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禹山:任仲夷與張志新冤案的平反

        發(fā)布時間:2020-05-27 來源: 美文摘抄 點擊:

          

          《民主與科學》編者按:陳禹山同志(原深圳市南山區(qū)委宣傳部部長)緬懷任仲夷的文章為我們再現(xiàn)了改革開放之初民主與法制建設的一段歷程。今天的青年人對張志新*的名字可能已陌生,但在當年,黨的好女兒張志新的事跡曾感動和激勵了一代人;仡欉^去的歷程,我們倍感今天社會主義民主與法制建設成果的來之不易。不忘記昨天,才能更珍惜今天。只有今天的人不忘記過去,才能讓那段并不遙遠的歲月真正成為歷史。

          

          2005年11月15日晚,廣州友人打來電話,傳來不幸的消息:任老走了。

          這是預料中的事,但內(nèi)心的感受仍像一聲驚雷。約兩年前,任仲夷曾一度病重。大家都甚為惦念,期望他早日康復,健康長壽。他挺過來了,F(xiàn)在,他真的去了,令人哀傷,不盡思念。

          我是通過采寫張志新、查閱張志新一案的檔案資料,從而了解、認識任仲夷的。那是上個世紀70年代末,作為光明日報的記者,我到沈陽采訪張志新冤案。當時,任老是中共遼寧省委第一書記。遼寧省委向我提供了關(guān)于張志新“犯罪”的檔案資料。我看了,震撼極大,心里發(fā)抖。張志新之所以被虐殺,是因為她反對林彪、“四人幫”和文化大革命,并指出毛主席發(fā)動無產(chǎn)階級文化大革命推行的是一條左傾政治路線,這條路線是從1958年人民公社、大躍進年代發(fā)展過來的,至文化大革命登峰造極了,這樣下去,后果不堪設想。她認為,在中國革命及新中國建立初期的各個歷史階段中,毛主席堅持了正確路線。但在社會主義革命和社會主義建設階段中,毛主席也有錯誤,集中表現(xiàn)于大躍進以來,不能遵照客觀規(guī)律,使革命和建設出現(xiàn)了問題、缺點和錯誤。她認為,1959年反右傾中對彭德懷的批判和處理是錯誤的,導致的惡果是黨內(nèi)民主生活的不正;;
        “文化大革命”所貫徹的一系列方針、政策,都是1959年“左”傾政治路線的繼續(xù)擴大和發(fā)展。她認為,1960年以來,林彪促進和助長了個人推崇的風氣,導致排斥、削弱了黨的民主集中制和集體領(lǐng)導原則,到“文化大革命”發(fā)展到頂點。她還指出,毛主席在黨的歷史發(fā)展中有豐功偉績,但當時全國彌漫著的對毛主席的個人崇拜不對。她說:“再過幾十年的人看我們現(xiàn)在和黨的領(lǐng)袖的關(guān)系,就像我們現(xiàn)在看從前的人信神信鬼一樣可笑,像神話一樣不可理解!睆堉拘逻對打倒劉少奇等一大批老一輩革命家表示質(zhì)疑和不能同意,并對江青的表現(xiàn)和歷史表示懷疑。張志新在書面材料中說:“只有*員才能展出全部政治胸懷,因為她知道自己言行的動機、目的是為了革命,她懂得這一事業(yè)的磊落光明!

          在“文革”期間,張志新的這些言論,屬“滔天罪行”,是不能傳播的,“重復就是犯罪”!拔母铩苯Y(jié)束,華國鋒同志接任黨的主席后,“文革”那種迷信的阻霾還沒有散去,文化大革命尚未徹底否定。當時中共中央下發(fā)的紅頭文件明確規(guī)定:“對攻擊毛主席、華主席和以華主席為首的黨中央的現(xiàn)行反革命分子,要堅決*”,“對極少數(shù)罪大惡極,證據(jù)確鑿、不殺不足以平民憤的,則殺之!贝藭r,中共遼寧省委要為張志新平反昭雪,并追認她為革命烈士。這種大無畏的精神是何等令人敬服!

