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維:綠色中國與法治政府

        發(fā)布時間:2020-05-23 來源: 歷史回眸 點擊:

          

          建設綠色中國是政府的責任。完不成這個使命,是政府的過錯,不是人民的過錯。如果政府守法,綠色中國就有希望。

          

          中國過去25年的巨大發(fā)展,使我們不再愿意去和那些發(fā)展中國家比較,而將目光鎖定了發(fā)達國家。今天的發(fā)達國家都是綠色的。那里的人民不僅擁有富裕的生活,而且擁有干凈的河流、茂密的森林、清潔的空氣。我們羨慕這些富裕的“綠色”國家,希望自己的國家是富裕的,而且是綠色的。我們還認為,中國應當追上發(fā)達國家。問題在于怎么辦。

          

          工業(yè)化的成功與代價

          

          1950年代初,我們國家還是綠色的。但那是貧窮的綠色。在那個年代,河流是干凈的,沒有工業(yè)污染;
        但河流肆意泛濫,每年都奪走數以萬計的生靈。在那個年代,糧食和蔬菜瓜果是干凈的,沒有化學污染;
        但饑荒是經常的,每年都有數以萬計的人在饑寒交迫中死亡。在那個年代,空氣也是干凈的,黑夜的天空布滿了亮晶晶的星斗;
        可大地上沒有燈光,房屋里沒有暖氣或冷氣,我們國家沒有真正的能源產業(yè)。至1950年,中國沒有什么值得一提的污染,也沒有什么值得一提的工業(yè)。

          

          新中國成立后,共產黨組織人民進行了半個世紀的工業(yè)建設。中國從一個農業(yè)國變成了工業(yè)國,一個極為虛弱松散的國家變成了世界上最有組織,因此最為強大的國家之一。不僅如此,當今中國正在迅速演化成整個世界的制造業(yè)中心。

          

          然而,工業(yè)化取得決定性突破后,我們夜晚的天空沒有了閃亮的星斗,城市里的空氣污濁得令人窒息,茂密的森林變成了荒原,遼闊的草原變成了滾滾黃沙,河流不僅不能養(yǎng)育我們的孩子,而且連野生的魚都養(yǎng)不活了,甚至有些巨大的河流,如黃河,不再入海,變成了內陸河。空氣臟了,水不夠了,能源枯竭了,生物多樣性正在被迅速扼殺。如此,綠色的中國變成了黃色的中國,黃色的中國又正在變成灰色的中國——到處都是扼殺生命的工業(yè)化學污染。我們有了充足的食物,卻沒有了任何可以稱為“安全”的食品。于是,工業(yè)化了,我們國家卻還是發(fā)展中國家,看不到成為發(fā)達國家的希望。

          

          21世紀初,中國的精英們取得共識:像前50年那樣的高速工業(yè)發(fā)展是不可持續(xù)的,工業(yè)的中國也必須同時是綠色的中國。沒有綠色的中國,就沒有可持續(xù)發(fā)展,就沒有現代化,中國就只是世界上一家大工廠,卻不可能成為一個發(fā)達國家。

          

          不僅如此,中國的精英們還擁有關于保護環(huán)境的豐富知識,對生物物種多樣性意義的認識,對河流流域管理的知識,對城市環(huán)境規(guī)劃的知識,對保護樹木、森林、大氣、飲水,乃至冰川、海洋、動植物等領域的知識,且不落后于世界上任何國家。

          

          接下來的問題是:怎樣才能既完成重大的工業(yè)化任務,又能保護甚至改善眼前一天天在惡化和落敗的環(huán)境?怎樣才能建成富裕而且綠色的中國?我在這里提出一種思路。

          

          “灰色”中國的責任在政府

          

          建設綠色中國,最關鍵的問題是利益沖突。利益沖突是雙重目標導致的:工業(yè)發(fā)展的利益與綠色中國的利益相沖突。為什么治淮十年,投入數百億元,卻落個更臟、更臭的淮河?為什么廬山自然保護區(qū)內在大肆興建別墅?為什么封山育林政策之下,森林卻慘遭砍伐,水土流失更嚴重?為什么環(huán)境保護法管不住工業(yè)排污?

