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緒程:公有制的缺陷呼喚產權改革
發(fā)布時間:2020-06-04 來源: 歷史回眸 點擊:
導言
全民所有制和集體所有制(以下簡稱“兩種公有制”)是斯大林模式的產物,其根本缺陷在于產權不清、界定不明,在實踐中無法體現(xiàn)“全民”產權和“集體”產權。因此,“兩種公有制”的理論指向與實際操作完全背離,并異化為國家(行政)所有制或國家(行政)控制的所有制,它既與馬克思設想的社會主義所有制——“社會所有制”相差甚遠,又與現(xiàn)代產權制度相悖!皟煞N公有制”適應指令性的計劃經濟體制,隨著經濟體制的市場化,其必然發(fā)生相應的變革,變革的方向是重建現(xiàn)代產權制度。我們應按照現(xiàn)代產權制度的要求,改造“兩種公有制”,使之適應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fā)展。本文在對所有制(包括公有制和私有制)的各種形態(tài)進行總結和分析的同時,提出了所有制改革的基本思路。
一、公有與私有之爭引發(fā)的思考
改革之爭烽煙又起,其要害是市場化和公有制問題。按照斯大林模式建立起來的“兩種公有制”需不需要改革?如何改革?改革走到今天,這是無法回避也不應當回避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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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種觀點認為,“兩種公有制”無須根本改革,如果要改革的話也是自我完善。其理由有四條:一是本質論,公有制是社會主義的本質,具有社會主義優(yōu)越性;
二是消除貧富差別的“共同富裕論”,將公有制與“均富”相聯(lián)或相等;
三是目的論,公有制是目的,主體地位不能動搖;
四是公有制比私有制更有效率論。概括地說,第一、二、三條理由涉及價值標準,適用是非原則,后一條涉及工具標準,適用功用原則。
另一種觀點認為,“兩種公有制”尤其是全民所有制(國有制),其根本缺陷在于所有者虛置,要加快改革,要轉為非公有制,否則不僅租金耗散,而且連本都保不住。這就是:“冰棍論”——不吃也會融化掉;
“蘋果論”——專挑爛蘋果吃,結果全吃爛掉的,與其爛掉,不如賣掉;
“靚女先嫁論”——不嫁白不嫁,晚了嫁不出去,等等。這三個比方都是指國企不行了,如不改不賣遲早都會“玩光”或“爛掉”。與此相對應的現(xiàn)實是:一些國有產權處于無規(guī)則或“無主”的混亂狀態(tài)以及低效率狀態(tài),以革命的名義化公為私、打著市場化的旗號巧取豪奪、借賑災扶貧趁火打劫,國有資源的亂采濫伐、公共環(huán)境的破壞污染等等層出不窮,屢禁不止。面對觸目驚心的國資流失和競相爭奪,則是漠然淡然、無助無奈。有位人大代表稱之為“三不管”——不敢管、不能管、不愿管。這就不得不引發(fā)人們的一個現(xiàn)實思考:這是社會主義全民所有制嗎?為什么會出現(xiàn)“三不管”呢?社會主義優(yōu)越性何在呢?如果是私人財產,“冰棍”會融、“蘋果”會爛嗎?“左邊”在理論上高唱公有制的優(yōu)越性,“右邊”講的是現(xiàn)實的所有制狀態(tài),不在同一個層面上的爭論能有結果嗎?然而,不論我們在理論上如何標榜社會主義公有制,無可爭辯的鐵的事實是:
——一些代理人肆意掠奪國資和侵犯公權是因為委托人和代理人都不承擔責任,放任國資要么無效率要么流失而“不敢管”或“不能管”,“主人”和“公仆”都名不副實。
——面對國資的流失或無效率而“不愿管”則是公有產權的委托人和代理人都缺乏激勵機制。
——資源的極度破壞和環(huán)境的嚴重污染則是產權不清、缺乏保護。名義上的國家所有和事實上的私人(集體)的非法或合法的占有并行不悖。
