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衛(wèi)東:法不阿貴,方成公器

        發(fā)布時間:2020-05-22 來源: 歷史回眸 點擊:

             

          一

             

          將來的史家以及人民會怎樣評判二十世紀后半葉的中國法律界的學術、實務以及人物?

             

          這是一個太沉重的設問。或許我們現(xiàn)在還沒有足夠的余裕、勇氣以及智慧來面對它;蛟S我們將來可以通過制度變遷的成就來抵償過去的債務。但那道難題就像懸在上空的達摩克里斯劍,總會給人以隨時落下的懸念。

             

          當然,由歷史來審理的案件是容許答辯并充分考慮客觀情節(jié)的,因而評判的結果迄今也還無法預測。但有一點現(xiàn)在就可以確定,即:像江平先生這樣大放異彩的存在,無論如何都會對今后那次無法避免的“審判者也被審判”的公堂對簿以及各自的供詞產生深遠的影響。在對良知進行交叉詢問之際,有些人可能要說我們“愧對江平”;
        也有些人則會慶幸有個把守住正義底線的江老師,可以在某些方面或多或少減輕法律人的羞慚——這一點,從大家常說的“目前中國法學的精神脊梁”這句話上,已經可以略見端倪。

             

          二

             

          在一般情況下,我是以不臧否人物為舉止準繩的。何況本來我也沒有資格來為國內政法院校里的“江平熱”湊熱鬧,因為自己畢業(yè)于北京大學法學院(不存在通常所說的那種師生門戶之誼)、專業(yè)是比較法社會學(雖然未必隔行如隔山,但畢竟缺乏業(yè)內同仁那樣相濡以沫、相噓以濕的日常交情),在學術輩分也是兩代人,根本算不上廣大袍澤故舊中的一分子。如果夸張些說,在人生軌跡上,大概只有兩個特殊的接點可以勉強拿來做話由:其一、江先生遭遇不測災禍的1957年,是鄙人自然生命的起點。但是,這樣的偶然關聯(lián)豈不是要讓我從頭到尾終生抱有“愧對江平“的念頭么?其二、江先生擺脫厄運、開始在法學界叱咤風云的1979年,正是鄙人剛跨進燕園讀大學本科開始專業(yè)學徒生涯的起點。但是,作為一個不成器的晚輩當然應該謹守本分,難免有些惶恐的心理反應,那里還敢冒昧地說長道短?

             

          既然如此,那為什么又膽敢公然談論江平先生呢?其中當然有些可以從寬處理的情節(jié),最重要的有江老師的高足龍衛(wèi)球君的一句話深深打動了我,促使我做出寫點什么的承諾,這就是“彼此心意相通”。的確,這即使不是決定撰寫這篇文章的唯一理由,至少也是最大的理由。雖然我面識江先生較晚,大概是在1994年的秋天。但與他的神交則是從1980年代末就開始了。在他“鐵肩擔道義”的種種壯舉中,可以依稀看到職業(yè)法律家以及公共知識分子的理想之光,讀他的文章也會不斷產生出“彼此心意相通”那樣的共鳴感。而我的很多畏友——例如賀衛(wèi)方教授、梁治平教授、方流芳教授、許章潤教授等又都對先生極其崇敬,這就大大加深了我對他一見如故的印象。

             

          三

             

          深感遺憾的是沒有很多機會與江先生見面,聆聽他那充滿睿智和熱忱的談話。到這篇拙稿殺青的2003年8月為止,除了在研討會上的有限接觸外,我跟他單獨相處時間較長的只有兩次。一次是1995年的盛夏,在法社會學國際協(xié)會第三十一屆學術大會結束之后,先生取道神戶回國,我為他送行,話題偶爾涉及過孩兒的有幸與不幸。另一次是2001年的金秋,因為幫忙制作比較法學方面的電視教育節(jié)目,陪同東京大學法學院名譽教授六本佳平先生對江老師進行訪談,后來又在便宴中海闊天空地閑聊,從吃上海大閘蟹的工具和技術訣竅一直說到魯迅曾經提到過的首位吃蟹人的創(chuàng)新勇氣。

             