          

          原因是利益。

          

          誰的利益,什么利益?答案之一:長遠利益與短期利益的矛盾。比如說,砍樹能蓋房,能賣錢;
        而水土流失是將來的事情。答案之二:小家與大家的利益矛盾。比如說,砍樹能蓋我家的房,能給我家賺錢,而水土流失是大家的事情,甚或是山下面別人家的事情。

          

          如果說,矛盾在于長遠利益與眼前利益,局部利益與全局利益,結論就是個知識問題、認識問題,是個覺悟高低的問題。要是這樣看,就把責任推卸給了人民,那就什么問題也解決不了,中國將繼續(xù)向灰色演變。建設綠色中國是政府的責任,是精英群體的責任。完不成這個使命,是政府的過錯,不是人民的過錯。

          

          縱向的長遠利益、橫向的全局利益,都不是個體或者局部的人所能把握的,那是政府的責任。不在其位就無法謀其政。作為個體或者局部,大多是屁股決定腦袋,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很多人不遵守環(huán)境保護法,破壞了環(huán)境,那也是政府的責任。表面上看,破壞環(huán)境的似乎都是民眾,是具體的企業(yè)、公司,以及一心走致富道路的鄉(xiāng)下人和城里人。問題在于,為什么有那么多的人不守法?

          

          人民普遍不遵守法律,責任必然在政府。原因有二:

          

          第一,很多人不守法是因為政府執(zhí)法不嚴,懲罰不夠重。也許會有人說,那是因為人民還不了解法律。其實,政府官員也未必比普通人民更了解法律。財政局的一個科長,對環(huán)保規(guī)定的了解可能同普通農民一樣少。人們不是因為讀過《刑法》才不犯罪,人民了解遵守法律主要是看到了違法者受到嚴懲。還有人說,中國人的素質太差了,所以違法。我不這么看。我是留美博士,在北大當教授,“素質”應當不算低了。但在單位的樓道里貼著禁止吸煙的牌子下,我吸煙,而且亂扔煙頭。為什么?因為所有的人都這么干,不受懲罰。起初,每次吸煙我都跑下四層樓,到戶外吸,后來不了,那樣做我顯然很傻。在北京,開車最守規(guī)矩的是來自發(fā)達國家的外國人——都是剛來的;
        最不守規(guī)矩的也是來自發(fā)達國家的外國人——都是“北京油條”了。為什么?因為他們發(fā)現,外國人在北京開車違規(guī),只要別出交通事故,就不受懲罰。換言之,人們守法,是因為違法會受到嚴厲懲罰。所以,政府執(zhí)法不嚴,懲罰不重,是人民違法的第一個原因。

          

          很多人不守法的第二個原因是政府和政府官員自己經常違法。人民為什么不遵守政府制定的法律?因為政府沒有威信。政府為什么沒有威信?因為政府自己就在違反自己制定的法律、政策。在政府界定的自然保護區(qū)內,官員們在蓋私家別墅,那老百姓為什么不能在那里砍樹挖土?政府規(guī)定不許造紙廠污染河流,可官員的親信或者家人辦的造紙廠不受這個規(guī)定限制。政府不許賭球,可官辦的報紙上每天一版,指導讀者賭別國的足球。官員到澳門、緬甸、朝鮮,甚至美國去賭博,還是大賭。古訓說,“公生明,廉生威”,放火的州官怎么可能有權威去管住百姓點燈?

          

          如果人民經常不守法,那是因為執(zhí)法不力,懲罰不嚴。如果人民普遍不守法,那是因為政府官員帶頭違法。工業(yè)化,發(fā)展制造業(yè),能夠給人民帶來立即的財富。然而,把綠色中國變成灰色中國的責任并不主要在人民大眾,而在各級政府。

          

          法治政府與綠色中國

          

          與西方國家不同,中國的環(huán)境保護運動是自上而下的運動,是政府發(fā)動的運動。共產黨是先鋒隊,是精英黨。精英們腐化了,甚至腐敗了,綠色中國就沒有希望了。反之,如果政府守法,綠色中國就有希望。

          

