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縣信訪局“三定”方案
發(fā)布時間:2020-11-03 來源: 講話發(fā)言 點擊:
X XX 縣信訪局 “ 三定 ” 方案
第一條 根據(jù)《市委辦公室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XX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X 辦發(fā)〔2019〕X 號),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縣信訪局是縣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h委信訪局與縣信訪局合署辦公,實行一套工作機構、兩個機關名稱。
第三條 縣信訪局負責貫徹落實中央關于信訪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市委、縣委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信訪工作的集中統(tǒng)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ㄒ唬┴撠熮k理縣內外群眾、法人及其他組織通過書信、電子郵件、傳真、電話、走訪等形式,向縣委、縣政府及領 導同志提出的信訪事項。承辦國家、省級、市級領導機關及其所屬部門、單位和縣委、縣政府領導同志轉送、交辦、督辦的信訪事項。
。ǘ┴撠熛蚩h委、縣政府反映信訪人提出的重要建議、 意見和問題,綜合研判信訪信息,開展調查研究,提出改進 工作或制定修改完善有關政策的建議。負責征集人民群眾的建議,篩選重要建議,提供給縣委、縣政府參考。
。ㄈ┒酱偻苿狱h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
市政府和縣委、縣政府關于信訪工作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督促檢查領導同志有關批示件的落實情況,擬訂信訪督查制度并組織實施。向鎮(zhèn)(街道)和部門轉送、交辦、督辦信訪事項,指導檢查重要信訪事項的處理和落實。負責辦理申請縣政府復查的信訪事項。
(四)協(xié)調處理我縣群眾進京、赴省、去市上訪相關工作。應急協(xié)調處理重大信訪事項和異常、突發(fā)信訪事件。配合公安機關等部門處理群眾以上訪為由的聚集。綜合協(xié)調處理跨地區(qū)、跨部門、跨行業(yè)重要信訪問題。
。ㄎ澹┚C合協(xié)調指導全縣信訪工作,參與起草、修改本縣有關信訪工作的政策制度。負責組織實施對全縣信訪工作的考核。總結推廣信訪工作經(jīng)驗,提出改進和加強信訪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六)制定信訪問題排查化解制度并組織實施,建立和 完善信訪信息匯集分析機制、預警研判機制,指導全縣信訪信息化建設。
。ㄆ撸┲笇h信訪系統(tǒng)教育培訓和隊伍建設,協(xié)調信訪工作對外交流。
。ò耍┴撠熜旁L工作宣傳和信息發(fā)布。為信訪人提供有 關法律、法規(guī)、政策咨詢。
(九)承擔縣信訪工作聯(lián)席會議的具體工作,督促落實聯(lián)席會議決定的事項。承辦省、市信訪工作聯(lián)席會議辦公室
交辦事項。
。ㄊ┩瓿煽h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第四條 縣信訪局設下列內設機構:
綜合科(人民建議征集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起草信訪政策文件及其他綜合性業(yè)務文稿。承擔信息、安全、保密、政務公開、黨務、黨風廉政建設、宣傳、工會、扶貧等工作。承辦對全縣信訪工作的綜合協(xié)調指導。承擔機關及所屬事業(yè)單位的干部人事、機構編制、財務收支管理、勞動工資和教育培訓工作。指導全縣信訪系統(tǒng)干部隊伍建設。統(tǒng)籌重要節(jié)點及敏感時期信訪維穩(wěn)工作開展與應急處置工作。負責電訪、信訪、走訪等各類訪情的統(tǒng)計數(shù)據(jù)分析工作,綜合分析研判信訪形勢,提出指導工作意見。負責信訪工作的調查研究。負責信訪理論研究和新聞宣傳工作。協(xié)調指導全縣信訪部門的調研工作,總結推廣信訪工作的經(jīng)驗,提出改進和加強信訪工作的意見和建議。組織全縣信訪問題排查、信訪積案的化解與鞏固工作。牽頭組織信訪工作考核。