          與江平先生相對,會產生如沐春風的感覺。他的兩眼炯炯有神,視線也很銳利,似乎一瞥就能看穿事物的底蘊,但卻并不咄咄逼人,閃爍的目光里充滿了真誠和溫厚。他說話底氣充足,聲音既洪亮又圓潤,什么時候都能出口成章、妙語連珠,還時不時地幽默一番,既讓別人開顏,也讓自己開心。還有,他的笑容非常燦爛、笑聲非常爽朗并富于感染力。這樣熱情洋溢的形象與他極其坎坷不幸的人生經歷形成了巨大的反差,讓我們體會到什么叫自制力、什么是樂觀主義、什么算作對世界的大徹大悟、什么堪稱容天下難容之物的寬廣胸懷。我曾經試圖從他的言談舉止中尋找歷史的陰影或者胸中塊壘的痕跡,但是,能觀察的到的只有偶然流露的沉思和剛毅的表情。

             

          試想象一下:有個才華橫溢、血氣方剛的英俊青年,在留學期間以優(yōu)異成績提前完成學業(yè),并受到各方矚目,為了報效祖國、大展鴻圖而興沖沖地返回京城,只因響應整風的號召向組織坦陳了己見就被劃入“右派”的另冊,在一年之內連遭三次橫禍——失去了似錦前程、失去了新婚燕爾的嬌妻、繼而在懲罰性體力勞動的列車事故中還失去了一條健步之腿。這是何等殘忍的命運捉弄!而這個悲劇的主人公就是江平先生。從那以后二十二年間的凄風苦雨,江先生究竟是怎樣挺過來的?是什么力量支撐他經受逆境的考驗而得到精神升華的?

             

          誰都知道,在他淡淡吐出的“更能以平常心看待一切”這句話里,其實蘊藏著極其濃厚的“不平常”的涵義。掙扎于黃鐘毀棄、瓦釜齊鳴的時代里,對高潔之士來說甚至“多活一天”也是需要勇氣和毅力的。在遭到精神放逐的那漫長的二十二年期間,可以支撐天涯淪落人的心理平衡或者樂觀態(tài)度的究竟是什么?江先生是否最終接受了法國大革命的理論家圣?朱斯特關于“言多則不治”的命題呢?似乎沒有;蛘咚皇桥c所有群眾共同默默地忍受著現(xiàn)實的壓力和慣性,就像心理學研究者喬治?葛羅德說的那樣:“我們并不是在生活,而是被生活”?似乎也不對。那么是相反的情形,即在對外在權威的懷疑和內心否定中,一個新的自我認同終于得以確立,能夠使人因而卓然獨立、超然物外?除此之外,究竟還有什么因素可以催化那份難得的曠達、難得的領悟?

             

          我想直接請問他,卻又怕會撕開歷史傷口,讓他重新感受那個徹骨摧心的痛處。

             

          四

             

          但有一種沖動襲來,促使我忍不住還是要問江先生,在1957年,在孤獨地躺在醫(yī)院病床上的時候,都有哪些意念才下眉頭、又上心頭?一腿綁著石膏定位板、兩眼盯著石膏天花板的您,曾在心境深處塑造的那座石膏偶像是否也已經被那隆隆而過的列車輪子碾成了碎片?轉身看到醫(yī)院墻上張貼的“既來之,則安之”、“救死扶傷,實行革命的人道主義”的標語,您是否會條件反射地聯(lián)想到“反右”斗爭中反復呼喊的口號“懲前毖后、治病救人”?會不會像喝了一口由崇高與滑稽調制而成的黑色幽默“雞尾酒”?會不會覺得像一個醉步踏進了太虛幻境、無意間瀏覽了關于紅樓夢里不同命運的警幻判詞并領悟了有關讖語預言?有沒有體味到“木秀于林、風必摧之”這句古訓的苦澀深意?是不是下定了決心從此在皇城根下、軍都山麓恪守“莫談國事”的告誡?或者,您真的只是后悔回國的時間比別人稍早了一點?

             

          江先生在2002年接受《環(huán)球法律評論》編輯部的訪談時曾經說過,“我這七十多年里,最刻骨銘心的時刻就是被劃成右派的那一刻,至今有時還在夢中雜亂地回放著那驚心動魄的情景,醒來仍心有余悸”。這一句大實話,為我們提供了足夠的想象空間。

             

          但江平之所以為江平,就是因為即使身處極端的逆境,他內心深處的希望之火也從未熄滅。在日復一日的白眼和冷面當中,雖然被剝奪了鉆研學術的權利,但他還是堅持把從蘇聯(lián)帶回來的各種法學著作保留了十年、三千六百天。即使在禁書燒書的“文化大革命”開始后,他雖然忍痛向廢品收購站賤賣了自己所有的典籍,但仍然挑出一本俄文版的《資產階級國家民商法》珍藏了起來,又保留了十二年、四千三百二十一天。這樣執(zhí)著的行為背后一定存在著更加執(zhí)著的理念——相信法治終究要戰(zhàn)勝人治,相信全能國家不可能取代市民社會,相信自由貿易的洪流勢必沖決閉關鎖國的堤防。顯然,江平先生是個有明確的目的意識的人。

