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央動遷新政策_城市化進程VS暴力拆遷頻現(xiàn)
發(fā)布時間:2020-03-23 來源: 人生感悟 點擊:
上世紀90年代以來,我國一直處于快速的城市化進程之中。在這一進程中,因拆迂引發(fā)的各類矛盾被激發(fā)出來,沖突、群體性事件時有發(fā)生。城市發(fā)展必然伴隨著地價的攀升,拆遷中的巨額土地出讓金是地方政府財政收入的重要來源,但被拆遷人往往得不到應有的補償。暴力拆遷引發(fā)的被拆遷人自焚、當事人與政府對峙等極端事件頻頻發(fā)生,直接激化了民眾與地方政府的矛盾。去年12月7日,5名北大法學教授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了《關于對(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進行審查的建議》,在他們的推動下,《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草案)》于今年年初公開征求意見,有消息稱,該條例有望在近日出臺。如何從制度源頭上處理好城市發(fā)展的公共需求與公民權益保護之間的關系,無疑是科學發(fā)展的環(huán)境下值得我們深入思考的一大課題。
事件
9月10日,江西省撫州市宜黃縣鳳岡鎮(zhèn)鐘如田一家因拆遷條件未與拆遷辦達成一致,雙方對抗過程中,羅志鳳、鐘如琴、葉忠誠三人自焚燒成重傷,葉忠誠8天后醫(yī)治無效死亡,家屬稱曾遭跟蹤、軟禁及搶尸。之后,宜黃縣委書記邱建國、縣長蘇建國、副縣長李敏軍被免職。
10月,江蘇省高院終審以故意傷害罪判處王馬玲5年有期徒刑,推翻此前以故意殺人罪判刑8年的裁決。2009年5月30日,江蘇省宿遷市錦繡江南小區(qū)業(yè)主王馬玲等三姐弟因不堪忍受拆遷人員的多番辱罵、威脅、毆打和騷擾,與拆遷人員發(fā)生暴力對抗,導致一名拆遷人員死亡,6人受傷。
1O月30日凌晨,太原市晉源區(qū)古寨村,睡夢中的村民武文元和孟福貴被挖掘機的聲音驚醒,孟福貴被毆打致死,武文元受傷,房屋也被拆毀。事后附近村民們反映,四五十名拆遷者分工明確,并威脅說“誰要是多管閑事就打死誰”。
央視報道,北京市朝陽區(qū)曙光西路的張長福一家與太陽宮鄉(xiāng)政府兇拆遷補償條件不能達成一致,7年內堅守在自家400平方米的平房內,導致一條寬敞的市政干道到了此處被迫“瘦身”,每天該路段至少要堵車2個小時,張長福一家被網(wǎng)友稱為“最牛釘子戶”。
聲音
“從某種程度上說,沒有強拆就沒有中國的城市化,沒有城市化就沒有一個‘嶄新的中國’,是不是因此可以說沒有強拆就沒有‘新中國’?”“如果沒有我們這些縣委書記這樣干,你們這些知識分子吃什么?”“同意搬遷的大大地好,不同意搬遷的大大地壞!
點評 覺國英中國社科院農發(fā)所研究員
強拆案件屢現(xiàn)不絕,原因再簡單不過了。官權太大,民權太小。一個官員為“政績”、為自己的升遷,就敢動員下屬拆幾十家、幾百家乃至更多百姓家的房屋,權力配置的畸形還不是顯而易見么?除卻權力配置方面的問題外,還有其他因素我看關鍵是兩個,一個是認識問題,一個是利益集團的“抱團取暖”,
要承認,有的官員的確是想為城市建設辦好事,但是太急躁,以為只有靠政府的強力推動才能建設好城市、這當然不對,至少有偏頗好大喜功的毛痛不改,強拆的念頭就如影相隨
這是一個認識問題如果利益集團的抱團取暖成了城市建設的驅動力,強拆民房就必然發(fā)生官員不必指揮強拆,只要那些開發(fā)商認為官員是自己的朋友,就可能肆無忌憚逼老百姓搬家。這種情況下,官員就做了不法開發(fā)商的保護傘。改變權力配置不容易,誰都知道。官員的認識問題也不好解決,他們習慣了權力運作,迷戀權力的魅力。至于抱團取暖,也難克服。開發(fā)商拿金錢“綁架”了我們的一些官員,要解救他們很難。
從大局上看,瑕不掩瑜,中國的城市化進程還是有一些可圈可點的成績重慶和成都推動戶籍制度改革就值得贊賞成都不僅給轄區(qū)的農民以原城市居民擁有的各項平等權利,還允許他們“帶地進城”重要也承諾不收進城農民的土地,還積極在土地流轉與交易中引入市場機制,也值得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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