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毅:《村治變遷中的權威與秩序》(9):資源汲取與人口控制:村政的行政化
發(fā)布時間:2020-04-10 來源: 美文摘抄 點擊:
當土地下戶化約了國家與農民的關系以后,它也相應地化約了雙村的村政,國家利益在村莊的實現(xiàn)和村莊公共利益的整合與再生產,成為主導村政運作的基本因素,在這其中,國家對村莊資源的汲取和以計劃生育為目的的人口控制又是左右雙村村政的兩個最為重要的內容。
一、催收與拖欠的博弈
從經濟的角度看,國家與農民的關系在本質上就是圍繞著農業(yè)收成所形成的利益分割關系,這一關系在傳統(tǒng)社會表現(xiàn)為國家和農民在各種賦稅和勞役關系中所形成的權力與義務結構,在今天的磐石鄉(xiāng)政府和雙村村民眼里,也仍然主要表現(xiàn)為各自在“收糧收款”關系中所形成的權力與角色責任,而村政就是使這種權力與角色責任從一種靜態(tài)的結構關系轉化為動態(tài)過程的關鍵。
每年的3月初,磐石鄉(xiāng)政府就要將該年雙村農民應該繳納的稅費總數(shù)下達到村里,為此,村文書要在鄉(xiāng)農經站忙上大半個月,將各種稅費數(shù)額核定清楚,計算到戶。按照現(xiàn)行規(guī)定,農業(yè)稅費由三個基本部分組成:(1)國家稅金。包括農業(yè)稅、農林特產稅、耕地占用稅、契約稅。(2)村組公益金、公積金、管理費三項村提留和教育費附加、民兵訓練、優(yōu)撫、計劃生育、民辦公路建設等五項鄉(xiāng)鎮(zhèn)統(tǒng)籌。此即所謂“三提五統(tǒng)”。(3)農村義務工和勞動積累工。當家戶經濟和人口流動使義務工與積累工的攤派成為難題時,這兩項內容也已相應地轉化為以資代勞,成為一種新的收費項目。在以上三類稅費中,國家向農民征收的農業(yè)四稅數(shù)額不大,“三提五統(tǒng)”,即所謂“雙提款”則占有一個較大的比例,從這個角度看,也可以認為國家在鄉(xiāng)村的基層權威組織向農民汲取資源的方式主要是以非稅的方式進行的。
以1998年雙村的“雙提款”為例,主要包括了三大類征收:(1)村集體提留人均19.3元。其中公積金人均5元,公益金人均3元,管理費人均11.3元;
(2)鄉(xiāng)統(tǒng)籌28.1元。其中教育費附加人均13.9元,民兵訓練費人均0.6元,計劃生育費人均0.6元,優(yōu)撫款人均5元,交通費人均3.8元,廣播事業(yè)費人均1元,文化費人均2.5元,衛(wèi)生費人均0.7元;
(3)代收款26.5元。其中民勤款勞均9元,水利基金勞均5元,畜禽統(tǒng)防人均2.5元,村公路集資人均10元。以上三類費種中,第一類上繳至村,第二類由村里收齊后上交至鄉(xiāng),第三類中的大部分最后上交至鄉(xiāng)。
對于農民負擔,為了做到收之有據(jù),取之合理,目前各地地方政府普遍實行了“農民負擔監(jiān)督卡”制度。在雙村,村文書將各組各戶應該繳納的稅費數(shù)額核算并交給組長之后,組長將其一一填入由省里統(tǒng)一監(jiān)制、市里統(tǒng)一印制的農民負擔監(jiān)督卡中,經過有關部門核實以后,再將其發(fā)放到戶,作為各家繳納稅費的憑據(jù)。表9-1是我收集到的一份農民負擔監(jiān)督卡,從其制式和內容上可以大體了解雙村農民繳納稅費的基本情況。
表9-1 農民負擔監(jiān)督卡
正面
農民負擔有關法規(guī)政策摘要一、農民除依法交納稅金,完成農產品定購任務外,依照《四川省農民負擔管理條例》上交集體提留和統(tǒng)籌費,承擔一定數(shù)量的勞務,是應盡的義務,應當積極履行。二、農民每年上交集體提留和統(tǒng)籌費的總額,以鄉(xiāng)(鎮(zhèn))為單位計算,不得超過上一年農民人均純收入的百分之五。三、每個農村勞動力每年平均負擔五至十個標準工日的農村義務工,十到二十個標準工日的勞動積累工。農村義務工和勞動積累工,按勞動力分攤,以出勞為主。因故不能出勞的,本人應自愿提出申請,經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批準,可以以資代勞,F(xiàn)將依法批準的 年你戶應承擔的集體提留、鄉(xiāng)鎮(zhèn)統(tǒng)籌費,農村義務工和勞動積累工通知你戶,應于 月 日完成 %, 月 日前全部交清。
