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寶林:關于包公的人類學思考

        發(fā)布時間:2020-06-11 來源: 美文摘抄 點擊:

          

          包公是中國最有名的清官。今年的包公千歲寶誕,值得很好紀念。“清官”二字合為一詞,有人說“查正史記載,始見于《清史稿》” (上!段膮R報》1978年11月25日),但明代李贄《焚書》卷四《雜述· 因記往事》文中已有“彼為巨盜,我為清官”之說,將清官與巨盜對稱, 乃清明、清正、清廉之意。而金代元好問(1190-1257)《薛明府去思 口號》一詩中更早已有清官一詞:“能吏尋常見,公廉第一難。只從明 府到,人信有清官。”從“清官”一詞產生和流傳的時間來看,與包拯( 999-1062)關系甚大,似乎可以說是包公清官故事流傳之后而盛行的。

        于此亦可見包公影響之大。

          一   

          包公為什么會成為最有名的清官呢?

          首先他為官清正,執(zhí)法如山,鐵面無私,不畏權貴,廉明公正, 是非常突出的!端问贰肪316的本傳雖短卻很有分量,記述了當時老 百姓對他的贊頌:

          “拯立朝剛毅,貴戚宦官為之斂手,聞者皆憚之。人以‘包拯笑 比黃河清’。童稚婦女亦知其名,呼曰‘包待制’。京師為之語曰:
        ‘關節(jié)不到,有閻羅包老!

          于此可見,當時人的口碑,已將他比為“黃河清”之清官,天下 少有,只可比為神佛“閻羅王”了。如此清廉、清正、清明,已成為 民眾理想中的清官。這實際上已將包公神化了。

          民間文學的口碑,實在比任何高大的石碑都要偉大而不朽。

          包公之所以有名,與民眾的口傳文學的口碑贊頌,有極大的關系。

        正是民間口碑文學(謠諺、傳說故事、曲藝說書、話本小說、地方戲 曲)使包公流芳百世。

          “包拯笑比黃河清”、“關節(jié)不到,有閻羅包老”等民間謠諺之 傳,使男女老少甚至“童稚婦女亦知其名”。在宋金時代當時即已廣 傳。

          元代之包公戲、包公傳說、說書話本、小說等等贊頌包公的作品 非常盛行,明代更發(fā)展為各種傳奇地方戲以及上百卷的小說話本《包 公案》,清代又發(fā)展為《龍圖公案》、《三俠五義》、《七俠五義》 等長篇小說,至今除許許多多地方戲中的包公戲之外,人們還在傳說 著許多小說、戲曲之中和之外的包公故事傳說。

          二   

          民間傳說是一種民眾口傳的歷史文學。它以歷史的面貌出現,卻 用文學形式塑造人物的典型形象,在流傳之中,已作了藝術典型化的 加工。

          一方面,包公的傳說中有一些是包公本人的歷史故事,這些在 《宋史》本傳中有所記載,如說包拯打開官衙正門,打破過去“凡訴 訟不得徑造庭下”之陳規(guī),使告狀的人可以進入大堂“至前陳曲直, 吏不敢欺”。這是贊其親民。

          又如“割牛舌”案之明斷,這是包公故事在正史中之僅見者。在 宋《折獄龜鑒》卷7,百回本《龍圖公案》(明)中亦有記載,但《類 說》卷45引《圣宋掇遺》則說這是張詠之事。

          另一方面,包公的傳說故事絕大多數是人民口頭藝術之創(chuàng)造,用 許多幻想和夸張的故事情節(jié)把包公“執(zhí)法如山、鐵面無私、清廉正直、 料事如神、為民伸冤、嚴懲貪官、不畏權貴”等高貴品質具體化、形 象化了。

          早在元代,許多傳說故事就已廣泛流傳,并且成為元雜劇的主要 劇目之一,在100出戲的《元曲選》中,包公戲即有十一種之多。這些 元雜劇,都是活的文學,在民間演出,非常受歡迎。許多是無名氏所 作,可能是民間藝人,下層文人根據民間傳說編劇的。有些雖有著者 名,但也有疑問,如關漢卿的兩劇,在《?鬼薄》記關氏所著雜劇劇 目中不載,所以胡適懷疑這不是關漢卿所作而是“無名氏之作”。至 今各種地方戲和京劇中還流行著許多包公戲,說明它的人民性與現實 性都是很強的。

          包公形象是如何塑造的呢?