          在中國,破壞環(huán)境的,有民眾,也有政府。但政府是倡導環(huán)保知識的先驅,是環(huán)保知識的主要推廣者,是法律的制定者和維護者。如果政府嚴格按照法律去做,人民就尊重政府,政府說話就管用,環(huán)境就會被保護起來,F在的問題是,為了利益,政府就違法;
        為了利益,老百姓當然也就違法。政府要是能管住自己,不違法,老百姓就不敢違法。我們面臨的困難任務是:在建設工業(yè)的同時,要不惜代價,嚴格遵守環(huán)境保護的法規(guī)政令。所以,建設綠色中國的核心是迫使領導國家的精英們守法,是迫使政府守法,是首先要建成一個法治的中國。

          

          今天,政府違法已經成了家常便飯。這與我們國家走過的道路有關。革命是暴力,是打碎舊制度。工業(yè)化也不是靠守法來積累的,至少初期不是。為了革命,為了工業(yè)化,我們政府的權力非常集中,集中到執(zhí)政黨。經濟體制改革以后又分散到地方,分散地集中到地方上的第一把手,就是黨委書記。于是,今天的政府不僅有人治色彩,還有了封建化的趨勢。與此同時,市場機制的形成又促成了另一個趨勢,就是權力的商品化,也就是與資本利益相勾結的權力。權力的封建化和權力的商品化便是今天政府腐敗的溫床,是難以建成綠色中國的決定性原因。

          

          建設工業(yè)中國與建設綠色中國的邏輯是不同的。工業(yè)中國的前提是政府性質發(fā)生革命性的改變,綠色中國的前提是政府必須守法。換句話說,綠色中國要求國家進行以法治為導向的行政改革。

          

          當我們提到“法治”這個詞,其核心不是治理民眾,而是治理政府,即“治吏不治民”。政府官員嚴格守法,百姓怎敢不守法?建設綠色中國不能回避這個最終的問題:怎樣才能迫使政府守法?

          

          法治的核心手段是分權制衡。法治不是法律,法治是使現有的法律“頂用”的辦法,特別是治理政府的手段,是迫使政府官員遵守法律的手段。嚴格地說,法治包括三層意思。第一是個大原則,即法的權威至上,不是人的權威至上。第二是保證法律權威的核心手段,就是分權制衡。人的權力分開,互相制約,法的權威就上升。在多數發(fā)達國家,行政和立法權其實是合二為一的。即便是在美國,行政和立法權也是經常勾結在一起的。所以,分權制衡的基本內容是司法獨立,獨立于行政和立法。廣義的司法獨立還包括公務員執(zhí)法隊伍的獨立或者中立。第三是保證司法和執(zhí)法獨立的制度。這就要求司法和執(zhí)法隊伍是職業(yè)的,是考試選拔的,而且每日每時都被籠罩在被評估的地位上。他們是法律的化身,不是利益集團的代表,這樣才能公正,才能去按照法律的規(guī)定,為公共的整體利益服務。公正廉明是司法權威的唯一來源。政府官員不再違法,人民違法就很容易治理。

          

          中國訂立的法律,無論在內容上,質量上,還是立法效率上,都不比世界上任何地方差。國家關于環(huán)境的規(guī)定和法律已經非常細致嚴密了。在今天的中國,讓人民代表大會去制定一條荒唐的惡法,比在民主國家還難,因為民主國家里的立法經常被利益集團控制,被資本控制。在我們國家,最大的問題不是沒有法律,不是法律不好,而是政府官員藐視法律,甚至把憲法當做廢紙一張。他們是否違法,靠他們自己來判定,或者靠支持他們的選票來判定。他們?yōu)E用公權,因為他們?yōu)E用公權不受懲罰。為了建設綠色的中國,為了完成建設綠色中國這個艱難的任務,中國應當推行行政改革,向香港、新加坡、日本的行政體制靠攏,讓司法獨立,執(zhí)法隊伍中立,走一條法治主義路線。這條路線要求堅決淘汰一切敢于以身試法的官員,不管他是選舉還是非選舉上來的。

          

          現代化的中國不僅要擁有世界上最強大的工業(yè),而且必須是綠色的。建設綠色中國是政府的責任,實現綠色中國的前提是政府必須守法。如果我們的政府是法治政府,綠色中國就有希望。(《鳳凰周刊》總第17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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