             

          然而,我們知道,愛情是超越于目的的。真正的愛情本身就是目的,而不服從任何其他的目的。因此,也許被組織強迫離婚這樣荒誕的暴舉對一個青年才俊的打擊,遠比事業(yè)上的重挫以及身體上的重傷都更沉重得多。這一點不必細說,只要看江先生在人生黃金段的十五年時光里一直鰥居未婚的事實就足夠了。直到1972年下放到安徽農村勞動之后,他才終于有幸重建家庭、生兒育女。在延慶中學任教期間,由于夫妻分居兩地,江老師是自己一手把兒子帶大的;蛟S只有蘇軾在《洗兒》中留下的詩句最切合他當時的心境吧——“人皆養(yǎng)子望聰明,我被聰明誤一生;
        但愿孩兒愚且魯,無災無難到公卿”。連豁達豪放的東坡先生也曾發(fā)過這樣斷腸的牢騷,可想而知,古往今來的中國官場出現(xiàn)過多少整人的人、誤事的事!

             

          五

             

          但江先生似乎還是比東坡先生幸運,最終并沒有“被聰明誤一生”。所以在七十壽筵上他致辭時說了這樣的話:“上蒼總算是‘公平’的。1957年以后,給了我整整22年的逆境,又給了我整整22年的順境”。

             

          從1978年北京政法學院(中國政法大學的前身)復辦、教員復職開始,江先生終于有機會在事業(yè)上施展平生的抱負。他講的專業(yè)課受到學生普遍歡迎,研究成果也博得好評如潮;
        主持全校教學后,又開創(chuàng)一代新風氣,使許多優(yōu)秀人才脫穎而出。在私法方面,與佟柔先生、王家福先生、魏振瀛先生等共同起草了民法通則,并參與許多民商事規(guī)范的制定;
        在公法方面,與羅豪才先生、應松年先生等協(xié)作起草了行政訴訟法;
        這樣以個人權利的保障為紐帶把社會與國家緊密聯(lián)結起來的制度安排一旦確立,也就為再次編纂現(xiàn)代法典體系奠定了堅固的基礎。時至1988年的春天,江先生當選為第七屆全國人大的代表,接著又被推舉為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法律委員會副主任,隨后又被任命為中國政法大學校長,達到人生輝煌的顛峰。

             

          但是,1989年之后,國內外局勢丕變,江平先生也掛冠而去、歸隱校園。對此他仍然以平常心處之,無怨無悔,只是多了兩句口頭禪,曰“知恥而后勇”,曰“只向真理低頭”。其中并沒有任何憤世嫉俗的情緒化反應,只是昭示了一個職業(yè)法律家兼公共知識分子的風骨而已。由此我不禁想起具有哲人氣質的德國社會學家齊美爾的一段話:“最高境界的處世藝術是不妥協(xié)卻能適應現(xiàn)實。而極端不幸的個人素質是盡管不斷地妥協(xié)卻總是達不到適應現(xiàn)實的程度”。與那些不斷搖擺卻滿腹牢騷的風派人物相比較,似乎可以說江先生是達到了齊美爾所欣賞的那種在原則問題上決不妥協(xié)而又能適應社會現(xiàn)實的處世境界的高人。

             

          由于在大是大非上不妥協(xié),所以問心無愧、發(fā)言坦然。由于在小異小節(jié)上能適應,所以隨緣合群、行事比較融通無礙。難怪在遭到“左遷”的1990年代,江平先生的威信反倒更高、事業(yè)越來越忙、在各方面的人氣也都日益旺盛。突然我意識到,莫非想提的問題的主要答案就在這里?或許在1957年江先生付出失去一切那樣極端昂貴的代價而得到的,正是對上述人生最高境界的領悟?