          平反張志新冤案,任仲夷起了關(guān)鍵作用。冤案平反過程,阻力強大。在張志新的“犯罪”檔案材料中,可以看到她對“文革”評價和分析的真知灼見,看到她對黨的事業(yè)的赤膽忠心,看到她對祖國和人民的深厚感情,但其中也涉及當時的一些“禁區(qū)”。復審案件的法官為張志新平反感到為難,認為只有在兩種況下可以平反,一是沖破“禁區(qū)”(指所謂反對毛主席的言論),這在當時是不現(xiàn)實的;
        二是從張志新患有精神病方面考慮。當年判處張志新死刑的原審法官,堅持他是“按照實事求是定罪的”。他對復審案件的法官說:“毛主席、毛主席著作,她(張志新)反了。你能翻案?”“若她(張志新)有精神病,你也會有精神病。她寫的交代材料連標點也沒有錯!薄八诜溉舜髸细吆啊磩涌谔枴,反對毛主席,事實確鑿!笔堑,這些也是事實。

          任仲夷大智大勇,繞過“禁區(qū)”,利用張志新后期被*患有精神病的條件,以“模糊戰(zhàn)術(shù)”為張志新平反昭雪。當時,在中國政治舞臺上還有極左思潮的逆流,要否定剛結(jié)束不久的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確定的路線,為張志新平反,要冒多大的風險,需要多大的勇氣!

          任仲夷為平反定調(diào):張志新反對林彪、“四人幫”。關(guān)于張志新批評毛主席的言論,應列入神志不清時所講。在當時的環(huán)境下,任仲夷也只能這樣才繞過了“禁區(qū)”。三年之后,1982年中共中央《關(guān)于建國以來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證明了張志新的許多觀點是正確的。

          1979年3月9日,中共遼寧省委召開常委會,任仲夷在會上說:

          張志新案件是件奇冤大案。她的死是非常慘的。張志新同志是一個很好的黨員,堅持真理,堅持黨性,堅持斗爭,寧死不屈。她最后死在林彪、“四人幫”及其死黨毛遠新的屠刀下。我贊成定為烈士,予以徹底平反昭雪,對她的家屬、子女要很好照顧,由此造成的影響要徹底肅清。要開追悼大會。要號召黨員、革命者向她學習。她是很努力學習的,不學習是講不出這么多言論的。我們現(xiàn)在要搞解放思想,她早就思想解放了。張志新同志是難得的好典型,是中華民族的優(yōu)秀兒女,真夠得上一個藝術(shù)典型。對我個人來說,聽了覺得心中有愧。文化大革命中,整別人的事我沒有干過,但像她那樣堅持真理,我還做得不夠,要向她學習。

          對她的愛人、子女,要很好培養(yǎng)和教育,子女能上學的,應安排上學。

          對這個案子,有兩個方面的問題要注意。對絕大多數(shù)參加辦案的人(包括一些領(lǐng)導干部在內(nèi))來說,要從中吸取教訓,不要涉及面太大。但對于那些實行法西斯暴行的首要人物,要追究責任,如割喉管是誰出的主意?至于如何處理可以研究。毛遠新罪行上,要加上這一條。屬于執(zhí)行的,牽涉的人很多,要提高認識,吸取教訓。搞法西斯手段的,首要的主謀,難道就沒有罪了?對那些在平反過程中,還在阻礙的、捂蓋子的,也不能就此了了。

          要就此案件在政法部門進行法制教育,徹底肅清“四人幫”的流毒和影響。希望今后不再發(fā)生類似冤案。一定要從這個案件中吸取教訓。

          對這個問題也要歷史地看,不要離開歷史條件。當時一聽那么多言論,就嚇一跳。因此要嚴格區(qū)分,對個別殘酷*的要追查,對多數(shù)執(zhí)行的要吸取教訓。包括當時匯報的,也是無罪的。他們當時聽了害怕,水平低,如果理論水平高也就不會反映了。

          今后處理案子,凡屬政治思想犯,千萬不要殺。毛主席早就講,干部中一個不殺,大部不抓。

          1979年3月26日,中共遼寧省委最后作出了《關(guān)于為張志新同志平反昭雪、追認她為革命烈士的決定》:“張志新現(xiàn)行反革命案件,純系林彪、‘四人幫’及其死黨一伙為了篡黨奪權(quán),瘋狂踐踏黨的民主生活,破壞社會主義法制草菅人命,殘酷*革命干部,實行法西斯專政造成的一起大冤案,必須徹底平反昭雪!辈⑻栒偃w黨員和干部向張志新烈士學習:學習她忠于黨忠于人民的高貴品質(zhì);
        學習她刻苦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理論聯(lián)系實際,實事求是,獨立思考,解放思想的學風;
        學習她勇于追求真理,堅決為真理而斗爭,無私無畏,寧死不屈的革命精神,學習她襟懷坦白、光明磊落,堅持黨性原則的高尚品德。

          1979年7月,任仲夷在北京參加全國五屆人大二次會議。他上門看望張志新的母親郝玉芝及其兒女。任仲夷對張志新的母親說:“您為黨生了一個好女兒!”

