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立平:資源重新積聚背景下的底層社會形成
發(fā)布時間:2020-05-22 來源: 歷史回眸 點擊:
進入90年代以來,中國社會的一個引人注目的現(xiàn)象,是伴隨貧富懸殊的兩極分化而出現(xiàn)了一個底層社會(樊平,1996;
吳忠民,2001等)。本文將以社會中的資源配置格局為基礎,對這個正在形成中的底層社會,以及由于這個底層社會的出現(xiàn)而提出的理論問題,做一個初步的探討。
一、從80年代的資源擴散到90年代的資源重新積聚
如同蘇東的改革一樣,在中國改革的最初階段上,改革也曾帶來一個短期的“平等化效應”。當時在蘇東和中國進行的多項調查研究都表明,在改革初期,社會的不平等程度明顯在縮小(Nee,1989; Rona-Tas, 1994)。從中國的情況來說,這源于“做大蛋糕”的改革模式。這種模式的突出特征是,在失敗者形成之前先行造就成功者。在80年代之前,中國社會的財富主要是集中在國家手中,然后由國家依據個人在社會結構中的位置來進行再分配。與這種制度相伴隨的,是社會財富和資源的極度“匱乏”。在這種情況下,從社會邊緣開始發(fā)端,以市場為基本取向的經濟體制改革,無疑會具有一種財富增長和資源擴散的效應。
在這個過程中,首先,社會中的弱勢群體和邊緣群體最早在改革中受益,社會中最貧困階層的收入和生活得到改善。在農村實行聯(lián)產承包責任制以后,同時也是由于國家提高糧食和農產品的收購價格,農民的收入增加了;
城市中職工的收入由于工資和獎金的增加而提高了(有時甚至出現(xiàn)超分配的現(xiàn)象);
同時,一些事實上處于失業(yè)狀態(tài)的人們,如部分無法進入國家機關和國有企業(yè)的回城知識青年以及刑滿被釋放的人員,在改革政策的鼓勵下,開展個體經營,從而使得這部分本來處于社會底層的人們,成為最早的致富者。在當時的情況下,除了極少數成功的個體戶之外,社會中并不存在過于富裕的階層。可以說,在80年代,社會中的絕大多數人口都是改革的受益者。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出現(xiàn)了所謂“共同富裕”的局面。
其次,是社會中的邊緣地帶出現(xiàn)了興旺的氣象和發(fā)展的生機。聯(lián)產承包責任制的實行,使得人民公社時期缺少勞動積極性的社員成為自主經營的農民。加之新的政策鼓勵農民實行多種經營,農村經濟出現(xiàn)了明顯的增長。與此同時,由于城鄉(xiāng)二元結構仍然存在,農村中不斷增多的勞動力和其他資源無法流入到城市中去,而只能以鄉(xiāng)鎮(zhèn)企業(yè)的形式在農村內部積聚起來。盡管這對于整個社會來說,有利有弊,但客觀的結果是促進了鄉(xiāng)鎮(zhèn)企業(yè)的迅速發(fā)展。在80年代的大部分時間里,鄉(xiāng)鎮(zhèn)企業(yè)的增長速度遠遠超過整個國民經濟的增長速度。鄉(xiāng)鎮(zhèn)企業(yè)的發(fā)展不僅解決了部分農村剩余勞動力的就業(yè)問題,而且也大大增加了農民的收入。然后是在鄉(xiāng)鎮(zhèn)企業(yè)的推動之下,小城鎮(zhèn)迅速發(fā)展起來。
再次,隨著放權讓利式改革的推進,基層政府和企業(yè)獲得了更多的自主權和可供支配的資源。在經濟和社會活動中,基層政府和企業(yè)在很大程度上改變了過去的那種消極的執(zhí)行者的角色,而成為一種積極的主體;鶎诱推髽I(yè)掌握資源的增加,為基層經濟和社會生活帶來了活力。
在80年代,特別是80年代中期之前,與財富擴散的趨勢唯一不同的現(xiàn)象,是“官倒”的出現(xiàn)。而作為“官倒”的制度背景的,則是價格的“雙軌制”。在80年代中期,“官倒”現(xiàn)象曾導致一些擁有或接近政治與行政權力的人們成為中國最早的富裕者。但總起來說,這些人數極為有限,所獲得的財富也相當有限,并不足以對整個社會的收入分配格局造成根本性的影響。對于其中的有些人,人們稱之為“萬元戶”。但值得注意的是,其中的有些人,正是靠著從事“官倒”活動中積累起來的財富,完成了最初的原始資本積累過程,其中有的成為90年代有名的私營企業(yè)主。