一言以蔽之,名義上的社會主義公有制與實際通行的所有制相互背離,公有制(產權)的公開規(guī)則和潛規(guī)則并行不悖!皟煞N公有制”在價值理性——是非判斷和工具理性——功用判斷上都存在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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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么“兩種公有制”在理論上與在現(xiàn)實中如此不一致?這需要從所有制上找答案。那么,何謂所有制?多數(shù)學者認為,所有制是一組財產權利關系,它與產權制度同義或等價,講的是人類經濟活動中的占有、使用、收益、交換等權益的規(guī)則。只不過現(xiàn)代制度經濟學家更多地使用產權概念,古典制度經濟學家更多地使用所有制概念,而法學家更多地使用所有權及其派生的各種權能概念。如果非得下定義的話,所有制是主體對客體的獨占權及法律上的認同和保護制度。所有制在本質上是排他的和非共享的,它表現(xiàn)為人與人的社會關系。如果依據(jù)所有制的排他性和共享性的程度,可將人類迄今現(xiàn)有或設想的所有制概括為以下四種類型,詳見下表:
所有制類型
競爭性 共享性
排他性 私有制 社團所有制
非排他性 公共池塘所有制 “社會所有制”
1.私有制。純粹的私有制是單個主體對客體的獨占權,表現(xiàn)為絕對的排他性和競爭性,最能體現(xiàn)所有制的本質。可以認為,現(xiàn)代產權制度是以個人財產權為基礎的。私有制是一個極有彈性極富爭議的概念,在寬泛的定義上,它在中國被稱為“非公有制”而包括“兩種公有制”之外的所有財產制度。隨著生產的社會化,社會財富在物質形態(tài)上越來越難以分割而表現(xiàn)出整體性,當今的私人占有更多地體現(xiàn)為社會資本的私人權益,而不是所有物的獨占權,如股份制企業(yè)的股票憑證等。
2.社團所有制。包括寺廟、教會、革命組織、學會、協(xié)會、黨派等宗教團體、社會團體和革命團體的“社團財產制度”。其特征是:對內——其成員的財產共有共享,但不分割到個人;
對外——嚴格排除非社團成員享有。相似于此類所有制還有區(qū)域(包括小區(qū))的只允許區(qū)內居民共享、對外排他的所有制,等等。
3.公共池塘所有制。公共池塘所有制是一個比喻,指的是有限的公共資源或資產所有制,其中包括池塘、草地、河流、森林、礦產等等公共財產。這是一種非排他性但又不具備共享性的所有制。歷史上的原始公社所有制以及今天的某些公共品的所有制屬于此類型,這是一種尚未完全發(fā)育或者其經濟價值尚未開發(fā)、呈幼稚狀態(tài)的所有制。
4.馬克思設想的“社會所有制”!吧鐣兄啤逼浔举|具有非排他性、共享性、國際性。由于社會直接占有生產資料,個人不再單獨排他的擁有生產資料,單個體(社會成員)在社會集體中集合的占有生產資料,占有不再表現(xiàn)為所有權,所有制不再具有排他性而失去本來的性質,如果沿用所有制概念,它是一種在直接社會化生產中重建的集合的個人所有制即“社會所有制”。由于受生產力水平和產品豐裕程度所限,它至今仍只是一種設想。
從上述四種所有制類型看,除私有制外,其余類型都屬于公有制范疇;
如果以馬克思設想的“社會所有制”為社會主義標準,其余三種類型都不能列為社會主義公有制,相比較而言,某些社團所有制和公共池塘所有制或多或少帶有一些社會主義成分,更接近馬克思設想的“社會所有制”。從效率和發(fā)育程度看,公共池塘所有制最差,如果要保留公有的話,就須轉型為收費的“公共俱樂部制”,以及合作制或合作股份制。應當看到,上述分類只是所有制的一個抽象,在現(xiàn)實世界,橫亙在第一種和第四種所有制之間的是既不完全私有也不完全公有的多種多樣的所有制,它們或因歷史的繼承或因革命的改變甚至是外來力量的入侵等多種因素所致。但在現(xiàn)今生產力發(fā)展水平和資源稀缺的約束下,不論其包含的公有程度如何,都脫離不了所有制和產權的范圍,都受同一產權規(guī)則的制約,或多或少具有排他的私人性質。因此,我們不能簡單地以私有制和公有制的“二分法”來描述復雜的所有制關系,更不能以抽象的公有制為標準判斷社會主義優(yōu)越性,并以此排斥和限制非公有制經濟。我們應透過所有制的迷霧,超越公有與私有之爭,看清楚真實世界里的所有制——具體的而不是抽象的、多樣性多層次的而不是單一的產權關系。就現(xiàn)實的公有制而言:
首先,國家(全民)所有制和集體所有制只是公有制家族中的一部分而非全部。拒不承認“兩種公有制”之外的公有制既不“理論”,也不“實際”。比如將建立在小生產上的兩三戶或幾十戶農民的集體所有制視為社會主義公有制,而將建立在社會化大生產上的擁有幾十萬股民的香港匯豐銀行、美國通用汽車公司等西方上市公司視為資本主義私有制,不令人困惑嗎?
