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永祥:自由主義的道德秩序觀與社會想象
發(fā)布時間:2020-06-12 來源: 歷史回眸 點擊:
編者按:2007年6月12日,浙江大學外國哲學研究所以“中文語境下公共哲學研究的回顧和前瞻”為題,邀請中國大陸、臺灣以及香港多位學術工作者假杭州舉行座談會(錢永祥主持),探討兩岸三地有關政治哲學研究的經驗與前景,會中部分學者以自由主義的處境為關懷焦點,引發(fā)了熱烈而豐富的討論。會后,華東師大許紀霖與臺灣大學江宜樺兩位教授倡議,有關學者將發(fā)言內容整理成文章,作為筆談在本刊發(fā)表,獲可助益進一步的思考討論。
一、自由主義的當前處境
從上世紀末到本世紀初,自由主義的思想論述,在中文世界似乎居于守勢。所謂“守勢”,意思倒不是說它的主張與視野不再是這些社會中一個有意義的選項,而是說其它的思想取向開始對它提出了質疑,而這些質疑在很多人眼里構成了忽視它、拒絕它的充分理由。跟上個世紀此前它在中國大陸以及更早一些的臺灣的處境相比,自由主義正在進入一個內省的時期,無法再將自己的主張視為理所當然,祇要指出環(huán)境中的各類壓迫與落后作為對照,即可呈現(xiàn)它的正當性,無須對話和辯解,而是需要面對其它思路的挑戰(zhàn),整理自己的立場與理據。這個發(fā)展,其實很正常、也有利于為政治思考建立思想論辯的傳統(tǒng)。
臺灣的情況在此不論。就中國大陸而言,對自由主義的思想挑戰(zhàn)來自多個方面,其中似乎又以下列三者較為常見而突出:
第一、自由主義的現(xiàn)代性困惑:無論是出于前現(xiàn)代、后現(xiàn)代、乃至于后殖民現(xiàn)代性的理由,在當前的知識氛圍中,對于西方現(xiàn)代性作懷疑和挑戰(zhàn),已經成為喧嘩的潮流。因此,中國一部份知識分子對于自由主義作為現(xiàn)代性的政治形式,也有所懷疑和挑戰(zhàn)。如果現(xiàn)代性是有其嚴重缺陷和限制的,那么自由主義也一樣是有缺陷和限制。至少,自由主義并沒有能力去反省和彌補現(xiàn)代性的缺陷。至于這種反現(xiàn)代性的思路會導致甚么立場,則不一而足,西方式的后現(xiàn)代主義、保守主義、新保守主義、或者各種古典主義、儒學社會主義、國學熱,都已經在出現(xiàn)。
第二、自由主義的資本主義困惑:另一類很流行的看法認為,由于自由主義與資本主義、自由市場有著緊密的關系(甚至根本就是同一件事物的不同面向),歷史上也常常表現(xiàn)為資本主義的政治形式與法律形式,那么自由主義或者一定支持資本主義、市場體制,以致于沒有能力批判和節(jié)制資本主義與市場制度的缺陷與限制;
或則必須吞咽、維護資本主義的各種后果。于是左翼人士反對自由主義,因為它太過貼近資本主義;
右翼的人則盡量抹除資本主義與自由主義之間的分野,不惜排除各種非“古典自由主義”的同胞(十九世紀自由主義、福利國家、社會民主、乃至于美國從新政以降的社會自由主義,均屬于必須排擠的平等主義的自由主義)。
第三、自由主義的中國困惑:上述自由主義與“現(xiàn)代性”、與資本主義的緊密關系,在它身上還留下了“西方∕美國”的烙印。但由于“西方”與普遍主義、帝國主義、殖民主義有著不解的歷史淵源,而中國近代史的動力所在卻是反帝、建國、“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中國與西方世界的關系是緊張的,自然會牽連到自由主義。晚近隨著中國的“崛起”態(tài)勢,更出現(xiàn)了一種相應的大國意識,強調中國與西方世界的差異與抗衡,強調“中國性”的正當與價值,對于西方的自由主義政治經濟傳統(tǒng)高度提防。另一方面,大國意識強調國家的主權尊嚴與行事的自主,國家主義和權力現(xiàn)實主義的思路與價值,也就自然會壓倒自由主義與個人主義以權利為本的思路與價值觀。
