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向庭審直播之路 流放之路和暗黑3哪個好
發(fā)布時間:2020-03-25 來源: 人生感悟 點擊:
他喜歡聽到金錢發(fā)出的美妙聲音,他也堅信自己對這個國家負有責任―從1998年起他致力于促進證券市場的公開透明,到后來專注于政府信息公開,到最近推動司法公開―“公開”顯然是律師嚴義明最迷信的一個詞。
通過為企業(yè)提供法律服務,嚴義明早就獲得了金錢和地位。十幾年前,他的“商務法務”的收費就是每小時250美元,“這么多年了一直沒漲價,怕人家說我愛財”。他還擁有被業(yè)界公認為上海市排名第一的個人律師事務所。
他喜歡聽到金錢發(fā)出的美妙聲音,他也堅信自己對這個國家負有責任―從1998年起他致力于為中小投資者維權、促進證券市場的公開透明,到后來專注于政府信息公開,到最近推動司法公開,“公開”顯然是他最迷信的一個詞。
“信息的公開透明,是解決一切問題的基礎!彼f。
公開,公開還是公開
1月5日上午,北京東交民巷27號最高法院門外,態(tài)度溫和、禮數周到的上海男人嚴義明向門衛(wèi)解釋稱,自己要以公民身份致信最高法院院長王勝俊,建議對公開審理的案件都進行庭審直播。
那天,他最終沒能邁進最高法院的大門,因為對方不接受任何當面遞交的書信。對嚴義明來說,這個結局并不陌生,他被各級政府、各個部門拒絕過太多次了。他淡定地離去,找了個郵局寄出了這份題為《加大審判公開力度,促進司法公正》的建議信。
嚴稱,自己并不自卑或氣餒,“只要足夠堅韌,作為一個公民,沒有任何社會背景,也能為社會的進步作出貢獻”。
在他的朋友、媒體人士楊海鵬看來,嚴義明干凈、不世故,很多時候鉚足了勁往墻上撞。
在過去的12年里,嚴義明參與推動了法治和社會的進步,并獲得了一定的成功。這種身處風云之中的感覺顯然增強了他的自信心,也激發(fā)了其動力。雖然外表非常低調謙和,但在內心深處,他為自己感到驕傲。
上世紀90年代,當日資企業(yè)大規(guī)模進軍長三角地區(qū)時,嚴義明成了他們信任的律師。早年的留日經歷為他的職業(yè)生涯鋪平了道路,那時他的客戶多得做不過來。
但是他又不甘心這種僅為“稻粱謀”的生活。他到現在還記得,日本律協的機關報名為《自由與正義》,這在當時擊中了他,“這才應該是這個職業(yè)的理想!
他被公眾所知,始于替中小股東維權。這些收費很低的案子被他稱為“公益性法務”。在他看來,一旦涉及公義,沖在最前面的人總會承受難以想象的壓力,所以他不能收費。
在媒體的持續(xù)報道下,股市維權漸成氣候,在銀廣夏一案中,有一個律師拿到了600萬元代理費。當其他律師陸續(xù)跟進的時候,嚴義明認為自己退出的時間到了。
于是想去做環(huán)保。他只身去了山西臨汾,對一家排污企業(yè)排出來的污水取樣。但是,臨汾和太原的環(huán)境檢測機構拒絕檢測,還一問三不知。臨汾之行,使他意識到信息公開應從企業(yè)上升到政府。
現在的“司法公開”,被嚴義明視為自己“公開”邏輯的延續(xù)―公開是腐敗的天敵,公開才能舒緩社會對立情緒,沒準還能探索出“社會主義民主的新方式”。
盡管外界認為他要求“庭審公開”的建議是個不可能實現的目標,但是嚴義明本人并不這么看待。2009年1月,當他致信發(fā)改委追問四萬億去向的時候,身邊朋友就質疑他在“挑戰(zhàn)風車”。
時間最終站在了嚴義明那邊。當年“兩會”期間,嚴本人和他的追問成了媒體競相報道的對象,熱鬧程度不亞于4萬億投資計劃本身。
嚴稱,雖然政府信息公開的結果還不能讓他滿意,但都見了成效,發(fā)改委也公布了4萬億的投資方向。所以,他要另辟戰(zhàn)場,要在這次“兩會”之前創(chuàng)造“司法公開”的話題。
“我不喜歡重復,重復是對生命的浪費”,他說。
把個案做出價值
和他咄咄逼人的公眾形象相比,嚴義明其實是個內斂的人。他的語速不快、聲音輕細,穿著整齊得體,但也僅僅是整齊得體而已。他的座駕是一輛本田商務車,去中歐商學院上課的時候,別人都是寶馬、奔馳,他的同學們問―怎么不買輛跟你資產相稱的車?