          在全國五屆人大二次會議上,任仲夷就張志新案件作了長篇發(fā)言。他語重心長地說:

          林彪、“四人幫”十幾年來踐踏社會主義民主,破壞社會主義法制,曾給我們國家?guī)砥鏋拇蟮,其教訓是極為沉痛的。許多優(yōu)秀的*員和革命戰(zhàn)士付出了鮮血和生命的代價。黨的好女兒張志新同志就是其中最突出的一個典型。從張志新同志被害事件中,人們更加深刻地認識到,沒有健全的社會主義民主和社會主義法制,無產(chǎn)階級專政就會變成法西斯專政。

          張志新同志的事跡是非常了不起的。她公開說出自己的觀點而被揪斗的那一年,才只有三十八歲。這樣一位年輕的同志,在當時那種錯綜復雜的斗爭中,能夠?qū)Υ笫谴蠓菃栴}認識得那樣深刻,表現(xiàn)了那樣高的馬列主義水平、那樣英勇無畏的斗爭精神,確實是偉大的。我們黨一向提倡“五不怕”精神,張志新同志是真正做到了的。她為了堅持真理,被開除了黨籍、抓進了監(jiān)獄、拋開了家庭,最后被殺了頭。這一切都未能使她在真理的立場上后退一步,未能使她屈服。她的光輝形象,同歷史上的許多英雄人物相比,毫無遜色。

          張志新同志的惟一“罪名”就是公開說出并堅持自己的正確觀點,而且這些觀點是對組織講的。

          張志新同志被害的冤案不是孤立的。江華同志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中講:“文化大革命期間判處的反革命案件中,冤錯的比例一般占百分之四十左右,有些地區(qū)竟高達百分之六十或七十!痹╁e案件這樣多,除了林彪、“四人幫”恣意橫行這個根本原因以外,還說明我們的社會主義法制中有嚴重的缺陷和漏洞,F(xiàn)在,張志新同志的冤案雖然昭雪了,但是,如何從根本上杜絕這種悲劇的發(fā)生,仍然是有待深入研究和解決的問題?偟膩碚f,我們必須進一步健全和加強社會主義民主和社會主義法制,這正是這次人大會議所討論的一大議題。在研究這個問題的時候,我們應當從張志新同志被害這種震動全國的大冤案中總結(jié)吸取一些非常重要的教訓。

          任仲夷在人大會議上講了四條“非常重要的教訓”:

          第一,我們的專政制度,應當在法律上明確地分清罪與非罪的界限,并把政治思想反動與有行動的刑事犯罪區(qū)分開來。人們思考問題、發(fā)表和保留意見,不應視為犯罪,而是黨章和憲法都保障的基本權(quán)利。如果堅持這一條,就不難判斷,張志新同志是完全無罪的。張志新同志本人就是嚴格按照黨的原則和法制觀點來看待這個問題的。她在法庭上和牢獄中,始終認為自己無罪。她說,“檢點言行,沒越過黨紀國法的規(guī)范”,“我是一個*員,提出我的看法,我認為是符合原則的”,“我那些看法談不到犯罪”。我們的法律應當體現(xiàn)張志新烈士的這個思想:不能僅僅根據(jù)一個人的思想觀點來定罪。即使政治上確實反動的,只要沒有破壞行動,也應當區(qū)別于刑事犯,也不能處死刑。毛主席早就說過:“機關(guān)、學校、部隊里面清查反革命,要堅持在延安開始的一條,就是一個不殺,大部不抓!辈⑦M一步解釋說:“什么樣的人不殺呢?胡風、潘漢年、饒漱石這樣的人不殺!泵飨谕黄v話中又說:“有人丟個炸彈,把這個屋子里的人都炸死了,或者一半,或者三分之一,你說殺不殺?那就一定要殺。”在這里,毛主席通過具體事例給我們說明了不殺與可殺的界限,把政治思想反動同搞行動破壞區(qū)別開來了。今后,我們對證據(jù)確鑿的殺人、放火、流氓、強奸等刑事犯罪分子,仍然要依法進行堅決的打擊,特別嚴重的要處死刑。打擊那些對群眾造成威脅的刑事犯罪分子,是得人心的,而放縱他們則是不得人心的。但是,對于政治思想范圍的問題,就不同了。在歷史上,凡是濫殺“思想犯”的,無不留下惡名。濫抓“思想犯”還容易傷害好人和社會的優(yōu)秀分子。特別是文化大革命這十來年,許多一時認定的政治思想犯罪,經(jīng)過時間的考驗,有的被證明不僅是無罪的,而且是正確的。因反對林彪、“四人幫”而被定罪的人,有很多都是勇于堅持真理的優(yōu)秀*人和革命者。張志新同志就是一個杰出的代表。我們從這段反反復復的歷史中應當吸取兩點教訓:一是不要抓“思想犯”,二是一定要堅持毛主席提出的“機關(guān)肅反實行一個不殺的方針”。

