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路:談學論譯讀不懂的海德格爾
發(fā)布時間:2020-06-11 來源: 感悟愛情 點擊:
人們讀不懂海德格爾的著作有各種原因:不僅有思想、文化、語言等方面的重大差異,而且他本人的許多表述和論述也確實不清楚。但我認為還有一條比較主要的原因,即翻譯問題。尤其當我們以“存在”來翻譯他所說的“Sein”時,帶來的問題非常多。圍繞“存在”這一翻譯術語的問題有許多,本文只想探討其中一個方面,即本來是可以讀懂的著作,由于我們的翻譯而變得無法理解①。下面舉例加以說明。
海德格爾在《存在與時間》的導論第一章第一節(jié)論述探討存在問題的必要性,他從過去一直流行的三種看法出發(fā)進行論述。這三種看法是:其一,存在是最普遍的概念。其二,存在是不可定義的。其三,存在是自明的概念。這里,我們僅看他關于第二點和第三點的說明。
譯文1:“存在”這個概念是不可定義的。這是從它的最高普遍性推論出來的。*這話有道理——既然defini fit pet genus Proximum et differentiam speci- ficam[定義來自最近的種加屬差]。確實不能把“存在”理解為存在者,enti non additur aliqua natura:令存在者歸屬于存在并不能使“存在”得到規(guī)定。存在既不能用定義的方法從更高的概念導出,又不能由較低的概念來描述。然而,結論難道是說“存在”不再構成問題了嗎?當然不是。結論倒只能是:“存在”不是某種類似于存在者的東西。用以規(guī)定存在者的方式雖然在一定限度內是正當?shù)模@種方式,亦即傳統(tǒng)邏輯的“定義方法”——傳統(tǒng)邏輯本身的基礎就植根于古希臘存在論之中——不適用于存在。存在的不可定義性并不取消存在的意義問題,它卻是要我們正視這個問題。②
這段譯文的主要意思是:過去人們一直認為存在不可定義,而且這樣做是有理由的,因為存在與存在者是不同的。但是海德格爾認為,這并不能取消存在的意義問題,只能迫使我們正視這個問題。
表面上看,這段譯文似乎不難理解,也沒有什么問題。因為存在與存在者從字面上看就是不同的,因此不能把存在理解為存在者。但是仔細分析,我們就會發(fā)現(xiàn),這里并不是沒有問題。首先,“令存在者歸屬于存在”是什么意思?即使我們知道存在與存在者不同,這樣的歸屬仍然無法使存在得到規(guī)定,但是這里所說的“歸屬”是什么意思呢?其次講到用定義方法不能得出存在。定義方法自然是清楚的,用定義方法不能得出存在也是清楚的。但是這一句話與前一句話有什么關系?定義方法與存在者對存在的歸屑有什么關系?如果沒有,這兩句話不是接不上了嗎?第三,從接下來的論述看,定義方法是規(guī)定存在者的方式,這種方式適用于存在者,但不適用于存在。但是,為什么如此?具體一些,這里提到傳統(tǒng)邏輯和古希臘,但是,傳統(tǒng)邏輯和亞里士多德的著作中都有許多關于定義的論述,不僅有屬加種差定義,而且還有名詞定義等其他一些定義。因此,我們很難理解,為什么能夠說“存在者是什么什么”,而不能說“存在是什么什么”呢?此外,被我加星號的位置在譯文中是原文的一個注釋,這個注釋引用了巴斯卡在《沉思錄》中的一段話:
譯文2:人無法在試圖確定存在[是]的同時不陷入這樣一種荒謬之中:無論通過直接地還是暗示地,人都不得不以“這是”為開始來確定一個詞。因此,要確定存在[是],必須說“這是”并且使用這個在其定義中被確定的詞。③這段注釋顯然是要說明為什么“存在”不可定義。但是對于這段注釋我們會感到困惑。其中可以理解的是:定義的方式是“這是”,即“……是……”。不能理解的是:其一,既然明明說的是這樣的定義方式,“存在”又是從哪里來的呢?而且,為什么要把“存在”放在前面,而把“是”加上括號放在后面呢?其二,確定存在[是]的方式即是定義方式,那么存在的定義應該是“存在[是]是……”。即使這里使用了“是”,不是也沒有使用“存在”嗎?怎么會陷入荒謬呢?第三,如果把這段注釋與譯文1結合起來考慮,我們就會不明白,既然文中專門談的是定義,又在注釋中講明定義方式是“……是……”,怎么主要談論起存在來了呢?單從定義角度來看,可以說與存在沒有任何關系。那么這樣的定義怎么又會有助于探討存在呢?我認為,這些問題完全是由翻譯造成的。我把這兩段話翻譯如下:
譯文1:“是”這個概念是不可定義的。這是人們從它最高的普遍性推論出來的。*而且這是有理由的——如果definitio fit per genus Proximum et djf- ferentiam specif icam(定義是由最鄰近的屬加種差構成的)。實際上,不能把“是”理解為是者;
entlnon additur aliqua namra:“是”不能像是者被說是那樣得到規(guī)定。從定義的角度說,是既不能從最高的概念推導出來,也不能由較低的概念描述。然而由此是說“是”不會再產生什么問題了嗎?當然不是;
由此只能得出:“是”并不是像是者那樣的東西。因此,那種對是者在一定限度內正當?shù)囊?guī)定——傳統(tǒng)邏輯(它自身的基礎是在古代本體論中)的“定義”,并不適用于是。是的不可定義性并不取消是的意義問題,反而恰恰要求人們考慮這個問題。
④
譯文2:人們不可能試圖定義是,同時又不陷入這樣一種荒謬之中:因為人們定義一個詞不可能不以“這是”來開始,無論是把它表達出來,還是把它省略掉。因此,為了定義是,必須說“這是”,因而在對是的定義中使用了被定義項。⑤從譯文1和譯文2可以看出,譯文l和譯文2的上述問題是不存在的。
譯文3:“存在”[是]是自明的概念。在一切認識中、一切陳述中,在對存在者的一切關聯(lián)行止中,在對自己本身的一切關聯(lián)行止中,都用得著“存在[是]”。而且這種說法“無須深究”,誰都懂得。誰都懂得“天是藍的”、“我是快活的”等等。然而這種通常的可理解不過表明了不可理解而已——它挑明了:在對存在者之為存在者的任何行止里面,在對存在者之為存在者的任何存在里面,都先天地有一個謎。我們向來已生活在一種存在之領悟中,而同時,存在的意義卻隱藏在晦暗中,這就證明了重提存在的意義問題是完全必要的。⑥
這段譯文的主要意思是:過去人們一直認為存在的意思是清楚的,而海德格爾認為不是這樣。在這里,海德格爾還用了兩個具體的例子,因此更容易理解才對。但是,恰恰在這兩個例子上,或者說,正由于結合這兩個例子,我們反而出現(xiàn)了困惑。這兩個例子是:“天空是藍色的”和“我是高興的”。其中的“是”還加著重點表示強調。因此,這里談的顯然乃是“是”,因為,若說這個“是”是普遍應用的、自明的,是不會有什么問題的。但是,明明談論的是存在,怎么用了這樣含有兩個“是”的例子而不用含有“存在”的例子呢?這樣的“是”與“存在”究竟有什么關系呢?通過這樣的例子怎么能夠說明,我們向來是生活在對存在的理解之中的呢?即使在存在后面用括號加上了“是”,根據(jù)這樣的例子,我們又該如何理解呢?難道說所謂存在就是“天空是藍色的”和“我是高興的”這樣的句子中的“是”嗎?如果真是這樣,海德格爾豈不顯然是在那里故弄玄虛嗎?
