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志武:國有制為何抑制民間消費和投資?
發(fā)布時間:2020-06-05 來源: 感悟愛情 點擊:
目前,國有土地加國有企業(yè)的總價值大約為78萬億元。按13億人口算,人均國有資產財富是6萬元。假如這些資產的價值每年照GDP的速度增長,那么每個中國人的年收入就多6千元。也就是說,假如每戶五人,那么每個家庭年收入就多了3萬元!而如果再將這些資產全部均分到個人,并讓其全部資本化流動起來,按照美國在2002-2007年間產權的增速大約是GDP增速的3倍來計算,那么每個中國家庭僅財富收入就能年增9萬元。
過去這些年,中國的發(fā)展模式是兩頭在外:資本不夠靠引進外資,產品制造好了靠出口賣。之所以發(fā)展要靠外資,是因為直到最近幾年國內資本化的能力有限,死財富在中國早就有不少,不動產也歷來到處都是,只不過難以將這些死財富轉換成可以再投資、再配置的資本;
而之所以主要靠出口市場增長,是因為內需不足,當然13億人口的國家按理需求很容易有,甚至是要多少可以有多少,只不過在未來沒有安全保障的前提下,即使有錢也不敢花,更何況人們還沒有很強的富有感。
這兩者看似不相關,但實際上息息相關。為什么呢?別的不說,兩者背后的重要原因之一在于土地的公有以及礦產和生產資料的國有(國有企業(yè)),因為在國有制之下土地權不能交易或抵押、生產資料權也不能自由交易,這不僅使這些在任何國家都是最主要的資本化對象的東西難以產生出資本,而且這些財富只放在國家賬戶上而不是在個人家庭賬戶上,所以,其增值無法被轉換成個人與家庭的財富效應、不能轉化成民間消費,國有土地、國有資產再增值,社會不能感覺到任何財富效應,內需自然無法增長。
說具體點,這是什么意思呢?先看土地。大約在2000年國家有關部門曾公布,全國國有土地資產總價值為25萬億元。假如這些土地價值每年按GDP同樣的速度在增長(每年10%),那么,到今年則為49萬億元。國有企業(yè)呢?國資委主任李榮融在2007年8月《求是》雜志上刊登的《國有企業(yè)改革在新的起點上穩(wěn)步推進》談到,到2006年底,全國有11.9萬家國有企業(yè),平均每家資產為2.4億元,所有國企資產加在一起值29萬億元。
這樣,國有土地加國有企業(yè)的總價值為78萬億元。按13億人口算,人均國有資產財富是6萬元。假如這些資產的價值每年照GDP的速度增長,一年會增7.8萬億元,這部分財富增值如果分到個人頭上,那么每個中國人的年收入就多6千元,小孩、老年人等所有中國公民都算在內了。也就是說,假如每家有夫妻、老年父母以及獨生小孩一個,每戶五人,那么,這些財富增值算到家庭的層面上,每家每年的收入就多了3萬元!
當然,由于這些土地和企業(yè)都是國有,老百姓是分享不到的,這些增值再多、再高,也進入不了任何個人或家庭的消費預算中,自然對內需沒有積極影響。經濟再增長,國有土地、國有資產再增值,對中國內需的增長難有太多貢獻,所以中國經濟對出口的依賴度照樣難以下降,內生增長的機器難以啟動。
國有體系對經濟和個人財富的抑制作用遠不止這些。以前我們講過,資本是流動了的產權,資本化的過程無非由兩步完成,第一步是將產權的范圍劃清、將其所有者明確,并提供相配的保護產權的制度架構,第二步是把明晰了的產權流動起來,讓它成為可以廣泛交易轉讓的流動金融契約。就這樣,原來是死的、不能動的財富就轉變成了可以再生更多價值的資本,就成了活錢,活錢能更好地生錢!
