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暉:中國常識:權力捉弄權利
發(fā)布時間:2020-06-05 來源: 感悟愛情 點擊:
【內容提要】為什么"主人"制約不了"保姆"?為什么做飯、吃飯者制約不了掌勺者?為什么所有者管不住"看守者"?為什么"崽"根本不把"爺"當回事?
郎咸平在8月28日北京討論會上開場就講:"在這一輪新自由主義主導的改革,也就是所謂的國退民進,會再度把生產資料給資本家。"就這一句話就有兩個明顯的語。旱谝,沒有主語:是誰,"把(國有)生產資料給了資本家"?難道是資本家自己給自己?包括郎咸平揭示的那幾個案例,難道不都是政府批準的嗎?第二,何謂"再度"?難道在改革時代之前,中國歷史上曾經(jīng)發(fā)生過"首度"把國有資產"給了資本家"的事?別說中國,在世界歷史上,在前計劃經(jīng)濟國家大轉軌之前,誰曾經(jīng)"首度"如此大規(guī)模地把國有資產"給了"私人?難道在郎咸平所謂的"新自由主義"發(fā)源地與大本營美國,曾經(jīng)有過這種事?難道1949年以前的中國民間資本家是靠瓜分國庫起家的?難道美國或者哪個西方國家的資本家是這樣?郎咸平自己不也一再說,中國國企改革中發(fā)生的這些現(xiàn)象在西方法治國家是很難發(fā)生的,盡管他們也搞國有資產私有化?難道"新自由主義"是中國的專利,人家只有新社*會*主*義?
郎咸平談到的"保姆弄走了主人的財產",實際上就是我11年前提出的"掌勺者私占大飯鍋"的問題,也就是我六年前提出的"看守者交易由其看守但非其所有的財產"的問題。其實,兩年前中國一些"左派"對當時政策的批評:"崽賣爺田不心痛"也是一種不錯的比喻。但問題在于:為什么會發(fā)生這種情況?這實質上就是問:為什么"主人"制約不了"保姆"?為什么做飯、吃飯者制約不了掌勺者?為什么所有者管不住"看守者"?為什么"崽"根本不把"爺"當回事?
這可以說正是全部問題的核心!解決不了這個問題,哪怕你對"保姆"、"掌勺者"、"看守者"和"崽"的如此行為再罵得厲害又管什么用?而所謂"保姆"、 "掌勺者"、"看守者"和"崽"其實按人們更常講的一個詞,就是"公仆",以上所有這一切疑問,都可以歸結為:為什么國民這個"主人"制約不了他們的"仆人"?
這個問題在中國其實是個常識。但是常識不為學者所注意在今天并不是什么怪事。即使勇敢如郎咸平教授者,也在王顧左右而言他。他告訴我們:那是因為"保姆"道德不夠高尚:他(她?)缺少"委托責任感"!我的天!這也可以算是一種回答嗎?
郎咸平先生是個經(jīng)濟學家。而經(jīng)濟學家所講的"委托-代理關系",從來指的是一種制度安排,而不是一種道德評判。50多年來我們"為人民服務"、"雷鋒精神"之類的教育還不夠多嗎?怎么那些"保姆"們的"責任"意識還是貧乏到如此地步?
郎咸平先生的發(fā)言作用之一,是提醒人們捍衛(wèi)國有資產的緊迫性,其實何止"國有"資產?這些年來包括"集體"資產在內的各類公共資產"流失"到某些人私囊的情況還少嗎?筆者1997年曾出***版《江浙鄉(xiāng)鎮(zhèn)企業(yè)轉制案例研究》一書,就系統(tǒng)地討論過這一問題。近年來呼吁修憲保障私有財產的聲音漸高,這是好現(xiàn)象。但是正如楊支柱先生指出的:"呼吁保護私有財產,決不意味著公共財產就可以被隨便侵犯"。郎咸平先生這時出來呼吁保衛(wèi)國有資產,雖然不是最早,但也是可貴的。其實據(jù)我所知,西方國家憲法中的財產保障條款行文也很少專講保障"私有"財產的。保衛(wèi)私產與保衛(wèi)公產,真有什么矛盾嗎?這些年來,"左派"抱怨公共資產被盜竊,"右派"批評私有財產受侵犯。其實在一個"權力捉弄財產"的社會里,無論公產私產都是權力刀俎下的魚肉。人們常說憲政民主國家私有財產是不可侵犯的,其實在這些國家,公共財產受到的保護也比我們這里嚴密得多。福利國家瑞典的公共財力堪稱雄厚,自由市場美國的私人財富也很驚人,但無論瑞典還是美國,公私財富的比例也許不同,但公產私產同樣是不可侵犯的。
真正的問題是:第一,何謂保障財產權?第二,財產權為什么會受侵犯?