我們還可以結合譯文1和譯文2來考慮。在那里,海德格爾給出了具體的定義方式,而在這里,他給出了具體的例子。不同之處是,在那里,“……是……”這種定義方式是在注釋中給出的,而在這里,這兩個例子是在正文中給出的。我認為,海德格爾這樣做是有專門考慮和用意的。我們絕不應該輕視這兩個例子。無論是給出具體的定義方式,還是給出具體的例子,都是為了進一步明確說明所要說明的東西。而從這兩處來看,海德格爾所說的都是“是”,與“存在”沒有任何關系。既然如此,海德格爾為什么偏偏要在這些地方論述存在呢?或者,這些地方所說的存在究竟是什么意思呢?其實,這些問題是由翻譯造成的。按照我的理解,這段翻譯如下:
譯文3:
“是”乃是自身可理解的概念。在所有認識、命題中,在每一種對是者的態(tài)度中,在每一種自身對自身的態(tài)度中,都將利用“是”,而且這里的這個表達乃是“立即”可以理解的。每一個人都明白:“天空是藍色的”;
“我是高興的”,等等。只是這種通常的可理解性僅僅表明了不可理解性。它使人們看到,涉及到與作為是者的是者的各種關聯(lián)和是,先天地有一個謎。我們已經(jīng)生活在一種對是的理解之中,同時是的意義卻隱藏在晦暗之中,這就證明,重提“是”的意義問題是完全必要的。⑦
在我看來,這段話除了“與作為是者的是者的各種關聯(lián)和是”一句有些不太容易理解以外,沒有什么理解的問題。而如果我們知道,在西方哲學家看來,凡能夠被說是怎樣怎樣的東西,都可稱之為是者,那么這句話也應該是可以理解的。它的意思不過是說,對是者有各種表述,在這樣的表述(關聯(lián))中,在這樣的是中,怎樣怎樣。
譯文4:明確提問存在的意義、意求獲得存在的概念,這些都是從對存在的某種領悟中生發(fā)出來的。我們不知道“存在”說的是什么,然而當我們問道“‘存在’是什么?”時,我們已經(jīng)棲身在對“是”(“在”)的某種領悟之中了,盡管我們還不能從概念上確定這個“是”意味著什么。⑧
這是《存在與時間》第一章第二節(jié)的一段話。在這段譯文中,前一句話字面上是清楚的,即:從對“存在”的直覺理解來思考和獲得“存在”的意義,從而使“存在”成為一個確定的概念。但是,后面的話就令人費解了。從字面上看,這里似乎是從“存在”轉到了“是”,但前面說的“從對存在的某種領悟”到了后面怎么變成“對‘是’(‘在’)的某種領悟”了呢?而且,盡管可以說“‘存在’是什么?”的提問含有對“是”的理解,因為在這句話中使用了“是”這個詞,但是這與“存在”又有什么關系呢?這里還可以看出,“‘存在’是什么?”這句話其實也是一個例子。如上所述,舉例是為了更清楚地說明問題,因此有了這個例子,我們應該更加明白才對。實際上,這樣的問題在原文中是不存在的!癝ein”是“ist”的名詞形式。當以“ist”為對象來談論的時候,必須要么以名詞的形式,即“Sein”,要么以加引號的形式,即“ist”,要么以動名詞的形式,即“Seiend”。形式不同,意思卻相同,因為是同一個詞。所以,海德格爾在這里才會說,當我們問“was ist‘Sein’?”時,我們已經(jīng)處在對“Sein”的理解之中。因為在我們的提問中,我們不僅對“Sein”這個概念本身進行了提問,而且使用廠它,即這句話中的動詞“ist”。顯然,這里的問題主要在“存在”這個翻譯,而不是在“是”。這里的翻譯應該如下:
譯文4:從對是的理解產生出關于是之意義的明確提問和向是這個概念的發(fā)展趨向。我們不知道“是”說的什么。但是,當我們問“‘是’是什么?”時,盡管我們還不能在概念上確定“是”意謂什么,我們卻已經(jīng)處于對“是”的一種理解之中。⑨
這樣的理解,至少字面上意思是清楚的。除此之外,從含有譯文4(4)這一節(jié)的標題可以看得清清楚楚,這段話是在論述存在(是)的形式結構。“存在”能夠表示一種什么樣的形式結構呢?
