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縣,校車,劫】幼兒園小型校車報價分享
發(fā)布時間:2020-04-08 來源: 歷史回眸 點擊:
12月13日下午兩點半,守在豐縣人民醫(yī)院急診室門外20個小時后,王長清只等來了女兒的一張照片。那是女兒露露最后的樣子。 前一天下午5點半左右,女兒乘坐的“校車”,從豐縣首羨中心小學回家。汽車行至張后屯村附近,因躲避一輛人力三輪車,側翻進了路邊的水溝。當天的豐縣并不寒冷,但到了傍晚,氣溫很快降到了零下5攝氏度。冰冷的河水瞬間灌進車廂,導致部分被擠壓在車內下層的學生溺水、窒息。
13日上午,豐縣召開事故新聞發(fā)布會證實,出事的車輛荷載52人,接送了47名首羨鎮(zhèn)中心小學學生,事發(fā)時車上還有29名學生,其中23名被送進該縣的醫(yī)院進行搶救。當日10點半,死亡人數達到了12人,到13日凌晨兩點多,又有3名學生因搶救無效死亡。
一夜等待
王長清未曾想過,女兒剛剛坐了不到一個月的“校車”,竟這么快就出事兒了。
女兒露露今年11歲,上小學6年級,曾在張后屯村的小學讀書。一年前,學校搬并入首羨中心小學。本來,女兒每天騎自行車上下學,但因為最近天氣轉冷,家境并不富裕的王長清決定讓女兒去坐學校唯一的“校車”――而“校車”的車主,其實是個私人老板。
在當地,這種家長合伙雇車接送孩子上下學的方式由來已久,即便是在縣城里,也很普遍。按照約定,從10月底到期末,王長清給車主洪旭420塊錢,但“錢還沒顧上給,就出了事兒”。
張后屯村食品廠的經理田圣偉記得,事發(fā)當時,他正準備和幾個工人吃晚飯,突然聽到廠門外不遠處孩子們的呼救,便沖了出去。看見一輛“拉學生的車”,側倒在一百米外的河溝里:車里坐在西側的學生被壓在了最下面,孩子們掙扎、叫喊,亂作一團。
村里人喊著“救人,救人”,不斷向車子跑來。田圣偉也帶著幾個工人沖進水里,砸開車玻璃,把孩子一個個往外拽。20分鐘后,救護車和警察趕到時,他們已經把十幾個孩子拉了出來。另外一些受傷較輕的孩子,自己從車里爬了出來。
事后,田圣偉調取了廠門口的監(jiān)控錄像。錄像里,“校車”為了躲避一輛農婦開的人力三輪車,側翻到了水溝里――“校車”車燈倒下時畫出的軌跡清晰可見。此外監(jiān)控錄像顯示:事發(fā)時間為5點29分。
王長清沒能看到女兒最后一眼。6點多,當他趕到現場,已經找不到自己的孩子,杏黃色的汽車側傾在水里,等著吊車往外拖;水溝里零星漂浮著學生的書包、鞋子。現場一個民警告訴他:別在這找了,孩子都在醫(yī)院。
他很快趕到縣人民醫(yī)院,卻被保安攔下。此時急診室已經被封鎖,三四十位家長們在急診室門口聚集。沒有人知道,自己的孩子是生是死,甚至“究竟在哪家醫(yī)院”。在此后的幾個小時里,家長們看到救護車不斷開進縣醫(yī)院,直到11點40分,最后一輛救護車開了過來。
政府為家長們安排了賓館,卻被王長清拒絕了。在生死未卜的二十多個小時煎熬里,他選擇站在醫(yī)院門口,等女兒的消息。
一整夜的等待。王長清開始后悔:不該讓女兒去坐那輛校車。凌晨四五點,醫(yī)生們陸續(xù)從急診室走了出來,他知道搶救已經結束,心理忽然覺得“有些不對勁兒”,但他馬上安慰自己,“一定沒事兒的。”
和王長清一樣焦慮的家長們,聚集在醫(yī)院的門口,一度要求院方盡快公布傷亡孩子的名單。直到13日下午,他們陸續(xù)得知孩子的消息,王長清終于知道,原來自己的女兒就是這15個遇難的孩子之一。
曾被“重視”的校車安全
“校車”出事的當天早上9點半,豐縣教育局剛剛掛出一則新聞:國務院法制辦公布《校車安全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這份意見稿的很多內容都引人矚目:比如,校車享有優(yōu)先通行權,不避讓校車的車輛可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500元以下的罰款。
在過去的一個月里,“校車安全”問題一度被該縣“重視”?h里早在10月31日就已經召開接送“學生車輛整治推進會”,并組織乘車學生及家長簽訂“拒乘不合格車輛”的承諾書和責任書。
11月16日下午5時,甘肅省正寧縣一輛幼兒園校車與大貨車相撞,造成21人遇難,43人受傷。第二天,豐縣教育局聯合公安局召開了“接送學生車輛專項整治工作深化會議”,全縣中小學校長、幼兒園園長悉數到場。該縣教育局副局長李若強在會上提出:“對接送學生車輛的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決不能認為僅僅是所謂的‘大會下小會’,決不能認為是‘一陣風’式的走過場,也決不能有絲毫的敷衍應付的錯誤認識!
當地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小學老師證實:此后教育局也的確對此狠狠抓了一把,學校甚至曾讓每個學生登記放學回家乘坐車輛的詳細情況。11月21日,該縣副縣長張斌、教育局局長還親臨現場,指揮執(zhí)法人員將一輛接送學生的改裝三輪車查扣,并安排執(zhí)法人員將車上的學生安全送回家。
不過,這些看起來很用心的工作都未能阻止校車事故的再次發(fā)生。豐縣教育局安保股負責人表示,在縣里集中整治期間,出事的校車也曾因超員被警方扣押。當地公安部門同樣證實:出事校車有運營資質,但不符合當地交警對校車的要求,曾被要求整改。
事發(fā)后,校車車主洪旭已被豐縣公安局刑事拘留,警方初步認定,他對此次事件負全責。鄰居介紹,洪系借款購車,每日6點發(fā)車,晚間停在門前。事發(fā)后,慌了手腳的洪曾跪地向路人求援。
豐縣公安局副局長陳立坤表示,這輛出事校車原本由洪的持有A1駕照的駕駛員駕駛,但因其家里有事,臨時由持有B2駕照的車主洪旭駕駛。但被扣押的校車為何能重新上路,至今未有答案。面對新聞發(fā)布會上記者門的提問,陳立坤只解釋,最新的規(guī)定還在試行,豐縣基本上沒有政府購買的校車,全縣接送學生的車都是個人購買,車主分別與學生家長簽訂接送協議,由學校負責對這些車輛進行監(jiān)管。
12月8日,出事校車恢復了運營。王長清至今記得那是個星期四,他曾為女兒可以繼續(xù)坐車上學而高興,但4天后,這輛“校車”滑下60厘米深的水溝,吞噬了15個孩子的生命,8名孩子仍躺在醫(y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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