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想主義的花朵【李燕,理想主義的花朵】
發(fā)布時間:2020-04-04 來源: 歷史回眸 點擊:
狀告三部委前,李燕做過的最勇敢的事,是放棄保研資格,報考清華大學法學院碩士研究生。中第后,人人夸她勇敢。 9月9日,她將一紙訴狀遞給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狀告教育部、科技部和國土資源部,要求其公開副部長的分工職責等情況,包括分管部門、兼職狀況及其負責聯系的單位。
“告狀”在李燕眼里,跟勇氣無關,頂多只能說明“我可能就是比別人稍微認真了一點”,學法律的人,“多多少少還是有法治的理想情懷在。”
理想主義像一座玻璃溫室,花朵們如李燕,一邊自顧純凈生長,一邊張望外面的世界。
態(tài)度尚好,就是時而荒謬
李燕是清華大學法學院憲法行政法專業(yè)的研究生,2013年畢業(yè),今年開始準備畢業(yè)論文。在導師的提示和建議下,她打算做副職研究,探討副部長的職責權限、行使職權的模式等,由于各部委官網上對職權范圍的公布有限,李燕決定申請政府信息公開。
這個小姑娘在著手查詢資料以前,對副職沒什么概念,“可能就是比正職低一點”,至于分管,“在我國是一個固定的模式,這個在我腦袋里都沒有概念。”
她對社會的體驗并不豐沛和直接。她愛引用學者的話,對相關法律規(guī)定熟稔,社會的復雜運行讓她好奇,甚至興奮。
“你剛好上課上到說可以申請政府信息公開,你想,‘哦這樣啊,那我也去試一試!
跟政府打交道成了李燕一段時期內人生體驗的內容。只是她沒有想到,申請過程中,“竟然會有這么多七七八八的狀況出來”。
課堂上,學生老師們把政府信息公開的內涵和外延盡量掰扯清楚,法律的界定是不能含糊的事項,而實際拿到行政機關去的時候,“我感覺他們并不是太在意這個,不在意學術上或者慣例上形成的政府信息公開的范圍是什么。”
她從第一批網申的部委獲得信息的平均時間是27到28天(《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guī)定的依申請公開的期限是15個工作日,特殊情況下,可以延長一次)。在漫長的等待里,李燕修正了以前天真的觀念――“我問你要,你給我就是了,又不是特別難的信息”,她開始知道,信息分屬于不同的部門,要報不同部門領導批準,如果趕上領導出差,那只能延長時限。
傳說中的“行政機關‘辦事難’”,李燕體會到了。在漫長的等待中,她也學會了預判。最常接到的電話是剛好第15日那天打來的,那幾乎一定是要求延長時限的。
等待讓李燕學會了有耐心和自我寬慰,一兩個電話找不到正確的管事人,那就再接著打三四個電話。對方說,你發(fā)過來的PDF或者WORD是更高版本的,打不開。她就不厭其煩地再發(fā)一次。
公務員的說話態(tài)度都“蠻好”,但在跟政府人員的互動中,她學會了“交鋒”。
比如辦事人員以“職能在不斷變化當中”作為不提供信息公開的理由。李燕立馬接茬:變沒有關系,我就要現在的。
再比如,電話那邊的公務員說:副部長的職能屬于我們的內部事項,跟外界有什么關系呢?李燕就開始背誦和分析法條:“根據國務院組織法,副部長屬于國務院各部委法定組成部分……從這個意義而言,他(她)是整個政府架構的一部分,而不僅僅是個人。(而既然)作為政府組織的一部分,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他的權限是應該公開的。您看,我就沒問您是負責什么事務的……”
至于有些部門追問李燕到底要在文章的哪一段運用這部分政府信息公開的內容,對她的目的懷有疑慮地盤問,她也逐漸習慣。
“政府信息公開施行的時間并不長,政府機關沒有公開的習慣,它會覺得公開有一點不舒服,另外就是他們沒有經過長期的申請、被申請、去法院訴訟的歷練,他們還不會鑒別什么信息公布出去會有危險!
最開始的被拒絕讓李燕心里有些難受,也著急。后來她漸漸覺得,這事兒也挺有意思。好奇心戰(zhàn)勝了受挫心理,她決定向所有可以申請的部委都提出請求,完善資料。
事情變得“越來越有意思”,她甚至能夠在跟辦事人員的談話中,感到一些微妙。
“有時候能感覺出辦事人員給我那種理由,他們自己心里會覺得不太恰當,心里挺虛的!苋ゲ课ぷ鞯,怎么說也起碼是比較好的大學里的研究生畢業(yè),對政府信息公開就算再不了解,你說出一句話,它荒謬不荒謬,在我們心里面是有一個共識在的!
李燕的這個判斷來自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最初的回應。該部門告知李燕,因為她沒有提供具體的文案名和文案號,所以“不能受理”。
“法律規(guī)定的是,如果你知道(文案號)就盡量提供。我覺得公民是有這個配合義務的,……但如果你說不提供文案名和文案號就不提供信息公開,這是我不能接受的。作為任何一個公民,不是在這個機關工作……(怎么可能知道文案名文案號?)”