達川市農業(yè)局 2122334舉報電話 達川市監(jiān)察局 2123106四川省農民負擔監(jiān)督卡達川市 鄉(xiāng)(鎮(zhèn)) 村 社戶主姓名:劉××農村勞動力:4個農業(yè)人口:4人承包地人口:4人承包土地:
畝上年農民人均純收入:
元填發(fā)機關:達川市磐石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四川省農業(yè)廳 監(jiān)制四川省監(jiān)察廳達川地區(qū)農業(yè)局印制
背面
項 目金 額(元)附表:農業(yè)稅以外的稅金依照稅法交納
一、集 體 提 留77.2項目品種定購糧農業(yè)稅(實物)(公斤)
1、公 積 金小計:小計:
。病⒐ 益 金黃 谷
。、管 理 費小 麥
二、鄉(xiāng)鎮(zhèn)統(tǒng)籌費110玉 米
。薄 教 育 附 加60
。、 計 劃 生 育項 目金 額(元)
。、 民 兵 訓 練依 法 批 準 集 資
。、 優(yōu) 撫其中
。怠 交 通高 速 公 路60
。、 衛(wèi) 生生 產 公 益 服 務 費
。贰 有 線 廣 播其中民 勤36
。、 文 化水 利 基 金20
合 計393.2畜 防10
人 平滯 金20
農村義務工(個)
農村積累工(個)
本人申請批準以資代勞(元)
實行“農民負擔監(jiān)督卡”制度以后,稅費的計征較為規(guī)范,而且,相對于鄰近縣區(qū),達川的“雙提”負擔也并不算很重,大多數(shù)農民都能夠配合政府和村組織的工作。但是,這卻絕不意味著稅費收取在雙村就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因為一件工作的難易,往往并不取決于大多數(shù)人的態(tài)度,而是取決于少數(shù)人的行為。這就好像一個木筒究竟能裝多少水,并不取決于木筒中哪塊木板最長,而是取決于哪塊木板最短一樣。與我在其他地方所看到的情況類似,收糧收款不僅已經成為純農業(yè)地區(qū)鄉(xiāng)村基層最為重要的工作,同時它也已經成為鄉(xiāng)村基層政府中最為艱巨的任務。因為稅費收取的過程關系到了政府、村組織和農民三方利益的實現(xiàn)和表達,在政府與農民的制度性聯(lián)系減弱,村莊基層組織的行政能力下降,汲取能力增強和農民缺乏制度化的利益表達機制這樣一個綜合性背景下,一些敢于吃“螃蟹”的農民開始將“皇糧國稅”之外的“雙提款”上繳視為一種維護權利和表達意愿的法碼,于是,這少數(shù)吃“螃蟹”的農民——木筒中那塊最短的木板就決定了整個征收在農村基層工作中的基本特征。這正是近年來媒體和學界高喊減負,中央和地方政府一再采取減負措施,但農村收糧收款工作的難度卻始終不減的一個很重要的原因。雙村每年的程式化的計征工作之所以能夠成為可寫可描的“故事”,也正是基于此。
案例1:1995年末,市民政局在村里推行殯葬改革,要求將已經下葬的21個死者取尸火化。此事引發(fā)村干部與作為事主之一的5組村民李某一家的糾紛,糾紛之中,村主任與李年邁的母親發(fā)生拉扯,繼之發(fā)展到雙方家庭成員出手相毆。結果各有所傷。事后,李母被送到醫(yī)院救治,村主任的右眼也落下了傷痕。后經鄉(xiāng)法庭調解,村主任承認出400元錢為李母治傷,但李家并不愿就此了結,他們告訴我,為母親醫(yī)治傷病花去了6800元錢,而母親迄今并沒有完全康復。6800元錢對于雙村的農民仍然是一筆很大的數(shù)字,李氏兄弟幾家從此不再交提留。李說:“等到把6800元錢抵完了提留,我再交!
案例2:5組村民李已經有好幾年末交提留,提及原因,他自述:“一是土地下戶時家里的土地劃得不公平;
二是1997年我在負責收繳組里的電費時,各家登記的用電數(shù)與實際應繳電費數(shù)合不攏,我貼了錢,此外,我到組長家交電費時又跌了一跤,前后共花去200多元醫(yī)藥費。收提留款時,我希望把這筆醫(yī)藥費扣出來,村里沒有答應,但是,組長因公摔傷了腰,村里卻出了錢,我認為這有失公平;
三是村里修路時,在我的田里打了石頭,毀了我的地,也不賠償。因為這幾個原因,我這幾年就沒有交提留,但農業(yè)稅是繳了的,皇糧國稅我從來不拖欠!