在80年代末期和90年代初期,與80年代走向截然相反的財富聚斂過程開始發(fā)生。這個過程是由多種因素造成的。市場機制、巨大的收入差距、貪污受賄、大規(guī)模瓜分國有資產,造成收入和財富越來越集中在少數人手里;
盡管城鄉(xiāng)之間壁壘森嚴,但通過稅收、儲蓄以及其他途徑,大量農村中的資源源源不斷地流向城市社會;
在稅制改革的推動下,中央政府獲得越來越多的財政收入,然后將這些收入集中投向大城市特別是特大城市;
證券市場的發(fā)展,企業(yè)間的重組和兼并,將越來越多的資金和技術、設備集中到數量越來越少的企業(yè)之中。所有這一切,都在從根本上改變著中國的資源配置的格局。
這種資源重新積聚的趨勢,對中國社會正在產生廣泛而深刻的影響。
首先,群體間的收入和財富差距越拉越大。在改革初期的“做大蛋糕”的改革模式中,是在失敗者出現(xiàn)之前造就了成功者。但在90年代,由于資源配置機制的變化,社會中的一些人迅速暴富起來,而原來在改革初期得到一些利益的邊緣和弱勢群體日益成為改革代價的承擔者。也就是說,90年代是一個改革的失敗者顯現(xiàn)的年代。在這個過程中,一方面一個數量不多的“富人”群體開始形成[1],福布斯評選出的2001中國大陸百位首富企業(yè)家提供的數據表明,僅前10位首富,就擁有資產559億元(當然,這里所說的擁有的資產不能完全等同于個人財富,但也可以大體看出財富占有的情況)。另一方面,城市中的失業(yè)者成為一個最引人注目的群體。這個群體在改革前,無論在經濟收入還是在社會地位上,都處于明顯的優(yōu)勢位置,但在過去的10幾年中,已經淪為城市社會的底層。一些開工不足企業(yè)的職工,和部分退休職工,也大體可以屬于這個群體。
其次,是社會的邊緣地帶出現(xiàn)明顯的凋蔽。這特別是表現(xiàn)在農村和小城鎮(zhèn)。在一些地方的農村,已經很少能夠看到年輕人。有的村莊已經成了“空殼村”。而且道路和水利等基礎設施普遍破敗失修。在這種現(xiàn)象背后的,是過去10幾年的時間中,農業(yè)已經基本成為一個無利可圖的產業(yè)。在這一段時間里,盡管國民經濟以6-8%的速度在增長,但農民的收入,基本是停滯不前。在19997年后,盡管農民收入的平均水平還在以緩慢的速度上升,但實際上,就大多數以農業(yè)為主的農民來說,收入實際上是下降的。
再次,基層被掏空。近些年來,財政收入越來越多地集中到上級政府,基層政府的財政能力越來越弱。特別是一些農村的鄉(xiāng)鎮(zhèn)政府負債累累,F(xiàn)在已經有相當一部分縣級政府沒有能力支付公務員和教師的工資。而據正式公布,目前鄉(xiāng)鎮(zhèn)政府負債已達2000多億元。據專家估計,實際上還不止這個數字。同時,在村莊的層面上,一個村莊負債四五十萬元屢見不鮮。在另一方面,財政收入更多地集中在中央和省兩級政府手中,其中的大部分投向大城市特別是特大城市。
二、資源積聚與底層社會的形成
90年代資源重新積聚的一個直接結果,是在我們的社會中開始形成了一個具有相當規(guī)模的底層社會。
改革開放之初,如同上面所分析的,在資源擴散因素的推動之下,原來經濟地位較低的群體的狀況得到了明顯的改善,成為改革最早的受益者。盡管當時社會分化的過程就已經開始,但形成底層社會的機制并沒有出現(xiàn)。現(xiàn)在我國的底層社會之所以引人注目,是因為下面的幾個原因。第一,在貧富懸殊不斷擴大的背景下,這個群體的存在格外引人注目。第二,原來的底層社會主要在農村,雖然人們也知道有貧困的農民存在,但畢竟離社會的中心較遠,在社會的中心那里形不成深刻而具體的印象;
而現(xiàn)在在作為中心的城市本身就出現(xiàn)了一個城市貧困群體,底層社會中這個新的因素的出現(xiàn),令人們對底層社會的感受更加直觀和具體。第三,在80年代,貧困人口的生活狀況也在朝著好的方向改善著。而進入90年代,特別是進入90年代中期之后,在底層社會中,絕對貧困的現(xiàn)象開始出現(xiàn)。這意味著在我們的社會中,在經濟相對迅速增長的同時,有一些人的絕對生活狀況在下降。第四,如果撥開平均數字造成的迷霧,人們可以發(fā)現(xiàn),在過去幾年的時間里,這個底層社會的數量不僅不是在減少,而是在上升。正因為如此,在目前我們的社會中,底層社會問題正在成為一個迫切需要關注的現(xiàn)象。