4個月下來,有3個部委的沒有答復或者答復不符合申請要求,李燕按照事先想好的解決方式行事――起訴。
“我申請了那么多部委,不管過程怎么樣,最后只有3個部委沒有給我信息。所以說,……還好吧,沒有那么差,雖然也沒那么好。”
“我不是去找事兒的”
“其實我起訴的時候心里還挺忐忑的,不是害怕,而是覺得給部委的工作人員帶來了麻煩,給他們增添了不少的工作!奔幢闳绱耍龍猿制鹪V的理由是:“我不是去找事的,我真的是想要那個信息,……只是想在制度的框架內,通過最正常的方式來解決這個問題!
法律是最正常的方式,這是李燕認為的常識。
“學過法律的話,不管法治的狀況是怎么樣的,多多少少還是有法治的理想情懷在。當一個問題出現,你希望能夠在法律的框架內解決,希望哪一方主體都會尊重這樣一種法治的結果!
有人問過她在不在乎輸贏的問題?伤X得,這根本不是一個輸贏的問題。
“那么多政府信息,一定有不能公開的,我相信!也皇窍袂锞漳菢尤ビ懸粋說法,只希望政府在作出決定的時候有一個理性的推理,說‘不公開’,原因是什么,告訴我,就好了。”
“我理解”是她在這個事件上的口頭禪。她的要求看起來并不難以滿足,她的態(tài)度顯得溫和而謙遜。
對于訴訟給公務員可能增添麻煩的擔心,她也跟導師溝通過。導師的意見是:生活在這個世界上,每個人都很不容易。這時候,你去挑戰(zhàn)的,不是一個人,不是給部門找麻煩,也不是給官員找麻煩,你去挑戰(zhàn)的對象是一個不太完善的制度。
“制度的推動就像一口大鐘,要有人撞才會響!睂煹倪@個比喻,引得李燕熱血沸騰。
“推動社會發(fā)展太狂妄,但每個人都做一點事情吧!瓦@件事情(而言)我也不覺得自己勇敢,我可能就是比別人稍微認真了一點。其實這件事情并不難,也不復雜,除了麻煩之外沒有任何其他的(難度)!
可是,最終法院沒有立案,他們啟動了訴前調解程序,勸服李燕不起訴,而三部委則根據她的要求公開信息。
于是,讓人熱血沸騰的撞鐘“壯舉”,結果是“沒有撞上吧”,她遺憾地說。
“我甚至希望,(就算)結果是法院不作出判決都沒有關系,哪怕(只是)它受理我的案件,部委公開信息,我撤訴,我都能接受!彼龍(zhí)著地認定,通過正式的法律途徑來解決,“法律是這樣規(guī)定的我們就這樣做了”,才是好結局。
“這個事情對政府信息公開這個宏大的目標,可能沒有任何改變。更多的改變是對于我的,不是對于這個制度的!
嵌入世界的理想主義
如果沒有這次申請政府信息公開,李燕跟政府的接觸只有“辦護照”。她說,這次漫長經歷對她的影響,就是“對政府運行有了一個了解”,也滿意自己的“淡定”。
父母是在某天的清晨廣播中突然聽說的:清華大學法學院女研究生李燕不再起訴三部委。農民父母打來電話詢問時,李燕剛剛洗漱完畢準備坐下來吃早飯。父母只是說,“你在外面那么久,你知道的東西肯定比我們多,你自己堅定就可以了!弊龃甯刹康木司艘矊λf,“雖然挺擔心,但還是覺得挺開心的。你自己在外面要想好自己要什么,然后就勇敢去做,不要顧慮太多!
李燕想要的,按她自己的話說,跟所有學法律的人一樣。
“法律,應該是一種信仰,是一種生活方式。當一個問題出現的時候,你不希望看到的是通過一種非理性的方式,迫使政府做出什么決定。你也不希望看到的是,很多媒體去報道這件事情,迫使法院改變了決定。你更希望看到的是,一個法官高高地坐在上面,他公正無私,他不偏不倚,他不畏懼行政機關的強勢,而憑著自己的公平正義良心,憑著自己對法治的理解和信仰,做出合理的判決!
溫室里那些美麗的論述和藍圖,足以讓理想主義的花朵們心向往之。
這種理想,是別人給的,“這是(理想社會),至少是目前在法律課堂上別人教給我們的東西,是我們學到的期望到達的一種狀態(tài)!钡病半S時隨地都在受到打擊”。
“雖然我現在不敢說我是信仰法治的,但是我就覺得,你真的想完善法治或者說想要堅持信仰并且在這條路上做出更多的努力的話,就是要認識到它的好和不好,尤其是認識到它的不好。”
她很喜歡北大學者朱蘇力說過的一句話。
他說,你和我都深深地嵌在這個世界里。
“我對它的理解就是,你和我都生長在這個世界里,我們所想所做所說其實都深深地滲透著這個世界給你的東西,并且因為你嵌在這個世界里,當你做事情的時候,會跟身邊的人有一種互動,這是一種局限,但也可能是一種自由。你在一個共同體里面,心里都有一個共識和底線在。你就是自覺不自覺地在這個世界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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