             

          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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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平先生的確是虛懷若谷。他在紀念七十華誕的文集序言中總結自己的經歷,僅僅作了這樣一段夫子自道∶“我是一個法學教育家,我以學校為舞臺,努力培育一代具有現(xiàn)代法治觀念的,具有民主、自由開放思想的法律工作者、法律家、法學家。我是一個法律活動家、我以社會為舞臺、在立法、司法、政府部門、企業(yè)等諸多領域為建立現(xiàn)代法治國家助推了一把力”。盡管我們不會全盤接受這樣謙抑的自我評價,盡管我們一定要高度稱頌江老師在法學研究方面的貢獻,但有一點毫無疑問是可以認同的,即他在后二十二年的順境里的確把主要心血都傾注到法學教育方面去了,并且成就斐然,其巨大影響勢必在未來的制度運作過程中逐步顯現(xiàn)出來。

             

          顯而易見,江先生所理解的法學教育,決不是僅僅滿足于根據(jù)功利主義進行概念計算的雕蟲小技的訓練,更不能容許職業(yè)院校墮落到單純?yōu)槟切┥性趽u籃中嗷嗷待哺的未來律師們打造“金飯碗”那樣的地步。他在北京律師協(xié)會講演,特意指出“作為一個好的律師應具備兩個‘感’:一個是使命感,一個是正義感”;
        此外還要“從兩個‘質’上看”,律師應該“多一點哲人的素質……憑智慧來啟迪人,而不是法律販子,靠倒賣法律知識,靠一點點的法律技巧來賺錢”,另外律師還應該多一點學者的氣質,“就是要做學者型的律師。……要有嚴謹?shù)姆芍R和作風,而不是一知半解,信口開河,夸夸其談,不懂裝懂!胁粩嗟膶W習精神”。

             

          以上兩感、兩質的價值標準是為了培養(yǎng)真正的職業(yè)法律家的思維方式(legal mind)而設立的,符合現(xiàn)代大學法學院教育的宗旨。美國法學大師霍姆斯在1886年曾經說過,“如果僅僅把法學院的工作理解為教授法律或者培養(yǎng)法律家,這樣的理解是不充分的。必須這樣來界定法學院的任務:采取有威嚴的方法教授法律,培養(yǎng)偉大的法律家”,本意也大致相同。如果不能通過嚴格而高雅的學院教育培養(yǎng)出精神貴族式的自由主義擔綱者,那就很難真正實現(xiàn)審判獨立,也很難真正完成法治秩序的建構。

             

          非常耐人尋味的是,江先生倒并沒有強調法律家素質中的威嚴和偉大等成分,只反復指出“知恥而后勇”。他在向律師講演時提到這個要求,在總結自己四十年執(zhí)教生涯時對中國政法大學的學生也提到這個要求。泛而論之,這樣的告誡當然是針對司法腐敗、世風日下的現(xiàn)狀有感而發(fā),往遠里說似乎還有點從中國傳統(tǒng)的“有恥且格”的法律意識中尋找教化資源的旨趣。但我反復琢磨,覺得江先生大談知恥還有更深刻的意義,他抓住了在中國推行法治的最關鍵的問題,在針砭現(xiàn)實的政治弊端方面也是很到位的。

             

          大家是否還記得?鴉片戰(zhàn)爭之前有個思想家叫龔自珍,早就一針見血地指出:皇帝為了維護自己的權威“未嘗不仇天下之士,去人之廉以快號令;
        去人之恥,以崇高其身”,使得“萬夫為柔”,只“知車馬、服飾、言語給捷而已”。由此可見,“知恥而后勇”不僅僅是個人道德修養(yǎng)的問題,也是解除專制政府、獨裁君主的點穴功力的一副特效藥。統(tǒng)治者雖然也不斷地標榜德治,但實際上卻往往處心積慮地剝奪官僚、士人、鄉(xiāng)紳、庶民的廉恥感,在最極端的場合甚至會出現(xiàn)逼良為娼、逼學經商、逼官貪贓的丑惡現(xiàn)象。而在知恥者的面前,軟硬兼施的權術就會失靈,包拯就敢對駙馬使用虎頭鍘,海瑞就敢?guī)е撞纳铣R皇帝。在這層意義上,二十二年的逆境的確也給了江先生沉思與回顧的機會,使他終于找到了中國傳統(tǒng)官僚政治中存續(xù)了二千二百年的病灶。

             

          七

             

          當然,即使江先生發(fā)現(xiàn)了中國厲行法治的關鍵在于職業(yè)法律家的“知恥而后勇”,但這樣的行為準則能否通用和周轉還要取決于客觀條件。如果制度性或結構性腐敗的蔓延達到難以收拾的程度,官場的風氣已經污濁不堪,就像晚清的魏源所抨擊的那樣:滿朝文官武將“除富貴外,不知國計民生為何事;
        除私黨外,不知人才為何物”,那么別說“勇”還是“不勇”了,即使要做到“知恥”恐怕也會難上加難。