值得注意的是,譯文1(包括譯文2)和譯文3是《存在與時間》一書導論第一章第一節(jié)的主要內容,譯文4則是第二節(jié)中的一段非常重要的話。正因為這樣,這幾段的理解對于全書的理解非常重要。如果我們一開始就在翻譯上發(fā)生偏差,那么對于理解悔德格爾后來的論述顯然是不利的。而且,《存在與時間》是海德格爾最重要的早期著作,也是他的基礎性著作。因此,理解他這部著作,對于理解他的其他著作和后來的思想,也是至關重要的。為了更好地說明問題,下面我們從海德格爾的其他著作舉兩個例子。
譯文5:存在還是一切存在者,雖然存在離人比離任何存在者都更遠,無論這任何存在者是一座巖石也好,是一只野獸也好,是一件藝術品也好,是一架機器也好,是一個天使也好,是上帝也好。存在是最近的東西。然而此近處對于人仍然是最遠的。人當下總是已經(jīng)而且只執(zhí)著于存在者。但若思把存在者作為存在者擺出來,思便確是指存在了。然而真實情況卻是總只把存在者作為存在者來思而恰恰不是而且從來不把存在作為存在來思!按嬖诘膯栴}”總仍然是追究存在者的問題。存在的問題還完全不是這個迷惑人的名稱所指的東西:追究存在的問題!軐W從存在者出發(fā)思到存在者身上去,在過道中看了存在一眼。其實在存在的光明中已擺著從存在者出來的任何出口與回到存在者的任何歸路。⑩
就這段譯文本身來說,僅從中文字面上看,(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存在”和“存在者”都是可以理解的。說“存在者存在”似乎是清楚的,沒有歧義的。但是,為什么說存在比存在者離人近,而這近又是遠的呢?這句話當然不好理解,海德格爾本人也明白這一點,否則他不會接下來舉一些例子進行說明。問題是,即使有了這些例子,這句話就能夠理解了嗎?比如“是一架機器”,這與關于存在和存在者的說明有什么關系?特別是,“把存在者作為存在者擺出來”是什么意思?即使我們馬馬虎虎認為這是可以理解的,因而大致也可以理解為什么“若思把存在者作為存在者擺出來,思便確是指存在了”,但是從“是一架機器”能夠看出如何“把存在者作為存在者擺出來”嗎?思考“是一架機器”怎么可能就是指存在呢?這里顯然又遇到我們前面談到的問題,即“是”與“存在”的關系問題。談論存在為什么總是舉“……是……”這樣的例子呢?這些問題實際上依然是翻譯造成的,在原文中是不存在的。按照我的理解,這段話的翻譯如下:
譯文5:這個是還是所有是者,而且還是離人比離任何是者更近的,無論是者是一塊巖石,是一只動物,是一件藝術品,是一臺機器,還是一個天使或上帝。這個是乃是最近的東西。然而這種近距人又最遠。人首先總是在與并且只與是者打交道。但是如果思維把是者作為是者來想象,那么它就與是發(fā)生關系。盡管如此,它實際上總是考慮作為是者的是者,而恰恰不是而且絕不是考慮那個作為是的是!笆侵畣栴}”總還是關于是者的問題。是之問題尚還根本不是這個令人困惑的名稱所表達的東西:關于是的問題!軐W的思考乃是從是者到是者,在這個過程中對是的考慮一閃而過。因為是者的出路及其歸路已經(jīng)在是的光亮之中。
(11)
顯然,誨德格爾在這里用來說明的例子共有6個,它們的共同結構即“……是……”。這也是我們思考和表達的基本句式。當我們把關于“是者”的思考表述出來時,我們思考的實際上乃是“是”。在我們關于萬物的表述中總有一個“是”,因此它離我們最近,而我們總是忽略它,而注重由它表述的“是者”,因此,它又離我們最遠。
譯文6:如果我們現(xiàn)在著手一試說在,因為我們總是而且歸根到底是要以一定方式來著手的,那么我們就試著去注意在此說中所說的在本身。我們選用一種簡單而常用而且?guī)缀跏切趴陔S便的說,這樣說時在就被說成一個詞形,這個詞形又是這樣的層出不窮,以至于我們幾乎不會注意這回事了。
