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事業(yè)單位改革最新消息 [2018遼寧丹東事業(yè)單位招聘崗位予以取消、調整公告]
發(fā)布時間:2018-10-28 來源: 美文摘抄 點擊:
根據(jù)《2016年丹東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之一》,對2016年丹東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部分報考人數(shù)未達到規(guī)定開考比例的招聘崗位予以取消、調整(詳見附表),各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shù)以調整后的計劃數(shù)為準。
報考取消的招聘崗位且已繳費的考生,可按照2016年丹東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之一、之二、之三的要求,重新選報其他符合自己條件的崗位。特別提醒因招聘崗位取消,而改報招聘崗位的考生應注意以下事項:
一、改報的時間和地點
改報招聘崗位的資格初審和報名時間:2015年12月16—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時;
改報招聘崗位的資格初審和報名地點:丹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丹東市濱江西路6號)二樓。
二、改報需攜帶的材料
1、原報名時已蓋章的準考證和繳費收據(jù)。
2、考生新選報招聘崗位的報名表和準考證(均含照片)。報名表和準考證照片要求為電子版近期藍底彩色證件照。報名表和準考證的電子版照片須為同一底版,且打印紙均為A4紙。
3、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資格證書、戶籍等招聘崗位要求的證書原件,以及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
4、因學歷證書、學位證書還沒有取得的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應對照相關要求誠信報名。
三、相關要求
1、考生應認真對照未取消的招聘崗位設定的資格條件,符合條件要求的方可報考?忌荒芨膱笃渌呀(jīng)被取消的招聘崗位。
2、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不改報的,視為自動放棄。
3、如果考生不再重新報考其他崗位,則由人事考試機構予以返還報名費。
4、相關考生在改報招聘崗位期間,因所留的通信方式無法聯(lián)系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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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年丹東市事業(yè)單位招聘報考人數(shù)未達到規(guī)定開考比例取消的招聘崗位.xls
2.2016年丹東市事業(yè)單位招聘報考人數(shù)未達到規(guī)定開考比例調整的招聘崗位.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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