從目前的情況來看,我們社會中的底層社會主要是由如下的幾個部分構成的。
第一,貧困的農民。在80年代初,在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提高農副產品價格兩個因素的雙重作用之下,農民的收入和生活水平一度迅速提高[2],甚至在當時連城里人都多少有些心理不平衡。緊接著,在城市中的企業(yè)仍然被舊體制嚴重束縛的同時,鄉(xiāng)村中由改革釋放出來的“自由流動資源”,因無法流入體制封閉的城市而在鄉(xiāng)村中積聚起來,造成了鄉(xiāng)鎮(zhèn)企業(yè)的暫時繁榮。這種暫時的繁榮和生機,使人們誤以為中國農村的發(fā)展出現(xiàn)了真正的契機,一些學者也將其概括為“離土不離鄉(xiāng)”的中國式的現(xiàn)代化模式。然而好景不長,80年代中期農村改革的能量基本釋放完畢,農民的收入增長幅度便開始明顯放慢[3];
90年代中期鄉(xiāng)鎮(zhèn)企業(yè)走到強弩之末。加之糧食等農副產品價格的持續(xù)下降,農民的“弱勢”特征開始逐漸表露出來。據專家估算,在90年代的最后幾年中,糧食的價格下降了30%多。這意味著,對于絕大多數以種植業(yè)為主的農民來說,近年來實際收入是下降的。一方面是農民實際收入的下降,另一方面是城市居民收入的提高,結果就是城鄉(xiāng)差距的迅速擴大。1978年中國城鄉(xiāng)人均收入之比是2、4:1,到1983年縮小到1、7:1。呈明顯縮小的趨勢。但到了1997年,又迅速擴大到2、5:1,2000年擴大到2、79:1(朱慶芳,2002)。城鄉(xiāng)居民收入差距達到歷史上的新水平。從占有的金融資產來看,1999年末農戶儲蓄余額約為10000億元,不到全國居民儲蓄存款余額的五分之一,而農民在全國人口中所占的比重將近65%。農民問題的嚴重性還不在于上述數字所表明的農民的貧困狀態(tài),更重要的是,只要農民被束縛在“鄉(xiāng)土”上這一結構性條件不變化,農民問題幾乎看不到有希望的解決前景。一個基本的事實是,現(xiàn)在中國農民的收入,與農業(yè)生產特別是糧食生產的收成狀況已經幾乎沒有太直接的關系。最近幾年糧食生產基本是豐收或持平,即使是在豐收之年,農民的收入也沒有增加,甚至反倒是下降的。而在中國已經“入世”,且國內大部分農副產品價格遠遠高于國際市場價格的情況下,依靠大幅度提高農副產品價格來增加農民收入,顯然是不可能的。
問題很清楚,在一個工業(yè)化和現(xiàn)代化的時代,“鄉(xiāng)土”所能夠提供的資源和財富將會是非常有限的,其在整個經濟中所占的比重會越來越小。差別只是在于,在西方國家,這個過程伴隨著農村勞動力和人口大量涌入城市,“鄉(xiāng)土”上的人口越來越少;
而在我國,當這個過程發(fā)生的時候,城鄉(xiāng)的壁壘仍然將廣大的農村人口束縛在“鄉(xiāng)土”之上,由偌大的農村人口(將近10億)來分享日益萎縮的那點資源和財富。在這種情況下,依靠種植業(yè)為生的農民淪為底層社會,就是必然的。
而在農村當中,最值得關注的,就是那些仍然沒有解決溫飽問題的貧困人口。根據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發(fā)表的《中國的農村扶貧開發(fā)》白皮書[4],截止2000年底中國農村沒有解決溫飽問題的貧困人口為3000萬人,貧困人口占農村總人口的比例為3%左右。就這部分人口來說,基本生存需求的問題并沒有得到完全解決。僅以健康和醫(yī)療為例,最近的一項調查表明,70%的農民認為目前醫(yī)療費用增長過快,20%明確表示已看不起病。無錢看病買藥、無錢住院治療的病人增多。農民生病無錢就診的比例由1985年的4%上升到1993年的7%,需住院而無錢未住院的比例由13.4%上升到24.5%。在貧困山區(qū),由于無力支付醫(yī)療費用,農民患病未就診的比例有72%,應住院未住院的有89%(王延中,2001)。
