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立平:從政治整合到社會重建
發(fā)布時間:2020-06-18 來源: 感悟愛情 點擊:
以勇氣和魄力重建社會,形成對權力的有效制約,并在此基礎上加強權力的治理能力。
由外部觀之,作為一個整體的中國,60年來取得了“奇跡”般的成就,形成了“模式”般的經驗。然而,正如執(zhí)政黨多次清醒強調的那樣,處此初級階段與轉型時期,一定要有憂患意識,不回避當前自身存在的諸多矛盾與問題。在著名社會學家孫立平教授看來,如何處理權力和社會因素的作用,是擺在我們面前必須解決的一個重要問題——編者
今年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60周年,距1911年的辛亥革命100周年還有兩年?梢哉f,這60年是上述100年甚至更長時間歷史的一部分;仡60年乃至100年的歷史,可以讓我們更明確地意識到今天所面對的問題以及要努力的方向。
新中國成立前的總體性危機
在綿延近兩千年的中國傳統(tǒng)社會中,多次改朝換代而社會生活的基本秩序不變,原因就在于朝廷、貴族-士紳、民眾三者之間基本關系的穩(wěn)定以及在此基礎上形成的國家-社會關系模式。因此,兩千年間,皇帝的姓氏在變,但社會的制度與結構卻相對穩(wěn)定。這就是人們通常所說的中國傳統(tǒng)社會為什么能持續(xù)兩千多年的謎底。
但從晚清末年開始,維持中國傳統(tǒng)社會兩千年的基礎條件開始發(fā)生變化。由于商品經濟發(fā)展的侵蝕,近代工商業(yè)的發(fā)展,西方近代文明的傳播及新式學堂的創(chuàng)辦,特別是科舉制本身的衰敗及最后被廢除,原來作為社會中間層的最主要部分——士紳-地主集團,開始沿著四個方向分化:一部分轉變?yōu)榻ど虡I(yè)者,一部分轉變?yōu)榻R分子,一部分轉變?yōu)樾率杰娙,還有一部分仍然留在農村的,后者大多成為土豪劣紳。這實際上意味著維系中國傳統(tǒng)社會兩千余年的“國家-民間精英-民眾”三層結構中一個至關重要的部分的分裂與解體。
這種變化帶來的不僅僅是一種政治體制的解體,同時在更深的層次是社會結構的解組,即由于社會結構構成的變化,社會失去了自組織的能力。在中國近代史的最后歲月里,呈現給人們的就是這樣一個政治解體與社會解組結合在一起的局面。對此,有人將其稱之為“總體性危機”。此后近一百年的時間里,中國一直缺乏能定型社會基本制度框架的社會力量,社會制度缺乏內在的穩(wěn)定根據。最終結果,就是頻繁的社會動蕩。加之帝國主義的入侵,社會正常發(fā)展的條件喪失殆盡。
從這種意義上說,此后的諸種革命與變革,都是對這種總體性危機的一種反應,是應對這種總體性危機的一種努力。
以政治整合替代社會整合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建立實際上就是應對上述總體性危機的結果。而這種背景也就決定了這個新的體制模式的品格。正因為如此,可將由應對總體性危機而形成的體制模式稱之為一種“總體性社會”。
如前所述,總體性危機的特點是政治解體的同時伴隨著社會解組。而我們知道,社會結構的重建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種自然演進的過程,需要漫長的時間。這對于應對當時的總體性危機來說顯然是遠水不解近渴。因此,通過重建政治整合來實現社會整合的重建,成為一種現實的選擇。這樣,到上世紀50年代中后期,這種以政治整合替代社會整合的總體性社會模式基本形成。