          第二,對人專政,也要嚴格照法律程序辦理,也要采取合法的手段!八娜藥汀奔捌渌傈h,是在違反基本法律規(guī)定的情況下,給張志新同志定罪并判處死刑的。不論是按照機關(guān)肅反的方針,還是根據(jù)張志新同志案件的具體情況,都不應判處死刑。不公開宣判,不讓本人看判決書,不讓上訴,頭天宣判第二天立即執(zhí)行,這都是違反起碼的法律程序的。在林彪、“四人幫”極左思想的影響下,有些人還認為,只要是對“敵人”,怎么做都不過分,越嚴厲越好,什么手段都可以用。張志新同志臨刑前被慘無人道地切斷了喉管……那時候,一個人一旦被認定為“階級敵人”(事實證明,這些年來常常認定得不對),就失去了法律的任何保護。只要是對“敵人”,怎樣做都不許說“過火”。人們只能和他劃清界限,而不能根據(jù)事實為之作絲毫辯護。歷史經(jīng)驗證明,對敵斗爭的擴大化,在審訊中搞逼供甚至采取極不人道的法西斯手段,必然在革命隊伍內(nèi)部引起緊張、恐怖和人人自危,造成大批冤假錯案。文化大革命中大搞所謂“橫掃一切牛鬼蛇神”,大搞所謂“紅色恐怖”,(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刮十二級臺風”,結(jié)果怎樣呢?事實證明,被打擊和傷害的很多都是無辜的黨員、干部和無辜的群眾。即使是對待真正的敵人,也要嚴格遵守社會主義法制,嚴禁刑訊逼供,堅決廢除法西斯式的審查方法。這絕不是什么右傾,恰恰相反,這是無產(chǎn)階級力量強大的表現(xiàn),也只有這樣做才符合無產(chǎn)階級的根本利益。

          第三,要加強社會主義民主和社會主義法制,黨內(nèi)生活必須正;。黨是整個社會的表率,黨內(nèi)民主空氣如何,影響到整個社會的民主風氣。黨規(guī)黨法是否得到嚴格遵守,影響到整個社會的法制秩序。林彪、“四人幫”破壞民主和法制,是從破壞黨內(nèi)民主和踐踏黨章開始的。張志新同志的冤案所以發(fā)生,首先是因為當時黨內(nèi)已無正常民主生活可言,而是形成了一種不準講真話,不許討論問題,動不動就把人打倒在地再踏上幾只腳的恐怖氣氛,F(xiàn)代迷信和一味盲從的蒙昧主義盛行一時。在那種情況下,張志新同志堅持獨立思考,敢講真話,不做兩面派,并為捍衛(wèi)真理而英勇獻身,是特別難能可貴的。應當看到,當時不少黨員沒有她那樣的水平,也沒有她那樣的勇氣。對張志新同志判處死刑的決定,竟然輕易通過,這個慘痛的教訓是很值得認真思考和總結(jié)的!八娜藥汀钡乃傈h及其親信要置張志新同志于死地,這不奇怪。但是,其他人為什么也沒有表示反對,這只能聯(lián)系當時的歷史條件來分析。無非是有這樣幾條原因:一是在“四人幫”橫行的時候,黨內(nèi)缺乏實事求是的空氣,張志新案件的全部真實情況(特別是不利于定罪的情況),不會擺到會議桌上來討論;
        二是由于“四人幫”極左思想的統(tǒng)治,我們有些同志的頭腦中那時也有很多“左”的東西,因而不能理解張志新同志的正確觀點,不認為那是無罪的;
        三是在“四人幫”死黨的法西斯淫威下,一些同志缺乏政治勇氣,對“四人幫”及其黨羽的倒行逆施,往往保持沉默,有的甚至隨聲附和。歷史教訓告訴我們,為了健全社會主義法制,不再發(fā)生像張志新同志那樣優(yōu)秀的*員被處死而無人表示反對這種可悲的情況,黨內(nèi)必須有正常的民主生活,必須有實事求是、言者無罪的健康風氣。對每個*員來說,則應學習張志新同志解放思想、獨立思考、堅持真理并不惜為真理而獻身的革命精神。如果廣大的黨員都有這樣的堅強的黨性和無私無畏的風格,黨內(nèi)又有正常的民主生活,那就不會再發(fā)生這樣的悲劇。

