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賁:講述權力和群眾的故事

        發(fā)布時間:2020-06-02 來源: 美文摘抄 點擊:

          

          《群眾與權力》

          埃利亞斯·卡內(nèi)提著,馮文光等譯

          中央編譯出版社2003年1月,39.80元

            

          卡內(nèi)提說故事,有一種哲學和格言的力量。他說故事并不是為了娛樂,而是用文學的形式思考那些源自古代人類,卻又仍然威脅著當代世界的種種根本問題,包括人類的貪婪、愚蠢、欲望、求生、死亡、肉體和心靈的痛苦、秩序和權威的建立和崩潰。

                 

          作家還是學者?

          

          埃利亞斯·卡內(nèi)提在《群眾與權力》中說,暴君統(tǒng)治下的群眾只有兩種,一種是狗,一種是牛。狗跟狗合不到一塊,碰著就咬,可是對主人俯首帖耳。牛合群,但照樣反抗不了主人,主人叫干什么,再不情愿,也還得去干。

          卡內(nèi)提還說,權力的快感,它的表征是“牙齒”,權力首先必須能對別人的身體有傷害甚至消滅的威脅。權力就是把別人“吃掉”,消化成對自己有用的營養(yǎng),然后當糞便那樣排除出去。文明遮掩了權力的粗魯表相,但卻在人的牙齒上留下了痕跡。人們進食使用的刀、叉都不過是牙齒的延伸。人的笑容起先不過是見到食物后的露齒行為,后來成為快感的表情。所以,當在上者向你露齒微笑時,你可要小心了,他喜歡的不是你,而是牢牢控制著你的那種感覺。

          讀到卡內(nèi)提這樣的議論,你覺得他是一個哲學家、詩人,還是一位社會學家、心理學家或者政治學家呢?

          你一定會覺得他是一個哲學家或詩人,而不是一個人文學科的學者。為什么呢?因為他使用的是一種比喻和警句格言式的表述。這樣的表述運用的不是明確的理論概念和分析,傳遞的也不是顯白的知識。它要調(diào)動讀者自己的想象和釋義。卡內(nèi)提的群眾“理論”因此也被稱作是一種詩學或者詩性人類學。

            

          卡內(nèi)提其人

          

          卡內(nèi)提于1905年出生于保加利亞北部魯斯丘克(今魯斯)。魯斯是多瑙河上的一個小小的島嶼港口,離匈牙利首都布達佩斯30英里?▋(nèi)提的祖父是居住在西班牙的猶太人,父親在魯斯經(jīng)營紡織業(yè),家境很富裕。1911年,卡內(nèi)提的父母帶著他遷移到英國的曼徹斯特,卡內(nèi)提在那里上了學。他的第一語言是Ladino,也稱Spaniol,是一種源于西班牙Sephardim時代的羅曼斯古語言。他的第二語言是保加利亞語,第三語言是英語,第四是法語,第五便是后來用來寫作的德語。

          卡內(nèi)提在7歲(1912年)那年,父親去世,母親帶著他和兩個弟弟移居維也納?▋(nèi)提很快學會了德語,迷上了文學。1916年,因覺得一戰(zhàn)中的維也納不安全,卡內(nèi)提的母親帶著孩子遷居到瑞士的蘇黎士,1921年又遷居德國的法蘭克福。1924年卡內(nèi)提再回維也納,在維也納大學讀化學,1929年獲博士學位。

          1922年,卡內(nèi)提17歲時正在法蘭克福,當時的法蘭克福是工人政治非;钴S的地方。工人領袖拉特瑙(Walther Rathenau)被右翼反猶太主義分子暗殺,工人群眾上街游行抗議。當時卡內(nèi)提與工人運動毫無關系,但還是身不由己地加入了人潮。這種親身體驗使他久久不能忘懷。他很納悶,為什么一個有自己思想的旁觀者,居然會無法抗拒這種“意識的徹底改變”,而身不由己地受到人群磁力般的吸引。