先說第一。誰都知道西方國家是實行所謂私有制的,據(jù)說那里是"私有財產神圣不可侵犯"。但是我早就指出過,"世上只有計劃經(jīng)濟國家禁止私有制,從來沒有市場經(jīng)濟國家禁止"公有制"的"。像美國這樣的國家,不僅從最早的"五月花號"船民的公社生活,中經(jīng)歐文、卡貝等人的世俗社*會*主*義實驗區(qū),直到摩門教等宗教公社,只要是自愿者的結合,從來受到保護。而且美國也是世界上公益基金制度最發(fā)達的國家,每年都有數(shù)目驚人的私人財產與遺產被自愿捐獻給公益基金。這些自愿性質的"化私為公"從來受到社會道義的贊揚和國家政策(如捐款免稅)的支持,誰也不認為這樣的"化私為公"構成"私有財產流失"或者對"私有制"的侵犯。為什么?因為所謂保護財產所有權,就是保護財產所有者的意志受到尊重,而決不是說財產不可轉移。相反,財產依所有者的意愿而轉移,包括自愿地轉為"公有",本是保護私有財產的題中應有之義。
同樣,所謂公產不可侵犯,就是要尊重作為公產所有者的公眾之處分意志,亦即公產不能違背公意地被某些人私占私吞。因此,基于公意的公產分配與流轉,經(jīng)由公共選擇程序的"民主私有化",當然不能說是"侵犯公產",也不是什么"公有資產流失 ",而恰恰是保護公產的題中應有之義,正如私有者有權捐贈公益是保護私產的應有之義一樣。任何尊重私產的法治國家都只禁止而且必須禁止把私產強行充公,而不會禁止私人自愿公益捐贈。同樣,真正尊重公產的國家也只禁止而且必須禁止權貴私有化,不會禁止民主私有化。在中東歐的經(jīng)濟轉軌中,捷克是經(jīng)由民主程序向全體公民免費(只交登計費)公開、公平分配國有資產的典型,而俄羅斯雖然如今許多人特別喜歡罵它的"證券私有化",但正如我們已經(jīng)考證過的那樣,實際上俄羅斯的私有化主要形式是"賣"不是"分",如今不得人心的"寡頭"都是直接從國家那里通過"內部交易"獲得資產,而不是從據(jù)說已經(jīng)分得了國有資產的民眾手中收購證券來發(fā)家的。但是,俄羅斯私有化的道義合法性飽受質疑,而捷克的證券分配就連當時的反對黨捷共也不持異議,以反"新自由主義"著名的馬克思主義者佩里·安德森也說捷克的做法****的資本主義"。1997年后人們對捷克方式的質疑也主要是效率方面的。從來沒有人說捷克這樣做是"國有資產流失"。本來嘛,國有資產就是國民的財產,它既不是皇上的也不是官員"集體"的,把它按國民意愿公平、公正、公開地"量化到個人",怎么算是"流失"?
可見,如今關于"國有資產流失"的對立雙方說法都很值得質疑。這次"非主流"方面把"國有資產流失"簡單地看成一個"賤賣"問題,而"主流"方面則以"只賣不分就不算流失"來應對,標榜自己決沒有把國有資產分給老百姓!這實在是很奇怪的。
事實上,如果從總量來講,國有資產如今至少在帳面上看不但未減,反而顯著增加。這次爭論雙方都提到了這個事實。"主流"方面的趙曉說這不是好現(xiàn)象,"非主流"方面的楊帆同樣認為這是權力作用下民間資產"流失"到國有部門的結果,他也認為這是非正義的。所以,問題不在于國資與民資之間誰消誰長,誰流向誰,而在于這種流向是否符合公義。以強權化公為私和以強權化私為公都是不公正的,而且這兩種不公正其實一脈相承。對公產的侵犯與對私產的侵犯同樣是"權力捉弄權利"的結果。今天有人抱怨"崽賣爺田不心痛",其實當年"崽"本來就沒有把"爺"當爺,而是當孫子,何時把他的意志當回事?陜西府谷縣當年有個農民叫戈色令,頂住了互助組、初級社、高級社的一系列壓力,堅持單干。但到1958年人民公社時終于頂不住了,在土地、牲口入社后,只有樹還是自己的,1964年農村搞"四清",又說他搞資本主義,把他家的一萬多棵樹沒收了,1969年又以"一貫走發(fā)家致富道路"的罪名,給戴上了富農分子的帽子,經(jīng)多次批斗,被折磨而死。4沒有當年這種"崽奪爺田不手軟",何來今日的"崽賣爺田不心痛"?當年可以手硬如此,今天怎么會突然"心痛"起來?
我不知道"新自由主義"是不是個壞東西,也許它的確很糟糕。但我們的情況無疑并不是它弄遭的。如果"崽"的權力不受制約,總把"爺"當孫子,那么不管它搞什么" 主義","爺"都不可能得到公正對待。如果說以強權化公為私是"新自由主義",那么楊帆也斥責的那種不公正的"化私為公"又是什么"主義"呢?