          第四,最根本的是必須防止林彪、“四人幫”一類陰謀家篡奪黨和國家的領(lǐng)導權(quán)。一旦這樣的人物上了臺,什么黨章、憲法,統(tǒng)統(tǒng)等于廢紙,世界上有不少國家,憲法寫得很好,一旦發(fā)生政變,立法機構(gòu)可以解散,憲法可以宣布停止生效。我們原來的黨章、憲法也是很好的,但林彪、“四人幫”得勢之后,統(tǒng)統(tǒng)“不宣而廢”,毫無作用。所以,光是把法律寫得很嚴密、很好,還不行。當然,科學嚴密的法律規(guī)定是很重要的。但更重要的是,必須采取實際措施,保證黨和國家的領(lǐng)導權(quán)掌握在真正的馬克思主義者手里,掌握在忠于人民的領(lǐng)導者手里。為了從根本上防止林彪、“四人幫”一類野心家、陰謀家上臺,我們必須不斷地完善和鞏固我們的社會主義國家制度和民主集中制的政治制度,“使任何少數(shù)人沒有可能以任何方式強制大多數(shù)人,而只能服從大多數(shù)人,服從大多數(shù)人的利益和意志”,從而堵住林彪、“四人幫”一類陰謀家可以用來進行反革命復辟的漏洞。政治制度和民主制度的完善,同人民群眾的科學文化水平和政治覺悟水平的提高是分不開的。如果人民處于文盲、無知的狀態(tài),先進的社會主義民主制度是建立不起來的。林彪、“四人幫”所以要推行愚民政策,就是因為人民越愚昧,就越便于他們實行封建法西斯統(tǒng)治。人民的科學文化水平,又是和社會生產(chǎn)發(fā)展的水平相聯(lián)系的。為了防止林彪、“四人幫”一類陰謀家上臺,為了健全和鞏固社會主義民主和社會主義法制,我們必須萬眾一心,加速實現(xiàn)四個現(xiàn)代化。

          任仲夷在人大會議上的講話在當時發(fā)人深醒,為推進民主與法制進程起到了重要作用。

          任老晚年仍關(guān)注著被后人忘卻了的張志新。離休后的任老曾提出:我們應當宣傳張志新。

          我認為,任老呼吁宣傳張志新,是提倡一種精神,就是如國際歌上說的“讓思想沖破牢籠”的精神。一個民族,如果思想被框住,因陳守舊,不敢正視現(xiàn)實,不去奮力創(chuàng)新,是沒有前途的。任老晚年的呼吁語重心長,意義非凡。

          我由于曾在一線采訪張志新事跡的關(guān)系,對張志新的人生歷程和當時社會政治文化背景較了解,深知任老呼吁的內(nèi)涵和深情。

          我深信,張志新的精神終將成為中華民族的寶貴財富,作為黨的好女兒,她的精神永遠激勵著中華兒女在中國*領(lǐng)導下奮勇前進。人民將永遠不會忘記張志新。

          在張志新同志的心中,黨和人民的利益高于自己的生命,更何論世俗得失。張志新在獄中寫的萬言《感想》中說:“那些顯而易見的問題,如若少聞未見也可不加責難,一旦發(fā)覺仍處之泰然,貪圖個人安危,不究不管,那么有朝一日被階級弟兄質(zhì)問:供你們念了這么多書,享有這么多優(yōu)越的條件,為什么沒發(fā)現(xiàn)問題,見到了又置之不問,好像與己無關(guān)。你們是誰的干部,是什么黨員,難道你們光會吃飯?!”

          張志新發(fā)自內(nèi)心的這番話語,可使當時中國的眾多男人們汗顏。詩人雷抒雁當年曾寫道:“我們有八億人民……七尺漢子,偉岸得像松林一樣,可是,當風暴襲來的時候,卻是她,沖在前邊,挺起柔嫩的肩膀,肩起民族大廈的棟梁!”

          今天,在我們進行社會主義榮辱觀教育之時,黨的好女兒張志新同志的精神和赤子之心,仍在給我們以鞭策、警示。

          張志新,原中共遼寧省委宣傳部干部。十年動亂中,她因提出和堅持反對“文化大革命”的觀點,1975年4月4日被“四人幫”一伙殺害。1979年,中共遼寧省委追認張志新為革命烈士,并號召黨員、干部向張志新同志學習。

          

          《民主與科學》2006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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