這三種挑戰(zhàn)究竟有多少內容堪推敲、是不是足以對自由主義構成實質的威脅,在實際整理相關的論點文本并加以分析檢討之前,不必武斷簡單地下判斷。不過,自由主義與其說是輪廓明確的一套理論,不如說是一個源遠流長的思想傳統(tǒng);
而既然是傳統(tǒng),就往往會由于其流變的曖昧復雜而變成稻草人:無論批評者還是贊同者,都不難各取所需,為自由主義定罪或者敘功。相對于此,本文則想要回頭反省自由主義本身的價值觀。這可以分兩方面談。第一,自由主義與其急于反駁上述三種批評,不如回頭整理本身的價值理念,看看自由主義在這個時代,是否仍然能經營出值得追求的社會理想。這無異是說,自由主義在一個新的思想環(huán)境中,面對現(xiàn)代性的顛躓、社會分配的疑難、尤其各類“特殊主義”的崛起,有必要重新整理面貌與核心價值,提出自己對這些質疑的有力響應。其次,本文還想相應地扭轉當代自由主義過度收縮到“政治自由主義”的趨勢,強調自由主義的核心價值觀點,其實應該看做一種“道德秩序觀”,事實上乃是當前多種“社會想象”的雛形。這種道德秩序觀涵蓋整個社會生活,它是不是還有活力、是不是已經被取代,才是自由主義處理上述困惑的關鍵所在。
二、政治自由主義
在正面描述自由主義的價值理念之前,我們有必要先檢討自由主義政治哲學當前的一個趨向。受到近年西方自由主義在價值多元意義下力求“中立”的影響,有兩種常見的回應,均著眼在自由主義的自我設限或者消極意義的“政治化”,認為自由主義應該祇是一種嚴格意義上的“政治學說”(而不是關于社會、文化、價值的主張),其目的不在于解決爭訟不休的實質或者價值議題,而是尋找一個各方均有理由(道德的理由或者利害的理由)接受的架構,讓大家──即使想法迥異甚至于沖突──能夠經營共同生活。在這兩種(重道德或者重利害)響應方式的眼里,對于現(xiàn)代文明、資本主義、乃至于特定文化或文明如何評價,并不是自由主義的主要關懷所在。簡單地說,自由主義祇是要提供一套政治與法律的框架,讓關于這些問題(以及許多更棘手的問題)的各種立場能夠和平共存。這個態(tài)度、這種對于自由主義的理解,通常稱為“政治自由主義”。
政治自由主義的出發(fā)點,在于大家耳熟能詳的“價值多元論”。價值多元論指出,人們所持有的信念和所追求的終極價值(其中不免包括對于現(xiàn)代性、資本主義、以及一己的文化、民族、身份認同的評價)不僅不一樣,通常還會有所枘鑿沖突,并且這個情況不是可能改善或者用說理來解決的。既然如此,社會共同生活要依據甚么樣的共通原則?面對這個問題,自由主義當然要守住自由與平等兩項根本價值。因為重視平等,所以必須承認每個人都有一樣的判斷與抉擇的權利;
因為重視自由,所以必須承認每個人的抉擇不會一樣。由此,價值多元論在自由主義的視野里取得其正當的地位。在此必須強調,自由主義肯定多元論,并不是基于懷疑論(人們無法判斷不同價值的高下好壞)或者相對論(所有的價值都是一樣的高下好壞);
更不是因為價值多元這件“事實”本身是有價值的1;
而是因為自由主義肯定了個人的平等與自由,而價值多元乃是平等與自由狀態(tài)難以避免的結果。
在價值多元論的限制之下,一個社會的基本政治制度,如果要尊重平等與自由的根本價值,顯然就不能再用任何一種價值觀點作為基礎。制度的這種基礎只能是“政治性”的,也就是不訴諸信念與價值,不是以文化、經濟、社會、或者知識性的立場為基礎,而是以某一些由“政治”平等與自由所衍生的價值為基礎。