          這種感受在他于1927年親身經(jīng)歷過維也納焚燒正義宮事件后,更加強烈地引起他的思想好奇。50多年后,卡內(nèi)提在自傳里回憶道,“那天的激情令我至今刻骨銘心。那是我經(jīng)驗中最接近革命的一次,……我成為人群的一部分,我完全融入人群之中,對人群的所作所為完全沒有絲毫抗拒。我真的很驚奇,即使在我當時心情激動的情況下,我還是能夠清楚地把握我眼前的一幅幅情景。”1922年和1927年的這兩件事都對卡內(nèi)提思考群眾有極大影響,決定了他對群眾是一個原動力整體的看法。這也是他的群眾理論最具特色的部分。

            

          30年磨一劍

          

          卡內(nèi)提寫作《群眾與權力》,從1925年到1959年,斷斷續(xù)續(xù)一共花了34年時間。《群眾和權力》是一部“夾敘夾議”的長篇“雜文”,和別的群眾理論著作都不一樣。19、20世紀之交,在歐洲出現(xiàn)過不少研究群眾行為和群眾心理的著作,都講究“科學性”。早期群眾理論的代表性研究者有勒龐(Gustave Le Bon,1841-1931)和塔德(Gabrielde Tarde,1843-1904)。涂爾干(Emil Durkheim,1858-1917)和韋伯(Max Weber,1864-1920)都以現(xiàn)代社會學方法涉及群眾問題。1923年由一些馬克思主義知識分子形成的法蘭克福學派,結合了黑格爾馬克思主義和精神分析理論,他們起先研究權威問題,后來關心的納粹主義問題,都與群眾問題有關。在卡內(nèi)提的《群眾和權力》中幾乎找不到與當代社會學的關聯(lián)。他的群眾研究特立獨行,尤其與他那個時代的“科學氣息”格格不入。

          1933年,卡內(nèi)提的朋友布洛赫曾勸他不要再繼續(xù)寫他的《群眾與權力》了,“你花上一輩子的工夫,最后會完全沒有結果。它每個地方都不牢靠。不要枉費時間了。你不如還是寫戲劇的好!钡强▋(nèi)提就是不放棄寫這本書,但他確實放棄尋找一種堪稱“科學”的方法系統(tǒng)。1938年11月,在納粹上臺8個月后,卡內(nèi)提和妻子離開了奧地利,1939年定居英國。1959年卡內(nèi)提寫道,“這本書占據(jù)了我的全部成人生命,在我定居英國后的20年,我斷斷續(xù)續(xù)地寫這本書,幾乎沒有寫別的東西!边@部書在卡內(nèi)提的著作中占據(jù)著極為重要的位置?▋(nèi)提研究專家福克(Thomas H.Falk)說,“卡內(nèi)提為研究群眾和權力付出了四分之一個世紀;
        盡管他在這段時間內(nèi)寫了一部小說和兩部戲劇,但比起他的主要研究來,這些都可以說只是周邊作品!薄度罕姾蜋嗔Α窙]有一般學術著作的那種論題結構或論述方式,也沒有總括全書的序言綜述、分析方法或論證過程引介。它把讀者帶入一連串似乎并無內(nèi)在邏輯聯(lián)系的個案論述,除了簡短的說明,大部分是描述或敘述性的例子。正如?怂f,這本書“不是教科書,也不是研究專著,而是群眾和權力(與讀者的)對話。對話里有許許多多的例子,來自全世界許多世紀的往事,用來說明作者的看法。卡內(nèi)提不只是陳述事情的實況,他更想知道為什么發(fā)生這些事情。他以完美的清晰和詩一般的優(yōu)雅向讀者說明他的看法”。

            

          “每一道指令都在人們身上留下蜇刺”

          

          “指令”和“蜇刺”是卡內(nèi)提解釋現(xiàn)代群眾以及群眾與權力關系的兩個核心概念。卡內(nèi)提認為,和原始小群體的理想平等關系不同,現(xiàn)代群體是由指令者和隸屬者這兩種人構成的。同一個人可以既是指令者又是隸屬者。權力的本質(zhì)是指令對人的傷害。指令的原始意義是逃脫死亡,如動物聽到獅吼就會奮力逃命。卡內(nèi)提說,“每一個指令的背后都有死亡判決的意思!币驗閺母旧险f,任何一道命令都是以不服從則可能受懲罰至死的肉體威脅為支持。