我們說:“上帝在”!暗厍蛟凇薄!按髲d中在講演”!斑@個男人是(ist)從斯瓦本區(qū)來的”。“這個杯子是(ist)銀做的”。“農夫在種地”!斑@本書是 (ist)我的”!八涝诘戎!白笙贤庠陂W紅光”!岸韲隰[饑荒”!皵橙嗽谕藚s”!捌咸迅鲅猎谄咸褕@肆虐”!肮吩诨▓@里”。“群峰在入靜”。
每一例中這個“在”(ist)的意思都不一樣。(12)
這段譯文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論述“在” (“在”與“存在”意思差不多),第二部分通過舉例來說明第一部分的論述。應該說,這樣既有理論說明又有實際例子的論述本不應該有理解方面的問題。但是實際情況卻不是這樣。首先,“在” (或“存在”)是不是符合海德格爾所說的那些特征,比如簡單、常用、信口隨便的說、層出不窮,等等?其次,在這13個例子中,有3個例子顯然沒有“在”,而有“是”。既然是論述在,舉例當然是為了說明它,可是為什么在例子中會沒有“在”呢?這樣的例子有什么用處呢?第三,雖然在這3個例子中“是”的后面都用括號加了“ist”,我們大致也會明白這里說的是什么,然而我們不是同樣遇到了前面談到的“(存)在”與“是”的關系這個問題了嗎?第四,這些例子中的“在”也容易使人產生誤解。比如在“上帝在”和“地球在”這樣的表達中,“在”大概表示“存在”的意思。而在“在花園里”和“在葡萄園”這樣的表達中,“在”顯然是“在……里”,“在……中”這樣的介詞結構。至于其他一些“在”,比如“在等著他”,“在閃紅光”,“在退卻”,“在鬧饑荒”,等等,除了表示現(xiàn)在的狀態(tài)外,更強調一種“進行”的狀態(tài)。顯然,“在”的這些用法是完全不同的。那么,海德格爾所說的“在”的意思不一樣難道是指這樣不同的用法嗎?如果我們聯(lián)系海德格爾談論定義方式的譯文 1和譯文2,以及談論形式結構的譯文4,還能理解這里的意思嗎?我們還能認為他關于(存)在的思想和論述是一貫的嗎?但是實際上,這些問題在原文中也是不存在的。我的翻譯如下:
譯文6:如果我們現(xiàn)在來說是,因為我們總是而且從根本上說必然要以一定的方式說是,那么我們試圖注意這種說中所說出的是本身。我們選擇一種簡單而通常的,幾乎隨意的說,在這樣說時,是被以一種詞的形式說出來,這種形式使用頻繁,以致我們幾乎不注意它了。
我們說:“上帝是”!暗厍蚴恰。“講演是在大廳里”。“這個男人是從斯瓦本區(qū)來的”!斑@個杯子是銀做的”。“農夫是在鄉(xiāng)下的”!斑@本書是我的”!八且懒恕薄!白笙鲜窃陂W紅光”。“俄國是在鬧饑荒”!皵橙耸窃谕藚s”。“葡萄園里是葡萄根瘤蚜在作怪”。“狗是在花園里”。“群峰是/一派寂靜”。
在每個例子中,這個“是”的意思都不一樣。(13)
顯然,這一段話談論的仍然是“是” (Sein)!癷st”是“Sein”的第三人稱單數(shù)現(xiàn)在時的形式,表示目前的狀況。這13個句子均含有一個“ist”。在 11個句子中,“ist”都是系詞。中文表達不一定非用“是”這個系詞。但是德文不行,一般來說,在陳述事情的表述中,主系表結構的句子占相當大的部分,因此海德格爾才會說這些例子是“選用一種簡單而通用的,幾乎隨意的說”,就是說,隨便一說,就會用到“Sein”。在這13個例子的翻譯中,表示介詞結構的“在”相應于原文的“in”,而不是“ist”;
表示狀態(tài)的“在”相應于原文的進行時態(tài)。這些是海德格爾根本不予考慮的。我認為,“上帝是”和“地球是”對我們來說似乎確實不太容易理解,但是恰恰反映出中西語言方面的差異。德語可以這樣說,中文卻不能這樣說。有這樣的差異是正常的,保留這樣的不理解也是必要的。因為這可以作為繼續(xù)深入思考和研究的問題,而且這確實是一個有意義的問題。
順便說一下,把海德格爾所說的“是”翻譯為“在”,并與作為介詞的“在”混淆起來,會引起非常嚴重的誤解。再看一段譯文:
譯文7:“在之中”說的是什么?我們首先會把這個詞補足為在“世界”之中,并傾向于把這個“在之中”領會為“在……之中”。這個用語稱謂著這樣一種存在者的存在方式——這種存在者在另一個存在者“之中”,有如水在杯子“之中”,衣服在柜子“之中”。我們用這個“之中”意指兩件在空間“之中”廣延著的存在者就其在這一空間之中的所處而相對具有的存在關系。水和杯子、衣服和柜子兩者都以同一方式在空間“之中”處“于”某個處所。這種關系可以擴展開來,例如:椅子在教室之中,教室在學校之中,學校在城市之中,直至于椅子在“宇宙空間”之中。(14)
這段譯文是海德格爾在《存在與時間》中論述“在世界之中存在”時的一段說明。表面上似乎沒有什么理解的問題。但是如果我們足夠仔細的話,我們就會發(fā)現(xiàn),這里的討論從“在……之中”轉到討論“之中”。按照一般理解,“在……之中”是一個介詞結構整體,“在”與“之中”是不能分開的。而這里卻把它們分開了。這樣一來,我們就會認為,“在”有專門的涵義,而且“之中”也有專門的涵義。這顯然是難以理解的。至于說由此而論及存在,當然就更不容易理解了。但是在原文中,這樣的問題是不存在的。
“在……之中”的原文是in-Sein,應該譯為“是在……之中”。為了說明“是在……之中”這個問題,海德格爾這里(相應于譯文6的地方)探討了“在……之中”(in——相應于譯文7中的“之中”)。在說明了它的意思之后,他接下來才探討了“是”(Sein),用的例子是“我是”(lch bin)。在對“我是”的探討中,他又引入“在……這里”(bei……),從而探討“是在……這里”(Sein bei……)。這樣他最終說明“是在世界中”(in-der—Welt-Sein)的涵義?梢,“是在……之中”與“在……之中”是有根本區(qū)別的。對于這一點,絕對不能馬虎!
以上我們通過7段譯文說明,由于使用“存在”這一術語進行翻譯,結果使海德格爾的一些本來可以理解的思想變得無法理解。最后我想指出,還應該注意兩個與本文論述相關的問題。一個是海德格爾探討“是”,并且提出回到古希臘,因此我們應該結合古希臘的有關思想來理解他的有關思想和論述。另一個是海德格爾在論述中確實涉及到存在,但是他明確使用了“存在” (Existenzial)這個概念,因此,“是”與“存在”也是不應混淆的。
注釋:
① 關于比較詳細地探討海德格爾的思想,參見王路:(‘是’、‘是者’、‘此是’與‘真’——理解海德格爾》,《哲學研究》1998年第6期。
、 海德格爾:《存在與時間》,陳嘉映/王慶節(jié)合譯,熊偉校,三聯(lián)書店,1987年,第5-6頁。
、 海德格爾:(存在與時間》中文版,第5頁注2。
④ 誨德格爾:《存在與時間》(德文版),麥克斯·尼麥耶出版社,圖賓根(Max Niemeyer Verlag,Tuebingen),第4頁。
⑤ 同上。
、 海德格爾:《存在與時間》(中文版),第6頁。
、 海德格爾:《存在與時間》(德文版),第4頁。
、 海德格爾:《存在與時間》(中文版),第7-8頁。
、 同注⑦,第5頁。
、 海德格爾:《關于人道主義的書信》熊偉譯,《海德格爾選集》上卷,上海三聯(lián)書店,1996年,第375頁。
(11) 海德格爾:
<關于人道主義的書信》 (德文版),克羅斯特曼出版社,1981,第22頁。
(12) 海德格爾:
《形而上學導論》,熊偉/王慶節(jié)譯,商務印書館,1996年,第89頁。
(13) 海德格爾:《形而上學導論)Einfuehrung in die Metaphysik,(德文版),麥克斯·尼麥耶出版社,圖賓根, 1958,ss.67-68.
(14) 海德格爾:《存在與時間》,第66-67頁。
(15) 參見海德格爾:《存在與時間》Sein und Zeit,(德文版),第53-56頁。
(責任編輯:霍桂桓)
原載《世界哲學》2001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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