當代英語系的自由主義哲學家,多數接受了政治自由主義的這個基本取向。他們之間的差別,僅在于如何理解所謂的“政治價值”。晚期的羅爾斯與拉摩爾都用“政治自由主義”來表達自己的觀點,雖然他們標舉的政治價值,由于涉及“對所有人平等的尊重”或者“道德人的自由與平等”,仍然具有強烈的道德性格。2但也有如葛雷的“共存自由主義”則更為激進,深信價值多元業(yè)已侵蝕了任何道德原則或關于道德人的共識可能,自由主義不必妄想獲得任何理性的共識,從而只能以和平共存──因為和平共存有利于自己──作為接受共同生活原則的理由。3這樣的政治價值,更傾向于霍布斯式的利害考慮。
價值多元論所逼出來的這類政治自由主義,涵蘊三個有關價值意識的想法:一、信念與價值觀不能作為政治原則的根據,因此本身并不具有政治意義,對于政治生活也并無直接的貢獻;
二、足以涵蘊某種特定價值觀的有關“人”的看法,也同樣不具有政治意義,無法作為自由主義的核心價值;
三、政治領域與其它涉及價值考慮的“倫理”領域,因此需要截然劃分。羅爾斯、拉摩爾、葛雷都接受了這種政治與其它領域“斷裂”的想法。
我們應該如何看待這三個想法?大略言之,這套想法一方面有助于清理自由主義的價值意識,但另一方面也對其價值意識有很大的限制。一方面,歷史上,自由主義出于現(xiàn)實所誘或者所迫,確實喜歡訴諸一些非常具體的目標,例如說自由主義有助于追求知識、發(fā)展文明、解放個性、推進社會等等。政治自由主義認為這些價值不應當構成自由主義的理據,是很有道理的。但另一方面,歷史上,自由主義基于其個人主義的出發(fā)點,往往視個人為終極價值。為了說明個人如何具有這種終極的價值地位,自由主義提出過一些確有見地的人格理論,其中最著名的就是康德的自主個人觀、以及彌爾的個性個人觀。可是政治自由主義,從羅爾斯到拉摩爾到葛雷,都明確并且不嫌詞費地排除了這兩種有關個人價值地位的說明。拉摩爾直率表示:自由主義是一套“關于政治的哲學”,而不是一套“關于人的哲學”,充分表達了他們的看法。4這個看法,卻值得分梳商榷。
這種想法,將“倫理人”從政治哲學移出去、只保留形式意義下的“道德人”或者公民意義的“政治人”,或者更極端地將政治合作建立在和平共存的利害考慮上,不是沒有很多優(yōu)點。為了在具體的沖突情境中求共存甚至合作,筆者也接受道德意義下的政治自由主義,──只要需要解決的議題并沒有必要多涉及倫理人的涵蘊即可。但是如上面所言,自由主義的主旨并不是在維護價值多元論,而是在維護使價值多元成為“事實”的人的平等與自由。進一步言,為甚么平等與自由又如此攸關重大?當然不是因為如此方克實現(xiàn)價值多元,而是因為平等與自由維護、助長了某種屬于個人的最高利益?墒且穯栠@種最高利益是甚么,就不能如政治自由主義一樣,僅強調個人須要是公民、需要在制度上保障其自由與平等,而是要問:“個人”的最高利益何在。而當然,這是一個“人的哲學”的問題。
三、更強韌的價值意識
屆此我們知道,政治自由主義所關切的首要任務,是在價值多元的前提之下,協(xié)助公民們找到進行社會合作──或者和平共存──的條件。本文的論點是,這個任務很重要,可是問得還不夠徹底:為甚么這件工作如此重要?那顯然是因為,自由主義的制度構想牽涉到了攸關重大的個人利益。說得戲劇化(也簡化)一些,自由主義本身(以及價值多元論本身)并沒有固有價值;
其工具價值來自于它所維護和幫助的某種最高層級的個人利益。政治自由主義堅持,對這種個人利益只能進行政治層面的解讀,從而得出公民身份之下的合作條件,即是這種利益在政治領域最具體的表現(xiàn)。但是如果要說明個人本身的這種最高層級利益,似乎不能不先提出一套超乎政治的人格理論。問題是:這有可能嗎?