總體性社會是指一種結構分化程度很低的社會。在這種社會中,國家對經濟以及各種社會資源實行全面的壟斷;社會政治結構的橫向分化程度很低,政治中心、經濟中心、意識形態(tài)中心高度重疊;行政權力滲透于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整個社會生活的運作呈現高度的政治化和行政化的特征。
總體性社會迅速而有效地化解了中國近代以來的總體性危機,頻仍的戰(zhàn)亂結束了,一盤散沙的社會被高度組織起來,強大的動員能力使國家快步走上經濟建設之路。同時這也形塑了總體性社會的一系列特征:國家動員能力極強,但民間社會極弱,社會生活的運轉只能依賴行政系統(tǒng);缺乏中間階層的作用,國家直接面對民眾,中間缺少緩沖;社會自治能力差,中間組織不發(fā)達,社會的自組織能力很弱;社會中身份制盛行,結構僵硬;總體性意識形態(tài)同時承擔社會整合和工具理性的雙重功能,由于功能要求的矛盾性,產生一種互相削弱的效應;缺少自下而上的溝通,民眾的意見凝聚缺少必要的組織形式。
這樣的社會體制,雖然有利于解決1949年前后中國所面對的以政治解體和社會解組并存為特征的總體性危機,并適應了早期的以擴大規(guī)模為基本內容的外延型工業(yè)化的需求,然而,社會生活中的種種弊端也就由此而生。到文化大革命結束的時候,這種體制已經走到了自己的盡頭,改革成為必然的選擇。
市場經濟與社會初步發(fā)育
上個世紀70年代末期開始的市場化取向的經濟體制改革,成為改變社會體制模式的重要力量。市場化取向經濟體制改革最重要的含義,是稀缺資源配置機制的變化,即從行政化配置到市場化配置,原來國家壟斷幾乎全部資源的配置體制為資源擁有多元化的體制所取代。
正是在這個過程中,由市場和社會支配的“自由流動資源”開始出現,市場和社會開始成為一個與國家并列的、相對獨立的提供資源和機會的源泉。這不僅造就了社會發(fā)展的新動力,而且使得相對獨立的社會因素得以發(fā)育。與此同時,由“政策允許范圍內”構成的“自由活動空間”開始形成并不斷擴展。可以說,在整個80年代,市場經濟作為一個極為重要的因素,催生著社會生活各個方面的變化。
這當中最重要的就是,與體制改革所釋放出的“自由流動資源”和所提供的“自由活動空間”相聯系,社會正在成為一個與國家并列的、相對獨立的提供資源和機會的源泉,而這種資源和機會的提供與交換,是以市場中交易的形式進行的;一個處于國家和家庭之間的公共領域正在開始形成,自然的民間社會開始得到恢復,公民社會開始萌芽。這就直接意味著社會的重建以及國家與社會之間的關系的調整。
同時,以體制外資源的出現為基礎,中國社會的中間層——社會精英開始重現。目前,這個社會精英群體主要由三個部分構成。一是民營企業(yè)家,某種意義上也包括部分國企經營者。二是知識分子,特別是各個行業(yè)中的專家。三是地方行政精英,其身份是政府官員,理論上并不屬于民間精英,但就目前情況而言,其主要特點更多具有地方社會含義,日益成為地方社區(qū)的代表人物。
體制模式和社會結構的變化,導致了社會運行機制的轉型。在整個充滿生機的1980年代,社會活力迅速迸發(fā)出來。在分化與放權兩個因素的作用下,工廠、機關、學校等社會單元,由于部分地獲得自主性而開始成為社會中活躍的主體;在勤勞致富預期的激勵下,人們用更加積極的勞動,為自己和社會創(chuàng)造著財富,甚至那些原來處于邊緣地位的人們,有的成了被稱之為“個體戶”的成功者;社會中的思想處于非;钴S的狀態(tài),人們對未來充滿了憧憬和自信;同時,多樣性導致的社會的彈性也在增大。此后中國的經濟與社會發(fā)展,在很大程度上是這種潛力釋放的結果。
重建權力還是重建社會?