其次,“兩種公有制”并不完全等于社會主義公有制,至少不等于馬克思設想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即“社會所有制”。建立在小生產之上的農民集體所有制比建立在社會化生產之上的股份制,距離馬克思的“社會所有制”更遙遠。此外,馬克思從來也沒有承認國有制就是社會主義公有制,兩者的距離和差異也是不言而喻的。
其三,“兩種公有制”都是手段——至少是后進國家實現(xiàn)趕超模式的強制工業(yè)化的手段。即便在一段時間內它帶來高速增長,但也不能長時間地保持進而達到“共同富!薄!皟煞N公有制”結構在蘇聯(lián)東歐的解體和在我國的調整就是明證。
其四,“兩種公有制”是革命的產物,是人類按照某種理想、模仿馬克思“社會所有制”的某些特點,通過暴力革命打破原有的所有制發(fā)展格局和產權制度的自然演進進程,試圖繞過資本主義傳統(tǒng)所有制的一種偉大的、悲劇性的嘗試和探索。必須暫停對馬克思未來“社會所有制”的模仿,因為現(xiàn)有的生產力條件還不足以嘗試馬克思的“社會所有制”,更重要的是,馬克思的“社會所有制”——高于資本主義的新型的所有制關系并不是靠革命來完成的,而是生產力的自然演進的結果,它應在生產社會化的市場經濟的充分發(fā)展之后。因此,我們應著力探索適合于市場經濟發(fā)展的現(xiàn)代產權制度,走出公有制和私有制相互排斥、非此即彼的怪圈,加快社會主義建設的偉大進程。
二、“兩種公有制”的缺陷與困境
(一)一般公有制的內在矛盾
1.非排他性與公有資源稀缺的矛盾。公有制的本質是非排他性與非競爭性。在純粹的公有制條件下,資產價格為零,轉讓或交換失去意義。公有制在邏輯上要求產品的絕對豐裕,因為任何人都可以從中獲益,必須有足夠豐裕的資源共享。但現(xiàn)實恰恰相反。正如阿爾欽指出的,人類面臨的是一個稀缺世界,稀缺導致競爭,競爭要求規(guī)則,規(guī)則就是產權結構。換句話說,資源稀缺要求保護產權,保護就是排他,排他性的競爭與產權相輔相成,只有排他,才能激勵資源趨向于帶來最高價值的用途,才能從低價值轉向高價值從而實現(xiàn)資源的合理配置。反之,沒有排他即沒有保護就沒有產權。產權保護以產權界定為前提,當有限的公有資源如一塊有面積限制的公用草場在沒有產權界定和保護時,人人都有用盡草場資源的強烈沖動,卻無意于達成任何對草場進行保護的協(xié)議。于是,人們就會無效率地濫用草場,過度放牧和無序競爭就會導致租金耗散和草場資源耗盡。掠奪性的放牧不正在導致并繼續(xù)導致公共草原迅速減少以至沙化嗎?可以認為,即便資源人為的非排他性,被公眾占有的社會大部分資源未必會表現(xiàn)出共同消費性即“每個人對資源的消費并不導致任何其他人對該資源消費數(shù)量減少”的特征,因此,個人理性導致整體無理性的“囚徒困境”及公共資源迅速枯竭的“公地悲劇”是難以避免的。
2.對內的非排他性和對外排他性的矛盾。為了避免公有資源的枯竭,按權力或按等級分配以及排隊分配的方式就會替代價格機制。于是,等待排隊的成本,尋租的成本一方面導致租金的耗散,另一方面又扭曲公有制的本來意義。即使某些資源或產品本身具有一定的“共同消費性”的物理特征,比如高速公路,但在高峰期仍然會導致零成本下的如排隊等待等其他成本的增加。更為重要的是,因對外排他而生的產權交易會在兩個共同體之間發(fā)生,雙方的產權交易會導致共同體公有產權的瓦解。正如馬克思指出,發(fā)生在兩個共同體之間的邊緣地帶的交換導致了原始公社的解體,恩格斯也曾嚴厲地批評“對內直接產品分配,對外交換產品”的所謂經濟公社的虛幻性。也正是在這個意義上,馬克思強調他的未來“社會所有制”的世界性而非國家性或區(qū)域性以有別于過往公有制。