案例3:2組村民肖××的責任地與組長的責任地相鄰,兩家的雞經常串到對方的地里啄食,這種事情在村里太多,但由于雙方未能心平氣和地處理,遂起糾紛。1997年6月,肖××的西瓜地又被組長家的雞啄了,肖妻便在地里放了藥,毒死了組長家的雞,組長也“投桃報李”如法炮制,毒死了肖家的雞。肖妻背著死雞去找村干部解決,但這種事非如何理得清,又如何解決得了,于是,肖××在交提留時,就扣除了自己的損失費。
從以上三個案例中可以看出,拒交或者拖欠“雙提款”并不是因為行為人“沒有錢”或者感到“負擔重”,至少,他們都沒有向我提到這一點,相反,他們卻都不約而同地提到,與鄰近縣相比較,本地區(qū)的農民負擔還相對較輕。他們之所以拒交或拖欠“雙提款”,一個共同的原因就是他們認為自己的合法利益受到了權力的侵害,或者行為人認為村干部處事不公,有了矛盾不解決,致使自身利益受到損害。在不存在其他解決矛盾、維護利益和維持社會公正手段的情況下,或者說運用國家所賦予的更為正式的維權途徑的成本太高,收益卻是一個不明朗的未知數(shù)的情況下,他們便想到了以拒交和拖欠提留來維護權益與表達訴愿。畢竟,繳不繳錢,繳多少錢是他們自己能夠把握得了的,而且由于下述原因,似乎也是目前他們所唯一能夠把握得了的。
這些因非經濟的原因(至少從表現(xiàn)形式上看是這樣)而敢于違規(guī)的人多被干部們稱為“大社員”。“大社員”是一個產生于人民公社時期的詞匯,用來形容那些敢于同領導對著干,蠻橫而不講理的人。但是,經過親身的調查和多次同這些人的交談,我發(fā)現(xiàn),這些“大社員”其實多半頗有見識,他們有一些文化,懂得一些國家的法律和政策,尤其知道國家高層近年來三令五申地強調不得以任何形式增加農民的不合理負擔,更不得以強制方式向農民收取負擔,他們在這種政策和新聞輿論的造勢之中發(fā)現(xiàn)了拒交行為的“合理性”與活動的空間。所以,他們給自己找的拒交理由十分“充足”,行動的分寸感也把握得很好。首先,他們從來不拒交農業(yè)稅。他們說:“農業(yè)稅是皇糧國稅,自古以來,農民向國家完糧納稅,天經地義。而且,國家的政策是好的,國家沒有侵犯我的利益,我也不會不交農業(yè)稅!睂τ谒麄兊倪@種陳述,村干部評價說:“這些人很精,他們知道如果抗稅就違法了,公安機關都可以抓的,他們也不敢出這個頭。”其次,他們也知道自己這種相互拉扯的小道理抵不過應該完納稅費的大道理,所以,他們從來不表示不交“雙提款”。他們說:“不交是迫不得已,現(xiàn)在不交不等于以后不交,只要問題得到合理的解決,損失得到彌補,馬上可以補齊歷年的欠款!北憩F(xiàn)出了一種弱者的以退為進和“有理”、“有利”、“有節(jié)”的姿態(tài)。
但是,站在鄉(xiāng)村干部的角度看,以拒交提留作為表達訴愿或者與鄉(xiāng)村權威討價還價的作法顯然沒有道理,因為問題歸問題,提留掃提留,“哪條河的水往哪條河里流,長江里的水流不到黃河去。” “這完全是故意扯經”(一鄉(xiāng)干部語)。而且,各種收費的數(shù)額也都是由政府統(tǒng)一規(guī)定,并且經同一級人大通過的,并不是由著誰想不交就可以不交的,否則,政府的任務如何完成?村干部的工資如何保障?政府的權威又往哪里放?所以,在沒有辦法的情況下,鄉(xiāng)村干部有時候也會對“不明事理”、“不聽勸說”的“大社員”采取強制執(zhí)行的措施,而基層政府往往會為這種強制執(zhí)行預留一定的政策空間,例如以辦法制學習班等形式,將公開抗交者帶到派出所,進行住班教育,直到認識錯誤,交清欠款為止。應該說,撇開個別素質低下的干部對農民“動粗”的現(xiàn)象不論,從總體上看,對于鄉(xiāng)村基層組織存在著的這種強制性行為不宜過多地從道德上進行苛責,因為任何深入鄉(xiāng)村從事田野調查的人都會發(fā)現(xiàn),在基層政府和村級組織的權威資源相對不足的情況下,如果鄉(xiāng)村行政再缺乏這種強勢的支撐或者不以一定的強制潛式為背景,那么,在涉及到諸如稅費提取和計劃生育這一類關系到宏觀社會利益與微觀個體利益沖突的較量中,鄉(xiāng)村干部是很難完成國家任務的。從這個角度看,我倒以為強制性行為是在現(xiàn)今的鄉(xiāng)村權威與秩序格局下不得以而為之,而又不得不為之的一種無奈的選擇,(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它不具有道德和法理上的合法性,但卻可能具有技術的合理性。
