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德平:“地盡其利”和資源共享

        發(fā)布時間:2020-06-20 來源: 感悟愛情 點擊:

          

          ■編者按:本報上期刊登了胡德平同志“中國為什么要改革”的第一、第二部分(《“一葉知秋”的萬言書》《打破二元對立的社會經濟結構》)。這里刊登的是第三部分,從解讀耀邦同志在1969年3月寫給毛澤東的建言信出發(fā),結合當前改革開放的實際,提出了“全民所有,誰共誰的產”、公有制如何才能避免“全民所無”的問題。文中未注明出處的引文,均摘自耀邦同志的建言信;作者標注著重號的引文,改以黑體字排出。

          “十年前主席就非常深刻生動地指出:不是社共隊的產,而是隊共社的產。引申起來說,不是國家共公社、地區(qū)的產,而是公社、地區(qū)共國家的產!

          馬克思的勞動價值論,是結合勞動對象、勞動工具的勞動價值論。脫離了勞動對象、勞動工具,勞動力只是一種無法創(chuàng)造價值的自然力。這在馬克思的《哥達綱領批判》中說得十分明確。但如果只把體力勞動算作勞動,也是一種局限,勞動還應包括腦力勞動、復雜勞動和服務性勞動。要勞動首先要有勞動對象,所以勞動對象是一切生產勞動的基礎性要素。

          

          一 “是地盡其利,還是保護資源”

          

          1958年“大躍進”的指導方針是錯誤的,應予否定,但全民創(chuàng)業(yè)、全民辦企業(yè)的可能性、現實性不應否定。實踐證明,“大躍進”失敗之后,畢竟還保留下來少數的社隊企業(yè)!拔母铩焙笃,江蘇還逐漸發(fā)展了社隊企業(yè)!按筌S進”時期,報上宣傳要煉1070萬噸鋼,何其難也!今天的民營企業(yè),一年的鋼鐵產量就在億噸以上。要走“亦農亦工、農工結合”的道路,就得解決如何看待地盡其利和保護國家資源的問題。耀邦同志說:

          除國家可能和必須經營的大型的、大宗的、關系到整個國計民生的輕重工業(yè)和交通運輸事業(yè)之外,原則上公社就可以通過上級規(guī)劃,相互協(xié)商,聯(lián)合起來,地盡其利地有計劃地興辦一切可能興辦的工業(yè)。

          耀邦同志認為,公社、社隊解決資源問題,總的方向是“地盡其利”,變國家獨享的資源為全民共享,為組織起來的人民群眾開辟生產道路。用他的話來說就是:

          凡屬是中小型的地下資源和地上資源,甚至國家一定時期不能經營的大型資源,都可以放手讓當地及附近的人民公社聯(lián)合起來開采、開發(fā)和加工。

          這里,耀邦同志的提法是國家經營資源,而不是說國家對資源的所有權,所有權應屬全民。改革開放以來,我國農村的采礦業(yè)、冶煉業(yè)和金屬加工業(yè)發(fā)展勢頭很猛,最明顯的就是煤炭業(yè)和鋼鐵業(yè)的生產。鄉(xiāng)鎮(zhèn)企業(yè)和民營企業(yè)為此作出了巨大貢獻,突破了基礎工業(yè)發(fā)展的瓶頸,但三十年下來,又造成了產能過剩和嚴重的環(huán)境、安全生產問題。怎么認識這一問題?1984年3月13日,耀邦同志在國家制定“七五”計劃時說到“有水快流”。1983年2月,他對湖北黃石市委書記王哲南同志的談話中,最早透露了“有水快流”的思想:

          我的意思是讓出一片來,讓群眾去挖。一個交稅,一個技術指導。還可以搞幾個不準:不準破壞公路、不準破壞村莊,或者規(guī)定幾個必須,必須怎么,怎么!右灾笇,只許你們自己出事故,就不許老百姓出事故呀!山西出事故大的還是我們自己嘛!

          1984年3月27日,耀邦同志在聽取有色工業(yè)“七五”規(guī)劃匯報時又說:

          我們要從爭取時間的戰(zhàn)略來考慮,而且民富了國家也富了。……進一步放寬礦山政策,有這么三種,一是國家不準備采的小礦,二是大礦、富礦的邊沿、外圍、小礦脈,三是國家在長時期內無力開采的中型礦。這三種,都要放手讓個人、集體開采。

          此外,耀邦同志考慮能源問題,還聯(lián)系到污染治理、生態(tài)平衡、核能、風能、太陽能,煤炭的液化、氣化和科技進步等問題。在這里要說一下,我國第一座催化氣化開采煤炭零排放的技術和生產,還是一個做燃氣分銷的民營企業(yè)搞起來的,這是目前世界的一流技術。沒有能源對民營企業(yè)開放,何來領先世界的一流技術呢?