。ǘ└倪M的公有制的內在缺陷
為了克服一般公有制的矛盾,舒緩租金的耗散,公有制可以在以下兩個方面進行改進:
第一,引進模擬的價格機制,取消資源的免費使用,資源價格不再為零,公有財產能夠“流動”,從而提高配置效率。
第二,引進產權規(guī)則,公共資源獲得產權的性質。在公有產權不量化或不分割到共同體成員的前提下,承認每個共同體成員的隱性產權(相對量化到個體的顯性產權例如按份或不按份的共有產權而言),個人隱性產權的集合等于共同體產權即公共產權。于是,相互之間的非排他性表現(xiàn)為共同體成員共同持有資源的集體主權。集體主權主要表現(xiàn)為決定代理人和財產處置的支配權以及受益權。(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當共同體表現(xiàn)為國家時,則通過政治表決來行使集體主權,而不是直接管理共同體財產。雖然改進的公有制引進了通常私人所有權意義上的產權,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一般公有制的內在矛盾,但仍然存在下述內在缺陷和問題:
1.激勵機制問題。雖然共同體財產人人有份,但也只是1/N,隨著N(共同體)的擴大,個人份額將會變小。更重要的是,共同體財產往往是許多具體財富的堆集,當面對某一具體財產時,作為社會中(比如像我國十幾億人口)的一員,其“愛護”的動力將會微乎其微。就純粹的經濟動力而言,公有財產的激勵力度低于私有財產或低于程度較低的公有財產是不證自明的。
2.搭便車問題。人往往傾向于不費成本而“坐享其成”,這就產生了搭便車問題。“三個和尚”沒水喝也是這個道理。這種困境可稱為“N—1”問題,一個人搭便車會引起其他人的搭便車,如果多數(shù)人都搭便車,那么就不是N—1,而是N—x,直至沒有人去為公共資產努力而趨向于N—N。這與“劣幣驅趕良幣”在道理上是相同的。
3.代理鏈條過長過復雜和不透明問題。公有制尤其是國有制,其龐大的財產難以由“全民”進行直接管理,況且目前的社會也消費不起高昂的直接民主的管理成本,委托一個政府或一個公共團體管理是可行的選擇。但是,相對于私有財產的管理而言,作為代理人的政府的科層以及官僚體制將使公有產權的代理鏈條變長,在透明度不夠和信息不對稱的情況下,作為委托人的大眾難以評估一連串的代理人的績效而作出合理的延判,委托人對代理人的選擇和監(jiān)督的科學化仍是一個問題。
4.委托人的缺位問題。由于委托人是由單個體的集合或社會全體成員構成的,公有財產的管理決策及其程序將比私有財產更為復雜和繁瑣。又由于上述1/N和N—1問題,即使在發(fā)達國家,公民參與政治或經濟表決的熱情也在遞減,委托人不同程度的“缺位”時有發(fā)生。
公有制的上述缺陷根源于人類自身與生俱來的缺陷,因為它的產權基礎仍是自利性的。但是,作為“人性”和“獸性”兼而有之的不完美的人類是需要發(fā)揚“人性”——人的另一半而與“獸性”——人的這一半相輔相成的。正是體現(xiàn)為人類的宗教精神、人文關懷、理想和利他情操等等“人性”支撐了公有制的過去、現(xiàn)在和未來。
。ㄈ皟煞N公有制”的內在缺陷和困境
讓我們從一般公有制到特殊公有制(改進了的公有制)再回到個別的公有制——現(xiàn)實中的“兩種公有制”吧。個別包含一般和特殊,現(xiàn)實中的“兩種公有制”不僅包含了上述公有制的一般和特殊缺陷,甚至還有自身的缺陷。