然而,問題在于這種合理的技術選擇勢必要使基層政府和村干部們在道德上付出較大的代價,并且有可能會進一步損害整個政府體系的形象,拉大政府與農民的距離,而這恰恰是為國家高層所憂慮,并且為一向注重維護農民利益的新聞輿論所不容的,正是基于這一點,在近年來不斷增強的減負措施中,禁止以任何強制措施征收農民負擔也就成了中央強調的重點。中央的考慮無疑是從宏觀上和政治上著眼的,但這種宏觀上的舉措一經進入具體的村莊,在保護了絕大多數(shù)農戶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規(guī)范了鄉(xiāng)村干部的行政行為時,卻也可能使得前述那種拒交行為獲得一種安全感,并使鄉(xiāng)村的行政喪失強力潛式的背景。一方面,那些拒交者不再擔心自己的行為會遭到鄉(xiāng)、村兩級的懲罰;
另一方面,失去了對農民的控制能力,卻又不再敢輕舉妄動的鄉(xiāng)村干部面對著少數(shù)“大社員”的越軌只有干瞪眼。結果,減負的舉措卻可能產生拒交的后果?傊醒胗兄醒氲暮暧^考慮,基層有基層的具體難處,而“大社員”也有“大社員”的獨特智慧。在這種三方利益的錯位與博弈之中,拖欠的增多便成為一種勢所必然的趨勢。面對著這種情況,鄉(xiāng)村干部普遍地表現(xiàn)出了一種無力感和挫折感。
雙村的拖欠也呈上升的趨勢,據(jù)估計,1995、1996、1997三年,村民一共拖欠各種提留款兩萬多元。雙村的情況在磐石鄉(xiāng)并不突出,有的村欠款數(shù)額已達六七萬元。而就我所知,磐石的情況在全國也并不典型,催收與拖欠幾乎成為彌漫于整個內陸農村的普遍現(xiàn)象,成了鄉(xiāng)、村兩級都不得不面對的,并且將對鄉(xiāng)、村和農民的三方利益產生重要影響的一場角力。
收取村提鄉(xiāng)統(tǒng)本來是鄉(xiāng)村兩級的權力,現(xiàn)在卻被少數(shù)農民拿來當作了尋求社會救助和社會公正的“諾亞方舟”,這使得一方面受到上級政府的任務壓力,另一方面又與稅費收取利益相關的鄉(xiāng)村干部頗感惱火。如果在早些年間,進村入戶,強行征收可能是一種雖不得已,但卻頗能奏效的方法,但是,現(xiàn)在沒有哪一個明智的地方主事官員愿意這樣干了。面對著不斷增加的欠款壓力和國家政策留給自己的并不寬裕的選擇空間,鄉(xiāng)村干部們不得不放棄正式的行政權威資源,轉而運用符合地方性知識的鄉(xiāng)土游戲規(guī)則與欠款農民打起了“拉鋸戰(zhàn)”。這一鄉(xiāng)土游戲規(guī)則在孫立平和郭于華教授眼里的華北B鎮(zhèn),主要表現(xiàn)為一種“軟硬兼施”的“正式權力的非正式運用”。
而在磐石鄉(xiāng)雙村,除了這一方式之外,還表現(xiàn)為一種“投桃報李”式的“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即運用社區(qū)組織所掌握的公共資源,在欠款農戶要求政府和村里為其辦事時,也祭出“相互拉扯”的殺手锏,將補交提留作為辦事和解決問題的前提條件。在這個時候,“長江的水也就可以流入黃河”了。
案例四:2組村民肖××,結婚時因妻子未到法定婚齡,手續(xù)不全,未能參加小組內責任田的分配,后來手續(xù)補齊,又恰逢某農戶退出一股田地,肖要求組里按排隊的先后將這股田轉包給自己,但肖是欠款戶,干部屢次催收都不得要領,現(xiàn)在主動權終于轉到了村里,“先補齊提留,然后再分土地”成了不容商議的解決辦法,于是,久拖不齊的提留欠款終于上繳,村干部在這場“拉鋸戰(zhàn)”中取得了勝利。
案例四所反映的問題頗具典型性,而且它也是如今的鄉(xiāng)村干部在同“釘子戶”打交道時經常使用的一種權力技術,這種權力技術顯然并不來自于科層化的照章辦事的正式規(guī)則,而是在公共組織缺少有效的制度化手段的情況下對非正式的民間生活技術的一種借用,正是這種借用被孫立平和郭于華認為是在國家權力資源弱化背景下國家意志在農村基本上仍然能夠得到貫徹執(zhí)行的一個十分重要的原因。