          還有,對“有水快流”的態(tài)度,似乎還應持一種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的態(tài)度。在短缺經濟時,“有水快流”是否也是一種邊際效應?當官商結合,官員入股,牟取暴利,草菅人命,大叫“有水快流”時,我們還應把他們和一般群眾同樣對待嗎?

          最近獲悉,我國某能源大省,今年一季度竟然進口澳大利亞煤400萬噸,一些沿海省份也大量進口國外煤炭、礦石。我國產煤能力已達到27億噸,為何自己的煤不用,要進口呢?因為國外煤價便宜,質量又好。這種“苦果”我國吞下的太多了。我們絕不能因日子過得相對舒坦了,就讓狹隘的利益集團壟斷市場。去年年底,煤電兩大行業(yè)談判煤價、電價問題,一個堅持由市場定煤價,一個咬定按計劃保電價,兩大行業(yè)都是國有企業(yè)出面博弈,如果有健康發(fā)展的民營煤礦參與競爭,政府調控起來是不是更容易一些呢?如果沒有這支力量,那就只能讓國外企業(yè)調控我們的煤價、電價了!

          如今我國各類企業(yè)享用國有資源已逐漸成為現實,一些私營企業(yè)也開始享用國家的公共資源,但不公平的現象仍然大量存在。在堅持我國基本經濟制度的前提下,國企、私企和混合所有制企業(yè)如何定位、發(fā)揮作用,如何合理使用占有資源,仍需明確,不能忽而國退民進,忽而國進民退,長期拉鋸。公有資源如何按市場配置這篇大文章,還應繼續(xù)做下去。

          

          二 是“全民所有”還是“全民所無”

          

          我國改革之前,政府直屬的國有企業(yè),即全民所有制企業(yè),占有全民巨大資源,但和全國人民的利益沒有直接掛鉤,全民既不知對企業(yè)的權益何在,企業(yè)也不知對全民有何義務。盡管全民企業(yè)為國家財政作出了巨大的利潤貢獻,但總引不起全民對企業(yè)的熱愛和衷心擁護,很多大型國企甚至為資源利用和當地群眾發(fā)生激烈沖突,原因就在這里。耀邦同志向毛澤東主席大膽直言,全民所有制企業(yè)必須要改,全民所有制要有實際內容。他說:

          害怕破除那個實際上并不存在的全民所有,反而落得個全民皆無,或者全民皆困;
        丟掉那個把人們頭腦縛得死死的空空洞洞的全民所有,倒反而能夠實實在在地比較迅速地使全民皆有,全民皆富。

          耀邦同志認為“大全民”和“小全民”相關,有一致性:

          大全民是由許多小全民構成的,沒有小全民就沒有大全民。離開許多組織起來了的共同勞動、共同富裕的小全民所有,就談不上有什么大全民所有。

          他認為要把“全民所無”、“全民皆困”變?yōu)椤叭窠杂小薄ⅰ叭窠愿弧,我們就不必再拘泥困守“空空洞洞的全民所有”,應給地方、集體共享全民所有的資源,發(fā)展地方經濟,發(fā)展社隊企業(yè),以壯大全民所有制經濟的基礎。若還要一味強調集體經濟低級,全民所有“一大二公”高級的話,我們仍將生活在空話之中。

          我國現在有各類所有制的企業(yè),這些企業(yè)的發(fā)展方向有何異同呢?私營企業(yè)擺脫家族企業(yè),改制為股份公司,股份制又擺脫多家股東成為上市的公眾公司,是不是進步呢?毫無問題是進步,因為它體現了我國社會主義私有經濟的社會化方向。那么國有獨資企業(yè)改制為多個股東的股份制企業(yè),股份制企業(yè)又改為上市的公眾公司,又怎樣呢?我認為甚為明顯的就是國有獨資公司已變?yōu)槿窈凸擅竦钠髽I(yè)了。但為何股東、股民可以分紅,外國的股東、股民也能分紅,全民則不能分紅?如果這樣的模式成為定式,那么全民的企業(yè)豈不成為股民的企業(yè)了嗎?有人說全民不分紅,但政府卻分到了利潤,政府代表全民享受了權益,所以全民可以不分紅,這無論如何是講不通的。