如大家所熟知,自由主義傳統(tǒng)中,當追問到這種終極價值的問題的時候,往往會變成一套有關自我之內在結構的分析,目的在于揭示這種個體的終極價值。不過,關于“個人”的兩種最宏偉的理論──康德的自主性理論與彌爾的個體性理論──早已遭到當代自由主義者普遍的否定,理由在于自主與個體性兩項價值,并不是能夠普遍獲得接受的價值(不論其背后的理論又是如何爭訟不休)。那么我們還有其它可能,說明自由主義所要維護的價值是甚么嗎?
當代自由主義者德沃金和金立克提供了另一條思路:不要追問自我需要具有甚么樣的內在結構(康德)或者生活態(tài)度(密爾),方足以成為“具有終極價值的自我”,而是問,“個人的最高層次的利益是甚么?”。德沃金給這個問題的答案是:“追求理想的人生。”但這個貌似陳腐的答案,背后卻涵蘊著豐富的內容:人的最高層次的利益,不只是在于選擇、認定一項理想安頓生命,更在于檢查和確定個人所追求的理想,確實是值得追求的理想。因此,所謂“去追求理想的人生”,完全不同于對于特定的“理想的人生”的抉擇與認定。這里所關注的是一種活動,而不是一種狀態(tài)。在這條思路之下,我們或可以提出三項觀察:
一、一個人當下認定或者追求中的理想人生,無法確定即是真正的理想人生。原因在于,理想人生所牽涉到的價值,并不是由當事人事實上擁有甚么欲望所能決定,而是要牽涉到評價,牽涉到超乎事實而涉及價值的判斷。這種判斷不僅參照“我是甚么樣的人”,更要參照“我應該成為甚么樣的人”,因此永遠有懷疑、改變的余地和必要。
二、但是當事人不能確定的問題,當然更不是其它人(包括政府或者宗教權威)能夠代替他來判斷的。理由在于,理想的人生或其它價值觀,(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一定需要經由當事人自己來認定,才真正具有價值。世界上存在著許多美好的事物以及理想,但是它們要構成某人理想人生的一個組成部分,必須要由當事人先來認可其美好與價值。
三、既然當事人的認可,同時是一種對于自我的界定;
這種認可,又是一種高度評價性的活動,我們就必須認真面對一個問題:自我界定以及評價兩種活動,都需要大量的文化與思想的資源,絕對不是政治性層面的資源、權利與機會所能窮盡。換言之,追求最高層級的利益,并不是公民身份所能窮盡照顧的事。5
在這三點思考的引導之下,我們回到前述自由主義的問題:自由主義需要提供甚么制度性的構想,方足以按照這三項要求,維護和幫助個人的最高層次的利益?簡單言之,首先需要各類的自由讓個人有追尋與懷疑的空間;
其次需要各類權利讓個人能夠擺脫既有的價值觀與身份角色、社群的羈絆;
第三需要文化、知識上的開放與多樣,讓各人有選擇與經營不同價值觀的條件;
最后,還需要各類物質性的資源,讓上述的各類權利、自由、空間、資源具有實質的意義,而不僅是形式性的妝點。這些條件,顯然不是政治制度所能盡其功的。自由主義將不得不注意在經濟、社會、文化、乃至于生活方式上的制度變革,同時這類變革不一定是政治有能力、有權利來過問的。顯然,自由主義不能以“政治性”自限,不去過問這些議題。6
筆者認為,這條思路為自由主義開拓了一個比較堅實的發(fā)展方向。比起束手面對價值多元景況而以“政治”自限的政治自由主義,它由于進一步追問更深一層的價值所在,似乎來得更強韌些,可以導出更多的維護個人所需的資源與條件;
它有可能根據各種價值觀究竟是不是正視了個人的最高層級利益,而在其間有所評比軒輊,不至于墜入”一切皆可”的相對主義;
它也對于個人提出了高度的挑戰(zhàn),以一種非形上的自主觀要求反思的生活,讓自由主義成為一套更符合人文價值的政治思想。
四、自由主義的道德秩序與社會想象
