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其美的三件大案] 湄公河行動真實事件
發(fā)布時間:2020-03-12 來源: 人生感悟 點擊:
陳其美是一代傳奇人物,民國元年前后,震驚全國的幾件大案均與其有關。 陶駿保案:連打十三槍 辛亥武昌起義后,上海、浙江、江蘇等省先后宣布獨立,但南京尚為清軍控制。革命黨人遂組包括蘇州、揚州、鎮(zhèn)江民軍為江浙聯(lián)軍攻取南京。聯(lián)軍總司令為原新軍第九鎮(zhèn)統(tǒng)領徐紹楨,而原鎮(zhèn)江都督林述慶為首的鎮(zhèn)江民軍對徐不滿,徐、林矛盾激化,幾乎火并,陳其美站在徐紹楨一邊,遂釀成了南京光復后的1911年12月13日,林部總參謀、江浙聯(lián)軍司令部參謀長陶駿保在上海被誘殺的事件。
陶駿保之死,據(jù)執(zhí)行任務的滬軍都督府衛(wèi)士隊兼?zhèn)删冴犼犻L郭漢章回憶:“約在陰歷冬月某日上午,江浙聯(lián)軍總司令徐紹楨和代理十七協(xié)統(tǒng)沈同午同來拜會都督陳其美,密談甚久。是日下午三時許,又有鎮(zhèn)軍林述慶部參謀長陶駿保穿著新狐坎皮袍,乘坐馬車來拜會陳都督,副官請他在客廳坐候。這時執(zhí)法處奉陳都督命,草擬陶的罪狀,宣布陶在九鎮(zhèn)進攻雨花臺時,中途截留由滬運往械彈,以致九鎮(zhèn)遭受極大損失,應處以死刑,并當場在滬軍都督府大堂執(zhí)行槍決,由我負責執(zhí)行,連打了十三槍,陶才畢命!
陶駿保被綁“鞠訊時”,有人提出“請慎重處理,防激變”,陳其美曰:“治亂絲,無從理,快刀斬之可也!标惼涿罋⑻镇E保后又想殺林述慶,后被宋教仁等人以“如此慘殺,對革命事業(yè)大有損失”為辭勸止。
陳其美殺陶駿保,明明是誘殺,事后宣布罪狀卻說其“種種行為,令人發(fā)指,前日復敢潛來滬上,廣布謠言”,“此等漢奸,實難寬縱!
陶成章案:今晚將做一件大事
陶成章系浙江紹興人,與章太炎同為光復會領袖。光復會與同盟會這兩大革命團體早有矛盾,而陶成章死于非命的直接原因則是其力阻陳其美任浙江都督。民國成立,原浙江都督、立憲派人士湯壽潛調(diào)任交通總長,浙人請?zhí)粘烧吕^任,成章力辭,推他人代之,而對以陳其美接任的提議則斷然表示反對,說“賢能者均可,唯陳其美不可”。由于陶成章在浙人中威信甚高,使陳其美入主浙江的圖謀很難成功。
事前,陶成章已聞陳其美欲行刺之說,初時尚大不以為然,知情者密報,“謂得確實消息,先生在滬大不利”,陶成章遂一再轉(zhuǎn)移地方,因原在病中,乃入法租界金神父路廣慈醫(yī)院,卻終不免于死,時為1912年1月14日晨。
據(jù)參加光復會和光復軍的楊鎮(zhèn)毅在《光復會和光復軍》一文中說,陶成章兇殺案,當時廣慈醫(yī)院有詳細記錄,事后光復軍總司令部偵知兇手,“一個是蔣介石,另一個是湖州人”,“兇殺謀主”即為陳其美。那個湖州人后來被總部捕獲,“判處死刑”。楊鎮(zhèn)毅所說的“湖州人”就是為蔣介石所收買的光復會成員王竹卿。
黃炎培有寫日記的習慣,事后他根據(jù)日記在《八十年來》一書中回憶:“1927年6月3日,上海澄衷中學校校長浙江人曹慕管和我漫談,曹說:‘我民元,病臥廣慈醫(yī)院,一日傍晚,蔣介石來談,臨行說:我們今晚將做一件大事。夜半,忽聞槍聲,別室陶煥卿(陶成章字煥卿)中槍死了。有深知此中秘密的告我,陳其美囑蔣介石行刺陶煥卿,蔣雇光復會叛徒王竹卿執(zhí)行。煥卿以為竹卿是自己的人,請他入室,就被刺死。光復后終于又刺殺了王竹卿!
毛思誠著《民國十五年以前之蔣介石先生》一書也說,蔣介石“決先除陶,以定革命全局。事后自承其罪”。1912年春,蔣“以陶案之故,為免除反對黨以此為攻擊陳其美之口實,乃避往日本!
有意思的是,陶成章兇案之后,孫中山和黃興這兩大革命偉人都曾致電陳其美,要求“滬督從速究緝,務令兇徒就獲,明正其罪,以慰陶君之靈,泄天下之憤。”
夏瑞芳案:實因陳其美嫉恨
夏瑞芳為商務印書館創(chuàng)辦者,一位有眼光有抱負的實業(yè)家。1913年,所謂二次革命爆發(fā),繼南京宣布獨立之后,陳其美于7月18日宣布就任駐滬討袁軍總司令,發(fā)動討袁。害怕戰(zhàn)爭的上海商界各團體聯(lián)合組織上海保衛(wèi)團,一面維持內(nèi)部治安,一面力圖弭止戰(zhàn)禍。在和平解決失敗后,上海總商會召開特別會議,致函南北兩軍,反對兩軍開戰(zhàn),函云:“上海系中國商場,即非戰(zhàn)地;制造局系民國公共之產(chǎn),無南北爭持之必要。無論何方先啟釁端,是與人民為敵,人民即視為敵黨!痹诖酥,陳其美組織討袁軍向北軍發(fā)動了四次進攻,均告失敗。而夏瑞芳等17名商界領袖恐戰(zhàn)爭擾亂閘北,函請租界工部局保護各絲廠及居民等之生命財產(chǎn),討袁軍總司令部遂被工部局于7月27日派兵驅(qū)逐。
1914年1月10日晚六時,夏瑞芳公事畢,出門行將登上馬車,一刺客向夏開槍,子彈從左肩射入,左胸穿出。夏當即倒在大門前石街上。小馬夫奮力追捕兇手,受輕傷,追至泗涇路口,兇手被警察捕獲。夏被送至仁濟醫(yī)院,七時去世。兇手王余慶供系有人出巨資雇用。后經(jīng)租界會審公廨審問,背景復雜,王犯被槍決后,商務方面亦不敢追究。直至1991年《張元濟年譜》中才明白無誤說,夏之遇剌,實因陳其美嫉恨,“嗾使人暗殺。”
陳其美對暗殺可謂情有獨鐘。1912年1月,孫中山自上海赴南京就任民國臨時大總統(tǒng),陳其美防范備至,并對邵力子說:“我們革命黨慣用暗殺手段對付清政府的顯要權(quán)貴,也要防止他們用暗殺手段來傷害中山先生!泵孕虐禋⑹侄蔚年惼涿澜K究死于暗殺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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