第二,進入城市的農民工。底層社會的含義不僅僅是經濟的,同時也是社會的。農民工就是一個典型的由經濟和社會雙重因素造就的一個底層群體。從90年代初開始,農村中的剩余勞動力開始涌向城市。到目前為止,從農村涌向城市的流動人口已經達到上億人的規(guī)模[5]。從整個社會的角度看,數以億計的農民工,已經成為一個具有相當規(guī)模、身分和社會地位相當獨特的社會群體。從一個方面來看,農民工進城打工,不僅對于增加農村居民的收入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而且對于提高農村勞動力的素質,其作用也是不可忽視的。有研究報告表明,農村青年認為進城打工的最大收獲是開闊了眼界,增長了見識。但在另一個方面,由于城鄉(xiāng)二元結構的存在,農民工一開始就是以一種不平等的社會身分進入城市的。對于其中的許多人來說,他們雖然是居住在城市,工作在城市之中,但在制度上他們不是城市社會的一員。(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從動態(tài)的角度來看,值得關注的是,在90年代初“民工潮”剛剛發(fā)生的時候,雖然涌入城市的農民工人數眾多,但或是在城市中做一些拾遺補缺的工作,或是在一些邊緣性的工種中從事一些城里人不愿從事的工作。那個時候,他們更像城市中“臨時的過客”。但在十幾年后的今天,許多“臨時的過客”似乎開始在這個不屬于他們的城市中安頓下來。在一些行業(yè)中,比如建筑業(yè),他們已經成了一線工人的主體。那些在這里從事拾遺補缺工作的人,也在拉家?guī)Э诘卦诔鞘兄邪差D下來。然而,盡管是這樣,僵硬的戶籍制度仍然將他們排斥在他們所工作和生活的這個城市之外。在這個城市社會中,他們無疑是下等人。其中的相當一些人有過被收容和遣送的經歷。本來,按照1982年國務院發(fā)布的《城市流浪乞討人員收容遣送辦法》,收容遣送工作主要是救濟、教育和安置城市流浪乞討人員。但在近些年來,它已經成為城市中的某些部門專門用來對付農民工,甚至以此來創(chuàng)收的手段。
而在工作場所中,他們的基本權利經常得不到應有的保障。這主要表現(xiàn)在,第一,農民工所從事的都是城里人所不愿從事的工作。工作環(huán)境差,待遇低。在一些地區(qū),在將近10年的時間里,農民工的名義工資沒有顯著增加,而實際工資是在下降。2000年在廣東惠州曾發(fā)生一起一個月工作500個小時 使得打工仔當場累死的事件[6]。據了解,這家手套廠工人都長時間地加班,一個月里每個工人的平均工作時間要超過500小時。但工人的月工資最低的只能拿到300元。第二,基本的人身權利得不到保障。第三,工資經常被拖欠。
第三,城市中以下崗失業(yè)者為主體的貧困階層。90年代以來,我國失業(yè)下崗的問題日益嚴重化。在城市中,失去職業(yè)意味著基本生活來源的斷絕。因此,在最近的幾年間,在我國的城市中已經形成了一個以失業(yè)下崗人員為主體的新的貧困階層[7]。這是原來不曾有過的現(xiàn)象。與農民相比,這個貧困群體有一些獨特的特征。第一,農民還有自己的一塊土地,即使缺少現(xiàn)金收入,吃飯的問題還可以自己解決。而城市中的居民沒有這塊土地,當現(xiàn)金性收入斷絕的時候,可能連吃飯都成為問題。有關部門1999年對北京市1000名下崗職工的調查顯示,職工下崗前后個人收入平均下降61.15%,特困戶下降的幅度還要大些。第二,普遍貧困是農民所處的基本環(huán)境,在農村中缺少貧富差別的刺激;
而在城市中,貧富差別以極為鮮明的狀態(tài)存在著,不時對城市中的貧困群體產生強烈的刺激。第三,城市中生活費用高,且缺少彈性。在90年代初期和中期,物價和生活費用急劇上升,在90年代末,雖然物價相對穩(wěn)定,但增加了一批原來屬于社會保障而現(xiàn)在則需要自己負擔的消費項目,如住房、子女的教育費用、部分的醫(yī)療費用和養(yǎng)老等。由于下崗職工主要集中在35至45歲之間,他們上有老、下有小,其工資收入是家庭生活的主要來源,一旦下崗,全家就會陷入貧困的境地。第四,在單位仍然具有很強福利化特征的情況下,失去工作和收入的同時意味著失去諸多的福利。
底層社會是任何社會中都會存在的現(xiàn)象。關鍵是我們應當認清特定社會中底層社會的特征,以便采取正確的對策。
三、斷裂:底層社會的結構性特征
