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2年1月28日,日軍向上海_歷的今天:1932年12月29日中國民權保障同盟成立
發(fā)布時間:2018-09-11 來源: 美文摘抄 點擊:
1932年12月29日(壬申年臘月初三),中國民權保障同盟成立。
中國民權保障同盟是宋慶齡、蔡元培、楊杏佛等為反對蔣介石的法西斯統(tǒng)治、爭取人民民主自由權利而建立的一個進步政治團體,成立于1932年12月29日。
“九·一八”事變后,蔣介石推行“攘外必先安內”的反動政策,在加緊對蘇區(qū)紅軍“圍剿”的同時,殘酷鎮(zhèn)壓抗日民主運動,許多為挽救中華民族危亡而斗爭的人被逮捕甚至慘遭殺害。面對蔣介石的黑暗統(tǒng)治,不少有識之士感到無比憤怒,紛紛表示要與國民黨反動派作斗爭。民權保障同盟的成立正是為了把單獨分散的斗爭發(fā)展成為集體的有組織的斗爭。
民權保障同盟于1932年夏秋間由宋慶齡、蔡元培、楊杏佛、黎照寰、林語堂等人開始籌備。12月17日籌委會發(fā)表宣言,宣布組織該同盟的目的與任務是:為釋放國內政治犯與廢除非法的拘禁、酷刑及殺戮而斗爭;刊布關于壓迫民權之事實,以喚起社會之公意,援助為爭取言論、出版、集會、結社等自由權利的一切斗爭。12月29日,蔡元培、楊杏佛代表同盟在上海舉行中外記者招待會,正式宣告同盟成立,宋慶齡任主席,蔡元培任副主席,楊杏佛任總干事。
同盟成立后,在宋慶齡、蔡元培、楊杏佛的領導下,為保障人民的民主自由權利,營救政治犯,反對國民黨的非法拘禁和殺戮,開展了多項活動。
由于民權保障同盟堅持不懈地同國民黨黑暗統(tǒng)治作斗爭,國民黨的反動派極為惱恨,發(fā)表宣言,誣蔑同盟為“非法組織”,要求予以解散。1933年6月,楊杏佛被國民黨特務暗殺。宋慶齡在楊杏佛被害時發(fā)表聲明,莊嚴表示:我們非但沒有被嚇倒,楊銓為同情自由所付出的代價反而使我們更堅決地斗爭下去……。但是,由于當時白色恐怖極端嚴重,加上楊杏佛被害后失去了一位組織家、實干家,活動無法進行,因此民權保障同盟無形中解散了。
中國民權保障同盟存在的時間雖然僅僅半年,但它有力地揭露了國民黨反動統(tǒng)治的黑暗,是對國民黨法西斯專制的一次公開宣戰(zhàn)。它所進行的斗爭,是同當時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反蔣抗日斗爭相一致的。
相關熱詞搜索:歷的今天:1932年12月29日中國民權保障同盟成立 歷史上的今天12月29日 中國民權保障同盟
熱點文章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