然而,我卻沒有孫、郭二位先生那樣樂觀,我以為孫、郭二先生只是看到了問題的積極方面,卻沒有(或者說不愿意)看到問題的消極方面,因為當鄉(xiāng)村公共組織在舍棄(或者說喪失)正式性的權威手段不用,轉而借用一種具有很強的特殊主義色彩的民間權力技術的同時,它也就同時使自己的權威形象民間化了,這種政府形象的去公共性意味著公共組織所掌握的治理資源的喪失,意味著政府、村組織被農民牽著鼻子走,這對于政府和村莊利益的實現(xiàn)十分不利。首先,拒交和拖欠這一不法運作的成功是具有擴散效應的,因為拒交和拖欠款項的人不受懲罰,就會使循規(guī)蹈矩的人覺得自己吃虧了,于是,拒交和拖欠行為可能會象流行性感冒一樣傳染給其他循規(guī)蹈矩者,拒交和拖欠的面可能會擴大。實際上,這種推理已經被更大范圍的觀察所證實。其次,如果催收與拖欠的博弈游戲按照農民訂立的規(guī)則進行,它也會損害到鄉(xiāng)政府與村權威的關系。從鄉(xiāng)的角度看,它可能誘使鄉(xiāng)政府在沒有其他更好解決辦法的情況下,以經濟理性的原則來處理鄉(xiāng)村兩級的利益分配,即運用目前鄉(xiāng)對村實際上的領導與控制關系,以各種積極性的經濟獎勵和消極性的經濟懲罰措施,督促村莊每年按時與政府結清各種統(tǒng)籌費用,以確保鄉(xiāng)一級的利益不受損失。在現(xiàn)實的格局下,鄉(xiāng)里還是有能力做到這一點的,這樣,農民拒交和拖欠的后果就將全部或者主要由村里來承擔,從而在鄉(xiāng)與村之間造成一道利益不均衡的鴻溝,隨著拖欠數(shù)額的增加,這道鴻溝還可能進一步加深。從村的角度看,鄉(xiāng)里的經濟理性和村干部自身利益無法保障的現(xiàn)實,會不斷地增強村干部的邊緣角色意識,使他們明顯地感受到自身的體制外身份,從而拉大政府與村干部之間的心理距離。這種心理距離拉大的后果從理論上講,既可能使村干部很難認真地履行政府下達的任務,尤其是征收任務,也可能誘發(fā)其為維護自身利益而采取“搭便車”行為,而在目前的村政結構中,“搭便車”是極為方便的。當然,這只是一種理論上的思考,而不是對雙村經驗的判斷。雙村的現(xiàn)實情況是,在這種博弈游戲中,面對著理性的、以國家政策與社會輿論為武器的農民和同樣理性的、具有權力強勢的基層政府,村治精英所能做出的最為理性的回應就是:“管他媽的,今后只要想辦法把干部的工資收上來就行了,其他的順其自然。”
由催收和拖欠所塑造出的基層政府、村干部和農民的實際博弈關系,以及在這種關系中各方所面臨的難題,并不是僅僅由于哪一方的具體的行為選擇所造成的。但是,它對于目前的鄉(xiāng)村權威與秩序所造成的影響卻可能并非不是具體的。
二、人口控制:代行政務
與稅費的汲取一樣,計劃生育也是國家賦予村政的重要任務。不過,如果說稅費征收可能因形勢和社會輿論的變化而出現(xiàn)不同的政策導向,并有可能給出村干部不同的行動選擇機會,那么,我國日益嚴峻的人口形勢卻迫使從中央到基層的各級政府都必須始終如一的全力以赴,以超強度的行政措施在農村推行有利于全民福祉的計劃生育政策。村干部在這一政策的推行過程中所扮演的,完全是超地方的公共意志體現(xiàn)者和代理人的角色,人口控制政策的嚴厲性和政府為確保政策到位所做出的一系列具體的操作性安排,已經使村干部的行為表現(xiàn)出了標準的對上負責的科層化特征。而且,在如今的村政運作中,我們也只有通過對自上而下的計劃生育政策實施的觀察,才可以看到政府對于鄉(xiāng)村社會所仍然具有的強大的行政控馭能力。
村政在計劃生育這一行政性任務中的作用完全是由計劃生育國策所塑造出的制度化框架所決定的。按照中心工作主要由黨組織負責的原則,村黨支部書記在行政村的計劃生育工作中負有最主要的職責,村黨支部書記是按規(guī)定建立的村計劃生育領導小組組長,其余兩位副組長,一位是村主任,另一位是計劃生育專職干部。計劃生育專職干部(以下簡稱計生專干)是政府為確保計劃生育工作有專人負責而做出的一項人事安排,在土地承包到戶,村干部的權能與職責在農村中開始變得日益彌散和模糊的背景下,唯有計生專干的權能與職責始終是十分固定,并且極具操作性和可檢驗性的,這從以下對計生專干職責所做的制度性規(guī)定中可以看出。
附件9-1 村計劃生育專職干部職責
一、宣傳馬克思主義理論、我國人口形勢、現(xiàn)行計劃生育政策、優(yōu)生優(yōu)育知識和避孕節(jié)育知識,負責“育兒期”和“中老年期”基礎知識的教育學習的實施。
二、隨時準確掌握育齡婦女的基本情況,負責建好育能婦女帳卡,每半年對全村育能婦女進行一次清理,并做好退卡、立卡工作,對育能婦女落實的各種節(jié)育措施及時登記上卡。
三、負責落實人口計劃,每年12月底,對已婚無孩、經市計生委批準照顧二孩、以及預計在次年三月底前結婚的婦女登記造冊,上報鄉(xiāng)計生辦、政府。生育計劃下達后負責把生育計劃通知書送到人頭。并在村服務室登記上榜。