          每個人都不得不屈從于指令,每一道指令都在人們身上留下“蜇刺”。真正的群眾是與權力對立的。在真正的群眾中,“所有的人都是平等的,沒有人有權利向別人發(fā)指令;
        或者也可以說,誰都可以向別人發(fā)指令。不但不形成新的蜇刺,而且還能暫時除去一切舊的蜇刺!痹诂F(xiàn)實生活中,真正的群眾時刻是少之又少,而且十分短暫。帶著蜇刺,人格分裂的個人會覺得孤單,又害怕孤單,他拼命表現(xiàn)對指令的順從,惟恐一時一刻不處身于群眾大流之中。

          蜇刺是外加于人的指令,指令在人的身上轉(zhuǎn)化為一種強大的能量,那就是“逆轉(zhuǎn)”指令的欲望。受指令蜇刺的人一心想要指令別人,給別人扎上蜇刺,這樣才能“除去自己身上的蜇刺”。人群社會中許多提拔制度都建立在人的這種基本欲望之上。上級對下級越兇狠,下級就對更下級越兇狠,小媳婦熬成婆,自己成了惡婆婆。受害者一旦得勢,就會加倍地迫害別人。

          

          惟有劊子手在接受指令時感覺不到心理傷害

          

          卡內(nèi)提的“指令”和“蜇刺”直接指向20世紀最令人痛苦的問題,那就是,平常的人怎么這么容易做出殘忍的事情?▋(nèi)提說,只有一種人能夠受到指令而不感覺到它的蜇刺,那就是劊子手。劊子手(包括各種運動中的“積極分子”和“打手”)受到的是殺害(或“迫害”)別人的指令。這種指令的威脅并不針對劊子手本人,劊子手可以立即將指令的蜇刺轉(zhuǎn)嫁到被殺(或被迫害)者身上。劊子手可以心安理得地殺人,因為他是在很負責地執(zhí)行命令,或者很體面地表現(xiàn)組織覺悟。

          人類普遍受“指令”和“蜇刺”驅(qū)使。那么,在發(fā)生集體迫害和暴行的時候,普通人擔負的又是怎樣一種責任呢?僅僅是某種生物本能(求生、合群、逃避肉體痛苦),還是有什么別的因素在左右人們在關鍵時刻的行為呢?二戰(zhàn)時期曾經(jīng)發(fā)生過這樣一件事,一個在德國漢堡被征召的后備警察營被派到一個叫作Jozefow的波蘭村莊去全數(shù)消滅那里的猶太人。士兵們被允許提出要求不參加這次行動。500名士兵中只有12個表示不想?yún)⒓。其余的士兵以從背后開槍的處決方式殺害了所有的猶太人。有的士兵興高采烈,但大多數(shù)士兵都是以認真完成任務的態(tài)度參與了這次屠殺。

            

          阿倫特解釋了卡內(nèi)提不能解釋的問題

          

          怎么看待這件往事呢?很難以單純的“洗腦”理論去解釋德國警察為何能以殺害猶太人為榮為樂。因為不只是德國人,波蘭人、立陶宛人和烏克蘭人在二戰(zhàn)中都有許多以殺害猶太人為榮為樂。就此而言,卡內(nèi)提的指令和蜇刺說能解釋德國人的暴行,也能解釋其他非德國人的暴行?▋(nèi)提的理論能解釋為什么488名漢堡警察愿意殺害猶太人,但它卻不能解釋為何畢竟有12個人拒絕這樣去做。

          卡內(nèi)提的同代人、杰出的德裔猶太思想家阿倫特(Hannah Arendt)關注的正是后面這12個人的少數(shù)。她強調(diào)的是個人責任,而不是人的普遍自然趨向?▋(nèi)提的人性理解是陰暗而且悲觀的。在他那里,人在極端情況下表現(xiàn)出殘忍和無情,是有人類學或心理學原因的,這種傾向即使在壞事發(fā)生后,也不可能由于道德思考得到改變。阿倫特則認為,干壞事,參與暴行,尤其是心甘情愿地參與暴行(如她所討論的納粹分子艾克曼那樣),根本原因不在于一切人所共同的人的本質(zhì)弱點,而在于每個個人自己的不思想和無判斷。

          

          卡內(nèi)提論權力的本質(zhì)

          