但盡管如此,在改革開放初期,民間的經濟和社會力量無疑還是弱小的,特別是初步發(fā)育的社會因素與一個相對自主的、具有自組織能力的社會還是兩回事。在這種情況下,政府在經濟和社會發(fā)展中扮演主導角色,甚至在一定意義上采取政府主導型的發(fā)展模式是理所當然的事情。但政府主導型的發(fā)展模式能否最終促進和培育民間經濟和社會力量的成長,并最終形成政府、市場、社會各司其職、互相配合的功能體系,開始成為對中國進一步發(fā)展的挑戰(zhàn)。就此而言,如何處理權力和社會因素的作用,是轉型期需要進一步解決的一個重要問題。
這個問題在下述背景下就顯得更為突出。經濟生活的市場化、整個世界全球化過程的加快,以及大眾消費社會來臨等因素,使得我們的經濟生活空前復雜化。這次全球性金融危機以及中國在這次危機中受到的影響,就是這種經濟生活復雜化的一個體現。與此同時,轉型期的變革也需要在國家或整個社會層面對許多問題作出決策。這意味著對經濟和社會生活更強的治理能力。在這種情況下,如何形成應對經濟社會生活復雜化的能力,就是一個嚴峻的挑戰(zhàn)。
是重建總體性的權力,還是重建社會?是用一種更強有力的權力包打天下,還是形成一個多元的社會治理的模式,已經到了需要作出抉擇的時候。
即使從經濟的角度說,市場經濟需要一個相當發(fā)育程度的社會,這是已經被成熟市場經濟國家的實踐所證明了的。一個相當發(fā)育程度的社會,實質是通過多種形式的機制,對復雜的社會生活進行組織和整合;同時也意味著,在利益分化基礎上形成的不同利益對自己權利的行使和自組織。只有在這個基礎上才有可能實現利益分化基礎上新的利益整合和社會整合。可以說,這也是我們的社會長治久安的基礎。
這里所說的社會具有雙重的含義。除過去強調的與國家相對應的公民社會外,還需要有一個與市場相對應的社會,這就是著名人類學家波拉尼提出來的“能動社會”。這個社會是用來和市場相抗衡的,用來矯正市場的消極作用的。市場化是我們過去二十多年改革過程中的一種正確選擇,是我們應當堅定不移堅持下去的方向。但市場和政府一樣,如果它的力量處于一種不受制約的狀態(tài),就會帶來種種問題。正因為如此,我們需要一個能融合公民社會和能動社會雙面因素的社會。這個社會不僅是政府和市場的重要制約因素,同時也是組織日益復雜化的經濟社會生活的一種必不可少的機制。
要看到,在總體性社會的時代,一般所說的權力是一種無所不包的權力,但那時候的經濟生活和社會生活都是相對簡單的,需要處理的問題也很有限,比如在經濟上,當時最主要的是生產資料的調撥,以及種類有限的產品生產和分配計劃的制定。但今天的經濟和社會生活的復雜程度遠不是那時候能夠比擬的。在這樣的時候,如果沒有一個相對完善能夠自我調節(jié)的市場體系和一個相對自主的社會,就會造成對一種更強有力的權力的需求,會要求一個比計劃經濟時代更強大的權力來治理這個社會。
盡管這樣的權力在應對某些挑戰(zhàn)的時候具有明顯的優(yōu)越之處,比如在應對這次的金融危機以及大的自然災害上,因為這種權力模式的動員力量會顯得更為有效,但在處理常規(guī)化經濟和社會生活的問題上,僅僅依靠這樣的權力而沒有相對發(fā)育的市場和社會的配合,這種權力往往會捉襟見肘。這就是我們現在社會中為什么人們覺得權力過分強大而在治理社會的時候又覺得權力很不夠用的原因。
以社會重建防止社會潰敗
經濟社會生活的日益復雜化,呼喚更有效的社會治理手段和機制。而在缺少其他相應機制的情況下,這種對有效治理的呼喚很容易轉換為對更強大的權力的呼喚。如此一來,勢必會形成一種難以克服的悖論:一方面,對復雜的經濟社會生活的治理需要更強的治理機制,而在市場和社會的力量都很弱小的情況下,這實際上就意味著需要權力來包打天下;另一方面,在缺少其他機制的時候,尤其是缺少社會的充分發(fā)育的情況下,獨大的權力會由于缺少有效的制約而越來越失控,并最終失去治理的效能。在經歷了三十多年的經濟體制改革且市場經濟體制框架已經基本建立的今天,這無疑是我們所面對的最重要的困境之一。