          我國憲法第六條明確了全民所有制企業(yè)的法律地位。把全民企業(yè)叫做國有企業(yè)也通,但千萬要注意應該用“國有”注釋“全民”,而不能用“全民”去注釋“國有”。否則就會大大把事情搞亂。若再把國營企業(yè)理解為政府所有制的國營企業(yè),那么國企邁向行政壟斷企業(yè)的障礙就不多了(自然壟斷的企業(yè)和國家專賣專營的企業(yè)除外)。如果此風一起而不止,那么我國就會出現特殊的利益集團,改革就是為他人做嫁衣了。上世紀不就有這樣的意見,行政壟斷企業(yè)的高管人員要求在企業(yè)中入股,還要設立期權嗎?此事并非空穴來風。好險!幸虧被制止。

          1983年中央政府對國有企業(yè)實行利改稅以后二十多年來,國企并未上繳利潤給政府,只是最近兩三年才把利潤的5%或10%上繳給政府。能否以政府的名義代替全民?能否以政府財政代替全民的權益?我想都不可以。國有獨資企業(yè)成為上市公司后,仍要體現它的雙重性,作為上市公司,它應該給股民分紅,并受股民監(jiān)督。作為全民所有制的企業(yè),我認為同樣應給全民支付紅利,政府應得的是稅收,而不是利潤,因為我國的國有企業(yè)是全民所有制企業(yè),它占用的資源是全民的資源,利潤的一部分就應給全民。國有企業(yè)絕不能以給國家上交稅收而回避對全民應盡的義務,同時應受人民代表大會的監(jiān)督。

          為避免形式主義和愚弄全民的做法,不必像俄羅斯那樣每個公民領有全民所有制企業(yè)的證券,全民所得的紅利按人頭劃分也很難操作,或可全部納入社會保險基金,或可采用別的形式整體使用。經濟學家陳志武給全民所得的紅利起名為“全民權益基金”,很恰當。

          

          三“全民所有,誰共誰的產”

          

          在民主革命的道路上,耀邦同志完全接受了毛澤東的新民主主義論。新中國成立以后,他對社會主義建設的積極性,遠遠大于他對社會主義時期階級斗爭和革命的積極性。在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改革開放事業(yè)上,他堅定支持個體勞動者、集體經濟、鄉(xiāng)鎮(zhèn)企業(yè),對有雇工行為的私有企業(yè)也未采取那種封殺、打壓的態(tài)度。每個時期,在耀邦同志的頭腦中都有“共產黨”三字在起作用,但能否把“共產黨”和雇工、私營企業(yè)結合起來呢?

          耀邦同志發(fā)揮毛主席的話,談到了“全民所有,誰共誰的產”的問題:

          十年前主席就非常深刻生動地指出:不是社共隊的產,而是隊共社的產。引申起來說,不是國家共公社、地區(qū)的產,而是公社、地區(qū)共國家的產。

          我認為這種觀念若植入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之中,就會產生認識上的飛躍。所謂優(yōu)化配置資源,就是要用市場供求的關系配置資源,但對社會主義來說,遠遠不夠,因為這種資源不是私有的,也不是國家壟斷的,優(yōu)化配置資源還應該體現在市場配置全民所有的公共資源上,這才能為社會主義的生產力開辟最經濟、最得人心的發(fā)展道路。

          土地、礦藏、森林、草原、水域、沙漠、雪域……都是全民共有的資源,應讓國家、地區(qū)、集體和自然人“共產”,這些主體可以組成各類公有、私有,國有、國營和混合所有制等形式的企業(yè),平等合理使用這些資源,共享分用全民的公共資源。

          耀邦同志所謂的“共產”資源,就是共享分用,有償租讓。其標準就是最大的社會經濟效益,而不是國家壟斷資源的效益,也不是完全由資本說了算的效益。這種社會經濟效益表現在:凡是少數人可以辦的事,就不需多數人去辦;
        凡是民間可辦的事,就無需政府辦;
        凡是地方可辦的事就不需中央辦。我國鄉(xiāng)鎮(zhèn)企業(yè)為什么能迅速發(fā)展起來?當時的政策,就是鄉(xiāng)鎮(zhèn)企業(yè)能辦的事,政府就鼓勵它與當地國企競爭,或限制國企進入。

          這樣做就會產生如下效果,在一切謀利性的國有企業(yè)中,每個公民都有均等化的一份紅利,就不會產生政府與民爭利的問題。一切接受政府信托,經營公共產品的國營企業(yè),就不會大賺老百姓的錢。如果公共產品以贏利為目的,即便贏利再多,也會落得個財聚而民散的結局!所以必須把國營企業(yè)和國有企業(yè)嚴格分開。