四、隨時掌握育能夫婦節(jié)育措施落實情況,每月至少兩次巡回組、戶,走訪了解孕情和節(jié)育措施落實情況,每季度組織育能婦女做一次透環(huán)、早孕檢查。
五、準確及時做好本村新婚夫婦、出生嬰兒、死亡人數(shù)、落實計劃生育手術等的登記工作,每月底按時向計生辦填報“人口變動報告單”和“計劃生育工作報告單”,做到不錯報、瞞報、漏報。
六、負責對超生戶和罰款交繳情況的登記工作,對代收的超計生費不得貪污、挪用、截留。
七、協(xié)助村委檢查、督促落實獨生子女保健費,負責辦理獨生子女“兩全保險工作”。
八、開展“五訪三問”活動,關心和協(xié)助解決獨生子女戶、計劃生育手術迸發(fā)癥、后遺癥患者、五保老人在生活中的特殊困難,進一步密切黨群、干群關系。
九、抓好村計劃生育協(xié)會建設和會員發(fā)展工作,認真開展活動,搞好戶主輪流值班制。
十、負責做好避孕藥具的領取、發(fā)放工作,搞好登記。
十一、負責對照顧二胎對象的調查、摸底、張榜公布和上報工作。
十二、負責本轄區(qū)流動人口的計劃生育管理。
十三、負責建好、辦好村服務室。
從以上的規(guī)定可知,計生專干承擔了以生育控制為核心的社區(qū)人口管理工作,為了確保這一工作在村莊范圍內不落空,計生專干的工作受到了政府的指導和督查。計生專干是村干部的一員,但無論其是否被選入村委會,都享受村干部津貼。在業(yè)務上,計生專干直接接受鄉(xiāng)計劃生育辦公室的督導,F(xiàn)任村計生專干肖萬友說:“每個月的28號,各村的計生專干要到鄉(xiāng)計生辦開會,一來匯報工作,二來接受任務。如果遇到突擊性的任務,例如到各村去收取罰款、催促非計劃懷孕的人刮宮引產這類事情,計生辦也要把我們抽去參加突擊。”
作為村里負責計劃生育和人口管理的專職干部,一般要求在懂得政策以外,最好還能有一定的專業(yè)性知識,所以,雙村的歷任計生專干基本上都是由原來的赤腳醫(yī)生出任的,如果沒有一些醫(yī)學常識,連許多表格都無法填寫。但是,農村計劃生育工作的真正困難并不在于各種表格的填寫和數(shù)據(jù)的統(tǒng)計,由于計劃生育國策與千百年來中國農村以多生育來滿足家庭物質和精神需求的傳統(tǒng)村落文化相抵觸,加之生育行為又與歷來被中國人視為極度隱密的性密切相關,所以,農村計劃生育工作從一開始就遇到了極大的阻礙,所謂“上難下難,上下為難,左難右難,左右為難”及“天下第一難”的普遍性說法,就是其困難程度的一個寫照。在剛開始推行生育控制政策時,計生專干被村民們譏為“管×事的”,是“讓人斷子絕孫”,工作很難得到村民配合。當計生專干上農戶家要求查看新婚夫婦的身份證和結婚證時,往往遭到冷遇,得不到回應,要求育能婦女定期到村計劃生育服務室進行婦檢的制度更是普遍地不受歡迎,“尤其是對女兒戶的管理,如果去多了,就要挨罵!钡,計劃生育工作的重要性,已經使得計生專干們顧不得這么多了,臉皮要厚,要善于忍耐,是一個稱職的計生專干所必須具備的基本素質,因為他(或她)不僅再難堪的話都得聽,而且再難堪的問題都得問。在政府超強度的行政運作下,作為村落成員的生育和性已無私密性可言,于是,就有了表9-2這樣的計劃生育信息表,它將全村的生育與計劃生育情況進行定期的統(tǒng)計和公布。
表9-2 磐石鄉(xiāng)十村計生工作信息一覽表
1996年10月31日-1997年10月31日
村干部包組姓名 組別基 本 情 況生育計劃季度已出生季度落實節(jié)育措施
年末人數(shù)育齡婦女數(shù)育能婦女數(shù)其 中一胎照顧二胎一胎照顧二胎計劃外生育 安環(huán)結扎補救
無孩婦女數(shù)一 孩婦 女 數(shù)二孩婦女數(shù)多孩婦女數(shù)獨生子女婦女數(shù)應安環(huán)數(shù)已安環(huán)數(shù)應扎數(shù)已扎數(shù)應落實已落實服藥人員數(shù)
杜純全12911153 111梁子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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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勛偉236119142 122梁正蘭