          卡內(nèi)提用人所受到的傷害去解釋群眾的行為。這種傷害包括身體的死亡威脅和心理的“蜇刺”傷害。群眾行為往往會很殘忍,很暴力,不可預測。但是,卡內(nèi)提和先前群眾理論(以勒龐為代表)的重要區(qū)別在于,他認為,群眾有這些傾向,根本原因并不是群眾的某些惡劣、低下本質(zhì),而在于權力對群眾的傷害。

          受權力傷害的群眾總是會表現(xiàn)出某些行為特征(如輕易對他人施行暴力),這些行為幾乎沒有例外,以至顯得似乎就是群眾的本質(zhì)。然而,實際情況是,“如果蠱惑者(領袖)不給群眾指令,那么他就不能永久地敗壞群眾”。

          在卡內(nèi)提那里,理想的群眾、真實的群眾恰恰時刻代表著與權力相反的存在狀態(tài)。權力是孤家寡人獨享,不可與人分有的。權力是“一個孤獨的個人,(把意志力)強加給別人,強加給他自己,強加給一個對象。這樣的個人是霍布斯所說的那種非社會人(asocial man)的傳人,他只是為了享有社會生活的好處才勉強與他人接觸”。

          權力以“活命”消化死者,權力是和死亡聯(lián)系在一起的。權力是站在同志和敵人尸體堆上的勝利。卡內(nèi)提用約瑟夫的故事講述什么是“權力”。約瑟夫是一位猶太歷史學家,大約生活在公元37—100年,他的希伯來名字是約瑟·本·馬塔提亞。約瑟夫在耶路撒冷受到過非常好的教育,曾經(jīng)帶領猶太人武裝起義,反抗羅馬統(tǒng)治。約瑟夫和他的戰(zhàn)友殺死了許多羅馬人,但最后終于起義失敗。在羅馬人占領喬塔帕特后,約瑟夫和40名猶太戰(zhàn)士(其中一名是他的朋友)一起躲進一個山洞。猶太戰(zhàn)士們寧死不降,要求全體自殺。

          約瑟夫不想死,他對戰(zhàn)士們說,真正的戰(zhàn)士必須死在強者之手,猶太教不允許自殺。他說有一個比自殺更好的赴死不降的辦法。那就是,所有41名猶太戰(zhàn)士圍成一個圓圈,1、2、3報數(shù),第一個報到3的人由第二個報到3的人殺死,以此類推。最后剩下的那個人因手上有猶太同志的血,而可以自殺。約瑟夫把自己安排在第16個位置上,把他的朋友安排在第31個位置上,結果一輪輪“命運安排”的屠殺下來,只剩下約瑟夫和他的朋友倆人。于是兩個人一起走出山洞投降了羅馬人。

          約瑟夫投降并沒有破壞先前約定的規(guī)則。他無須破壞約定的規(guī)則,因為他自己就是規(guī)則的制定者。在制定規(guī)則時,他已經(jīng)為自己不遵守規(guī)則留下了后路。他甚至可以用高尚的道德理由為自己投降羅馬人辯護。他投降,是因為他不愿親手殺死他的猶太同志(他的朋友)。他可以說,投降是忍辱負重。他為羅馬人除掉了那些負隅頑抗的猶太人,踩著戰(zhàn)友的尸體,當然還有羅馬人的尸體,存活了下來。

          卡內(nèi)提平靜地敘述約瑟夫的故事,他只是提示“權力”與“幸存”的關系,提示權力者總是為別人設置他自己不必遵守的、但卻可以置別人于死地的正確路線?▋(nèi)提說故事,有一種哲學和格言的力量。他說故事并不是為了娛樂,而是用文學的形式思考那些源自古代人類卻又仍然威脅著當代世界的種種根本問題,包括人類的貪婪、愚蠢、欲望、求生、死亡、肉體和心靈的痛苦、秩序和權威的建立及崩潰?▋(nèi)提沒有解決這些問題的方案,他只是把這些問題鄭重地擺在讀者面前?▋(nèi)提于1981年獲諾貝爾文學獎。諾貝爾獎贊揚他多方面的文學成就,以及對人類未來的深刻關切。20世紀是一個人類經(jīng)歷無數(shù)苦難、前所未有地自我糟踐和自我毀滅的時代,卡內(nèi)提表現(xiàn)的正是在這樣一個時代中作家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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