在他看來,自己已經足夠幸運,強大的生存能力和賺錢能力讓他在擁有體面生活的同時,還能償付他兼濟天下的夢想。
在1月10日上海市徐匯區(qū)“兩會”上,身為徐匯區(qū)政協常委的嚴義明在所在小組討論會上,把致王勝俊的建議信掐頭去尾,改成了致徐匯區(qū)法院的建議信,并征集到了22個簽名。
在說服他人的時候,嚴義明并沒多費口舌。他解釋,司法是社會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尤其在過去的一年,人們對司法的不信任導致了信訪和暴力對抗的增多。
其小組成員、飛雕電器集團董事長徐益忠回憶稱,大家都很爽快地在上面簽了名。他們那個小組成員大多都是“搞經濟的”,名片拿出來不是CEO就是董事長,徐說大家對司法腐敗都感同身受。
盡管對“黑律師”十分痛恨,徐還是由衷地評價嚴義明,“他是個老實人!
嚴義明對自己的認識不只“老實人”那么簡單。他對自己的定義是―“樂觀的理想主義者”,或“有理想的法律實務家”。
他并不在意那些悲觀的看法。1月10日當晚,同為徐匯區(qū)政協常委的高級律師李家麟在看了嚴義明征集的簽名信后,以一種洞察世事的口吻說:“沒用的”。李的建議是,嚴義明可以把發(fā)送給最高法院的那封建議信,抄送一份給徐匯區(qū)法院。
但這改變不了嚴義明的心意,他第二天就把這份簽名信作為小組提案提交了。
他的堅韌深不可測。2005年,身為創(chuàng)始合伙人的嚴義明從上海錦天城律師事務所凈身出戶,創(chuàng)辦了自己的個人律所。嚴稱,自己的“公益性法務”跟錦天城的定位發(fā)生了沖突,后者是為公司客戶服務。在銀廣夏一案,他最多時代理了上千個小股民,這些人在律所進進出出,這在當時引起了錦天城其他合伙人的不滿。
有一次,一個剛出獄的人依靠乞討從湖南走到上海,他站在錦天城的服務臺前,執(zhí)著地要求見到嚴義明,請他幫助自己澄清罪名。其他排隊等候的客戶西裝筆挺,他卻衣衫襤褸。
嚴義明回憶說,“確實很可憐,坐牢多年,判決書一張紙都不到!
但他最終還是忍住了沖動,拒絕了那個人。“我的精力有限,只能專注于信息公開。只有專注,才能成功”。
他的夢想是,把個案做出價值,推動法治大環(huán)境的進步―而推動庭審公開,便能還原事件真相,通過程序正義達到公正公開。
把嚴當兄長看待的楊海鵬說他“天真,對中國的復雜性看得不深”,在楊看來,如果沒有強力的權威來推動,嚴義明的提案只能停留在“立言”階段,“不過,我們也要支持理想主義,嚴義明希望引起大家對司法現狀的關注。”
庭審直播,技術無難度
2002年,美國《商業(yè)周刊》把嚴義明評為25位“亞洲之星”之一。那期雜志的封面和關于嚴義明的那篇文章,現在被裱在了金色鑲邊的鏡框里面。嚴義明把這個鏡框放在會議室的顯眼處,和其他榮譽擺放在一起。
嚴義明解釋說,這些都是他的“護身符”,媒體對他的關注是他的“軟實力”,關注他的人越多,他才越安全。
2009年4月14日,就在這間會議室里,嚴義明遭到3名身份不明人員的鐵棍襲擊,造成右肩肩胛骨骨折。輿論廣泛認為,他這次遇襲與長期從事的股市維權有關,并把矛頭直接對準東北某家著名的上市公司。
后來兩個打手被判了刑,但是幕后主使沒抓到。遇襲之后,東北某公安局派人到嚴義明的律所,稱他“涉嫌敲詐勒索”該上市公司。
嚴義明哭笑不得,“要是遇襲案的庭審能直播就好了!