肖心文3522242242+196年檢養(yǎng)1人 133郭容美
肖心芝456129242 22223122 劉 香
彭勛慶54221211+296年11月出生2人342
合計995245215410496116710=7+372138224
嚴格的生育指標控制,定期婦檢,落實各種節(jié)育措施,公布各種計劃生育和人口管理的信息,這些都還只是村計劃生育的日常性工作,實際上,在計劃生育政策初入村莊的那些年間,村莊的人口控制往往并不是靠這些日常性的事務性管理就能奏效的。李銀河博士通過對中國農村村落文化對農民生育行為的影響分析就發(fā)現(xiàn),從超越地方性知識的國家大文化的角度審視,農民的多生育行為往往是一種不計成本,不計后果的非理性的生育沖動。
面對這種非理性沖動,行政村日常的計劃生育管理往往是無能的,而抑制農民生育沖動的主要力量,一是社會經濟因素,一是計劃生育的行政因素,“前者大致是人們出于對自身社會經濟利益的考慮所作出的自愿抑制生育沖動的努力;
后者則是指政府在一些人并不十分情愿的情況下強制推行計劃生育措施來抑制生育動力的作法! 李銀河發(fā)現(xiàn),在目前的中國農村,對抑制農民生育沖動起主要作用的還是后者,當生育選擇還與傳統(tǒng)的習俗緊密相連時,經濟因素至少在一段時間內還不可能收到顯效。
在雙村,抑制農民生育沖動的主要力量也仍然來自于政府高強度的政策控制,這種控制主要表現(xiàn)在對違反計劃生育者進行嚴厲的經濟制裁和行政強制。經濟制裁主要是罰款和沒收責任田,按有關規(guī)定,對超生夫婦村里有權收回其承包土地的1/4,但由于這一規(guī)定的涉及因素十分復雜,實際上很難操作,并沒有執(zhí)行。罰款的數(shù)額則因時不同,前些年間,超生一胎只罰款幾百元,結果,罰款被農民當成了花錢買生育權,許多農民寧愿被罰款也要超生。許多人都說:“幾百元錢換一個孩子,劃得來(即合算)。”90年代以后,罰款數(shù)額逐步加大,到了90年代下半年,超生一胎要被罰款幾萬元,并且超生子女在7歲之前不準參加責任地的分配,罰款對村民具有了威懾力。村里的一個民辦小學教師,因為超生付出了很大的代價。她不僅被罰了款,而且失去了在村校擔任民辦教師的資格。
罰款只是一種事后不得已的處罰,處理違規(guī)行為的更為經常,而且也更為有效的措施則是從局部的倫理角度看可能有些問題,但是從宏觀社會福祉的角度看卻具有合理性的行政強制,對于這種行政強制的合理性,李銀河是這樣評價的:“當生育的指標已經具有全民族生存攸關的資源這一性質時,國家就完全有權來看守這一資源”,并且“竭盡全力,不惜一切代價地守住這個資源! 而在村莊里為國家守住這個資源的就是村干部,為了防止村干部在這個問題上左顧右盼和左右逢源,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包括從計劃生育工作“一票否決制”到計劃生育工作直接與干部的報酬掛鉤,從而將村干部推上了義無反顧地與違規(guī)農戶直接遭遇與對峙的前臺。因此,與村干部在收糧收款工作中所面臨的壓力不同,在計劃生育工作中,村干部們的唯一選擇就是犧牲鄉(xiāng)梓情誼甚至血緣情誼,與違規(guī)的農戶進行面對面的較量。這種較量在村落社會中往往是十分激烈的,充滿著人際間的沖突甚至斗爭,而它的經典程式,則是由鄉(xiāng)村干部聯(lián)合組成的計劃生育突擊隊對“超生游擊隊”的“追剿”。
情景一:3組某夫婦,已有一個兒子,但又私自懷孕。村干部得知消息后,通知了鄉(xiāng)里,鄉(xiāng)里抽調各村的計生專干,來到該農戶家突擊,村干部則躲在戶外的包谷地里觀望。事主被抓住后,知道是村干部點的水,又聽見包谷林中有響動,就喊道:“有本事的就站出來!”于是,村干部們也只有硬著頭皮鉆出包谷地做主人的工作,并將其帶到鄉(xiāng)里引產。事后,這人見了干部就說怪話,干部們也只有強忍著,由著她說,管不了那么多了。
情景二:3組×戶村民,夫妻倆已有一個女兒,仍想要一個兒子,又私自懷上第二胎,村里得知消息后,將其妻帶到鄉(xiāng)上引產,結果是一個兒子,此事對事主的刺激很大,同時也堅定了他們不顧一切要生一個兒子的愿望。不久,妻子再次懷孕,并偷偷分娩,但卻是一個女兒,夫妻倆不達目的誓不罷休,再次懷孕。鄉(xiāng)里組織突擊隊員到他家做工作,雙方發(fā)生沖突,女主人脫光衣服耍蠻,結果被派出所強制拘留15天,以后又強制引產。
