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分配方案:2018全國人大代表提名
發(fā)布時間:2020-02-20 來源: 歷史回眸 點擊:
。2007年4月27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通過) 根據(jù)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的《關(guān)于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和選舉問題的決定》,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名額不超過3000人,名額分配與十屆相同。具體分配方案如下:
北京市46名,天津市36名,河北省111名,山西省60名,內(nèi)蒙古自治區(qū)53名,遼寧省103名,吉林省63名,黑龍江省93名,上海市55名,江蘇省145名,浙江省78名,安徽省104名,福建省56名,江西省73名,山東省168名,河南省153名,湖北省114名,湖南省109名,廣東省151名,廣西壯族自治區(qū)83名,海南省15名,重慶市56名,四川省137名,貴州省60名,云南省86名,西藏自治區(qū)17名,陜西省63名,甘肅省43名,青海省17名,寧夏回族自治區(qū)15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56名,香港特別行政區(qū)36名,澳門特別行政區(qū)12名,臺灣省暫時選舉13名,中國人民解放軍265名。其余255名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依據(jù)法律另行分配。
。ㄐ氯A社北京訊,4月28日《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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