如前所述,“兩種公有制”并非中國社會的產權自發(fā)演進的結果,而是通過革命剝奪,通過引進和設計而嵌入現(xiàn)實社會中的新所有制。由于它是革命的產物而處于“四不像”狀態(tài)。它與古今中外的國家所有制和集體(村社)所有制既相似又不相同。正因為它是革命的產物,它是不穩(wěn)定的、不成形的一種尚未“固化”的“狀態(tài)”,并處于幼稚型的產權向成熟型的產權的轉型之中。我們對其特征的描述也分為轉型前期和轉型后期。
1.改革前的制度特征
。1)建構的特征。全民所有制和集體所有制是從蘇聯(lián)引進并融入中國傳統(tǒng),模仿馬克思“社會所有制”的某些設想而形成的,其極端狀態(tài)是限制資產階級法權如割資本主義尾巴的“全面公有化”和農村免費食堂等等。
。2)雙重委托制與代理制合一的特征。國家(廣義的政府)以革命和全體人民的名義行使全民所有權或委托權。一方面,政府既是實際的初始委托人也是初始代理人,全體公民只是名義委托人,這就帶來雙重委托即名義委托人和實際委托人的悖論或矛盾(這種悖論或矛盾也反映在我國的法律體系中);
另一方面,政府又是代理人,政府集實際委托人和代理人為一身,使委托代理流于形式。此外,政府是一個法人組織而非自然人,實際的委托人和代理人是政府官員。權力的高度集中且不受監(jiān)督易產生腐敗,革命理想的憧憬和階級斗爭的恐怖成為不可缺少的激勵和約束機制。
。3)行政指令特征。由于政經合一,所有權體現(xiàn)為政治權,行政指令規(guī)則替代了產權規(guī)則。中國歷史上的產權制度本來就不發(fā)達,被馬克思稱為“東方普遍奴隸制”的亞細亞生產方式中不存在本來意義上的私有制(黑格爾語)。中國現(xiàn)代產權制度的建立始于清末憲政,歷經戰(zhàn)火、革命、動蕩始終沒有完全成形。革命的勝利再一次將其“凍結”。隨著公有化愈演愈烈,政治權力淹沒了所有權。政治權對所有權的替代的典型是人民公社制,農村的“集體”所有制通過公社方式變?yōu)闇蕠宜兄贫マr民集體所有的性質(只剩種植權和余糧分配權由農民集體決定)而不需要“再剝奪”。政治替代的又一極端狀態(tài)是文革中對經濟活動及公共資產的軍管。
。4)激勵和約束機制的外在化特征。沒有一整套產權規(guī)則,靠什么來進行激勵和約束呢?一是靠政治動員,二是靠運動和階級斗爭。前者如蜜糖,后者如鞭子,輪番使用。這兩者構成了特有的激勵和約束機制。生活在今天的人們難以想象當初激情燃燒的歲月,奮不顧身和不計報酬地加班加點是普遍現(xiàn)象,名義上的全民所有制和共產主義的描繪點燃了人們對未來的無限希望。不間斷運動的恐懼使貪污和侵犯公產成為一種稀有現(xiàn)象。然而,思想的力量及以行政指令替代產權制度的激勵和約束機制是難以持續(xù)的!案F過渡”、“瞎折騰”等一連串決策失誤以及人民大眾對主權(包括財產權)的訴求,隨著四人幫的覆滅而催生了包括所有制改革在內的偉大變革。
2.改革中的“兩種公有制”
(1)農民集體所有制的問題。變革農村集體所有制的實質是還權于農民。意識形態(tài)的障礙使農村土地所有制的改革采取了“承包經營制”的形式。農村土地的承包經營雖然拉開了產權改革的序幕,但農民(集體)在占有權、使用權、收益權、處置權(包括轉讓權)等等所有權的各項權能上普遍存在產權不清。相互矛盾的政策和法規(guī)法令在土地的開發(fā)利用上尤為明顯。產權界定不清以及政出多門帶來了各利益集團無規(guī)則的博弈,各式各樣的土地產權糾紛層出不窮并有擴大之勢。包括產權在內的權利是以相互承認為前提的,如果不承認農民(集體)某些正當?shù)臋嘁妫绻恋孛x上給了農民集體,而實際上又以行政的方式從農民手中收回,那么,被行政剝奪地權的農民(集體)就可能以非法的方式索回。不守規(guī)則或無規(guī)則的利益博弈和沖突可能引發(fā)社會的動蕩,這是轉型時期存在的最大問題。因此,必須回答和解決下述問題:誰來代表農民(集體)行使所有權?需不需要給予農民獨立行使土地所有權?應不應當給予農民(集體)以完整的所有權?土地開發(fā)的增殖收益如何與農民(集體)分享而不是僅由開發(fā)商和政府受益?這一系列困擾著土地產權變革的問題亟待從法律上解決。