從理論上說,一個健康的社會取決于權力、市場和社會三種力量的平衡。在市場和社會發(fā)育程度很低而權力獨大的情況下,最后會導致權力的濫用和失控;在市場和權力的力量很強而社會發(fā)育很低的情況下,則會形成權錢結合的治理模式。
現在的情形是,我們正處在一個轉型的時期。在經歷三十多年的改革之后,市場經濟的基本框架已經開始形成,但這個市場的自主性程度還是相當低的,而社會的發(fā)育則是更為滯后。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實際上面臨著兩種威脅,一是權力獨大以及造成的濫用和失控,二是過分強大的權力與自主性程度較低的市場的畸形結合。如果這兩種因素結合在一起,將導致社會的潰敗。
在改革之前,我們社會對權力的約束主要是來自權力體系的內部,力圖建立權力外部約束的努力基本都沒有成功。但在那個時候,由于前面所說的經濟和社會生活的相對簡單化,在權力系統(tǒng)內部實現有效的約束是比較容易的。但在經濟社會生活日益復雜化的今天,完全依靠權力的內部約束,已經越來越困難。
這必然會削弱權威的基礎,并損害社會治理的效能。前幾年我們社會中就有所謂“政令不出中南!币徽f,地方性權力、部門性權力開始成為既無上面約束,又無下面監(jiān)督,同時還缺少左右制衡的力量,這意味著國家權力的碎片化。在此背景之下,由地方和部門掌握的權力開始“私化”。
在最近幾年中,轉變發(fā)展方式成為我們社會中最重要的事情之一。但人們經常感嘆發(fā)展方式轉變之難。其實,特定的發(fā)展方式是與特定的權力模式相聯系的。如此狂熱地追求GDP是不受制約的權力任性的結果,而在權力受到民眾有效制約的社會中如此不惜代價地追求GDP是不可想象的。
在權力失控的情況下,腐敗也必然處于失控和“不可治理狀態(tài)”。應當看到,腐敗只是失控的權力的必然結果,沒有對權力的有效約束,任何反腐敗措施都是不可能奏效的。
更為嚴重的是社會的公信力嚴重喪失,政府、司法、媒體等公共機構的公信力有喪失的苗頭乃至趨勢。公信力一旦喪失,意味著社會治理能力的根本性瓦解。
強權力、弱市場、無社會三個因素結合在一起的結果,就是強權力與弱市場的畸形結合,換言之就是通常所說的“權貴資本主義”。近些年來,著名經濟學家吳敬璉先生多次呼吁要警惕權貴資本主義。從計劃經濟到市場經濟的轉軌過程中,會出現岔路和彎路。其中之一,就是偏離規(guī)范的、法治的市場經濟的方向,演變?yōu)樗^的權貴資本主義。結果就是既得利益集團的畸形發(fā)育,不公正的社會秩序的形成。應當看到,這個因素已經開始成為危害我們的社會治理能力,造就和激化社會矛盾的一個重要因素。
前一段,筆者曾經提出過一個觀點,對中國最大的威脅不是社會動蕩而是社會潰敗。社會動蕩是指嚴重的社會沖突會威脅政權和制度的基本框架,而社會潰敗則是自身的組織或細胞出了嚴重的毛病。社會潰敗的根源即來自權力的失控和失控的權力與市場因素的畸形結合。
然而現在,筆者要說的是,比社會潰敗更危險的是對諸如此類現象的錯誤反思。在由于權力失控導致的治理效能下降的情況下,很容易形成的一個思路是進一步強化權力。但正如上面的分析所表明的,在缺少對權力有效約束的情況下強化權力,結果只能是權力的進一步失控,并導致惡性循環(huán)。因此,以勇氣和魄力重建社會,形成對權力的有效制約,并在此基礎上加強權力的治理能力,應當是我們的明確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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