             

          這就涉及對現(xiàn)行體制、現(xiàn)有秩序的評價問題。對于經濟投資和日常生活而言,安定的秩序的確非常重要,否則不可能形成安居樂業(yè)的氛圍。但是,秩序也是有好壞之分的。十七世紀英國的政治思想家詹姆斯?哈林頓有句流傳甚廣的名言——“好的秩序使壞人變好,壞的秩序使好人變壞”——就深刻揭示了某種墮落的體制和秩序存在著很可能導致不知世上還有羞恥二字的狀態(tài)的危險性。至此我們也就可以理解江先生為什么寧可把自己定位成法律社會活動家的苦心了。如果沒有人作為公共知識分子勇敢地站出來對社會進行批判、促使政府反思,如果沒有人承擔社會良心發(fā)言人的苦差事,那么即使好秩序也會變壞,即使好人也會變壞。環(huán)視四周,這樣的實例還少嗎?

             

          江先生說過,“我在蘇聯(lián)學習時,[那里的]法律制度確實也比較完善,但誰也不想稱斯大林時代的蘇聯(lián)是一個‘法治國家’。學法律的人需要埋頭于法律條文的詮釋和學理的探索,但離開了民主、自由、人權這樣的基本目標,法律就會蒼白無力,甚至可以成為壓迫人民的工具,鎮(zhèn)壓不同意見的人的工具”。這真是鞭辟入里的見解!正由于看透了問題的癥結,所以江先生才會在憲法修正、政治改革等關乎國家未來的重大問題上頻繁發(fā)言,絲毫沒有“當,還是不當”公共知識分子之類的猶豫和盤算。

             

          八

             

          其實,關于公共知識分子,不僅有個“當,還是不當”的問題,而且有個“配,還是不配”的問題。公共知識分子不僅需要才氣,也需要骨氣;
        既得有飛揚的文采,還應具備卓越的見識;
        沒有專業(yè)知識技巧不行,沒有思想和責任感更無從談起。這可不是一項誰想承擔就能隨便拿得起來的使命。可以說,在中國的法學界,江平先生是真正當之無愧的。理由很簡單,用他自己的話來說,就是他“已經沒有什么可迷信的了”,他“只向真理低頭”。

             

          關于真理,江先生有關一段精彩的論述。他說:“真理是沒有階級性的,不能說無產階級必然掌握真理。下級可以服從上級,但并不能說真理必然掌握在上級手里,少數(shù)服從多數(shù)也不等于真理必然是在多數(shù)人一邊。真理不能盲從,只有經過比較、分析、思考、辨別的過程,才能更接近真理,一種聲音、一種思維是得不出真理的”。歸根結底也就是一句話,“不向權貴低頭”,因為權貴既未必代表真理,也無法壟斷真理,更不能自稱掌握了絕對真理。在具體的司法實踐中,這樣的立場就表述為“以事實為根據(jù),以法律為準繩”。因此,“只向真理低頭”也是職業(yè)法律家應有的風骨。

             

          這并不是說所有的職業(yè)法律家都必須像江先生那樣去“指點江山、激揚文字、糞土當年萬戶侯”。何況法律人中出現(xiàn)一定程度上的政治保守主義傾向不僅是難免的,甚至也是必要的,因為實在法系統(tǒng)的主要社會功能與其說是像積極驅動的引擎,毋寧說更像制止社會超速行進的剎車。這樣的功能反映到個人行為方式以及處世態(tài)度上,就呈現(xiàn)出中國傳統(tǒng)哲學所講究的那種“極高明而道中庸”的意境,就要求法律家堅韌內斂、謙抑穩(wěn)重。但是,盡管如此,我們也應該清醒地認識到∶對于任何社會,律師、法官以及學者的良知或道義責任感都是現(xiàn)行體制合法性的底線,是公道與公正的最后防線。在制度腐敗已經難以遏阻的狀況下,職業(yè)法律家與公共知識分子攜手力挽狂瀾也就成為時代的要求,這樣的局面在十八世紀晚期的美國和十九世紀中葉的德國都曾經出現(xiàn)過。或許當今的中國也需要一場由法律家主導的政治改革,它的表現(xiàn)形式就是新憲政運動。

             

          九

             

          從這樣的角度來看問題,江平先生最近就憲政問題發(fā)表的一系列主張很值得我們關注。

             