在土地國有不能交易、生產資料國有不能交易的情況下,踩在腳下的土地財富、藏在國庫里的資產財富都不能被資本化,加上中國金融業(yè)本身也是國有壟斷,這些都使中國自己的資本化能力很難發(fā)展,雖然死財富不少,但無法最大化地在本國產生出資本,迫使中國為了發(fā)展只能依靠引進外資。國有制不僅限制了中國自生資本的能力,而且壓抑了人們收入與財富的增長速度。
房地產行業(yè)的發(fā)展就是一個極好的例子。在1998年住房市場化之前,中國有住房,也當然有土地,但這些并沒有從根本上帶動中國的經濟增長,沒有成為支柱行業(yè)。1998年的住房市場化改革從根本上釋放了土地的部分資本價值。也就是說,通過把土地所有權所包含的使用權剝離出來,然后允許房產權的自由交易,以此實現(xiàn)土地使用權的自由交易,這從本質上讓土地財富從死里變活了,于是土地使用權就能被資本化了。1998年開啟的住房按揭貸款就是讓土地使用權、讓個人未來收入流資本化的一種具體手段。解放了并被流動起來的土地使用權就成了極有價值的資本,其資本價值遠遠超出土地在國有制之下僅作為財富的價值,這些年因房地產以及相關行業(yè)的發(fā)展所帶來的經濟增長、土地使用權的大步升值、人們普遍感覺到的財富效應,這些都是具體的見證。原來,讓財富產權化、讓產權流動起來還能有這么好、這么大的效果!
為什么呢?第一,流動起來的產權比沒有明晰化、沒有流動起來的產權更值錢,增值速度也更快。這就像沒有上市的公司價值可能只等于它的凈資產,或者只是其收入的兩倍、三倍,而在公司股權上市交易之后,也就是被流動起來之后,公司的市值變成了其凈資產的6倍、10倍,是其凈利潤的40、50倍!2007年7月24日,長沙新河三角洲38萬畝土地的使用權,以92億元的價格成交,創(chuàng)下了我國土地公開出讓市場上單宗土地的最高價。如果沒有土地使用權的可流動性,如果不是1998年的住房市場化改革,長沙的土地怎么可能這么值錢?或者說,那塊土地的使用權怎么可能變成錢或資本?
在2002年時,美國房地產總值約為13萬億美元,股市總值大約是10萬億美元,到今天兩者加在一起值41萬億美元,5年累計增值78.3%。而同期間,美國GDP累計增長26.9%。也就是,正因為美國的土地權、房地產以及公司股權都能自由交易、都已充分流動,這些產權的增值速度大約是GDP增長速度的3倍。
如果是這樣,假如在中國也將土地和國有企業(yè)的產權全部均分到個人,并讓這些私有了的產權全部流動起來,每個中國家庭僅財富收入就能每年多增加9萬元(3萬元*3)。
這恰恰是第二個資本化效果所在,當土地權、國有資產權分到個人、分到家庭并被流動之后,這些產權的增值部分每年、每天能直接進入個人和家庭的消費預算、投資預算之中,財富效應能具體化到個人、家庭的層面上,讓財富效應能立即轉換成內需的增長,由此進一步帶動內生的經濟增長。結果,這又反過來使中國資產的價值更進一步上升。換句話說,在土地國有、資產國有不能交易的情況下,一方面因為沒有交易價格,所以無法知道這些資產的升值,無法知道是否有財富增值;
另一方面,即使有增值,這種財富增值也沒有能夠去認領的主人,有增值但沒有主人,財富增長對內需的推動效應自然不容易有。
第三,流動起來的產權大大降低資源配置成本,使同樣的財富價值能更輕松地配置到回報更高的投資項目上,放大財富的“用錢生錢”效果,增加資源的配置效率。
按照這一思路想下去,我們發(fā)現(xiàn),過去這么多年將土地、生產資料都鎖在國庫中,讓財富無法成為資本流動起來,讓財富不能增值,其代價是多么高呀!或許我們會說,“不是有很多私有制國家的經濟增長慢,而且也難以內生資本嗎?”土地以及生產資料的私有并可以被產權化流動起來是資本化的前提條件,但不是充分條件,其它的配套法治還必須到位,否則沒有幾個人會信那些流動起來的產權的價值。換言之,在中國面對這么好的發(fā)展機遇之時,如果產權制度上沒有什么抑制資本化、壓制內需增長的因素,豈不是讓經濟增長得更快、更好嗎?
全文刊登在2007年10月13日《證券市場周刊》,作者授權天益發(f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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