其實楊帆講的這種現(xiàn)象我在兩年前已經(jīng)講了:出現(xiàn)這類問題的根本原因,就在于我們缺少一個治權民授、權責對應的機制,即憲政民主機制,"自由放任"與"福利國家"共同以為基礎的機制。沒有這樣一種機制,權力太大責任太小的國家就不可避免。這樣的國家可能一直"左"著,或者一直"右"著。前者如我國文革時,后者如蘇哈托、皮諾切特時代的印尼與智利,兩者都會造成積弊。
而第三種情況是:在不受制約的權力之下一會兒"左",一會兒"右":同樣依托專制強權,先以"左"的名義搶劫,再以"右"的名義分贓。以"社*會*主*義"為名化平民之私為"公",以"市場經(jīng)濟"為名化"公"為權貴之私。" 國有部門"在"左右循環(huán)"中成為"原始積累之泵":以不受制約的權力為強大的馬達,一頭把老百姓的私產泵進國庫,一頭又把國庫的東西泵進權貴的私囊。這可比"資本主義"條件下富人在市場上通過交換"私對私"地兼并窮人要"高效"得多了!我把這稱之為"尺蠖"效應:你看那尺蠖一會兒收縮,一會兒放直,可是無論收與放都只朝著一個方向--有利于權勢者而坑了百姓的方向。正像俗語所說:一個蘿卜兩頭切,左右都是他得。
這樣的"左右之爭"有什么意思呢?我既不認同這樣的"左派",也不認同這樣的"右派"。我甚至也不愿意自詡為介于它們兩者之間兩頭討巧的"中間派"。
但是,在另一種情況下,我是既可以接受"左派",也可以接受"右派"的:在憲政民主條件下,"左"有左的道理,"右"有右的好處。而一會兒左,一會兒右,更是正常現(xiàn)象,并且是有益的現(xiàn)象。"左"的時候福利、平等和社會保障受到重視,國民可以真正享受到"社*會*主*義優(yōu)越性"。但是左過了頭,競爭不足效率不高,選民又會推"右"派上臺,自由競爭,鼓勵投資,提升效率,社會得以真正獲得"自由主義的生命力"。待到競爭過了頭,貧富分化大,選民又回過頭選左派。反正不管誰上臺都是民意使然,左派再怎么"國家干預"也只是盡福利之責,不至于任意沒收百姓財產。而右派再怎么"自由放任"也只是讓老百姓各顯其能,不會"放任"貪官污吏橫行霸道。這樣的"左右循環(huán)"我也好有一比,謂之"天平"效應:那天平的兩端晃晃悠悠,但都是在一個公平的支點附近左右擺動。天平因此在許多文化中成為公正的象征。
因此真正的問題不在于"左"還是"右",而在于是"尺蠖效應"中的左右呢,還是"天平效應"中的左右?
回想北宋后期,當時也有一場"主流"與"非主流"之爭:王安石主張國家統(tǒng)制,似乎是郎先生今天自稱的"大政府主義"者,而司馬光主張自由放任,好像有點 "新自由主義"吧?兩"黨"也是你上我下,輪流得寵了好幾個回合?墒请p方都不是受權于民,而且弄權無制約,盡管理論上好像雙方都很高尚:王安石說是要" 摧制兼并,均濟貧乏",似乎頗有"社*會*主*義"的味道。而司馬光主張"國家不與民爭利",似乎很有"自由主義"豐采。不幸的是實行下來,王黨的"國家統(tǒng)制"嚴厲地束縛了"阡陌閭巷之賤人"的經(jīng)濟發(fā)展,而馬黨的"自由放任"則使"官品形勢之家"得以放手聚斂。王得勢則朝廷禁網(wǎng)遍地,民無所措其手足,馬得勢則貪官污吏橫行,民無所逃其削刻。國家的"自由放任"只能放出無數(shù)土皇帝與土圍子,卻放不出一個中產階級,而國家的經(jīng)濟統(tǒng)制也只會"與民爭利",卻統(tǒng)不出個社會保障。王安石搞不成"福利國家",正如司馬光搞不成"自由市場",而這兩種政策輪番上場到后來都加劇了王朝的治理危機,北宋也就在"尺蠖"的一放一縮中走向危機,最終在危機中滅亡。
在這種情況下,你讓我選擇做王黨?馬黨?騎墻黨?得了吧我誰也不選。因為我是人,又不是尺蠖。
所以我奉勸今天的"主流"派與"非主流"派:純從理論上講,你們的爭論如同"左"與"右"、自由放任與福利國家的爭論那樣永遠不會有個終結的。但是你們應當想想:你們是"天平"的兩頭呢,還是"尺蠖"的兩端?讓我們先設法走出"尺蠖"的軌跡,再繼續(xù)爭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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