法國著名社會學家圖海納(TOURAINE)在分析法國近些年來社會結構變化的時候,將其概括為:從一種金字塔式的等級結構變?yōu)橐粓鲴R拉松。他的意思是說,過去的法國社會,是一種金字塔式的等級結構,在這樣的一種結構之中,人們的地位是高低不同的,但同時又都是在同一個結構之中。而在今天,這樣的一種結構正在消失,而變成一場馬拉松。今天的法國,就像一場馬拉松一樣,每跑一段,都會有人掉隊,即被甩到了社會結構之外。被甩出去的人,甚至已經不再是社會結構中的底層,而是處在了社會結構之外。他認為,現(xiàn)在法國還在繼續(xù)跑下去的只有四五百萬人,其余都是掉隊的了。堅持跑下去的,就是那些被吸納進國際經濟秩序中去的就業(yè)者。
圖海納所說的這種現(xiàn)象,實際上也正在今天的中國發(fā)生。
如前面所指出的,近些年來,我國失業(yè)下崗現(xiàn)象大量增加,而失業(yè)下崗人員則構成城市底層社會的基礎。問題是如何看待失業(yè)下崗人員以及由失業(yè)下崗人員構成的城市底層社會。在前幾年,由于持續(xù)的經濟低迷,大量失業(yè)下崗這個事實被掩蓋在經濟低迷或國有企業(yè)的不景氣的表面性理由之下。學者們一般是從三個角度來解釋失業(yè)下崗問題的。一是國有企業(yè)的低效率和普遍的虧損;
二是連年的經濟不景氣,經濟增長速度的下降;
三是產業(yè)結構的轉換?傊际且恍⿻簳r性的原因。于是,就造成人們(包括政府在內)的一種幻覺:失業(yè)或下崗是由某些暫時的原因造成的,一旦這些暫時性的問題(如經濟不景氣或國有企業(yè)的低效率)得到解決,這些人就會獲得重新就業(yè)的機會。也正是基于這樣的一種幻覺,人們總是對創(chuàng)造再就業(yè)的機會寄予厚望。
當然,并不是說上面這三個問題不是原因。而是說,應當對另外一些因素的作用給予足夠的關注。事實是,由于新的技術革命的作用,一些傳統(tǒng)的職業(yè)正在被淘汰。當然也會有一些新的職業(yè)被創(chuàng)造出來。但如果我們看一下失業(yè)和下崗群體的狀況,再看一下新創(chuàng)造出來的職業(yè)的需求,就可以發(fā)現(xiàn),新的工作位置并不會給失業(yè)或下崗者提供多少再就業(yè)的機會。目前的下崗和失業(yè)者大多具有如下的一些特征:年齡基本在35歲或40歲以上,大多數只受過中等教育,過去所從事的主要是低技術的工作。而新的的就業(yè)機會,則需要相當高的受教育程度,這些工作崗位主要是提供給受過高等教育的年輕人的。即使是新的經濟增長來臨,即使是國有企業(yè)的改革搞好了,他們的狀況也難有根本的改變。對于他們中的絕大部分人來說,第一,回到社會的主導產業(yè)中去,根本沒有可能;
第二,在目前的體制之下,回到原來那種穩(wěn)定的就業(yè)體制中去,根本沒有可能;
第三,朝陽產業(yè)不會向他們提供多少就業(yè)機會。這也就意味著,目前的下崗和失業(yè)者,事實上是社會中的被淘汰者,他們已經成為被甩到社會結構之外的一個群體。而且這個群體的規(guī)模很大。指出這一點是重要的。如果將現(xiàn)在的失業(yè)者和下崗者僅僅看作是由于某些暫時的原因而失去工作,解決這個問題的方式就是創(chuàng)造再就業(yè)的機會。如果承認這些人將永遠也不可能回到社會的主導產業(yè)中去,甚至無法找到穩(wěn)定的就業(yè)機會,就需要在創(chuàng)造邊緣性就業(yè)機會的同時,做出某些制度性的安排,來保障他們的基本經濟和社會需求。兩種不同的思路,具有完全不同的政策含義。
說他們被甩到社會結構之外,還有一層含義。在我國,由于過去的社會保障大都是與單位制度聯(lián)系在一起的,因而下崗和失業(yè)并不僅僅意味著失去工作和工資收入,同時也意味著失去許多福利和社會保障。中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進行的調查顯示,職工下崗之后最擔心有的是“失去養(yǎng)老、醫(yī)療等社會保障”(83.4%)。其他的一些調查也表明,在下崗和失業(yè)人員中,其基本生活發(fā)生較大困難者,并不多見。其生活上遇到的問題主要表現(xiàn)在如下的幾個方面,一是缺乏基本的社會保障,特別是在發(fā)生較大疾病的情況下,將會造成嚴重的生活困難;
二是在支付住房、子女教育等大宗費用上發(fā)生困難;
三是在生活中遇到某些突發(fā)性事件的時候,會出現(xiàn)難以應對的局面。