不過,這套思路之所以豐富,還有一個更重要的原因,值得一談。不同于晚近自由主義將個人的價值觀視為自明,不再追問其間的牽涉,上述這條思路所謂的價值抉擇、生命的安排,卻并不是單純的“偏好”之挑挑撿撿,而是涉及了評價以及自我的身份界定,其間必然牽涉到這兩件活動所寄身的社會想象與歷史脈絡。換言之,如果采取這條思路,我們就需要找出一種陳述自由主義核心價值的方式,不停留在純粹概念層面的分析,而是指出這些分析所揭露的自由主義核心價值,如何構成自由主義的社會與歷史經驗(以及想象)。一旦建立了這種聯(lián)系,前述自由主義在中文語境里所面對的挑戰(zhàn),或許也較有響應之道。
其實,即使政治自由主義者如羅爾斯,也并沒有忽視自由主義所應該關照的這種廣泛面向。常聽到有人批評,羅爾斯(以及當代眾多自由主義者)陷在抽象概念的分析之中,根本無涉于現(xiàn)實。他辯解謂,之所以要從抽象層次極高的基本概念談起,正是因為現(xiàn)實中間的多元分裂蔓延深遠。但他也一再強調,他的出發(fā)點并不是抽象概念,而是將社會生活設想為“自由而平等的個人在公平的條件之下進行社會合作”,然后追問探討“這樣的社會如何可能”。我要指出,在這里羅爾斯意識到了一個常遭忽視的思想史、社會史的事實:人們對于社會生活不僅有一套基本的想象,并且這類想象已經凝聚沈淀在一個社會的“公共政治文化”中。當然,一個社會的公共文化不免是曖昧混濁眾說紛紜的,并且這種文化中所包含的社會想象不一定與自由主義同調。例如到了今天,有人仍認為社會生活乃是叢林式的弱肉強食、有人認為社會生活乃是一部大機器的運轉、還有人認為社會生活系于博愛互助、或者某種自發(fā)性的秩序、或者某類歷史選民的專政。這些想象,誰具有更多的說服力、誰能更充分地將社會生活的各個面向聯(lián)系成為整體、誰更能涵蓋歷史的動向與社會制度的面貌?羅爾斯認為西方歷史已經解決了這些問題,或許過于樂觀;
但他引歷史為證,強烈推薦一種關于社會生活的特定理解,也并非閉門造車。他選擇的社會想象是“自由而平等的個人在公平的條件之下進行社會合作”。他認為,不從這里出發(fā),才會墜入抽象的邏輯推演。但是從這里出發(fā),問題就變成:這個想象能掌握社會生活的多少主要面向?
參考另一位哲學家泰勒的問題意識,可以說羅爾斯之所以要從“公共政治文化”出發(fā),正是因為這里濃縮了今天多數人關于社會生活的“道德秩序”觀。7
泰勒用道德秩序這個概念,指一套關于社會生活的基本面貌與性質的想法。他舉的例子包括前現(xiàn)代──也是中國人很熟悉──的秩序宇宙觀,即世間萬物構成一個上下隸屬的層級秩序,其間的自然秩序與人間秩序有某種模擬或者感應的關系。但到了現(xiàn)代,由格老秀司及洛克所發(fā)展的自然法理論,則認為社會乃是“個人平等、互惠地追求安全與富裕的工具”。泰勒強調,這樣一套對于道德秩序的看法,不僅提出了一套價值與規(guī)范,并且還呈現(xiàn)了相關的脈絡,既顯示規(guī)范的正確,還能說明何以人們要力求規(guī)范的實現(xiàn)。
在這里將泰勒的“道德秩序觀”概念與羅爾斯的“公共文化觀”強作聯(lián)系,是想要顯示,自由主義哲學家出于專業(yè)習慣,往往將這類道德秩序觀抽離孤立起來,僅視之為一套哲學前提(羅爾斯視為建立正義觀時所用的“根本的綱舉目張觀念”),從而忽視了道德秩序觀作為一種對于社會生活之為物的直觀想法,會借著移轉、滲透、蛻變等過程,影響與轉化“社會實務”,在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發(fā)展出不同的社會自我理解的形式。社會的這種自我界定方式,泰勒稱為“社會想象”,例如歐洲現(xiàn)代有關市場經濟、公共領域、以及民主自治的圖像,即構筑了現(xiàn)代社會成員的自我理解、生活背景、以及相互的期待。泰勒認為,從道德秩序觀衍生成各類社會想象,乃是歐洲現(xiàn)代性的歷史。
泰勒這套從道德秩序到社會想象的分析架構,或可以幫我們看出,自由主義并不祇是一套概念層面的倫理─政治原則,從外面指導(或者無力指導)社會制度;