          許多民間傳說中的包公故事都是其他清官的事。因為包公很有名, 是公認的最大的清官,所以在流傳中別的清官的事都集中到他身上來 了。胡適稱包公和黃帝、周公一樣,都是“箭垛式的人物”。(見胡 適《三俠五義》序)和孔明借箭時用的草人一般“本來只是一扎干草, 身上刺猥也似的插著許多箭,不但不傷皮肉,反可以立大功,出大名” 這是“有福的人物”。趙景深先生曾把包公故事中與其他清官相似的 故事作了比較研究,得出結論說“包拯就是錢和、黃霸、張詠、周新、 劉奕、滕大尹、向敏中、李若水、許進等人,不過是一個吸收傳說的 人罷了!保ā栋珎髡f》,1933年寫)以上眾多清官的故事,都歸 入包公名下了。如黃霸本為西漢郡守,巧斷二婦爭子案,其事見于東 漢應劭《風俗通義》,元代又成了包公傳說寫入《灰闌記》。而此類 故事甚多。

          老百姓把包公作為理想的清官,必然會神化他,使他成了半人半 神的人物形象。傳說他“日間斷陽,夜間斷陰”,可以下陰曹地府去 審案子。

          元雜劇《盆兒鬼》中張敝古說包公“人人說你白日斷陽間,到得 晚時又把陰司理”,證明在元代包公即已成為神人,F代包公臉譜中, 額上畫彎月、太極圖亦是此類象征。

          正是在民間傳說的基礎上,包公成了神,于是也就有了包公廟和 包公崇拜。這時,人們所崇拜的包公,早已經不是原來的歷史人物, 而是經過人們藝術加工過的清官典型了。

          三   

          包公廟和包公崇拜歷久不衰,且有愈演愈烈之勢。

          開始時,是包公的祠堂,作祭祖之用的包公祠,進而變?yōu)榫瓷竦?包公廟了。這就由祖先崇拜,轉變?yōu)閷η骞俚某绨荨獙嶋H上是一種 英雄崇拜,這是對為民伸冤、救民于水火的英雄之崇拜,是對不畏權 貴執(zhí)法如山的英雄之崇拜。在崇拜之中有感激,感激包公的大恩大德, 感激包公之伸張正氣。這種英雄崇拜出于對包公的欽敬,包公的鐵面 無私、清廉正直、明察秋豪都是世間少有的,所以這又是對理想的英 雄的崇拜,很自然地轉化為對神人的崇拜,包公也就成半人半神的英 雄并逐漸轉化為神。這是浪漫主義的典型化即理想化的人物形象。

          包公可以說是民間宗教崇拜的神,這與一般人為宗教的“天神” 不同,不是自天而降的神,而是由普通凡人成為杰出的超人轉化而成 的人神。這種神在西方宗教中是不被承認的。但是在中國則很多。這 是中西宗教觀念相異之所在。

          包公廟的包公崇拜在澳門甚為風行,每天前來進香祈福者絡繹不 絕,這種崇拜建立在包公信仰之上,相信包公能保佑好人、懲罰惡人、 公正賢明、消災免禍,逢兇化吉、辟惡呈祥,使人民得到幸福。這不 僅表現了人們善良的愿望,而且表現了希求法治的崇高思想。

          四   

          常聽到這種議論,認為包公崇拜表現了“人治思想”,把希望寄 托在清官身上,與“法治思想”是矛盾的,甚至是對立的。有人更說 包公是為封建王朝服務效忠的清官,有很大的階級局限與歷史局限, 以致在過去幾十年中,包公常常受到批判,文化大革命中更被當成 “反動封建的官僚”而加以否定。

          其實,在民間傳說和民間宗教中,包公雖然在身份上還是封建社 會的清官,但其言行已主要是為民眾謀利益的好人,在典型化的過程 中,其歷史局限和階級局限早已被揚棄,包公已變成人民理想的化身、 德才兼?zhèn)涞那骞俚湫,神通廣大、上天入地、執(zhí)法如山的尊神。這種 神化即典型化的加工,使包公超越了歷史也超越了現實而得到了永生。

          只要有社會存在,就要有法律;
        只要有社會不平存在,就會有特 權霸道和貪贓枉法的事發(fā)生。在這種情況下,在人民心目中,包公就 會站在公正的社會法律一邊,站在受欺壓的民眾一邊,排除權貴和金 錢的干擾,執(zhí)法如山,鐵面無私。如此這般,包公的形象當然會受到 人民的崇敬和禮拜。

          所以,從本質上看,對包公的崇拜,實際上是對社會公正的崇拜, 是對人民正義的崇拜,是對清明政治的崇拜,是對廉潔奉公的這似乎不好理解,但事實的本質就是如此。

          對包公的贊頌和崇拜,固然是對他個人的崇拜,是因為他人好, 為官清正,似乎是“人治”。但這“人治”只是表面現象,而在本質 上,人民群眾崇拜的是包公奉公守法,執(zhí)法如山的精神。包公的“人 治”,實際上是“法治”,他是被作為堅決進行真正的法治的代表人 物而受到崇拜的。

          “以法治國”、“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在包公故事中都成為 現實。

          這應該是容易理解的,因為任何法律都是人定的,而所有的法律 都有一個執(zhí)行、實現的問題,只有立法而沒有司法的執(zhí)行,法律就成 了一紙空文,根本談不上法治。真正的法治一定要在司法活動中堅持 按法律辦事,要執(zhí)法者克己奉公,鐵面無私,排除一切干擾才能實現。

        這就特別需要包公這樣的清官去嚴格執(zhí)法。這正是實行法治的根本條 件之一。崇拜包公,也就是崇拜法治。這才是問題的本質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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