社會斷裂的另外一種表現(xiàn),是在城鄉(xiāng)之間。在工業(yè)化和現(xiàn)代化的過程中,整個社會要從一個以農村為主的社會轉變?yōu)橐粋以城市為主的社會。這是一個基本的常識,F(xiàn)在需要考慮的問題是,如果一個社會不能夠順利實現(xiàn)這種轉變,將會是一種什么樣的情形。從目前我國的情況來看,如果不能順利地實現(xiàn)這種轉變,也將不會繼續(xù)保持一個以農村為主的社會,而會形成一個斷裂的社會。美國經濟學會前會長、芝加哥大學經濟系教授蓋爾·約翰遜在一個講座指出:隨著經濟的發(fā)展,農業(yè)在國民總產出和就業(yè)中的比例必將是下降的。這首先是由于真實收入增加而導致的對農產品需求的增加要遠小于對非農產品需求的增加。在2000年的收入水平上,中國對農產品的收入彈性最多只有非農產品的三分之一。同時,農業(yè)生產力的提高速度高于其他經濟部門,無論是全要素生產率還是勞動生產率都是如此。日本經濟起飛時期(1950年-1980年)的農業(yè)人口下降了65%。這并不是個別現(xiàn)象,美國同樣在經濟起飛時期農業(yè)人口下降了72%。而在中國,由于種種限制移民的政策,如戶籍制度等,1985年-1990年只有1.5%的農村人口轉移出去[8]。在一個工業(yè)化時代,大量人口繼續(xù)被束縛在土地之上,造成的必然結果就是:由于對農產品需求的增加要遠小于對非農產品需求的增加,農民從出售農產品中獲得的收入,在人均的意義上越來越微不足道;
農業(yè)越來越成為一個不能贏利的產業(yè),甚至越來越不能成為一個產業(yè),而成為農民自我消費、自我維持生存的一種自然經濟活動。如果說在50年代到80年代農民還可以用農業(yè)的收入換來品種和數量有限的工業(yè)品的話,在今天,許多農民反倒已經無法做到這一點了。在這種情況下,如果農民不從事其他產業(yè)的經營的話,他們反倒比過去幾十年更像小農。
須知,工業(yè)化和城市化的過程并不僅僅意味著大量的勞動力和人口涌入城市,也意味著農業(yè)和農民自身的轉變。也就是說,留在農村的數量越來越少的農民,通過對農業(yè)的規(guī)模經營實現(xiàn)農業(yè)的產業(yè)化,并以產業(yè)化的農業(yè)與整個工業(yè)化的經濟融為一體。而在目前的我國,農民之所以被甩在工業(yè)化和現(xiàn)代化的過程之外,一個基本的原因就是,大量的農村勞動力和人口導致農業(yè)的小規(guī)模經營,小規(guī)模經營無法實現(xiàn)農業(yè)的產業(yè)化。根據許多地方調查的結果,農民從農業(yè)中獲得的收入,只夠購買農業(yè)生產資料的費用。在這種情況下,農村和農民顯然無法與日益工業(yè)化和現(xiàn)代化的社會成為一體。
而由于戶籍制度的作用,在大量農民以農民工的方式流動到城市之后,這種斷裂的城市中又以另一種方式映射出來。絕大多數農民工進入城市的時候,并沒有從事投資經營的資本,他們有的只有勞動力。他們中的許多人只能從事那些城市人不愿從事的以體力勞動為主的工作,特別是勞動強度大、勞動環(huán)境差或具有某種危險性的工作。在北京和上海這樣的大城市,都由政府制定了種種規(guī)定,明確規(guī)定許多工種是不許他們從事的。因此,他們事實上是被排斥在城市的主流勞動力市場之外的。更重要的是,一張農村戶口使得他們在社會身份上無法成為他們居住和工作于其中的那個城市的一員。他們沒有城市的戶口,不能享受社會保險和其他城里人能夠享受的社會福利。他們的孩子不能在城里的學校里念書。他們往往居住在狹小擁擠、秩序亂和衛(wèi)生差的城鄉(xiāng)結合部。同時,他們還要為取得在城里居住和工作的資格支付多種費用。以北京市為例,一個外地農民工要想在北京合法打工,首先要在戶口所在省市區(qū)辦理《流動人口證》,同時繳納管理服務費50元---80元/年,到了北京之后又需要辦理的證件多達六七種,每個打工者每年至少需要支出450元。而遭到公安、城管、工商等等執(zhí)法人員的粗暴對待,更是司空見慣的事情。在這種情況下,無疑會滋生出社會仇恨。
一個斷裂的社會將向我們提出許多難題。
四、理論的思考
一、社會結構的斷裂與社會分層的特征:
學術界對于改革以來中國社會結構的變化,已經有了相當多的研究。一個基本的共識是:改革推動著社會分化的加劇。按照不同的標準,人們將社會中的人群分成不同的社會階層。一個新近的成果是,“當代中國社會結構變遷研究”課題組將目前的中國社會分成國家與社會管理層、經理階層、私營企業(yè)主階層、專業(yè)技術人員階層、辦事人員階層、個體工商戶階層、商業(yè)服務人員階層、產業(yè)工人階層、農業(yè)勞動者階層和城市無業(yè)、失業(yè)和半失業(yè)人員階層這樣10個階層(陸學藝,2002)。當然,也有其他的劃分方法。
但進一步的問題是,這種階層的特點是什么?階級和階層是一種現(xiàn)代社會的現(xiàn)象。在現(xiàn)代社會中,階級階層結構的一個基本特征就是其開放性。階級階層實際上是一種社會地位的位置,而不是一種固定的社會身份。在一個特定的社會位置上,不斷地有人進來,也不斷地有人出去。也就是說,社會的階級階層結構是相對穩(wěn)定的,而個人的社會身份是流動的、易變的。而通過上面我們對目前中國底層社會的分析可以看出,這個底層社會與整個社會結構是斷裂的,其自身是相對封閉的。農民和農民工都是一種固定的社會身份,在目前的戶籍體制下要改變這種身份幾乎是不可能的。這樣的一種特點與作為現(xiàn)代社會現(xiàn)象的階級階層是有明顯區(qū)別的。(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許多學者在研究中國貧困問題的時候,都指出了其中的一個特征,即這種貧困帶有很強的群體性。貧困的群體性與社會結構的斷裂性是有密切的關系的。
二、底層社會與市民社會:
從一個方面來看,改革以來中國社會結構的變化,也是國家與社會之間分化的過程。在改革之前的總體性社會中,國家控制和壟斷著幾乎所有重要的資源,全面地控制和滲透著社會生活。在那個時候,實際上沒有一個相對獨立的社會的存在。伴隨著經濟體制的改革,“自由流動資源”和“自由活動空間”開始出現(xiàn),市場和社會開始成為一個相對獨立的提供資源和機會的源泉。在這種情況下,一個相對獨立的社會開始發(fā)育起來。這特別表現(xiàn)在相對獨立的社會力量的形成,和民間社會組織形式的發(fā)育。也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人們開始使用市民社會的概念來對改革起來中國社會結構的變遷進行認識和研究。
然而,正如一些學者早就指出的,國家—社會的兩分法甚至“市民社會”這個概念本身實際上存在諸多的問題(鄧正來,2001)。這不僅表現(xiàn)在國家—社會兩分法將國家與社會截然分開,并暗示了國家與社會的對立,而且也表現(xiàn)在“社會”或“市民社會”這樣的概念本身過于籠統(tǒng),事實上是包含了極為不同而龐雜的內容。對于中國底層社會的分析,則給了我們一個機會,使得我們可以對這個正在形成的“社會”的內部進行仔細的分析。如果我們承認國家—社會的兩分法是具有分析的能力的話,這里所說的底層社會無疑是這個“社會”的一部分。反過來說,我們通常所說的社會,既包括人們通常所重視的精英和民間組織,或者說市民社會,也包括這里所討論的底層社會。查特吉(Partha Chatterjee)等印度“底層研究”(Subaltern Studies)的學者在研究印度鐵路旁邊棚戶區(qū)居民的抗拒行為的時候,曾經將這些社會底層的居民與市民社會的精英進行過比較研究。他們的研究結論是,這些底層社會居民的抗拒行為與市民社會非常不同。他們并不想與國家建立制度化的關系,其中的領袖也并不想成為市民社會中的精英(陳光興,2000)。因此,這是一個獨特的領域。關注底層社會的特征,對于認識轉型社會中國家與社會的關系,無疑有著重要的意義。
三、市場轉型與底層社會:
近些年來通過研究蘇東和中國市場轉型過程而形成的“市場轉型”理論,具有很強的自上而下的視角。在他們的理論視野中,市場轉型的過程主要是制度、結構、組織、精英轉變的過程。但對普通人特別是社會中的底層社會在這個轉型過程中的位置和境遇,他們在這個轉型中的作用,則幾乎完全沒有涉及。但如果像許多學者所做的那樣將目前(原)蘇東和中國正在發(fā)生的這樣一種社會變革看作是與波拉尼所說的“大轉變”(Great Transformation)具有同樣意義的社會變遷的話,不涉及普通人在這個過程中的狀態(tài)和作用,對這個過程的理解就不會是很全面的。這涉及到,市場轉型以及由此導致的社會轉變的過程,是涉及到全體社會成員的過程,還是只是涉及社會精英的過程?