就技術手段和法律而言,庭審公開都是可行的。2009年上海網絡庭審直播195件案件,網上點擊達900余萬次。
不過,嚴認為,庭審直播的選擇權掌握在法院手中,“網上直播的案件類型較為單一,案件較為簡單”,因此,他主張直播“李剛案”之類公眾關心的、涉及公權力與私權利爭議的案件。
之所以選擇“庭審公開”這個切入點,根源于他謹慎穩(wěn)健的風格,“保證司法公正很多種手段,你可以要求三權分立、司法獨立,但是那樣的話就太政治敏感了,所以我現在就要求庭審公開,從技術上也能實現。”
“要給對手安全感,至少要做到不對抗,這是不坐牢的保障!彼f。
2005年,當他發(fā)起對科龍電器的挑戰(zhàn)時,大批律師介入此案并組成了維權團,但是嚴義明并沒參加。在他看來,結盟總是將法律問題弄成政治問題。
曾經也有些“不方便透露”的外國基金會想給他資金支持,但都被他拒絕了。他計劃等哪天自己賬目上的現金達到一個數字―對大多數人來說,那是一筆不能想象的財富,到時他就全心投入公益事業(yè),再請幾個助手。
盡管目前最高法院和徐匯區(qū)法院都沒對他“庭審公開”的要求作出回復,令他欣慰的是,就在2011年1月17號,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公布了《上海法院著力推進司法公開的實施意見》,稱上海將用微博直播法庭審判。
“幫助政府提高執(zhí)政能力,一定要有耐心!眹懒x明總結。
嚴義明致最高人民法院的建議信(節(jié)選)
。1)涉及被告人可能被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涉及當事人死亡的民刑事案件應當進行直播
被告人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它剝奪的是當事人的生命,一旦出現誤判,其造成的錯誤將無法彌補。涉及當事人死亡的民刑事案件,對于當事人的家屬往往心理上對司法公開性的要求會更高,如果能踐行庭審公開,無疑會打消當事人家屬的疑慮,更好地發(fā)揮司法定紛止爭的作用。
。2)涉及公權力與私權利爭議的案件應當進行直播
像行政案件這類涉及公權力與私權利爭議的案件更應當公開。自《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實施以來,行政訴訟案件的數量一直不多,公眾對行政訴訟熱情不高,目前法院的人權、物權、財權都掌握政府手中,使得法院在審理行政案件中可能會受到其他因素的干預。公眾更信奉起訴不如上訪,申請法院解決不如鬧著黨委政委解決,甚至因此走上長期上訪的道路。尤其是動拆遷類案件,涉及當事人切身利益,如果訴訟中對拆遷裁決案件相關證據的審查和認定不細致,審判程序不夠公開透明,往往會導致當事人反復申訴或上訪。
(3)依照法律規(guī)定應當依法公開審理的民商事、刑事案件均應當進行直播
如果法律規(guī)定應當依法公開審理的案件都能做到庭審直播,讓公眾可以通過屏幕直觀、清晰地看到審判活動的全過程,從而可以讓最廣大的社會公眾參與到旁聽的過程中來,將庭審置于眾目下,使審判活動客觀、公正。司法的判決結果就更加令人信服。
全面信息公開,有利于避免尋租、設租情況的出現,有利于防止腐敗,也有助于司法公正。促進司法改革,只有司法系統內部各級人民法院的努力是不夠的,還要拓展思路,探索多種改革方法,充分利用公眾外部監(jiān)督渠道,加大司法改革的力度。目前不同案件、不同法院,庭審直播的程度不盡相同,但從長遠來看,應該做到除法律規(guī)定的特殊情況外,一律進行直播公開。維護司法公正,有全體民眾信念的支持,再加上司法機關不懈的努力,相信隨著我們國家法治的不斷進步,司法不公問題會逐步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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