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移民條件2017 [德國投資移民新政策]
發(fā)布時間:2018-09-28 來源: 美文摘抄 點擊:
于2005年1月1日生效的德國《移民法》表明德國已經(jīng)承認自己是一個移民國家。由于德國長期以來出生率低下,老年人口逐漸增多,同時德國政府為了刺激經(jīng)濟、引進外資而開放了投資移民政策,那就是允許有能力在德國投資開辦企業(yè)的外國人來德定居,獲得德國居住權。
這項政策要求投資人在德國成立一家公司,最少注冊資金是2萬5千歐元(約合25萬人民幣)。新成立的德國公司可以是一家獨立的公司,也可以是中國公司的子公司。當?shù)聡颈坏胤椒ㄔ号鷾食闪⒑,公司?jīng)理可以動用這筆注冊資金用于公司運作,比如支付公司房租和工資等。當公司注冊成立,投資人取得德國的長期居留許可后,可以自由出入歐盟15個國家,從事商務和旅游活動,不需要再簽證。其家人可憑此居留許可申請辦理到德國的家庭團聚。按照德國法律規(guī)定,投資人及其家庭將納入德國社會福利保障體系,享受醫(yī)療保險和養(yǎng)老保險等,其子女享受免費教育。
德國政府非常重視國家的經(jīng)濟建設,他們給企業(yè)生存和發(fā)展留有一個非常理想的活動空間,并且做到政府不干涉企業(yè)的業(yè)務,而德國各州地方政府還出臺了多種優(yōu)惠政策扶持中小企業(yè)和新企業(yè)。德國是世界經(jīng)濟強國,是歐洲的工商業(yè)中心,充滿了商機,中國投資者只要充分利用好這些條件,就能生財有道,走向世界,獲得更大更好的發(fā)展。
當投資人的公司運作5年后,就可以申請德國的落戶居留許可,此居留許可沒有時間限制,不需要再延簽。當投資人的公司運作十分成功,很好地實現(xiàn)了商業(yè)計劃,對當?shù)亟?jīng)濟起到了積極的作用(由當?shù)卣C合評判)3年后,就可以申請德國的永久居留許可。持有德國"綠卡",(Niederlassungserlaubnis,即"綠卡"),辦理美國、加拿大、英國以及東歐國家的簽證就很容易,有利于開拓歐美市場。
取得"綠卡"3年后可以申請加入德國國籍,也可以選擇繼續(xù)保留中國國籍,但擁有德國"綠卡"。
德國投資移民政策與加拿大等國的政策相比,具有投資資金少、審批速度快、沒有嚴格的語言要求和居住時間要求等特點,深受中國商業(yè)人士的歡迎,目前已成為我國海外投資的熱點和捷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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