。2)國有(全民所有)制改革問題。國企28年來一直被認為改革的“中心環(huán)節(jié)”,但事實上,除了出售國企國資以及轉制上市外,實質進展似乎不如預期和想象。盡管不如人意,但在政企分開方面取得的進展是不容置疑的。國企國資改革首先是將所有權從行政權中分離出來,然后從所有權分離出經營權,形成法人財產權,再后就是建立委托—代理關系,以市場產權關系逐漸替代行政指令關系,絕大部分國企國資正沿著這條路前行。然而,困難在于:在所有者主權尚未到位,社會監(jiān)督權尚未完善,產權界定不清的情況下,如何激勵和約束代理人盡責盡職?如何完成行政指令規(guī)則向產權規(guī)則的轉型?如果處理不當或銜接不好,公有制的一般缺陷不僅不能彌補,而且會帶來公有產權新的流失和混亂。普遍存在“離庫的冰棍”和“放爛的蘋果”等國資流失現(xiàn)象不正是轉型的“空檔”造成的嗎?我們不是既憂于代理人努力工作而又中飽私囊,又苦于代理人不努力工作而使國資流失的兩難窘境嗎?
不能搞“權貴資本主義”——“左邊”在憤怒呼喊!我們只能“次優(yōu)選擇”——“右邊”在無奈地辯解,這不正是講的同一回事嗎?為什么我們不能超越“次優(yōu)選擇”?公有制的缺陷和困境呼喚產權制度的改革。
三、公有產權改革的思路
公有產權必須改革。公有產權不能“一賣了事”。不論是現(xiàn)在還是未來,公有產權都是人類發(fā)展不可缺少的力量。公有產權改革的核心環(huán)節(jié)是現(xiàn)代產權制度的建設。產權制度是一套復雜的程序、規(guī)則以及法律體系。我國產權制度的法律建設尤為滯后,至今也沒有一套包括公共產權在內的完整的財產權法典?紤]到中國自古以來所有權(產權)制度發(fā)育不全,產權的法制建設任重而道遠。下面僅就公有產權的改革思路講幾點意見。
1.重建個人產權制度。個人產權是人類迄今產權制度的基礎。只有確立個人產權的認同和保護制度,市場經濟才能充分發(fā)展,社會才能健康和諧。個人產權包括個人擁有的人力資本和物質資本以及各種個人權益(包括個人信譽),必須通過法律法規(guī)給予確立和保護。中國發(fā)生的絕大多數(shù)問題,包括小至隨地吐痰都不是道德問題,而是侵權問題。如果不從產權的高度來認識,中國的許多問題不僅不能解決,而且會越演越烈,直至惡化到互不承認產權的“叢林狀態(tài)”。此外,個人產權也是公有產權的基礎,否定個人占有的“公有”是不存在的。任何公有制,只要表現(xiàn)為產權,它都是個人產權的集合或體現(xiàn)為集體產權的個人隱性產權,所不同的是,前者分割到個人,體現(xiàn)為股份,后者通過投票來行使權力。確認和保護個人的顯性和隱性產權是包括公有財產在內的產權制度重建的基礎。
2.界定各級公共產權。國有產權尤其是國有資源在管理上混亂的一個重要原因,是產權界定有問題。西方各國都有一套公共資產的成熟的法規(guī)和管理辦法,我們完全可以借鑒和引進。比如借鑒意大利的辦法,將龐大的國有資產(資源)根據(jù)其資源性質和管理的難易度劃分為四級所有,國家級、省級、地市級和縣級所有,以強化對國有資產的有效管理。也可在所有權的各項權能上進行劃分和共享,比如某國有資源所有權屬于國家,但收益權可劃給地方或者中央與地方分享,如此等等?傊,所有權的各項權能以及派生權益的界定要明晰具體,而不能像現(xiàn)在這樣抽象和含糊不清,以杜絕各級權力勾結不法商人對國有資產和資源的無序爭奪。