          在十六大召開之后的2002年11月27日,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和上海法律與經濟研究所聯(lián)合舉辦了一次“法治與市場經濟對話”的活動,由吳敬璉先生與江先生唱主角。在這場對話會中,江先生提出了一個口號,就是“還權于民”,糾正全能國家對社會進行過度干預的偏頗。接著他還說了如下一段話:

             

          “應該看到市場經濟本身就蘊涵著民主政治,或者本身就推動著民主政治。因為市場經濟講主體平等,就有平等的要素;
        講意思自治,就有契約自由的要求,就有自由;
        市場經濟講權利本位,人為本位,那就是人權的問題。所以市場即平等,有平等的因素。市場經濟離不開這三大要素:平等、自由、人權,而這些恰恰也是民主政治的要求!所以市場經濟發(fā)展到一定程度,我們不要擔心市場經濟里會出現(xiàn)一些新興的有錢人來占領政治舞臺或者奪取權力。首先他們要追求的是平等、自由、人權,民主的問題顯然就會被訴求了。我覺得十六大提出政治民主的問題或者政治文明的問題,是非常及時的”。

             

          這里實際上提出了再次轉移工作重點的問題。十一屆三中全會把黨和政府的中心任務從政治運動改為經濟發(fā)展,十六大之后,也許時代的鐘擺會再次指向政治——不是政治運動,而是政治改革、政治制度的建設,即按照市場經濟的需要去重新塑造國家權力的結構。這是一項復雜的系統(tǒng)工程,需要通盤考慮、周密設計,但需要找對突破口。

             

          首先要考慮的問題是,政治改革千頭萬緒,究竟應該從何處著手?江先生在2003年6月6日召開的中共中央修憲小組座談會上發(fā)言,再次強調健全憲法監(jiān)督機制的必要性和迫切性,提出了先設立憲法委員會,然后在條件成熟時設立憲法法院的建議,并且呼吁擴大公民權利的范圍。在2003年6月20日出版的《財經》雜志上,他又進一步談到保障公民知情權的意義,要求減少公權力對新聞的控制力。由此可見――當然這也可能只是我主觀解讀的孔見――江先生的思路是非常清晰的,他意識到了司法審查和言論自由就是政治改革這盤棋的兩個“眼”,也是推動憲政運動的兩個支點。

             

          十

             

          前面已經提到,江平先生在七十自述時曾經說自己從1979年起有了二十二年順境。不過仔細考察一番就會發(fā)現(xiàn),其中還是有曲折反復的。嚴格說來也可以分成兩個階段∶到1988年為止的前十年、三千六百天,他以珍藏的一本俄文版的《資產階級國家民商法》為起點,在學術研究、教書育人、執(zhí)校立法等各個方面都一路高歌猛進,為法治秩序的形成作出了卓越貢獻。而在1989年之后的十二年、四千三百二十一天中,他雖然擁有比賤賣給廢品收購站的藏書量更多得多的專業(yè)典籍,也主持或參與了好幾套重要法學叢書的編譯工作,但對決策過程的影響卻受到了明里暗里的種種限制。

             

          現(xiàn)在,這樣的蟄伏、等待以及準備的時期,似乎終于劃上了個休止符。在慶祝古稀、辭別講壇后不久,江先生就開始把主要的注意力轉向新憲政運動。也就是說,大約從2002年起,他的人生繼所謂“22年的順境”,緊接著又邁進了另一個階段。那么,從此以后是逆境、還是順境?歷史的天平將向哪方面傾斜?上蒼對談起憲政來了的江平是否公平?讓我們拭目以待。但愿江先生還能重新再獲得二十二年時光來為政治的民主化改革做出偉大貢獻,從而徹底實現(xiàn)他那個真善美的理想。

             

          我想在擱筆之前為江平先生道聲祝福。但不知為什么,有句詩卻反復涌現(xiàn)出來,把其他的各種詞語都從筆端驅逐殆盡。它,就是李商隱的名句∶“春蠶到死絲方盡、蠟炬成灰淚始干”――恰如江先生犧牲自我、貢獻社會的人生的真實寫照,恰如他對我們這些不爭氣的后輩的諄諄教導。當然,那也可能還是一個意味深長的隱喻,暗示中國政治體制演化的前景。

             

          但愿會有一匹曾在莊子的夢境里做過逍遙游的蝴蝶會從春蠶靜止的地方破繭而出,在陽光照耀下的神州大地飛翔和翩翩起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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