名,還搞權學交易。至于個別學校準備讓少數(shù)優(yōu)秀的副教授或講師加入指導博士生的行列,當不失為一種有益的嘗試,值得關注。

          不少高校都要求研究生在完成學位論文之前,必須發(fā)表兩篇論文,而且必須在什么“級別”的刊物發(fā)表,否則就不算,就不能授予學位,逼得許多研究生叫苦不迭,挖空心思拼湊文章,求爹拜佛發(fā)表文章。為了確保學生專心準備學位論文,導師有權抵制此類違背國際培養(yǎng)慣例的土規(guī)定,堅決排除來自管理部門的干擾。應當盡快明確一個基本的認識:授予學位的主要依據(jù)甚至惟一依據(jù)就是學位論文本身。近年來,我國之所以出現(xiàn)碩士生與博士生濫發(fā)劣質論文,甚至一稿多發(fā),鬧得烏煙瘴氣,其中最重要的一個動因,就是來自管理部門的硬性發(fā)表規(guī)定,逼良為“娼”。

          如果說研究生的培養(yǎng)質量主要是通過學位論文的質量體現(xiàn)出來,那么,就論文質量而言,選題是關鍵,資料是基礎。導師有權要求管理部門公開研究生培養(yǎng)經(jīng)費的全部去向,根據(jù)學科的不同特點,分別增加下?lián)艿谋戎,以便為基礎學科的學生收集資料提供基本的經(jīng)費保障。以史學為例,為了不使學術創(chuàng)新停留在嘴邊,至少應將30—40%的培養(yǎng)經(jīng)費用于學生反復查閱和整理檔案文獻資料,不要讓那些家境不佳的學生為了自掙資料查閱經(jīng)費而悄悄地兼職過多,過于分散其研習精力,透支身體。

          管理部門也該為“全國百篇優(yōu)秀論文獎”之類評比活動降點溫了。近年來,許多學校為了爭奪多少有些炒作性的高校排行榜的名次,就很看重這一年一度的“全國百篇優(yōu)秀論文獎”,不惜代價,大搞“優(yōu)秀博士論文啟動基金”、“創(chuàng)優(yōu)基金”之類,只偏愛少數(shù)人,卻忽略了對多數(shù)研究生本應給予的那份投入?磥,還得盡快回到常識的層面來:倘若沒有水漲,哪來船高?如果沒有大多數(shù)博士生的合格與優(yōu)良,哪來少數(shù)人的出類拔萃?即使在全國數(shù)萬博士生中評出100人的真優(yōu)秀,其實際意義究竟有多大?

          鄧曉芒拒續(xù)“博導”、陳丹青憤然離職與賀衛(wèi)方辭招碩士生的舉動,在在逼問導師的權利與落實,多少給沉悶的導師隊伍增添了一點生氣與亮色,順便給同行們挽回了一點體面,卻遲遲不見管理部門的回應,頗費猜思。如果有人以為這不過是偶發(fā)性的個人行為,無關宏旨,那就未必!敖忖忂需系鈴人”,體制上出現(xiàn)的弊端,還得通過體制的變革去解決。既然培養(yǎng)研究生的事情還得有人繼續(xù)干下去,那就不能只談教授的職業(yè)道德與學術規(guī)范,卻只字不提導師的權利。盡管我們已經(jīng)告別了“不出代議士不納稅”的梁啟超時代,但要履行權利缺位的人才培養(yǎng)職責,同唱高等教育的“大躍進”,畢竟巧婦難為。

        一個好的導師固然可以帶出幾個好的研究生,一個好的體制卻可望造就出一批或若干批好的研究生,甚至可以爭取連續(xù)帶好。孰輕孰重,一目了然。

          

          2005年7月20日于京北寧馨苑寓所,原載《南風窗》2005.08.下,作者授權燕南網(wǎng)絡首發(f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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