如果我們認為普通人包括社會底層社會是市場轉型過程必然會涉及到的一個重要的層面,是“市場轉型”理論應當關注的一個層面,那么,緊接著的問題就是,如何看待這個群體在市場轉型中的作用?這種作用是表現(xiàn)為其作為一種存在客觀地制約著改革和市場轉型的過程,還是表現(xiàn)為他們在市場轉型的實踐過程中,使用各種技術和策略來參與和影響這個轉型的過程?對于前一個方面是不難確定的。市場轉型過程中,在宏觀政策層面的選擇,在很大程度上是基于有這樣一個群體的存在。而就對市場轉型的主動參與和影響而言,在過去20多年的過程中,則有著明顯的變化。如果按照羅納—塔斯(Rona-Tas,.1994)的說法而將市場轉型分為“侵蝕”和“轉型”兩個具體階段的話,可以說,在作為侵蝕階段的80年代,普通人在市場轉型的過程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無論是農民對于人民公社制度的解體和聯(lián)產承包責任制這種新的農業(yè)生產制度的實行,還是城市中的下層人(主要是沒有固定職業(yè)的人員)對于最初的市場經濟的催生,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也不可諱言的是,在進入90年代之后,社會精英對于整個社會生活獲得了越來越重要的支配地位,普通人對這個過程的作用和影響呈現(xiàn)出越來越弱的趨向。
但盡管如此,對于普通人和底層社會在市場轉型中的地位和作用,不能采取完全忽視的態(tài)度。李靜君(Ching Kwan Lee)在《中國工人階級轉型的政治學》一文中曾經提出過一個非常有意義的問題,就是應當把工人階級的轉型納入市場轉型研究的視野之中。李靜君以在中國進行的經驗研究的資料為基礎,細致地分析了農民工中鄉(xiāng)土關系為動員基礎的抗拒形式,以及國有企業(yè)工人以怠工和尋找第二職業(yè)為方式的抗拒方式,同時特別注意到失業(yè)和下崗工人的更為激烈的抗拒形式。她特別指出,原來大的國有企業(yè)的相對集中的方式,方便了下崗失業(yè)工人在抗拒中的動員。就總體而言,除了偶爾發(fā)生的以失業(yè)下崗工人和農民為主體的較為正式的社會抗拒之外,更多的社會抗拒的方式,是以斯科特所說的“發(fā)正式反抗”(Scott, 1985)的形式發(fā)生的(Lee,2000)。但這樣的抗拒方式決不是完全沒有意義的。作為社會成員中不可忽視的一部分,我們的行動如同其他部分一樣,對正在形成中的經濟和社會制度起著重要的形塑的作用。對于底層社會的研究,將會豐富對市場轉型以及與之相伴隨的社會變遷的復雜性的理解。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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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na-Tas, Akos(1994)The First Shall Be Last? Entrepreneurship and Communist Cadre in The Transition from Socialism. 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
Scott, James C.(1985) Weapons of the Weak: Everyday Forms of Peasant Resistance ,New Haven, CT: Yale University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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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經濟學家于祖堯的分析結論是,“他們的巨額財富不是靠積累而聚斂起來的。暴富者發(fā)跡多為“白手起家”,既不靠勞動積累,也未經歷資本積累;
其收入既非勞動報酬,也不是合法的剝削收益,而是利用各種非經濟手段,⑩通過非常態(tài)的再分配途徑來侵占或竊取他人勞動成果。暴富群體是由體制轉型時期特殊條件和環(huán)境滋生的。這個社會群體具有過渡性、不穩(wěn)定性的特點,尚未形成一個穩(wěn)定的定型的階級。這個群體成員分布極廣,遍及各經濟領域,觸角深入到政界、文藝界、文教科技界。盡管他們占總人口的比重少、分布散,但這是一個具有共同物質利益的共同體”(于祖堯,1998)。
[2] 1978—1985年,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從133.57元增加到397.6元,平均每年增長16.8%。扣除物價因素,年均增長15.2%(張旭宏,2001)。
[3] 1986—1991年,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從423.76元增加到708.55元,平均每年增長10.8%。扣除物價因素,年均增長2.7%(張旭宏,2001)。
[4]新華網,2001年10月15日。
[5] 國家統(tǒng)計局的統(tǒng)計資料顯示,1978年至2000年期間,中國農村累計向非農產業(yè)轉移農業(yè)勞動力1、3億人,平均每年轉移591萬人(中新社北京七月二日電);
動態(tài)地看,據“農村勞動力流動課題組”的研究結果,今后幾年,每年新增外出打工農民將不少于800萬人,即使考慮到回流因素,新增外出打工農民的數量也不會少于600萬人!吨袊洕鷷r報》2001年07月04日。
[6]《羊城晚報》2000年5月11日。
[7] 對于城市失業(yè)下崗人員的人數和城市貧困人口的數量,在官方和學者中有著差異非常大的估算。比如,就失業(yè)率來說,中國人民大學勞動人事學院院長曾湘泉教授就指出,現(xiàn)在,甚至連失業(yè)率到底是多少都搞不清楚,有人說1。7%,有人說17%,相差10倍!”(《中國青年報》:2001年9月03日)。而城市中的貧困人口,官方的數字為1500萬人左右,但學者認為對城市的貧困問題存在明顯的低估。
[8]北京大學中國經濟研究中心簡報2001年第18期(總第240期)。
來源:中國社會學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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