負責收集、篩選、整理人民群眾給縣委、縣政府的建議,匯總分析群眾通過信訪渠道反映的重要建議,辦理跟蹤落實領導批示和交辦建議事項辦理情況。負責對全縣人民建議征集工作進行指導。
接訪科(辦信科)
負責接待縣內外群眾和境外人士的來訪。辦理國家、省級、市級領導機關轉送、交辦、督辦和縣委、縣政府領導同志批辦的群眾來訪事項。協(xié)調處理群眾來縣集體上訪和重大、異常來訪突發(fā)事件。及時反映群眾來訪中的重要情況,上報各地集體上訪的動態(tài)。負責群眾上訪信息的匯總、分析和情況通報。配合公安機關等部門處理群眾以上訪為由的聚集。轉送、交辦、督辦重要來訪事項,指導檢查全縣群眾來訪接待工作。統(tǒng)一協(xié)調駐京、駐省信訪工作力量,做好我縣進京赴省去市上訪群眾的接待、勸返工作。協(xié)調處置群眾進京赴省去市集體上訪和到非接待場所上訪,配合處理在京在寧信訪異常、突發(fā)事件。維護我縣群眾進京赴省去市上訪秩序。及時反映群眾進京赴省去市上訪的重要情況。負責駐京駐省信訪工作的銜接和信息溝通等。組織跨地區(qū)、跨部門、跨行業(yè)重大、疑難信訪案件的協(xié)調辦理工作。負責信訪應急保障相關協(xié)調工作。承辦省、市信訪工作聯(lián)席會議辦公室交辦工作、承擔縣信訪工作聯(lián)席會議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負責接聽辦理群眾來電。轉送、交辦、督辦重要來電信訪事項,指導檢查全縣群眾來電信訪事項辦理工作。受理辦理信訪人給縣委、縣政府,縣委、縣政府領導,縣信訪局及其負責人的來信。受理辦理國家、省級、市級、縣級領導機關轉送、交辦、督辦和縣委、縣政府領導同志批辦的群眾來信事項。及時篩選重要來信信息報送領導閱示。負責重要來
信信息的匯總、分析、反映和情況通報。轉送、交辦、督辦重要來信事項,指導檢查全縣群眾來信辦理工作。負責網(wǎng)上信訪工作,辦理“縣委書記信箱”“縣長信箱”網(wǎng)上來信,及時篩選重要網(wǎng)上來信報送領導閱示。負責重要網(wǎng)上來信信息的匯總、分析、反映和情況通報。轉送、交辦、督辦重要網(wǎng)上來信事項,指導檢查全縣網(wǎng)上信訪事項辦理工作。
查辦科 承擔信訪法治化建設相關工作。承辦相關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及接受信訪政策法規(guī)咨詢、答復等工作。督查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縣委、縣政府關于信訪工作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督查黨和國家領導同志,省委、省政府領導同志、市委、市政府領導同志以及縣委、縣政府領導同志對信訪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貫徹落實。督查督辦國家信訪局、省政府信訪局、市信訪局及縣委、縣政府領導同志交辦、批辦的重要信訪事項。在督查督辦信訪案件中負責組織協(xié)調工作、聯(lián)絡工作,統(tǒng)籌指導信訪督查工作。提出對鎮(zhèn)(街道)和部門改進工作、完善政策、給予處分和違反信訪工作紀律實施責任追究的建議。負責辦理申請縣政府復查的信訪事項,指導檢查全縣信訪事項復查工作。負責《信訪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組織與宣傳工作。開展依法治訪工作。對基層信訪工作開展督查與指導。負責信訪聽證會與信訪評議庭組織安排與跟蹤落實。負責無理及違法上訪行為矯
正和處置。
第五條 縣信訪局機關行政編制 11 名。設局長 1 名,副局長 3 名;信訪督察專員 1 名;正(副)科長(主任)3 名。
第六條 縣信訪局所屬事業(yè)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guī)定。
第七條 本規(guī)定由縣委、縣政府負責解釋,其調整由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
第八條 本規(guī)定自印發(fā)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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