相反,它是一種基本的社會觀,掌握某種關于社會基本面貌與性格的圖像,但必須要在各個社會領域中構筑恰當的社會想象,讓一己的面貌變得更明晰,同時又不得不有所蛻變;
至于由它所催生的社會想象,也必須相應于外在條件以及當下的道德秩序觀的內容,逐漸調整自己的內容和制度型態(tài)。
從這樣的角度來看,自由主義與現(xiàn)代性、與資本主義、乃至于與非西方社會,其實并沒有已經定型了的一種相合或者相斥的關系。歷史留下了一些遺產,我們稱之為中國自由主義的歷史?墒沁@頁歷史,即使不論其內容的貧乏,原則上也不會告訴我們,自由主義在今天的中文世界能扮演甚么角色。相反,今天的中文世界,彷佛處在一個遲到的格老秀司─洛克時期,在傳統(tǒng)解體之后,尋覓這個文明的基本社會觀、它的道德秩序觀、追問社會生活的基本目的與一己的責任究竟為何、對于社會又有甚么期待。經過三百年的反思與實踐,西方的道德秩序觀已經從洛克蛻變到了羅爾斯與德沃金,從平等互利蛻變成公平條件下的社會合作,從資產階級家父長共同體蛻變?yōu)閿D進了各類人等族群乃至于其它生命型式的混合共同體。相對而言,中國則經歷了皇權宗法社會的崩潰、帝國主義的侵略、建立現(xiàn)代國家、以及社會主義的動員與實驗(如果不說幻滅)。這些歷史,凝聚出了甚么道德秩序觀、甚么社會想象?反現(xiàn)代性、反資本主義、追求“中華性”共同體的思想家們,準備提出甚么不同于自由主義的道德秩序觀與社會想象?“自由而平等的個人在公平的條件之下進行社會合作”,與中國革命史所追求的社會想象,捍格差距又何在?我想,中文世界不論要批評自由主義、或者要為自由主義辯護,可能都難免要面對這些問題。
注釋:
。 羅爾斯一貫地使用“價值多元論的事實”一詞;
拉摩爾也清楚分辨“多元論”(相對于價值一元論)不同于“合理的分歧”,后者祇是人類處境的一項現(xiàn)實。當然,由于價值多元的狀態(tài),讓人們擁有更多的選擇資源,故作為資源還是有重大價值的。
2 羅爾斯的相關著作廣為人所知,在此不贅。拉摩爾的觀點主要見于Charles Larmore, Patterns of Moral Complexity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7)。
。 約翰葛雷著,蔡英文譯,《自由主義的兩種面貌》(英文版2000),巨流圖書公司(臺北),2002年版。
。 上引書p. 129;
另見Charles Larmore, The Morals of Modernity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6), pp. 132, 141。
。 這些想法,請參見德沃金著,馮克利譯,《至上的美德:平等的理論與實踐》,江蘇人民出版社(南京),2003年版,第六章,以及威爾金里卡的兩本著作:劉莘譯,《當代政治哲學導論》,聯(lián)經出版公司(臺北),2003年版,應奇、葛水林譯,《自由主義、社群、與文化》,上海譯文出版社2005年版。不過筆者摻入了一些自己的想法。
6 羅爾斯標舉社會的基本結構作為正義原則的施用對象,但是他所謂的“基本結構”已經包括了家庭制度,甚至于還有必要進一步涉及文化認同,當然也不是“政治”一詞所能包括的。
。 Charles Taylor, Modern Social Imaginaries (Durham: Duke University Press, 2004).
(本文原載《知識分子論叢》第7輯主題筆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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