3.強化公有產權行使的公正性。改革的合法性來源于公正性,公共產權的管理和處置應當符合實質公正和程序公正原則。實質公正以“主權在民”為前提,由于我國國情,還不能全面落實主權在民,政府仍需扮演委托人和代理人的雙重角色,大部分國資的處理還不能也不應采取全民公決的方式來解決。但是我們可以通過程序公正來處理國有資產。程序公正要求國資的處理遵循法律化、制度化、透明化、市場化原則,減少或杜絕暗箱操作帶來的內部人交易和以權謀私。
4.強化代理人責任機制。國資代理人權利和責任不對稱已不是秘密,代理人權利過大,責任過小,這是國資流失的根本原因。強化各級官員(包括經濟官員和派出的國資高管人員)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加強對各級代理人的監(jiān)管是公有產權改革的重要任務。對代理人的監(jiān)管不能采取傳統(tǒng)的辦法,應在制度上下功夫,應推行不同方式的代理人責任制,如委派代理人責任制、市場聘用制,并制訂一整套代理人責任、風險、收益和成本對稱的管理制度(西方國家有很多現(xiàn)成的國資管理辦法,我們可以借鑒引入)。
5.調整國資結構,推行股份多元化和權益多樣化。鑒于國有資產的管理較私人資產的管理難度更大,要求的水平更高,國有資產應堅決從非戰(zhàn)略產業(yè)、經營層次復雜不利于管理的產業(yè)退出。國資的進入應根據(jù)政府的管理能力和行業(yè)特點而定,而不能籠統(tǒng)地提“國退民進”還是“國進民退”。應廢除“公有”和“私有”的身份制度,按照資質條件實行標準的產業(yè)準入制度。保留的國企應通過各級(縱向)、各部門(橫向)持股以及與私企交叉、混合持股來實現(xiàn)股份多元化;
也可以通過股權轉債權、轉基金權以及優(yōu)先股的方式實現(xiàn)轉制和權益多樣化,而將與風險對應的剩余索取權留給經營者或非國有者。
6.改革農村集體所有制,讓農民真正成為土地的主人。農村土地和城市土地一樣可保留國家最終所有權,改制為國有,與此同時賦予農民“永佃權”即永久使用權,也可采取直接私有的方式。兩者均可確立農民真正的個人產權。集體所有制是否保留或是否分家、是否按份共有或合作社制,應由農民自行決定。不論采取“永佃權”還是采取私有權的形式,其中都包含使用權、收益權和處置權的完整職能。但是,正像任何公、私產權一樣,它必須受國家建設規(guī)劃用地的管轄,可參照我國臺灣省的土地管理辦法,通過立法確定土地持有者的各項權能的享有和限制,包括農用土地轉為非農用地的增殖權益的個人與國家(社會)的分享和分成等等。
7.強化產權的保護規(guī)則。產權保護是所有制的題中之義,是所有制排他性的體現(xiàn),沒有產權的保護,也就沒有所有制和產權。我國最大的問題就是產權不清、保護不力,在各領域各層面都存在大量侵權行為。中國人之所以普遍對明天感到擔憂,存在不安全感,就是自身權益無法得到保護。不論是對消費者侵權(售賣假冒偽劣食品藥品),還是對生產者的侵權(偽造和盜用知識產權)的屢禁不止,產權的法律保護不力是根本的原因。至于相互之間的侵權更是俯拾皆是。因此,加強立法及加大對侵權行為的打擊和法律制裁力度,是重建產權制度的重要環(huán)節(jié)。
載于《改革內參》2006年第1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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