情景三:2組某農戶,已有一個女兒,又計劃外懷孕,計生專干上門做工作,催促他們去引產,事主滿口答應,但等到計生專干走后,他們卻又半途折回,并最終悄悄地將孩子生了下來。由于私自在家里接生,消毒不嚴,新生兒得了破傷風,沒出生幾天就夭折了。次年,妻子再次懷孕,鄉(xiāng)里組織突擊隊帶她去引產,其妻得到消息,與突擊隊員打起了“游擊”,躲到了鄰縣的江陽鄉(xiāng),突擊隊員尾隨而致,并將其帶回村里。迫于壓力,事主答應引產,但當突擊隊員走后,他們卻沒有動靜了。無奈之下,突擊隊員再次上門將孕婦往鄉(xiāng)上帶,該孕婦推說要回家洗澡,突擊隊害怕被作弄,沒有答應,雙方遂起沖突,驚動了四鄰,在眾目睽睽之下,突擊隊員不好強行帶人,該女人得以脫身,并躲到外村去生下一女兒。
在以上三種情景之中,村干部與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規(guī)定的農戶之間的較量和沖突已經是面對面、表面化和公開化的了。村干部為了完成任務,在國家強制和鄉(xiāng)梓情誼之間幾乎不存在行動的選擇空間,如果說在情景一中他們還不想撕破面子,還想給自己留下一點兒回旋的余地,但卻沒有能達到目的的話,那么,在情景二和情景三之中,他們已經是毫無退路的公開亮相了。所以,他們所能夠選擇的也只是要么與違規(guī)的村民撕破臉皮,站在國家的立場上公開與他們較量,要么就只有不當干部。但是后者卻并不可取,因為執(zhí)行國家的計劃生育政策與幫助基層政府收糧收款在村莊里的道義基礎不同,利益連帶方式也不相同,前者是為了全社會的公共福利,后者雖然也具有公共性,但卻與自身的利益相關聯(lián),在農民負擔從總體上看不算輕,而基層政府和基層組織又不能有效地為農民提供公共產品和公益服務的情況下,向農民要錢(包括自己也要向政府繳錢),總是顯得有些尷尬,甚至也會使他們產生與一般村民相同的想法。但是,在面對違規(guī)超生的農民時,干部們則是理直氣壯的,因為在這里國家利益與村莊的利益是完全一致的,干部們不會面臨謀私利的指責,而且,他們所要面對的,又往往是那些村里人所公認的不明事理的人,情和理也都在他們一方,即使在行為上過激一些,也能夠得到村民的理解。
不過,撕破臉皮與違規(guī)村民較量,在村落場域中往往也就意味著“以蠻制蠻”,因為國家計劃生育的政策是剛性的,不存在任何回旋的余地,而面對農民非理性的生育沖動,勸說、講理的效果又是極為有限的,所以,才有了“計劃生育三分鐘,不引產就刮宮”的形象概括,也才有了激烈的、甚至可能是充滿著火藥味的人際沖突。
應該如何看待和評價這種發(fā)生在村莊范圍內的,圍繞著計劃生育和違反計劃生育而發(fā)生的“以蠻制蠻”呢?其實,只要正視中國農村計劃生育工作的艱巨性,只要正視那種不計成本和后果的多生育行為可能給公共利益帶來的損害,村干部們在計劃生育行政過程中所扮演的“以蠻制蠻”的角色就不僅是可以理解,而且可以被認為是符合社會理性的(當然,在這里不涉及對具體執(zhí)行人職業(yè)道德的評價),因為在沒有找到更好的辦法之前,如果不是依靠鄉(xiāng)村干部的這種強制執(zhí)行,不是依靠村干部不惜以降低自己在村莊中的道德形象為代價的積極工作,我們很難想象農村的計劃生育工作能夠順利開展,也很難想象政府在不掌握農村經濟資源的情況下能夠實現(xiàn)人口控制的宏觀目標。
但是,在進入90年代下半期之后,村干部們普遍反映村里計劃生育工作的難度逐年降低,公開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村民已經不多了,造成這一轉變的基本原因,除了前面提到的高額罰款以外,青年農民生育觀念的轉變是最為重要的原因。我就對村里的一些女兒戶進行過調查,他們雖然認為沒有兒子是一個遺憾,但又認為能夠接受這一現(xiàn)實,并且也愿意對女兒進行教育上的投資。生活水平的改善和觀念的變化,已經使傳統(tǒng)的養(yǎng)兒防老觀念逐漸淡化了。雙村離達城的直線距離不算很遠,城里人的生育觀念和投資消費觀念也在潛移默化地影響著眼界放寬了的年輕夫婦。于是,計劃生育行政過程中的行政強制便逐漸地讓位于日常的技術性管理,昔日“天下第一難”的計劃生育工作也已經悄悄地被稅費征繳的新矛盾所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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