          此外還要有以贏利為目標,完全以市場為導向的私有企業(yè)和民營企業(yè),為國家提供大量的稅收和就業(yè)。私有企業(yè)好理解,純屬私人性質,民營企業(yè)最好的例子就是聯(lián)想,就是公有資產的所有者請專業(yè)人士經營。這兩種企業(yè)也要嚴格區(qū)分。兩種企業(yè)都可以理直氣壯地和贏利性的全民企業(yè)競爭,全民企業(yè)競爭不過,就應讓渡其資源或股份,以求讓社會的活力發(fā)揮更大的作用,以刺激全民企業(yè)提高競爭力。

          這里之所以要強調最大限度地利用地利、金融和一切資源,講究效率,最終目的就是最大限度地滿足人民群眾的物質文化需要,積極增加公共財政和擴大公共事業(yè)。這里用得著毛澤東同志的那種說法:你是真想而不是假想,你是十分想而不是幾分想。要做到社會的公正,縮小貧富差距,你就要講效率,講勞動生產率。須知,我國的GDP雖然已占世界第三位,但整體的國家競爭力仍然很低很低。我國發(fā)電的裝機容量已是日本、德國、英國、法國、意大利的總和,但GDP總量仍在日本之后!

          

          四 資源向全民開放

          

          耀邦同志主張全民共享分用資源,在“文革”中只分到縣市、公社、生產隊組合的經濟組織,建言信中并沒有提到自然人!拔母铩币院螅M入中央領導集體以后,就沒有任何偏見地支持工商個體戶、個體經濟,并把從事這一自謀生路的職業(yè)和事業(yè)稱為“光彩事業(yè)”。同時在中央多次強調要從實際出發(fā)看待雇工問題。

          1986年8月18日,耀邦同志在辭職之前的五個月,他和德中友好協(xié)會的副會長托馬斯先生有過一次談話。他說:

          個體經濟對社會主義經濟而言,絕對是一個必不可少的補充,不僅對國家有好處,對人民生活的提高同樣有好處!徊糠中∷綘I企業(yè),規(guī)模不大,資本數量很小,未來的一段時期內,我們將采取可能的方式來實現其增長,但無論如何,私企不能超過集體經濟和國營經濟。

          耀邦同志對此想做些什么工作呢?他說:

          在今明兩年,我們首先要考慮一個問題,就是領導個體、私企走上健康發(fā)展的道路。在黨內需要找個時間討論幾個經濟問題,看是否像馬克思說的那樣,雇傭人員多于七個人就是剝削,我覺得這個問題值得推敲。

          對于馬克思的剝削論還要推敲,是什么原因呢?還是從實際出發(fā),他的觀點是:

          現在的私營企業(yè)雇傭工人與舊社會情況是截然不同的,……現在,在社會主義經濟體制下,工人領取工資,兩者的性質是不同的。我們也不能說這其中完全不存在剝削,但是馬克思的理論是建立在西歐幾百年前社會狀況的基礎上提出的,現在時代不同了。

          據對外友協(xié)會長陳昊蘇提供的材料,耀邦同志也說過這樣的話:

          我們黨內現在有的經濟學家在爭論,按馬克思的說法,雇工超過七人就是剝削。我看這種爭論沒多大意思。

          此時,耀邦同志關于全民“共產”全國資源的設想已經成為現實,資源已經徹底向全民敞開,也包括向自然人、私營企業(yè)敞開。此時,他又想到了新問題:

          中國的一些私營企業(yè)也要不斷地獲取資源,他們通過優(yōu)惠信貸發(fā)展企業(yè),這樣的發(fā)展一旦形成規(guī)模,就將其改造成集體企業(yè)。對于私企的老板,只要是有能力的人,我們也會把他們提拔為經理或廠長。

          耀邦同志熟悉中國傳統(tǒng)文化,在他看來,古代中國“地盡其利”、“人盡其才”、“物盡其用”、“貨暢其流”的思想,文字表述非常優(yōu)美,邏輯又相當辯證;
        同時,他又接受了科學社會主義思想,矢志獻身于中國共產黨的崇高事業(yè)。對科學理論他務盡其行;
        對親身實踐他務盡其功。盡管如此,用他的話來說,他仍是一個“歷史上的過渡人物”。我相信,他晚年若重讀給毛澤東主席的這封建言信,他不會有任何愧怍之心,因為在人民群眾改革開放的偉大事業(yè)中,他又登上了一座新的思想高峰。

          

          來源:南方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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